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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公司管理制度(通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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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想學習擬定製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人力資源公司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人力資源公司管理制度(通用15篇)

人力資源公司管理制度 篇1

一、計算機

1、公司計算機分個人使用和公用兩種。

2、已明確專人使用的計算機,使用人必須負責該計算機設備的清潔、保養,每部計算機設置密碼,由使用者本人和網管掌握。

3、任何人未經同意嚴禁使用他人計算機。

4、公用的計算機由使用部門指定專人進行維護。

5、計算機出現故障,請及時報至網管,由網管儘快修理。

6、下班後,必須將計算機主機及顯示器的電源關閉。

7、員工領用計算機時,應簽字。

二、網絡

1、嚴禁因私上網聊天。

2、嚴禁上非工作所涉及的網站。

3、嚴禁上網下載與工作無關的資料。

4、嚴禁在公司計算機上玩計算機遊戲。

5、嚴禁在上班時間看與工作無關的光盤。

三、打印機

1、公司採用網絡共享打印機,由各部門負責日常維護,如發生故障報網管維修。

2、非正式交付顧客的文檔,儘量採用用過一面的紙進行打印。

3、嚴禁無紙打印。

四、傳真機

1、公用傳真機由前台祕書負責定期保養及故障排除,各部門專用傳真機由本部門負責維護。

2、前台負責收取傳真,電話通知員工到前台簽字領取。

五、複印機

1、複印機由前台祕書負責定期保養及故障排除。

2、使用人在複印機出現故障時,應及時通知前台處理。

3、員工複印完畢後,應及時將所有文件取走,違者績效扣減10分/次。

4、非正式交付顧客的文件,儘量採用用過一面的紙進行復印。

六、公用筆記本

1、公用筆記本電腦由網管負責保管。

2、使用人應提前通知網管辦理領借用手續。

3、使用人在用完後,應及時歸還,網管應檢查是否完好,相關電源等配件是否齊全。

七、公用投影儀

1、公用投影儀由網管負責保管。

2、使用人應提前通知網管,辦理借用手續。

3、使用人在用完後,應及時歸還,網管應檢查是否完好,相關電源等配件是否齊全。

八、車輛管理規定

1、司機負責車輛的日常保養、維修、事故的處理;

2、司機負責車輛的日常清潔,保證車輛內外乾淨整潔;

3、嚴禁司機違章行車,出車違章罰款由駕駛人支付;

4、司機必須拒絕用車人違章駕駛的要求;

5、司機違章行為造成車輛事故,修理費用的50%由責任人承擔;

6、用車規定按公司下發的文件執行。

人力資源公司管理制度 篇2

一、總則

1、各部門使用辦公用品,要發揚勤儉節約的精神,杜絕隨意亂丟、假公濟私或挪作他用。

2、各部門購買辦公用品應有計劃性,如因工作需要臨時性的採購,僅限於處理緊急事件。

3、員工要愛護公共辦公用品,發現機器故障應及時向行政部報告。

4、行政部對各部門使用的辦公用品,具有監督管理的職責,發現有浪費行為予以制止,並按辦公用品的實際成本扣發當事人。

二、預算

1、各部門於每月20日,將本部門下個月所需常規辦公用品的預算表報前台。

2、前台彙總各部門預算後,列入行政部下月度預算中,25日報財務部,經總裁審核通過後執行。

三、採購規定

1、公司採購執行招標方式,對多家辦公用品供貨商對比,按照物美價廉的原則,選取性價比最優的一家,確定供貨商名單,明確哪些辦公用品由哪些供貨商供貨,且須簽訂正式的購銷合同,以保障購銷雙方利益。

2、數額較大的購買合同,由公司臨時組成採購小組進行合同談判,嚴禁由單個人操作。

3、日常辦公用品,由前台按預算向公司指定的辦公用品供貨商統一購買。

4、電子類辦公用品,由網管按預算向公司指定的供貨商統一購買。

5、各部門偶爾使用的極特殊的辦公用品,由行政部採購專員進行購買,特殊情況下,經人事行政總監批准後可由各部門自行購買。

四、入庫規定

1、辦公用品由前台進行保管,所有購買回的辦公用品均需到前台辦理入庫手續。

2、前台訂購的辦公用品,由供貨商填寫《入庫單》辦理入庫手續,前台將辦公用品整理入庫。

3、非前台採購的辦公用品,由採購人員到前台填寫《入庫單》辦理入庫手續,前台將辦公用品整理入庫。

五、領用規定

1、辦公用品分為耐用品和易耗品。

2、耐用辦公用品包括:電話、計算器、訂書器、文件欄、文件夾、筆筒、打孔器、剪刀、裁紙刀、直尺、起釘器等。

3、耐用辦公用品於新員工入職時按標準發放,原則上不再增補,若破損、殘舊需更換的,必須以舊換新。新員工領用時需在《新員工領用辦公用品清單》上簽字。

4、易耗辦公用品包括:打印紙、墨盒、碳粉、硒鼓、光盤、墨水、裝訂夾、白板筆。簽字筆(芯)、圓珠筆(芯)、鉛筆、記事本、雙面膠、透明膠、膠水、釘書針、曲別針、橡皮擦、塗改液、信箋紙。

5、易耗辦公用品,員工請於每週四下午前台辦理領用,並在《辦公用品領用表》上簽字,其它時間不予辦理。

6、部分辦公用品(油性筆、水彩筆、白板筆、塗改液、膠水)實行以舊換新原則。簽字筆、圓珠筆實行以舊筆芯換新筆芯的原則,為方便遺落後他人送回,請在自己的辦公用品上標明姓名。

7、電子類耗材品(鼠標、墨盒、打印墨水碳粉、硒鼓等),由網管核查確實不能使用,以舊換新。

六、保管規定

1、前台每月底,完成本月入庫統計,及各部門領用統計,匯同財務人員按照台賬對庫房中的辦公用品進行盤點:當前存量=上月餘量+本月採購量-本月領用量。

2、數據有出入的,需由保管人員進行賠償。

七、結賬

按財務相關規定執行。

人力資源公司管理制度 篇3

一、聘用原則:

1. 聘用培養高素質員工

公司力求聘用及培養高素質員工,以求達到公司對員工應具備高水平表現的要求。

2. 人力資源規劃

為了增加員工在公司內發展的機會,公司會定期進行人力資源計劃與規劃工作。

3. 增加晉升機會

充滿朝氣蓬勃的企業應不時需要補充新鮮血液。如有職位空缺,首先考慮公司內部的晉升機會。若公司內部沒有合適人選,不排除到公司以外招聘員工。

二、聘用程序

1. 制定人力資源需求計劃

1) 人力資源需求計劃應遵循嚴肅、精簡、高效的原則。

2) 各部門經理需於每年1月初制定次年《人力資源需求計劃》,報管理部。分公司經理於每年12月末報計劃。

3) 管理部彙總、分析、協調各部門及分公司人力資源需求計劃,提交總經理審批。

4) 管理部根據經批准的《公司年度人力資源需求計劃》安排次年全公司招聘工作。

2、部門招聘申請

1) 用人部門或分公司有招聘需求時,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須填寫《部門/分公司增補員工申請表》及《招聘職位説明書》,根據審批權限規定,經部門或分公司直屬總監/副總經理/總經理審批確認後報管理部。

2) 在《公司年度人力資源需求計劃》內的職位空缺招聘,管理部核准該部門或分公司人力資源需求計劃並確認需求申請。

3) 當員工離職需另填補空缺時,缺員的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必須填報《部門/分公司增補員工申請表》及《招聘職位説明書》時需明確招聘原因,由管理部核准並確認需求申請。

4) 當招聘需求數量或職位超出《公司年度人力資源需求計劃》時,即預算外招聘,由管理部報總經理審批招聘需求申請。

3、發佈招聘信息

1) 對已經確認需求的招聘信息,管理部首先在公司內部公佈一星期(通過網站、公告形式),公司內部員工經本部門或分公司經理同意後可向管理部申請該職位,亦可推薦適合人選,對推薦被採用的公司員工將根據被錄用人的職級給予相應的獎勵。(詳見《員工內部推薦表》)

2) 同時為滿足招聘的全面需求,管理部將根據招聘職位的不同通過如下渠道對外發布招聘信息:專業網站招聘,參加人才現場招聘會,刊登報紙及專業雜誌;委託獵頭服務等具有針對性的方式。

3) 招聘信息內容將根據公司組織結構中的崗位描述,部門或分公司提供的招聘申請表等公佈。

4、管理部初步篩選應聘者

1) 管理部負責收集所有應聘者的求職信及履歷。

2) 管理部根據履歷對應聘者進行初步篩選,以減少不必要的面試次數及時間。

3) 管理部負責將初步篩選後的履歷分發給用人部門或分公司,用人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確定需面試者及確定的面試時間,由管理部通知應聘者面試。

4) 對應聘者在分公司當地的情況,可由分公司直接通知應聘者在當地面試。

5、面試流程

1) 管理部負責初試,瞭解應聘者一般情況,例如性格、人際技巧、應聘動機、人事關係現狀等;並向接受面試人員簡單介紹公司業務,回答他們一些簡單問題。管理部在應聘者填寫的《應聘表》及《面試意見表》中的相應位置填寫面試評價。分公司人力資源負責人負責對當地應聘者的初試。管理部也可根據情況組織統一的分公司當地應聘者面試。

2) 管理部將初試合格者推薦給用人部門或分公司複試,用人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指派負責面試人選,通常為該新增職位的直屬上級,主要考核應聘者專業方面的經驗及能力,並解答有關招聘職位的工作描述。如有需要,用人部門或分公司可設計筆試試題,考核應聘者知識掌握程度。用人部門在《應聘表》中相應位置填寫面試評價。

3) 在錄用過程中,管理部僅負責提供其人力資源管理的意見,而錄用的決定權在於用人部門或分公司,其評價應包括決定是否錄用、備選或不予考慮內容,由管理部提交公司總監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審批。

4) 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以上級別員工需由公司總經理直接複試並決定是否錄用。

5) 員工級別錄用由部門總監領導決定,財務、人事及涉及到公司機密的員工由總經理決定是否錄用。

6、錄用流程

1) 管理部人力資源負責人負責對經審批同意錄用的應徵者發放正式《錄用通知書》。

2) 管理部或分公司人力資源負責人對被錄用的員工需進行必要的背景調查(例如履歷資料是否正確等),填寫《面試意見表》中的社會背景調查部分,歸入員工檔案。並要求被錄用的員工到當地的甲級醫院進行一般體格檢查(必須包含肝功、胸透、心臟、尿常規等大項)。

3) 管理部或分公司人力資源負責人負責辦理錄用手續,在新員工到職前,將新員工需要購買的文儀器材、安排辦公位置確定。

4) 新員工到職後,填寫《員工登記表》,並要求新員工提交1寸彩照3張、體檢報告、身份證、學歷證明等證件原件或複印本,核查無誤後供管理部填寫《新員工入職資料檢查表》存檔。

5) 凡在工作崗位中涉及到錢和物的必須由直系親屬(具備本市户口)提供擔保,擔保人必須提供身份證、户口薄、房產證(或單位工作徵明)

6) 管理部為每位新員工建立員工個人檔案。

7) 管理部或分公司人力資源負責人在新員工報到一週內與其簽定《勞動合同》。

8) 管理部或分公司人力資源負責人為新員工按照規定時間辦理各種統籌事宜,包括保險基金的轉移遷入、變更手續及檔案的調入等(詳見薪資福利相關內容)。

7、錄用準則

1) 應聘者的學歷、工作經驗及行政、管理能力是否符合空缺職位的要求。

2) 應聘者所要求的工資是否符合公司制定的薪酬架構;是否符合其有關工作經驗。

3) 應聘者能否通過面試及筆試,例如性向測驗、管理行為測驗及專業知識測試等。

4) 應聘者為人處事態度是否正面。

5) 應聘者提交上任僱主的推薦信內容是否符合公司對應徵者的要求。

6) 應聘者年齡、住址、過往行為等是否符合職位的要求。

7) 應聘者是否已經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8) 應聘者的個人性格能否融入公司的企業文化。

