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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養協議書6篇

書信函2.13W

在現在社會,用到協議書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簽訂協議書可以使事務的結果更加完美化。那麼協議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收養協議書6篇,歡迎閲讀與收藏。

收養協議書6篇

收養協議書 篇1

常用收養協議書

甲方(收養人):×××(姓名、住址)

乙方(送養人):×××(姓名、住址)

甲乙雙方就收養×××(被收養人姓名)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被收養人的基本情況

(寫明:被收養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健康狀況、現住址)

第二條 收養人×××是××單位的××(職務),現年××歲(已婚的,收養人為夫妻雙方),住在×市×區(縣)××街××號。

第三條 收養人×××的基本情況(寫清楚收養人的健康、財產等收養法規定的條件)符合收養的條件。

第四條 送養人的基本情況(寫明送養人的姓名或者名稱,為什麼要送養的理由)。

第五條 收養人×××保證在收養關係存續期間,盡扶養被收養人之義務。

第六條 甲乙雙方在本協議簽訂後×日內,到××民政局辦理收養登記手續。

本收養協議自×××公證機關公證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月×日 ××××年×月×日

説明

收養協議是指收養人與送養人之間達成的有關收養被收養人的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收養的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根據《收養法》的規定,收養是確立擬製血親關係的重要途徑。因此,收養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收養不得違背計劃生育的法律、法規,以充分維護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合法權益。

根據《收養法》第4條規定,被收養人的條件是:下列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養:①喪失父母的孤兒;②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③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的子女。

收養人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①無子女;②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③年滿三十五週歲。

送養人的條件是:①孤兒的監護人;②社會福利機構;③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子女的生父母;④生父母送養子女,須雙方共同送養。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單方送養;⑤送養人不得以送養子女為理由違反計劃生育的規定再生育子女。

簽訂收養協議應當注意的問題有:

(1)收養協議由收養人和送養人雙方簽訂。收養人收養與送養人送養,須雙方自願。收養年滿十週歲以上未成年人的,應當徵得被收養人的同意。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該未成年人的監護人不得將其送養,但父母對該未成年人有嚴重危害可能的除外。監護人送養未成年孤兒的,須徵得有撫養義務的人同意。有撫養義務的人不同意送養、監護人不願意繼續履行監護職責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的規定變更監護人。繼父或者繼母經繼子女的生父母同意,可以收養繼子女(見《收養法》第14條)。無配偶的男性收養女性的,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年齡應當相差40週歲以上,但如果收養人收養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的子女除外。華僑收養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的子女,還可以不受收養人無子女的限制。

(2)登記與公證。這不是收養的必須程序。收養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以及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孤兒的,應當向民政部門登記。收養應當由收養人、送養人依照《收養法》規定的收養、送養條件訂立書面協議,並可以辦理收養公證;

收養人或者送養人要求辦理收養公證的,應當辦理收養公證。

(3)孤兒或者生父母無力撫養的子女,可以由生父母的親屬、朋友撫養。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養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優先撫養的權利。收養人、送養人要求保守收養祕密的,其他人應當尊重其意願,不得泄露。

收養協議書 篇2

收養協議書(標題要居中)

甲方(收養人):×××(姓名、性別、年齡、籍貫、住址、職業)

乙方(送養人):×××(姓名、性別、年齡、籍貫、住址、職業)

甲乙雙方就收養×××(被收養人姓名)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被收養人的基本情況

(寫明:被收養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健康狀況、現住址)

第二條 收養人×××是××單位的××(職務),現年××歲(已婚的,收養人為夫妻雙方),住在×市×區(縣)××街××號。

第三條 收養人×××的基本情況(寫清楚收養人的健康、財產等收養法規定的條件)符合收養的條件。

第四條 送養人的基本情況(寫明送養人的姓名或者名稱,為什麼要送養的理由)。

第五條 收養人×××保證在收養關係存續期間,盡扶養被收養人之義務。

第六條 甲乙雙方在本協議簽訂後×日內,到××民政局辦理收養登記手續。

本收養協議自×××公證機關公證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月×日 ××××年×月×日 (落款靠右)

