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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實習日記彙總6篇

實習1.99W

一天的生活不知不覺間結束了,今天我們都做了什麼了呢?此時此刻我們需要寫一篇日記了。怎樣寫日記才更能吸引眼球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律師實習日記6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律師實習日記彙總6篇

律師實習日記 篇1

已經入行有半個月了吧,法律這行入門還是比其他行當辛苦的,暫時是這種感覺。

開始的一個星期,我很無聊的坐在老闆指定的桌前,百無聊賴的看我的法學書籍,研究了一下民事證據的規定。

後來幫老闆提包的時間多了,就有機會蹭飯吃了,反正都是當事人請或者就是老闆請些廳級以上的領導吃飯這樣我也有機會沾沾光。説實話,和老闆出去吃飯也學不到啥,除了知道些律師的黑暗面外,就學會了

哪些菜好吃點。反正我秉着不吃白不吃,吃了也白吃的精神,着重研究吃雞還是不要白切的好,不安全,沒煮透,有病菌,所以紅燒的比較好吃。當然吃飯的日子也不是經常有的,吃了幾次又不多的時候,人就會很懷念了,什麼時候還能再去加加餐呢。

本來老闆説好新年新氣象要帶我們出去吃一頓的,可是不知道是他老人家年紀大了,還是真的很忙,這一拖就到月中了,看來這餐就沒指望了。

今天很忙竟然加班了,早上接到一個律師的任務(她出差了,沒有時間,要我幫忙寫上訴狀)。是關於勞資糾紛的,我們這裏代表公司,訴三個當事人。這種官司一看就是輸的多,可是委託人不理,他們寧願把錢給律師,也要把勞動者的工資數額打到降下來,就是要爭個面子,何必呢!

沒想到老闆今天也叫我寫個法律意見書。

是關於集資款轉為股權糾紛的,標的是4個億,老闆收了多少律師費俺就不知道了。

所以今天真的好忙,從上午寫到晚上,兩邊交差,既不敢和老闆説接了其他律師的任務,又不敢和那個律師説老闆有任務要我做。所以只好自己強撐,狂寫,竟然把兩個都交差了,幸好之前兩個案例都有看,有一定印象。當然,那個上訴狀還算好寫,找了個以前律師寫的模板,差不多就這樣抄、修、換搞了一份,下午三點交了差,還真有模有樣,同時發現就算是上訴狀每個律師的風格差距還是很大的。啃完上訴狀又咬法律意見書,我沒有找到對應格式,而且標的巨大,案情複雜,頭都大了。尾戒看到還很奇怪,問,你不是寫了很久了嗎?小姐,我要寫好多份哦,而且這個很難啊。後來我胡亂的搞了一份給老闆,沒想到老闆大加讚賞,只修改了幾個字,就叫我發傳真給深圳那個委託人。

我還真懷疑老闆有沒有看的啊,這麼大的標的,我這個新手,沒有任何模板,胡寫一通,就這樣通過了,這不是忽悠委託人嗎?不過老闆也是太忙了,年紀又大了,這也是沒有辦法的事。這就苦了我了,沒有修改就不會有提高,也不知道自己的缺陷,最慘要是出了問題,我可就吃不着兜着走了。

看來在這裏凡事還是靠自己了,只有自己摸着石頭過河慢慢體會律師的成長了,沒有人指導是比較痛苦的一件事情。想必很多實習律師也有這種苦惱吧。

又過了半個月,相對來講還是比較無聊的,隨着時間的推移人就會越來越煩躁的,收入低,沒事幹各種併發症凸顯,幸好我學過心理學,調節心態還是有一手的。

開始的半個月,我每天都是八點半去上班的,畢竟剛上班,要有個好印象嘛。後來我發現不對勁了,因為怎麼都是我一個人在那裏傻傻的坐着啊(太早了)。後來天冷了,人也懶了,我定力本來就不好,就睡的很晚了(也要7點半起來呢)。

之後我都沒有個固定的時間去上班了,有時早,有時遲,反正都是九點以後才去到了。老闆説,律師嘛,就是自由職業者有事做的時候就要加班,沒事做可以不用這麼早來。

後來,老闆説要加班的話應驗了。之前的那個深圳四億的股權糾紛案的法律意見書打了回來,意料之中啦,我亂寫的,打回來是正常的。於是就要改啊,我把材料拿回去,熬了兩個晚上的通宵終於把八千字的法律意見書拿給了老闆,原來加班是正常的啊,也因此十點後才上班了!後來又被表揚了,因為我的法律意見書把代理權搶了回來,律師行當還是和土匪差不多的,大家搶啊搶的。老闆還承諾有獎金給的,於是我的眼就伸得賊長,可到現在還是沒有盼到,應了另一個律師的話,老闆年紀大了,經常跳票的,你就別太指望了。唉......