9) 應聘者的健康狀況是否能達到工作要求。

10) 應聘者對所應聘職位是否有較高的渴望態度。

11) 同等條件下,應儘量考慮優先錄用本地户口者。

以上準則並非以先後次序或重要與否排列,它們的比重應由進行面試的部門或分公司自行決定。在評價過程中決策者應本着平等對待的政策。

8、臨時員工、兼職員工招聘錄用管理

1) 各部門或分公司如臨時有階段性或項目性工作確需僱傭臨時員工或兼職員工,必須填寫《新增員工申請表》,説明招聘理由、工作期限及待遇建議,報管理部,管理部簽署意見後報公司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審批。管理部核准經審批的申請需求後按照上述招聘與錄用流程組織招聘錄用工作。

2) 招聘臨時/兼職員工必須保證安全、可靠,其素質與專業技能必須滿足崗位要求。

3) 臨時/兼職員工入職當日須與公司簽定《臨時人員協議書》,規定協議期限,無試用期。臨時/兼職員工工資參照公司薪資級別及市場情況而定,不享受公司提供的各項福利。

4) 臨時/兼職員工的工作表現由其任職部門或分公司負責考核,不列入公司正式員工考核之列。

5) 如臨時/兼職員工表現優秀,並且所在部門有相應職位空缺,經考核合格後由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提出申請,報管理部,管理部簽署意見後報公司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審批。經審批的臨時/兼職員工可轉正為公司正式員工,並簽定正式《勞動合同》。自轉正之日起計算公司內工齡。

三、試用期管理

1. 試用期規定

1) 新員工需通過不多於三個月的試用期,在試用期內,將依據員工業績和各方面的綜合表現,由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決定新員工是否能按期轉正、延期轉正、或解除勞動合同。

2) 試用期間執行轉正工資的70%發放。

3) 試用期電話費按照轉正的70%給予報銷。

4) 試用期期間享受公司的餐補、車補、學歷等福利補助。

2. 試用期培訓

1) 新員工到職後,根據管理部組織和要求,需接受公司提供的入職培訓,內容包括企業文化培訓、規章制度培訓及業務管理培訓等。新員工在入職培訓後需通過考核。

2) 用人部門或分公司需向新員工指派輔導員,輔導員通常為與該職位工作有緊密關係的資深員工,其主要職責:隨時解答新員工在工作上的問題及一些工作環境的問題。至於工作安排問題,則由該新員工的直屬上級負責。

3. 新員工轉正審批流程

1) 試用員工到達轉正時間前7天,其直屬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應為該員工填報新員工《轉正審批表》,對其在試用期間的各方面表現進行評價,並根據前述的錄用準則作出初步轉正意見(按期轉正、延長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管理部經理加簽意見並報總經理並確認轉正決定。部門總經理及分公司經理以上職位由管理部直接將轉正《轉正審批表》提交公司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審批。

2) 審批後《轉正審批表》返回管理部備案,並由管理部及分公司管理部負責人在該員工試用期屆滿前將結果通知他,並與他進行面談,交待轉正後一切人力資源事宜。

3) 員工轉正通過後,按正式員工身份辦理人力資源關係的調轉手續。每月25日前各地分公司管理部彙總當月《轉正審批表》,報總部管理部審批後辦理員工轉正手續。(參考薪資福利相關內容)

4) 員工轉正後一個月內,將個人檔案調入公司指定存檔機構,否則將不予辦理社會福利保險。

5) 若有未盡事宜,均按《勞動法》有關規定辦理。

4、提前或延期轉正的具體規定

1) 對各方面表現特別突出或業績上有重大貢獻的員工,經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推薦,管理部附屬意見,報副總經理及總經理批准,可提前轉正,同時應履行轉正手續並附加《提前轉正事蹟》。最多可提前兩個月轉正,即試用期最短為一個月。

2) 對違紀違規或造成責任事故的新員工,視情節輕重,最多給予兩個月的延期試用,即最長試用期為五個月。因工作暫時不能勝任,但希望觀其後效的新員工,最多給予兩個月的延期試用,即最長試用期為五個月。

3) 對因缺勤而延期轉正的員工,將視缺勤天數和情節給予一個月內的延期試用,即最長試用期為四個月。試用期間病事假累計超過五個工作日的,原則上解除勞動合同。

1、 審批流程

四、勞動合同管理

1. 公司的勞動合同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相關法律制定,員工一經錄用均應與公司簽署勞動合同,並履行合同規定的權利和責任。

2. 勞動合同首籤為一年期,試用期包括在內,內容大致包括:

1) 受僱人姓名、身份證號碼、住址。

2) 員工到職日期、合同起止日期。

3) 職位名稱。

4) 辦公時間。

5) 保險福利待遇:享有保險、公積金及各種津貼等。

6) 工作紀律。

7) 員工有責任及義務將公司業務內容保密。

8) 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9) 經濟補償及勞動糾紛。

10) 勞方、資方及勞方見證人簽署一欄。

11) 《保密協議》

12) 《擔保協議》

3. 員工在遇到人事變更、離職或合同到期時,由管理部負責進行相應的合同變更、解除、終止或續簽。

4. 員工入職時應承諾已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如因個人隱瞞事實、弄虛作假導致勞動合同糾紛,公司概不負責。

5. 公司與員工雙方續簽勞動合同均應在原合同期滿前30天提出續簽意見,如雙方同意續簽,則按照原合同期滿日為開始日,續簽一年,以次類推,員工在公司內工齡以累積服務年限計算。

五、人事檔案管理

1. 員工應在轉正後30個工作日內將人事檔案調入公司指定的存檔機構,否則公司有權立即終止勞動合同。因實際困難不能調入者,應向公司稱述合理可接受的書面理由,並附相應證明材料,同時提供擔保人,由員工及擔保人共同填寫《擔保協議》,相關資料提交總經理認可,並由管理部歸檔。

2. 公司委託人事服務機構統一管理員工人事檔案並交納存檔服務費,同時為存檔員工提供辦理畢業轉正、職稱評定、婚育證明、組織關係、護照、社會保險等事宜。

3. 離職者應在正式離職後一個月內將本人檔案轉出公司專户,逾期調出者,須支付相關費用,三個月以上不調出者,公司將其檔案轉至街道。

六、離職管理

1、離職原因

1) 辭退

下列情況,公司可無償辭退員工(詳情見於《勞動合同》)

l 不滿意員工在試用期的表現。

l 嚴重違反公司的僱用紀律或規章。

l 公司因員工失職或貪污而導致嚴重損失。

l 犯刑事罪行。

公司以一個月通知期辭退員工(詳情見於《勞動合同》)

l 工作能力不足;疾病及意外(非因工作引起)。

l 對工作不勝任。

l 周圍環境起了重大變化。

2) 員工辭職(詳情見於《勞動合同》)

l 員工因個人理由,辭退其現有職位,試用期間應提前7天通知所在部門同時通知管理部,轉正後應提前30天通知所在部門同時通知管理部。並填寫《員工辭職申請表》。

l 如勞動合同單獨列明經協約的辭職通知期,應以協約規定作準。

3) 公司內部轉移

包括部門內部或公司內部平調、升職及降職。

2、離職的審批程序

1) 辭退

l 有關部門或分公司直屬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需填寫《員工辭退申請表》,列明對特定員工的辭退原因,簽字確認後,交予管理部。

l 管理部就申請提供意見,看是否有違勞動法,又或有更好解決方案,將意見填於表上,若有需要,管理部約見員工,以便加深對事件的瞭解。表格交公司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審批。

l 審批後,管理部與被辭退員工做辭退面談,並通知其到辦理離職手續。

l 管理部負責將《員工辭退申請表》歸入該員工個人檔案,並通知財務、行政等相關部門做相應變更。

l 離職結算當日清,工作交接最多不超過3天。

2) 員工辭職

l 員工提出辭職申請,填寫《員工辭職申請表》,列明辭職原因並簽字,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應與其面談瞭解員工辭職原因。《員工辭職申請表》經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確認簽字後,交予管理部。

l 管理部與該員工面談,瞭解其辭職理由,填寫《員工離職面談記錄》,並與其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進行溝通,如有必要,進行挽留。

l 管理部負責將《員工辭職申請表》歸入該員工個人檔案,並通知財務、行政等相關部門做相應變更。

3) 公司內部轉移

l 部門或分公司內部調動

直屬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填報《員工情況變動申請表》,如有必要報直屬總監或公司副總經理批准,報管理部備案。管理部將員工《員工情況變動申請表》存入員工個人檔案內,並在公司內部發員工職位變動通知。

l 不同部門或分公司間調動

涉及的兩個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在協商的情況下共同籤批《員工職位變動申請表》,如有必要報直屬總監或公司副總經理批准,報管理部備案。若遇其中一個部門反對,經管理部協調無效,事件交由相應直屬總監或公司副總經理及總經理決定。管理部將員工《員工職位變動申請表》存入員工個人檔案內,並通知財務部、行政等相關部門做相應變更。並在公司內部發員工職位變動通知。

l 員工升職或降職

員工升職或降職包括以上部門或分公司內部升降職,及不同部門或分公司間升降職。由員工直屬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填報《員工職位變動申請表》(如為部門或分公司間升降職,管理部填寫),內容包括升降後職位,升降職後彙報關係,升降後工資等明確的變化,如有需要,需後附人力資源預算、員工表現、升職後的能力、對部門其它員工的影響等説明,報管理部,管理部經理簽署意見後報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審批,審批後管理部備案。管理部將《員工職位變動申請表》存入員工個人檔案內,並通知財務部、行政等相關部門做相應變更。簽署員工升職祝賀信或降職通知信保密發送給員工本人。並在公司內部發布員工職位變動通知。

3、離職交接需知

1) 離職交接手續適用於員工跨部門調動或調離本公司。

2) 員工離職必須填寫《員工離職交接清單》,並獲得以下各負責人簽字。

l 向所在部門負責人交還工作資料、實現銷售收入的應收款,提交《工作交接説明》。

l 向行政部歸還公物,並取得行政部負責人簽字,具體交接物品清單由行政部草擬。

l 向管理部交還手機等物品和資料。具體交接物品清單由管理部草擬。

l 向管理部交還員工胸卡,辦理個人關係轉移等。具體交接清單由管理部草擬。

l 向財務部結清借款支票、借款現金、應發工資等。具體交接清單由財務部草擬。

3) 將填寫清楚的《員工離職交接表》交予管理部,並由管理部核實無誤,即可辦理離職手續。

4) 員工未能全部交還公司的物品,管理部應統籌及通知該員工三天內全數交還,否則停止發放最後薪金及公司職業推薦信。如仍未能補償公司的損失,公司保留一切追討的法律權利。

5) 若交還之物品無故損壞,公司有權酌情要求離職員工做出賠償。

4 、離職流程

(注:辭退員工必須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辭退)

七、分公司人力資源聘用管理制度分公司實行與總部一致的人力資源聘用管理制度,在管理體系上實行分公司經理對業務範圍內人力資源工作進行負責和監督,總部管理部直接領導分公司人力資源管理。

分公司人力資源負責人需每月5日前向總公司管理部報當月工作總結及下月工作計劃。並保持每週必須的電話溝通。

1、分公司人力資源聘用流程公司總部所有人力資源管理制度與流程均適用於分公司,以下只列舉在操作上的不同之處:

1) 招聘與錄用

l 分公司管理部每年12月末以前向總部管理部報來年人力資源需求計劃,並根據總公司《人力資源需求計劃》在當地組織招聘工作。總公司管理部會採取適當措施親自在分公司當地進行招聘或在總部組織聯合招聘會。

l 在批准後的人力資源需求計劃內的招聘申請,由分公司管理部確認並組織招聘,總部管理部確認。但部門經理以上職位的需求須經總部管理部確認。

l 招聘信息一般由總部管理部統一發布,分公司管理部亦可選擇推薦當地較為認可的招聘渠道,經總部管理部批准後在當地發佈招聘信息。

l 分公司一般員工由分公司管理部面試合格後推薦給用人部門複試與筆試;部門經理以上員工須經總部管理部或相關部門負責人複試;分公司經理須由總監/主管副總經理及總經理複試。

l 分公司管理部及時彙總當地錄用申請,報總部管理部批准後辦理通知錄用手續。

2) 試用及轉正

l 新員工報到後由分公司管理部負責進行新員工培訓。總公司管理部定期到各分公司進行統一的新員工培訓。

l 每月25日前分公司管理部彙總當月《新員工轉正審批表》,報總部管理部審批後辦理員工轉正手續。

3) 勞動合同與人事檔案管理

l 分公司管理部代表公司與一般員工簽定公司統一的《勞動合同》,分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人員由總部管理部與之簽定《勞動合同》。所有合同均以郵政快遞形式至總部加蓋公章。合同一試兩份,由分公司管理部與員工本人分別保管。

l 分公司管理部在當地選擇信譽服務優良的人才服務機構,報總部管理部批准後與之簽定人才服務合同,委託代辦存檔、交納社會保險、人事關係轉移與證明等人事服務。

4) 人事管理與人事月報

l 分公司管理部及時向總部管理部通報當地人員變動情況(包括入職、內部調動、職位升遷、辭退及辭職等),經過總部管理部審批後,辦理相應手續。

l 分公司管理部每月30 日前向總部管理部報《人力資源月報》。

人力資源公司管理制度 篇4

第一章手冊的目的

一、公司在人力資源管理方面致力於達成以下目標:

