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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合夥協議書精選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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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協議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簽訂協議能夠保證雙方合作愉快。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協議很是頭疼的,下面是小編整理的企業合夥協議書,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企業合夥協議書精選15篇

企業合夥協議書1

甲姓名:

性別:

年齡:

身份證號碼:

乙姓名:

性別:

年齡:

身份證號碼:

丙姓名:

性別:

年齡:

身份證號碼:

一、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主要經營會展行業及銷售

二、合同期限至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共()年

三、出資金額方式、現金:

(1)、合夥人:出資人民幣()元

(2)、合夥人:出資人民幣()元

(3)、合夥人:出資人民幣()元

四、本次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如出現虧損合夥人要求撤股,撤股的合夥人須承擔虧損金額的50%,方可撤股。

五、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合夥人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盈餘分配:以百分比分配,甲方34%乙方33%丙方33%

六、合夥企業的虧損及債務的承擔方式如下:

(1)、合夥人投資成本全部回收以前形成合夥企業債務及虧損由各合夥人按出資比例分擔。

(2)、合夥人投資成本全部回收以後形成合夥企業債務及虧損由各合夥人平均分擔及各自承擔三分之一的債務額度。

(3)、合夥企業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的合夥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清償數額超過本協議規定其虧損分擔比例的,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各合夥人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其餘各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相關合夥人清償自己應負擔部分。

七、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合夥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八、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為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3)、執行合夥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4)、損害合夥企業的行為。

九、合夥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對該合夥人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享有合法繼承權的繼承人,從繼承開始之日起取得該合夥人企業的合夥人資格。

十、合夥人退夥:退夥人對其與其退夥前的原因發生的合夥

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合夥人退夥時,合夥企業財產少於企業和夥債務的,退夥人應當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

十一、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羣體合夥人同意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2)、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十二、主要責任分擔:所有合夥人共同承擔合夥企業的一切責任與風險。

合夥人簽字:

甲:

乙:

丙:

___年___月___日

企業合夥協議書2

轉讓方:

受讓方:

經雙方協商,並經公司股東會批准,就公司股份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轉讓方將其在公司(以下簡稱公司)xxxxxxx%的股份(人民幣元)依法轉讓給受讓方。

二、受讓方同意接受該轉讓的`股份。

三、轉讓價格為人民幣元,受讓方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日內以現金方式(或其它形式)支付給轉讓方。

四、本協議簽訂後,公司在規定的時間內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辦變更登記,自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准登記之日起,公司向受讓方簽發《出資證明書》,受讓方成為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義務和相關民事責任。

五、本協議一式肆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轉讓方(蓋章):xxxxxxx代表(簽字):

20xx年xx月xx日簽訂地點:xxxx

受讓方(蓋章):xxxxxxx代表(簽字):

20xx年xx月xx日簽訂地點:xxxx

企業合夥協議書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以下簡稱《合夥企業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經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第二條

本企業為普通合夥企業,是根據協議自願組成的共同經營體。全體合夥人應自覺遵守本協議,本協議有關規定與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三條

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合夥人按照本合夥協議享有權利,履行義務。

第二章 合夥企業的名稱和主要經營場所

第四條

合夥企業的名稱:

第五條

企業經營場所:

第三章 合夥目的、經營範圍及合夥期限

第六條

合夥目的:

第七條

合夥經營範圍:

第八條

合夥經營的期限為2年,自合夥企業成立之日起開始。

第四章 合夥人的姓名及住所

第九條

合夥人共三個,分別是:

1.住址:

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2.住址:

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3.住址:

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以上合夥人為自然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

第五章 合夥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第九條

合夥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如下:

1.合夥人:

以位於 土地及地上廠房出資,作價20萬元,總認繳出資60萬元,佔註冊資本的 。

2.合夥人:

以貨幣出資20萬元,總認繳出資60萬元,佔註冊資本的 。

3.合夥人:

以貨幣出資20萬元,總認繳出資60萬元,佔註冊資本的 。

首期實繳出資 萬元,在申請合夥企業設立登記前繳納,其餘認繳出資在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個月內繳足。

第十條

以土地及地上廠房出資的合夥人,其必須保證對該土地擁有完全的使用權,對該房屋擁有完全的所有權,第三人不得向合夥企業就該土地及房屋主張權利。

第十一條

合夥企業存續期間,合夥人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可以增加對合夥企業的出資,用於擴大經營規模或者彌補虧損。

