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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消防安全責任書

為貫徹消防安全責任制,加強內部的消防安全管理,消除火災隱患,杜絕火災事故案件的發生,根據公安部63號令的要求和消防工作“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在崗,誰負責”的原則;公司決定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按部門、負責人或法人代表員工的工作責任區,指定防火安全責任人,使消防責任區層層分解,落實到人,確保人員生命和公司財產安全,為公司創造一個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特簽訂本責任書。

內部消防安全責任書

一、凡在本公司經營的負責人或法人代表、營業員、營業管理部門主管需簽定本責任書,在簽訂責任書時,公司消防管理部門負責向責任人介紹本公司各項消防管理規定及防火安全制度。

二、各負責人或法人代表應按照本公司規定及相關法規的要求認真執行各項消防安全規章制度,營業部門主要負責監督其具體執行各項安全管理規定、制度的具體執行情況。

三、各負責人或法人代表在本公司經營期間必須指定至少一名以上的安全責任人,全面負責消防安全工作,如有人員變更,應及時(不得超過三個工作日)到安管處重新備案。

四、各負責人或法人代表在本公司經營期間應遵守以下規定:

1、專櫃新進員工(專櫃導購)必須經過消防相關業務知識的培訓,具備一定的滅火、逃生、疏散技能等,能自覺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方可上崗。

2、專櫃員工必須遵守公司有關規定,不得攜帶易燃易爆物品、可燃物等進入賣場。

3、賣場內夜間不得留宿。如有違反處以500元罰款,造成後果的並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4、各專櫃在營業結束後,必須將所有的插座卸下切斷電源(如:櫃枱燈、廣告燈箱、射燈、電熨斗、電器商品等),以確保賣場夜間消防安全。如有違反處以100—500元罰款,造成後果的並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5、本公司內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火栓、滅火器材、報警設施、防火捲簾門下嚴禁堆放商品、雜物和設置臨時性的攤位(如:特賣花車等);杜絕存在阻擋、移位、圈佔等現象,消防設施非消防需要嚴禁私自動用。如有違反處以500—5000元罰款,造成後果的並承擔法律責任。

6、專櫃內、倉庫內、施工現場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倉庫內不得設置辦公室、休息室;倉庫內不得使用排插等臨時電源,如需加裝臨時電源、使用各種電器時需向本公司安管、設備部門申報在確保安全時使用;存放的商品與牆、柱、樑、頂、燈具、煙感探頭、噴淋頭的距離不得少於50cm。如有違反處以500—5000元罰款,造成後果的並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7、營業期間需使用電源的商品,電源線、插座開關等必須由本公司設備部安裝,不得擅自安裝、挪用、改變電氣設施或線路,如有違反處以100—500元罰款,造成後果的並承擔法律責任。

8、商場內部嚴禁吸煙,專櫃內發現有吸煙者營業員應及時勸阻和制止吸煙行為;如賣場內發現員工對吸煙行為視而不見的予以50—500元經濟處罰,員工賣場吸煙處500元以上罰款—1000元以下,造成後果的並承擔法律責任。

9、因更改佈局、裝修改造工程需要使用明火,必須由所在部門人員到、安管處填寫“動火申請單”,經批准後方可進場施工。在營業中確需使用電熱設備(如:電飯煲、烘烤器具、電取暖器等),應向安管處、設備處申報、審核、備案,設專人負責管理,防止發生火災事故及其他意外事件。如有違反處以500—5000元罰款,造成後果的並承擔法律責任。

10、各負責人或法人代表的經營使用區域為該商鋪的防火安全責任區,負責人或法人代表對

其責任區內的防火安全工作負有全面責任,如因安全工作的原因造成損失及不良影響,負責人或法人代表應負全部法律責任。

11、必須嚴格按照相關部門及xx-xx有限公司關於火災隱患檢查要求整改,整改必須無條件的達到100﹪的完成率。

12、商户員工必須認真學習消防安全知識,達到100﹪的掌握率,一個月3次以上培訓、抽查不合格人員全公司通報,對多次抽查消防知識未掌握人員處50—100元罰款並全公司通報。

13、各專櫃必須接受公安、消防和本公司安全管理部門的監督、檢查和指導,對上述部門提出的隱患及整改意見,商鋪必須按要求及時予以整改。如有違反處以500—5000元罰款,造成後果的並承擔法律責任。

