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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葉合作協議

書信函1.03W

甲方:xx-x正泰茶業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茶葉合作協議

乙方:xx-xaaaaavvv 村民組 以下簡稱乙方) 丙方:xx-xaaaaavvv村民委員會 (以下簡稱丙方) 為了發展地方經濟,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搞好農村產業結構調整,增加農民收入,發展綠色產業,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公正、自願、互利互惠的原則,現就vvv茶葉基地建設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免費為乙方提供浙江安吉白茶茶苗,每畝數量為4000株,茶青的收購權歸乙方所有。

二、乙方將位於組的土地共畝,作為甲方的茶葉基地,統一種植浙江安吉白茶。

三、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種植。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並實行誰種誰管理誰收益的原則。甲方免費為乙方提供技術指導,茶苗發放後,乙方應確保在三天內種植完成。

四、為實行科學、標準的管理,達到增產增收,杜絕違反種植和管理要求的行為,特收乙方每畝100元作為保證金由丙方代收代管,統一交付給甲方。如乙方無違反種植和管理要求的,在2015年年底全額退還給乙方。

五、甲方提供的茶苗應為優質茶苗,確因茶苗質量造成的補苗,由甲方負責無償提供茶苗補種,確因自然災害和不可抗拒力造成的損失,沒有達到管理效果的,經甲、乙、丙三方確認,甲方在規定時間仍退給乙方保證金。如乙方不服從甲方管理,造成損失的,甲方不負任何責任,經甲、乙丙三方確認甲方不再退還保證金。

六、乙方應按一芽一葉的標準及時進行採摘,所採茶葉全部交由甲方收購、加工。乙方不得將茶青自行留用或賣給其它任何單位或個

人,一經發現將按違約責任及報政府有關部門嚴肅處罰。

七、甲方應對乙方按標準採摘的茶青按最低保護價每斤35元的價格實行全部收購,並及時支付茶款。但如遇重大人力不可抗拒事件除外。

八、丙方應組織該項目管理小組,負責各項工作的協調、動員、宣傳、落實等。在茶葉採摘期,應積極協助維護茶青的收購正常秩序。

九、丙方確保甲方的正常生活、生產秩序不受干擾;督促甲、乙雙方履行協議義務;調解甲乙雙方在合作過程中發生的糾紛和爭議。

十、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認真、誠信履行本協議,如有違約,違約方應給予對方實際違約金額2倍的違約金。造成損失,由過錯方承擔。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丙方各一份,鄉人民政府一份。自甲、乙、丙三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三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XX正泰茶業發展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乙方(村民):

丙方:XXXAAAAAVVV村民委員會

法人代表:

監督方:AAAAA人民政府

茶葉合作協議 [篇2]

甲方:

乙方:

雙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協議,同意抱着誠摯的態度遵守本合同。

第一條 總則

1.1.合作時間自2011年11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1.2.甲方提供 會所為乙方展示茶產品,乙方同意以茶產品推動 會所的品牌形象提升。

1.3.甲方提供面積為 30 平米的會所一間供乙方作為對外展示茶產品和銷售的平台。

1.4.乙方自行供應茶產品的.種類、包裝,決定茶產品的銷售價格。乙方提供的茶產品應符合行業標準和國家標準。

1.5.甲乙雙方根據茶產品銷售業績決定分配模式。

第二條 合作宗旨和經營範圍

2.1.以公正及合法的平等互利的商業原則為基礎進行經營,並以高品質的茶產品和提供茶藝服務而獲得滿意的利潤為指標。

2.2.應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取得經濟效益,並根據市場變化及時調整計劃和改進工作方法,使 會所茶產品在品牌形象、產品價值、茶藝表演等方面具有競爭能力。

2.3.通過前期合作,在商業運作模式成熟時,面向寧夏以外地區合作合同 1 -page 1 of 4 -開展和履行市外淘園會所確定的米系列、茶系列等有關業務。

2.4.在條件允許時,甲方將以旗艦店或加盟店的形式在全國範內內各主要城市設立會所,經營公司所需的多項服務業務,並同意與乙方進一步進行商業互利合作。

第三條 資金注入

3.1.乙方擬投資對茶展覽室進行改造,其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合作到期時,其投資裝修改造價值規甲方所有。

3.2.甲方投入場地和現有展櫃以及相應的管理設施供乙方使用。

3.3.乙方應負責茶產品的供應和茶藝人員的工資。

3.4.乙方應負責提供易拉寶KT板、海報、畫冊宣傳資料所需資金。

4.1.合作期間,乙方派駐甲方會所產品銷售代表,其職權主要為展示茶藝、推廣銷售工作。

4.2.合作期間實行會所董事領導下的經理負責制,董事為會所最

高決策機構,決定的一切重大問題。

4.3.乙方選派人員應接受乙方和甲方的雙重領導。

第五條 財務制度

5.1.實行統一的收銀製度,乙方銷售產品應由甲方收銀人員統一結算。

5.2.雙方根據每月的銷售業績進行分成,因為甲方主要承擔場所租金和日常管理等費用,因此乙方應在每月的銷售業績(為實際銷售所得)總額中提取30%的比例給甲方。

5.3.甲方財務人員應在次月10日向甲乙雙方負責人報送編制的茶產品財務報表,並將財務報表的副本分送甲乙方各一方備查,如果雙方有異議應於收到報表之日起5日內提出,否則視為同意財務報表數據的真實性。

