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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讀生家長安全承諾書(通用6篇)

書信函1.14W

學生在申請走讀的時候,需要家長的認可和承諾,學校才會通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了走讀生家長安全承諾承諾書,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走讀生家長安全承諾書(通用6篇)

走讀生家長安全承諾書 篇1

根據《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加強高等學院學生公寓管理的若干意見》、《教育部關於切實加強高校學生住宿管理的通知》規定,學生因特殊情況特向學校申請自行在校外住宿。為明確學生本人與學校的責任,並有利於學校對學生的管理,本人特向學校保證做到如下各方面:

一、本人因《河北機電職業技術學院在校學生走讀申請表》所述原因堅持走讀。

二、走讀期間保證自己的人身安全及財產安全,如發生一切人身傷亡及財產損失,以及發生民事、刑事案件,由本人自負,與學校無關。

三、走讀時保證定期向所在學院彙報個人情況,保持通訊聯絡隨時暢通。如住所地址及聯繫方式發生變化隨時告知學院及輔導員老師。能夠自覺遵守國家法律和法規,不做有違社會公德和學校聲譽的事。保證增強安全防範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家長隨時瞭解在外住宿情況,切實履行教育與監督責任。

四、本人保證不會因走讀耽誤正常的教學活動及學校各項活動安排。

五、本人如有下列情況之一,接受學校給予的紀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嚴重警告直至開除學籍處分。

1、在走讀期間有違法、違紀行為的;

2、提供虛假證明騙取走讀的。

六、如遇國家有關規定發生變化或出現緊急狀態等特殊情況,本人執行學校有關規定和要求,並自負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

七、本人如有其他違反校規、校紀情況的,服從學校根據《xxxxxxxx學院學生違紀處分條例》相應條款給予處理。

學生姓名簽名(指摸):

家長姓名簽名(指摸):

走讀生家長安全承諾書 篇2

現向學校申請走讀,即白天在學校學習並做完功課,晚上回家睡覺。由於家裏和學校相隔很近,本人走讀也會很安全。請校領導給以批准,萬分感謝。

1、本人經與父母協商並經父母同意,自願申請走讀。

2、本人在校讀書期間保證遵守校紀校規,嚴格執行學校一切規章制度,不遲到早退,不以任何理由拒絕參加學校各項活動。

3、本人在校內外保證注意自身安全,檢點自己的行為。一切行為及後果均由本人負責。

4、本人走讀期間,保證在家居住,不私自在校外租房、留宿。如在校外造成的一切不良後果由本人負責。

乙方承諾,在走讀期間,遵守以下義務:

1、保證申請事項的真實性,並承擔虛假申請造成的一切後果;

2、承擔擅自變更登記要求的一切後果;

3、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公共秩序,維護學校聲譽和大學生的自身形象;

4、自覺接受學校安全、紀律教育,遵守校紀校規;

5、按時參加學校安排的學習、實驗、軍訓及各項集體活動;

6、一旦甲方要求,乙方必須返回學校住宿;

7、自行承擔在校外發生的'一切安全責任。

乙方父母對以下事項表示認可:

1、同意乙方辦理走讀手續;

2、保證申請事項的真實性,並承擔虛假保證的一切後果;

3、乙方在校外發生的安全責任事故,與甲方無關;

承諾人:

走讀生:

日期:

走讀生家長安全承諾書 篇3

甲方:

乙方:走讀學生 性別 出生年月 班級 家長姓名 家庭住址 聯繫電話

為了抓好走讀生的安全工作,全面貫徹上級有關學生安全的文件精神,增強學校和家長的安全防患意識,多一分防範,少一分危險。給他們創造一個安全的學習、生活環境,確保學生的路途人身安全,維護正常教學秩序,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有關規定,特簽定此安全責任書,以明確雙方責任:

