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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手機保證書

書信函2.13W

一、因手機體積小,屬較貴重物品,學生有時易疏忽大意,保管一旦不慎,易出現被盜現象,盜後偵破也十分困難,故學校要求學生使用的手機不能太貴,可用就行,建議價錢在600元以下,以免在校形成不良的攀比現象,更防丟失後損失嚴重。

使用手機保證書

二、使用手機限在宿舍生活區內,使用時間限在:早上6:30-7:15;中午11:40-12:30;下午5:10-7:20;晚上9:00-10:20。學生手機應隨身帶,在教學區(含實驗區)任何時間都不能使用。

三、學生將手機帶出宿舍區或在規定時間以外使用手機都是違紀行為,一經發現,扣留手機由學校代為保管一個月,通知家長;期滿後沒再違反,由學生寫出申請,經班主任、副部長簽名確認,學生科審核後,由家長到校領回。第二次發現除扣留手機通知家長外,還給予該生全校通報批評處理,期滿後由學生寫出申請,經班主任、副部長簽名確認,學生科審核後,由家長到校領回。第三次發現除扣留手機通知家長外,將給予該生嚴重警告以上的處分,處分撤銷後方可由本人申請,家長到校領回手機。若因在非使用區域或非規定時間使用手機,造成的各種糾紛,手機使用者除承擔相應的責任外,學校還追究其紀律處分。

四、在被扣留的手機中如發現不健康短信息,第一次給予警告處分,通知家長,扣留手機直到處分撤銷後,由本人申請,家長到校領回;第二次給予嚴重警告以上處分,通知家長,扣留手機直到畢業前,由本人申請,家長到校領回。

五、凡使用手機的同學必須登記備案,一旦有遺失或失盜現象,學校將根據備案資料偵查,學生如更換了手機,到班主任處重新備案。對假登記備案的.學生,一經發現將給予警告以上處分,多次出現的取消在校手機使用資格,如出現手機遺失或失盜等到問題,由學生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六、學校除商店可有償充電外,其它任何場所均不能進行學生手機充電,學生應自帶足夠電池到校,發現在學校的其它場室充電則沒收充電工具(含電池),若造成安全隱患的則追究其相關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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