收養協議書 篇3

甲方:_________院,地址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性別_________,年齡_________,住址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丙方:姓名_________,性別_________,年齡_________,住址_________,電話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經自願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自願,並已向甲方提出申請,要求進甲方院入院住養。

二、乙方系自費收養人員,丙方自願承擔付費義務,並保證按時繳付乙方在甲方住養期間所需一切費用。

三、經甲方審查,乙方符合入院條件,同意乙方入院住養,並向乙方提供相應的住養服務。

四、乙方享有的本協議所約定的權利,須以丙方履行本協議約定義務為必要條件,如丙方不履行,則乙方無資格享有本協議約定的權利。

五、丙方應如實反映乙方的心理特徵、思想行為、思維內容、有無障礙等情況,不得隱瞞。

六、甲方按約定向乙方提供護理服務,但不承擔監護人之法定義務。

七、甲方的.權利義務:

(一)根據乙方的身體狀況和自理能力確定和變更護理等級並按規定向丙方收取與護理等級相應的費用。

(二)變更護理等級的,甲方應當面通知乙方,並從變更之日起十五日書面通知丙方。

(三)丙方從應交費用之日起,拖欠超過一個月未交的,甲方有權終止協議,並按照約定追究丙方違約責任。

(四)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住宿、膳食及與所定護理級別相應的護理服務,努力提高服務質量。但對由於護理服務範圍之外所發生的事故,甲方無過錯的,不承擔責任。

(五)如乙方患病需去醫院治療時,應及時通知丙方。甲方不承擔乙方在外治療期間的醫療費和護工費。

(六)在乙方入院住養期間,如發現有以下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協議,丙方應無條件接納乙方出院或去其他醫院治療。

1.患有傳染性疾病的;

2.患有精神病且病情不穩定的;

3.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4.不適應集體生活的;

5.其他原因不宜繼續住院收養的。

八、乙方的權利、義務:

(一)接受甲方提供的住宿、膳食及與所定護理級別相應的護理服務;

(二)對甲方人員的服務質量和服務態度有權提出批評、建議;

(三)自覺遵守養老機構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

(四)不擅自外出,確需外出的,須向甲方請假,説明外出時間、去向和外出目的,並按時返回;

(五)身體不適時,應主動向護理人員陳述,按醫囑接受治療。甲方認為需去外院治療的,應主動配合丙方去院外治療;

(六)甲方按規定終止協議時,乙方應自覺出院;

(七)講究衞生、愛護公物、和睦相處。

九、丙方的權利義務:

(一)乙方在院住養期間住宿、膳食及日常護理工作,丙方均有權要求由甲方提供,並有甲方負責。

(二)現乙方確定為_________級護理(護理等級隨身體健康狀況變化而變動)。丙方應按有關規定支付費用每月_________元,其中託管費:每月_________元;護理費_________元。以上費用按月支付,丙方應在每月的的最後一天以前付清下月全部費用。醫藥費按實計算,每月結算一次。逾期的,按日萬分之五計付違約金。從應付之日起,拖經費超過三個月,甲方終止合同的,丙方應無條件接納乙方出院。當月住院時間超過15天的,按一月付費,不超過15天的,按半月付費。乙方入院時,丙方還須一次性支付預付款_________元,乙方出院時,由甲方扣除應由丙方支付的費用外,餘數退出。乙方因故請假外出或因其他原因暫時中斷住養的,中斷時間不得超過二個月。中斷時間在一個月以內的,丙方應全額支付託管費、護理費;中斷時間在一個月以上、二個月以內的,超過天數只支付託管費,不付護理費。無特殊原因,中斷時間超過二個月的,作自動出院處置。

(三)收到甲方變更護理級別的通知後,如有異議,丙方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內書面提出,否則視為同意。丙方應按變更後的護理等級支付相應費用。

