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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宗元童區寄傳讀後感範文

校園1.53W

《 童區寄傳》是唐代文學家 柳宗元創作的一篇傳記文學作品,從不同角度有層次、多側面地進行刻畫,把一個小英雄寫得栩栩如生,呼之欲出。本站小編給大家整理了童區寄傳讀後感,僅供參考。

柳宗元童區寄傳讀後感範文
  童區寄傳讀後感篇一

區寄是個農家孩子,放牛打柴時被盜賊劫持,架到集市出賣。於是,一場生死之戰開始了。

區寄是個智者,又是個強者。

面對這突如其來的厄運,也許他有過恐懼和渺茫的心理。但理智告訴他,沒有別的選擇,只能自救。他變得鎮定。鎮定使他急中生智:“偽兒啼,恐慄,為兒恆狀”。果然“賊易之,對飲酒,醉”。當“一人去為市;一人卧”時,“伺其睡,以縛背刀,力上下,得絕;因取刀殺之”。表現了一個少年特有的機智和勇敢。

但厄運並沒有因此離他而去,“逃未及遠”,就被為市而歸的盜賊又抓住了。他竟急忙説:“為兩僮郎孰若為一郎僮耶?彼不我恩也;郎城見完與恩,無所不可。”可見,他事先已有足夠的心理準備,當他重入虎口時立即説出了動搖賊心的一篇話來,為自救贏得了時間,創造了機會。

  童區寄傳讀後感篇二

《童區寄傳》是一篇比較經典的文言文了,記得我上國中的時候,課文中就選了它,後來隨着教材改革,曾經從國中課本里刪去過,現在北師大版的七年級上冊課文又選入了這篇文章,而且是國中課本中的第一篇文言文。

月初,有幸跟隨教研室的邊老師和二中的王明琦主任,一起聽了我們區國中的語文優質課,其中有兩位選出手講的就是這一課。可以説,兩位選手設計都有自己的獨到之處,各有千秋,基本功也都很紮實。

但是聽課中產生了一些疑問,總覺得,有些問題值得商榷一下。

是以文為重還是以言為重?這個問題是爭論已久的,記得去年暑期裏的高中遠程培訓,就專門討論過這個問題。我以為,以文為重還是以言為重不應該只看文章自身,還要看它所處的地位,這個地位既涉及到課本的編排,即編者的目的,也關乎學生的水平,即學生的認知能力。就這篇文章而言,從文言的知識角度講,有一詞多義、古今異義、也有比較典型的詞類活用現象,而且還有幾個文言句式。這些,兩位老師都注意到了,並作了重點的強調,但是,這些內容在這節課上是不是經強調呢?

一詞多義的現象,不僅古漢語裏有,現代漢語裏也有,學生是可以根據不同的語境來判斷詞語的不同意義的,但詞類活用就用不着作為重點和難嘛來處理了,畢竟七年級的孩子基本還沒有系統地學習語法和詞法,如果學生能借助註釋和猜測,在反覆誦讀的基礎上弄懂大意,也就夠了。這裏我用了一個“猜測”,語文學習是要進行猜測的,猜測一個字的讀音,猜測一個詞的意思,猜測一句話的意義,當然,如果只是猜測而不驗證,那隻能算是臆測,那是偽知識,如果猜測之後能夠驗證,那就真的學到知識了。

我看了一下這個單元的標題是“性靈愚慧”。教材改革已經進行了好幾年了,現在使用的版本也比較多,好多教材都流行用話題來編排課文,而這種編排側重的正是人文精神。這個單元所選出的文章講述的都是一些有特色有特點的人。區寄,正是一個與眾不同的孩子,所以我想,編者的意圖也正是想讓學生通過閲讀這個故事,來認識這個與眾不同的的孩子,從而學習他身上表現出來的可貴的精神,編者刪去了原文的第一段,大概就是為此吧。因此,在教材處理上,文比言就更生重要了。

