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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法律講座的觀後感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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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不僅是一名公眾導師,更是嚴謹、公正、平等並且極具權威的社會規則。本站小編給大家整理了法律講座觀後感,僅供參考。

最新法律講座的觀後感範文

  法律講座觀後感篇一

在法律安全方面,我們常常忽視,認為我們都懂法,不需要注意,但高智商犯罪卻又屢見不鮮。蘇聯教育家蘇霍姆林斯基曾經説過:“高校將一個無知的人送到社會,就是給社會增加一個危險分子。時代呼喚英才,希望在與青年。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需要大學生的參與,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需要大學生去奮鬥,所以,法律安全知識的普及也不容忽視。

以“2.23”特大殺人案為例,講解當代大學生的法律意識淡薄。這個轟動一時的特大案兇手竟然是雲南省昆明市雲南大學即將走向社會的2000級化學院生物技術專業的畢業生馬加爵,此事引起了社會的強烈反響。高校竟用4年的時間為國家培養了一個“高級”犯罪分子,這嚴重的威脅着社會的治安環境。因此,學習和掌握法律知識,增強大學生法律意識的教育,提高運用法律的意識,提高運用法律的能力,加強綜合管理,高等院校具有義不容辭的責任。聽罷,我深深體會到當前大學生的法律意識水平還很低,違法犯罪的大學生多數法律知識貧乏,法制觀念淡薄,他們不懂得用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蘇聯教育家蘇霍姆林斯基曾説過:“教育的目的是為了達到自我教育的境界。”因此,高等院校高度重視大學生法律意識教育是非常必要的。

大學生違法犯罪不僅是因為法律意識的貧乏,也是由於其心理髮展不成熟。當今導致大學生犯罪的主要原因是由於不良情緒占主導地位,而不良情緒源自於家庭、社會及自我心理調節能力低下,社會優勝劣汰的的競爭原則,家庭過高的期望值與自身能力差異所產生的壓力,有的找不到正確的方式排解,久而久之,使他們有可能通過犯罪的方式而釋放出來。大學的心理健康教育使大學生掌握了基本的心理衞生知識,具有較強的意志力、穩定的情緒、樂觀向上的進取精神,從而抵制各種不良風氣的影響,以提高大學生的法律意識,增強法制觀念。

當今導致大學生犯罪的主要原因是由於不良情緒占主導地位,而不良情緒源自於家庭、社會及自我心理調節能力低下,社會優勝劣汰的競爭原則,家庭過高的期望值與自身能力差異所產生的壓力,有的找不到正確的方式排解,久而久之,使他們有可能通過犯罪的方式而釋放出來。

現在,公民越來越重視自身的人格尊嚴,堅決同侵權行為作鬥爭,不惜訴諸於法律。所賠償不僅僅是物質金錢,更有公開道歉的行為,這就是説公民的法律意識在不斷地增強,握着法律武器,向違法犯罪現象進攻,人們已樹立了社會主義法律觀念。為了給社會減少一個危險分子,高校就要將一個知法懂法守法的人送到社會為此高校培養大學生的法律意識,對其個人的成長,中國的法制化進程具有重要的意義。

因此,高校為了使其培養出來的大學生能夠適應法制社會對人才的要求,就必須重視對大學生的法律意識教育。學校是培養大學生法律意識的一個重要場所,但僅靠學校的教育是遠遠不夠的,它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需要一個長遠的規劃和具體的安排,它是一個系統而複雜的社會教育工程。提高大學生的法律意識,要把家庭教育、學校教育、社會教育、心理教育緊密結合起來,與國家的各種建設規程同步進行,形成良好的法制教育大環境,才能為社會輸送具有較強法律意識的跨世紀人才,才能促進我國的'現代化建設的繁榮與發展。

  法律講座觀後感篇二

2月26日,我班進行了未成年人法律知識講座。首先趙律師以“法律是什麼?”這樣一個問題帶我們走進了這次演講的主題——《未成年人保護法》細則,緊接着趙律師給我們講解了青少年的各個法定年齡範圍,向我們介紹了中國的現有法律有哪些。

在講解中,趙律師用很多的案例來幫助我們理解這條法律,其中我最感興趣的是隱私權,因為在現在這個年代,隱私是一個人非常重要的一個“物品”,而在這個時代中,保護自己的隱私是一個很嚴峻的問題,因此在講到隱私權問題時趙律師提出了一個問題,老師、家長有權查看、翻閲未成年人的日記或者通訊麼?答案當然是不能,在PPT中,趙律師是這麼解釋的“《未成年人保護法》明確了對作為公民的未成年人的通訊自由權利和隱私權的保護。但並非只要父母拆看未成年子女的信件就是違法的,在兩種情況下,可以不經未成年人同意而拆看其信件:(1)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進行檢查,(2)無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即未滿10週歲的未成年人和患有精神疾病、完全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性質和後果的成年人,其信件可以由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拆看。”

