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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律師實習日記三篇

實習2.99W

一天將要結束了,一定有不少感想,立即行動起來寫一篇日記吧。可是怎樣寫日記才能出彩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律師實習日記3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關於律師實習日記三篇

律師實習日記 篇1

2月6日

今天閒來無事,就開始整理卷宗。整理卷宗,看似平常的事情卻並不像我想象的那般簡單,在做之前還是需要一些時間去熟悉和掌握。卷宗的分類很仔細,有民事、刑事、行政訴訟……一些簡單的案子,卷宗只有30多頁,而遇到複雜的案子,卷宗可多達200多頁。一個案件的卷宗通常包括授權委託書、起訴書、證據資料、代理詞、答辯狀、判決書等,可以説是一個案件的完整記錄和完全再現。因為卷宗的整理關係到其他程序的進行,比如裝訂次序排列就和辦案流程緊密相關,也和相應的司法程序相對應,所以在整理的過程中應該格外認真和細心。而我也在這樣的細心中渡過了充實的一天。

2月10日

今天起草了一份強制執行申請書,是關於一個道路人身損害糾紛案件的,案件很簡單,申請書也很簡單。主要是實習這麼久以來,我發現要實現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難點不在怎樣打贏官司,難點在於執行。很多案子的執行都舉步維艱。往往一個案子判決下來,執行卻成了難題。唉,有的時候看到那些經濟非常困難的當事人急需用錢時,總覺得幫不上什麼忙。即使我儘自己最大的努力幫他們勝訴了,卻無法保證那些該屬於他們的賠償款要如何才能得到。但這也是所有律師頭疼的問題吧。希望我們可以加強法院的執行力,這樣的話才能真正意義上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2月15日

今天還是在整理卷宗,在整理的過程中我仔細閲讀這些卷宗,一些律師告訴我説,在閲讀卷宗的過程中,最關鍵的工作是要認識各項證據在整個案件中的作用,結合所學知識,分清哪些是直接證據、間接證據、原始證據、傳來證據等。弄明白每項證據能證明什麼事實,證據間的聯繫又是怎樣的。然後,根據這些證據,假設自己是法官,將會怎樣去審理這些證據,運用什麼法律去判決。最後,結合判決書,找出自己的知識漏洞,弄懂法院判決的依據,不斷提高自己的分析能力,注重理論聯繫實際。

2月19日

今天在與指導律師的聊天中,感受到收集資料是一件很重要的事兒,這件事不能一蹴而就,而需要長期的積累。資料收集佔工作的百分之三十左右,包括通過網絡、電話的方式,幫助律師蒐集案件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地方部門的具體規定。這項工作我很喜歡,因為可以瞭解各種不同的法律規定、相似案例,並且可以同律師討論案件情況。我搜集了關於外商投資、商標註冊、房地產管理、物業管理等等方面的資料。並且這項工作對鍛鍊信息蒐集、整理整理能力很有幫助。

2月20日

今天我對司法實踐的問題有了一些思考。在司法機關製作的各類法律文書中,適用相關法律法規對案件的實體或程序問題作出處理時,有些法律文書中只寫適用何種法律法規的第幾條,、第幾款,沒有寫出這些法律法規條款的具體內容。這樣會造成許多不利.首先不利於當事人理解法律文書內容。每份法律文書都是司法人員根據案件事實和依照相關法律規定對案件作出的處理決定,是法律給當事人的一個“説法”。當事人根據法律文書認定的事實和對照法律法規的規定,來判斷自己行為的對錯和所承擔責任的大小。處理案件的司法人員對具體的法律條款的內容是清楚的。但當事人不一定知道或根本不知道對此責任認定的法律法規是如何規定的,也不利於當事人息訴服判。

律師實習日記 篇2

xx年6月20日是我於上海富石律師事務所正式實習的第一天,翻閲已經寫滿日常記錄的兩個厚厚的記事本,瀏覽着自己分類彙總的案卷材料,這些點點滴滴積累的文字鐫刻着我實習成長的經歷。在擁有一些小小成就感的同時,更覺今後執業生涯中責任的重大。實習期很快就要結束了,在此做一份簡要的個人總結。