第六章 利潤分配、虧損負擔方式

第十二條

合夥企業的利潤按照以下方式分配:

第十三條

合夥企業的虧損按照以下方式分擔:

第十四條

合夥企業每半年結算一次,對前一時期的利潤分配或者虧損分擔的具體方案由全體合夥人根據本協議第十一條和第十二條的規定協商確定。

第十五條

合夥企業對其債務,應先以其全部財產進行清償。合夥企業財產不足清償到期債務的,各合夥人應當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六條

合夥企業對與其無關的債務不承擔責任,對合夥人在本合夥企業成立之前由其個人經營或合夥經營而產生的債務不承擔責任。

第七章 合夥事務的執行

第十七條

合夥人對執行合夥事務享有同等的權利。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 執行合夥事務,其他合夥人不再執行合夥事務;執行合夥事務的合夥人對外代表企業。

第十八條

不執行合夥事務的合夥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執行事務合夥人應當定期向其他合夥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夥企業的經營和財務狀況,其執行合夥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合夥企業,所產生的費用和虧損由合夥企業承擔。合夥人為了解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閲合夥企業會計賬簿等財務資料。

第十九條

受委託執行合夥事務的合夥人不按照合夥協議或者全體合夥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其他合夥人可以決定撤銷該委託。

第二十條

合夥人對合夥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實行合夥人一人一票並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通過的表決辦法。

第二十一條

合夥企業的下列事項應當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

(一)改變合夥企業的名稱;

(二)改變合夥企業的經營範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三)處分合夥企業的不動產;

(四)轉讓或者處分合夥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五)以合夥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六)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第二十二條

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合夥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除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第二十三條

執行合夥事務的合夥人應當每兩個月向其他不參加執行事務的合夥人報告一次,報告內容包括: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第八章 入夥與退夥

第二十四條

新合夥人入夥時,應當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入夥協議。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的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一)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二)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三)發生合夥人難於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四)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第二十六條

合夥人有《合夥企業法》第四十八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合夥人被依法認定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轉為有限合夥人,普通合夥企業依法轉為有限合夥企業。其他合夥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該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合夥人退夥。退夥事由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第二十七條

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二十五條規定退夥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合夥企業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八條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資義務;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三)執行合夥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四)發生合夥協議約定的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

第二十九條

合夥人退夥的,其他合夥人應當與該退夥人按照退夥時的合夥企業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夥人的財產份額。退夥時有未了結的合夥事務的,待了結後進行結算。

第三十條

退夥人退夥時可以退還貨幣,也可以退還實物。

第三十一條

退夥人對其退夥前已發生的合夥企業債務,與其他合夥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合夥人退夥時,合夥企業財產少於合夥企業債務的,退夥人應當按照本協議第十二條的約定分擔虧損。

第九章 合夥企業的財產

第三十二條

合夥企業存續期間,合夥人的出資和所有以合夥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均為合夥企業的財產。合夥企業的財產由全體合夥人依法共同管理和使用。

第三十三條

合夥企業進行清算前,合夥人不得請求分割合夥企業的財產,但《合夥企業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三十四條

合夥企業存續期間,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時,須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合夥人之間轉讓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時,應當通知其他合夥人。

第三十五條

合夥人依法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三十六條

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合夥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依照修改後的合夥協議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第三十七條

合夥人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須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善意第三人造成損失的,由行為人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章 爭議解決辦法

第三十八條

合夥人在履行合夥協議發生爭議時,合夥人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可以按照事後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事後打不成仲裁協議時,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章 合夥企業解散、清算

第三十九條

合夥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應當解散:

(一)合夥協議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合夥人不願繼續經營;

(二)合夥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

(三)全體合夥人決定解散;

(四)合夥人已不具備法定人員;

(五)合夥協議約定的合法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六)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七)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四十條

合夥企業解散應當按照《合夥企業法》的規定進行清算,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未能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清算人的,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可以自合夥企業解散後十五日內指定一名或數名合夥人或者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第四十一條

合夥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和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法定補償金以及繳納所欠税款、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依照本協議第是一條的規定進行分配。

第四十二條

清算結束,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在十五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辦理合夥企業註銷登記。