初讀課文,感覺這孩子挺了不起的,但是,仔細再看看課文的幾個細節,就越來越感到文章敍述的故事不那麼真實了。

首先,一個十一歲的孩子(是兒少秦舞陽二歲),怎麼會臨危不慌,表現得那麼有心計呢?被抓時“偽兒啼,恐慄,為兒恆狀”。害怕是一種本能,真的戰慄與假的戰慄是不同的,是區寄表演功夫強,裝得像,還是二盜賊沒在意呢?中途逃走未遂,被抓住後為自己辯護,“為兩郎僮孰若為一郎僮耶”,這種從內部離間的説服工夫,怎麼看都不像是出自一個十歲的孩子之口。於是想起了燭之武退秦師,以燭大夫七十餘歲的年紀,勸秦王的話固然老辣,但究其中心的意思也不過如此:為兩國屬孰若為一國屬耶?還有,第二次殺人後,大喊大叫,驚動了眾人,先是交代身份,再説明“願以聞於官”,我不得不説,小小年紀實在是太了不起了,這分明是一個老練的成年人才能做到的事啊。最令人不解的是,用官府的眼光來看待這孩子是三個字“幼願耳”——又小又老實!

其次,是這個孩子為什麼會這麼“殘忍”?我是斟酌了許久才用了“殘忍”這個詞的。如果説他殺第二個人是情不得已,那麼他殺第一人人是完全沒有必要的。賊人醉卧,僥倖得脱,不是立刻逃走,而是殺掉了他來為自己的逃走增加點安全係數,想一想很多成年人也未必能做的到。

尤其是他第二次逃脱的過程,“夜半,童自轉,以縛即爐火燒絕之”,並且是“雖瘡手勿憚”,想一想都會令人感到害怕,爐火燒在皮膚上,對於幼小的孩子,該是怎麼殘忍的事?他竟然能“勿憚”,除了求生的本能之外,那份堅忍,絕非一個成人可比,何況他只是個十一歲的孩子呢?

再者,賊人怎麼會那麼愚蠢,酒醉而卧,還可以説是大意,那麼“植刃道上”,就令人感到不可思議了。大白天的`這樣做是為了什麼呢?專為了等區寄來逃生的嗎?何況那個時代,社會治安很不好,就算區寄不以此來逃脱,他們就不怕別人趁機殺了他們把孩子帶走?

從這篇文章,我們要讓學生學會什麼呢?

  童區寄傳讀後感篇三

本課講述的是區寄這個孩子被綁架後自救的故事,看過之後有些疑問:

首先,他只是個孩子,一個普通的放牛娃,還沒上學的孩子。怎麼會被綁之後“偽兒啼”使賊易之,且連殺二賊。兩個強盜喝酒,喝完了一個去談交易,一個怎麼會醉呢,拜託,還幫着人呢,太離奇了。並且“植刃道上”,如果是石砌的,當然不可能了,一定是土的了,可是那是在集市旁邊啊,人來人往,就算是土的,也該踩實了,刀怎麼會插上呢?再説,一般喝醉酒,應該是把刀平扔在地上。怎麼會給他“以縛背刃,力上下,得絕”呢?“逃未及遠”説明什麼?是逃的不快?還是交易的快?應該是第二,這又説明,在當時人口交易已是很普遍的,所以交易的快,就像現在賣菜一樣平常嗎?

區寄第二次逃是燒斷繩子,你説大晚上的,強盜點燈幹嗎,閒的嗎?呵呵,也許你會説,是“爐火”,開玩樂,爐火?在課文的第二句就説“行牧且蕘”,如果是冬天,放牛吃什麼?如果不是冬天,生什麼爐火啊!

他殺了兩個強盜,意味着什麼?他殺人了,不加思考的。雖説是“討殺”,但也是殺人,應該受的法律制裁的,刺史顏正不但不制裁他,反而“留為小吏”,並且,只見一面就説他是個老實孩子,他本可以弄斷繩子直接跑的,然後再報給官府,讓官府抓強盜,幹嗎非要親手宰了他呢?他心機太重?城府太深?報復心理強?可能是吧,從一開始計劃,不然整個過程怎麼會如此流暢?又説明了當時社會的黑暗,以及官吏的無知,以及沒文化的可怕。所以,以後不要和沒文化的人混。最後一段寫“鄉之行劫縛者”,這又説明什麼?他們有共同的標記?又一次證實了三百六十行,也包括強盜,且在當時是普及的,被人無所謂的。這太沒天理了吧!那麼嗎為什麼只有強盜誇他,柳宗元沒寫鄉里人誇他呢?難道人們也認為這是一種不正確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