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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機關例會管理制度

職場2.56W

為提高全局工作效率,規範工作秩序,瞭解和掌握工作情況,經局黨組研究決定,制定本局工作例會制度。

行政機關例會管理制度

一、會議內容

(一)傳達貫徹上級重要指示及會議精神。

(二)各分管領導、各單位、各科室彙報本月所開展的主要工作情況,查找存在的問題,分析原因,制定措施。

(三)對全局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四)佈置下一階段的重要工作。

二、會議時間

定於每月月底最後一星期,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三、參會人員

局領導班子成員、局屬各單位、機關各科室主要負責人。主要負責人不能到會的,除按程序請假外,應指定一名人員代會。

四、具體要求

(一)要認真總結情況,做好準備,彙報要簡明扼要,突出重點。

(二)要注意研究新情況、新問題,提出有操作性的措施、辦法。

(三)要把貫徹落實上級有關會議、文件和指示精神與本單位年度工作目標及中心工作結合起來,充分發揮本單位全體人員的工作主動性、積極性。

(四)每次例會辦公室要認真作好記錄,並以會議紀要形式印發。

行政機關例會管理制度 [篇2]

為認真貫徹黨的民主集中制原則,保證公司各項工作的規範化、制度化和決策的民主化、科學化,根據《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一、組成人員:公司主要負責人、副職。

二、議事內容:主要是對公司發展中的重大問題進行研究,凡涉及改革、發展、穩定的重要決策、幹部任免、重要事項安排和大額度資金的使用必須經行政辦公會研究,提出意見或作出決策。主要包括:(1)傳達學習上級領導機關的重要指示、決定和重要會議精神,研究貫徹意見;(2)研究確定公司重大工作決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落實措施和辦法;

(3)討論決定報請市委、市政府或有關部門審批的重要事項;(4)研究、決定公司貸款、投資問題;(5)研究加強公司自身建設問題;(6)討論決定公司重大項目開支;(7)研究確定以公司名義召開的全市性工作會議的重要議題;(8)討論決定有關幹部職工獎懲事項;(9)領導班子自身建設、廉政建設、公司精神文明建設、計劃生育和綜合治理等;(10)討論需要由行政辦公會議討論的其他重要事項。

三、議事程序:(1)行政辦公會議一般每月召開1—2次,必要時可臨時召開。會議組成人員都要按時參加會議,因故不能參加的要向會議主持人請假;(2)會議的議題由公司主

要負責人或公司主要負責人所委託的副職確定,儘可能提前通知與會人員;(3)凡各部室需要提交行政辦公會議研究、決定的問題,首先報分管副職同意後,由辦公室統一安排時間、地點;(4)行政辦公會議決定的事項,按照分工負責的原則分頭組織落實;(5)行政辦公會議由辦公室負責記錄,根據需要撰寫會議紀要,會議紀要由會議主持人簽發。會議決定的.事項,由辦公室負責督促查辦。

四、議事原則:(1)堅持公司主要負責人負責制原則。公司重大問題經行政辦公會議充分討論研究、協商後,由公司主要負責人決策。(2)不搞臨時動議的原則。會議議題一般應與會前提前預知的議題一致。(3)嚴格保密紀律的原則。會議討論和決定的問題,凡屬不應公開的內容,都要嚴格保密,任何成員不得擅自向外傳播和泄密。凡屬需要落實辦理的事項,應由責任人按照規定的時間、範圍及有關要求予以落實。

五、日常工作按分工負責處理:副職按照分工可以召開專題會議研究、協調一些專門問題,處理具體業務工作。

行政機關例會管理制度 [篇3]

為規範公司行政會議管理,提高會議質量,根據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 總經理辦公會

(一)會議內容

1.總經理辦公會議為公司重大事務的決策機構,討論或決定公司發展規劃、生產經營、機構設置、幹部任免等重大事項。

2.通報公司重大合同的簽訂、執行情況、資金運用情況和盈虧情況,並根據股東的要求向股東報告。

3.交流、通報生產、經營工作情況,協調處理經營、生產計劃執行中出現的問題。

4.討論和審定向上級部門的重要請示、報告和情況彙報。

5.其他應當由總經理辦公會議討論決策的事項。

(二)會議組織

1.會議由總經理負責召集和主持,總經理因故不能主持會議時,可指定一名副總經理主持會議。

2.總經理辦公會議由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參加,如需擴大參加會議人員時由主持會議的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決定。