之後有個惠東的土地糾紛案子,本來我被確定為代理人的,後來也不知咋的,我又沒的參與了,鬱悶啊,那個老闆也説有獎金的,可最後都是空頭支票啊。

27、28號就是所裏年會,去清遠旅遊哦,好爽。吃的東西還是很捨得花錢,我吃我吃我狂吃,晚上還狂乾紅酒,我當然是多多益善了。還有紅包,雖然我運氣差點沒有摸到大獎,但也很滿足了。

又跑去泡温泉了,躺在夜空下的温泉裏,看着星空,亦或跪在温泉中,仰望上蒼,嗚......怎一個爽字了得。不可知論的我此刻感應到天人合一,軟塌塌的癱在泉水中,我真正感受到原來活着是這麼快樂的一件事。我比較流氓,還裸泡了,很爽耶,有興趣的朋友可以一試。

律師實習日記 篇2

xx年6月20日是我於上海富石律師事務所正式實習的第一天,翻閲已經寫滿日常記錄的兩個厚厚的記事本,瀏覽着自己分類彙總的案卷材料,這些點點滴滴積累的文字鐫刻着我實習成長的經歷。在擁有一些小小成就感的同時,更覺今後執業生涯中責任的重大。實習期很快就要結束了,在此做一份簡要的個人總結。

自從xx年9月至xx年1月,六年半的法學專業學習以及其間在法院實習的經歷讓我愛上了自己所學的專業。xx年我順利通過了司法考試,這也意味着敲開了法律職業的大門。xx年3月經過幾次面試後,我最終選擇在一位有着十幾年執業經歷的律師身邊做助理。最初幾天我主要通過電話營銷方式聯繫並預約潛在客户,隨後接受指導律師交代的寫書任務。我以平均每天兩個專題的形式做着寫書的工作,直至xx年8月22日該書基本定稿,我與指導律師合作撰寫的這本書最終於xx年3月由上海財經大學出版社出版發行,書名為《銀行借款合同風險管理》。雖然拿到正式圖書時意外的發現沒有我的署名,但我依然珍惜自己的這份來之不易的勞動成果。

擔任律師助理3個半月後,我取得了《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實習證》,在這之前我輔助指導律師辦案及出庭都使用律師助理的身份,此後與指導律師一起擔任委託代理人則採用實習律師的身份。實習期間,我參與辦理的案件主要有:趙衞與上海愛迪技術發展有限公司勞動合同糾紛及民間借貸糾紛案、王麗佳與高智博其他所有權糾紛(婚前房產糾紛)案、李洪華律師訴80家政府信息公開案、上海三萌實業有限公司破產清算案、上海苑園鋼結構材料有限公司與上海富躍實業有限公司票據糾紛案、張帆與北京中投視訊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勞動爭議糾紛案、上海天麗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與姜豔芳勞動爭議糾紛案、朱躍明與立信會計出版社有限公司着作權侵權糾紛案、上海明鴻中小銀行培訓中心與立信會計出版社有限公司着作權合同糾紛案等等。

通過辦理各方面案件的經歷,我掌握了撰寫法律文書的基本技能,積累了參加庭審的實戰經驗,鍛鍊了與各部門協調溝通的能力,最重要的是與辦案當事人建立了良好的合作關係,所有的這一切都將成為我今後從事律師執業的無形財富。

在參與辦理這些有償法律服務的同時,我在1xx法律網站上註冊為會員,利用平時工作之餘免費解答公眾的法律諮詢問題以及一對一諮詢問題。通過對每一個問題的解答,我深知自己在校所學法律知識的微薄。為了能夠準確解答每一個法律問題,我特意購買了幾本我感興趣的專業書籍,包括《婚姻家庭糾紛案件律師業務》、《勞動爭議仲裁實用手冊》、《中國人身損害賠償政策與法律實務實用工具箱》以及《最新法律大全》等等。儘管有了專業書籍的知識保障,但在過去短短的一年實習期間,我的實際辦案數量並不多,實務經驗還很欠缺,這些都需要我在今後的執業生涯中慢慢摸索與積累。

能夠從事律師行業是我一直追求的夢想,雖然這份行業對於年輕執業律師具有很強的挑戰性,同行間競爭壓力很大。但我相信只要堅持自己的奮鬥目標,將自己的所學所知逐步運用於實踐,切實維護每一位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我想我今後的人生將會變得更加充實而有意義。

律師實習日記 篇3

今天下午,方律師帶我到古鎮拜訪客户。當然,這也不是純粹拜訪客户而是要完成一個小小的程序。我覺得有時候一些看起來很無聊不必要的事情在律師手上完成就不是一件單純無意義的事情。也許只是我們的`腦袋還沒有想到這件事情的重要性。

