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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應鏈金融的基本模式

供應鏈1.18W

供應鏈中,企業往往以應收賬款、預付賬款和存貨等形式佔用着大量的資金,不僅影響資金的正常流動,而且很有可能殃及整條供應鏈的順暢運行。小編下面為大家整理關於供應鏈金融模式的文章,歡迎閲讀參考:

供應鏈金融的基本模式

  一、應收賬款融資模式

應收賬款模式是指賣方(供應商)將賒銷貿易項下的未到期的應收賬款質押或轉讓給銀行,由銀行向賣方(供應商)提供融資的業務模式。在基於供應鏈的應收賬款融資模式中,供應商、核心企業和銀行都參與到融資過程中,核心企業在整個業務運作中承擔反擔保的角色,一旦融資企業出現違約情況,核心企業有義務對銀行的損失進行補償。

應收賬款融資根據應收賬款質押與轉讓方式的不同又分為應收賬款質押融資和保理融資。應收賬款質押與保理的區別在於,應收質押融資的第一還款來源是處於供應鏈上游供應商的銷售收入,第二還款來源是供應鏈核心企業給付的應收賬款;而保理融資的第一還款來源是供應鏈核心企業直接給付給銀行的應收賬款,第二還款來源是供應鏈上游供應商的銷售收入。目前,保理業務在國內的應用最為廣泛,因此本文將重點介紹保理業務的運作模式。

保理又稱保付代理,指賣方將賒銷項下產生的應收賬款轉讓給銀行(保理商)而提前回籠資金,銀行受讓應收賬款向賣方同時提供融資、銷售分户賬管理、應收賬款催收以及壞賬擔保等綜合性服務。在保理業務中,銀行重點關注核心企業的還款能力、交易風險及整個供應鏈的運作狀況,避免了僅僅針對自身實力有限的上游供應商的信用評估和擔保條件,藉助核心企業較強的實力和良好的信用,有效降低銀行的信貸風險。

  二、保兑倉融資模式

保兑倉業務是基於供應鏈上下游和商品提貨權而發放融資的一種業務模式,主要用於滿足供應鏈下游經銷商在預付賬款方面的融資需求。保兑倉業務以銀行承兑匯票作為產品媒介和融資工具,通過供應商、供應鏈經銷商、第三方物流公司和銀行簽訂的四方合作協議,解決經銷商的資金短缺,同時促成核心企業的批量銷售,銀行和倉庫也因此獲得了收益,最終實現多方共贏的局面。

保兑倉業務在供應商承諾回購的前提下,銀行以控制經銷商向供應商購買的商品提貨權為條件,向經銷商提供融資;經銷商實現銷售以後,以銷售回款償還融資,同時銀行依據相應金額逐筆向經銷商釋放貨權。在此過程中,銀行還會引入第三方物流公司對貨物進行全程監管,以規避信貸風險。

保兑倉業務通過定向融資保證了供應商和下游經銷商物流和資金流的穩定。物流方面,供應商收到銀行的資金,根據銀行的指令將物流轉移至指定倉庫由第三方物流公司進行倉儲監管;銀行收到銷售回款,第三方物流公司根據銀行的指令分批向經銷商放貨,直至合同項下貨物全部歸經銷商佔有,物流流轉結束。資金流方面,銀行根據經銷商的融資需求放款至核心企業賬户,供應商放貨,銀行委託第三方物流公司進行監管;隨着經銷商銷售進度的不斷推進,銀行根據經銷商的資金回籠情況,向第三方物流公司發出分批放貨指令,直至經銷商的銷售回款全部覆蓋銀行的信貸敞口,經銷商取得剩餘的全部貨權,資金流流轉同步完成。

  三、融通倉融資模式

在供應鏈融資中,針對供貨商的應收賬款佔資可以選擇應收賬款融資模式,針對經銷商的預付賬款佔資可以選擇保兑倉融資模式,而對於在存貨上佔用了大量資金的核心企業上下游供應鏈企業則可以選擇融通倉融資模式。應收賬款融資模式和保兑倉融資模式都引入了核心企業作為風險變量,屬於標準的供應鏈融資模式,而融通倉可以獨立於核心企業進行操作,固融通倉還可被用作保兑倉的接駁性產品。

融通倉融資是企業以動產作為質押向銀行申請融資的行為,主要用於滿足企業從“付出現金”到“收回現金”期間的資金需求。融通倉是一種新型的金融服務。該業務模式與傳統信貸業務相比較,關鍵的區別在於融資的擔保方式。融通倉業務適用於那些由融資需求又不具備足夠的不動產、有價證券或保證人等擔保條件,但能夠以自身生產經營中的原材料、半成品、存貨等動產進行質押擔保的企業。融通倉業務又分為動產質押和倉單質押兩種模式。

第一,動產質押模式。動產質押業務是銀行以借款人的自有存貨等動產作為質押物,向借款人提供融資的業務。在辦理融資時,借款人需將合法擁有的動產交付銀行指定的第三方物流倉儲公司進行監管,但動產的.所有權不發生轉移。

借款人通過動產質押業務既可以獲得融資,又不影響動產的正常週轉。動產質押業務支持流動資金貸款、銀行承兑匯票、進口信用證、國內信用證和保函等多種融資方式。對銀行而言,動產質押有利於培育潛在客户,銀行作為供應鏈各節點上資金的提供者,通過與第三方物流公司進行合作,不僅可以規避信貸風險,而且可以進行延伸服務,以物流公司的客户為核心,拓展其上下游客户,使得核心企業、一系列的上下游企業和物流公司的資金流在銀行體系內實現封閉循環,不斷擴充銀行的客户規模。在動產質押業務發展過程中,隨着客户需求的逐步升級,形成了兩種主要的運作方式。

其一,動態動產質押業務,即核定庫存質押業務。在動態動產質押方式下,銀行給予借款人一定的授信額度,並根據動產的品種和借款人的資質設定動產質押率。在動產價格上漲或不斷有新的動產驗收入庫的情況下,質押率將低於設定值,借款人可自行向物流公司提出提貨或換貨的申請;反之,在動產價格下跌又沒有新的動產入庫的情形下,質押率將超出設定值,銀行將通知借款人必須於合理時間內存入足額保證金或增加質押動產,保持質押率不高於最初核定的質押率。

其二,靜態動產質押,即非核定看庫存質押業務。在靜態動產質押方式下,銀行也予借款人一定的授信額度,並核定動產質押率。但是借款人不得隨意提取或更換已設定質押擔保的動產,借款人追加保證金、歸還銀行貸款或增加其他擔保的情形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