14、對本公司配置在各專櫃防火責任區內的消防器材,負責人或法人代表、員工應愛護使用,如發生丟失或人為損壞,造成的損失由負責人或法人代表承擔。如有違反處以500—1000元罰款,造成後果的並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15、 禁止負責人或法人代表在未經我公司同意或未通知我公司的情況下,更換安全責任人。如有違反處以500—5000元罰款,造成後果的並承擔法律責任。

16、 各負責人或法人代表應對自己的經營區域內的消防情況負責,每日落實班前、班後檢查,並遵守本公司的各項消防安全規定。如有違反處以50—500元罰款,造成後果的並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17、 本公司安全管理部門負責檢查本規定的執行情況,對違反責任書的負責人或法人代表及個人,安管處有權視情節輕重對其進行教育或處罰,觸犯法律的單位和個人送交司法機關處理,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18、 施工押金退款及驗收應在施工單所規定的施工結束之日起30日內試營業前辦理完畢,否則不予辦理驗收。

19、施工期間必須保護好樓內原有消防設施,非消防需要,嚴禁動用消防器材。如商户需對原有消防設施進行改造,必須經消防科和設備部批准後方可施工。

20、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負責人或法人代表和安全管理部門各一份備案。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執行。

商户∕專櫃名稱: 商户∕專櫃責任人:

聯繫電話: 營業管理部門負責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xx-xxx-xxx-x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

消防科電話:xx-xxx-xxx

內部消防安全責任書 [篇2]

為了切實做好本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職責,強化責任,預防各類火災事故的發生,保護廣大職工生命財產和企業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我公司的有關規定,結合實際,特制定此責任書。

一、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工作方針,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工作的各項法律、法規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車間主管要自覺接受公司的管理,落實安全防火工作,經常對車間全體員工開展消防知識、消防技能、消防器材使用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不斷提高全體員工預防和撲救火災的能力,保證本公司全體人員做到“四懂四會”,即:懂本崗生產過程中的火災危險性、懂得預防火災措施、懂撲救火災的方法、懂疏散逃生的方法;會處理險肇事故、會報火警、會使用滅火器、會疏散逃生。

三、按照“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進行消防管理範圍及責任劃分,做到縱向到底、橫向到邊,使公司的消防工作真正落到實處,具體到個人,同時各部門車間要做到以下幾點:

1、每天下班前應有專人檢查安全,做到斷水、斷電、關窗鎖門;

2、各種用電設備、儀器必須保持正常運轉,嚴禁超負荷運行,嚴禁設備、儀器帶病作業;

3、辦公室與宿舍禁止私接電源,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嚴禁使用電爐、熱的快、酒精爐、煤油爐等灶器必須保持正常運轉,嚴禁超負荷運行,嚴禁

設備、儀器帶病作業;

4、安裝和修理用電設備、儀器時,應由電工或專業人員進行操作並認真檢驗。室內電路不準變動,因工作必須變動時,要經主管部門批准;

5、未經公司主管部門允許,不準使用大功率電器,不準私拉電力線路,必需的臨時線要隨用隨拆,以防火災;

6、使用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險品時,嚴格按照相關的各項法律、法規和公司的相關的規章制度。

四、嚴格遵守公司消防設施的制度管理

1、公司在車間各部根據實際情況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安置在指定地點,不準隨意移動或作其它使用,不準在消防器材附近堆放任何物品,同時保持消防器材清潔完好、有效。

2、維護好本公司內部的消防設施。如(滅火器、箱、消火栓、箱、水袋、應急疏散指示燈、應急疏散安全出口指示牌、疏散安全出口門標誌)等。

3、定時檢查消防器材及逃生標誌等,保證滅火器材無丟失和非正常損壞的'狀況。

4、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器材應嚴格按照國家消防法規的有關規定進行設置。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公司和車間部門領導簽字後分別保留一份。

責任部門:

部門領導:

公司領導:

年 月 日

內部消防安全責任書 [篇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公安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切實加強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落實各項消防安全職責,特簽訂本消防安全責任書:

一、安全部門負責人應認真執行有關消防法規,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以“隱患險於明火,防範勝於救災,責任重於泰山”為警示,實行“誰主管、誰負責、層層落實、全員防火”的消防安全責任制。

二、安全部門負責人為本部門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消防安全負主要責任。部門負責人具體負責組織實施本部門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部門負責人應履行以下消防安全職責:

(一)落實逐級防火責任制。

(二)組織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消防知識培訓,定期進行滅火技術訓練。 (三)組織實施經常性的內部防火安全檢查,及時制止、糾正違法、違章行為,發現並消除火災隱患,一時不能整改的應及時上報消防安全管理人。 (五)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暢通。不得佔有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設置影響疏散的障礙物,不得封閉