1、構築先進合理的人力資源管理體系,體現“以人為本”的理念,在使用中培養和開發員工,使員工與企業共同成長。

2、保持公司內部各機構在人力資源制度和程序的統一性和一致性。保持人力資源系統的專業水平和道德標準。

3、保證各項人事規章制度符合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

二、為達到上述目標,公司人力資源部編制本手冊,以此規範和指導有關人力資源方面的政策和程序。

三、公司人力資源部是負責制訂及實施有關人力資源政策和程序的部門。

四、本手冊將根據實踐的發展不斷充實和修訂。人力資源部熱忱歡迎員工和各分支機構提出修改意見。

第二章人力資源部的工作職責

一、核心職能:作為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選拔、配置、開發、考核和培養公司所需的各類人才,制訂並實施各項薪酬福利政策及員工職業生涯計劃,調動員工積極性,激發員工潛能,對公司持續長久發展負責。

二、工作職責:

1、制度建設與管理

A制訂公司中長期人才戰略規劃;

B制訂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公司各級人事管理權限與工作流程,組織、協調、監督制度和流程的落實;

C核定公司年度人員需求計劃、確定各機構年度人員編制計劃;

D定期進行市場薪酬水平調研,提供決策參考依據;

E指導、協助員工做好職業生涯規劃。

2、機構管理

A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分支機構選點調研、人才儲備、籌備設立等方面工作;

B公司系統各級機構的設置、合併、更名、撤銷等管理;

C制訂公司機構、部門和人員崗位職責;

D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考察、聘任、考核、交流與解聘管理;

E監督、檢查與指導分支機構人事管理工作。

3、人事管理

A員工招聘、入職、考核、調動、離職管理。

B公司後備管理人員的選拔、考察、建檔及培養;

C公司管理人員和員工的人事檔案、勞動合同管理;

D協助組織各專業序列技術職務的考試與評聘;

E提供各類人力資源數據分統計及分析;

F管理並組織實施公司員工的業績考核工作。

4、薪酬福利管理

A制訂並監控公司系統薪酬成本的預算;

B核定、發放公司員工工資;

C制訂公司員工福利政策並管理和實施。

5、培訓發展管理

A公司年度培訓計劃的制訂與實施;

B監督、指導公司各部門及各分支機構的教育培訓工作;

C管理公司員工因公外出(出國)培訓、學歷教育和繼續教育;

D制訂公司年度教育培訓經費的預算並進行管理和使用;

E開發培訓的人力資源和培訓課程。

6、其他工作

A制訂公司員工手冊;

B定期進行員工滿意度調查,開發溝通渠道;

C協調有關政府部門、保險監管機關及業內單位關係;

D聯繫高校、諮詢機構,收集彙總並提供最新人力資源管理信息;

E公司人事管理信息系統建設與維護;

第三章招聘工作

一、招聘目標

1、通過系統化的招聘管理保證公司招聘工作的質量,為公司選拔出合格、優秀的人才。

2、招聘流程規定人員需求的申請、招聘渠道的評估、面試程序及錄用程序,以保證招聘工作滿足公司需要並有效控制成本。

二、招聘原則

1、公司招聘錄用員工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對公司內符合招聘職位要求及表現卓越的合適員工,將優先給予選拔、晉升。其次再考慮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2、所有應聘者機會均等。不因應聘者的性別、民族、宗教信仰和推薦人不同而給予不同的考慮。

三、招聘政策和工作流程

1、招聘政策

招聘工作應根據每年人力資源管理計劃進行。如屬計劃外招聘應提出招聘理由,經公司總經理審批後方可進行。

2、招聘程序

1)招聘需求申請和批准步驟

A各部門和各項目部根據年度工作發展狀況,核查本部門各職位,於每年年底根據公司下一年度的整體業務計劃,擬定人力資源需求計劃,報公司人力資源部。

B人力資源部根據公司年度發展計劃、編制情況及各部門和分支機構的人力資源需求計劃,制定公司的年度招聘計劃。

C各部門和各項目部根據實際業務需求,提出正式的員工需求申請。填寫"招聘申請表" (附錄),詳列擬聘職位的招聘原因、職責範圍和資歷要求,並報人力資源部審核。

D招聘申請審批權限

在人員編制預算計劃內的.公司各部門各項目部經理、副經理、公司(部門)顧問,行政人員的招聘申請由公司總經理批准;公司一般員工、臨時用工、實習學生的招聘申請由人事主管副總經理批准。

E計劃外招聘申請報公司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執行。

F人力資源部根據招聘計劃執行情況,每月同有關招聘部門就人員招聘進展狀況進行溝通和協調。

2)招聘費用

招聘費用是指為達成年度招聘計劃或專項招聘計劃,在招聘過程中支付的直接費用。人力資源部應根據年度或專項招聘計劃,對照以往實際費用支出情況,擬訂合理的招聘費用預算,經有關部門審核,報人事和財務主管副總經理批准執行。

3)招聘週期

招聘週期指從人力資源部收到"招聘申請表"起,到擬來人員確認到崗的週期。每一職位的招聘週期一般不超過8周。有特別要求的職位,將視實際情況經用人部門與人力資源部協商後,適當延長或縮短招聘週期。

4)招聘步驟

A材料收集渠道:

B內部的調整、推薦

C人才中介機構、獵頭公司的推薦

D參加招聘會

E報紙雜誌刊登招聘廣告

F網絡信息發佈與查詢

用人部門可會同人力資源部根據職位情況選擇招聘渠道。如需刊登報紙廣告,廣告稿草擬後,應先由公司人力資源部審核,報公司領導批准後,交廣告公司或報社刊登廣告。

A人力資源部對應聘資料進行收集,分類,歸檔,按照所需崗位的職位描述做初步篩選。

B擬選人員一般需經過三次面談和二次測試。面談層次及步驟如下:

a用人部門根據人力資源部的推薦意見及有關簡歷材料(身份證、學歷證明、職稱證明等有關證件的複印件),對初次面談合格的人選進行二次面試和業務水平測試。

b人力資源部收到用人部門的考核成績、面談意見後,對初選人員進行包括專業技能、心理測評(有必要時可進行外語、計算機)等基本測試。

c基本測試通過後,人力資源部與擬選人員預約進行第三次面談。

d經二至三次面談後,人力資源部安排擬來人員填寫"應聘人員登記表"(附錄),並通知公司辦公室安排其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

e擬來人員體檢合格後,人力資源部將"應聘人員登記表"和“錄用決定”轉用人部門簽署聘用意見。用人部門同意聘用後,不同層次、不同級別的人員按不同的審批權限進行批准。

C對經理級及以上職位應聘人員應在面試時要求其提供工作證明人,必要時還需做應聘人員背景調查,並將背景調查報告記錄在應聘人員登記表上。

D人力資源部負責擬製應屆大學畢業生、研究生和復轉軍人的年度接收計劃,填寫“實習人員審批表”(附錄),並具體安排其工作崗位。各部門均不得自行接收安排應屆大學畢業生、研究生到本部門實習或見習.

E臨時用工人員的聘用:公司原則上不同意使用臨時人員,特殊情況由公司用人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填寫“錄用決定”(附錄),經公司人力資源部和人事主管副總經理(總助)審核,報總經理批准。各部門均不得自行安排和接收臨時人員。

1)人員錄用審批權限

A公司正式員工錄用由公司總經理審批;

B公司總部臨時用工、實習學生的錄用由公司人事主管副總經理(總助)審批;

C所有員工的錄入均需人力資源部存檔備查。

2)聘用步驟

A擬來人員經批准聘用後,人力資源部負責通知其到崗上班。

試用期:所有新入司員工均有三個月試用期。因工作需要免除或縮短試用期,按員工錄用審批權限批准。

B檔案轉移手續

a新員工到崗一個月之內應將其個人人事檔案關係轉移至公司或者勞動管理部門認可的人才交流中心。人力資源部向員工開具商調函,由該員工返回原單位辦理檔案轉移手續。

b如員工在規定期限內不能將檔案關係轉移過來,應寫出書面申請,報人力資源部批准。同時應提交由其原工作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關係證明。

C迎接新員工

新員工上班的第一天,人力資源部向其發出“工作通知書”,同時按公司新員工管理工作流程辦理有關手續。

四、內部推薦獎勵政策

1、職位空缺與內部招聘

當空缺職位招聘困難或超過30個工作日沒有招聘到合適的人選時,由人力資源部招聘負責人按標準格式製作《內部空缺職位》(附錄),在公司公告欄向員工發佈通知。

2、推薦方法

員工根據《內部空缺職位》所列的主要工作職責及規定的任職資格,向人力資源部推薦候選人,並將候選人的個人簡歷、身份證、學歷證書及相關證件的複印件提交人力資源部招聘負責人,同時在簡歷上註明推薦人的姓名、部門和聯繫號碼。人力資源部負責將結果通知推薦人。

3、推薦成功和獎勵辦法

A如員工推薦的候選人不符合空缺職位要求,推薦人不享受任何獎勵。

B如員工推薦的候選人符合空缺職位的要求,且已通過最終面試,但沒有被公司錄用,推薦人將獲得通報表揚,並給予紀念品。

C如果員工推薦的候選人被公司錄用並順利經過試用期成為正式員工,推薦人可獲得通報表揚和相應的紀念品。

4、除外情況

本獎勵政策不適用於以下情況:

推薦人為被推薦人的直接或間接主管;

人力資源部的工作人員。

推薦人領取獎勵時要填寫《推薦獎勵領取記錄》(附錄)

人力資源公司管理制度 篇5

一、總則

第一條規範公司的人事管理,特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的聘用、試用、報到、保證、職務、任免、調遷、解職、服務、交接、給假、出差、值班、考核、獎懲、待遇、福利、退休、撫卹等事項除國家有關規定外,皆按本規定辦理。

第三條本公司自總經理以下工作人員均稱為本公司職員。

第四條本公司職員,均應遵守本規則各項規定。

二、聘用

第一條本公司所需員工,一律公開條件,向社會招聘。

第二條本公司聘用職員以學識、品德、能力、經驗、體格適合於職務或工作者為原則,但特殊需要時不在此限。

第三條新員工的聘用,根據業務需要,由主管人事部門統籌計劃,呈報核准。

第四條本公司各級員工必須具備以下資格,才能聘用:

(一)副總經理以上職位,必須具備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熟悉業務,具有5年以上實際工作經驗,年齡在35歲以上;

(二)部門經理,必須具備大專以上學歷,熟悉業務,具有2年以上實際工作經驗,年齡在25歲以上;

(三)一般職員,高中以上學歷,其條件符合職務要求。

第五條本公司特勤人員(司機、保安、打字員),必須具備下列資格,經考試合格,才能聘用:

(一)司機:有汽車駕駛執照,並具有兩年以上實際工作經驗;

(二)保安:身高1.72cm以上,有安全保安知識和實際工作經驗;

(三)打字員:擅長中英文打字,有實際工作經驗。

三、試用及報到

第一條新聘用人員的試用期為三個月,期滿合格者方予錄用為正式員工。

第二條員工在試用期內品行和能力欠佳不適合工作者,可隨時停止使用。

第三條員工錄用前應辦理報到手續,並按規定時間上班。

(一)填寫個人履歷表;

(二)交登記照片五張;

(三)交身份證複印件一份;

