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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保密協議補償

職場1.15W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離職保密協議補償

乙方: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於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與甲方解除僱傭關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及相應條例的規定,簽訂本。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在職務範圍或非職務範圍內知悉的能為甲方帶來現實或潛在的經濟利益或競爭優勢的商業祕密(即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為本協議保護範疇。

乙方離職後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祕密信息的義務。 乙方離職後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包括:

(1)甲方所有非公開的規章制度、管理流程以及所有下發的文件;

(2)甲方簽定的所有非公開的合同、法律文件以及其中所有非公開的數據和內容;

(3)甲方的重要報告、重要外部來函、各類會議紀要以及其他存檔材料;

(4)甲方重要客户資料、客户統計台賬等客户資料和信息;

(5)甲方各類統計數據和報表;

(6)甲方所有的技術資料及現有科研成果、技術祕密;

(7)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和其他商業祕密信息;

乙方全部或部分違反此協議的,對甲方企業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甲方將保留或追究乙方相應的法律責任及經濟補償。

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年 月 日

離職保密協議補償 [篇2]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勞動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前提下就終止雙方勞動合同,自願達成如下補償協議:

1、甲、乙雙方勞動合同關係自 年 月 日正式終止,乙方即日即正式予以離職。

2、乙方離職後,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補償金合計人民幣 元(大寫: ),乙方並同意甲方代扣代繳乙方依法應繳的税款。(該補償金額已包括需依法支付乙方的一切補償,含經濟補償金、雙倍工資差額(如有)、代通知金、加班費(如有)等,但不僅限於上述所列的幾項賠償。)

3、本協議簽訂後,甲方將於乙方正式離職之日起下一月份的 日前支付上述補償金。

4、甲方依本協議約定支付全部款項後,乙方承諾不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甲方主張權利,否則乙方不僅應無條件返還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項,而且須向甲方承擔50%的違約責任,並且乙方不得以本協議作為其主張權利的依據。

5、乙方還承諾保證在甲方任職期間未做出任何有損甲方權益的行為,若乙方在任職期間有損害甲方權益之行為或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通過法律途徑予以追究乙方責任。

6、乙方應於正式離職日前內辦理完畢離職交接相關手續。

7、乙方離職後不得作出任何有損甲方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為,否則應向甲方承擔責任。

8、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代表人: 乙方 :

(簽字或蓋章) (簽字或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離職保密協議補償 [篇3]

甲方 公司

乙方XXX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現居住地址

鑑於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已經知悉或掌握甲方的商業祕密甲方通過培訓、技術交流、技術指導等方式使乙方掌握了甲方技術及業務方面的機密內容。現乙方單方提出要求解除與甲方的勞動關係為了保護甲方正當合法的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自願、公平、誠信的原則甲乙雙方就乙方在離職後對甲方所負有的保密義務和競業限制義務經充分協商一致後共同訂立本協議以資信守

一、保密期限及範圍

第一條 乙方保證無論以何種原因離職乙方離職之後應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甲方的或者雖屬於第三方所有或持有但甲方負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祕密承擔保密義務直至甲方宣佈解密或者商業祕密實際上已經公開。

第二條 本協議提及的商業祕密是指不為公眾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權利人採取保密措施的信息。包括但不限於

一技術信息主要包括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製作方法、操作方法、控制方法、測試方法、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相關的函電等等。 二經營信息主要包括合同內容、客户信息、營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合作廠家、進貨渠道、產銷策略、投標中的標底與標書內容等等

三管理信息主要包括公司文件、財務預決算、財税報表、統計報表、人事檔案、薪酬政策及未公開的人事、財務信息等等

二、保密義務

第三條 乙方應當與離職時返還其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着甲方商業祕密的文件、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盤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並按甲方的規定辦理有關交接手續或按甲方的規定對有關商業祕密資料予以銷燬。

第四條 乙方離職時應保證將記載與乙方自由載體的甲方商業祕密立即刪除不能刪除的應當立即銷燬或條件移交給甲方。

第五條 乙方應於離職時向甲方書面保證已經全部歸還或銷燬商業祕密資料不再持有記錄有甲方商業祕密的任何載體。

第六條 乙方在保密期限內不得將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泄露給第三方或擅自使用甲方商業祕密。

三、競業限制義務

第七條 乙方承諾其在離職後未經甲方同意兩年內不得在與甲方企業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擔任任何職務包括股東、合夥人、董事、監事、經理、員工、代理人、顧問等等也不得自營與甲方相同或具有競爭性關係的產品或服務。

四、競業限制補償金

第八條 甲方同意就乙方離職後承擔的競業限制義務向其支付競業限制補償金。費用為 在乙方離職後兩年內每月支付給乙方 xx元。

五、違約責任

第九條 如乙方違反本協議保密義務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元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 如乙方違反本協議競業限制義務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元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乙方因違約而致使甲方調查乙方違約行為而支付的合理

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調查費、鑑定費等不包含在違約金之內乙方應另行承擔。

六、爭議解決

第十二條 因執行本協議而發生糾紛可以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協議的效力

第十三條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協議的修改必須採用書面形式。

第十四條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公司 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籤 字 身份證號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