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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最新資產管理制度(通用10篇)

每項資產都有一個生命週期。如果企業瞭解當前公司的資產狀態,就能在資產生命週期內明智地規劃IT採購活動、更新、更換和其他變更,同時做好相關預算。下文為大家分享的是機關資產管理制度範本,僅供參考!

2022最新資產管理制度(通用10篇)

最新資產管理制度 篇1

為規範局機關固定資產管理,實現固定資產的優化配置,保證固定資產的安全、高效,防止固定資產的流失,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我局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單位價值在規定標準以上,並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形態的資產包括房屋及建築物、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文物和陳列品、圖書、其他固定資產等。其單位價值雖然不足規定標準,但使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資產,按固定資產管理。

第二條 局各科站室固定資產由辦公室統一購置,嚴格按照市政府的規定實行政府採購。每年年末,局各科站室要根據業務工作的需要,本着合理、節約、高效的原則,編制下年度固定資產購置計劃。於每年12月下旬報辦公室,由辦公室提交局長辦公會審定後執行。對於確屬急需購置的固定資產,由辦公室提出意見後,報局長批准後辦理。

第三條 局辦公室負責固定資產實物管理。即對固定資產的保管、使用、維護、清查盤點等管理;同時負責辦理固定資產的調撥、轉讓、報損、報廢等報批手續。

第四條 局財務科負責固定資產統一建帳、統一核算,並協助辦公室對固定資產實物進行管理。

第五條 購入的固定資產,由辦公室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後並填制《固定資產入庫驗收單》一式二聯,辦公室憑第一聯登記固定資產登記簿和固定資產卡片,水利經濟科憑第二聯填制記帳憑證,記入固定資產總帳。固定資產卡片必須登記到每一件固定資產,明確使用、保管職責,堅持“按物設卡、物卡相符、物移卡隨”的管理原則。各科室站根據工作需要簽字領取。

第六條 各科室站之間和上級調撥固定資產,應填制《固定資產領用(調撥)單》,視同“購入固定資產”管理。

第七條 各科室站的固定資產要指定專人管理,及時登記,科學使用,以延長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提高其使用效率。固定資產保管人退休或調離時要及時辦理固定資產移交手續。

第八條 為了保證固定資產的安全和完整,每年年末要對固定資產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盤點。

1、清查盤點的內容,包括固定資產的實有數與帳面數是否相符,固定資產的保管、使用、維修等情況是否正常等。

2、清查盤點的具體程序是,由各科室站填報固定資產調查表,於每年12月下旬前報辦公室,由辦公室按照固定資產明細帳逐一核對。

3、清查中,盤盈的固定資產應當及時入帳;盤虧報損的固定資產,屬於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和資產報廢的審批權限及時辦理核銷;屬於過失的責任事故或違法行為造成的,應當按照規定給當事人以必要的經濟賠償。

4、局各科室站閒置的固定資產,由辦公室進行統一調配,使之合理流動,發揮效益,防止積壓。

第九條 固定資產的處置要嚴格執行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有關文件和市有關規定。 固定資產的調出、處置、報廢、報損,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的審批程序辦理,各科室站不得擅自處置。報廢時應填制“固定資產報廢申請表”報局領導批准後,方可辦理固定資產核銷手續。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設備,可以申請報廢。

1、電腦設備、交通工具等固定資產質量低劣、技術落後、效率低、耗能大、主要結構或部件陳舊老化,精度低,實際使用過程中不能滿足最低性能指標和技術要求,無修復意義或無改裝利用意義,被確認為淘汰的產品。

2、因意外災害事故或其他原因致使設備主部件嚴重受損,已無修復價值的。

3、修理費用超出原值的50%,或接近同類產品新購價格的。

最新資產管理制度 篇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固定資產管理,提高使用效益,保護公有財產安全,促進管理工作和業務活動的開展,根據國家有關財務制度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總公司和各專業公司(不包括有獨立人事管理權的專業公司,下同),其它所屬企業可參照執行或另行制訂管理辦法並報總公司財務本部備案。

第二章固定資產及其分類

第三條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在使用過程中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房屋建築物、機器設備、運輸設備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不屬於生產經營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XX元以上、使用期限超過兩年的,也應作為固定資產。總公司財務本部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固定資產目錄。

第四條固定資產分類按國家相關行業財務制度規定執行。

第三章固定資產的計價

第五條固定資產計價的原則和方法:

(一)購人的固定資產,以其購人價加由公司負擔的運輸、裝卸、安裝調試、運輸途中保險費及其他附加費用計價,國外購人的還應包括進口税金;

(二)自制、自建的固定資產,按建造過程中的實際支出計價;

(三)在原有固定資產基礎上進行改建、擴建的,按固定資產原值,加上改建擴建發生的實際支出計價。

(四)投資者投入的固定資產,按評估確認或按合同、協議約定的價格計價。

(五)接受捐贈、從境外調人或引進的固定資產,以所附單據確定的金額加上由公司負擔的運輸費、保險費、安裝調試費、繳納的税金等計價;無所附單據的,按照同類固定資產現行市場價格計算;

(六)盤盈的固定資產,按照同類固定資產的重置完全價值計價;公司購建固定資產交納的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税、耕地佔用税計人固定資產的價值。公司可依法對固定資產進行有償轉讓、出租、變賣、抵押借款、對外投資,企業兼併、投資、變賣、租賃、清算時,應依法對固定資產進行評估。

第四章固定資產析舊

第六條公司固定資產提取折舊的範圍和折舊年限按國家規定範圍執行。

第七條公司計算提取固定資產折舊,採用平均年限法(下稱直線法)。淨殘值率按3%計算。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產當月不提折舊,當月減少的固定資產當月照提折舊。

第八條直線法的折舊額按下列公式計算:

(一)固定資產年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淨殘值)/預計使用年限

(二)固定資產年折舊率=固定資產年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

(三)固定資產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值×固定資產年折舊率)/12

第五章固定資產購置、報廢與管理

第九條總公司各部門和各專業公司的年度預算應包括固定資產購置計劃和預算。購置固定資產時應填寫《固定資產購置申請表)(樣式附後),報總公司財務本部和辦公室,並按下列程序核准:

1)預算內購置固定資產5,000元(不含)以下由財務本部和辦公室共同審批;5,000元一30,000元(不含)由主管副總經理或助理總經理審批,三萬元以上的由總公司總經理審批。

2)凡預算外購置固定資產一律由總公司總經理批准。

第十條虧損企業扭虧期間不得購置固定資產,特殊情況必須購置的,一律按程序報總公司總經理批准後方可購置。

第十一條經批准購置的固定資產,由辦公室負責購置或經辦公室指定規格、型號後由申請部門自行購置。

第十二條總公司各部門和各專業公司報廢固定資產應向總公司辦公室報送《固定資產報廢申請表》(調樣式附後),經總公司辦公室組織有關部門和人員鑑定並簽署意見後按購置固定資產的審批程序轉呈有關領導批准報廢。

第十三條原則上維修費用小於淨值的固定資產不予報廢。

第十四條總公司辦公室統一負責固定資產的實物管理,應對所有固定資產進行分類,設置固定資產卡片並詳細登記,年內會同財務本部進行固定資產盤點。

第十五條總公司財務本部負責固定資產的價值管理,應根據固定資產實物的增減(購置、報廢、盤盈、盤虧、毀損等)及時按有關規定進行帳務處理。

第十六條固定資產的日常維護、保養以及修理由各位用部門負責。各部門對固定資產的維護和管理應建立崗位責任制度,落實到人。

第六章財產清查

第十七條總公司辦公室和財務本部對固定資產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至少年終清查一次),固定資產清查主要是通過對固定資產實物盤點進行帳物核對,以便真實地反映其實有數量和分佈情況。如有盤盈盤虧還應查明原因。