自從xx年9月至xx年1月,六年半的法學專業學習以及其間在法院實習的經歷讓我愛上了自己所學的專業。xx年我順利通過了司法考試,這也意味着敲開了法律職業的大門。xx年3月經過幾次面試後,我最終選擇在一位有着十幾年執業經歷的律師身邊做助理。最初幾天我主要通過電話營銷方式聯繫並預約潛在客户,隨後接受指導律師交代的寫書任務。我以平均每天兩個專題的形式做着寫書的工作,直至xx年8月22日該書基本定稿,我與指導律師合作撰寫的這本書最終於xx年3月由上海財經大學出版社出版發行,書名為《銀行借款合同風險管理》。雖然拿到正式圖書時意外的發現沒有我的署名,但我依然珍惜自己的'這份來之不易的勞動成果。

擔任律師助理3個半月後,我取得了《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實習證》,在這之前我輔助指導律師辦案及出庭都使用律師助理的身份,此後與指導律師一起擔任委託代理人則採用實習律師的身份。實習期間,我參與辦理的案件主要有:趙衞與上海愛迪技術發展有限公司勞動合同糾紛及民間借貸糾紛案、王麗佳與高智博其他所有權糾紛(婚前房產糾紛)案、李洪華律師訴80家政府信息公開案、上海三萌實業有限公司破產清算案、上海苑園鋼結構材料有限公司與上海富躍實業有限公司票據糾紛案、張帆與北京中投視訊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勞動爭議糾紛案、上海天麗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與姜豔芳勞動爭議糾紛案、朱躍明與立信會計出版社有限公司着作權侵權糾紛案、上海明鴻中小銀行培訓中心與立信會計出版社有限公司着作權合同糾紛案等等。

通過辦理各方面案件的經歷,我掌握了撰寫法律文書的基本技能,積累了參加庭審的實戰經驗,鍛鍊了與各部門協調溝通的能力,最重要的是與辦案當事人建立了良好的合作關係,所有的這一切都將成為我今後從事律師執業的無形財富。

在參與辦理這些有償法律服務的同時,我在1xx法律網站上註冊為會員,利用平時工作之餘免費解答公眾的法律諮詢問題以及一對一諮詢問題。通過對每一個問題的解答,我深知自己在校所學法律知識的微薄。為了能夠準確解答每一個法律問題,我特意購買了幾本我感興趣的專業書籍,包括《婚姻家庭糾紛案件律師業務》、《勞動爭議仲裁實用手冊》、《中國人身損害賠償政策與法律實務實用工具箱》以及《最新法律大全》等等。儘管有了專業書籍的知識保障,但在過去短短的一年實習期間,我的實際辦案數量並不多,實務經驗還很欠缺,這些都需要我在今後的執業生涯中慢慢摸索與積累。

能夠從事律師行業是我一直追求的夢想,雖然這份行業對於年輕執業律師具有很強的挑戰性,同行間競爭壓力很大。但我相信只要堅持自己的奮鬥目標,將自己的所學所知逐步運用於實踐,切實維護每一位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我想我今後的人生將會變得更加充實而有意義。

律師實習日記 篇3

天下之事,聞者不如見者知之為詳,見者不如居者知之為盡。通過這次的兩個多月的實習工作,我深刻地明白了這個道理。

我這次實習的單位是位於浦東的三石律師事務所,主跟江律師實習工作。事務所並沒有因為我年輕,尚未大學畢業,而隨便給我安插個無足輕重的閒職來敷衍了事。江律師和藹可親,對我悉心指導,而其他律師也給予了我許多幫助,正由於他們的傾囊相授,令我開拓了眼界,對律師領域的工作有了相當深入的瞭解,瞭解到了這個行當的意義,其中的箇中曲折,使我將來從事這個行當,或者其他與法律相關的行當時,能夠更加得心應手。總體來説,這次實習相當有意義,對我幫助很大,實踐出真知嘛。

下面我就通過這次實習的經歷,來談談我的收穫:

作為大二剛畢業的學生,實習工作的機會少之又少。這次炎炎夏日,連着二十多天的高温,對我來説還真是考驗呢。拋開法律版塊的知識不談,在這次實習中,每天的上下班對我就是一種鍛鍊了。我體會的金錢的來之不易,父母每日為生活奔波的辛勞。不由地,我在家中的家務也做得多了起來,時常幫着父母打掃衞生,準備飯菜。我感覺不僅大腦充實了,身體得到了鍛鍊,也精神也得到了昇華。

剛進事務所,一張張陌生的臉孔着實讓我有些恐慌。要讓這一張張臉變得熟悉起來,讓這一張張臉變得和善、可親,變成會心的歡笑和幫助的善意,而不是偽裝的面具,甚至是附上了屏棄、厭惡的表情,對我也是一種鍛鍊。平時同學之間,由於大家都沒有真正踏上過社會,在待人接物、相互交往間,總是略顯稚氣。我們會為一點小事,一句無意間的話語而爭辯不休,但一旦遇到困難時,我們又會互相幫助。在學校裏,我們展示的是真實的我們。但我知道,在社會裏,就是純粹的爾虞我詐了,在一張張面具之下,心靈都是被紗布厚厚的紗布蓋上一層又一層的。

當然,這麼説可能有所誇張,但人際交往確實是我這次實習中的一大課題。我始終保持面戴微笑,主動地向其他律師們詢問是否需要幫助,幫他們倒茶,有機會的話打掃會衞生,沒幾天,我和他們就打成了一片。他們也放心地把一些手頭工作交給我去做。負責知道我的師傅,江律師也帶我出去,參加諮詢、會見委託人、會見當事人、調解、庭審等等。從人際交往而言,我確實獲益非淺。

轉到工作上,則比較簡單了。律師的工作和背背法律條款確實是兩碼事。律師的工作重頭應該就是見委託人吧,這類事情可不是能給我經手的。我的實際工作是整理文書。江律師細心教導了我格式的寫法,然後把他積存的一大堆資料交給了我。內容雖多,但熟能生巧,沒幾天,這些法律文書就都搞定了。其他律師也把他們積存的檔案拿了出來,有的律師可真夠邋遢的,居然夾着自己的律師證的複印件,我差點把它當證據整理起來。

其實作為律師,在事務所呆的時間並不多。來事務所諮詢的人也是少之又少。他們一般都是到處奔波,拉生意、談生意、做生意一個律師這麼解釋的。所以純粹呆在事務所裏,能學到的東西還是相當有限的。幸好江律師經常帶着我出去走走,讓我眼界大開。比如去監獄會見當事人,我就瞭解到了律師的談吐技巧,教當事人如何去應對,等等。根據科爾伯格的道德辨歧理論,人為了尋找善惡的平衡點,永遠是往善惡兩端不斷徘徊的過程。世上沒有善人和惡人,只是在尋找平衡點時,迷失了方向。使他在惡的一端或善的一端找不到歸路。

基於這個已經為世界80%以上的國家作為基礎教育課程的理論,我如果作為律師的話,一定會全力為當事人打拼,給他一條自新之路,一次再次尋找到平衡點的機會。而跟着江律師去諮詢才叫有意思。這是一個房地產糾紛的案子,他先和當事人打包票説案子一定能圓滿解決,然後就帶着我去有關單位諮詢這樣的案子按照規定會怎麼處理。原來他自己都沒搞清楚啊,我恍然大悟。而民事糾紛,基本就像是兩個商人在談生意,互相商量價格,最後達成默契,而法官則像箇中介,在一旁默不做聲。刑事訴訟是最讓人有所感悟的,這和案件聚焦、東方110裏的世界真的不太一樣。電視裏的真的有些理想化,像是給民眾看的東西。

而真實的庭審,讓人不由對被告有所同情。法庭,應該算是社會醜惡面的一部分吧,因為站在被告席上的,大多是對社會沒有貢獻的那類人。看着他們的哭訴,靈魂不禁得到了淨化,但學習法律的人,似乎應該把感情因素完全拋開呢,法不容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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