(四)甲方認為乙方應去醫院治療時,丙方應負責將乙方送往醫院治療,並承擔乙方在外治療的一切費用。

(五)如乙方不幸在甲方住養期間去世的,善後事宜及一切費用均由丙方承擔。

(六)出現本協議第七條第六項的情況時,甲方終止協議的,丙方應無條件接納乙方出院。

(七)丙方應關心乙方,經常來院探望,並及時提供乙方所需的衣、被及日常生活用品。

(八)在乙方住養期間,丙方接到甲方書面或電話通知時,應及時趕到甲方,共同協商,配合甲方解決有關事宜,對甲方的通知不予理睬的,視為丙方同意甲方的處理辦法和處理意見,丙方並應承擔由此產生的後果和相應的責任。

十、本協議不約定有效期限,如無協議終止的情況出現,可無期限適應。

十一、除本協議第七條第三項、第六項規定的終止條件外,如任何一方喪失履約能力的,本協議也可以終止。丙方喪失履約能力的,本協議終止。如乙方或其他第三人自願履行丙方義務的,可另行簽訂協議。

十二、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三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十三、如有爭議,可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部門規定處理。

十四、本協議三方簽名或蓋章並由丙方支付第一期費用後生效。

十五、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收養協議書 篇4

收養人:姓名、性別、籍貫、年齡、職業、現住址。

我們要求領養×××為養子(女)。

我們一定將他(她)撫養教育成人,決不遺棄,享受親子(女)一樣的權利。

送養人:姓名、現住所、被送養人姓名、性別、年齡。

送養理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們同意將×× ×送給他們撫養、教育。

送養人:_______(簽名蓋章)

收養人:_______(簽名蓋章)

× ×年×月×日

收養協議書 篇5

收養協議書

甲方(收養人):×××(姓名、住址)

乙方(送養人):×××(姓名、住址)

甲乙雙方就收養×××(被收養人姓名)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被收養人的基本情況(寫明:被收養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健康狀況、現住址)

第二條 收養人×××是××單位的××(職務),現年××歲(已婚的,收養人為夫妻雙方),住在×市×區(縣)××街××號。

第三條 收養人×××的基本情況(寫清楚收養人的健康、財產等收養法規定的條件)符合收養的條件。

第四條 送養人的基本情況(寫明送養人的姓名或者名稱,為什麼要送養的理由)。

第五條 收養人×××保證在收養關係存續期間,盡扶養被收養人之義務。

第六條 甲乙雙方在本協議簽訂後×日內,到××民政局辦理收養登記手續。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月×日

收養協議書 篇6

甲方(送養人):

乙方(收養人):

甲方夫婦同意送一 月女嬰取名為 給乙方夫婦收養。為了保證被送養的子女的幸福成長,經甲、乙雙方商議達成以下協議:

一、乙方自願收養甲方親生子女 為養女,並保證收養後視為親生子女一樣對待,絕不歧視她。

二、甲方要求乙方履行自己的保證,把撫養成人,不歧視、不轉讓、不得藉以收養名義買賣兒童。

三、確定送養關係後乙方將於本協議簽訂日,一次性向甲方夫婦支付營養補助元整(¥: )。

四、甲方送養子女後,保證不反悔,不監護子女,不探視子女。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補償其撫養被收養人的全部花費。具體標準為每年不低於20000元。

五、從送養人和收養人雙方簽訂此送養收養協議之日起,協議正式生效後,非因極為特殊事由,送養人不得隨意尋原因收回送養的孩子,收養人也不得隨意找理由退回收養的孩子;

六、本協議一式二份,其中送養人、收養人各一份,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七、未盡事宜的處理:在收養關係成立後,如有牽涉到雙方利益的重大意外事件的出現,雙方須在相互信任、彼此尊重、平等友好、共同協商的基礎上妥善處理面臨的相關事務。

甲方(夫婦簽字並按指印):

乙方(夫婦簽字並按指印):

證明人(簽字並按指印):

簽定地址:

間:月日 時 年

標籤:協議書 收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