第十八條固定資產清查的程序:固定資產全面清查時,由辦公室和財務本部組成清查小組,編制“固定資產盤點表”,經查核後確定出固定資產盤盈盤虧數額,根據“固定資產盤點表”填制“固定資產盤盈表”和“固定資產盤虧表”,經有關人員簽字或蓋章後,財務本部據以進行有關的帳務處理。

第十九條財產清查中發現盤盈的帳外固定資產,應按重置完全價值作為原值,按新舊程度估計確定折舊額,並按重置完全價值減去累計折舊額後作為淨值。

第二十條固定資產有償轉讓收入或清理報廢變價收入扣除清理費後的淨收入與其帳面淨值(固定資產原值減累計折舊)的差額以及固定資產盤盈、盤虧、毀損、報廢的淨收益或淨損失,計人營業外收入或營業外支出。毀損、報廢損失較大的,可分期攤銷,攤銷期限不得超過2年。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本規定由財務本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最新資產管理制度 篇3

為了加強公司固定資產管理,明確部門及員工的職責,現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固定資產的標準

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一年的房屋、建築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不屬於生產經營主要設備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並且使用期限超過2年的,也應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二、固定資產的分類

固定資產類別折舊計提年限淨殘值率

1、房屋及建築物 20 10%

2、機器設備 10 10%

3、運輸工具 10 10%

4、計算機設備 5 10%

5、辦公傢俱及設備 5 10%

三、固定資產的管理部門

根據內部控制制度,固定資產由設備部對生產設備及相關設備進行管理;由IT部對計算機設備進行管理;由人事行政部門對辦公傢俱及運輸工具進行管理。

各具體管理部門應:

1、設置固定資產實物台帳,建立固定資產卡片。

2、對固定資產進行統一分類編號

3、對固定資產的使用落實到使用人(機器設備落實到組)

四、固定資產核算部門

1、財務部為公司固定資產的核算部門

2、財務部設置固定資產總帳及明細分類帳

3、財務部對固定資產的增減變動及時進行帳務處理

4、財務部會同固定資產管理部門對固定資產每季進行一次盤點,做到帳實相符,保持帳、物、卡一致。

五、固定資產的購置

1、各部門需購置固定資產,需填寫“資本性支出申請單”(格式後附1),由部門經理、生產部門經理、財務部及總經理批准。

2、經批准後,由採購部門安排專人負責採購,填寫“固定資產採購申請表”(格式後附2),報經部門經理、生產部門經理、財務部及總經理批准。在此表中應詳細填寫固定資產名稱、規格、型號、3家供貨廠商報價以備合理採購。

3、固定資產收到後,由固定資產管理部門負責驗收,並填寫“固定資產驗收清單”(格式後附3)一式三份,在驗收清單中應詳細填寫固定資產名稱、規格型號、金額、供貨廠商,並同時對固定資產進行編號。一份由使用部門留存,一份交財務部進行相應的帳務處理,一份交資產管理部門填寫固定資產卡片,更新台帳,落實使用責任人。

六、固定資產的轉移

1、固定資產在公司內部部門員工之間轉移調撥,需填寫“固定資產轉移申請單”一式四聯(格式後附4),送移入部門簽字,確認後交固定資產管理部門,第一聯由管理部門留存,更新固定資產卡片,第二聯送交會計部門,第三聯送交移入部門,第四聯送交移出部門。將固定資產轉移單交固定資產管理部門辦理轉移登記。

2、固定資產管理部門將固定資產轉移登記情況書面通知財務部,以便進行帳務處理。

3、注意固定資產編號保持不變,填寫清楚新的使用部門和新的使用人,以便監督管理。

七、固定資產的出售

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應將閒置的固定資產書面告知管理部門,填寫“閒置固定資產明細表”(格式後附5),管理部門擬定處理意見後,按以下步驟執行:

1、固定資產如需出售處理,需由固定資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填寫“固定資產出售申請表”(格式後附6)

2、列出準備出售的固定資產明細,註明出售處理原因,出售金額,報部門經理、生產部門經理、財務部和總經理審批。

3、固定資產出售申請經批准後,固定資產管理部門對該固定資產進行處置,並對固定資產卡片登記出售日期,台帳做固定資產減少。

4、財務部根據已經批准的出售申請表,開具發票及收款,並對固定資產進行相應的帳務處理。

八、固定資產報廢

1、當固定資產嚴重損壞,沒有維修價值時,由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提出申請,填寫“固定資產報廢申請表”(格式後附6),交固定資產管理部門報財務總監和總經理審批。

2、經批准後,固定資產管理部門對實物進行處理。處理後對台帳及固定資產卡片進行更新,並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財務部。

3、財務部依據總經理批准的固定資產報廢申請和實物處理結果,進行帳務處理。

九、固定資產編號

1、編號原則:按大類、所在部門的成本中心號、順序號、取得年月編制。

1、房屋及建築物 代碼為01

2、機器設備 代碼為02

3、運輸工具代碼為03

4、計算機設備代碼為04

5、辦公傢俱代碼為05

如:財務部2006年7月購置一台計算機,則編號為

JINTAK 04 7536 007 200607

資產大類成本中心順序號購置年月

十、固定資產的清查

公司建立固定資產清查制度,清查分年中清查和年末清查,由管理部門和財務部共同執行。固定資產的清查應填制“固定資產盤點明細表”(格式後附7),詳細反應所盤點的固定資產的實有數,並與固定資產帳面數核對,做到帳務、實物、和固定資產卡片相核對一致。若有盤盈或盤虧,須編報“固定資產盤盈盤虧報告表”,列出原因和責任,報部門經理、生產部門經理、財務部和總經理批准後,財務部進行相應的帳務調整。管理部門對台帳和固定資產卡片內容進行更新。

最新資產管理制度 篇4

一、固定資產管理

(一)固定資產管理原則

為有效管理固定資產,維護國家財產安全,保護設施設備完好,充分發揮其使用效益,對固定資產管理實行統一領導,歸口管理,分級負責,責任到人的管理責任制。原則上由相關部門負責資產的前期市場調研、採購、使用、維修等管理工作並每年按熙規定清查固定資產一次。

(二)固定資產登記

1、新建房屋按照基本建設管理程序報批。建成後,由基建單位填寫“固定資產移交清單”經雙方驗收並簽字,根據其決算驗收單價值,及時記入固定資產賬目。

2、購入固定資產後,經辦人到財務部經固定資產管理員驗貨後,辦理固定資產入庫手續。根據使用部門要求,辦理資產出庫手續後,由財務部固定資產管理員錄入資產動態管理庫並打印固定資產卡片(一式兩份)。固定資產卡片填寫內容:固定資產名稱、財產來源、規格、財產原值、保管地點、數量、來源時間以及保管人等。

