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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雙翻毛皮鞋優美散文

文學1.19W

母親到礦區幫我們看孩子,老家只有我弟弟一個人在家。弟弟當時正在鎮上的中學讀高中,平時吃在學校,住在學校,每星期直到星期天才回家一次。以前弟弟回家時,都是母親給他做飯吃。母親不在家,弟弟只好自己生火燒鍋,自己做飯。那是1975年,母親秋天到礦區,直到第二年麥收之後才回老家。也就是説,連當年的春節,都是弟弟一個人度過的。過春節講究紅火熱鬧,闔家團圓。而那一年,我們家是冷清的,我弟弟的春節是過得是孤苦的。這一點是我後來才想到的。當時,我並沒有多想弟弟一個人的春節該怎麼過,好像把遠在家鄉的弟弟忘記了。

那雙翻毛皮鞋優美散文

弟弟也是母親的兒子,母親對兒子肯定是牽掛的,特別是過年的時候。可是,母親並沒有把牽掛掛在嘴上,過春節期間,我沒聽見母親唸叨我弟弟,她對我弟弟的牽掛是默默地牽掛。直到臨回老家的前一天,母親才對我提出,要把我的一雙翻毛皮鞋捎回家給我弟弟穿一穿。母親出來七八個月,她要回家了,我這個當哥哥的,應該給弟弟買一點什麼東西捎回去。我父親下世早,弟弟幾乎沒得到過什麼父愛,我應該給弟弟一些關愛。然而我連一分錢的東西都沒想起給弟弟買。在這種情況下,我母親提出把我的翻毛皮鞋捎給弟弟穿,我當然沒有任何理由不同意。那是礦上發的勞動保護用品,看去笨重得很,我只在天寒地凍的時候才穿,天一暖就不穿了。我從牀下找出那雙落滿灰塵、皮子已經老化得發硬的皮鞋,交給了母親。

我弟弟學習成績很好,是他所在班的'班長。我後來還聽説,那個班至少有兩個女同學愛着我弟弟。弟弟的同學大概都知道,他們班長的哥哥在外邊當煤礦工人,是掙工資的人。因我沒給弟弟買過什麼東西,他的穿戴與別的同學沒什麼區別,一點兒都不顯優越。母親把翻毛皮鞋捎回去就好了,弟弟穿上皮鞋在校園裏一走,一定會給弟弟提不少精神。弟弟的同學們也會注意到弟弟腳上的皮鞋,他們對弟弟的羨慕可想而知。

讓我一輩子都不能原諒自己的是,這年秋天,一位老鄉回家探親前找到我,問我有沒有什麼事託給他。我想了想,讓他把我的翻毛皮鞋捎回來。話一出口,我就覺得有些不妥,母親既然把皮鞋帶給了弟弟,我怎麼能再要回來呢!當然,我至少可以找出兩種理由為自己開脱。比如,因我小時候在老家被凍爛過腳後跟,以後每年冬天腳後跟都會被凍爛。我當上工人後,拿我的勞保用品深筒膠靴與別的工種的工友換了同是勞保用品的翻毛皮鞋,並穿上妻子給我織的厚厚的毛線襪子,腳後跟才沒有再凍爛過。再比如,那時我們夫妻倆的工資加起來還不到七十元,都是這月望着下月的工資過生活,根本沒有能力省出錢來去買一雙新的翻毛皮鞋。儘管如此,我還是有些後悔,一雙舊皮鞋都捨不得留給弟弟,是不是太過分了,這哪是一個當哥哥的應有的道理!我心裏悄悄想,也許母親會生氣,拒絕把皮鞋捎回來。也許弟弟已經把皮鞋穿壞了,使皮鞋失去了往回捎的價值。老鄉回老家後,我不但不希望老鄉把皮鞋捎回來,倒希望他最好空手而歸。

十幾天後,老鄉從老家回來了,他把那雙刷得乾乾淨淨的翻毛皮鞋捎了回來。接過皮鞋,我心裏一沉,沒敢多問什麼,就把皮鞋收了起來。從那以後,那雙翻毛皮鞋我再也沒有穿過。

我兄弟姐妹六人,最小的弟弟七歲病死,還有五人。在我年少和年輕的時候,朦朧覺得孩子是父母的孩子,只有父母才對孩子負有責任,而兄弟姐妹之間是沒有責任的,誰都不用管誰。隨着年齡的增長,我才認識到了,一母同胞的兄弟姐妹如同手指,因血脈相連,親情相連,彼此之間也是負有責任的,應當互相關心、互相照顧才是。回過頭看,在翻毛皮鞋的事情上,我對弟弟是愧悔的。時間愈久,愧悔愈重。

時過境遷,現在大家都不穿翻毛皮鞋了。就算我現在給弟弟買上一百雙一千雙翻毛皮鞋,也彌補不了。我應該對弟弟説出我的愧悔。作為弟弟的長兄,因礙着面子,我遲遲沒有説出。那麼,我對母親説出來,請求母親的原諒總可以吧。可是,還沒等我把愧悔的話説出來,母親就下世了。每念及此,我眼裏就包滿了淚水。有時半夜醒來,我突然就想起那雙翻毛皮鞋的事,難受得好一會兒無法入睡。現在我把我的愧悔對天下人説出來了,心裏才稍稍覺得好受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