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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與旅行社合作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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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旅行社與旅行社合作協議

乙方:xx旅遊汽車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為強化安全生產責任,確保旅遊團隊接待用車的質量以及用車安全,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安全生產,互惠互利、誠信經營的原則,就旅遊團接待用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乙方的資源

乙方必須是經道路運輸管理部門批准。具備合法旅遊客運、旅遊包車客運資質的企業。乙方承諾並保證所提供的旅遊接待車輛均符合旅遊營運安全法定標準與保障人身、財物安全的標準。乙方在簽訂協議書時應向甲方提供以下資質證明:企業《道路營運許可證》、企業《營業執照》、車輛的《車輛行駛證》、《道路營運證》、以及法定要求機動車輛保險單(乘客座位責任險、第三責任險)等相關文件的複印件(加蓋公章);乙方保證所提供的以上文件複印件真實可靠;如乙方提供虛假的證書與憑證,由此引發的法律責任由乙方負責。乙方並承諾,在本協議書履行期間,其維持前項資質與要求。

二、 雙方的義務與責任:

1. 甲方保證在日常的業務中,在同條件下優先使用乙方的車輛:逢黃金週或其他重大接待時,乙方有義務優先保證甲方的用車計劃。

2. 乙方必須建立完整的車輛安全管理制度,提供用於接待的旅遊車輛。必須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維護和保養,確保車輛始終處於良好的安全狀態,在團隊接待前車輛進行全面的檢查,嚴禁故障運行。乙方確保車輛駕駛員系公安等部門登記在冊的並由豐富駕駛經驗及符合車輛駕駛資質的人員,並持有上崗證。

3. 乙方提供給甲方的旅遊接待車輛,必須是屬於乙方登記備案在冊的符合旅遊營運資質要求的旅遊營運車輛:如乙方在車輛安排過程中提供非乙方的車輛用於接待甲方團隊。乙方必須事先告知甲方,在徵得甲方同意後方可能用於接待,且向乙方提供車輛的旅遊汽車公司應與乙方簽訂有至少在資質及有關人身,財務安全保障方面與本協議書相同標準與要求的協議。乙方有義務將此等公司的與相關資料報備甲方,並對資料的真實性負責。如乙方未按照本協議要求而提供非營運資質或不符合安全保障要求的車輛用於接到甲方的旅遊團隊,一經發現,甲方有權扣除車款,直至解除本協議,且由此造成的一切刑事、民事、經濟責任由乙方承擔。

4. 甲方應按照雙方約定的工作日向乙方預定擬使用車輛。甲方以書面傳真形式向乙方發出預約,在預約單中註明擬使用車輛型號、乘坐人數、服務要求、團隊行程,如甲方行程發生變更或取消應及時通知乙方。

5.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優惠價格,雙方約定的車輛使用價款(以下簡稱用車費用)含過橋過路費、同車費、高速公路通過費、駕駛員費用等。甲方團隊長途如由高速公里路段必須行駛高速公路,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減低服務標準,團隊在外過夜駕駛人員的住宿費原則上由甲方負責。

6.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行業服務標準做好旅遊團隊的接待工作,經雙方確認用於接待的車輛、用車時間、車型、車況,乙方在未徵得甲方同意時不得更換、頂替。乙方提供的接待車輛在接待過程中不得套團或換車,遇黃金週或旅遊旺季、重大接待任務期間乙方車輛調度緊張時,乙方應事先將有關情況告知甲方,甲方應視實際情況配合乙方調整接待計劃:經雙方確認的團隊,如乙方違反以上約定造成團隊投訴時,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7. 乙方的司機應按照管理部門的要求持證上崗,上團時應着裝整潔、文明接待:接待過程中如遇到乙方車輛、駕駛人員原因印發的裏才有團隊投訴,雙方應及時溝通,經查實屬於乙方責任的,由此引發的經濟和名譽損失由乙方負完全責任,如再團隊接待過程中乙方駕駛人員未能按照行業規範提供接待服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調換並彌補損失。乙方車輛駕駛人員與乙方之間的僱傭關係,不因本協議的簽訂和履行而發生任何改變。乙方車輛駕駛人員的工資報酬及福利待遇等,由乙方自行負責解決和承擔,並且不因此影響本協議書所述用車費用的計算與支付。