3、出納將填寫完整的固定資產入庫單附在報銷發票的後面,轉會計入固定資產明細賬、總賬。

4、財務部固定資產管理員依據計算機打出的固定資產卡片(一式兩份),一份留查備案,另一份交與使用部門,同時打印固定資產條形碼交使用部門驗貨粘貼。

5、各職能或業務部門應建立固定資產明細賬並定期與財務部固定資產明細賬進行核對。

6、遇有固定資產內部轉移,各職能或業務部門應及時通知財務部辦理相關手續,由財務科固定資產管理員變更資產存放地點。

7、遇有固定資產管理人員調整或退休,財務部應及時明確新的固定資產管理員並與調整或退休的人員辦理固定資產管理交接手續。

8、收到固定資產捐贈,由接收部門填寫《接收捐贈資產登記表》兩份,1份交由本部門固定資產管理員錄入資產動態管理庫,1份交財務部計入固定資產賬。

9、固定資產管理的牽制:各職能部門或業務部門與財務部應定期核對固定資產的賬卡物。

(三)固定資產的保管

1、各職能或業務部門的固定資產保管員要經常檢查固定資產的使用情況並提出保養、維修意見,確保國家財產的安全使用效益。

2、易燃、易爆物品應單獨存放,專人管理並具有專項保護設施。機動車輛、電力設備、電器設備、貴重物品、醫療儀器等應指派專人管理,定期維修保養。

3、固定資產保管員應嚴格按崗位責任制要求實施管理職能,盡職盡責。固定資產損失、丟失要按索賠制度處理。

(四)固定資產清查盤點

1、財務部不定期抽查使用部門的固定資產,使用部門的固定資產賬、物卡相符。

2、每年對固定資產進行一次全面清查盤點。各職能或業務部門的固定資產管理員負責配合財務部對固定資產的盤點核對,確保固定資產有賬、有物、有卡,賬卡物三相符。

3、清查完畢後,對清查結果進行總結,對盤虧提出處理意見報辦公會審批;對管理中的不足,提出改進建議。

(五)固定資產出租出借

1、房屋、土地、機動車輛和大型設備的出租出借,應經院長辦公會批准。其中:土地出租出借要報經上級主管領導批准。

2、出租出借固定資產應簽訂租賃協議,明確租賃責任,確保國家財產安全。租賃協議生效後應指派專人負責監督租賃人對固定資產的使用情況,發現違約或有損國家財產的行為應及時報告或終止租賃合同,收回固定資產。

3、租賃收入由財務部統一核算收繳,及時入賬,不得另設小金庫。

(六)固定資產的處置

1、資產處置包括資產的調撥、捐贈、報廢。

2、各類資產的處置須經使用部門提出申請,理由要充分,由固定資產管理部門負責技術鑑定並提出處理意見,經單位領導審批後,財務部門辦理相關手續,按照要求上報,待批准後辦理相關手續,資產處置收益上繳財政專户。

3;對外捐贈固定資產應經過主管院長和院長的批准,由部門固定資產保管員和部門領導、財務部固定資產管理員和領導共同與被捐贈單

位辦理相關手續,手續齊備並獲得批准後交財務部辦理卡片、賬目註銷手續。

(七)固定資產檔案管理

1、財務部按照類別登記固定資產總賬和明細賬以及登記固定資產動態管理明細賬後,財務人員複核後記賬上傳數據,月末科室核對固定資產總額。

2、財務部按照類別保管固定資產卡片;各部門保管自己部門的卡片。財務部定期和各部門核對賬卡物。

二、流動資產管理規定

(一)現金管理

財務部依據國務院頒發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要求並結合實際,為進一步加強現金管理,確保現金安全,現金管理應遵守下列規定:

1、接受開户銀行對現金收支的監督和管理。

2、實行錢賬分管制度,由出納專門負責現金的收付工作並登記現金日記賬。出納人員不得兼管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的登記工作,不得兼任稽核和檔案保管工作。

3、嚴格遵守現金使用範圍,具體範圍包括:職工工資、各種補貼、津貼、夜班費等;個人勞務報酬;支付給個人的各種獎金;各種勞保、福利費用以及國家規定對個人的其他支出;收購農副產品和其他物資的價款;出差人員隨身攜帶的差旅費;結算起點1000元以下的零星開支;銀行確定需要支付現金的其他支出等。

4、嚴格現金收付手續。根據合法的原始單據逐筆記載,按順序排號,

賬目要日清日結並做到賬實相符。不得以借據抵現金入賬,不得以“白條”抵頂現金,更不能任意挪用現金,不準套取現金,不準公款私存,不準保留賬外款,不得坐支現金。

5、嚴格執行開户銀行核定的庫存現金限額,每個賬户現金庫存不能超過500元。

6、對人民幣要認真辨認,收到假幣,經辦人要負賠償責任。

(二)銀行存款的管理

1、銀行存款管理原則和要求

(1)根據《支付結算辦法》的銀行存款管理規定,各項業務收入要及時送存銀行,通過銀行辦理轉賬結算,接受銀行的監督,保證結算業務的正常進行。

(2)加強銀行結算賬户的管理。由財務部統一在銀行開户,避免多頭開户,單位的資金不得以個人名義在銀行開户,不準出租出借銀行賬號。

(3)單位與單位之間發生的經濟事項,在現金支付起點以上的支出,原則上一律以轉賬支票或銀行匯款結算,不得支付現金。

(4)按照銀行及安全部門規定,支票、密碼、印鑑應分人保管,分別存放在不同地方。

(5)銀行存款日記賬的賬面餘額與銀行對賬單核對。每收到一張銀行對賬單,經管人應及時核對,如有差額,應逐筆查明原因進行處理,屬於未達賬款的,應當編制銀行餘額調節表。會計主管人員要不定期的進行抽查並有記錄。

最新資產管理制度 篇5

為了加強公司固定資產保管及物資的管理工作,加強員工對公司財產的責任心,維護公司各固定資產的完整安全和有效使用,保證正常工作的順利開展,特指定本制度。

一、資產定義及分類

1、固定資產:公司以單價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資產為固定資產,分為五大類:

(1)房屋及其他建築物;

(2)儀器設備;

(3)電子設備;

(4)運輸工具;

(5)其他設備;

2、低值易耗品:公司以單價10元以上,2000元以下,使用年限一年以內的資產為低值易耗品。

二、資產採購流程

1、編制採購計劃。

(1)固定資產採購按季度提前編制採購計劃,各部門編制完成交辦公室彙總統一交總經理批准,採購期限內按計劃採購,超出計劃部份須及時報副總經理、總經理批准;

(2)低值易耗品按月採購,每月限採購一次(新開項目酌情考慮),超出計劃部分順延至下月採購;

2、填寫《採購申請單》。採購物資須填寫《採購申請單》交副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執行採購。(附件1.《採購申請單》)

3、採購驗收入庫,採購完成。

三、資產的登記、保管、移交及盤點

所有采購後資產均需做入庫處理。

1、固定資產入庫登記、保管、移交及盤點:

(1)公司所有固定資產採購完成後須在辦公室處進行登記入庫,入庫後再由領用人填寫《物品領用登記表》,簽字登記領用,落實到部門或專人保管使用;

(2)固定資產的保管以“誰使用誰保管”為原則,使用部門的部門負責人或使用人是第一保管人和日常保養人;領用登記人或部門有領用固定資產的使用權、保管權及損壞、丟失賠償責任;

(3)在使用部門或使用人發生更替時,應及時到辦公室辦理固定資產移交手續,填寫《固定資產轉移申請單》;(附件4.《固定資產轉移申請單》)

(4)公司所有固定資產盤點按財務管理制度由財務部門負責人及辦公室資產專員共同進行,每年一次(年末),須如實填寫《固定資產盤點表》,盤點數據報財務部後入檔留存。

2、低值易耗品入庫登記、領用、盤點:

(1)低值易耗品採購完成後由辦公室入庫管理,部門或領用人簽字登記領用,領用執行“按需領用,嚴禁浪費”,辦公室有權根據實際使用情況和部門消耗情況控制領用數量;

(2)低值易耗品盤點由財務部人員和辦公室資產專員共同進行,每半年一次(6月末、12月末),須如實填寫《低值易耗品盤點表》,盤點數據報財務部後入檔留存;

(3)辦公用品每月盤點一次(月末),如文件袋、筆、計算器等,須如實填寫《辦公用品盤點表》,盤點數據報財務部後入檔留存。(附件7.《辦公用品盤點表》)

四、固定資產的報修、報廢

1、儀器、設備、辦公工具因本身缺陷或使用年久而不能正常工作時,責任人或部門需到辦公室進行報修或報廢處理;