小小的事情卻讓事情到達極致。小小的事情因而不再渺小了!同樣,其隨後到荷塘拜訪客户的一些行為讓我倍感無聊。但隨後細想,我覺得其實方律師通過這些看起來沒有意義的事情來告訴客户一個信息——我很重視你,全心全意為你服務。這樣一個小小的動作其實存在着他深層的意義。我還需要在此多加努力。

律師實習日記 篇4

(一)

上午張律師跟會計組溝通資產調查情況,會計組工作人員也表示本次補充調查的難度比第一次調查還要大,很多實質性的資料和高層機密對方都不願提供,這也是盡職調查中最難的部分。如果搞不清楚目標公司的真是財產狀況,將來的併購可能會造成項目公司重大的財產損失。我認為目標公司不遠提供最真實最核心的資料的原因有兩點:一是為了在併購中獲得好的價格;而是考慮到自身是老國企,資產權屬不清、權責不明、資產流失等會涉及到違規甚至違法犯罪。下午我們一直在對調查情況做整理,拾遺補缺,看看還有那些地反沒有搞清楚,那些地方是不可能搞清楚。

(二)

本次盡職調查又要接近尾聲了,上午項目公司的負責人員和目標公司的高管就補充調查情況展開會晤,就目標公司不遠提供資料無法確定的部分要求目標公司作出書面説明和承諾,下午我和師姐就需要承諾的部分把承諾書書寫打印好找相關部門簽字蓋章,直到最後還有一份書面説明對方沒蓋章,原因是該工作人員請假,給我們的答覆是可以在我們返程後郵寄給我們。晚上,目標公司請我們吃飯,正宗的河南菜吃的我們非常滿足,我對於這種有工作機會又有吃喝的狀態很滿意,我非常感激所裏給我提供這樣的機會。

(三)

早晨起來收拾東西,午飯後我們就做大巴到達鄭州乘飛機返回長沙,結束本次愉快的行程。本次盡職調查我總結:目標公司提供的書面文件不能反映資產真是狀況,與工作人員的溝通技巧非常重要。

(四)

今天蔣老師讓我處理一份《房屋訂購協議》,雙方當事人簽訂了《房屋定購協議》,後房屋一直沒有開工。我方當事人主張對方承擔違約責任。但是對方當事人主張其並沒有房屋預售許可證,依據《最高人民法院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若干問題解釋》規定,合同應該無效。我方當事人無權要求違約責任。我方主張:根據交易習慣,“訂購”不同於“定購”其只反應了一種交易意向,而不是交易本身。合同的標的不是房屋所有權的轉讓,而是以協議中約定的條款來訂立買賣合同。因此《房屋定購協議》並不違反《最高人民法院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若干問題解釋》。合同有效,對方應承擔責任。由此可見交易習慣在訴訟中的重要意義。

(五)

事實勝於雄辯,律師實務不同於學術研究,律師在訴訟中的難點並不是解決法律如何使用,而是理清案件的客觀事實。以法律為標準將生活事實整理為法律事實。因此律師在開庭前最主要的工作除了研究法律適用外,就是認真的蒐集證據,掌握與案件有關的客觀事實以及證據基礎。並且應該注意證據的證明力問題。盡最大努力使我方主張的事實得到證據的支持。在分析證據的時候應該對全案證據作出綜合判斷,仔細分析每一個證據的證明事項,以及各證據之間的關係。主要工作在於檢查證據之間是否相矛盾;證據對待證事實的證明力的強弱;所提供的證據與訴訟請求之間有無矛盾;以及不同的待證事實之間的證據與訴訟請求的關係、從整體上把握證據與訴訟請求之間的關係,不可割裂開各各證據之間的聯繫,孤立的審查證據。

(六)

所裏的潘老師也是一位老律師,曾經給我上過《合同法》的課程,他現在在處理一個交通侵權案件,原告方的訴訟請求之一就是要求被告承擔其交通費,而在其主張的交通費中主要的證據是兩張價值400元的從赤壁到長沙的汽車票。而其起訴書中確表明在事故發生後原告的丈夫就趕到了醫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解釋》中規定,對於必要的交通費用,原告的主張可以支持。由於原告的丈夫已經在原告身旁,這400元的車票不屬於必要的費用。顯然,原告的起訴書中所承認的事實與其訴訟請求以及提供的證據之間存在矛盾,直接影響了訴訟請求的成立。

(七)