8. 乙方應按照營運部門和交通管理部門的要求,教育駕駛人員樹立安全第一的觀念,並嚴格審核駕駛人員的資質,高速單程600公里以上路程,乙方應派兩名駕駛員,駕駛員必須在規定時速內駕駛,不得超時駕駛,疲勞駕駛,預防和杜絕事故的發生。

9. 乙方應全權負責提供的車輛正常安全營運,並對此承擔全部責任,因乙方的原因或甲方以外的原因而發生安全事故、拋錨、漏接、車輛被查扣等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乙方應當對運輸過程中游客的傷亡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單傷亡是由遊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是遊客故意重大過失造成的除外。乙方駕駛員過錯造成遊客隨車物品遺失、損壞、乙方應賠償實際損失。

10.雙方的工作人員應按照雙方的管理制度共同配合,不得因個人原因影響團隊的'接待質量,遇到有任何問題應及時報告雙方調度人員,由雙方調度人員協調處理,如是甲方人員未按行業規範提供履務的,乙方駕駛人員應及時通過乙方向甲方投訴,經甲方查實後,按照甲方的規章制度給予嚴肅處理。

11.乙方不得私下給甲方操作人員回佣、好處或以其他形式賄賂甲方操作人員,甲方一經發現乙方以不正當方式爭取業務,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由此所致損失由乙方承擔。

12.為確保接待質量,甲方的團隊未安排購物的,不得到購物點購物:有安排購物點的團隊按行程計劃執行,團隊購物點的安排必須是甲方計調人員制定的購物點,雙方的隨車工作人員不得安排團隊進入非甲方制定購物點購物,如違反約定造成的損失由雙方相關人員承擔,在接待過程中,雙方的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增加甲方派團單以外的旅遊景點和其他旅遊項目,如遇客人臨時提出增加景點或其他旅遊項目,團陪人員應率先各自告知雙方調度人員備案,按照有關程序辦理相關的手續後方可執行。

13.甲方有義務按照雙方約定在規定的條件與期限內及時將用車費用付給乙方,不得無故拖延,乙方按照有關規定向甲方提供前述費用的符合法律要求的幷經甲方認可的正式租車發票。

三、 操作方式:

1. 甲方工作人員以傳真方式向乙方傳去派車單,乙方須及時在派車單上回復,確認車型、車號、司機姓名、聯絡電話和用車費用。

2. 乙方調度人員:

聯繫電話: 傳真:

四、 結算方式:

1. 乙方須提供符合法律要求的幷經甲方認可的正式發票結算。

2. 結算方式為月結,乙方結算人員應再每月底憑與甲方確認的跑扯淡與甲方核對無誤後,由乙方開具前述正式發票。甲方將於乙方對賬無誤後一個月內憑前述正式發票將費用准入乙方賬户。

五、 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解決。甲方有權根

據自身經營情況或本協議的履行情況,在必要時解除本協議。乙方特此予以同意,並放棄就此對甲方的補償或賠償請求,單尚未結滿的用車費用應及時結付完畢,甲、乙雙方特此明確,本協議書的簽訂與履行,不構成也不應被理解成雙方之間存在合夥關係,不能成為被要求共同或連帶承擔責任的一句。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署後執行:執行過程中如遇未盡事項,雙方可協商解決並簽署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本協議執行時間2011年 至 為期 年

甲方: (蓋章) 乙方: (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地址: 地址:

日期: 日期:

旅行社與旅行社合作協議 [篇2]

甲方:

乙方:湖南職工國際旅行社

甲乙雙方本着精誠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有關甲方旅遊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乙方簡介:湖南職工國際旅行社是經國家旅遊局批准經營許可,工商行政部門註冊登記,並繳納足額旅遊質量保證金,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專門從事旅遊業務的企業,創辦於1988年,隸屬於湖南省總工會。公司一貫堅持“誠信服務,客户至上”的方針,始終牢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成為全省旅遊業唯一連續23年零投訴單位,曾六次獲得全省最值得信賴旅行社稱號,“消費者滿意服務單位”稱號等。

第一條:合作內容:

1、甲方將乙方定位職工療養旅遊推薦單位,並積極向職工推薦和宣傳乙方的旅

遊產品(具體旅遊產品定期由乙方專人向甲方提供),甲方可致電通知乙方或職工自行前往乙方選擇療養(旅遊產品),以團隊或散客形式出遊。

2、乙方承諾守法經營,絕對不為甲方職工空開旅遊支票(以杜絕職工空開發票

回廠報銷費用),如有違約,甲方有權隨時終止乙方為療養(旅遊)推薦單位的資格。

3、乙方為甲方職工以團隊或散客的形式出遊提供價格優惠,具體優惠:

針對線路在公開報價的基礎上給予汽車團9折,飛機火車團9.5折優惠。(公

開報價可參照職工國旅官網或同類型的旅行社,如親和力,華天、海外等) 甲方職工在報名時,須向乙方出示工作證或介紹信等證件。

4、為支持甲方實行企業鼓勵機制,在甲方的旅遊金額達到1萬元後,乙方將為

甲方提供1個省內旅遊路線品質遊免費名額,達2萬元後,乙方將為甲方提供1個國內省外旅遊路線或港澳路線品質遊的免費名額,達到4萬元後,將提供1個出境旅遊(限亞洲)品質遊的免費名額。

5、乙方為甲方免費提供火車票、飛機票代訂業務,保證甲方享受旅行社訂車訂

房同等折扣優惠。

6、乙方在甲方職工療養(旅遊)之後為甲方提供正規發票,發票抬頭為“客户”,

項目為:“學習考察費”或者“旅遊費”。

第二條:其他

1、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中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委託代理人):0731-85120269 日期: 日期:

旅行社與旅行社合作協議 [篇3]

協議編號:

甲方:成都有客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加強合作,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用房要求:乙方客人入住甲方酒店,房價可享受協議價:

房間 類型 掛牌價(元/間.天) 旅行社特惠價(元/間.天) 備註

高級單間 780 240 含單早

豪華標間 980 260 含雙早

豪華單間 1180 280 含雙早

陽光大牀房 1380 300 含雙早

陽光雙人房 1280 290 含雙早

商務套房 1980 600 含雙早

豪華套房 3880 998 含雙早

此協議價格根據淡旺季及團隊訂房量可進行調整;

團隊退房時間為12:00

二、説明:

1、所有房間可免費寬帶上網;

2、10人以上(含10人,同時不低於五間付款房間)成團;

3、團隊房費免收服務費;

4、旅行社協議價不包括四川省成都市舉行糖酒會、西博會展等大型活動期間收費標準,國家法定黃金週及節假日房價另定;

5、乙方入住甲方酒店,可享受十六免一的優惠,即團體每滿十六人免一個牀位,以此類推。(會議團隊不執行十六免一)(司陪780元/間/夜,按220/間/夜優惠,最多可優惠2間);

6、乙方訂房須提供:團隊名稱、房間類型、用房數、抵離日期、訂餐內容、會議室及娛樂預訂,返程車、船、機票預訂、停車數量,陪同姓名、性別、人數、聯繫電話。乙方訂房預訂以乙方的文字資料(包括傳真件)為準;

7、若變更或取消預訂,乙方須以書面形式提前通知甲方;

8、若乙方團隊在預訂內提前離店或推遲抵店,乙方須提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按飯店櫃枱門市價收取相應的費用;