2、使用部門或相關責任人填寫《固定資產報修/報廢申請單》交辦公室,辦公室協調相關人員處理。

(1)如需外購維修材料的,由辦公室直接填寫《採購申請單》執行採購程序,直至維修好後交付使用部門使用;

(2)如經辦公室與相關人員衡量報修物品已經無法修理恢復使用、技術落後無修復價值或修理費超出本身價值50%以上等情況時,由辦公室通知相關責任人或部門填寫《固定資產報修/報廢申請單》,經財務審核價值,報公司副總經理簽字審批;原價格在5000元以上的需由公司分管副總經理審核後,報總經理審批。

五、固定資產的損壞、丟失賠償

公司將本着批評教育、吸取教訓、改進工作為主的精神處理有關事故,並根據具體原因、設備性質、當事人一貫表現及事故發生後的態度等區別對待。

1、損壞、丟失賠償界定如下:

由以下主觀原因造成的公司儀器設備及辦公用品的損壞、丟失,均按損失價值賠償,情節較重者可加重處罰。

(1)未經批准擅自動用或拆毀儀器設備及辦公用品造成的損失(包括待報廢或已報廢但未處置的儀器設備及辦公用品);

(2)不聽從指揮,不遵守操作規程或不按規定要求進行操作造成的損失;

(3)工作失職,不負責任,如部門經理指導錯誤或不及時,保管人員保管不當等造成的損失;

(4)未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擅自將各儀器設備及辦公用品挪作私用或私自外借造成的損失;

(5)未了解儀器設備性能及操作使用方法,輕率動用各儀器設備及辦公用品造成的損失;

(6)因管理嚴重失職導致各儀器設備及辦公用品被盜、失火、水災等情況造成的損失、丟失;

(7)發生故障,隱瞞不報,推諉責任,態度惡劣;

(8)個人借用辦公用品,如照相機、筆記本電腦、打印機等,由於使用不當或保管不善而造成的損失、丟失;

(9)由於其他不遵守規章制度等主觀原因造成的各儀器設備及辦公用品損壞、丟失。

2、屬下列情況的,可按損失價值酌情減輕賠償或免於賠償:

(1)因操作本身的特殊性引起的,確實難於避免的損失;

(2)因儀器設備及辦公用品本身缺陷或使用年久接近損壞程度,在正常使用時發生的損壞和合理的自然損壞;

(3)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試行新的實驗操作,雖採取預防措施,仍未能避免的損失;

(4)按照指導和操作規程進行操作,確因缺乏經驗或技術不熟練造成損失的;

(5)事故發生後能積極採取措施減少損失程度,並主動如實上報,態度較好的;

(6)損壞較輕或丟失零配件,經當事人修復不影響固定資產及儀器設備功能的;

(7)一貫遵守規章制度,愛護儀器設備,偶爾疏忽造成損失的;

(8)由於其他客觀原因造成損失的。

3、損壞、丟失賠償計算方法:

儀器、辦公用品損壞、丟失按原價根據使用年限折價或當時市場價計算賠償,使用1—10年按5%-80%計價賠償。

儀器設備的局部損壞,可以修復,但性能、精度下降,經鑑定尚可使用的,根據下降程度,由相關技術人員(辦公室負責)協商出一個合理計價,按下列辦法計賠:

(1)損壞丟失零部件的,只計算零部件損失價值;

(2)局部損壞可修復的,只計算修理費;

(3)修復後質量下降的,按質量下降程度計算損失價值;

(4)損壞丟失的儀器設備或零部件,應按新舊程度合理劃分等級,九成新按原價的90%計價,八成新按原價的80%計價,以此類推。

損壞丟失設備器材的責任事故,屬於多人共同負責的,應根據每個人的責任大小和表現認識,分別給予批評和處分,並分別承擔經濟賠償。

4、私自處置設備的處罰:

(1)凡擅自將非經營性設備轉為經營性設備,擅自變賣或出租儀器設備者,除沒收所得外,並處責任人或部門原值1-2倍的罰款;

(2)凡擅自用儀器設備進行抵押、擔保的,除承擔因無效合同造成的損失外,並處責任人或部門設備原值1-2倍的罰款;

(3)凡擅自外借儀器設備者,除責令收回儀器設備外,並處責任人或部門設備原值1-2倍的罰款,造成損失的,另加損失賠償;

(4)凡擅自處置儀器設備者,除經濟處罰外,酌情給予行政處分,違法者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5、具體實施辦法:

如出現儀器設備非正常原因損壞、丟失、私自處置事件等情況,按如下方法處理:

(1)由辦公室協調、牽頭相關人員迅速查明原因,分清責任,提出處理意見,交公司主管領導批准執行。若屬重大事故,應保護好現場,同時報公安部門立案調查。

(2)損壞、丟失的儀器設備及辦公用品,由責任人或部門及辦公室、財務根據情況提出賠償處罰意見、確定賠償處罰金額及交款期限,報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原價5000元以上的物品賠償須報總經理審批。

最新資產管理制度 篇6

為了加強學校資產的管理,做到合理使用,杜絕流失,節約開支,減少浪費,培養師生愛護公共財務的良好習慣,特制定下列制度:

一、學校資產管理實行總務處綜合管理,使用個人具體負責的管理體制。

1、固定資產,房屋的固定配備和清潔用具、資料電器、錄音、錄象、磁帶價值不限。均屬本制度管理範圍。

2、由總務處負責管理學校的資產帳目,財產登記、清查、報損等工作。

3、記好兩本資產帳:固定資產總帳,固定資產分類帳。

分級分類設立財產帳,凡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的物品,列入學校一類資產帳,由財務室和資產管理員保管,凡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下200元以上,且能使用一年以上的物品,列入學校二類資產帳,由學校管理員保管。

4、資產使用,根據學校行政領導意見及各科老師所需和條件的可能進行安排。

5、每年年底清點一次,漏帳的資產要補記入帳,同時資產管理員一定要把好記帳關及審批制度,報廢報損要辦理註銷手續(需經嚴格的行政審批手續,方可註銷)。

二、固定資產的處理與報廢

1、外單位贈送的物品和獎品,如屬一類資產應在一類資產帳上登記,交有關處室保管使用,一般物品不上資產帳,另立冊登記保管。

2、固定資產必須按物品的名稱、數量,金額、列表。經主管部門或單位負責人簽字,交後勤處審核,報校領導批准,由總務處收回處理的物品應註銷帳、卡。處理報廢物品所收回的一切款項,全部上交財務處,有關批件和交款收據由後勤處妥善保管併入帳,以備存查。

3、自然損壞和損耗須報損的物品,由使用單位管理人員填寫報損申請表,處、組、室領導簽字證明後,由學校財務管理員核實,按規定辦理報損手續,已報損的物品集中在學校倉庫,由學校統一處理,屬人為損壞或因保管不妥而損壞或丟失者,根據情況由負責人賠償損失。

三、固定資產的使用與維修

1、固定資產,必須安放整齊,保持清潔,乾淨,加強管理,注意維護保養,該修的要及時修復,使其經常處於良好狀態。

2、每學年由總務處組織專人對資產情況進行一次清查、核對。

3、每年暑假,學校對各教室、辦公室進行維修。

四、教室公物管理

由各班班主任負責。每學年開學前,總務處配齊教室各類設備,登記立帳,各班班主任清查核實後,教室所有設施留有班級使用管理,如因管理不善或其它人為造成損壞或遺失,均由班級承擔賠償責任。

