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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夥協議書15篇

書信函1.8W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裏,協議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協議可以約束雙方履行責任。那麼寫協議真的很難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三合夥協議書,歡迎閲讀與收藏。

三合夥協議書15篇

三合夥協議書1

甲方: 姓名: ,身份證號;

乙方: 姓名:________,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 合作項目名稱及主要經營地:江蘇省蝦養殖基地。

第二條 合作經營項目和範圍:蝦養殖及銷售等。

第三條 合作期限,自20xx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

第四條 出資金額、 方式、期限。

(一)甲方出資人民幣15萬元,大寫壹拾伍萬元,佔總投資額的50%;乙方出資人民幣15萬元,大寫壹拾伍萬元,佔總投資額的50%;

(二)雙方以貨幣方式出資。

(三)本合作出資暫計人民幣30萬元,大寫叁拾萬元 。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後,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作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按照投資比例分配。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二)債務承擔:合作債務先以合作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投資比例_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 新合作人入夥,必須經雙方合作人同意;

2. 承認並簽署本合作協議;

3. 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作人對入夥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 自願退夥。合作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夥:

①合作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作人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事由。

合作協議未約定合作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作人在不給合作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作人。合作人擅自退夥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 當然退夥。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 除名退夥。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作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作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作人退夥後,其他合作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七條 合作負責人及合作事務執行。

(一)甲方負責經營管理及財務出納;乙方負責財務會計

(二)合作協議約定或全體合作人決定,委託_______為合作負責人,其權限為:

1.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 對合作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 出售合作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 支付合作債務;

5.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人的權利:

1. 合作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作的經營活動由合作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 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合作利益按投資佔比分配。

3. 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 合作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作人的義務:

1. 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作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作,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作人蔘與經營與本合作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進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 合作營業的繼續。

(一)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第十一條 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作期限屆滿;

2. 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係;

3. 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 被依法撤銷;

5.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 合作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自合作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___合作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債務;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 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五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五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作人應承擔清償責任,合作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 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60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作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作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作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作人決定除名。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海門市人民法院解決,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四條 其他。

(一) 鑑於乙方資金緊張,故其就本協議第四條約定的投資款15萬元已經由甲方代其墊付,且確認該款項已經實際用於本協議所涉項目的投入,乙方對此沒有異議。另外,甲方代其墊付的款項為借款,在本項目第一期利潤產生時,乙方將其享受的分配利潤直接支付給乙方,用於清償借款;若第一期項目沒有產生利潤或者產生的利潤仍不足支付借款,則在第二期利潤時足額支付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自行籌集資金支付甲方欠款。對此,甲方雙方予以認可。

(二)因任一一方違約,則另一方因主張權利所支付的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等實現債權發生的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三)本合同一式___份,合作人各執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夥協議書2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

一、甲、乙、丙三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就三方共同出資三亞經藝設計工程有限公司分店,達成如下協議。

二、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共同出資人的出資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其中甲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乙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丙方出資:_________元,佔出資總額的_________%;

三方一致同意甲方擁有出資總額_________%的股權作為管理股份。

三、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1、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2、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三亞經藝設計工程有限公司店承擔責任。

3、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4、若共同投資的股份轉讓後,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四、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託甲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於:

(1)在三亞經藝設計工程有限公司店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為三亞經藝設計工程有限公司店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2)在三亞經藝設計工程有限公司店成立後,行使其作為三亞經藝設計工程有限公司店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並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甲方有義務向乙方、丙方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三方協商經營狀況、財務情況為一季度一次);

3、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甲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5、共同投資人可以對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共同投資人共同投票決定。

6、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所有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3)更換事務執行人。

五、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六、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共同投資人在三亞經藝設計工程有限公司分店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三亞經藝設計工程有限公司分店成立後,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三亞經藝設計工程有限公司分店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5、甲方一個季度必須出具一次共同投資人在銀行的存款證明、三亞經藝設計工程有限公司分店貨物盤點單、固定財產清點單、員工工資發放清單、雜項支出清單甲方在處理對外事務時,如若涉及經濟支出,應問詢共同投資方,徵得一致意見後,由甲方全權處理。

七、違約責任

為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甲方自願提供其所有的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提供擔保。甲方承諾在其違約並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的情況下,以上述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

八、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三合夥協議書3

合夥人姓名: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姓名: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姓名: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茲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人,為經營__________________而締結本協議,為保護合夥人的合法權益,經合夥人協商一致,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資金優勢、勞動力優勢、貨源優勢、人際優勢、合夥經營,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共同奮鬥,共創輝煌!