講解接近尾聲,趙律師開始與我班師生進行了親密互動,同學們非常積極地提出了問題,趙律師也一一作答,整個講座氣氛非常愉悦,其實作為信息員,我本應在趙律師講解途中不間斷拍照,但到後面我也被班級的氣氛所感染,放下了相機,也融入了這種氛圍之中,但班級實在是太活躍了,根本沒有給我提問的機會,在基本結束時,我終於抓住機會向律師提出了一個問題,那就是:“根據青少年保護法第四十八條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應當協助有關部門教育和挽救違法犯罪的未成年人,預防和制止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這是我在這次講座之前查的,來源於百度),其中提到了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應當預防和制止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假如説我要犯罪了,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又怎麼知道呢?而且我長這麼大也沒發現自己的居民委員會有什麼作為啊?”趙律師聽到這個問題後説到:“這個問題提的非常好,其實在現在的法律中,還是有許許多多的漏洞,就比如説這個問題,其實就是個法律的漏洞!”最後,趙律師向我們講解了一些國外的法律,其中有一些十分有趣,比如,在新加坡吐口香糖要判3年等等。在講解結束後,趙律師與我們全班親密合影,並且説到“如果以後同學們有法律上面的問題,我將免費為大家解答!”感謝趙律師,也祝他在未來工作中一帆風順!

  法律講座觀後感篇三

本週三晚6點30分,我參加了學校舉辦的由校青年講師趙晉平老師帶來的第四期家長課堂教育講座。當屏幕出現《讓愛變得更有智慧》,這幾個大字的時候,我就被這幾個字眼深深吸引住了,趙老師温婉動聽、通俗易懂的話語深深感染了我。

趙老師首先對現代孩子及五年級孩子的年齡段特點進行了總結分析,並針對這個年齡段孩子出現的問題,採取的處理方法及技巧進行了講解。趙老師運用身邊的真人真事,讓我們懂得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應該如何進行家庭教育,如何教育孩子。向大家闡述了教育孩子家長要做到:調心情、調脾氣、調習慣。作為在教育孩子道路上迷茫的我忽然茅塞頓開:要想讓我們的孩子變得優秀,我們就要變得優秀。一個半小時的講座結束了,走出報告廳,走在回家的路上我的心裏感慨萬千。

“為什麼總是粗心?為什麼又退步了?為什麼這麼不懂事?為什麼這麼不自覺?我給你吃好的,穿好的、手機、電腦、ipad、上下學小車接送、每週吃一次德克士、給你創造了這麼好的條件,這麼愛你,你怎麼這麼不爭氣......”這是我們所有家長會經常對孩子説的話,此時的我們會訓斥、會責備、會埋怨、甚至惡語相向,我們把一切出現的問題都歸結在孩子身上。是啊,平時我們都太注重結果,急於求成,沒有耐心去認真陪伴孩子的成長,做錯了,只是一味責備,卻沒有告訴孩子:“錯了,你還可以重新再來”;“只要堅持,你一定能行”;當孩子犯錯的時候,我們沒有告訴他以後應該怎麼做,長此以往形成惡性循環,孩子越來越差。其實我們都錯了,一切的根源在我們家長本身。我們給予孩子的愛是溺愛,是盲目的愛,是自私的愛。忽然想起最近微信圈裏流行的一段話:我們總是説我們在無條件地愛着孩子,其實孩子更是無條件地愛着我們!他們可以承受我們的壞脾氣,事過之後依然天真無邪地對我們微笑,他們可以承受我們的錯誤,事過之後依然會緊緊地擁抱我們!孩子會毫不吝嗇地向我們表達自己的情感、喜愛、笑容,面對這麼天真可愛對我們不計前嫌的孩子,我們怎麼可以不讓自己的情緒變得平穩些,再平和一些呢!

是啊!請問?你有多久沒有問過孩子:“寶貝,你有什麼心事和媽媽説嗎?”寶貝,你今天在學校學的開心嗎?”,有多久沒有給孩子一個温暖的擁抱了......那麼我們就從現在開始,放下無聊的聚會、放下手中的手機......先改變自己,讓自己先變得優秀,從點滴做起,對我們的孩子多一些耐心、多一些温和,多一些溝通,多一些“小心機”,給孩子創造良好的成長環境,給他正確的引導。我們的孩子何愁學習成績不好,何愁學習不會努力,何愁不懂事,何愁不成才呢?當他在以後的成長道路上跌倒的時候,還能夠重新爬起來微笑地説:“重頭再來,我一定能行”;當他在自己衣食無憂的時候,依然能夠盡最大的能力幫助到需要幫助的人;當遇到曾經傷害過他的人,依然能寬容大度、不計前嫌,那我們對孩子的教育就成功了。

“愛”,是一個多麼温暖的字眼,讓我們都做一個有智慧的家長,重新認識我們的孩子,用我們的智慧給予孩子“大愛”,讓他成為優秀的人。

不知不覺已經到了家門口,孩子一見到我撲到我懷裏説:“媽媽,我的作業做完了,等你檢查。”此時的我改變了方法説:“寶貝,自己先認真檢查一下,看有錯嗎,然後媽媽再檢查,如果你能檢查出來,那你又進步了。”聽完我的話,孩子非常開心地接受了我的建議,自己檢查出了好幾道錯題......看着開心入睡的孩子,我的心情也很舒暢,相信明天一定會是新的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