9、乙方在沒有通知甲方取消預訂的情況下,如發生團隊未按期抵店的情況,甲方有權收取一夜總房費的100%;

10、乙方如變更或取消預訂的早、中、晚餐,須在用餐24小時前通知甲方,否則將按原訂人數和標準繳納甲方100%損失費;

11、乙方如臨時增加房間,甲方在用房緊張的情況下(用房高峯期),視實際用房情況而定可否給予增加;

12、付款方式:

a、乙方預訂中發生的全部費用,乙方須於團隊到達前預付或團隊到達時現付給甲方;

b、如乙方以外幣或其他形式向甲方支付費用,須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徵得甲方同意後執行;

13、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協議過程中,如認為有需更改或變更之事,須以文字形式共同確認為準;

14、協議房房價,乙方有保密的義務,若因泄漏房價造成甲方損失或帶來不必要的麻煩,甲方有權取消該合作協議;

15、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16、甲方執行本協議具體部門為成都有客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營銷部;

17、本酒店網址: #url#

您可在網上瀏覽酒店最新活動信息,也可以在網上直接進行散客預訂;

三、本協議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2 年 12 月 1 日止。

酒店簡介:成都有客酒店是一家以中國文化與法式風情相融合,以藝術、美學為創新的高端酒店。

擁有風格雅緻的各類客房169間,可供100人同時就餐的自助餐廳和多功能的大小會議室等,設施齊全,裝修豪華、典雅,為客人提供賓至如歸的個性化優質特色服務。選用全球知名的麥克維爾中央空調、芬蘭的通力電梯及電梯管理密匙系統、飛利浦液晶電視、wi–fi無線網絡系統、按五星級標準配置的牀上用品。

甲 方:有客酒店(蓋章) 乙 方:(蓋章)

簽定人: 漆曉波 簽訂人:

電 話:15882256656 電 話:

傳 真:02886895008 傳 真:

日 期:2011年12月 日 日 期:

地 址:成都春熙路北段新街後巷子10號 地 址:

旅行社與旅行社合作協議 [篇4]

甲方:威海包包旅行社

乙方:威海若華賓館

甲乙雙方按照互惠互利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

1、客房協議價格(rmb元)(如協議價格出現變動,以雙方傳真確認為準)。

附註: 以上價格均為淨房價,早餐有5元桌早,10元自助早。

l 團隊含義:同進同出5間(含)以上為團隊接待。

l 乙方提供給甲方的價格均不再有任何附加費如服務費等。

2、非特殊情況下,甲方提前一週左右以傳真形式向乙方酒店進行預訂,乙方接到預訂後,視客房預訂情況30分鐘內給予回覆確認;客人如有特殊情況沒能按時到達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

3、乙方有義務將酒店前台電話通知導遊或客人,以便客人抵店前聯繫乙方協調各項事宜;乙方前台電話: 0631-7788991或0631-7788990

4、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預訂客人不能順利入住,乙方應負責在本酒店內不提高價格給客人升級入住。

5、如乙方預訂已滿在徵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將客人安排至同星級酒店,佣金由接待賓館照常返還。

6、甲方客户入住酒店時,乙方總枱按甲方傳真所指定的協議價格直接向客人收取所有房費。房費差價(佣金)歸甲方所得,每月憑雙方的傳真件進行核對結算,由乙方直接打入甲方提供的帳號中,乙方佣金差價税8%。

7、甲方的結算時間為----現結,結算方式為---現金。

8、雙方如有違反本協議之規定,而導致異議或糾紛,經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9、以上條款雙方均已同意,簽字、蓋章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10、合同有效期

自2011年 10 月 30 日-------2012年12 月31 日止

甲方:威海包包旅行社 乙方:威海若華賓館

蓋章 蓋章

電話:06315566778 電話:06317788990

傳真:025-84588899-8333 傳真:035-12345678-7666

手機:13815879719 手機:15163145157

簽署人:張雲 簽署人:菜採

標籤:旅行社 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