第一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第二條合夥期限以及工商登記

1、合夥期期限:合夥關係本協議簽訂之時發生,至停止合夥經營止。

2、合夥經營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出資

1、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佔叁分之_______股份;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佔叁分之_______股份;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佔叁分之_______股份。

2、合夥關係存續期間,為了擴大經營規模而有必要追加投資時,各合夥人自接到通知後日內,按原始所佔股權的比例追加出資數額。

3、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4、合夥人除參與盈餘分配外,不得因出資而要求其他報酬。

5、合夥人的股權不得轉讓於本協議當事人以外的其他人。

6、合夥人退夥時按退夥時的財產狀況,根據本協議載明的出資比例和退夥人是否履行追回投資的義務返還出資。不能用實物返還的,應當允許折價返還現金。

7、退夥人出賣已返還的財產時,本協議當事人在同等條件下有有限購買的權利。

第四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

(1)以個人佔有合夥股份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本協議當事人均享有參加盈餘分配的權利;

(3)盈餘分配方案連同每會計年度經營收支明細賬,在會計年度終止前的一個月公佈。

(4)合夥人在分配方案公佈之後,實施之前,可對分配方案和賬目進行審核,任何人對分配方案持有異議,應由合夥人全體會議討論裁決。

2、債務承擔:

3、(1)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為據,按比例承擔。

(2)新的合夥人對他加入合夥前的合夥債務不分擔清償義務(或按核定的出資比例和盈餘分配比例分擔清償);退夥人對退夥時已存在的合夥債務,不論到期與否,都應承擔清償義務。

第五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

(1)需承認本合同;

(2)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3)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

(1)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

(2)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3)退夥需提前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4)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5)為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6)退夥時按本協議第九條規定進行清算。

4、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六條合夥事務的經營管理

1、合夥事務由全體合夥人共同參與。若有爭議,依半數以上的主導意見決定。合夥人無論出資數額大小,每人對合夥事務僅有一票表決權。

2、全體合夥人推選為合夥負責人,負責人根據過半數的主導意見制定執行方案,主管執行過程中的一切事務;負責人亦可提出經營方案,制定經營計劃,交全體合夥人會議討論通過。

3、在合夥事務範圍內,每一合夥人(或合夥負責人)都可以代表全體合夥人對外開展業務,每一合夥人(或合夥負責人)在經營業務範圍內的活動由全體合夥人負責。

4、合夥人處理合夥事務應像對待本人的事務一樣慎重。

5、合夥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從經營體內索取回扣。

6、自合夥經營起建立經營賬簿,分別設立專人負責記賬、出納、簽字。

7、主管財務的合夥人應在每月1日至15日將上個月的賬簿交與其餘合夥人共同查閲。

第七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自行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同行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八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一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1)合夥期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5)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無論合夥關係因何種原因終止,都應即時向全體合夥人公佈資產負債表。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1)即行推舉清算人,並三方商訂邀請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2)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

(3)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股權比例承擔。

第十條其他

1、合夥所有的明細賬目應充分顯示合夥的經營狀況、資金週轉狀況和納税情況。

2、合夥負責人應在年終將年度資產負債表和經營報告的複印件交送每個合夥人,如果合夥人在收到上述複印件之後的一個月內沒有想合夥負責人提出書面或口頭的反對意見,推定他對該年度的經營狀況沒有異議。

3、合夥人以商號的名義開列銀行賬户,銀行支票和期票應由合夥負責人與主管財務的合夥人共同簽署。

第十一條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三名合夥人共同簽字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三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合夥人:____________合夥人:____________合夥人: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三合夥協議書4

合夥人(甲方):

合夥人(乙方):

合夥人(丙方):

鑑於,幾方同意共同投資經營xxx縣xxx配送超市,為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幾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經營宗旨

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經營項目

名稱:xx縣xx配送超市,主要經營地址:xx縣xxx路xxx棟門面。經營項目:xxx產品配送、xx產品提供。

第三條、合夥期限

20xx年xx月xx日起

第四條、出資金額、方式

三合夥人平均每人出資xxxx元,共計人民幣xxxxx元作為租賃房屋、添置設備設施、門面裝修及前期經營費用。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或收回。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盈餘分配:以出資額各xxx為依據,按平均分配。

2、債務承擔:經營過程中的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合夥人共同承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外幾方應當按投資比例在xxx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六條、入夥、退出、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原則上不吸收新合夥人合夥;特殊情況下吸收新合夥人,必須經所有原合夥人同意;

2、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1、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2、經其他合夥人同意退夥;

3、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一方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其他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一方合夥人違反國家法例法規對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合夥人退夥後,幾方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給其它合夥人。未經過全體合夥人同意,不得將合夥股份轉讓給合夥人以外的其他人。其他合夥人均不同意接收轉讓股份的,按退夥方式結算。

第七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幾方合夥人共同選舉xxx為合夥負責人。以xxx為營業執照上的負責人(即法人代表)。

幾方合夥人同意由xxx安排xxx為合夥門店的財務會計師。幾方合夥人同意由xxx安排xxx為合夥門店的財務出納員。幾方合夥人同意由xxx安排xxx為合夥門店的.前台收銀員。幾方合夥人共同商議合夥門店的重大事項,經所有合夥人同意後實施;議事規則另行制定並幾方簽署。

第八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人有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負責人決定;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如其業務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在本區域內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其他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一方退夥的情況下,另幾方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業務。

