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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走讀生安全協議書

書信函3.02W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需要使用協議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簽訂協議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到底應如何擬定協議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國小走讀生安全協議書,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國小走讀生安全協議書

為加強我校走讀生的管理,確保您子女的安全,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特與您簽定《走讀生安全協議書》。

一、家長的管理職責

家長是學生的法定監護人,應對子女的教育、安全管理負責。子女在走讀期間家長應有以下教育、安全管理責任:

1、學校向每個學生提供了住宿條件,但學生申請走讀,家長必須同意。學生走讀期間家長作為監護人應對子女的交通安全和校外的.管理全權負責。

2、家長應向學校提供家庭準確的地址和聯繫電話,主動了解學校上課的作息時間,嚴格按照作息時間督促子女按時到校學習,參與學校規定的各項活動。

3、走讀學生在上學、放學途中及晚自習後的校外安全責任,應由家長全部負責管理,實行按時接送制。學生放學後,進網吧、迪吧、遊戲廳等社會娛樂場所出現不良後果,或在社會上交友、參與不健康活動或有危險性活動,出現安全事故應由學生本人和家長全部負責。

4、學生因故不能按時到校或不能上學,家長鬚及時向班主任請假。

5、學校上課期間學生未到校或上課後私自離校,所發生的安全事故一切後果由學生、家長承擔。

6、學生在校外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學生、家長承擔,學校概不負責。

二、學校的管理責任:

1、學校對走讀生應加強管理,嚴格履行走讀生審批手續,對不符合走讀條件的學生,要告知家長,以便於學校和家長對學生進行教育安全管理。

2、向家長提供學校的作息時間、管理制度、便於家長對子女的監控和管理。

3、學校班主任應與家長保持聯繫,通報走讀生在校的表現情況,對曠課、遲到、逃學的學生學校要及時通知家長到校,共同對學生進行教育。

此協議書從簽定之日起執行,在我校畢業之前有效。一式二份,家長、學校各執一份。

家長(簽字):

學生(簽字):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