第十二章 附則

第五十三條

出現法律、法規和協議未明確之事項時,由全體合夥人共同協商確定。

第五十四條

本協議一式五份,合夥企業存一份,合夥人各持一份,並報合夥企業登記機關備案一份。

合夥人: 年 月 日

合夥人: 年 月 日

合夥人: 年 月 日

企業合夥協議書4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登記管理辦法》,經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制定本協議。

第一條合夥目的:共同經營、共同盈利。

第二條合夥企業由合夥人共同出資、合夥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並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三條合夥企業名稱:

第四條合夥企業經營場所:

第五條合夥企業經營範圍: 加工、銷售、箱包(不含印製)(以登記機關核定為準)。

第六條合夥企業的出資總額:

合夥時間:

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止。

第七條合夥人姓名、住所、出資方式、出資額及繳付期限。

(一)合夥人姓名:

身份證號碼:

合夥人住所:

出資方式:

貨幣認繳出資:

(二)合夥人姓名:

身份證號碼:

合夥人住所:

出資方式:

貨幣認繳出資:

(三)合夥人姓名:

身份證號碼:

合夥人住所:

出資方式:貨幣認繳出資:計人民幣___萬元。

(四)合夥人應於_年_月_日前繳付出資。

出資額沒有實際繳付的,不能算合夥人已經出資。

第八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享有了解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二)合夥人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和分擔虧損;

(三)有優先受讓其他合夥人轉讓的財產份額和優先購買合夥企業的新增資金,但須經其他合夥人同意;

(四)合夥企業存續期間,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須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合夥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依照修改後的合夥協議享有權利,承擔責任,並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五)合夥企業終止後,依法分得合夥企業的.剩餘財產;

(六)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七)合夥企業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建立企業財務、會計制度,並依法履行納税義務。

第九條合夥企業事務的執行。

(一)合夥人對執行合夥企業事務享有同等的權利,經全體合夥人協商,委託合夥人___為合夥企業事務執行人,對外代表合夥企業,執行合夥事務;其他合夥人不再執行合夥事務。不執行合夥事務的合夥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

(二)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對合夥企業事務實行一人一票並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通過的表決辦法。

(三)受委託執行合夥事務的合夥人不按照合夥協議或者全體

第十三條其他事項。

(一)合夥企業登記事項因退夥、入夥、合夥協議修改等發生變更或者需要重新登記,應當於作出變更決定或者發生變更事由之日十五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二)有關不盡事宜按《合夥企業法》辦理或由合夥人協商解決。

(三)本協議一式三份,合夥人各執一份,並報合夥企業登記機關備案一份。

(四)本協議由全體合夥人共同協商訂立,經全體合夥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合夥人簽字並蓋章:

__年_月_日

企業合夥協議書5

甲方:

性別:

身份證號碼:

住址:

乙方:

性別:

身份證號碼:

住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法律規定和甲乙雙方合夥協議,按照自願、平等、公平、誠實的原則,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制定本協議。

一、甲乙雙方合夥經營的商鋪/商行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權證號碼:_________。

二、經甲乙雙方協議同意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為甲方退夥之日。

三、甲方與乙方於__年____月____日訂立合夥契約,共同合夥經營事業,現因甲方意欲另圖其他事業,現提出退夥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四、甲方與乙方於__年____月____日按照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進行結算,退還退夥人甲方( )元。

五、甲方應繳清其在合夥期間內的`一切税費。

六、甲方對其退夥前已發生的合夥企業債務,與其他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

七、甲方退夥後,合夥事業某些事項需要甲方予以協助完成的,甲方有義務予以配合,如變更有關登記事項、變更有關協議主體、履行未完結的合同等。

八、甲乙雙方承諾對雙方合夥、退夥事宜俱無隱瞞。任何一方隱瞞事實,損害另一方合法權益的,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共同簽字後成立,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企業合夥協議書6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

被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事項:_________________向登記機關申請辦理合夥企業的設立登記事宜。被委託人更正有關材料的`權限:_________________

1、同意□不同意□修改任何材料;

2、同意□不同意□修改自備文件的文字錯誤;

3、同意□不同意□修改有關表格的填寫錯誤;

4、其他有權更正的事項:_________________

委託有效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被委託人身份證複印件粘貼處(出示原件核對)

委託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被委託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企業合夥協議書7

甲方: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店位於____________,於20______年9月1日由甲方獨力投資。總投資40餘萬元,營業面積170平方米,地理位置優越,發展潛力巨大,升值空間無限。

