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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單位合理化建議和方案

書信函2.61W

生產單位合理化建議有哪些呢?下面是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理化建議方案,歡迎參考。

生產單位合理化建議和方案

  合理化建議方案篇1

各基層工會、分會:

根據十二屆五次職代會精神,為充分發揮幹部職工的聰明才智,共謀企業發展大業,集團公司工會決定在全公司範圍內開展以“挖內潛、強管理、增效益、謀發展”為主題的合理化建議徵集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十二屆五次職代會的精神為指導,以全面完成集團公司年度生產經營管理任務為目標,圍繞生產裝置長週期安全平穩運行,降低產品成本,提高經濟效益,提升安全管理、環保管理等綜合管理水平,為“十二五”開好局、起好步獻計獻策。

二、活動時間、範圍

1.活動時間:20XX年全年

2.對象範圍:集團公司全體幹部職工

三、活動方法、步驟

1.發動組織階段:20XX年2月中旬-3月份。各基層工會、分會針對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訂活動方案,進行廣泛宣傳和動員,發動和組織本單位幹部職工踴躍參與到活動中來。

2.收集整理評審落實階段:20XX年4月到10月底。各基層工會、分會對職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指定專人收集整理,分類建檔。

3.總結評審階段:20XX年11-12月。公司工會對各基層工會、分會活動開展的情況進行評審、總結和表彰,推薦優秀成果上報省、市總工會或上報省市技術創新成果。

四、活動的組織及具體要求

1.此次活動的具體工作由集團公司工會牽頭實施,各基層工會、分會具體組織各部門參加。

2.經公司合理化建議評審委員會評審同意實施的合理化建議,如果涉及到各相關單位,各相關單位(公司部門)要確定出如何實施該建議的具體方案,並指定專人負責、限定時間落實。

3.合理化建議專門小組要對本單位提報的建議進行初審把關,各基層工會、分會對有價值的建議要具體指定相關部門落實實施,並要深入基層,具體督促指導實施。

4.在提報建議時應將全部建議人姓名作為共同建議人全部列出,集體形成的建議應由單位作為建議人提報。

5.對實施後的建議,相關單位要及時寫出建議落實反饋表,對實施後效果明顯的建議寫出詳細的實施報告。

6.公司合理化建議評審委員會對具有推廣價值的合理化建議,要積極組織交流和推廣。

五、表彰獎勵

年底依據《合理化建議和技術改進活動實施辦法》進行表彰獎勵:

1.由個人提報的建議獎金必須全額發放給本人;多人提報的建議由建議第一人提出獎金分配方案在全部建議人中分配;集體提報的建議由提報單位提出獎金分配方案。

2.建議上報方將分配到人的明細上報合理化建議評審委員會,合理化建議評審委員會在辦公網內公示.

3.對不能計算經濟價值或不夠獎勵標準的合理化建議,公司工會將給予提交建議者精神鼓勵或適當的物資獎勵。

4.根據建議徵集、實施情況,對這次活動中組織較好、建議內容詳實並有所創新的基層工會、分會授予“優秀組織獎”,並按建議提報採納率進行獎勵。

5.對積極參與、組織得力的工作人員授予“優秀組織者”榮譽稱號,並給予獎勵。

附件:

1.“挖內潛、強管理、增效益、謀發展”合理化建議登記表

2.“挖內潛、強管理、增效益、謀發展”合理化建議彙總表

3.合理化建議落實情況反饋表

4.合理化建議實施報告

工會

二0XX年二月十八日

  合理化建議方案篇2

本着“信任、鼓勵、支持、採用”的活動原則,現在全公司範圍內開展徵集合理化建議活動。為了充分調動全體員工參與公司管理的積極性,確保活動公平、公開、有效的開展,特制定本方案。

(方案包含六部分內容,分別是:

一、組織機構,

二、建議範圍,

三、申報和評審細則,

四、紀律與反饋,

五、獎勵方案,

六、其他)

一、組織機構

為保證合理化建議活動的順利開展,公司工會成立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委員會),由公司工會主席擔任委員會主任、各職能部門各經營單位負責人擔任委員。委員會負責建議的徵集、登記、整理、評審、監督、總評、獎勵和存檔等工作。

委員會具體組織分工:

(一)、委員會是合理化建議活動的領導機構。其職責是:組織發動員工提出合理化建議;徵集、整理、審批建議項目的方案;審核獎勵等級以及實施獎勵等工作。

(二)、在委員會的領導下,由公司黨羣工作部負責活動的具體組織、宣傳、發動、督促等日常工作。各委員應及時對員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議進行整理、分類、轉達、初審並上報公司黨羣工作部。

