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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實習日記範文五篇

實習4.2K

很快一天又過去了,相信大家一定感觸頗深吧,是時候認真地寫好日記了。好的日記都具備一些什麼特點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律師實習日記5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律師實習日記範文五篇

律師實習日記 篇1

今天,那位審買賣糾紛案的倉後法庭的法官找方律師談説從錄音的談話聽出雙方對貨款的具體數額有相當大的爭議並不是原告認為的已經確認了。其實被告方的河南腔調實在是沒有人能聽得懂。大家都處於一種蒙或者我都不知該怎樣形容的狀態。而這種狀態很容易導致事實的偏離從而不能真正地梳理案情、正確適用法律。地域的差異性具有巨大的影響力。

儘管這位法官跟方律師很要好,可能他在暗地裏會支持或偏袒方律師,但不可否認的是他在總體上還是依據事實而適用法律審案的。但這種暗地裏的支持偏袒在某些情況對律師來説很重要。其實,開庭只不過是走一個程序,案子的勝負早在開庭前就已經決定了。

律師實習日記 篇2

週一總是那麼的忙碌。今天接待了一個親戚的女性朋友,諮詢的問題是關於離婚的。

案件的大致情況如下:夫妻倆人共育有一兒一女,夫妻生活也很平平淡淡,平時的矛盾積怨也很多,問題出現在和公公婆婆的日常相處上。公公婆婆不願意帶孩子,男方還要給每個月給公婆生活費,女方認為有點吃虧,就是不答應,以此為導火索,爆發了這次婚姻危機。這一次公婆逼着自己的兒子與女方離婚,堅決不願意女方做他們的兒媳婦。

在我看來,女方的確有些沒道理。因為,法律並沒有規定爺爺奶奶必須帶孫子孫女,爺爺奶奶當然有權拒絕“帶”孫子孫女。“帶孫子孫女”,應該是該“孫子孫女”的父母應盡的義務。子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父母有撫養子女的責任。

在家庭中,爺爺奶奶帶孫子孫女是出於親情而並非是法定的義務,如果爺爺奶奶身體不適或出自於不願意,作為兒子媳婦一輩,本就不應抱怨。如果爺爺奶奶肯帶孫子孫女,作為兒女的更應感恩戴德。雙方現在都在嚷嚷着要離婚,明眼人一看就知道這是屬於小兩口剛吵完架雙方都在氣頭上的.症狀,夫妻感情根本沒有到破裂的邊緣。

如果因為這個事由起訴至法院要求離婚,訴訟請求很有可能被駁回。我為當事人告知了法院會判決離婚的法定情形,同時又為其分析了她自身的具體情況。最終勸她以寬容之心對待老人,先回去冷靜一下,再做出最後的決定。畢竟家和萬事興。

律師實習日記 篇3

這一個月,接觸到幾個諮詢交通事故的案子,並翻看之前的案卷,通過對案卷的審閲,得知了交通事故案件的立案、庭審工作。我感覺到簡單的交通事故案件其實也沒有想象中的那麼簡單。但是通過學習,我已經對一些簡單的交通事故案件有了更清楚的瞭解,並辦理了一個簡單的交通事故案件。下面就總結一下辦理交通事故案件的一些心得體會

交通事故的一般請求項目包括:醫療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交通費、護理費、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損害撫慰金、被扶養人生活費等。

交通事故中的主要證據有:交通事故認定書、診斷證明、出院證、病歷、費用清單、醫療費發票、誤工證明、護理人員誤工損失證明、交通費發票、司法鑑定意見、經常居住地證明等等。

主張以上費用的需要組織的證據的主要事項:

第一,主張醫療費的,要有交通事故認定書、診斷證明、出院證、病歷、費用清單、醫療費發票等相互印證,來證明真實性和合理性。

第二,主張誤工費的,要有相應的工作單位出具的營業執照、誤工證明、勞動合同、工資表等相互印證,單位出具的誤工證明要註明因誤工而扣發的工資數額,主張出院後的誤工證明的還需要有出院後要休息的醫囑。