(四)交(驗)學歷證。

四、保證

第一條本公司員工均應覓妥保證人,保證其在本公司服務期間遵守本公司一切規章。新進員工於協妥保證手續後才能報到。前項保證手續及保證人之責任均按保證書保證規約執行。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保證人(以下簡稱保證人)應具有下列資格之一:

(一)團體保:資本充實經合法登記有案的工廠或商號;

(二)個人保:有正當職業,在社會上有相當信譽及地位之人士。但被保人之配偶或直系親屬或本公司董事監察人現職人員均不得為保證人。

第三條本公司員工經管現款、票據、材料、成品等人員,其保證人應為相當之團體保。

第四條被保人如有下列各款事情之一者,保證人應負一切賠償責任,並負責代被保人辦理離職手續:

(一)違反本公司一切規章或有營私、舞弊、盜竊及其他不法行為致本公司蒙受損害者;

(二)貪污公款挪用公物者;

(三)棄職潛逃者。

第五條保證人之職業或住址如有變更時,應由保證人或被保人以書面形式通知本公司辦理更正。

第六條本公司員工如因職務變更而原保證人認為不能承擔保證責任時,被保人應隨時另覓妥保證人。

第七條保證人如因故欲退保或因其他事故喪失其保證資格時,應立即以書面通知本公司,由被保人另覓新保證人辦妥換保手續,發還原繳保證書後方得解除保證責任。

人力資源公司管理制度 篇6

一直以來,人們對大型公司的管理都非常稱道,對小型公司的管理都認為比較簡單。這話説得有一定的道理,畢竟小型公司的人比較少,相對來説,管理的範圍和直徑比較小一些,能比較有效地執行和監管。但是,如果據此認為小型公司的管理就比較容易,那就不對了,相對於大型公司的高素質的員工、健全的管理制度、按部就班的工作流程來説,小型公司的員工素質不太高、制度不多而且難以執行、職責也分不清等等來説,小型公司的管理難度實際上要比大型公司難很多。比如説,大型公司的老闆可以出差休假幾個月,公司照常運轉,而小型公司的老闆出差休假十天半個月,公司就會亂做一團。小型公司的管理,要做好以下幾個方面:

1.公司必須制定好基本的管理制度

基本的管理制度包括人事制度、薪酬制度、工作流程、部門管理規定等等。這些制度之所以稱為基本管理制度,是因為這是保證公司正常運營的基本保障,是必須的。比如説:招聘一個什麼樣的人擔任什麼樣的崗位,需要制定怎樣的薪酬制度,上下班時間、工作內容,還有,不同的部門要根據實際情況做一個部門管理規定等等。這些制度對於很多小型公司來説,有的形成了文字,有的是老闆口頭通知員工,並在員工心中形成了習慣。但是,如果公司要作大作強,從一開始就應該形成公司的文字制度,並隨着公司的發展而不斷變化和完善。為以後公司發展成大公司了,進行制度管理的”法治”階段打下基礎。

2.公司要極力推行人性化管理

“大公司靠制度管人,小公司靠老闆管人”。所以,小型公司的人性化管理就非常重要,”人性化”主要表現為老闆的人格魅力、領導魅力、處事能力、管控能力等等。我見過很多小型公司,員工和老闆稱兄道弟,關係非常融洽,就是我們經常説的”人治”。”人性化”與”人治”是不一樣的,”人治”沒有規章制度或説制度存在於員工的”心中”,”人性化”是有制度的,但是不僅僅依賴制度,還有老闆的為人處事的作風起很重要的作用。可以説,很多小型公司在開始時都是”人治”,慢慢到”人性化”和制度管理階段,最後發展到制度化管理的”法治”階段。

3.想方設法留住優秀的”人財”促使公司快速發展

人們常説企業最重要的資產是人,這話乍聽起來好像沒錯,實則不然。有一個資深人力資源總監説,企業的人分為4大類,第一類是”人裁”,就是能力很差、態度很差的人,走到那個企業都會很快被裁掉的人;第二類是”人材”,這種人能力很差,但是態度很好,所以企業還是留着可以用的;第三類是”人才 ",這種人能力很強,但是態度很差,很難領導和管理,對於企業來説,這種人用得好就有很大的價值,用得不好就有很大的破壞性。第四類是”人財”,這種人能力很強,態度很好,這是任何一個公司都想要的人,這種人才能為公司帶來滾滾財源。那麼我們如何才能留住優秀的”人財”,除了制度和人性化管理之外,公司的快速發展讓”人財”看到希望和前景,才是留人的關鍵,另外,留住了優秀的”人財”,公司也才能快速發展。二者相輔相成,相得益彰。來看看我也來看看。好久都沒有過來了,有點挺是想的釣老人家味口!經典!俺們就是小公司,有制度,但沒有執行!

人力資源公司管理制度 篇7

1、每月20日前完成公司勞資報表,遲報一天罰款五元;

2、每月10日前辦理好退休送報手續,漏報一人罰款十元;

3、每月5日前審查完成各部門車間考勤表,遲一天罰款五元;

4、每月8日前審核完成車間計件工資表並送財務,遲一天罰款五元;

5、每月養老金對帳一次,未及時辦理增減手續一人次罰款五元;

6、每月醫保金對帳一次,未及時辦理增減手續一人次罰款五元;

7、每月住房公積金對帳一次,未及時辦理增減手續一人次罰款五元;

8、每月5日前完成上月考勤機數據統計,推遲一天罰款五元;

9、每月30日前完成計件車間工資核算,推遲一天罰款五元;

10、每月8日前將公司內工資異動單送財務,推遲一天罰款五元;

11、按照年度計劃進行培訓,全年少一次罰款二十元;

12、每年3月前完成養老金基數調整,未按時完成罰款一百元;

13、每年3月前完成醫保金基數調整,未按時完成罰款一百元;

14、每年3月前完成住房公積金基數調整,未按時完成罰款一百元;

15、每年3月前完成工傷保險金基數調整,未按時完成罰款一百元;

16、在公司招聘員工中,按時辦理試用和轉正手續,未按時辦理一人次罰款二十元;

17、年終未制訂下年度工作計劃,罰款一百元;

18、年終未按規定時間上報社保局和統計局的《勞資報表》,罰款一百元;

19、未按規定完成gmp檔案的整理,罰款五十元;

20、發揚團隊精神,積極做好部門間的協作工作,在協作工作中因我方原因造成失誤,每次罰款五十至二百元。

以上部份工作需在相關部門的支持下才能完成,否則其責任由相關部門承擔。公司人力資源部XX年十二月十二日

人力資源公司管理制度 篇8

為規範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工作,建立適應公司發展需要、符合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人力資源管理體系,依據國家法律、法規、有關政策和集團公司人力資源管理相關制度,制定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一、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基本原則

1、以人為本,實事求是,從本企業實際出發配置人力資源;

2、發揚民主,接受監督,嚴格依照程序,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

3、以市場為導向,優化結構,精幹高效,實現責、權、利相統一;

4、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以提高績效為目標,強化考核,有效激勵,完善薪酬激勵和考核約束機制。

二、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組織體系和責權劃分

指出哪個部門是是公司人力資源工作的歸口管理部門,是公司人力資源工作的具體執行部門,主要職責:

1、負責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公司人力資源戰略及規劃;

2、負責公司各單位的組織機構、定員編制、人力資源配置、新增人員審批和員工錄用、退(離)休等管理辦法的制訂;

3、負責公司系統薪酬、績效考核、分配管理辦法的制訂和組織實施;負責公司系統年金政策的制訂和組織實施;負責公司各單位工資制度和工資調整方案的審定並指導實施;負責公司員工薪酬及養老、失業、工傷、醫療保險、住房公積金、年金等方案的制訂、實施及管理工作;

4、負責公司員工及各單位領導人員的考核、任免、調動、獎懲、退(離)休等事項的管理;負責公司系統後備幹伍建設;

5、負責公司系統員工教育、培訓管理計劃的制訂,並組織實施公司系統企業領導人員、後備幹部、中高級專業技術人員及員工的培訓,對各單位員工培訓進行指導;

6、負責公司專業技術幹部的管理工作,指導專業技術職務的評聘、職業技能鑑定工作和專家隊伍建設工作;

7、負責公司人事檔案管理工作,指導公司各單位人事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公司系統人力資源信息化建設工作。

三、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具體執行部門主要職責

1、負責制訂本單位中期人力資源規劃及年度計劃;

2、負責建立和完善本單位勞動、人事、培訓、薪酬福利、社會保險等人力資源管理體系的各項規章並組織實施;

3、根據公司綜合管理部對人力資源工作的統一部署,具體落實各項工作,執行公司制定的各項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及時提供與人力資源工作有關的各類信息。

4、明確人力資源管理的職能部門、崗位和專職人員,負責相關工作。

5、貫徹執行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和相關管理辦法,並具體組織實施。

四、人力資源管理工作內容

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工作的主要內容包括組織管理、選聘培訓管理、薪酬績效管理、人員管理(幹部管理)、人事管理以及其他專項管理工作。組織管理主要涉及到董事會治理運作管理、企業領導班子定員管理、公司各專業委員會及各部門的工作職責分工情況。選聘培訓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公司招聘、選拔、錄用、調配工作等分項工作,員工、各單位高層管理、中層管理等核心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

人力資源公司管理制度 篇9

為適應公司經營管理及業務發展的需要,同時為了合理地使用人才、培養人才,保證公司各項經營管理業務的正常運作和服務品質,特制定本管理程序。

一、管理職責人

1、xx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負責公司人力資源調配工作,審定各部門人員編制。

2、部門經理負責本部門內人員的合理調配,並報xx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備案。

3、公司任一員工都須接受公司作出的合理調動決定。

二、調職管理程序

1、部門經理調動

a.經xx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批准,由xx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填寫《調動通知書》,並通知公司各部門。

b.接到《調動通知書》後,被調人員須填寫《工作交接清單》,與接任人交接,由xx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監督執行。

c.如接任人未到崗時,調離人員所遺職務由xx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部門安排其他人員暫為代理。

d.新任命部門經理在到崗一週內應將管理處人事變動情況公告業主,公告應包括新任經理相片、簡歷及服務承諾等,以方便與業主的交流溝通。新接項目部門經理在業主入夥時,向業主進行公告。

2、管理及技術人員調動

a.根據工作需要,由xx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負責進行人員調配,填寫《調動通知書》,並通知相關部門。

b.接到調動通知後,被調人員須填寫《工作交接清單》,與接任人交接,由被調人員的直屬上級監督執行。

c.財務人員的交接須由xx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財務管理部監督執行。

d.如接任人未到崗時,調離人員所遺職務由直屬上級或部門經理安排其他人員暫為代理。

3、普通員工(含班長)調動

a.經相關部門經理同意後,由xx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相關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填寫《調動通知書》。

b.如接任人未到崗時,調離人員所遺職務由部門經理安排其他人員暫為代理。

三、調職相關手續辦理

1、調出部門接到xx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發出的《調動通知書》時,該部門的人事管理員憑調出部門聯辦理相應的轉檔手續。

2、同時,調出部門的人事管理員將調出人員的個人資料、本年度的考核資料、培訓檔案、考勤資料、工資級別等人事資料,放在資料袋中並將袋口封住,加蓋部門公章後,與調入部門聯一起交給工作交接完畢的調出人員。

3、調動人員到調入部門報到時,調入部門的人事管理員首先應檢查其個人資料是否齊全,如不齊應及時與調出部門取得聯繫並補齊資料。

四、升(免)職管理程序

1、升(免)部門經理

由xx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及業績表現提交擬升(免)部門經理人選,報xx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批准,xx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對其進行培訓(面談)後,由xx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簽發任免決定。

2、升(免)部門主管、組長、組長、班長

a.由部門經理根據工作需要及業績表現,對擬升人員進行培訓和考核後,由部門自行下發人事任命,並報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備案。

b.由部門經理根據業績表現,對擬任免人員進行面談,由部門自行下發任免決定,並報xx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備案。

五、部門人員編制變更管理程序

1、人員編制增加

根據工作需要,部門原有人員數量編制不能滿足工作正常開展需要時,由部門經理提出申請,填寫《人員編制申請表》,報xx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審核,總經理批准後,可增加人員編制,相應的組織架構圖和崗位職責須在15天內完成修改,並報xx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審核、總經理審批,修改後的組織架構圖及崗位職責報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備案。