經甲、乙雙方一致認同,乙方做為新的投資人與甲方共同經營甲方逗龍王子童裝旗下温州橫街店,成為該店股東,雙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協議。雙方按如下條款享有權力及履行義務。

第一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1、乙方以貨幣方式出資逗龍王子童裝旗下温州橫街店,出資金額為人民幣肆萬元整(¥40000.00元)佔逗龍王子童裝温州橫街10%的股份。

2、乙方在成為逗龍王子童裝温州橫街店的股東後,依上述的約定履行出資義務。

3入股期限為三年,中途不行退股及轉讓。

第二條:股東(乙方)的`權力及義務

1、乙方出資後成為逗龍王子童裝温州橫街店股東後,享有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義務。

2、對成為逗龍王子童裝温州橫街店的股東之前的經營利潤不享有任何權益,對營業損失及債務不承擔任何責任。

3、根據10%的出資比例享有逗龍王子童裝温州橫街店的純利潤分紅。

4、乙方成為逗龍王子童裝温州橫街店的股東後,經甲方授權可享有對温州橫街店內的帳務監督權及經營建議權。

5、乙方不得在入股期間與任何個人及團體從事與甲方業務有競爭的工作。

6、乙方不得從事有損甲方利益的活動。

第三條:紅利分配

1、紅利分配為一年一次。

2、每年總毛利扣除所有相關費用為當年總純利潤,再按所佔股份比例分紅。

3、甲方應出示當年總營業額、總成本、總毛利及所有相關費用的報表,用於乙方的查帳及監督。

第四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按本協議規定享有權益及相應的義務,如有違約行為並造成重大損失應對其損失方進行賠償或減少其持股比例的賠償。

第五條:承諾

甲方承諾如在經營逗龍王子童裝温州橫街店途中,經營不善(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致使逗龍王子童裝温州橫街店出現虧損,乙方將不承擔虧損義務。

每六條:其他事項

1、本協議簽訂期限為三年,協議到期前半年甲、乙雙方必須決定是否繼續合作事項,並作出書面協議。

2、如發生不可抗拒的因素致本店解體,按所佔股份比例進行最後的利益分配。

3、以上協議若有修正,經甲、乙雙方同意後修改。

4、本協議共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來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_

企業合夥協議書8

第一條為了規範合夥企業的行為,保護合夥企業及其合夥的合法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本着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第二條企業性質為合夥企業,依法在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_________分局註冊登記。企業以其全部資產對企業的'債務承擔責任,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_________年,從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算。協議期滿三個月前,合夥人商議續約與否。

第三條合夥企業的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合夥企業的經營場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合夥目的:為社會創造税收,解決就業問題。

第六條合夥企業經營範圍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合夥人的姓名及住所

姓名: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合夥人出資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第九條合夥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及繳付出資的期限

合夥人:____________

出資方式:____________

數額:____________

出資比例:____________(%)

合夥人各自出資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存入銀行驗資户,並出具由全體合夥人確認的出資證明。

企業合夥協議書9

甲方: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民族: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民族: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共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相關法律規定,本着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甲方同意投資入股有限責任性質的________(以下式工商登記註冊為準),為體現雙方公平公正,特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擬設立的公司名稱、經營範圍、註冊資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註冊資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投資各方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和佔股比例

甲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___________%。

第三條本協議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公司的規定組成股東大會及董事會,投資各方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法定代表人的擔任和財務會計按照《公司法》等國家相關法律規定製定。具體內容見章程;

2、投資各方的責任以其投入資金比例為限,各方的責任以各自對註冊資本的出資為限。公司的税後利潤按各方對註冊本出資的`比例由各方分享。

3、投資各方須在本協議簽字生效當日內以現金或現金支票方式打入投資各方一致同意設立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帳户,繳足全部出資金額。

第四條投資各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成立公司籌備組,成員由雙股東方派員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東代表為組長,組織起草早辦設立公司各類文件;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東方先行墊付籌辦費用,公司設立後該費用由公司承擔;

3、上述各股東方委託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辦公司的各項註冊事宜。

第五條本協議的修改、變更和終止

1、本協議一經簽訂,投資各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資;

