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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香港創業板上市條件及流程

創業板的主要目標是為在香港及內地營運的大量有增長潛質的企業,提供方便而有效的渠道來籌集資金,以擴展業務。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香港創業板上市條件及流程,歡迎閲讀!

2017年香港創業板上市條件及流程
  香港創業板上市要求

主場的目的:目的眾多,包括為較大型、基礎較佳以及具有盈利紀錄的公司籌集資金。

主線業務:必須從事單一業務,但允許有圍繞該單一業務的周邊業務活動。

業務紀錄及盈利要求:不設溢利要求。但公司須有24個月從事“活躍業務紀錄”(如營業額、總資產或上市時市值超過5億港元,發行人可以申請將“活躍業務紀錄”減至12個月)。

業務目標聲明:須申請人的整體業務目標,並解釋公司如何計劃於上市那一個財政年度的餘下時間及其後兩個財政年度內達致該等目標。

市值:無具體規定,但實際上在香港上市時不能少於4,600萬港元。

公眾持股量:3,000萬港元或已發行股本的25%(如市值超過40億港元,公眾持股量可減至20%)。

管理層、公司擁有權:在“活躍業務紀錄”期間,須在基本相同的管理層及擁有權下營運。

主要股東的售股限制:受到限制。

信息披露:一按季披露,中期報和年報中必須列示實際經營業績與經營目標的'比較。

包銷安排:無硬性包銷規定,但如發行人要籌集新資金,新股只可以在招股章程所列的認購額達到時方可上市。

  香港創業板上市流程

  準備期

1.公司決定上市

根據未來發展策略,召開董事會和股東會,決定在香港上市。

2.第一次中介協調會

公司與承銷商、會計師、律師、評估師召開第一次上市會議,與各中介機構通力協作,直至掛牌上市。

3.盡職調查

承銷商、會計師、律師分別對公司的業務、財務狀況、未來前景、主要風險因素、

法律事宜等進行審慎調查,以確保各類公開文件正確無誤及無遺漏。

4.重組

承銷商、會計師、律師向公司提出專業建議,結合未來發展方向,將公司的業務、結構、財務狀況等方面進行重新整合,使之成為符合上市規定、吸引投資者的新實體。

5.文件製作

承銷商、會計師、律師編寫各類上市所需文件,如招股説明書、審計報告、法律意見等。

6.提交A1表

承銷商協助公司向聯交所上市科提交上市初步申請文件。

  審批期

7.回答有關問題及提交其他上市文件

提交A1表後,聯交所將提出問題要求公司回答,承銷商與各中介機構完成協助完成此項工作。

8.聆訊

聯交所上市委員會對擬上市公司是否符合上市資格舉行聽眾會,經批准後,公司和承銷商可以開始一些列的股票發行宣傳工作。

  宣傳期

9.分析員研究報告

通常由承銷商的行業分析員編寫,分析員通過採訪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瞭解公司業務、財務等狀況,編寫出向投資者、基金經理進行推薦的報告,其工作完全獨立於承銷商的盡職調查工作,一般於提交A1表後開始準備,路演之前發表。

10.路演

承銷商為公司組織的路演推介工作,一般分為午餐介會和一對一會議兩種形式,通常由承銷商陪同公司高級管理層走訪香港、新加坡、東京及歐美主要大城市

  發行期

11.累計投標

根據發行時的市場狀況決定一個價格區間,然後邀請投資者在價格區間預先表示認購意向,最後以認購結構決定最終發行價2017香港創業板上市的條件及流程上市輔導。

12.配售及隔開招股

通常在香港上市時,股票發行分為配售和公開招股兩部分。配售指向全球基金等機構投資者定向發售;公開招股指向香港的公眾公開發售。

13.定價及掛牌上市

根據累計認購結構及發行時的市場狀況尋找一個理想平衡點,訂立最終的股票發行價格。通常在掛牌當天,在聯交所交易大堂會舉行一個簡單而隆重的掛牌儀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