2、人員編制減少

部門因業務調整需減少人員編制時,由部門經理提出申請,填寫《人員編制申請表》,報xx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審核,總經理批准後,可減少人員編制,相應的組織架構圖和崗位職責必須在15天內完成修改,並報xx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審核、總經理審批,修改後的組織架構圖及崗位職責報xx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備案。

人力資源公司管理制度 篇10

第一節 總 則

1. 目的

為嚴肅員工考勤管理,規範出勤紀律,根據國家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2. 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廣東xx集團下屬xx商貿有限公司。

第二節 工作時間

1. 公司實行每週工作5.5天,每天8小時的工作制,工作時間為: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30。

2. 市場類、招商類、高級管理及其它不能完全以時間來衡量工作績效的崗位可實行不定時工作制。不定時工作制每天的考勤時間同上。

3. 公司出勤實行指紋考勤制度,正常情況出勤人員每天上班、下班需打指紋2次。

第三節 考勤規則

1. 遲到、早退、曠工及其處理

1.1. 上班時間已到而未到崗者,即為遲到;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即為早退;工作時間未經批准擅自不到或離開工作崗位者,即為曠工。

1.2. 上班打卡時間為早上8:30之前,遲於8:30即視為遲到,遲到30分鐘以上0.5天以內視為曠工0.5天,0.5天以上算1天。無故不打上班卡或下班卡者按曠工0.5天處理。若上下班均未打卡,則視為曠工1天。

1.3. 每遲到、早退一次扣20元,一個月內連續遲到3次,每次遲到都在30分鐘以內的視為曠工0.5天,並由行政人事部書面通報批評。

1.4. 曠工為嚴重違紀行為,情節嚴重者視為重大違紀,可給予勸退處理。具體如下:

1.4.1 曠工0.5天之內(含0.5天)扣發1天工資;

1.4.2 1天(含1天)以上2天以下扣發2天工資;

1.4.3 2天(含2天)以上,3天以下扣發4天工資;

1.4.4 無正當理由經常曠工,經批評教育無效,或連續曠工時間超過15天,或者一年以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30天的,公司有權給予解僱處理。

2. 可免予打卡的人員

1. 高層管理人員(13級以上管理人員);

2. 長期在外工作的人員,但部門每天要做好考勤登記,月底報行政人事部;

3. 因公出差填妥“出差申請單”經領導核准者;

4. 因故請假,經領導核准者;

5. 臨時事故,事後説明理由,經領導核准者。

3. 異常及處理

3.1. 對因工作需要晚上工作超過凌晨2:00造成第二天遲到的,或上下班漏打卡(或因公在外),當事人必須於三天之內填寫《打卡異常情況説明書》,經證明人證明,部門負責人批准,報行政人事部備案,可不計入考勤違規。

3.2. 因公出差(公出):公司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而暫時離開原工作崗位的行為(0.5天以上),按正常出勤計算,但需及時填寫打卡異常説明書,超過1天以上因公出差(公出),需提前至少1天填寫出差申請單,經證明人證明,由部門負責人批准, 報行政人事部備案,可不計為考勤違規。

第四節 假期管理

1. 假期類別

1.1 法定節假日

元旦1天、春節3天 、勞動節1天、國慶節3天、清明1天、端午1天、中秋1天,共11天。如國家另有規定,則從其規定。

1.2 年休假

在公司工作滿一年的員工,可享受年休假。年休假天數為5天,工作每滿1年增加1天,年休假期間不包含公休及國家法定節假日,最高不得超過14天。當年累計病假一個月或累計事假14天,以及在違紀處理期間的人員不得享受年休假,年休假必須當年休完,不得累積到下一年。

1.3 婚假

符合婚姻法規定結婚,享受3天婚假,晚婚者增加10天;婚假應從註冊之日起一年內、一次性連續安排休假,婚假期間不包含公休及國家法定節假日。

1.4 產假、陪護假

女員工按國家計劃生育政策進行生育,期間可依法享受90天假期。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一個可增加產假15天。

因流產請假:懷孕不滿二個月的15天,不滿四個月的30天,懷孕滿四個月以上(含四個月)至七個月以下的42天。

男員工若因妻子生育,可享有10天陪護假。陪護假必須在分娩前後一週內享受,過期作廢。

產假及陪護假應一次性連續安排休假;

1.5 喪假

公司員工直系親屬(指配偶、父母、岳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去世時,員工享有5天有薪假期。

1.6 病假

員工因病,出示醫院證明或病歷後,經部門負責人、總經理/副總裁批准可休病假。

1.7 事假

員工因個人事務,經員工本人申請,部門負責人批准,可休事假。事假期間無工資。

1.8 調休假

主管級以下(不含)員工加班的,經批准可以調休。

1.9 工傷假

員工工作期間因工受傷,可以休假,同時公司將給予慰問及酌情於日常生活上予以照顧。

所有假期必須由其本人提出申請,若因客觀原因不能做出書面申請,須由代理人代為填寫請假單。1天以上病假的申請必須附當地鎮/區級以上指定醫院的證明及病歷方可,否則不予受理。所有假期的安排以天為單位,安排/計算時間至少為0.5天(不足0.5天的計為0.5天)。除工傷假、喪假以外的其他所有假期必須提前提出申請,經獲批後方可休假。所有請假申請必須經行政人事部門核實,報經相關權限人員批准方可安排休息。

2. 假期審批程序:

2.1 員工請假須填寫《假期申請表》,經批准後報行政人事部備案。

2.2 公司總監請假須由副總裁總裁批准;部門負責人請假7天以內由主管總監批准,7天以外由副總裁批准;行政人事、財務部門負責人請假由副總裁批准(除婚假、年假、工傷假外)。

2.3 員工請假3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准,3天以上7天以內須報主管總監批准;行政人事、財務部門員工請假5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准,5天以上須報副總裁批准(除婚假、年假、工傷假外)。

2.4 所有請假的批條須交行政人事部存檔。

2.5 使用年假的最小單位是1天,第一年的年假須在滿第二年前休完,不得與第二年的年假疊加,以此類推。

2.6 加班調休假需在當年內休完,不能累積或轉移到下一年使用。

2.7 員工必須按相關程序獲得批准後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2.8 公司不允許事後請假或先假後請,否則作曠工處理。

2.9 值、排班工作由各部門負責人擬定計劃交行政人事部審核後執行。在工作安排上,不得安排同一部門同一職等的管理人員同時休息或請假,應確保各部門每天都有主要負責人值班,以保障日常工作的正常進行。

第五節 加 班

1. 加班原則

公司不提倡加班,要求全體員工提高工作效率,充分利用上班時間努力完成工作;若因實際工作需要,經用人部門向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請,經行政人事負責人審核同意後,方可安排加班;

法定假日安排加班的,經行政人事部審核,主管總監批准後方可安排加班。

2. 加班範圍

2.1. 公休、法定節假日(指元旦、春節、五一、國慶及其它國家法定節假日)按國家規定放假休息,但公司可視實際工作需要另行安排。

2.2. 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員工,應事先填寫《加班申請表》,經部門負責人審核,行政人事負責人複核,報行政人事部備案,若為法定假日加班的,另須主管總監批准。

2.3. 工作日正常工作時間之外不予安排加班。

3. 加班調休

3.1. 經公司行政人事部認可的加班天數,可安排同等時間予以補休,公司不再發放加班費,具體補休時間安排,可由員工填寫《假期申請單》經批准後由部門負責人予以調配,並報行政人事部備案。

3.2. 主管級(含主管)以上管理人員、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員工不予調休。

第六節 考勤核算與複核

1. 各部門文員/助理須在每月5日前提交部門月度考勤表至行政人事部人員處,由行政人事部文員統一整理、彙總各部門考勤報表,經行政人事部審批後作為核算工資的依據之一。

2. 員工對本人考勤記錄存在疑問的,可向行政人事部提出查詢申請,行政人事部應及時進行復核,並在三個工作日之內予以回覆,若因行政人事部門工作失誤或其他原因造成的考勤錯誤,行政人事部須及時更正。

第七節 附 則

1. 行政人事部負責對公司考勤管理監督與稽查,各級管理人員有督促本單位人員按規定出勤、休息及休假的權力和職責,公司任何員工有權對考勤違規、違紀現象監督,並向相關部門或直接向行政人事部反映。

2. 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擬定,經各部門會籤、各總監審核、副總裁批准後實施,並由行政人事部負責解釋。

人力資源公司管理制度 篇1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公司的人力資源管理,優化人力資源結構,體現公司人性化管理理念,實現管理的規範化、標準化、制度化、程序化、根據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公司自董事長以下各級工作人員,均稱為本公司員工,分為正式員工、試用員工。

第三條

本公司員工的聘用、職務任免、人事變動、出差、離職、考勤、績效考核、獎懲、薪資、福利待遇、員工培訓、人事檔案管理及其它有關人力資源管理事項除國家有關規定外,均按本制度辦理。 第四條

本公司員工均應遵守各項規章制度。

第二章 聘用

第五條

各部門根據工作需要,每年第四季度上報次年度人員需求計劃。人力資源部彙總編制公司下一年度需求計劃,報總裁申批。

第六條

本公司員工的聘用,包括招聘、錄用、報到和試用四個環節。

第七條

本公司員工招聘堅持統一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 控制編制、先內後外的原則;公平競爭、擇優錄用的原則。

第八條

本公司聘用員工參照應聘人員既往工作表現,遵循學識、品德、能力、經驗、體能適合於職務或工作的原則。

第九條

對員工的聘用,根據業務需要,各部門至少提前一週向公司人力資源部提交《人員需求表》,列明所需人員各額條件以及聘用期限,經部門經理簽字批准,人力資源部進行綜合平衡後報董事長審批後自行實施。

第十條

招聘計劃經董事長批准後,由人力資源部門完成招聘人員的筆試、初試工作、填寫《招聘表》,經初步篩選,再協助用人部門經理、負責人進行復試,後進行招聘總結,根據《面試綜合評分》,報用人部門經理審檢後呈報董事長批准,由人力資源部通知錄用部門及錄用人員。

第十一條

錄用人員接到通知後,次日到公司報到。錄用人員在人力資源部人員引 1 TIANBAO REAL ESTATE

規章制度

領下,辦理入職手續,其中報到必須提交如下證件、材料:

1.、一寸免冠照片2張。

2、身份證複印件1份。(原件當面交驗後退還本人)

3、學歷證書及證書複印件1份。(如上) 附:錄用人員《背景調查表》1份。

第十二條

應聘人員交齊證件、材料後,人力資源部與該員工簽訂《員工試用期合同》,並安排新員工到對應部門報到,人力資源部出具《聘用員工入職單》,1 試3份交於入職部門、公司財務部、考勤員,接收部門接收到新員工安排入職後,需填寫《回執單》,交於人力資源部存檔。向試用人員發放辦公用品及公司的畫冊及《員工手冊》。培訓部負責進行公司有關制度、公司企業文化的崗前培訓,用人部門自行負責職責、崗位所必須的基礎知識的崗前培訓。

第十三條

新進人員的試用期依據簽訂勞動合同年限約定試用期限,試用期滿轉正需經過考核。依據考核結果給出試用者是否符合公司要求,合格者錄用為公司正式員工,不合格者予以辦理辭退手續,表現優秀者可經部門同意,報分管領導,經總經理批准後提前轉正。用人部門須填《新員工試用期鑑定表》,錄用員工需填寫《轉正申請表》,經批准後方可轉正。

第十四條

新進人員於試用期間應遵守本公司一切規章制度,品行和能力欠佳的,不適合本職工作的,公司有權依據考核結果給予辭退。

第十五條

新入職員工薪資依據試用期標準支付,試用期間工資金額為轉正後薪資的80%。

第十六條

新入職員工在試用期間經考核不合格停止試用的,其薪酬按公司與試用員工的《試用期合同》執行。

第三章 職務任免

第十七條

本公司員工必須具備以下資格,才能擔任相關職務:

1、公司高級管理人員,應具備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熟悉業務,具有多年實際工作經驗、品德良好、能力突出、業績優異的不受此限。

2、部門經理及部門經理以上人員,應具備大專以上學歷,熟悉業務,具有多年實際工作經驗,工作表現和成績優異的不受此限。

3、中級以下人員,除司機、保安外,均須具備中專以上學歷,其自身條件符合所任職務、所在崗們的要求。

第十八條

公司財務總監、總經理助理、副總經理等高層管理者,以及各職能部門經理由董事長直接聘任。各職能部門副經理以下人員由分管公司根據用人計劃要求及結合實際業務開展需要,報董事長批准,由人力資源備案。