安全出口,不得遮擋安全疏散指示標誌。 (六)火災發生後,及時報警、迅速組織撲救和人員疏散。不得不報、遲報、謊報火警,或者隱瞞火災情況。

(七)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消防安全義務。 四、本責任書自簽署之日起生效。

五、本責任書從2015年6月1日至2015年12月30日有效。

六、本責任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 部門負責人(簽字) 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年___月___日

內部消防安全責任書 [篇4]

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責任書

一、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

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要求,制定、完善、落實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做到制度統一懸掛,嚴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規程,並在重點部位設置警示標誌。

二、 嚴格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級各崗位消防安全職責,

確定各級、各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層層簽訂責任狀,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確保各項防火安全措施落實到位。

三、 制定消防教育培訓計劃,開展形式多樣的消防安全教育,對,

員工進行經常化消防安全培訓,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使單位達到:具備檢查發現和整改火災隱患能力,撲救初期火災能力,引導人員疏散逃生能力,自我宣傳教育培訓能力的建設要求。

四、 加強對現有消防設施、器材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整有效,保

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並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和應急照明設施。

五、 不使用聚氨泡沫彩鋼板等易燃可燃材料進行分隔、裝修。

六、 實行領導帶班制度,嚴格按照消防安全檢查規定的內容及頻次

對本單位重點部位進行巡查並做好記錄;落實值班夜查制度,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人員確保24小時在崗在位。

七、 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完善滅火疏散預案,利用現有消防設施,

定期組織員工進行消防演練。

八、 大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活動,組織全體員工對消防知識進行系

統學習,提高法律意識和消防安全知識。

九、 對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監督檢查及本單位自查中發現的火災隱

患,明確專人負責,積極投入資金,組織人力物力,嚴格按要求落實整改,並採取有效措施,確保不發生火災事故。

十、 發生責任火災事故,依法承擔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

消防安全責任人(簽字):(單位蓋章)年月日 (一式兩份,一份責任單位自存,一份交消防大隊)篇二:單位部門消防安全責任書

單位部門消防安全責任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公安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切實加強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落實各項消防安全職責,特簽訂本消防安全責任書:

一、安全部門負責人應認真執行有關消防法規,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以“隱患險於明火,防範勝於救災,責任重於泰山”為警示,實行“誰主管、誰負責、層層落實、全員防火”的消防安全責任制。

二、安全部門負責人為本部門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消防安全負主要責任。部門負責人具體負責組織實施本部門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部門負責人應履行以下消防安全職責:

(一)落實逐級防火責任制。

(二)組織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消防知識培訓,定期進行滅火技術訓練。

(三)組織實施經常性的內部防火安全檢查,及時制止、糾正違法、違章行為,發現並消除火災隱患,一時不能整改的應及時上報消防安全管理人。 (五)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暢通。不得佔有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設置影響疏散的障礙物,不得封閉 安全出口,不得遮擋安全疏散指示標誌。 (六)火災發生後,及時報警、迅速組織撲救

和人員疏散。不得不報、遲報、謊報火警,或者隱瞞火災情況。

(七)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消防安全義務。 四、本責任書自簽署之日起生效。

五、本責任書從2015年6月1日至2015年12月30日有效。

六、本責任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 部門負責人(簽字) ____年___月___日_____年___月___日篇三:單位部門消防安全責任書

洪江區福利院消防安全責任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公安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切實加強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落實各項消防安全職責,特簽訂本消防安全責任書:

一、各部門負責人應認真執行有關消防法規,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以“防範勝於救災,責任重於泰山”為警示,實行“誰主管、誰負責、層層落實、全員防火”的消防安全責任制。

二、各部門負責人對消防安全負主要責任,具體負責組織實施分管部門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部門負責人應履行以下消防安全職責:

(一)落實逐級防火責任制。

(二)組織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消防知識培訓,定期進行滅火技術訓練。

(三)組織實施經常性的內部防火安全檢查,及時制止、糾正違法、違章行為,發現並消除火災隱患,一時不能整改的應及時上報消防安全管理人。 (五)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暢通,不得佔有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設置影響疏散的障礙物,不得封閉安全出口,不得遮擋安全疏散指示標誌。

(六)火災發生後及時報警、迅速組織撲救和人員疏散,不得不報、遲報、謊報火警,或者隱瞞火災情況。

(七)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消防安全義務。 四、本責任書自簽署之日起生效。

五、本責任書從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0日有效。

六、本責任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