第三,主張交通費的,要有相應的交通費發票。

第四,主張出院後營養費的,要有出院後加強營養的醫囑。

第五,主張殘疾賠償金的需要相應的傷殘等級鑑定結論書,傷殘等級鑑定需要通過法院委託鑑定機構。

第六,主張精神損害撫慰金的,一般構成傷殘的才能獲得支持。

對於交通事故的賠償,主要是搞清賠償項目和賠償標準,不同的賠償標準賠償的金錢也大有不同,比如農村户口和城市户口的差別,傷殘級別的差別等。因此,科學的選定賠償項目和標準對維護當事人的利益具有重大作用。作為一名實習律師,在做交通事故案件時,爭取做到科學、規範、精細,只有嚴於律己,才能使當事人利益不受損害。

律師實習日記 篇4

20xx-2-24 星期三

今天是農曆年初十一。昨天方律師叫我今天早上八點三十分到律師事務所,今天我不到八點十五分就到了律師事務所。到了八點三十分,我終於盼到律師事務所開門了。我進去後禮貌而又客氣地問其中一名員工——後來我稱呼此人為林哥——方律師是否到了,我是來跟他實習的。他説方律師仍未回,叫我先到坐在一旁等他。我盼呀盼,好不容易才等到方律師,那時已有十時許了。期間,這裏的人都不時地聊天,説説新年期間的趣聞,完全還處於放假的狀態。方律師吩咐我把兩個案件(買賣糾紛案及物權糾紛案)看完就出去了。之後,他一整天也沒有回來。今天一整天不時聽到這裏的員工在二樓打麻將的聲音。開工的第一天像放假而不是工作。而我,正處於努力適用當中。

20xx-2-25 星期四

昨天一口氣把方律師交代要看的兩個案件看完了,儘管棠下的那個物權糾紛案令我感到頭暈——實在是講述案情的資料太厚了,一看到就覺得痛苦。今天,我又試着以無比的耐心去看物權糾紛案。在細看了幾遍後,我終於把物權糾紛案看懂。原來它與老師在課堂上要我們做練習的案情法律適用基本一致,但就是對案情詳略敍述不一,所以我才會對物權糾紛案這個厚厚一疊資料的案件感到頭暈。不是案情的複習性而是厚厚的資料給我打垮,這實在是令人可笑的理由。我定要把這個不成理由的缺點克服。假如我連這小小的事情都不能幹好,又何談將來的長遠發展呢?

20xx-2-26 星期五

今天,方律師同樣沒有進辦公室。其實我感到很困惑——在律師事務所裏,我基本沒有看見律師們在辦公室裏辦公。而我又常聽聞方律師要出差。如此頻繁地出差,地域涉及的範圍如此廣。讓我感覺地域差異似乎完全不存在。無論是出市還是出省,這好像一般上班族上下班那樣自然,似乎已成為他們呼吸的一部分。也許這就是律師與平常人的其中一個區別。當代的律師涉及的業務範圍不僅僅是訴訟業務,更多的是非訴訟業務。非訴訟業務的開展就要求我們具備更泛更為豐富的知識面。

律師實習日記 篇5

1、在人際交往方面

剛進律師事務所的時候,一張張陌生的臉孔着實讓我有些恐慌和緊張。平時在校園裏同學之間,由於大家都沒有真正踏上過社會,在待人接物、相互交往間,總是略顯稚氣。但我知道,在社會裏,就是純粹的爾虞我詐了,人際交往確實是我這次實習中的一大課題。所以在踏入律所之後,我始終保持微笑,主動地向其他小律師詢問是否需要幫助,幫他們倒茶,主動打掃會衞生,做我力所能及的事情。沒過幾天,他們就逐漸接受了我。他們也放心地把一些手頭上的工作交給我去做。負責指導我的師傅陳律師也帶我出去,參加諮詢、會見委託人、會見當事人、調解、庭審等等。這次實習讓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關係是很重要的,尤其要注重對溝通能力的培養。做事首先要學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與人相處是現代社會的做人的一個最基本的問題。對於我這樣一個即將步入社會的人來説,需要學習的東西很多,他們就是我最好的老師,正所謂“三人行,必有我師”,要向他們學習更多的知識和做人的道理。

2、在工作上

我的實際工作主要是整理文書。陳律師細心教導了我格式的寫法,然後把他積存的一大堆資料交給了我。內容雖多,但是熟能生巧,沒幾天,這些法律文書就都搞定了。其實作為律師,在事務所呆的時間並不多。來事務所諮詢的人也是少之又少。所以單純地呆在律師事務所裏,能學到的東西是相當有限的。幸好陳律師經常帶着我出去走走,比如去監獄會見當事人,去調查取證,去做法律諮詢等等,讓我從中受益匪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