2、對本協議及其補充協議所作的任何修改、變更,須經投資各方共同在書面協議上簽字方能生效。

第六條違約責任

1、投資雙方如有不按期履行本協議約定的出資義務的,則視作違約方單方終止本協議,守約方有權書面決定取消違約方的股東資格,違約方所出的投資金額將作為違約金賠償給守約方;違約方未出資的,守約方有權書面決定取消違約方的股東資格,並有權按照違約方應當出資額追究違約方的違約責任。

2、投資雙方如有違反本協議其他約定的,則視作違約方單方終止本協議,守約方有權共同書面決定取消違約方的股東資格,違約方所出的投資金額將作為違約金賠償給守約方。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

凡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慶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的,則任何各方均有權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第八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投資各方另行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為本協議的有效組成內容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簽定之前,各方之間前幾年任何協議內容與本協議內容有衝突的,以本協議所規定的內容為準。

第九條本協議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3.20xx年合作協議書範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願合作經營__________和_________項目,總投資為_________萬元,甲方以人民幣方式出資__________萬元,乙方以人民幣出資________萬元及技術和客户資源。

第二條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在合夥期間合夥人出資的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分割。合夥終至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三條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_________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____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雙方共同經營,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夥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夥人。

第五條企業固定資產和盈餘按照取得的銷售淨利潤的甲方_____%、乙方___________%的比例分配。

第六條企業債務按照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__%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每年項目產品總銷售利潤的百分之十進行固定投入。銷售利潤分紅,一年結算。

第八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貳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自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需要負責技術和市場開發及售後跟進,甲方負責管理及日常事務。

第十一條本協議有效期暫定三年,自雙方代表(乙方為本人)簽字之日起計算,即從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

第十二條爭議處理

1、對於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2、如果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提交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本協議到期後,雙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合作,本協議繼續有效,如果不再繼續合作的,退出方應提前三個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書面文本,並將己方的有關本合同項目的資料及客户資源都應交給另一方。

第十四條違約處理

如果一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並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害。

第十五條協議解除

1、一方合夥人有違反本合協議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2、合作協議期滿。

3、雙方同意終止協優議的。

4、一方合夥人出現法律上問題及做對企業有損害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第十六條未盡事宜,雙方可再協商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等本協議有效。

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企業合夥協議書10

合夥人:

甲(姓名),性別,×年×月×日出生,現住址:×市(縣)×街道(鄉、村)×號合夥人:

乙(姓名),性別,×年×月×日出生,現住址:×市(縣)×街道(鄉、村)×號合夥人:

丙(姓名),性別,×年×月×日出生,現住址:×市(縣)×街道(鄉、村)×號

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丙三方自願合夥經營×××(項目名稱),公司名稱、經營範圍、註冊資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等。

第二條 總投資為×××萬元,出資方式及佔股比例 甲方以×××作為出資,出資額×××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 乙方以×××作為出資,出資額×××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 丙方以×××作為出資,出資額×××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店鋪,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合夥三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 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丙三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一)合夥期滿;(二)合夥三方協商同意;(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

簽約地點:

×年×月×日

---------

甲方:——,身份證號碼:

乙方:——,身份證號碼:

丙方:——,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三方經協商,就共同出資購買汽車並進行出租營運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三方共同出資購買捷達汽車一輛,所需全部款項為:

1、車款85800元(其中首付款28800元,銀行貸款57000元);

2、交出租汽車公司款XX0元;

3、燃氣改造款4700元;

4、銀行貸款利息9029元(57000元×5.28%×3年)

以上款項共計119529元,其中甲方出資50%,為50765元;乙方出資25%,為29882元;丙方出資25%,為29882元。

第二條:該車輛交由甲乙雙方共同進行出租營運,並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和全部風險,丙方概不負責。

第三條:甲乙雙方每月26——30日向丙方共同支付700元,作為對丙方的出資分紅;該款項自XX年1月26——30日開始支付,至XX年7月26——30日止,共計支付42.7個月,支付金額29890元,其中最後1個月即XX年7月26——30日支付490元,在此以前的每個月支付700元;

該款項支付由乙方——負責辦理,甲方對此承擔連帶責任。

第四條:本協議第一條中所購買車輛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至20xx年12月31日時報廢,屆時可以將該車連同出租手續進行變賣或轉讓,所得全部款項按照本協議第一條中甲乙丙三方出資比例進行分配;如果屆時未變賣或轉讓,則按照當時該車的狀況連同出租手續的價值進行估價,估價的金額按照本協議第一條中甲乙丙三方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如果該車在報廢之前發生轉讓、出買或者毀損滅失後的保險賠償,所得全部款項按照本協議第一條中甲乙丙三方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五條: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三方可以進行協商,協商不成,提請東營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六條:本協議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自三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企業合夥協議書11