5.4.甲方應將每月的銷售總額在扣除所得(5.2款的所示)後在次月的28日以現金或轉賬的方式回款給乙方。

5.5.為了體現公正、公平、公開的財務制度,乙方有權隨時在每個財務月終結後一個月內自費派審計師審查茶產品的經營帳目及記錄。

第六條 協議的生效

6.1.本協議經雙方代表簽字後生效,協議中如有未盡事宜共同協商並作出補充規定。本協議一式肆份,各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文件的任何一方條款除對適用法律

有違背的,不合法的或不可強行的條款外,餘下的、凡有效的、合法的,可強制執行合同中的任何條款應予以執行,不行受到影響和消弱。

第七條 違約責任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因此給對方造成損失者,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經濟損失。

第八條 適用法律及爭議之解決

任何與本協議有關或因本協議引起之爭議,協議各方均應首先通過協商友好解決,30日內不能協商解決的,協議雙方均有權向協議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特別約定

除非為了遵循有關法律規定,有關本協議的存在、內容、履行的公開及公告,應事先獲得相對方的書面批准及同意。

第十條 其它 第十一條、本協議之附件(如果不能提供的,則雙方確認並註明) 12.1. 公司企業信息1份(以註冊地工商局提供蓋章為憑);

11.2.公司企業營業執照正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複印件各1份; 11.3.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1份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

印件1份;

11.4.公司税務登記證複印件1份。

甲方: 乙方:

茶葉合作協議 [篇3]

茶葉加工合作協議書

甲方:########茶業有限公司

乙方:福建##茶業有限公司

為促進農業產業結構調整,提升產業化生產水平,通過示範和推廣農業優良品種,形成“公司+基地+農户”模式進行茶葉生產、加工,探索農村經濟發展的新路子,從而更好地為農業生產服務,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同意訂立合作協議書,具體條款如下:

一、 合作內容

充分利用霞浦縣現有的資源和區位優勢,共同開發茶葉精深加工基地及茶葉科教示範園建設,並建立相應的符合gap生產規範的生產種植基地,從而達到相關國家出口標準及國內茶葉農殘標準。

二、 合作地點

項目加工地點在霞浦城關郊區古嶺下村,基地種植地點在霞浦縣崇儒畲族鄉溪邊、路口、丘山、溪西及柏洋鄉的柏洋、董墩、後壟等七個茶葉生產種植基地。

三、 合作時限

雙方合作時限為10年,從2011年11月20日起至2021年11月20日止。

四、 合作股份比例

甲方佔總投資額的70%,乙方佔總投資額的30%。

五、 出資形式及比例

項目總投資為2500萬元。申請銀行貸款1500元,餘下1000萬元由甲、乙雙方按股份比例共同投資,即甲方投資700萬元,乙方投資300萬元。

六、 管理形式及責任

甲方負責基地選擇、基地標準化種植和管護技術推行及生產加工企業的建設。乙方負責生產設備訂購及茶葉標準化精深加工技術指導

及員工技術培訓。

七、財務管理形式

甲方派員任會計,乙方派員任出納,所有發票、票據均須雙方共同簽字後方可列支報銷

八、本協議一經訂立,雙方需共同遵守,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違約方須賠償守約方的經濟損失。

九、雙方約定如出現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請訴訟。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後訂立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二0一一年十一月二十日

茶葉合作協議 [篇4]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學院

甲、乙雙方共同承擔福建省科技廳區域重大專項——《鐵觀音夏暑茶品質改良及其不同風味的加工標準化技術研究》。甲方為項目的申請和應用實施單位,乙方為項目的合作單位。為了充分發揮雙方的優勢,保證達到項目的預期目標,本着通力合作,共促發展的原則,經雙方協商,特制定如下協議:

1、甲方為項目的申報和實施單位,負責整個項目的實施,包括項目實施地點的選擇、提供茶葉基地、初制廠與精製廠供項目的實施,以及項目的組織、協調和驗收等其他必要條件以保證項目的順利實施。

2、乙方為項目的合作單位,承擔項目的技術方案制定、技術指導和人員培訓等。

3、本項目總投資900萬元,其中申請福建省科技廳區域重大專項資金200萬元,其餘項目所需資金由甲方負責籌措。

4、本項目立項後的省級無償資金由甲乙雙方按8:3的比例(即甲方80%,乙方30%)安排使用。甲方掌握的經費主要作為本項目的管理費、實施項目的補貼費用及項目的總結、驗收、鑑定費等。乙方掌握的經費主要作為乙方實施本項目必需的費用,包括乙方的技術成果(專利)的使用費,開展試驗研究和進行技術指導的費用,以及參加開發人員的工資及補貼等。甲方應在撥款到位一個月內將由乙方掌握使用的經費(即省科技廳區域重大專項無償撥款的30%)撥到乙方的銀行專用户頭。

5、合同期間雙方應共同遵守有關的知識產權和商業祕密。

6、本項目前期成果與合作研究開發的新成果歸甲乙雙方共同所有。合作開發成功後,甲方若進行產業化生產,需與乙方另行訂立技術合同。申報成果時乙方和甲方順序排名。

7、合作期間出現爭議的問題,由雙方協商解決,若不能解決也可請仲裁部門裁定。

8、本協議一式6份,上交主管部門4份,甲乙雙方各持1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簽定日期:

標籤:茶葉 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