(二)在合夥人因其它客觀情況無法繼續經營的情況下,依該合夥人的書面授權或法定選擇,既可以結算其財產,其他合夥人繼續經營;也可經另幾方合夥人同意,接納其指定的直系親屬、配偶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一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2、合夥事務已完成或不能完成;

3、被依法撤銷;

4、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雙方合夥人擔任。

3、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約定的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4、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本協議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或其財產份額出質(即作為擔保、抵押)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法律而導致合夥門店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確定合夥經營門店,對外為個體工商户承擔民事責任,對內則依據本協議確定各合夥人的責任、權利、義務。

(三)本合同一式x份,合夥人各執x份。

(四)本合同經雙方合夥人簽名後生效。

合夥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簽署時間: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夥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簽署時間: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夥人(丙方):__________________簽署時間: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三合夥協議書5

合夥人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人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合作範圍

甲方向乙方租用(詳見附件)以作甲方所屬項目會務現場佈置之用。

乙方同時配合甲方上述租用物之現場製作工程。

第二條:合作期限

第三條:收費標準、結算方式

1、收費標準:以上物品租用連製作等工程服務內容費用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元(開票加收8%)

2、結算方式:甲方簽訂本合同當日以現金預付總價款的30%為定金,進場驗收後付30%,餘款於活動結束當天以現金一次性付清予乙方。

第四條: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提供活動場地,提供必要的活動協助。

2、雙方簽署合同之日起,甲方將其所屬項目現場製作工程部分委託乙方代理。

3、負責維護活動的治安秩序及保障乙方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財物保管。

4、甲方應按約定如期向乙方支付器材租用費用,愈期3天無故不支付,則按每天5%的標準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管理及工作人員在甲方場所活動期間,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自覺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配合甲方管理人員的安排。

2、乙方必須根據甲方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地完成相關作業。

3、甲方有權根據乙方活動內容及質量提出合理建議,乙方需積極與甲方進行協商,並根據協商結果作相應調整。

4、應在協議約定時間內提供合同內容中的.租用器材及相關作業,如因天氣原因及不可抗力因素阻礙活動進行,經甲方同意後可中止活動,已安排提供服務的活動項目費用需照常支付費用5、本次活動基本設施的驗收日期為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五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未能按合同規定時間如期合同內容中的租用器材及相關作業,則均屬違約,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賠償金額按合同法有關規定執行

2、若甲方未能夠按期付款,則按合同法規定給乙方5%滯納金

3、本協議委託內容確定以及費用總額、委託變更、中止、解除和提前終止需雙方書面確認。如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須賠償對方

第六條:其它

1、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中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並另行簽定補充協議。

3、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__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三合夥協議書6

甲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住址:________

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住址:________

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住址: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合夥在_________________市場經營建材銷售生意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夥經營的建材店面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____,經營場所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面積:__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經營項目為建材產品,範圍包括瓷磚、衞浴、以及裝修裝飾建材等。

第二條、甲、乙、丙三方均以現金方式出資,金額為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__元,分別佔比為50%、25%、25%,出資於___年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由合夥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統一保管,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第三條、合夥期間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僱員工資、需繳納的税費等之後的結餘為合夥盈利,按照月度週期以各自出資比例分配。

第四條、鑑於甲方出資最多,本合夥店面以甲方為負責人,登記在甲方名下,辦理相關工商登記,但是店面實際上為合夥人共同所有。

第五條、本合夥協議所有合夥人員不計發工資,如合夥期間需僱傭人員,僱傭人員數量及工資待遇需三方共同協商同意,工資在計算淨利潤時扣除。

第六條、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合夥人個人債務除外,由其個人自行承擔。

第七條、合夥期間的退夥、轉讓出資、吸收新合夥人必須經過三方一致同意。

第八條、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合夥人分工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但是合夥期間,合夥人都有相互監督權利及義務,出現爭議及時對賬,協商解決。

第九條、合夥人雖有分工,但是都參與銷售工作,均可對外締結銷售合同,同時各自負責對外銷售業務的貨款回收。在對外銷售時,除非合夥人一致同意不得賒銷,如違反本條的合夥人在未將賒銷貨款全部清回之前暫停其盈餘分配,導致貨款無法追回則應承擔其他合夥人的損失。

第十條、合夥人各自每單業務都必須及時在合夥帳務記賬,不得隱瞞私自獲利,違反本條業務獲得利益歸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第十一條、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相同表決權。

第十二條、本合夥起始於協議簽約日,終止時間經營中合夥人視經營狀況商定。如任何一方合夥人提出退夥或者合夥解散,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其他合夥人,經協商一致同意後進行對賬結算。

第十三條、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第十四條、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章處: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三合夥協議書7

合夥人姓名:

性別:

年齡:

身份證號碼:

住址:

合夥人姓名:

性別:

年齡:

身份證號碼:

住址:

合夥人姓名:

性別:

年齡: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茲有三人, 為經營 而締結本協議,當事人一致同意根據下列條款組建合夥企業。

第一條合夥宗旨

第二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第三條合夥期限以及工商登記

1、合夥期期限:合夥關係本協議簽訂之時發生,至 年 月 日終止。

2、工商登記:

第四條出資

1、合夥人 (姓名)以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佔 ;

合夥人 (姓名)以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佔 ;

合夥人 (姓名)以 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元,佔 。

2、合夥關係存續期間,為了擴大經營規模而有必要追加投資時,各合夥人自接到通知後 日內,按原始所佔股權的比例追加出資數額。

3、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4、合夥人除參與盈餘分配外,不得因出資而要求其他報酬。

5、合夥人的股權不得轉讓於本協議當事人以外的其他人。

6、合夥人退夥時按退夥時的財產狀況,根據本協議載明的出資比例和退夥人是否履行追回投資的義務返還出資。不能用實物返還的,應當允許折價返還現金。

7、退夥人出賣已返還的財產時,本協議當事人在同等條件下有有限購買的權利。

第五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

(1)以個人佔有合夥股份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本協議當事人均享有參加盈餘分配的權利;

(3)盈餘分配方案連同每會計年度經營收支明細賬,在會計年度終止前的一個月公佈。

(4)合夥人在分配方案公佈之後,實施之前,可對分配方案和賬目進行審核,任何人對分配方案持有異議,應由合夥人全體會議討論裁決。

2、債務承擔:

3、(1)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 為據,按比例承擔。

(2)新的合夥人對他加入合夥前的合夥債務不分擔清償義務(或按核定的出資比例和盈餘分配比例分擔清償);退夥人對退夥時已存在的合夥債務,不論到期與否,都應承擔清償義務。

第六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1)需承認本合同;(2)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3)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夥:(1)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2)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3)退夥需提前 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4)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5)為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6)退夥時按本協議第九條規定進行清算。

4、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合夥事務的經營管理

1、合夥事務由全體合夥人共同參與。若有爭議,依半數以上的`主導意見決定。合夥人無論出資數額大小,每人對合夥事務僅有一票表決權。

2、全體合夥人推選 為合夥負責人,負責人根據過半數的主導意見制定執行方案,主管執行過程中的一切事務;負責人亦可提出經營方案,制定經營計劃,交全體合夥人會議討論通過。

3、在合夥事務範圍內,每一合夥人(或合夥負責人)都可以代表全體合夥人對外開展業務,每一合夥人(或合夥負責人)在經營業務範圍內的活動由全體合夥人負責。

4、合夥人處理合夥事務應像對待本人的事務一樣慎重。

5、合夥人處理合夥事務採取 勞動報酬的規定,合夥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從經營體內索取回扣。

6、主管財務的合夥人應在每月 日至 日將上個月的賬簿交與其餘合夥人共同查閲。

第八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自行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他同行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一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1)合夥期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5)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無論合夥關係因何種原因終止,都應即時向全體合夥人公佈資產負債表。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1)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 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2)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柒價款參與分配;(3)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股權比例承擔。

第十條 其他

1、合夥會計年度從每年 月 日開始,至同年 年 日止。

2、合夥所有的明細賬目應充分顯示合夥的經營狀況、資金週轉狀況和納税情況。

3、合夥負責人應在年終將年度資產負債表和經營報告的複印件交送每個合夥人,如果合夥人在收到上述複印件之後的一個月內沒有想合夥負責人提出書面或口頭的反對意見,推定他對該年度的經營狀況沒有異議。

4、合夥人以商號的名義開列銀行賬户,銀行支票和期票應由合夥負責人與主管財務的合夥人共同簽署。

第十一條 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三名合夥人共同簽字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三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 各存一份

合夥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合夥協議書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本合同所指住宅小區為:______區______棟______單元______房間______房間。

第二條甲、乙方作為聯繫人,負責和房東聯繫。丙方向甲、乙雙方支付房租,丙方享有房間一卧室的完全獨立使用權,以及公共區域的共同使用權。任意一方如果要增加合租人數,必須取得其餘兩方的同意,重新訂立合同,方可進行。

第三條租金支付形式為,在合同訂立時,丙方方向甲、乙雙方交押金______________元(押金會在合租關係正常中止時退還),然後,每月_______前_______元。起租日期為_______天內,丙方向甲、乙雙方支付當月房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租期不固定,但丙方如需退房,必須提前_______個月向甲、乙雙方説明。

第四條共同使用區域為客廳、廚房、衞生間、洗衣機、陽台及這些區域裏面的相關設施。

第五條合租期間,水、電、煤氣、費由甲、乙、丙三方平攤,每方三分之一。(按人頭計算)

第六條合租期間,本着和平、友好相處的原則,雙方應共同維護居住環境的衞生、安全。不得隨意的干擾對方的私人空間。對方的合理建議,應積極採納。

第七條朋友來訪,應儘量保持安靜,以不干擾對方學習、生活為宜。超過_______個朋友來訪,應提前告知對方。

第八條週末的時候,私人做飯,還是搭火。根據三方的飲食習慣,協商解決。因生活需要,添置設施發生的費用,依具體情況而定。

第九條在租住期間,三方都應本着節約、愛惜的.原則,不得浪費水、電、煤氣等。應共同維護設施的安全。

第十條丙方需退房的話,因提前_______個月告知甲、乙雙方。

第十一條丙方具有續租的優先權。

第十二條因為合租的特殊性質,即使甲、乙雙方和房東租賃關係中止,也不影響本合租合同的法律效力,甲、乙雙方應遵守協議規定。

甲、乙雙方必須在與房東解除合約前_______個月,知會丙方。並且在租賃期間丙方只承擔約定房租費用,如甲、乙雙方先於丙方退房,丙方不承擔整個房屋的租賃費,只承擔合同簽訂時單間的房租費用。

