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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企業社會資本運作

鄉鎮企業要實現可持續發展,要注重發揮自身所特有的優勢,充分利用原有的軟性社會資本,以其為根基;但為應對新形勢與新變化要不斷探索新型的發展方式,以剛性社會資本為補充,實現二者的相互協調,共同為企業的發展提供長久的動力。

鄉鎮企業社會資本運作

  一、鄉鎮企業及社會資本概念的界定

鄉鎮企業是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以農民投資為主,在鄉鎮舉辦的承擔支援農業義務的各類企業。鄉鎮企業是中國鄉鎮地區合作企業和個體企業的統稱,包括鄉鎮辦企業、村辦企業、農民聯營的合作企業、其他形式的合作企業和個體企業五級。

最早提出社會資本這一概念的是法國學者布迪厄,他認為:“社會資本,實際或潛在資源的集合,這些資源與由相互默認或承認的關係所組成的持久網絡有關,而且這些關係或多或少是制度化的”。羅伯特·普特南提出了公民參與網絡的概念,並認為這種公民參與網絡就是社會資本。

社會資本是一種能力,是一種生產要素,基礎是人際之間的信任關係。按照這種關係的作用方式可將社會資本分為兩類:柔性社會資本(是以血緣、親情、熟人建立起的信任關係)和剛性社會資本(以規則和制度建立起的信任關係)。

  二、社會資本與鄉鎮企業的發展

柔性社會資本和剛性社會資本是社會資本的兩個重要組成部分,共同構建了社會資本的'運作過程。但二者的地位卻不盡相同,在不同的發展階段發揮不同的功能。

(一)柔性社會資本與鄉鎮企業的發展

我國目前是一個城鄉二元結構明顯的社會,社會資源主要集中於城市,而佔全中國絕大多數人口的農村卻相對的佔有極少的資源。資源的分配不均,使得我國農村在相當長的時間內經濟發展一直處於低水平狀態。由此導致根植於農村的鄉鎮企業在發展初期可利用的經濟、社會資源極少。然而自從我國實行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型之始,我國的鄉鎮企業卻得到 了極大的發展,取得了國企所無可比擬的卓越成就,這不得不歸結於柔性社會資本對鄉鎮企業的發展所發揮的重要作用。

柔性社會資本,包括兩個重要因素:親緣關係和地緣關係。通過對鄉鎮企業的人員構成、組織形式等方面進行調查,發現鄉鎮企業中親朋好友或鄰里同鄉所佔的比重最大。他們作為一種最經濟的交易資本進入鄉鎮企業,對鄉鎮企業的成長髮展起着重要的作用。同時,處於地緣關係的鄉鎮企業,地方政府也為鄉鎮企業的發展提供各種便利條件,通過給予各種優先權乃至特權,使得企業獲取稀缺資源,如鄉鎮企業建設初期,土地的使用方面差不多是當地政府半送半賣,價格極低;鄉鎮政府還為企業解決部分資金問題,提供技術培訓等服務,優先配置資源,這些都方便了鄉鎮企業的發展。同時這種柔性的社會資本為鄉鎮企業的發展降低了交易成本,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西方產權理論認為,我國的鄉鎮企業產權不明,其激勵機制不健全,不利於鄉鎮企業的發展,但事實卻是相反。在我國的鄉鎮企業發展過程中,柔性的社會資本卻一直髮揮着極其重要的作用。在權利的約束方面,往往遵循某種習俗,雖然沒有正式的契約形式,但並不意味着不存在,相反文化軟實力的約束使得雙方都明確自己的職責與任務。對他們而言,獎懲不一定體現在經濟上,更表現在民眾的認同。柔性社會資本是我國鄉鎮企業形成發展的重要一個過程。

但柔性社會資本也有自己的侷限性,對於後期鄉鎮企業的發展形成了一系列的制約。由於過分重視血緣、地緣關係,這種關係模式不能做到人盡其才,無法創造良性的激勵機制,企業的規模較小,發展動力不足等等。企業的競爭與盈利性的本質與鄉鎮企業自我屏障和封閉的現實相沖突,致使鄉鎮企業的發展進入一個瓶頸期。各國學者紛紛尋求適合鄉鎮企業發展的新型模式,於是剛性社會資本引入。

(二)剛性社會資本與鄉鎮企業的發展

剛性社會資本是建立在法律等懲戒性或預防性機制上的一種社會資本運作方式,通過制定一些強制性的法律和規章制度來約束人們的行為。在結構上,剛性社會資本可分為內在制度和外在制度。內在制度主要有勞動制度、技術制度、資金制度和分配製度四項內容組成。這四項內容是鄉鎮企業發展的根本,對企業的發展有着根本的作用;外在制度主要指法律制度。有些鄉鎮企業,勞動力迅速投入,規模迅速擴大,卻沒有帶來產值的增加,主要因素就是內在結構不合理與其經營範圍與外在制度相違背。

為更好的發展鄉鎮企業,提出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最典型的就是“改制”。改制,主要指改革產權制度、管理制度及經營機制。這種方式確實促進了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提高了生產效益,但並未從根本上解決我國鄉鎮企業的問題。這是由於產權的分離使得“道德風險”因素大為提升,加之制度的滯後性等因素的共同作用,使得我國鄉鎮企業改革並非作用明顯。

為此,我國鄉鎮企業的發展,要逐步實現向剛性社會資本的轉變,並非一蹴而就的,還需要一個漫長的過程。企業的發展要綜合考慮外部因素和自身的實際情況來確定社會資本的重構。主要通過三個方面來實現轉變。

一是整合現有的社會關係。對於妨礙鄉鎮企業發展的外部社會關係,應該結合實際情況予以整合,不能簡單的摒棄。在儘可能降低損失和風險成本的情況下,對其進行整合,從中發現可利用的新型資源。對於企業創建之初發揮重要作用的非正式羣體,要加以合理利用。因為非正式羣體有着自己內部成員所公認的行為規範,在企業的實際運作過程中,往往這一認同比正式規範更能有效。

二是加強外部聯絡,使之處於網絡結合點位置。網絡結合點是指一個行動者與其他眾多行動者之間的直接聯繫。目前,鄉鎮企業實力大為增強,活動能力和水平有了顯著提高,要實現更大更強的發展,要藉助業務交往和信貸關係及彼此之間的協作等,這就需要加強彼此之間的直接互動,減少第三方的參與,從而大大降低操作成本及可能的風險,提高經濟效益。

三是創建有效的內部關係網。每個企業都有自己的文化認同,這種文化認同不僅僅體現在非正式羣體的彼此約束和規範,更體現在正式的規章制度上。企業文化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在生產過程中所形成的有本企業特色的文化觀念、行為模式,及相應的制度、組織結構,表現了企業及其成員的共同價值觀念和行為準則。鄉鎮企業通過構建企業文化這一軟控制來實現對員工的激勵作用,從而形成成員對本企業的認同感和責任感,有利於企業的可持續發展。新型制度的建立和實施也是建立在社會文化系統和交往過程中的,社會關係的功能依然發揮着極其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