五、監督與檢查

1、要動員師生,教育師生,樹立。

2、資產管理員應定期或不定期的核定資產,瞭解資產的使用保管情況,把資產管好。

3、校領導要定期或不定期的督促檢查這一項工作的實施,每學期至少一次將

六、固定資產的交接

教職工因調動離開學校,要按規定歸還在學校所借全部財產後,方可辦理離校手續。

1、固定資產的經管者工作調動時,必須根據帳面實有物品清點清楚,向接管者辦理移交。

2、固定資產的接管必須根據帳面實物核實無誤者方可接管,如有實物與帳卡不符,查明原因,屬丟失、損壞的要賠償。

3、固定資產的交接,必須有主管部門的領導監交,交接雙方與監交者簽字。

4、教職工辦理退休手續前,應退還在學校所借辦公傢俱和生活用品或教學用品,如錄音機、計算機、圖書等。

最新資產管理制度 篇7

物資財產是學校開展正常的教育教學、業務活動的物質基礎,也是保證完成工作任務、實現工作計劃所必須的物質條件。隨着學校規模的不斷擴大,學校在各方面都加大了投入。為了能更充分發揮財產物資的作用,提高使用效益,服務於教育教學,必須加強財產物資的管理,為此特制定相應的制度。

一、資產採購制度

為了更好地貫徹政府採購有關文件精神,進一步落實校務公開制度,更好地完善學校財務預算工作,進一步使學校物品採購程序化、規範化、制度化,結合學校現實需要和發展要求,現修訂學校物品採購管理制度如下。

(一)、採購工作遵循原則

1、“三比”(即比質比價比服務)的採購原則。

2、“三公”(即公開公平公正)的採購原則。

3、自覺接受監督的原則。

4、節約、實用的原則。

5、申報、審批、採購、入庫登記、出庫登記的程序化原則。

6、輕、重、緩、急,量入為出,計劃預算的原則。

7、按教材圖書、實驗器材、辦公用品、清潔用品、教輔器材、水電耗材等進行分類採購的原則。

8、實施質量監督與採購公開的原則。

9、實施誰用誰申報、誰用誰參與採購、誰用誰驗收、誰用誰管理的跟蹤負責的原則。

(二)、採購方式

1、政府集中採購

(1)範圍:凡符合政府招標採購的項目(以每年政府部門文件為準),一律交由政府採購中心進行政府採購。

(2)程序:相關處室提出大宗物品採購需求→行政會討論通過或校長審批通過→學校採購小組制定標書(需處室專業人員配合)→採購需求提交市教育局審批→教育局審批通過,再提交市財政局文衞預算科審批→市財政局文衞預算科審批通過,提交市財政局採購科審批確定招標方式→綿陽市採購中心組織招標→與中標方簽訂合同→按投標方的投標文件及校方要求進行驗收、入庫、出庫。

2、學校自行採購

(1)範圍:①日常消耗品類且單次採購金額在10000元以下:清潔用品(掃把、拖布、垃圾袋、垃圾筐等)、水電耗材(水管、各種閥門、燈泡、各種開關、電線纜等)、辦公耗材(打印機墨粉墨盒及一體機油墨價值在5000元以下)、教學耗材(粉筆、黑板擦等)、維修耗材(玻璃、門鎖、鋼材、棕墊等)。②含原材料的小型維修工程且預算金額在10萬元以下:防護欄安裝、窗簾安裝、廣播電視系統、弱電項目。③食堂、服務部中的大宗原材料及所有固定資產入庫的項目。④學校基建中需要自行採購的各種材料。

(2)具體方式及程序:

①現場招投標採購:相關處室提出採購需求→行政會討論通過或校長審批通過→學校採購小組制定標書(需處室專業人員配合)→對外發布招標信息→校紀委、工會和總務處指定參加現場招投標人員→現場招標→與中標方簽訂合同→按投標方的投標承諾及校方要求進行驗收、入庫、出庫。

②市場詢價採購:申報人申報(填寫“綿陽中學購物申報表”)→處室負責人審核→申報人到校長處審批→申報人將校長審批通過的“購物申報表”交採購小組(由總務處和提出申購要求的處室確定採購小組成員)→採購小組組織採購小組成員按採購程序進行採購→物品驗收、入庫、出庫。

③緊急採購:提出申購的處室或個人向校長陳述緊急採購的理由→由總務處和提出申購要求的處室或個人指定人員進行緊急採購→購回物品進行驗收、入庫、出庫。(金額較大的緊急採購項目,在市財政局同意的前提下,可先行採購,然後向市財政局、市政府採購中心補齊各種手續。)

(三)、採購工作要求

1、採購工作由分管總務校長分管,學校採購小組負責實施。

2、採購物品數量、價格,原則上不能突破申購單的上報預算。

3、對倉庫備用性物質(各類耗材)的採購,由倉庫保管員及相關處室在每學期開學前一個星期(或每學期期末)提出學期添置計劃,報校長審批後,採購小組一次性購置,儘量避免少量、多次購置。

4、申報人、使用部門、教師代表等對採購物品均有驗價驗質的權力。

5、所有采購都儘可能由使用部門報出計劃,經分管領導同意後向校長申請審批,然後交採購小組按採購程序進行採購,並全部由學校保管人員驗收入庫,再按需領出。

6、採購小組由總務處人員及提出申購要求的處室人員共同構成,至少三人,負責詢價,至少3家供貨商報價並對其報價進行比較,以符合採購需求、質量和服務相等且報價最低的原則確定成供應商。

7、市場緊急採購,500元以下至少一人,500-1000元至少兩人,1000元以上至少三人。

8、採購人員必須做到:

(1)採購人員必須堅持認真負責、勤儉節約、辦事公開、秉公辦事、廉潔自律的原則,切實維護學校整體利益和全體教職工的利益。

(2)採購人員必須充分掌握市場信息,收集市場物質情況,預測市場供應變化。

(3)採購人員不得接受吃請,索拿回扣,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4)採購人員所購物品要性價比高。

(5)採購人員必須按學校採購管理制度進行採購,不能私自變更採購方式。

9、學校食堂、服務部的採購細則

(1)學校食堂、服務部在供貨商的選擇上本着四個原則:

①合法經營,有正式營業執照,能夠提供正式票據和經得起工商行政部門的檢查;

②資金雄厚,能夠經得起學校二至三個月的欠帳的考驗;

③經商信譽度高,能夠遵守學校對其的各項管理要求,以及遵守其對質量和衞生安全方面的承諾;

④供貨商品渠道安全可靠,能夠經得起學校市場的檢驗及衞生部門的檢查。

(2)在質量及衞生安全的各個環節,我們採取層層把關、各個環節均有人負責的方式保證師生的食品衞生安全:市場採購人員現場檢驗質量→貨物到學校後,庫房保管人員收貨時檢驗質量→貨物到各個小組時,各組組長收貨時檢驗質量→操作人員在加工或售賣時,具體工作人員檢驗質量。若是在各個環節的檢查中發現商品質量出現問題(變質、過期、以次充好等),會對供貨商進行處罰(500-5000元),同時立即更換貨物。若同一商品兩次出現質量問題,會立即取消該供貨商的供貨資格。

(3)在價格體系的監管上,食堂和服務部的工作人員每天都要到市場考察價格的波動情況。若市場價格下調,我們也會立即下調供貨價格(按大宗量的批發價),若市場價格上浮,考察確實並待價格穩定後,進貨價格也隨之上浮。同時,因為貨物的進價直接關係到員工的收入(價格成本高,利潤點子就低,而學校對工人的成本控制是有要求的,他們的收入就低),所以食堂、服務部的員工也很關注價格的變化,進價過高,他們會直接向管理部門反映。這樣,整個價格確定就形成了大家監督的局面。

二、資產驗收制度

資產入庫之前,必須由專人對其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入庫。

1、房屋、建築等固定資產完工後,由學校邀請上級相關質檢部門進行驗收,並由質檢部門出具相關合格證明。

2、通過政府採購及學校自行採購回來的固定資產,由相關處室專業人員(部分專業設備邀請市級部門專業人士或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指定的驗收單位)對照標書要求組織進行驗收,同時學校資產保管人員必須對照標書核對數量並做好資產入庫登記。