第十三條本合同自訂立之日起,即告生效。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由甲方、乙方、丙方各執_______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夥協議書9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及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全體合夥人在誠實守信、平等互利、自願入夥的基礎上,經共同協商一致,達成合夥經營協議如下:

一、合夥企業經營範圍:

二、合夥企業的經營場所:

三、合夥人的姓名、住所。

1、合夥人: ,身份證號碼:

住址:

2、合夥人: ,身份證號碼:

住址:

3、合夥人: ,身份證號碼:

住址:

四、合夥人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出資的期限 。

1、每名合夥人各出資________萬元人民幣,本出資應在合夥協議簽訂之日起三日內繳付。若在簽訂本合夥協議之日起三日內未履行出資義務,視為放棄合夥人身份,自動退夥。不履行出資義務的一方向其他合夥人承擔總額為五萬元的違約金。

2、合夥企業在經營過程中出現資金週轉困難時,各個合夥人對所需資金具有相同數額的出資義務。各合夥人履行出資義務的時間為發生資金週轉困難之日起三日內。若不能及時履行出資義務,該合夥人安裝自動退夥處理,按該筆出資之前本合夥企業的資產情況進行清算。未及時履行出資義務的一方須向其他合夥人承擔總額為五萬元的違約責任,在清算合夥企業資產時在該合夥人應得份額內予以扣除。

因資金困難而出現的後續出資作為合夥企業的實繳納出資,各合夥人按原始出資和後續出資確定實際出資數額。

五、合夥人權利和義務

第1條 本合夥企業為普通合夥企業,由合夥人共同出資、共同經營,利益共享,風險共擔。

第3條合夥人在合夥正常經營範圍內的行為,由全體合夥人承擔民事責任。但合夥人對自己在經營行為中的欠賬直接負責,與其他合夥人無關,若不能在本協議約定的清算賬目的時間週期內追回,由對外賒欠的合夥人向合夥企業補足欠賬差額部分。補足差額的時間為本合夥企業對仗期限的前三天和後三天之間。如果不能按期補足差額部分,按自動退夥處理,資產清算以核對賬目前的資產為準,差額部分在清算時予以扣除。

本合夥企業每週的週日為對賬時間,由全體合夥人核對本週的經營情況,計算盈利或虧損情況。出現盈餘的,予以分配;出現虧損並影響實際經營的,確定各合夥人的後續出資份額。

第4條 本合夥企業的合夥人不能成為與本企業經營範圍相同的其他合夥企業的合夥人。如果成為了與本企業存在競爭關係的其他企業的合夥人,該合夥人所得利益由本企業的其他合夥人予以追繳並由其他合夥人平均分配,並向本企業的其他合夥人承擔總額為五萬元的違約金。

第5條 本合夥企業因對外經營業務出現招待問題以及其他需要履行出資義務的問題時,具體負責該事務的合夥人必須徵得全體合夥人的同意才可以辦理,報支時需要經全體合夥人簽字方可向財務人員報支。

六、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利潤分配、虧損分擔均按各合夥人實繳出資比例確定。

七、合夥企業事務的執行。

第6條 因本協議其他合夥人的工作性質所限,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委託_________為執行合夥企業日常事務的合夥人。該合夥人的工資標準為每月 元。其他合夥人仍然具有執行合夥事務的權利。

第7條每個執行事務的合夥人應當向不參加執行該事務的合夥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所有合夥人為了瞭解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閲賬簿。

第8條合夥人對合夥企業的重大事項作出決議時,實行一人一票的表決辦法,須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通過方可決定;以合夥財產份額出質,法定必須全體合夥人同意。

八、退夥問題。

第9條 在本協議約定的經營期限內合夥人不得自行決定退夥。如無下款約定事由退夥的,可以按照退夥前的資產進行清算,但退夥人須向另外兩名合夥人承擔總額為五萬元的違約金,在清算合夥企業資產是在該合夥人應得份額內予以扣除,如該合夥人所得財產還不足支付違約金部分的`,退夥依然有效,但該合夥人不能從該合夥企業分得合夥財產。

下列情形之一,合夥人可以退夥,但須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夥人:

(1)合夥協議約定的經營期限期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

(3)其他合夥人侵犯合夥企業的財產的。

第10條 合夥人違反本協議而退夥的,在承擔違約金後,還應賠償由此給合夥企業造成的損失。

第11條 退夥事由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之日。

第12條 合夥人退夥時,合夥企業進行結算後,以貨幣(或約定以實物)退還退夥人財產;