3.總經理工作部是總經理辦公會的管理部門,負責總經理辦公會的通知、會議服務及相關會議紀要、會議資料的編制打印。

(二)時間、地點

1.每月召開一次會議。經總經理或者其他有權出席總經理辦公會議成員提議,可以

召開臨時會議。議題由總經理工作部受總經理指示負責收集並報總經理審定,或由總經理決定。

2.會議地點:公司會議室,或由總經理指定。

第二條 考核會

(一)會議內容

1.通報公司各項工作月度、季度、年度計劃完成情況。

2.考評公司各部門月(季、年)度工作完成情況。

3.形成考核決定。

(二)會議組織

1.會議由總經理主持,或由受總經理委託的副總經理主持。

2.考核會議由公司副總師及以上公司領導以及公司各部門負責人蔘加,如需擴大參加會議人員時由主持會議的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決定。

3.規劃發展部是考核會的事務部門,負責會議通知、會議紀要和考核決定編制打印。

(三)時間、地點

1.考核會議實行例會制度,每月上旬召開一次。

2.會議地點:公司會議室。

第三條 專題會議

(一)會議內容

討論-公司性的生產經營計劃、基本建設和重大技術改造方案、專項或專題工作。

(二)會議組織

1.會議由總經理主持,或由受總經理委託的副總經理主持。

2.專題會議由主管會議議題工作的公司主管領導、上級部門參會領導、公司相關部門負責人、以及主持會議的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指定的有關人員參加。

3.相關業務部門是專題會的管理部門,負責專題會的組織計劃、過程管理、及相關會議紀要、會議資料的編制打印。

(三)時間、地點

1.會議不定期召開,具體時間由總經理決定並事先通知相關業務部門,議題由相關業務部門負責收集和安排並報總經理審定,或由總經理決定。

2.會議地點:公司會議室。

第四條 在重要來訪或外事活動過程中組織的公司級事務會議

(一)會議內容

1.向與會領導彙報公司有關情況。

2.聽取與會領導對公司有關工作做出的意見、要求、指示。

3.組織安排來訪人員現場視察工作。

(二)會議組織

1.會議由總經理主持,或由受總經理委託的副總經理主持。

2.公司級事務會議由主管會議議題工作的公司主管領導、總經理工作部主任以及主持會議的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指定的有關人員參加。

3.總經理工作部是公司級事務會議的管理部門,負責會議的組織計劃、過程管理、及相關會議紀要、會議資料的編制打印。

(三)時間、地點

1.會議不定期召開,具體時間由總經理決定並事先通知總經理工作部,議題由總經理工作部受總經理指示負責收集和安排並報總經理審定,或由總經理決定。

2.會議地點:公司會議室,或由總經理指定。

第五條 會務管理

(一)會議通知

公司總經理辦公會、公司級事務會議由總經理工作部負責通知,考核會、專題會議由相關業務部門負責通知。

(二)會議室準備

1.所有行政會議均由總經理工作部統一協調安排會議室。由相關業務部門負責的會議,須根據會議要求,提前1-2天通知總經理工作部做好相關準備工作。

2.在公司會議室召開的會議,由總經理工作部負責會場佈置、會標製作及懸掛等工作,相關業務部門配合。

(三)會議材料的準備

1.總經理辦公會議、總經理主持的專題會議和公司級事務會議由議題相關部門提交公司領導審議後,總經理工作部負責材料的校對、印刷和分發。

2.副總級高管主持的專題會議,會議材料由相關業務部門負責印製和分發。

(四)會議記錄及會議紀要的編髮

1.總經理辦公會議、總經理主持的專題會議和公司級事務會議由總經理工作部負責記錄和紀要的編髮。

2.副總級高管主持的專題會議,由相關業務部門負責會議記錄並提供紀要內容初稿,總經理工作部校對後編髮。

3.會議紀要一般應在2個工作日內發出。

(五)會議決定事項的落實

各類會議決定的事項,各部門必須遵照執行並組織實施。總經理工作部負責的會議由總經理工作部負責督辦,相關業務部門負責的會議以各業務部門為主督辦。

第六條 會議規範

(一)各類會議會期原則上控制在半天以內(特殊情況除外)。

(二)內容涉及其它部門,並須由會議決定的議題,承辦部門必須與有關部門協調,取得一致意見或趨向一致意見後,連同有關部門書面意見一併提交會議討論。

(三)與會人員必須提前到達會場,嚴格遵守開會時間,不允許遲到、早退、中途離席,因事不能到會應事先向有關領導請假。

(四)會議期間,須將手機設置為靜音或震動狀態,不許隨意交談和走動。非會議人員未經許可不得進入會場。

(五)參會人員要遵守保密工作制度,不隨意泄漏會議討論的事項和未公開的決定。

(六)參會人員應自覺愛護會議室內的設施和辦公用品。在會議結束後,由總經理工作部負責清理會場。

第七條 本規定由總經理工作部歸口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