甲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合夥協議:

一、合夥企業基本情況。

名稱: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出資額:_________

類型:_________

經營範圍:_________

二、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____年,自工商部門核發營業執照之日起開始計算。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三、出資方式。

出資期限:_________

出資金額:_________

出資方式:_________

(一)甲方出資人民幣____元,大寫____,佔總投資額的____%;乙方出資人民幣____元,大寫____,佔總投資額的____%;

(二)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於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夥企業出資共計人民幣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四、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合夥人投資成本全部回收以前,各合夥人依照出資比例對合夥企業利潤進行分配;合夥人投資的成本全部回收以後,合夥企業的利潤由各合夥人平均分配,即各合夥人各自享有二分之一的利潤分配額。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投資比例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五、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雙方合夥人同意;

2、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9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3、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

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六、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甲方負責經營管理及財務出納;乙方負責財務會計。

(二)合夥協議約定或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甲方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七、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企業,造成的損失自行承擔。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企業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八、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二)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十、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本合同一式兩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三)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企業合夥協議書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個人獨資企業,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業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住所地________省________縣________村________號。身份證號碼: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住所地________省________縣________鎮________村。身份證號碼: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住所地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街________號。身份證號碼:________。

為規範合夥企業行為,保護合夥企業及合夥人的合法權益。

○合夥協議書(通用版)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以下簡稱《合夥企業法》,全體合夥人遵循自願、平等、誠信原則,共同出資創辦合夥企業,並制訂如下協議條款。

一、企業名稱及經營場所:

企業名稱“唐山大家普通合夥企業”,經營場所設在唐山市路南區人民道11號。

二、合夥目的和合夥企業經營範圍:

為發揮每位合夥人的能力和集合資金實力,以爭取合夥人合法利潤最大化為合夥目的.。

合夥企業經營範圍:玻璃及製品、廚櫃門業、衞浴傢具、水暖五金、家電燈具、化學試管……

○合夥企業協議書(簡化版)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登記管理辦法》,經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制定本協議。

第一條合夥企業由合夥人共同共資、合夥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並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二條合夥企業名稱:

第三條合夥企業經營場所:

第四條合夥企業經營範圍:

第五條合夥企業的出資總額:________萬元人民幣。

企業合夥協議書13

甲方:

身份證/營業執照註冊號:

住址/營業地址:

乙方:

身份證號:

住址: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為持有_%財產份額事宜達成協議如下,以茲共同遵守:

一、委託內容

甲方自願委託乙方作為甲方在_ _______%財產份額的名義持有人,並代為行使相關合夥人權利,乙方自願接受甲方的委託並

代為行使該相關合夥人權利。

二、委託權限

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行使的權利包括:

1.乙方代為持有甲方在________%的財產份額,並在《有限合夥協議》及合夥人登記名冊上具名;

2.乙方以合夥人身份參與的相應管理活動;

3.乙方代為收取投資收益、出席合夥人會議並行使表決權;

4.乙方行使《合夥企業法》與《有限

合夥協議》規定的合夥人應享有的其他權利。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作為_________%財產份額的實際擁有者,對享有實際的合夥人權利並有權獲得相應的投資收益。

2.在委託持有財產份額期限內,甲方有權在條件具備時,將相關權益轉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屆時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文件,乙方須無條件同意,並無條件承受。

3.甲方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受託行為進行監督與糾正。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作為受託人,乙方有權以名義財產份額持有人身份參與的經營管理。

2.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委託第三方持有上述財產份額及其合夥人權益。

3.乙方在以合夥人身份參與經營管理過程中需要行使表決權時,至少應提前3日通知甲方並徵得甲方意見,徵得甲方意見後按照甲方意見行駛表決權。

4.在未獲得甲方書面授權的條件下,乙方不得對其所持有的財產份額及其所有收益進行轉讓、處分或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

5.乙方承諾將其未來所收到的因持有財產份額所產生的`全部投資收益(包括現金收益、非現金收益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轉交給甲方。