退夥時有未了結的合夥企業事務的,待了結後進行結算;

退夥人對其退夥前以發生的合夥企業債務,與其他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13條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及時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3)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時;

(4)侵佔合夥企業的財產的;

第14條 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

被除名的合夥人接到通知後三十日內,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清算合夥企業資產。但經人民法院查實上述情形存在的,該合夥人喪失請求分割合夥企業資產的權利,並向其他合夥人承擔總額為五萬元的違約金。

九、合夥企業的解散、清算

第15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夥企業解散:

(1)當合夥協議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合夥人決定不再繼續經營的;

(2)全體合夥人決定解散;

第16條 合夥企業解散後應進行清算,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

各個合夥人經協商不能形成一致意見的,合夥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第17條 清算人依法履行清算事務,依法定程序進行清算。

第18條 合夥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依法定順序進行債務清償後,所餘財產按本協議約定進行分配。

十、其他規定

第19條 當合夥人執行本協議發生糾紛時,可以通過協商或調解解決,合夥人不願意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20條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三年,自各合夥人簽字按手印之日起計算。後續經營問題由全體合夥人根據本合夥企業的在三年內經營情況予以確定。

第21條本合夥協議一式三份,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每份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22條 經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補充合夥協議。

合夥人簽字並按手印:

合同簽字按手印即合同成立的時間 : 年 月 日

三合夥協議書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就合夥開辦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_________________)一事,根據法律法規規定,經平等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丙三方共同出資,份額均等(各為33.33%),共享利潤,共擔風險。

二、甲、乙、丙三方於___年___月___日前,各打款___萬元到_______________用於前期運作。

三、甲、乙、丙三方在以後_________經營過程中須按經營需要及時投資到位,逾期投資或拒絕投資賠償其他合夥人可能產生的預期利益損失___萬元。

四、乙、丙方共同指定甲方為____________工商登記業主。甲方負責_________的經營事務,乙方負責營銷,丙方負責財務。

五、生產經營過程中,所有聘用人員的工資標準、獎懲辦法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商定。日常事務由甲方決定,但單筆開支超過___萬元的'經乙、丙方同意,重大決策三方產生異議,按多數人的意見辦理。

六、甲、乙、丙三方在合夥過程中的手機短信,電子郵件等作為相互往來的憑證。

七、在經營過程中,甲、乙、丙三方有權隨時查閲財務狀況,若發現任一方存在虛列項目、誇大支出等現象的,以虛列、誇大項目金額的十倍支付給其他合夥人作為賠償。

八、合夥期間暫定十年。合夥期間,各自份額不得轉讓、分割(法定繼承除外),不得退夥。

九、其他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十、本協議一式叁份,各執一份,簽字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三合夥協議書11

合夥人:(甲) ,女,現住址:_____電話 身份證號

合夥人:(乙) 女,現住址:____ 電話身份證號

甲乙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投資舉辦經營店鋪,就有關服裝類合作事宜協商達

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合夥經營_ 品牌女裝__,總投資為__萬元,甲出資_ 萬元,乙出資__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_50_%。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享有權利和承擔責任(包括利潤分成和虧損金額的承擔)。(包括但不限於:房租、裝修費、貨款、僱員費用等),詳細投資明細及所購固定及非固定資產明細見協議附件。如該投資金額不夠,可追加投資,但最多不超過。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叁個工作日內甲、乙雙方的投資款必須到位,否則本協議自動解除。

第二條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守法經營繳納相關税費,擔任企業法人代表。企業名稱為 ,並以此名義繳納相關費用;對外行使所有經營行為。經營管理過程中若出現需法人承擔責任等情況或因此產生相關費用等問題由甲乙雙方按5:5共同分擔。

第三條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 叁 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經營核算:由雙方協商選聘財務人員按月進行經營核算,公開賬目並出具財務核算報表,雙方簽字認可並留存。每月25日為簽字日,順延七日之內不籤則視為認可。

2、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對每個季度經營所獲得的純利潤,於下一個季度末雙方核算無誤認可後進行均分,如需將其中的部分利潤用作再投資,由雙方商定。

3、純利潤:每月盈利(總業績)扣除所有應支出後,再扣除行政管理費,折舊提維費(以三年為計算準則,作為裝修及硬件設備更新之用)是為當月純利潤。

4、成本承擔:在經營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相關費用,雙方各承擔一半(50%)(如:包含但不限於僱員費用、水、電費、暖氣費、營業税等)。

5、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如投資額不抵虧損金額,其他投資人擁有追回其應承擔金額的權利。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甲方提供房屋租賃合同作為本協議的附件;乙方提供品牌女裝的本地區授權代理合同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1、 合作區域:(合作雙方不得隱瞞另一方在此範圍內另開設經營品牌女裝的店面或櫃

台;一經發現,則違約方賠償另一方人民幣貳拾萬元)。

2、 合作場所:號底商(約m2)。(甲方不可單方面收回本房屋的`使用權,乙方不可單方

面收回該品牌的經營權。否則,則視為違約,應由違約方賠償給另一方違約金人民幣貳拾萬元。同時本協議自動解除)。但不僅限於本地點,可於本合作區域內以本協議規定的合作方式另開分店。