一、家住學校附近的學生,若不在學校用餐及住宿,可由本人及家長向學校提出走讀申請,經學校批准後方可走讀。走讀生憑走讀生證進出校門。

二、甲方負責走讀學生在校期間的學習、行為規範和校紀校規的教育與管理。並負責為學生提供安全、舒適的學習環境。

三、乙方每天督促學生嚴格按學校作息時間上學和回家,並督促學生在家堅持認真學習,完成作業,保證休息。早讀7:00必修到教室,下午2:20必須到教室,晚上9:20下課後立刻離開學校回家。

四、乙方要教育子女服從學校的管理和教育,並做到以下幾點:

1.嚴格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

2.嚴格控制學生上學、放學的時間,放學後不得滯留學校。上學、放學時家長必須到校門接送。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第十三條第(三)款規定,若家長放學後沒有按時接學生,使學生在校內外逗留,玩耍,發生意外,責任自負。

3.教育子女遵守交通規則,注意交通安全,不騎單車及機動車輛上學,在公路上行走時注意過往車輛,不準追車、爬車和騎自行車,不乘坐摩的等違規車輛或無證無牌車輛或不安全車輛,上學回家途中要結伴而行,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五、乙方要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等方面的教育,並主動為學生購買保險。家長必須為學生配備手電筒等安全防護用品。

六、在離校期間(時間一律以學校正常作息時間為準),走讀生的個人行為、人身安全等概由走讀生本人及家長負責。

七、上述各條款,甲、乙雙方應相互監督,自覺遵守。此責任書由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學生家長、學校各執一份。

甲方:(章) 乙方:學生簽字:

班主任簽字: 走讀學生家長(監護人)簽字:

20xx年 月 日

走讀生家長安全承諾書 篇4

為了維護正常的教學、生活秩序、保障實習生的人身安全,醫院已明確規定學生不得在學生宿舍外住宿。

一、 學生確有特殊原因,需在宿舍外住宿,辦理走讀從2015年8月6日到2015年5

月31日。

二、不在實習生宿舍住宿期間,在醫院外發生的一切人身傷亡及財產損失,以及發生民事、刑事案件,由本人自負,與佛山中醫院無關。

三、不在實習生宿舍住宿期間,因私拉電線,自行使用爐具,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造成自身或他人人身傷害,財產損失,由本人負全責,並承擔相應的經濟與法律責任。

四、若遇政府決策、重大疫情等特殊情況,本人一定按照學院有關規定和要求執行,並願意負擔因此帶來的一切經濟損失。

五、經批准不在實習生宿舍住宿的學生必須定期向所在組長或者護理部xx老師彙報個人情況,自覺遵守國家法律和法規,不做有違社會公德和醫院聲譽的事,要增強安全防範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實習生家長應隨時瞭解學生在外住宿情況,切實履行教育與監督責任。

保證人(簽名):

家長(簽名):

家長聯繫方式(手機):

x年x月x日

走讀生家長安全承諾書 篇5

甲方:曲屯鎮中心國小

乙方:走讀生家長

曲屯鎮中心國小是一所全日制公辦國小,為確保全校學生的在校安全,學校出台了一整套校園安全管理制度。為了進一步確保我校學生在晚上的接送安全和規範有序,學校與家長作如下承諾:

(一)校方承諾

1.學校執行週一至週四的走讀生晚自習制度,晚自習時間為18﹕30~20﹕00。晚自習期間,學校教師全程管理,督促學生完成課外作業並開展自主學習,對學習有困難的學生開展個別輔導。

2.學校實行每天24小時保安值班制和出入校門驗證登記制。晚自習結束時,學校將安排學校領導,配合值班教師共同做好家長進校接送孩子時的驗證工作,確保走讀生家長接送子女過程中的安全與有序。

3.學校原則上不主張學生走讀;若家長堅持讓學生走讀,需簽訂走讀協議。

(二)家長承諾

1.走讀生家長請根據自己子女就讀年級在晚自修結束前等候在校門口。學生憑走讀證出入。

2.進入校門時,請家長描述走讀年信息,以便讓帶班領導和值班人員確認你接送子女的家長身份。

3.家長應該自覺遵守學校的上述規定,表現出家校和諧合作的良好願望,遇到意外情況請及時與校門口的值班人員及時溝通,做到不急不躁,保持必要的禮讓,避免與值班人員產生不必要的爭執。