2 TIANBAO REAL ESTATE

規章制度

第十九條

公司員工職務任免經核定由人力資源部以文件形式,發文通知各職能部門。

第四章 人事變動

第二十條

公司基於工作上的需要,可隨時調動員工的工作或服務地點,被調員工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及推諉。

第二十一條

被調員工接到《調令》後,需在2個工作日內辦妥移交手續。人力資源關於《調令》一試3份交於被調員工的原部門,即將調入部門,及財務部各1份,並附《回執》存檔。

第五章 離職

第二十二條

員工離職包括辭退、開除、辭職、退休等情況。

第二十三條

公司對違紀員工,經勸告、教育、訓誡、而不改者,有辭退的權利。對於工作中的失誤,部門可視情節嚴重依據《員工手冊》相關規定給予處分。 第二十四條

公司對以下行為之一者,給予辭退:

1、一年記過3次的;

2、連續曠工3日的;

3、工作疏忽、貽誤重大事項,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的;

4、品德不端、行為不檢,屢次教育仍然不改的;

5、擅自在其它公司工作或在外兼職者;

6、員工在試用期內經考核不合格者;

7、其它原因。

第二十五條

公司按相關規定辭退員工時,應提前通知被辭退人員,由其直屬領導向員工出具《離職表》,按規定辦理手續。

第二十六條

公司員工因個人提出辭職的,應首先向主管領導申請,經批准後,出具局面辭職申請書,向人力資源申請《離職表》,由直接主管領導簽發意見,部門經理審核同意,董事長署名後由人力資源部門等相關部門辦理交接手續,並在2個工作日內辦完手續。

第二十七條

公司員工無論以任何理由提出辭職申請,必須提前7-15日提出,以便工作順利交接。

第六章

考勤 第二十八條

公司考勤依照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執行。

第七章 績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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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章制度

第二十九條

公司員工的績效考核為月考核,每個月25號進行考核,具體參照《績效考核管理辦法》。 第三十條

公司員工依據各部門績效考核表,經分管公司領導簽字轉呈董事長批覆後,由人力資源部彙總整理,行政職能部門員工先個人評定,再由部門負責人評定,最終由績效考核小組,共同評定,得出結果。人力資源部負責彙總整理、存檔,並交於財務部一份,列入當月工資績效考核成績。 第三十一條

考核小組人員應嚴守祕密,不得營私舞弊。

第八章 福利待遇

第三十二條

為了保障公司員工享受國家法定福利、激發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為員工提供良好的節假日福利,特制定員工福利管理制度。

第三十三條

本着公平、公開的原則,所有正式員工均可享受公司的各項福利。 第三十四條

公司按照國家相關法律規定為公司員工提供有法定節假日的11天帶薪假期。

第三十五條

公司女職工在婦女節(3月8日)當天可休假半天。

第三十六條

公司在傳統節日向每位員工發放價值不等的實物,如湯元、粽子、月餅等。

第三十七條

社會保險

公司根據國家規定,為每們正式員工按時足額繳納社會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 第三十八條

健康體檢

公司每年4-5月份為所有正式員工安排一次體檢活動。

第九章 員工培訓

第三十九條

公司員工培訓根據《培訓管理制度》及培訓流程嚴格執行。

第十章

人事檔案管理制度

第四十條

公司人事檔案管理歸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

第四十一條

人力資源部負責公司所有員工人事檔案的立卷、歸檔、補充、借閲、管理等事項。

第四十二條

員工借閲人事檔案須向人力資源部領取

4 TIANBAO REAL ESTATE

人力資源公司管理制度 篇12

一、總則

1、各部門使用辦公用品,要發揚勤儉節約的精神,杜絕隨意亂丟、假公濟私或挪作他用。

2、各部門購買辦公用品應有計劃性,如因工作需要臨時性的採購,僅限於處理緊急事件。

3、員工要愛護公共辦公用品,發現機器故障應及時向行政部報告。

4、行政部對各部門使用的辦公用品,具有監督管理的職責,發現有浪費行為予以制止,並按辦公用品的實際成本扣發當事人。

二、預算

1、各部門於每月20日,將本部門下個月所需常規辦公用品的預算表報前台。

2、前台彙總各部門預算後,列入行政部下月度預算中,25日報財務部,經總裁審核通過後執行。

三、採購規定

1、公司採購執行招標方式,對多家辦公用品供貨商對比,按照物美價廉的原則,選取性價比最優的一家,確定供貨商名單,明確哪些辦公用品由哪些供貨商供貨,且須簽訂正式的購銷合同,以保障購銷雙方利益。

2、數額較大的購買合同,由公司臨時組成採購小組進行合同談判,嚴禁由單個人操作。

3、日常辦公用品,由前台按預算向公司指定的辦公用品供貨商統一購買。

4、電子類辦公用品,由網管按預算向公司指定的供貨商統一購買。

5、各部門偶爾使用的極特殊的辦公用品,由行政部採購專員進行購買,特殊情況下,經人事行政總監批准後可由各部門自行購買。

四、入庫規定

1、辦公用品由前台進行保管,所有購買回的辦公用品均需到前台辦理入庫手續。

2、前台訂購的辦公用品,由供貨商填寫《入庫單》辦理入庫手續,前台將辦公用品整理入庫。

3、非前台採購的辦公用品,由採購人員到前台填寫《入庫單》辦理入庫手續,前台將辦公用品整理入庫。

五、領用規定

1、辦公用品分為耐用品和易耗品。

2、耐用辦公用品包括:電話、計算器、訂書器、文件欄、文件夾、筆筒、打孔器、剪刀、裁紙刀、直尺、起釘器等。

3、耐用辦公用品於新員工入職時按標準發放,原則上不再增補,若破損、殘舊需更換的,必須以舊換新。新員工領用時需在《新員工領用辦公用品清單》上簽字。

4、易耗辦公用品包括:打印紙、墨盒、碳粉、硒鼓、光盤、墨水、裝訂夾、白板筆。簽字筆(芯)、圓珠筆(芯)、鉛筆、記事本、雙面膠、透明膠、膠水、釘書針、曲別針、橡皮擦、塗改液、信箋紙。

5、易耗辦公用品,員工請於每週四下午前台辦理領用,並在《辦公用品領用表》上簽字,其它時間不予辦理。

6、部分辦公用品(油性筆、水彩筆、白板筆、塗改液、膠水)實行以舊換新原則。簽字筆、圓珠筆實行以舊筆芯換新筆芯的原則,為方便遺落後他人送回,請在自己的辦公用品上標明姓名。

7、電子類耗材品(鼠標、墨盒、打印墨水碳粉、硒鼓等),由網管核查確實不能使用,以舊換新。

六、保管規定

1、前台每月底,完成本月入庫統計,及各部門領用統計,匯同財務人員按照台賬對庫房中的辦公用品進行盤點:當前存量=上月餘量+本月採購量-本月領用量。

2、數據有出入的,需由保管人員進行賠償。

七、結賬

按財務相關規定執行。

人力資源公司管理制度 篇13

一、總則

一條規範公司的人事管理,特制訂本規定。

二條本公司員工的聘用、試用、報到、保證、職務、任免、調遷、解職、服務、交接、給假、出差、值班、考核、獎懲、待遇、福利、退休、撫卹等事項除國家有關規定外,皆按本規定辦理。

三條本公司自總經理以下工作人員均稱為本公司職員。

四條本公司職員,均應遵守本規則各項規定。

二、聘用

一條本公司所需員工,一律公開條件,向社會招聘。

二條本公司聘用職員以學識、品德、能力、經驗、體格適合於職務或工作者為原則,但特殊需要時不在此限。

三條新員工的聘用,根據業務需要,由主管人事部門統籌計劃,呈報核准。

四條本公司各級員工必須具備以下資格,才能聘用:

(一)副總經理以上職位,必須具備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熟悉業務,具有以上實際工作經驗,齡在歲以上;

(二)部門經理,必須具備大專以上學歷,熟悉業務,具有以上實際工作經驗,齡在歲以上;

(三)一般職員,高中以上學歷,其條件符合職務要求。

五條本公司特勤人員(司機、保安、打字員),必須具備下列資格,經考試合格,才能聘用:

(一)司機:有汽車駕駛執照,並具有兩以上實際工作經驗;

(二)保安:身高以上,有安全保安知識和實際工作經驗;

(三)打字員:擅長中英文打字,有實際工作經驗。

三、試用及報到

一條新聘用人員的試用期為三個月,期滿合格者方予錄用為正式員工。

二條員工在試用期內品行和能力欠佳不適合工作者,可隨時停止使用。

三條員工錄用前應辦理報到手續,並按規定時間上班。

(一)填寫個人履歷表;

(二)交登記照片五張;

(三)交身份證複印件一份;

(四)交(驗)學歷證。

四、保證

一條本公司員工均應覓妥保證人,保證其在本公司服務期間遵守本公司一切規章。新進員工於協妥保證手續後才能報到。前項保證手續及保證人之責任均按保證書保證規約執行。

二條本公司員工保證人(以下簡稱保證人)應具有下列資格之一:

(一)團體保:資本充實經合法登記有案的工廠或商號;

(二)個人保:有正當職業,在社會上有相當信譽及地位之人士。但被保人之配偶或直系親屬或本公司董事監察人現職人員均不得為保證人。

三條本公司員工經管現款、票據、材料、成品等人員,其保證人應為相當之團體保。

四條被保人如有下列各款事情之一者,保證人應負一切賠償責任,並負責代被保人辦理離職手續:

(一)違反本公司一切規章或有營私、舞弊、盜竊及其他不法行為致本公司蒙受損害者;

(二)貪污公款挪用公物者;

(三)棄職潛逃者。

五條保證人之職業或住址如有變更時,應由保證人或被保人以書面形式通知本公司辦理更正。

六條本公司員工如因職務變更而原保證人認為不能承擔保證責任時,被保人應隨時另覓妥保證人。

七條保證人如因故欲退保或因其他事故喪失其保證資格時,應立即以書面通知本公司,由被保人另覓新保證人辦妥換保手續,發還原繳保證書後方得解除保證責任。

人力資源公司管理制度 篇14

第一章總則

1、目的:為規範本公司人力資源管理,使公司員工在開展工作時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本規定適用於西藏諾迪康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各分子公司。

第二章招聘制度

1、各部門、分子公司應根據定崗定員標準,在編制範圍內制定招聘計劃。

2、公司招聘新員工以學識、品德、能力、經驗、體格適合於職務或工作為原則,但特殊需要時不在此限。

3、招聘流程:

3.1各部門負責人根據缺編缺崗情況,填寫《人員需求申請表》,寫明人數及詳細要求,由分管領導審批確定招聘計劃。

3.2人力資源部根據崗位配製名額,對符合標準的招聘計劃實施招聘,與用人部門共同篩選把關;崗位配置名額以外的需報總經理批准。

3.3總部員工招聘工作:

3.3.1一般員工:由人力資源部與用人部門負責人初試後,由分管領導複試確定。

3.3.2部門經理級人員的招聘:由人力資源部與分管領導進行初步面試後安排相關測試項目;應聘者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測試項目後,由總經理、分管領導、人力資源部、測試項目所涉及的部門或單位人員組成項目答辯小組進行復試;複試通過後,由人力資源部與分管領導就答辯小組提出問題與應聘者進行最後溝通,無異議後方可辦理入職手續。

3.4各分子公司員工招聘工作:

3.4.1部門經理及以下:由分子公司總經理批准後實施,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

3.4.2副總級(含)以上人員:招聘程序同總公司部門經理級人員,由總公司面試確定。

第三章試用制度

1、新聘用人員的試用期一般為1-3個月,期滿合格者方予錄用為正式員工。

2、員工在試用期內品行或能力欠佳不適合工作者,可隨時停止試用。

3、員工錄用前應辦理報到手續:

3.1報到需提供個人資料:身份證、學歷證明(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專業資質證書及其它資質證明的原件,提供市屬三甲醫院三個月內的體檢報告、免冠彩色近照(1寸、2寸各3張)、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文件、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並如實填寫《員工登記表》,同時將個人社會保險繳納情況告知人力資源管理部門。重要崗位需提供最後一次任職單位或求學機構或我公司高管人員的推薦信。