第六條、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一)出現下列事項之一 ,合夥終止:

1、合夥期滿;

2、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3、 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4、連續虧損 月

(二)合夥終止後的事項

1、合作終止時,以終止時的財產狀況進行清算,不論以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2、 合作終止時,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一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清算後如有盈

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清算時,牆面、地面、屋頂等附着不可拆卸的的部分不予作價,不參與分配)

3、 合作終止時,品牌價值如何分配?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形成文字作為本協議的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_貳_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______(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合夥人:______(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三合夥協議書12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丙方: 身份證號:

甲乙丙三方為了規範合夥項目的行為,保護合夥項目及合夥人的合法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丙三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作協議。

第一條 合夥目的與經營範圍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勞動、共同經營、共同發展的原則,共同出資購買9075E挖掘機一台。

合夥經營範圍:_____9075E挖掘機。

第二條 合夥期限以三方共同約定為準。

第三條 出資方式

1、甲方:出資額為10萬元,以人民幣方式出資,佔經營成本的33.3%;

2、乙方:出資額為10萬元,以人民幣方式出資,佔經營成本的33.3%;

3、丙方:出資額為10萬元,以人民幣方式出資,佔經營成本的33.3%

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30萬元。

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合夥項目存續期間,合夥人的出資和所有以合夥項目名義取得的收益均為合夥項目的財產,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四條 合夥項目組達成以下一致

1、三方合夥共同出資經營共同商定的工程項目涉及經營的所有開銷,從合夥項目實報實銷。

2、三方經協商均無異議可以給第三方運營。

第五條 盈餘分配

1、合夥叁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2、剩餘利潤(虧損)按合夥人出資比例分配(分擔)。

3、合夥項目的利益分配、虧損,如有變動的,其具體方案由全體合夥人協商決定;決策程序遵循協商一致及少數服從多數原則。

第五條 債務承擔

1、合夥項目經營過程中產生的債務(進貨款等)由合夥財產償還。

2、合夥項目財產不夠償還時,由合夥人按各自出資的`比例承擔債務。

3、合夥項目的債務承擔,如有變動的,其具體方案由全體合夥人協商決定。

4、合夥項目經營過程中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夥人承擔。

第六條 合夥人職責

1、擬定合夥人之間分工任務,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約定合夥項目的日常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3、每月指定具體經營負責人理出合夥項目事務執行情況以及經營狀況、財務狀況;合夥各方有權互相查閲賬簿;

4、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可以退夥;

5、因經營不善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可以變賣該資產,所得利益按均分配。

第七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按手印)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丙方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時間:

三合夥協議書13

協議合夥人:

姓名:

身份證號:

姓名:

身份證號:

姓名:

身份證號:

共同合夥人為三方,合夥方同意共同投資,經營賓館,合夥人本着公平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一、合夥的經營項目、賓館住宿、經營地址:

二、賓館經營宗旨

共同經營,並獲得滿意的利潤為宗旨;

三、合夥期限

自xx年至xx年,共xx年。

四、投資方式:

1、金額:(大寫xx)合夥人每份投資額xx。(合夥人的資金可分成兩小股,為一方投資的資金,需提供投資人的姓名及身份證但不得參與管理、經營方式)

姓名:

身份證號:

姓名:

身份證號:

姓名:

身份證號:

2、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大寫),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或收回。

3、設立投資存取賬户,作為每次支出與收入的共有賬户,並設立合夥方的手機短信業務。

五、合夥共同協商管理人。

管理須敬業,負責的態度管理好賓館。按時上賬、打款、盈利分紅、按投資比例分紅。由於合夥人為五户聯保,取得農村信用社信用貸款,管理人須按時清息還款。

六、合夥各方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以出資額為依據,按所佔股金比例分配取得分紅;

2、經營過程中先以還清貸款後現金每月分紅;

3、各合夥人貸款期限到期前一個月,盈利不足以還清貸款時,各合夥人須負擔還清自己名下剩餘貸款;

4、不得影響他人信譽度或以後的發展。

七、合夥負責人事務。

1、為合夥負責人,要對合夥事件進行日常管理,進貨管理,庫存管理,財務帳目管理等。

2、每月財務由財務負責人保管,合夥人監管,每月核算簽字後生效。

3、財務須每日每月客户數目清楚。

4、每月月底合夥人要對管理人帳目核查,簽字後生效。

八、合夥人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共有;

2、共同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債務;

3、合夥人共同承擔連帶責任。

九、退出轉讓

1、需要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出;

2、如要退出,折舊與增值三方同意,由余下兩方由回股份方可退出;

3、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出;

4、不得在淡季退出(每年11月、12月、1月、2月)

5、不得轉讓他人,否則按退出方式對待;

6、未經合夥人同意而擅自退出造成損失,應當賠償損失;

7、退夥後,以當時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十、合夥退出清算

1、合夥期間解散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合夥人擔任。如有清算不成由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

3、清算後如有剩餘資金,則按本協議約定的.所佔比例進行分配;