五、保密條款

協議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信息屬於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後仍然繼續有效。任一方因違反該等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六、爭議的解決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請鄭州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七、其他事項

1.本協議一式貳份,協議雙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或蓋章):乙方(簽名加指模):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合夥協議書14

甲方(名義合夥人):

身份證號/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乙方(實際合夥人):

身份證號/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丙方(實際合夥人):

身份證號/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鑑於:

1.在本合同簽署日之前,甲方及其他方已經簽署了《 有限合夥合同》(以下簡稱“合夥合同”),共同設立 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以下簡稱“合夥企業”)。

2.甲方作為合夥企業的有限合夥人,共向合夥企業認繳並實際出資人民幣 元,佔全部合夥人認繳出資總額的 %(以下簡稱“名義認繳份額”)。

上述甲方認繳資金組成如下:

甲方實際繳付人民幣 元,佔全部合夥人認繳出資總額的 %(以下簡稱“甲方實際認繳份額”);乙方實際繳付人民幣 元,佔全部合夥人認繳出資總額的 %(以下簡稱“乙方實際認繳份額”);丙方實際繳付人民幣 元,佔全部合夥人認繳出資總額的 %(以下簡稱“丙方實際認繳份額”)。

經平等協商,甲、乙、丙三方就如何確認合夥企業的有限合夥人的身份及各自認繳份額的收益問題達成如下合同:

一、名義合夥人與份額代持

甲乙丙三方在此確認,就乙方和丙方所實際認繳份額,甲方是乙方和丙方指定的合夥企業的名義合夥人。甲方為乙方和丙方的利益在合夥企業中代乙方和丙方持有實際認繳份額,乙方和丙方為各自實際認繳份額的實際所有人。

二、認繳份額的轉讓

在獲得合夥企業其他合夥人的一致同意的前提下,甲方同意在收到書面請求後向乙方或丙方無償轉讓認繳份額,並簽署轉讓實際認繳份額所需的全部合同並採取全部必要的行動,包括但不限於簽署認繳份額轉讓合同,協助辦理工商變更登記等事項。

三、投資收益與風險承擔

1.乙方或丙方就其實際認繳份額對合夥企業的投資收益全部歸屬於乙方或丙方各自所有,甲方不因自本合同所獲的.名義合夥人身份,而對乙方和/或丙方的實際認繳份額享有投資收益。

2.乙方和/或丙方對合夥企業的投資收益,由甲方以自己的名義代為領取。

3.甲方承諾將所領取的投資收益,按照乙方、丙方各自認繳份額所佔之比例,於代領後應乙方和丙方的書面請求而劃入乙方和丙方指定的賬户。

4.因投資合夥企業所產生的投資風險,由甲乙丙三方按照各自認繳份額所佔的比例分攤承擔。如果甲方已經代為乙方和/或丙方向第三方承擔了損失,則乙方和/或丙方應在收到甲方的書面請求後將甲方代為承擔的損失匯入甲方指定的賬户。

四、其他合夥人權利

1.除上述投資收益的行為以外,乙方和丙方作為合夥企業的實際合夥人,有權通過甲方瞭解合夥企業的一切情況,甲方應根據乙方和/或丙方的要求,對其希望瞭解的合夥企業事項、信息等予以告知。

2.甲方代表乙方和丙方行使有限合夥人的各項權利,包括參加合夥人會議、行使表決權、參加投資決策委員會、參加風險控制委員會、簽署合夥人會議決議文件等。對於甲方以名義合夥人對外實施民事法律行為視作獲得乙方和丙方的授權與許可,並由乙方和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五、代持期限及合同終止

1.本合同有效期與甲方在合夥企業中的名義認繳份額持有期限相同,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算。

2.代持期限內,甲乙丙三方可以根據合夥企業運行的實際情況變更或者終止代持關係,但是三方需另行達成書面合同。

六、保密

雙方同意,本合同的內容及本合同的存在為保密信息,未經一方事先同意,其他方不得對任何第三方披露。

七、爭議解決

1.本合同的簽訂、解釋及其在履行過程中出現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糾紛之解決,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有效的法律約束。

2.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合同各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位於 (地點)的 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2)依法向 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

1.本合同經各方簽署後立即生效。

2.未經一方的事先書面許可,另一方不得向他人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的任何變更都需要雙方的書面同意。

5.本合同的條款是可分割的。任何條款的無效都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和執行性。

6.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各方各執 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簽字或蓋章):