3.2辦理入職手續:

3.2.1與試用部門負責人見面,接受工作安排,並與負責人指定的入職引導人見面。

3.2.2到總經辦領取工作牌、辦公用品及其他相關資料;

4、辦理完入職手續後,由人力部資源部進行相關企業文化、人事制度的培訓後,方可上崗。

5.員工試用期間每月上交部門實習報告一份,用人部門可據實際情況進行延長試用。

6.人力資源部應不定期瞭解試用期人員的工作狀況。

7.試用期結束後,部門負責人應對新員工試用期表現進行考核和評價,填寫《新員工試用表》交人力資源部存檔。

8.試用期員工離職,應提前三天向部門領導提出辭職,並經分管領導批准後辦理離職手續。

9.試用期內,員工無法達到公司工作要求,連續缺勤達3個工作日或累計缺勤達6個工作日,公司將終止其試用。

10.公司提倡正直誠實,並保留審查職員所提供個人資料的權利,請務必保證所提供的個人資料的真實性。如有虛假,一經發現,公司將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

11.員工的個人信息有更改或補充時,應於一個月內向所在單位人力資源管理部門申報變更或申明,以確保與個人有關的各項權益。

第四章聘用及任免制度

1、聘用制度:

1.1試用期滿的員工,需要填寫《轉正申請表》,並經部門負責人、人力資源部、分管領導評定後(部門經理級人員需經總經理評定),方可視為轉正。

1.2人力資源部應在接到經批准的《轉正申請表》的第一時間口頭通知轉正員工。

1.3公司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管理。

2、任免制度:

2.1當公司某個管理職位出現空缺時,可提升或任用表現突出且具備一定管理能力的員工,符合下列條件的職員將有機會獲得晉升和發展。

2.1.1符合職位的資質要求,並有願望擔任此項工作。

2.1.2不斷學習,提升自己的能力,以創造出優秀的業績。

2.1.3主動積極,敬業誠信,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

2.1.4具有全局觀念,瞭解公司的戰略,並獲得同事的高度信任。

2.1.5相同條件下,有派駐邊艱地區工作經歷的員工享有優先晉升權。

2.2任免程序:

2.2.1總公司部門經理級人員的任免由分管領導建議,經人力資源部考察後,報總公司總經理審批。

2.2.2分子公司部門經理及以下人員的任免由子公司總經理批准,報總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

2.2.3分子公司部門經理級以上人員的任免由子公司總經理建議,經總公司人力資源部考察後,報集團公司總經理審批,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五章調配製度

1、根據公司工作需要及員工個人能力、特長,公司有權調配員工的工作崗位,被調配員工要服從大局,任何員工若無理拒絕工作調動,公司視其自動辭職。

2、跨部門(公司)人員的調配,首先應得到現用人部門分管領導(或子公司總經理)同意,再經需用人部門分管領導(或子公司總經理)同意後,提出書面意見報人力資源部,經人力資源部協調考察後,向總經理提出調配方案,總經理批准後實施。

3、各分、子公司內部人員崗位之間的調配,由分、子公司總經理批准實施後,調配情況報總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

4、奉調員工離開原職時應辦妥移交手續,才能赴新任職部門報到,不能按時辦理完移交者以移交不清論處。

5、調遷員工在新任者未到職前,其所遺職務可由直接上級指派部門人員暫為代理。

6、分子公司第一負責人或重要崗位管理人員調動,公司將安排審計。

第六章辭職與辭退

1、員工辭職

1.1員工有辭職權利,試用期員工需提前三天向部門經理遞交辭職申請,正式員工需提前三十天向部門經理遞交辭職申請。

1.2總公司一般員工的辭職:辭職申請經部門經理和人力資源部同意後,報分管領導審批後即可辦理離職手續。

1.3總公司部門經理級、分子公司副總級(含)以上人員辭職:在員工提出辭職後,先由人力資源部和分管領導與辭職人員溝通,再由總經理、分管領導、人力資源部組成離職面談小組進行溝通,最後經總經理批准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1.4辭職申請批准後,員工持辭職申請到人力資源部領取《員工辭職申請表》,辦理相關手續,並做好工作交接和工資結算。

1.5各分子公司部門經理級(含)以下員工辭職按分子公司程序辦理,報總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

1.6因員工辭職,不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對公司利益造成實際損害,公司保留通過法律手段追究其責任的權力。

2、員工辭退

2.1對於嚴重違反公司紀律,嚴重損害公司形象,以及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員工,公司有辭退的權力。

2.2普通員工的辭退報告由部門經理提交分管領導審批;部門經理的辭退報告由分管領導提交總經理審批。所有的辭退報告均應在人力資源部備案。

2.3人力資源部接到批准的《辭退員工審批表》後,通知被辭退人員到人力資源部領取員工離職交接表並辦理相關手續,員工在交接完工作,經查無掛帳欠款、借用設備物品等事項後,方可結清工資,解除關係。

2.5辭退人員若不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對公司利益造成損害,公司有權通過法律手段追究其責任。

3、離職談話

3.1總部人員、各分子公司部門經理級以上人員離職,總公司人力資源部與其分管領導應和離職人員談話。

3.2各分子公司部門經理級以下人員離職,其主管和分管領導應和其談話,瞭解其離職的原因。

3.3離職談話記錄均應在人力資源部存檔。

第七章考勤制度

1.公司實行每週工作5天,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小時的工時制度。正常上班時間為: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2.打卡規定

2.1員工每天上下班和外出須打卡。每天上午上、下班和下午上、下班由員工本人分別打卡;工作時間離開公司應得到部門領導同意。

2.2員工不得代他人打卡,凡代他人打卡者:初次代打卡,扣除雙方薪金各200元;再次代他人打卡,除作上述處罰外,薪金予以下調100元。

3.遲到早退

3.1每月遲到(超過規定上班時間的3分鐘)一次給予口頭批評。

3.2每月遲到一次以上,遲到或早退3分鐘以上、15分鐘(含)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20元;15分鐘以上、2小時(含)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50元。

3.3當月累計遲到三次者,視同曠工半天。

4.曠工

以下情況,一律視為曠工:

4.1無故缺勤2小時以上。

4.2請假或假滿未經續假而擅自不到崗者(包括續假未獲批准)。

4.3經查實以虛假理由請假並獲批准而不上班的。

4.4偽造出勤記錄者,一經查明屬實,雙方均以曠工論處。

4.5曠工時間的最小計算單位為0.5個工作日,不足0.5個工作日以0.5個工作日計。

4.6對曠工的處理:

4.6.1曠工期間勞動報酬及其他福利待遇不予發放。

4.6.2每曠工0.5個工作日,當月薪金降100元。

4.6.3曠工連續超過2個工作日,或全月曠工累計達3個工作日或一年內累計曠工達6個工作日者,公司將與之解除勞動合同,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

5.請假規定

5.1員工如有私事或生病可以請事假或病假,職員請病(傷)假、事假須依相關規定履行休假審批程序,獲得批准並安排好工作後,方可離開崗位。

5.2請病(事)假須於上班前或不遲於上班時間後15分鐘內,致電所在部門負責人或人力資源管理部門,病假應於上班後第一天內,向人力資源部提供二級(含)以上醫院出具的建議休息的有效證明。

5.3因公參加社會活動、赴外地出差,依公司相關規定履行審批程序並報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備案,視為正常出勤。

5.4普通員工請事假不超過一天(含)的,由部門經理批准(經理請假需經分管領導批准),超過一天、3天以內(含)的,由公司分管領導批准,3天以上須經總經理同意。

5.5辦理請假手續時,首先應填寫請假條,找分管領導辦理審批簽字後,交由人力資源部備案。

6.醫療期

6.5.1員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在本公司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十二個月的醫療期。

6.5.2在本公司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十年以上的為九個月;十五年以上的為十二個月。

7.婚假

7.1職工結婚可享受5天的婚假,晚婚者另按規定增加晚婚假7天(含公休日)。

7.2婚假期間一切待遇不變。

7.3請婚假人員須填寫請假報告,經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後,交人力資源部備案。

7.4婚假原則上應於結婚後半年內一次性休完。

8.喪假

8.1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死亡,可以享受5天喪假(含公休日)。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去世,可以享受3天喪假。

8.2請假人需填寫請假報告,經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後,交人力資源部備案。

9.生育假期

9.1女職工產假為3個月。

9.2男25週歲以上、女23週歲以上初婚為晚婚;24週歲以上的已婚婦女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為晚育;晚婚晚育者,另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30天.

9.3晚婚晚育給予男職工護理假10天。

9.4女職工在產假期間享受國家規定的工資及福利待遇。

第八章培訓制度

1、為使員工勝任崗位職責的規定,提高員工素質及工作效率,培訓必須有效地開展和堅持。

人力資源公司管理制度 篇15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使本公司員工的人事管理有所依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公司員工的管理,除遵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法令外,都應依據本制度辦理。

本規則所稱員工,係指本公司的全體從業人員。

第二章 招 錄

第三條 員工招聘渠道

(1)福興集團招聘

(2)嶧興公司招聘

(3)報刊發佈招聘

(4)組織現場招聘會

(5)同類企業推薦

(6)公司內部員工推薦

本公司各部門如因工作需要,必須增加人員時,應先依據新新員工招聘流程的規定提出申請,經公司領導核准後,由人事部門辦理呈報和考選事宜。

第四條 新進人員經考試或測驗及審查合格後,由人事部門辦理試用申請表,原則上試用三個月。期滿考核合格者,方可正式錄用;如考核成績優秀或確因工作能力突出者,可適當縮短其試用時間。 第五條 試用人員如因品行不良或服務成績欠佳或無故曠班者,可隨時停止試用,予以解僱。試用未滿三日者,不給工資。

第六條 試用人員報到時,應向人事部門送交下列表件:

1、身份證、畢業證及其他相關證書原件、複印件;

2、縣級或以上醫院體格檢查表;

3、最後工作單位離職證明;

4、保證書及三個半月內半身免冠照片一張;

5、人事檔案及社保手續;

6、其他必要的材料。

第七條 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錄用:。

1、剝奪政治權力尚未恢復者;

2、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緝,尚未結案者;

3、吸食毒品者;

4、拖欠公款、有記錄在案者;

5、患有精神病或傳染病者,或體檢結果經本公司認定不適合者;

6、品行惡劣,曾被開除者;

7、其他原因不適合錄用者。

第八條 員工一經錄用,公司可視情並根據員工意願,經協商一致後簽訂勞動合同或勞動用工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第三章 培 訓

第九條 為提高員工素質和工作效率,根據工作需要,員工應參加各種教育培訓;被指定的員工,無特殊原因不得拒絕參加。

第十條 員工培訓分為:

崗前培訓:新進人員實施崗前培訓,由人事部門統籌辦理,內容為:

(1)公司介紹及人事管理規則的講解;

(2)業務特性、機器性能、作業規定及工作要求的説明;

(3)指定資深及專業人員輔導作業;

在職培訓:員工應不斷鑽研學習本職技能,相互鼓勵;各級主管應尋機施教,以期精益求精。

專業培訓:根據生產或業務需要,挑選各級優秀幹部到各職業培訓相關機構,接受專業訓練;或邀請專家學者來本公司作系列專題演講,以增進職業技能,提高專業水平,以保證勝任本職工作和份內工作的順利完成。

第四章 調 動

第十一條 本公司基於工作上的需要,可隨時調動或調整員工的工作崗位。被調員工不得藉故拖延或不服從安排,否則,視為嚴重違反規章制度。

第十二條 公司副科長級以上職位的管理人員調動,按集團有關幹部管理權限辦理。

第十三條 集團其他企業或集團部、室副科長級以下人員,如本人申請,經本公司或所轄煤礦的主要負責人簽字同意,報集團分管人事工作負責人批准,組織人事部開具《人員調配通知》後,方可接收。原則上本公司不予辦理員工申請調回集團駐地企業事宜,特殊情況下,須經集團批准。

第十四條 本公司與所轄煤礦、煤礦與煤礦以及煤礦各部門之間一般人員的內部調動,由公司自行負責。所在單位填寫《福興集團企業內部職工崗位調整申報表》於5日內送集團組織人事部備案。申報表上須由單位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公司公章。