三、資產保管制度

(一)、正確區分學校固定資產與庫存材料,配備專人負責,分別由固定資產保管員和材料保管員對固定資產及庫存材料進行專門的管理工作,學校財務部門對其進行總額控制。

1、學校的校產校具以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價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並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或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也應作為學校固定資產進行管理。學校固定資產一般分為六類:房屋和建築物;專用設備;一般設備;文物和陳列物;圖書;其他固定資產。固定資產保管員應根據這六類進行固定資產的登記造冊工作,並按固定資產分類設置固定資產明細賬,建設固定資產卡片進行管理,隨時做好固定資產的增減核算工作。

2、學校的`庫存材料是開展教學及其它活動過程中為耗用而儲存的流通資產,包括各類材料、燃料、消耗物資和低值易耗品等。通常直接為某項活動購置的一次性就消耗完的物資直接作支出外,其餘為耗用而儲存的物資必須由材料保管員驗收入庫。

(二)、明確專人分部門、分處室保管,總務處應明確保管人員的保管責任制。

1、固定資產保管員要結合學校部門特點和自身管理需要,分別組織圖書館、實驗室、電教室、微機室、宣傳處、文體器械設備室、醫務室、學生宿舍、教室、各類辦公室、食堂、服務部等部門進行分室專人保管。各部門分室兼職保管員由固定資產保管員與處室負責人共同確定,名單擬定後報校長室與財務部門備案,並與他們簽訂保管責任書,同時對他們進行有關保管業務(如建帳、固定資產明確帳的登記造冊建卡、保管、整理、盤盈、盤虧及報廢等)指導,建立一套嚴密的固定資產保管網絡

2、固定資產總管理員要認真做好固定資產的登記保管工作,要設立固定資產總帳、分類登記帳,實行二級管理,做到帳帳相符、帳物相符。各處室要指定一名或多名分管理員。固定資產總保管員每年要與各分處室兼職保管員核對帳目,使固定資產一級明細帳與二級明細帳相符,同時與財務總帳核對,做到帳帳相符。

3、固定資產總保管員與處室分保管員要定期對學校固定資產盤點(暑假、年末前各一次),發現問題及時找出原因,分清責任進行處理,做到帳卡物相符。

(三)、實行使用管理責任制度,建立班級和個人承包使用制。

1、開學初,總務處固定資產保管員與班主任和各班班長簽訂保管責任書(一式三份),總務處、政教處、班主任各執一份,將教室、宿舍、桌、凳、椅、門窗玻璃等交班級使用並負責管理,學期結束時需驗收交還。對有缺損的,分清責任,按規定進行賠償、整修或報廢處理,及時調整固定資產帳目。

2、對各處室、各年級辦公用具實行包乾保管使用,及時調整增減,年底盤點核對,缺損的分清責任,按規定進行賠償,整修或報廢處理,並重新辦理續管手續。

3、凡在學校報支的圖書資料、軟件等都必須先入圖書館固定資產帳,需用人員應按圖書館的借書手續辦理。

(四)、在明確財產物資保管和使用責任制的過程中特別要做好安全防範工作,確保固定資產、庫存材料的安全可靠,務必做好防火、防盜、防潮、防腐等安全工作,經常保養、整修,保障教育、教學、生活、學習所需。

(五)、學校一切校產、校具都必須由固定資產保管員登記造冊,特別要加強固定資產、物資的調撥、自制、改制、融資租入及接受捐贈的登記造冊工作,都要入固定資產及材料帳,避免資產的“體外循環”,杜絕變相“小金庫”的發生。

(六)、學校的庫存材料由總務處庫房保管員負責保管。庫房保管員要做好消耗類辦公及生活材料的出入庫登記工作。

四、資產出借制度

(一)、凡借用固定資產者要經主管領導批准後才能辦理借用手續。

學校固定資產由總務處固定資產管理員負責管理,並根據各部門需要統一調配。教師和學生因公需要使用學校固定資產的須通過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員領取或借用,不準私拿私用。

(二)、使用(領用)環節的管理

1、按照工作任務和工作進度的需要領用物資,充分發揮固定資產和庫存材料的效能。

2、按部門領用,保管的責任落實到部門和責任人。

3、嚴格領用的審批手續,領用財產物資一般以部門為單位,由領用人填寫領用單(出庫單)經部門負責人審核,按學校財務管理制度規定的審批權限,報經有關負責人審批後,方可領用。對於手續不全的領用單,保管員不予受理。按照財務制度規定當期的支出當期入帳,月底(每月25日前)保管員要將出庫單(採用先進先出法發出材料)隨月報表,報財務會計進行核算,對手續不全的出庫單財務部門不予受理。

4、凡領用的固定資產,材料物資,只作辦公、公務之用,不得私自挪用它處。

5、在使用過程中,要配合有關部門,對師生員工加強行為規範和愛護公共財物教育,保持勤儉治校,厲行節約的好作風,樹立以節約愛護公物為榮,浪費破壞公物為恥的好風尚,把有限的教育經費用到最需要用的地方。

6、加強多餘財產物資的退庫管理。財產物資領出後,因某些原因未用的設備,工具和材料等,或在工作任務完成後剩餘的材料和工具等,必須納入單位財物的統一管理和核算,退庫由原領用部門和人員將多餘物資及時繳回倉庫,由倉庫保管員做好驗收並填寫入庫單(註明是退庫)。若是固定資產,還須在財產卡片上填寫有關內容。不需用的固定資產驗收入庫,保管員只需將固定資產卡片從原領用部門抽出,插入庫存。

7、做好財產物資的保養和維護工作,做好固定資產大修和小修的管理工作,及時調整有關固定資產存量和固定基金餘額。

(三)、調撥環節和管理

學校財產物資的調撥應由上級主管部門和學校負責人批准。學校財產物資原則上不得外借,更不得借給私人。如確有特殊原因需調劑使用或借用的,必須經有關負責人批准,辦好有關借用手續,約定歸還時間方可借出(必須同時開出門證),到期及時催還,經保管員檢查驗收無損後入庫。

五、資產賠償制度

(一)、使用或借用固定資產造成損壞或遺失,視情節照原物賠償或罰款。

(二)、嚴格執行照價賠償制度,通過清查盤點,如有人為因素髮生的責任事故損失,一旦查實,照價賠償。學生畢業、工作人員調出、離退休人員離開學校時,要與保管員辦清有關公物的歸還工作,如缺少、損壞、丟失的要照價賠償,人事部門方可辦理有關轉移手續。

六、資產處置制度

資產的報廢、報損,要由各部門管理員填制統一表格,經總務處同意,報校長批准後,由總務處固定資產管理員簽發銷帳通知單並辦理財產集中手續,由學校統一處理。

財產物資有一定的存放、使用期限,在使用過程中亦有人為損壞現象。對於規定期限外已不能使用或學校已用不上的財物、對於人為損壞已辦理賠償手續的財物,應按規定報廢或轉讓處理。

1、固定資產的報廢和轉讓,一般經單位負責人批准後核銷。大型精密、貴重設備、儀器報廢和轉讓,應經有關部門鑑定,報教育主管部門或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財政部門批准。

2、固定資產報廢發生的變價收入減清理費用的淨值,必須入帳,計入修購基金,同時核銷固定資產。

3、非固定資產的報廢與轉讓,由材料保管員列出清單,註明原因,經單位負責人批准後由財務管理機構的有關人員清點後辦理有關報廢和轉讓手續。

4、報廢時由科室填寫報廢單,一式兩份,隨同物品一起送交總務處,辦理報廢手續。如因責任事故造成器材報廢時,還應追究當事者責任。

七、職工調動辦理財產交接制度

凡調進人員要通過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員辦理領用或借用學校手續後方可使用學校固定資產。調出人員要辦理歸還手續後,由學校固定資產管理員簽字方可辦理人事調動手續。

