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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典散文:再説日記

文學1.41W

清晰地記得十九歲以前我可以説是沒記過什麼日記,雖然老師也要求記日記但那只是為了應付學習。正真愛上記日記是二十六年前弟弟出了車禍以後的事了。記日記的人一般心中都有不願別讓別人知道的祕密,因而,記日記的人也最不希望有誰來偷看。

經典散文:再説日記

我也記得有本日記本的扉頁清楚地寫着:春不到,花不開,偷看日記不應該。偷看別人的日記也是不道德的,但在我的記日記二十多年裏,卻有幾次日記被偷看的事。那時就像傷疤被人揭去一般難受,又難忘

一九八六年四月二十日,我的日記被同學偷看了,不想讓別人知道的祕密再也無處藏身。那時我單戀着班上的一個女孩,隨後才知是一場誤解而讓我初開情竇,我不知這件事對我是好是歹,因為一個同學的偷看,並且又讓同宿舍的幾個同學知道了。之後我的一個要好同學為了幫我走出那片泥淖,約那女孩向她説出了我對她的情愫。雖然隨後幾年我依然在那情網中不能自拔,雖然我不知道,如果那祕密一直能保持到現在或更長時間會是什麼樣的結果。但那時日記被偷看對我來説也可以説是一種傷痛。

我也清晰的記得一九九二年四月的一天,日記被我的單位的同事偷看,並且被撕去。那時,我在供銷社一門市部賣糖煙酒,四月二十三日上午去理髮,臨走前也沒想到把日記放起來,理髮時才想起他會看我的日記,但我也沒法再回去放了,隨他看去吧。理完髮回去時,看到日記本放在書上我就知道日記被偷看了。

隨後他開始講他的道理;講賣煙酒多出的錢,給他的同學彌補賣虧的酒;講他扣《遠方》煙的七十元錢,説是以前老範等一起招待人花了不少錢的事;講他看了日記後的氣憤;説我把他倆寫在日記中是有意的,想讓經理知道;説我寫的近乎遺書話是他們逼的;説他這兩年來的所做所為也對得起我

他既然看了也好,不然也不會有今天的解釋。之後,我説:把那撕了的日記還給我吧,你也看了也解釋了,我也明白了,給我讓我把這四頁日記燒了。我可以燒了那幾頁日記卻燒不去那一段日記被偷看被撕去的歷史。撕掉的幾頁日記,我也無法完整的補充寫下,即便不去補充,什麼時候看到這不連貫的日記時,也會想到這段難忘的記憶。他還説我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他偷看同事的日記,並且撕毀。

稱得上君子所為嗎?這是侵權!我即便寫了他的壞話,也只有我自己知道,也只是宣泄一下心中的鬱悶。並沒危害他,也沒給他造成什麼負面影響。但他的'作為卻讓我不齒。我找不到可以信賴的朋友而把想説的話寫在日記本里,這有罪嗎?何況我的日記又不是公開的,也不準備公之於眾。事情已過去近二十年,我也不想多説什麼。只是想説每個人都要自重,自重才會贏得他人的尊重。這事之後,沒想到四年之後,又發生一件我的日記被偷看的事。

結了婚以後妻子知道我有記日記的習慣後,好奇心驅使她不知偷看了多少回我的日記。有時她會覺得看我的日記是一種享受,但也有因偷看了我的日記而與我生氣,致使夫妻冷戰多天,形同路人。知道了她會偷看我的日記之後,我又失去了一些樂趣。

因為我無法再隨意宣泄我的苦悶、我的快樂、我的所思所想。夫妻之間許多時候,也有無法無話不説的時候,那也多是考慮到對方的不理解,説出來怕影響夫妻關係的和諧。自己的苦衷,自己的喜怒哀樂有時只能獨享。自己的一些行為説出來怕對方接受不了而生氣,那時只有寫在日記裏。

日記只是日記,不是小説,只是個人的思想的真實流露,日記是個人心靈的自由空間,只有在那裏自己才可以無話不説,做一回真實的自我。每個人都應尊重他人的這一心靈樂土。也請人們尊重每個人的這片心靈淨土。

標籤: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