第五章 檔案管理

第十五條 公司所有職工均建立檔案,一人一檔。基於工作需要,公司對集團管理的員工可另建立一份副檔。歸檔的文件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層次分明,符合其實際。副檔材料由公司和煤礦根據需要填充。

第十六條 職工檔案包括紙質檔案和電子檔案,電子檔案須與紙質檔案保持一致。

第十七條

檔案管理人員應及時、準確的收集員工的招錄、調配、獎勵、培訓學習、職稱晉升、違紀、處罰、辭職、解除、終止等反映員工真實內容和歷史過程的資料,歸入個人檔案。

第十八條 嚴格勞動人事檔案的查閲制度。原則上不允許任何單位或個人到檔案室查閲職工檔案,確因工作原因需要查閲紙質檔案的,必須經公司負責人簽字同意後,在檔案管理員在場的情況下,進行查閲。

第十九條 職工提檔。

一、提檔包括檔案資料和社會保險關係的轉移。

二、公司正式員工離職者,需經集團組織人事部辦理提檔相關手續。其他員工離職時一律不準提檔。

第六章 工作證管理

第二十條 公司所有員工均應佩戴工作證。

第二十一條 工作證分為臨時工作證和正式工作證。

一、臨時工作證是在取得正式工作證前或工作證丟失、損壞時使用。

二、所有工作證均由人力資源部統一管理。

第二十二條 工作證的領取、回收。

一、新入職職工的臨時工作證由人力資源部根據崗前培訓情況統一發放。待正式工作證辦好後,通知本人換領。

二、正式工作證每人3個,均由職工本人保管。

三、正式工作證發放後,證件管理員要及時回收臨時工作證。臨時工作證丟失或不及時歸還者,將在工資中扣除20元工本費。

四、正式工作證丟失或損壞需補辦者,到人力資源部辦理補辦手續,將在工資中扣除50元工本費。

五、所有證件的發放、回收,證件管理員均應在《臨時工作證發放和回收登記表》或《工作證發放和補辦登記表》中認真做好記錄。

第二十三條 工作證的使用

一、工作證只限於員工本人使用,要珍惜、愛護、妥善保管,不得轉借、送人等。

二、工作期間須佩戴工作證,佩戴於衣服左上方。

三、嚴禁出現亂戴現象。

四、使用中發現問題,及時向人力資源部反饋。

第七章 勞動合同的簽訂與管理

第二十四條 勞動合同的簽訂遵循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和誠實信用原則,同時要遵循相關法律和法規。

第二十五條 公司用工必須簽訂勞動合同或勞務協議,勞動合同簽訂率達到100%,杜絕未簽訂勞動合同就從事工作的行為存在。

第二十六條 雙方建立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合同,以規避勞動糾紛的發生,保障雙方的合法權益。非全日制及季節性等臨時勞務用工,應簽訂臨時用工協議書。

第二十七條 公司應根據員工入職時間、簽訂勞動合同條件及約定,分類分批簽訂勞動合同。對涉及保密工作的勞動者還應訂立保密協議。勞動合同的變更應嚴格按照《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員工與集團簽訂勞動合同期滿,由集團組織人事部提前30天通知員工本人終止或續簽勞動合同;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期滿的,公司可視情續簽或改簽勞動合同。 第二十九條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章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的規定,有下列情形的,公司可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患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不能勝任工作的,用人單位可以作為不符合錄用條件解除勞動合同。

二、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

2、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3、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4、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5、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並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在違背一方真實意思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7、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公司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且用人單位或當事人無續簽意願的;

2、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第三十條 員工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日到集團組織人事部或公司人力資源部填寫《辭職申請表》。在未得到集團或公司批准之前,仍要嚴格遵守企業的各項規章制度,不得擅自離崗。未按規定辦理辭職手續擅自離崗者,扣除當月工資並對由此造成的損失追求其責任。

第八章 社會保險

第三十一條 集團依法承擔給所有正式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義務,每個正式員工依法享受基本社會保險待遇的合法權益。

第三十二條 集團根據當年棗莊市人社部門通知要求,按照各項社保費的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如數繳納社保費。本公司還將執行貴州當地現行以噸煤上繳工傷保險費的政策,不受集團簽訂勞動合同的影響。

第三十三條 個人承擔的社保費按集團通知,由公司代扣代繳。

第三十四條 在其他單位有工作經歷的員工,一經公司正式招聘錄用,應在試用期滿之後及時將原單位辦理的社保手續轉移至集團並送交至組織人事部管理,以便接續,影響接續的,責任由員工自負。

第三十五條 公司申請調離或者辭職(退)的員工,如需辦理社保轉移,應持批准後的辭職申請表,經確認個人部分的社保費繳畢,待集團完成繳費後經分管領導批准方可辦理相關手續。

第九章 考勤管理

第三十六條 員工每月上滿26天為滿勤,2月份上滿24天為滿勤。公司除貴州當地以外的員工,均安排集中休假時間,故上班期間上滿每月天數方為滿勤。

第三十七條 員工考勤採用電子和紙質兩種方式,考勤記錄以電子考勤為主,紙質考勤為輔。

第三十八條 公司所有員工必須參與考勤,員工考勤要嚴格遵循所在單位的考勤制度,對於沒有考勤記錄的人員一律不予以發放工資,否則將追究相關負責人責任。

第三十九條 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公司所有職工考勤結果的審核工作。對於每頁考勤記錄要認真審核,並將相應意見寫到當頁考勤空白處。意見的填寫要求字跡工整,簡明扼要,並屬上負責考勤審核人員的名字。

第四十條 各單位工資計造員要嚴格按照公司人力資源部審核後的考勤意見核算工資,否則造成的損失和後果由工資計造員負責。

第四十一條 職工考勤表由人力資源部統一印製,單位領用。對於非公司統一印製的考勤表,人力資源部一律不予以受理,由此造成的損失由各單位承擔。

第四十二條 各單位紙質考勤要求字跡工整、標記清晰、裝訂成冊。由各單位考勤員和主要負責人簽字確認後方可報送,否則不予以受理。如有公休、事假、病假等不能正常出勤的請假情況,必須在考勤後附上由單位負責人簽字的請假條,病假還必須附上由縣級以上醫院開據的診斷證明,否則一律以曠班論處。崗位調整而無手續人員,一律以曠班論處。新調入或調出人員要在考勤中註明具體時間。

第四十三條 職工的出勤記錄要嚴格按照考勤表上的標誌進行標記,不準留有空格。對於考勤表上沒有的標誌要用簡明的漢字標出,如學習培訓、停班,分別標記為“學”、“停”。

第四十四條 補籤、請假制度

一、員工因各種原因無法正常出勤的,須按照集團相關規定辦理請假手續,並將假條送至考勤員處,隨考勤表一併報人事聯絡員處。否則,一律以曠班論處。

二、員工休班時,需提前填寫《員工休/請假條》,經部門負責人、公司領導簽字批准後,遞交各單位考勤人員;無法提前遞交請假條的,需先電話請假,到單位上班2內補籤請假條,無《員工休/請假條》者視為曠班。

二、員工休班原則上不允許休半天或連續休班5天(含5天)以上,如有特殊情況經單位負責人同意方可連休。

三、員工因公務外出無法考勤的, 必須在到單位1日內由本人填寫 《考勤補籤條》,經部門負責人或分管領導簽字後,遞交各單位考勤員,無《考勤補籤條》者視為曠班。

四、因延時工作而無法簽到簽退的人員在此期間可以不參與考勤,但必須由單位填寫《考勤補籤條》,標明人員名單及不考勤的時間及原因,經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後,遞交考勤人員。

五、員工若出現忘考情況,必須遞交由單位負責人簽字的請假補籤條,遞交考勤員處,考勤機無當日考勤記錄且沒有文字證明的一律視為曠班。

六、員工因違規違紀而停班者,單位須於停班2日前出具相關證明材料,經主要負責人簽字後報人力資源部處,一次性停班時間最長不超過90天(含90天),否則以曠班論處,由此造成的損失由各單位負責。

七、因不可預測的原因,如班車誤點、考勤機不能正常使用等而導致不能正常考勤,由單位出具書面證明説明情況,經負責人簽字後,遞交至考勤員處。

八、因工作性質無法正常參加電子考勤的人員,原則上可以不參加電子考勤。但為嚴肅工作紀律,防止無故脱崗,此類人員必須按照各單位的工作制度每月不定時到單位述職簽到。各單位考勤員要對此類人員考勤結果負責。

第十章 給 假

第四十五條 員工請假分為八種:事假、病假、婚假、產假、喪假、特別休假、公休假、工傷假。

第四十六條 員工請假,事假應於前一天填寫請假條依照下列規定辦妥後方可離礦,否則以曠工論;但因突發事件或緊急情況來不及先行請假者,應利用電話或其他方式迅速向單位主管報告,並於當日由單位主管或其代理人依照下列規定代辦請假手續,否則也視同曠工論處。

1、公司主要及分管負責人、礦長,報經集團公司分管領導同意後,經集團董事長批准。

2、公司處級和礦井副總以上管理人員,經公司主要負責人同意後,報集團公司分管領導批准。

3、公司副處級、礦井科長(主任)、工區區長等管理人員,分別報經公司分管負責人、礦長同意後,經公司主要負責人批准。

4、公司職工,礦井副科長(主任)、工區副區長等管理人員及職工,分別報經公司處長、副礦長同意後,經公司分管領導、礦長批准。

第四十七條 山東籍員工每年安排集中休假四次(包括春節假一次),每次休假不少於15天。當年實際休假天數少於應休天數的,剩餘的天數下年不在重複計算;職工及其家屬均已安排在本公司工作的,且年內雙方累計休假天數均符合要求的,可以安排統一集中休假。但年內統一集中休假次數不得超過3次(不包括春節假期),且休假間隔必須1-2個月;不足3個月或休假天數不符合要求的,不安排統一集中休假。

第四十八條 公司員工各類休假期限參照集團人事管理暫行規定執行。

第十一章 福 利

第四十九條 本公司集團正式員工享受集團各類福利政策。 第五十條 本公司依據有關勞動法法規規定,可發放過節津貼、防暑物品及勞保用品等,根據年度完成任務指標情況,可視情發給員工年終獎金。

第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享有當年的任何福利:

1、長期借調人員;

2、截至福利發放日,當年有重大違規違紀並給集團造成重大損失者;

3、截至福利發放日,近三個月累計曠班20天以上者;

4、截至福利發放日,近一個月連續曠班10天以上者。

5、截至福利發放日,當年事假累計超過100天者。

第十二章 離 職

第五十二條 員工離職分為“辭職、解僱、辭退、自動離職”四種:

1、辭職:試用期過後,員工自願申請辭職者,應於請辭日前30天到公司人力資源部領取並填寫《辭職申請書》,經單位、部門負責人核實簽字,交由人力資源部辦理辭職手續。不按規定辦理辭職手續而擅自離崗者,扣發當月工資及福利待遇。

2、解僱:工作期內,員工因工作表現、工作能力等原因不符合公司用工要求,無法勝任本職工作或嚴重違反勞動紀律、規定及入職提供虛假信息等,公司有權解僱(解除勞動關係),屆時結算到職日期薪酬。

3、辭退:員工因觸犯法律、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或因嚴重失職給公司造成較大損失者,給予辭退,計薪至革職日止。

4、自動離職:凡未經批准無故連續曠工10天(含10天)以上者或一年內累計曠工30天(含30天)以上者,均作自動離職論處,自動解除勞動關係,不予結算任何待遇。

第五十三條 在試用期內辭職,須提前三天遞交《辭職申請書》,按規定辦理辭職手續。

第五十四條 離職人員離崗前,須交接清其使用、保管的有關物品、工具、技術資料,如有損壞或遺失,應當予以賠償。損失金額從薪酬中扣繳,如薪酬不足以抵扣時,應繳納現金賠償。

第五十五條 離職人員須辦理相關手續後方可離開工作崗位,未辦完手續擅自離職者,以曠工論處,扣發當月工資並依法追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五十六條 對於解僱、辭退、自動辭職人員,人力資源部必須於事發15日內在所在單位進行張榜通告並存檔。對於自動離職人員,人力資源部還必須要求所在單位出具《自動離職證明書》以備存檔和上報集團。

第十三章 附 則

第五十七條 本《規定》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並監督執行。

第五十八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正式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