八、財產清查制度

(一)、每學期各部門要進行一次自查清理,發現問題及時和總務處管理員聯繫,每年暑期學校領導組織力量對財產進行一次全面清查,並對保管、使用情況進行分析研究,總結經驗教訓,表彰先進,提出改進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二)、清查環節的管理

1、財產清查制度作為單位內部會計監督制度的重要內容之一。也是會計核算工作的一項重要制度,所以在編制年度財務會計報告之前必須進行財產物資清查。

2、固定資產總保管員、處室分保管員及材料保管員要對自己所管財產物資定期或不定期的盤點(每年至少兩次,年底前必須徹底盤點,由總務處配合),按規定做好帳務處理工作,隨時接受有關部門組織的財產物資檢查,做到“家底”明瞭、真實。

3、通過清查工作,使保管員掌握財產物資的使用和保管情況,並向有關負責人提出盤盈、盤虧、損耗和報廢報告,及時辦理有關手續,做到帳、物、卡相符。

4、財務管理部門要會同學校內審小組成員在保管員自查的基礎上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全面清查或局部清查,對檢查結果要報告校長室及處室負責人,並提出處理意見作為對保管員履行崗位職責的考核意見之一。同時要求保管員每月帳目要與財務部門核對一致,每季末報財產物資清冊一式三份,保管員、財務會計及校長各一份。

九、資產維修制度

(一)、綿中資產自行維修制度

1、維修原則:儘量由學校自行維修,減少經費開支。

2、如是正常破損的,由校方維修人員修理,如修不好,請廠家來人修理。

3、對人為破壞的資產,要追查相關責任人的責任,並要求繳納賠償金後方可維修。

4、維修人員應及時維修,維修完畢,由維修人員及相關責任人填寫維修記錄本,以備查。

(二)、綿中資產外來維修制度

1、維修原則:由學校相關維修人員提出申請,填寫《維修派工單》,交領導簽字同意後方能請外來人員進行維修,否則不得進行結算。

2、學校與維修方必須簽訂《維修合同》,否則不得進行結算。

3、《維修合同》重要條款:

合同價款:合同造價以校方簽字認可的經濟簽證和經審計部門審定的工程決算為準。

價款依據:按照雙方簽字認可的經濟簽證資料進行結算,臨時用工、臨時用機械及零星材料價格按照現行市場價格計價,如涉及零星工程的隱蔽資料,必須雙方簽字認可,材料價格按施工期《四川省工程造價信息》、《綿陽市工程造價信息》執行,沒有的材料價格按雙方簽字核定價格進行結算,相關取費按國家規定的下限收取。

付款方式:按規定時間內完成,再經雙方認可後,15天內付清。

安全責任:維修方在維修期間內應對自己所安排的維修人員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如果在維修過程中維修人員出現安全責任事故或對學校財產造成損失,對師生員工造成人身傷害,由維修方負全部責任,校方概不負責。

維修方在維修施工中完成的各項任務,都應按照國家相關建築質保的相關規定進行維護和保修。

為保障學校教育教學的正常進行,維修方必須無條件的在校方指定或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否則不得進行結算。

十、資產清理後的賬目處理工作制度

固定資產清理及賬目處理按照以下程序辦理:

1、固定資產需處置時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並填寫固定資產處置報告單,辦理處置手續。

2、歸口管理部門組織技術鑑定,提出初步處理意見;

3、總務處複驗、審核;

4、校長簽署處理意見;

5、上報市教育局、財政局審批;

6、根據批覆處置固定資產並調整賬目。

十一、管理組織機構人員、分工及職責

學校固定資產管理,應建立統一領導、歸口管理、分級負責、責任到人的管理體制,建立適合本校實際的管理機構和能夠滿足學校管理需要、精幹高效的管理隊伍。

最新資產管理制度 篇8

為加強學校財產管理,防止積壓、浪費,減少損壞。牢固樹立以教學為中心的工作指導思想,努力提高教育資源使用效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財產管理的工作職責:貫徹執行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總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教書育人,向管理要質量,向管理要效率。

財產管理的任務:加強財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確保學校及師生財產安全,為師生服務,為教學服務。

一、財產內容

(一)、固定資產(單價500元以上、成批同類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物質)

1、學校的所有土地、建築物、活動場地、設備和環境設施、交通工具等。

2、各處室、班級內配備的各種電器、電腦、電教設施、文件櫃、桌、椅、沙發等物品。

3、教學樓內學生用課桌凳、電器、電腦、電教設施。

4、圖書館、閲覽室內設備及各類圖書。

5、實驗室內各類儀器、電教設備、教具等物品。

6、音樂器材、美術器材、體育非易損器材。

7、其它固定資產。

(二)、非固定資產

1、各類辦公用品、學生實驗用藥品、器皿等。

2、學校正常維修購置的材料、配件及其它物品。

3、體育教學用各類易損器材。

二、財產管理

(一)財產管理與組織分工

1、學校的財產實行歸口領導,層層負責、統一管理的原則,避免重購輕管、只用不管的傾向。

2、分管總務工作的負責人員,對全部財產負責。

3、各班主任、教師要對本部門本班級的財產負責日常管理,保證辦公、教學的正常使用和財產安全。班主任為本部門本班級財產日常管理的直接責任人。

(二)、財產的購買、登記與領用

1、財產的購買審批程序制度

學校各部門因教學、辦公需要購買設備及物品,應由處室主任向分管校長提出,經校長辦公會同意,然後處室主任填寫《物品購置申請表》,經分管後勤的校長審批簽字後,由總務處購買。使用部門到總務處保管室辦理出庫手續,領取物品。

2、財產登記中要依照規定,正確分類,以貨幣為計量單位反映固定資產的價值。

3、購入、調入的固定資產,按實際支付的買價或出售單位的帳面原價、調撥價等記帳。

4、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按建造中實際發生的工資、材料費用全部成本記帳。

5、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按照同類資產的市場價格或根據捐贈者提供的價值憑據記帳。

6、財產管理要做要做到制度化、規範化。

7、特殊情況如辦公、教學需要進行財產調整,經分管後勤的校長同意後,有關負責人須經總務處辦理變更手續。

(三)、財產的年核制度

1、學校的財產實行年核管理制度,以學年為一階段,總務處根據學校規定的配備設施目錄,學年初負責財產配發、登記工作,學年末負責財產核實驗收工作。

2、有關責任教師學年初對總務處配備的設備、用品目錄單要驗收簽字,並負責日常使用管理,保證一切財產的安全。

3、總務處和電教室維修人員對各處室、部門財產要執行平時與集中相結合的維修制度,集中維修在寒、暑假進行,保證辦公、教學的正常使用。

(四)、財產的報損與報廢

1、學校財產報廢,應由管理人員、總務處工作人員及技術人員做出鑑定,經確定無修復價值後,經有關人員上報,總務主任簽署意見,分管後勤的校長批准後,方可報廢(填寫物品報廢申請單)。大型、精密、貴重設備儀器的報廢和轉讓,應當經過有關部門鑑定,報主管部門或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批准。