聯繫人:

聯繫方式:

地址:

乙方(簽字或蓋章):

聯繫人:

聯繫方式:

地址:

丙方(簽字或蓋章):

聯繫人:

聯繫方式:

地址:

企業合夥協議書15

甲方: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着公平、公正、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合同如下:____________

第一條:甲、乙、丙三方各自願出資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_____元整)租下鋪面,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清,從事美髮業務。出資比例為甲方佔投資總額的__________%、乙方為__________%、丙方為__________%。租該鋪面所有資產均屬三方共同出資,共同所有,共有比例為各方出資比例。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第二條:本合夥門面經營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年。起始時間自與房東簽訂合同之日起計算。到期後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一個月重新簽訂合夥合同並辦理有關手續。到期後沒有重新簽訂合夥合同或補充合同但繼續經營的,各方的權利義務以本合夥合同為準。

第三條:盈利分配及形式

1、合夥各方在合作經營期間,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2、經營盈餘按照出資比例分配,原則上按季度小結,年底十二月按出資比列核算分配;

3、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按出資比例承擔。在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四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不受出資比例限制;

2、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各方共有比例為各方的出資比例;

3、對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責任比例按出資比例計算。

第五條:禁止合夥人以下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2、合夥協議無約定或者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3、除已有業務之外,不得經營或者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4、無正當理由強制退夥;

5、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私自調整員工的薪資;私自提幹;私自任免員工。

6、其他損害本合夥利益的一切行為。

第六條:甲、乙、丙各方對合夥事務享有以下執行權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招攬工程裝修,因工程裝修所需進行的行為;

3、支付合夥債務;

4、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

5、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6、策劃人可由全體合夥人推舉能力稍強、經驗稍豐富的合夥人擔任,其他所有合夥人享有決定權。實行"多一票通過,少一票否決"制度。

第七條:合夥人作為工作人員的權利

1、合夥人自願擔任管理人員,並得到全體合夥人的同意,有權獲得相應崗位工資報酬;

2、按國家規定正常生產的男員工享受30天的護理假,女員工有權力享受產假、哺乳假,應視為正常出勤享受一年年假,在這期間合夥人享受店面所有權益以及盈利收入的10%的提成分配,任何單位個人不得苛反之則違反國家勞動法,侵害了男女職工的合法權益,可到相關部門舉報並申請勞動仲裁。

第八條:新合夥人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合同;

3、除入夥合同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門面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4、與新合夥人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新合夥人入夥前需評估門面市值,按股數認購;

6、新合夥人入夥所出資額,由原合夥人按原出資額比例分配;原合夥人剩餘資金為現出資額,折算現在所持股數。

第九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一)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終止:____________

1、合夥期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4、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二)合夥終止後的事項:____________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如果合夥人對清算人達不成合意,自合夥解散後十五日內共同指定第三人擔任清算人。十五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及共益債務後,按下列順序清償:____________

(1)合夥所欠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

(2)合夥所欠税款;

(3)合夥的債務;

(4)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3、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約定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4、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且在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條:合夥人退夥事項

1、合夥存續期間的前二年內不得退夥,不得轉讓出資。如合夥人無相關法律規定的.不可避免事由退出,除不退出資額以外,還必須向其餘合夥人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___整)。

2、門面經營期限開始之日起二年以後各合夥人可轉讓自己的出資,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給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必須徵求全體原合夥人同意且第三人應同意按入夥對待,否則視為退夥。

3、合夥人退夥或轉讓自己的出資後三年之內不得在合夥門面方圓十公里之內從事相關行業,不得利用熟悉的員工套取合夥門面商業機密,不得招用曾在合夥門面的員工共事。

第十一條:合夥門面的繼續

1、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門面名稱繼續經營原門面事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2、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經其餘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否則按出資比例退給其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有違反本協議第五條規定的行為的,應按下列規定承擔責任:____________

(1)將違約行為所獲得的收益上繳合夥門面;

(2)經勸阻,拒不改正者,可由其餘合夥人決定除名,同時向未違約的合夥人一次性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___整);

2、合夥人有本合同第十條第3款規定行為之一的,違約方應將違約行為所獲得的收益賠償給其他合夥人,同時向門面一次性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___整)。

第十三條: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四條:____________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共同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條:____________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第十六條:____________本合同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丙方: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