今天在所裏沒事幹,自己就一個人亂想。法律是手段而不是目的。作為律師工作的根本目的是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因此應從多個角度去分析問題。訴訟並不是解決問題的唯一手段,在現代法治國家中,法院並不是展示律師法律技能的唯一舞台。行政手段也是解決爭議的一種高效方式。在遇到糾紛時,可以在司法手段和行政手段之間靈活靈活的選擇。而不僅僅拘泥與訴訟或是仲裁這些成本高昂,耗費時間較長,且存在着訴訟風險的手段。比如在土地權屬糾紛中,即可以選擇民事訴訟中的確認之訴,又可以提起行政裁決或者行政確認。而且還可以在不同手段之間可以靈活切換,避免對自己不利的結果發生,減少解決問題的成本。比如,當遇到地方保護主義嚴重;如果政府的公證性受到外來因素不正當干涉,可以從行政手段跳躍到訴訟手段,將爭議問題的管轄權由政府轉移到法院。同時為了防止不利於己的終局性行政結果,也可以在行政確認和行政裁決之間靈活切換適用,利用不具有行政強制力,確能夠對當事人的實體權利義務產生影響的行政措施去解決問題。

(八)

今天跟隨着肖律師去天心區法院立案。首先在立案大廳裏立案窗口交我們提交的材料(包括證據),裏面的工作人員就審查,審查完後就給了我們一張繳款通知單,叫我們填完後去銀行交錢,完事後,就給了我們正式發票和案號,有了這些,肖律師就讓我們回去,説過一個星期再去法院六樓問下分案情況,看看具體落實到那個法官手上,接着就和法官的書記員聯繫,送達訴狀和開庭時間,這一系列的工作都是以備後續溝通。一通下來接近中午,回所裏吃飯,整理相關案卷。

律師實習日記 篇5

20xx-2-24 星期三

今天是農曆年初十一。昨天方律師叫我今天早上八點三十分到律師事務所,今天我不到八點十五分就到了律師事務所。到了八點三十分,我終於盼到律師事務所開門了。我進去後禮貌而又客氣地問其中一名員工——後來我稱呼此人為林哥——方律師是否到了,我是來跟他實習的。他説方律師仍未回,叫我先到坐在一旁等他。我盼呀盼,好不容易才等到方律師,那時已有十時許了。期間,這裏的人都不時地聊天,説説新年期間的趣聞,完全還處於放假的狀態。方律師吩咐我把兩個案件(買賣糾紛案及物權糾紛案)看完就出去了。之後,他一整天也沒有回來。今天一整天不時聽到這裏的員工在二樓打麻將的聲音。開工的第一天像放假而不是工作。而我,正處於努力適用當中。

20xx-2-25 星期四

昨天一口氣把方律師交代要看的兩個案件看完了,儘管棠下的那個物權糾紛案令我感到頭暈——實在是講述案情的資料太厚了,一看到就覺得痛苦。今天,我又試着以無比的耐心去看物權糾紛案。在細看了幾遍後,我終於把物權糾紛案看懂。原來它與老師在課堂上要我們做練習的案情法律適用基本一致,但就是對案情詳略敍述不一,所以我才會對物權糾紛案這個厚厚一疊資料的案件感到頭暈。不是案情的複習性而是厚厚的資料給我打垮,這實在是令人可笑的理由。我定要把這個不成理由的缺點克服。假如我連這小小的事情都不能幹好,又何談將來的長遠發展呢?

20xx-2-26 星期五

今天,方律師同樣沒有進辦公室。其實我感到很困惑——在律師事務所裏,我基本沒有看見律師們在辦公室裏辦公。而我又常聽聞方律師要出差。如此頻繁地出差,地域涉及的範圍如此廣。讓我感覺地域差異似乎完全不存在。無論是出市還是出省,這好像一般上班族上下班那樣自然,似乎已成為他們呼吸的一部分。也許這就是律師與平常人的其中一個區別。當代的律師涉及的業務範圍不僅僅是訴訟業務,更多的是非訴訟業務。非訴訟業務的開展就要求我們具備更泛更為豐富的知識面。

律師實習日記 篇6

20xx年X月X日 X天

今天早上,方律師突然叫我把代理詞拿給他看。我的直覺反應就是有點類似反問地回答方律師這個不是明天才要交給他。他説先看看有什麼修改的地方明天定稿。我只好把先的那部分交給他看,乖乖地交待着我不懂怎樣寫錄音的有效性。方律師看後,他説我把合同的有效性寫得太過理論以至於容易給審判員以空洞套話的感覺。他同時從證據的三性這方面列了提綱給我,讓我朝着這個方向去寫。於是整個早上我就忙於修改及重寫代理詞。套句俗話“時光飛逝,明月如梭”,我直到感到肚子餓了才發現已經十二點有多了。而此時,方律師也準備離開辦公室。我趁方律師離開後趕快訂餐吃飯。這實在是餓得要命!晚上我把代理詞發給方律師看看,然後他跟我説錄音的有效性要從肯定方面上着筆不要反推。於是我按照他的要求把它修改好再發給方律師批閲。代理詞的終極版就這樣誕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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