(三)、在委員會的領導下,由公司黨羣工作部、工程管理部、技術質量部做好建議人、實施項目、部門和創造價值等方面的鑑定複審以及獎勵等級推薦,報委員會進行審核。

(四)、管理委員會總評各項建議方案,審核獎勵等級,進行表彰、獎勵。

二、建議範圍

(一)、合理化建議,是指有關改進生產作業方法、提高生產技術、降低成本、節約支出和創新經營管理的方案與措施以及精神文明建設等方面的新舉措;此外,還包括生產過程中對儀器、設備、工(器)具、生產流程等方面所作的改進和革新。結合公司各專業的特點,合理化建議劃分為以下幾個方面:

1.生產流程、作業方法、作業儀器、設備、工(器)具的改進;

2.安全生產措施、勞動保護技術的改進;

3.降低成本,節約支出的措施與方案;

4.產品(成果)質量的提高;

5.技術推廣應用、引進技術的消化吸收和革新;

6.管理體制、機制、方式、方法、手段的創新和應用;

7.精神文明建設、企業文化建設和職業道德建設方面的建議等。

(二)、合理化建議的內容是相對於公司目前生產技術水平、經營管理水平、精神文明建設有所提高和改進而言,所提建議應具有前瞻性、可行性和效益性,經過各部門努力,可促使其實現的,均屬於本範圍。

(三)、在生產生活中,針對生產(作業)流程(工藝)、技術設計方案,發現的問題,提出改進意見,技術上合理,經濟上有效益的,均屬於本範圍。

(四)、生產技術的改進除了要求技術上必須合理,經濟上必須有效益外,能使公司受益的相關建議也屬於本範圍。

(五)、對於發現生產、施工作業流程(工藝)上有重大缺陷,並提出修改或改進方案,同時避免了生產過程中的浪費,即使成本費用支出提高,亦應屬於本範圍。

(六)、能夠有效地利用和節約材料、能源等各種降低成本的措施和方法亦屬於本範圍。

(七)、引進國內外先進技術首次在公司內推廣應用,加速技術進步和革新,提高公司核心競爭能力等,均屬於本範圍。

(八)、對公司目前的各項管理工作、經營工作,提出建設性意見,促進公司管理方法、手段上有所創新,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和企業聲譽的,均屬於本範圍。

(九)、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在完成本職工作的前提下,提出與本身職責無直接聯繫,但對目前本公司而言採用後有明顯效益的,均屬於本範圍。

三、申報和評審細則

(一)、合理化建議均應事前由建議人填寫合理化建議申報與審批表,具體表述自己的建議,必要時應附有圖紙、計算數據論證資料等,報管理委員會直接委員初審。

(二)、建議屬於重大項目的,或一次實施費用在3000元以上的,應另以書面形式針對現狀的具體問題、創新解決方案、可行性分析、一次性實施費用和預期效益加以論述,報委員會審核參與計獎,並就建議的內容積極與委員會進行交流,溝通。

(三)、建議屬於小改革項目的,且一次實施費用在3000元以下的,應另以書面形式針對現狀的具體問題、創新解決方案、可行性分析、一次性實施費用和預期效益有突出性的加以論述,報委員會審核參與計獎,並就建議的內容積極與委員會進行交流,溝通。

(四)、凡是有關生產(作業)流程(工藝)和技術的改進的合理化建議,經初審後,均應以書面形式將合理化建議遞交技術質量部複審,複審通過後報委員會審批計獎。

(五)、管理和經營方面的建議,應説明當前發現的具體問題,創新解決方案和優化措施,有系統有預期效果的表達自己的'建議,在初審後,由黨羣工作部請有關部門共同審批,呈委員會審核計獎。

(六)、精神文明建設、企業文化建設和職業道德建設成果,必須要立足於公司現狀,提出切合實際的建議,做到有章可循,並附有相關文字材料。

四、紀律與反饋

(一)、建議中儘量避免:誇誇其談、為完成合理化建議而無新意、公認的事實或正在改善的事項、已被採用的重複建議以及在正常工作渠道被指令執行的內容。

(二)、委員會收到合理化建議申報與審批表後,及時組織對建議進行評議和論證。

(三)、委員會接受職工羣眾的監督、檢查,並回答職工羣眾提出的有關合理化建議的問題和諮詢。

(四)、廣大職工羣眾可對合理化建議活動進行監督,凡弄虛作假的,委員會將視情況向公司提出追究有關單位(部門)負責人的責任的建議。

(五)、凡決定採納的建議,委員會根據建議的性質、類別,由某一單位(部門)或幾個單位(部門)落實完成。

(六)、經採納的合理化建議,採納單位應及時列入實施計劃,積極創造條件,並在資金、材料、人力、工時等方面給予支持。

(七)、委員會將不定期組織有關職能部門、有關人員對落實完成的建議進行驗收和效益評估。發現造假的,將追究申報單位的責任。

(八)、合理化建議在實施中經過試驗並鑑定成功後,將有關技術資料歸檔保存。

五、獎勵方案

(一)、合理化建議按程序上報,由委員會進行集體評審確定其獎勵等級,實施獎勵。

(二)、合理化建議獎勵標準如下表所示:

(三)、合理化建議獲獎者,可作為評選先進、考核晉級、評定職稱、聘任職務等的依據之一。對於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的職工,其建議雖未被採納,可根據具體情況適當給予鼓勵。

(四)、提案改進結果註冊了公司所有的專利、專有技術和成果,或取得顯著成效的,可給建議人一次性特別獎金或獎勵。

(五)、保留或當時未採用的提議如後續得到採納,給建議人追認獎勵。

(六)、聯名建議的獎勵分配由具名在前的第一提案人主持,其他建議人如不服可向委員會申訴。

(七)、合理化建議成果可申報局合理化建議獎。

六、其他

(一)、凡與員工獻計獻策、提合理化建議獎勵有關,而本方案又未規定的內容,由公司合理化建議委員會進行裁定;

(二)、本方案由合理化建議委員會負責解釋;

(三)、本方案自公佈之日起實施。

  合理化建議方案篇3

現將《合理化建議和技術改進獎勵條例》發給你們,望遵照執行。

附:合理化建議和技術改進獎勵條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鼓勵職工積極提合理化建議,努力進行技術革新,促進國民經濟的發展,加快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凡是職工(集體或個人)提出的有關改進生產的合理化建議或技術改進,經過實驗研究和實際應用,使某一單位的生產或工作取得顯著效益的,均按本條例給予獎勵。

第三條 合理化建議和技術改進的內容包括以下各類:

(一)工業產品、建築結構的改進和質量的提高,生物品種的改良和發展,以及發展新產品。

(二)工藝方法,試驗、檢驗方法,栽培技術、植物保護技術,養殖技術,安全技術,醫療、衞生、勞動保護技術及物資儲藏、養護、運輸技術等的改進。

(三)工具、設備、儀器、裝置的改進。

(四)更有效地利用原料、材料、燃料、動力、設備及自然條件的技術措施。

(五)設計、統計、計算技術及其他技術的改進。

第四條 本條例適用於全民所有制的企、事業單位。非全民所有制單位可參照本條例執行。

第二章 獎 勵

第五條 合理化建議和技術改進的獎勵,應當貫徹精神鼓勵與物質鼓勵相結合,以精神鼓勵為主的原則。對合理化建議或技術改進作出貢獻者,給予表揚,發給獎狀和獎金。

第六條 被採用的合理化建議或技術改進的獎勵,按年經濟效果大小分為四等:獎勵等級 年經濟效果 獎 金 榮譽獎 一 100萬元以上 1000~2000元 獎狀 二 10萬元以上 500~1000元 獎狀 三 1萬元以上 200~500元 獎狀 四 不滿1

萬元 200元以下 表揚

被採用的合理化建議或技術改進的年經濟效果,從採用時起,按一年的經濟效果計算。

第七條 對改善勞動條件、保證安全生產、消除公害污染等不能直接以經濟效果計算的合理化建議或技術改進,按其作用意義大小評定獎勵等級。

第八條 集體完成項目的獎金,按貢獻大小合理分配。

第九條 獎勵的審批權限:合理化建議和技術改進的獎勵,由採用單位審查批准,報上級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條 獎金由採用單位支付。生產單位支付的獎金計入生產成本費,非生產單位支付的獎金在事業費中列報。

第三章 審查和處理

第十一條 企、事業單位應有相應的機構或人員負責合理化建議和技術改進的審查、實施、獎勵等工作。建議人和審查單位之間發生爭議時,可提請上級主管部門處理。

第十二條 重大的和本單位無法處理的合理化建議或技術改進,應報請上級主管部門處理。採用後由採用單位給予獎勵。

第十三條 合理化建議和技術改進必須經過試驗或鑑定,成功之後才能採用。

第十四條 對弄虛作假騙取榮譽的,要進行批評教育,並扣回已發的獎金,情節嚴重的,還要給以紀律處分。

第四章 附 則

第十五條 本條例由國家經濟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十六條 各盛市、自治區人民政府和國務院各部門可根據本條例,結合具體情況,制定實施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