糯米文學吧

位置:首頁 > 範文 > 職場

臨翔區教師請假制度

職場2.84W

1、遵守學校作息制度,堅持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缺席。

臨翔區教師請假制度

2、有事請假必須説明原因,履行請假手續,請假後經批准方可離校。

3、有病請假應有醫生證明,特殊情況可委託他人代行請假手續,並補醫生證明。

4、上班時間不離校。如遇特殊情況,一課內的可向辦公室負責人説明原因。一課時以上的應向值日領導請假。

5、對“出全勤、爭滿點”的教師,持設立“全勤滿點獎”給予適當獎勵,有關細則見附件:

附:關於“出滿勤,爭滿點”的獎勵規定。

為進一步調動全校教職員工教書育人的積極性,真正把我校辦成社會信譽好、教育質量高的現代化一流窗口學校,認真落實服務與報酬掛鈎、貢獻與得益同步的分配原則。為鼓勵教職工出全勤、爭滿點,特設全勤滿點獎。具體發放規定如下:

一、全勤獎:

1、全勤概念:本月無請假(含請病假、事假、婚假、喪假、產假等),無曠職現象。

2、金額標準:每月四十元整。

3、計發標準:

①、全勤獎勵四十元

②、事假每半天少獎十元,直至不獎,若超過兩天的除不得全勤獎外,還要減發考核獎(每天二十元)

③、病假每天少獎十元,直至不獎,若超過四天的每天減發考核獎十元。

④、離崗(遲到、早退、中途離崗)一月內不超過二次獎四十元,超過二次每多一次少獎勵5元,直至不獎。

説明:哺乳期按規定離崗,月得全勤獎25元,因其他原因離崗、按上述標準獎勵。

⑤、婚假、喪假參照病假計發(喪假指直系親屬,旁系親屬按事假處理)。

⑥、產假:按計生委規定享受產假,產假期間不發全勤獎,超過假期,按病假處理。“人流”、“上環”等按病假處理。

⑦、曠職:一經發現曠職(曠課)現象,經核實無誤,不發當月全勤獎四十元;視其情節,還須扣年終獎,金額與幅度由校行政研究決定。

⑧、外出參加大專本科學習,提高自己的學歷者,需要安排代課的',參照病假標準獎勵;不需代課、主動調上的,可以按全勤計算。請事假,課自己主動調上者,可以參照病假標準獎勵。

二、滿點獎:

1、標準:十元。

2、滿點概念:本月中全勤且無一次遲到、早退、中途離崗現象。

三、具體規定:

1、全勤獎、全勤滿點獎發放時間:次月上旬。

2、事假、病假、婚假、喪假、產假由請假人提出書面請假條(病假的附醫生證明書),由校長室批准,並做好記載。

3、離崗由離崗人提出口頭申請,由行政(辦公室主任)批准,並做好記載。

4、次月初由教導處彙總統計,並公佈於眾,接受教職工監督。

5、次月上旬由財務處統計核算發放。

6、各位教師必須認真如實填好考核表,互相督促天天填寫,室長把關,若發現弄虛作假,查實後扣除全室人員本月全勤獎。

7、本“規定”的解釋權屬校長室,在實施過程中若遇到特例,經校行政集體研究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