4、清算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還清債務,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

十一、爭議解決方式

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認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協議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的內容為準,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夥協議經合夥簽名後生效。

合夥人姓名及簽字:

xx年xx月xx日

三合夥協議書14

甲方: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共同合作參與開發建設房地產項目,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經過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作協議,共同遵守執行:

一、合作項目概況

甲、乙雙方初步商定本次合作為大河糧站房地產開發建設,項目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佔地面積:_____平方米

二、合作的範圍及內容

根據甲乙雙方協商本次合作模式為資產置換模式,甲方以南江縣大河鎮大河糧油購銷公司土地共_____平方米,雙方約定價格共計_____元作為本次項目置換房屋,待乙方規劃設計完成後甲方一次性抵扣完土地金額,具體如附件2。

根據目前的實際情況和市場狀況,雙方商定本次合同為本項目建設的初期合同,到項目可以開工建設時再簽訂正式合同,本次合作範圍及內容是為本項目前期的規劃、設計及相關事項,包括項目開發建設所需資金及銷售。

三、合作方式

在本次共同合作中,前期以甲方的名義進行對外溝通、信息交流、協調關係、公關等商務事宜,乙方以甲方管理人員的身份完成本協議約定的工作,進行相應合法商務活動。

四、甲、乙雙方的工作與責任

甲方責任:

1、向乙方提供項目活動所必需的一切相關資料,如甲方的土地使用證、組織機構、管理機構、註冊資本、企業章程、企業營業執照、資質證書、驗資報告、年度財務報表、法人代表證明書、授權委託書等一切為合作項目服務的資料證明文件。

2、在乙方提供投資開發所必須的資料基礎上,負責協助乙方籌備項目的推介及開發所需的文件資料(包括老百姓的拆遷,項目開發必須的土地、建設手續,協調周邊相鄰關係)

3、負責協調關係並使乙方在合作開發的項目競爭中入圍中標。

乙方責任:

1、承擔本項目合作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費用支出。

2、負責提供獲得項目服務事宜的公共關係支持。

3、負責辦理項目服務所需的全部基本資料。

4、雙方商定的其他工作。

五、保證與承諾

1、雙方有權簽訂並執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並且無需任何其他人的同意。

2、雙方所提供的任何資料、信息、數據、文件等均是最新的、客觀的、真實的'、完整的,並且不存在任何虛假、侵權、故意疏忽或虛偽陳述。

3、雙方將所知悉的可能影響本協議的所有事項(如果有)儘快通知對方,並提示對方注意。乙方在提出正當的合法商務活動時,甲方應積極的給予支持。

六、合作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暫定為兩年,若合作項目沒有任何進展則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起的兩年後終止,若合作項目進展順利,乙方在合作開發的項目競爭中入闈中標,則本協議有效期延長至合作項目銷售封盤為止。

七、違約責任

因本協議是在項目開發前期簽訂的(未立項,未規劃,未設計及其他相關手續)所以若單方違約,須承擔此次項目另一方開支費用的四倍。

由於任何一方所無法控制的原因,包括戰爭、火災、風暴、政治封鎖或自然災害而導致其無法履行協議義務時,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亦不對另一方因上述不履行而導致的任何損失或損壞承擔責任。

八、適用法律

1、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和履行,均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2、如果雙方對本協議的效力、解釋或履行發生任何爭議,各方首先應通過友好協商。自爭議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協商解決不成,則任何一方均有權向項目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3、除有關爭議的條款外,在爭議的解決期間,不影響本協議其他條款的繼續履行。

4、本協議部分條款依法或依本協議的規定終止效力或被宣告無效的,不影響本協議其他條款的效力。

九、協議的生效、協議的修改、變更、補充及其它

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

2、本協議一經生效即受法律保護,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變更和補充。本協議的任何修改、變更和補充均需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3、本協議以中文寫成,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往來文件均作為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正式簽署。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

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日期:

三合夥協議書15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酒吧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酒吧消費市場上所需綜合服務的部分空白,經營一家酒吧,使合夥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夥名稱、主要經營地

合夥經營的酒吧名字為:

經營場所位於:

第三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

經營項目為特色酒吧,範圍包括煙酒銷售、中西式簡餐、牌等。

第四條: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五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以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元。

乙方______以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元。

丙方______以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元。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交齊,由合夥負責人______方統一保管,其他合夥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夥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獎金分配:隨着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商議後決定。

2、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税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合夥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入夥:

1、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新合夥人須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退夥:

1、自願退夥。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1)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退夥。

(3)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夥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3)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4)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方為合夥負責人,其權限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項目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第九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重大事項應由佔出資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執行。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5、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6、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7、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2、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3、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4、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合夥營業的繼續

1、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2、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照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1、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夥期限屆滿。

(2)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夥的'清算:

(1)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______日內指定_______合夥人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______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税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__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2、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3、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夥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2、新入夥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協議一式______份,合夥人各執______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存檔______份。

4、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5、本協議簽約地點為______市。

甲方:(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丙方:(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標籤:協議書 合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