4.如果家長不遵守承諾;出現問題由家長承擔全部責任。

學校實行憑卡接送制度,是為了每一位學生的安全着想,希望能得到大家的理解與配合,讓孩子們在中心國小學習和生活得更安全,更快樂。 另:每週五下午15﹕30走讀生接送,制度同上。

此承諾書一式兩份,學校和家長各執一份。

家長接送簽名處: 家長不接送簽名處:

20xx年9月1日 20xx年9月1日

走讀生家長安全承諾書 篇6

為了全面貫徹上級有關學生安全的文件精神,為了加強和規範學校安全管理,維護正常的教學和生活秩序,增強學校和家長的`安全防患意識,多一分防範,少一分危險。保障學生人身和財物的安全,促進身心健康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國小日常行為規範》和《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對學生住宿實行封閉管理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項責任書:

一、在校學生原則上應在學校安排的寢室住宿和食堂吃飯,並嚴格遵守學校的管理規定。

二、家離學校1千米以內,且具備放學後家長在學校大門口來接這個條件的學生可申請走讀,在取得家長、學校雙方同意並簽訂《走讀協議》後,可以辦理走讀相關手續。

三、學校對走讀學生家長的要求:

1、若不在學校就餐和住宿的學生,可由家長與學校簽訂《走讀生安全責任協議書》。

2、家長經常教育子女遵守交通規則,行路靠右、靠邊,不追車、不扒車,不騎電動車、摩托車,不在路上停留或打鬧,不接觸陌生人。如若出現事故,一切責任由家長自負。

3、家長督促子女按時回家、到校,不到有危險的地方。子女在該回家的時候沒有到家,家長必須立即查明情況,跟老師聯繫。

4、教育子女遇雷電交加的風雨風雪天氣,不在樹下危險處避雨、雪、風。

5、在大風雨、暴風雪天氣的早、午、晚,子女回家、來校,家長必須全程接送。

6、家長每天督促學生在家堅持認真學習,完成作業。

7、家長應主動每週至少一次與班主任取得聯繫,積極配合學校搞好管理。

8、家長要教育子女服從學校的管理和教育,並做到以下幾點:

①嚴格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

②不遲到、不早退,不擅自離校,不滯留學校,不到危險的地方;

③不打架、不罵人、不欺騙老師及其家人,遇事不隱瞞、不謊報真情;

④上學和回家途中要注意交通安全,遇路口小心行走,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9、在學生離校期間,走讀生的個人行為、人身安全等一律由走讀生本人及其家長負責。

10、走讀生在離校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

11、走讀生放學回家和上學途中不許進入遊戲廳、錄象廳、歌舞廳、網吧、飯店等營業性場所,途中不許打架鬥毆、抽煙喝酒、談情説愛,違者按學校規定嚴肅處理。一旦學校發現上述情況,則責令家長履行協議。

三、子女在走讀期間家長應有以下管理責任:

1、學生走讀期間家長作為監護人應對子女的交通安全和校外的管理全權負責。

2、家長應向學校提供家庭準確的地址和聯繫電話,主動了解學校上課的作息時間,督促子女按時到校學習,參與學校規定的各項活動。

3、走讀學生在上學、放學途中及晚自習後的校外安全責任,應由家長負責管理。學生放學後,進網吧、遊戲廳等社會娛樂場所出現不良後果,或在社會上交友、參與不健康活動或有危險性活動,出現安全事故應由學生本人和家長負責。

4、學生因故不能按時到校,家長必須向班主任履行請假手續。

5、學校正常上課期間學生未到校或私自離校,所發生的安全事故一切後果由學生、家長承擔。

此協議書一式二份,家長、學校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走讀學生簽字: 班主任簽字:

走讀學生家長簽字: 學校蓋章: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