2、低值易耗品做到節約和愛護使用。如有損壞,及時到相關處室、年級、教研組報損,然後到總務處登記。

3、報廢固定資產殘值,不得任意銷燬或轉給私人,按合法程序作變價處理。

4、固定資產變價收入計入修購基金,本着專款專用的原則,用於固定資產的維修和購置。

三、公物的借用與賠償

(一)、公物私借與借轉租制度

1、學校公共財產一般不予外借,因有特殊情況確需借用的須經校長批准。

2、因工作需要借用公物的應出具借據。借用期間因保管不當造成物品丟失的應照原價賠償,因使用不當造成物品損壞的,根據損壞程度給予合理賠償。

3、私人借用公物,出具借條時應按規定註明借用期限,並按期歸還。

4、嚴禁私拿公物,否則按所拿公物價值的兩倍以上扣發工資做為賠罰金。

5、學校教職工攜帶公物出大門必須持總務處開出的物品出門證。沒有物品出門證而門衞私自放行的,一經發現扣發門衞與放行物品價值等同數額的工資。

6、非本校人員不得借用本校公物,因情況特殊確需借用,須經校長批准。

7、私人所借物品超出學校規定期限者,借用關係自動轉為租賃關係,從超期下月起,按月從工資中扣除相應的公物租賃費。歸還後由保管人員通知財務人員從當月起停扣租賃費。

(二)、公物損失賠償制度

1、教室課桌課凳開學時按班級實有人數配備。定人、定位。誰用誰管,期末按班級點清數量交總務處驗收。

2、學生人數增減,教導處把班級和增減人數通知總務處,由總務處增設或收回桌凳,學生和班級之間不得私自亂拉或自行調動桌凳。

3、發現學生不愛護公物,將桌凳亂刻、亂畫、亂拉或人為損壞丟失者,除批評教育外,視其損壞程度,實行經濟賠償。

4、電教、語音、實驗設備要妥善保管,人為損壞要酌情賠償;如果丟失要照價賠償。

5、教室門窗玻璃要保護好。做到:上學開門窗,放學、放假關門窗,由當天值日生負責管理,責任到人。無意損壞酌情賠償,屬責任事故或有意損壞者加倍罰款。

6、住校生對寢室配給的牀櫃等住宿設備要嚴加愛護,做到定人、定位。無意損壞的酌情賠償,有意損壞除嚴加處理外加倍賠償。

7、全校師生應愛護學校花草樹木,不準在花草上拉繩曬衣,有意損壞使花草樹木致殘者按原價的兩倍賠償。

8、歸還所借公物時,如發現因使用不當而損壞的,根據公物損壞程度酌情賠償。

9、對非正常損壞的公物,誰損壞誰賠償;找不到直接損壞者,由直接責任人負責賠償。

四、財產管理的監督

1、學校各級管理人員如果不能認真履行職責,由分管校長和校長提出批評,限期改正;造成財產損失或流失的,由責任人承擔經濟責任,情節嚴重者給予紀律處分。

2、學校教職工有權對財產管理中違規違紀行為和學校資產的完整與完全進行監督,各級管理人員應當正確對待。

五、本規章制度解釋權在校方主管領導。

最新資產管理制度 篇9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XX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資產管理,明確資產的獲取、保管、領用、處置與轉移的權責關係與管理流程,維護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不受侵犯,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根據《企業內部控制應用指引第8號-資產管理》等相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稱的資產管理,主要包括流動資產管理、固定資產管理、無形資產管理、長期投資管理以及資產評估、資產處置管理等。

本制度所稱的流動資產,是指公司可以在一年或者超過一年的一個營業週期內變現或者運用的資產,包括貨幣資金、交易性金融資產、應收票據和其他各種債權、存貨等。

本制度所稱的存貨,是指公司在日常活動中持有以備出售的產成品或商品、處在生產過程中的在產品、在生產過程或提供勞務過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包括外購的原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週轉材料、備品備件等。

本制度所稱的固定資產,是指公司為生產產品、提供勞務、出租或者經營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時間超過一個會計年度,價值達到一定標準的非貨幣性資產,包括房屋、建築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

本制度所稱的無形資產,是指公司擁有或者控制的沒有實物形態的可辨認非貨幣性資產,包括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技術成果、特許經營權和土地使用權等。

本制度所稱的長期投資,是指公司及各子公司通過投資取得被投資單位的股份,以及其他不準備一年內變現的投資。

本制度所稱的資產處置,是指公司將其佔有、使用的各類資產轉讓給其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行為。

第三條

公司綜合部(以下簡稱“綜合部”)應當指定有關人員為資產實物管理員,專門負責辦理存貨、固定資產的入庫、領用、轉移等登記工作,組織定期盤點,建立存貨、固定資產實物台賬,並定期與綜合部資產價值管理員核對存貨、固定資產台賬。

不得以綜合部資產價值管理員兼任資產實物管理員,以確保不相容崗位相分離;也不得以存貨、固定資產的財務台賬代替存貨、固定資產的實物台賬;採購人員不得兼任驗收人員或資產實物管理員。

資產實物管理人員變動時,對於所管理的存貨或固定資產應當按辦理移交手續。

第四條

資產實物管理員對存貨、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中發現的盤盈、盤虧、報廢、毀損等情況時,應及時查明原因並申請處置。

使用單位保管的存貨、固定資產發生盤虧、報廢、毀損等情況需要進行資產損失核銷時,需按照公司“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實施辦法的規定,由經總經理辦公會審議後,報總公司履行決策程序。

第五條

公司採購存貨及固定資產時,應當根據公司《採購管理制度》規定的程序進行,並訂立相應的採購合同。

第六條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對各類資產的管理活動。

第二章 職責分工

第七條

綜合部作為資產管理價值管理與實物管理的歸口管理部門履行下列職責:

(二)負責資產的價值管理與實物管理,建立相應的資產價值台賬與實物台賬;

(三)負責組織相關部門進行辦公用品、備品備件等存貨及固定資產盤點與賬實相符核對工作;

(四)負責特許經營權與土地作用權類無形資產的管理;

(五)負責管理設施、泵站設施等資產的實物管理;

(六)負責辦理產權登記工作;

(七)其他與資產管理相關的工作。

第八條

公司其他相關部門履行下列職責:

(一)負責對本單位領用的資產進行保管;

(二)負責建立本單位資產實物台賬,並定期或不定期組織開展盤點工作;

(三)負責根據綜合部的通知,組織本單位開展辦公用品、備品備件等存貨盤點與賬實相符核對工作;

(四)其他與資產實物管理相關的工作。

第九條

審計部負責履行下列資產管理職責:

(一)對各資產實物管理責任單位的資產管理活動進行審計監督;

(二)對各資產實物管理責任單位的資產管理活動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意見,並對違規責任人提出處罰建議;

(三)其他與資產管理審計監督相關的工作。

第三章 流動資產管理

第一節

流動資產管理原則

第十條

貨幣資金、交易性金融資產、應收票據和其他各種債權等流動資產的管理,按照公司其他相關規章制度的規定執行;存貨的管理,執行本制度的規定。

第二節

存貨的請購與採購控制

第十一條

綜合部應當分別根據經常性採購項目、生產經營管理計劃、銷售計劃等制定存貨採購計劃,並根據預算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業務特點編制存貨的年度採購預算。

第十二條

公司採購實施責任單位(以下簡稱採購單位)在外購存貨時,應當建立長期的供貨渠道和客户信用評價體系,保證貨源穩定、質量從優、價格合理、供應及時。

第十三條

採購單位確定採購時點、採購批量時,應當考慮本單位需求、市場狀況、行業特徵、實際情況等因素,儘可能降低材料庫存。

第十四條

採購單位應當根據採購預算和採購計劃進行採購,嚴格控制預算外或計劃外採購。

第三節

存貨的入庫驗收與保管控制

第十五條

綜合部應當分別按照採購合同的約定,對入庫存貨的數量、質量等進行檢查與驗收,保證存貨符合採購要求。

第十六條

外購存貨入庫前一般應經過以下驗收程序:

(一)採購人員應當在到貨後會同綜合部資產實物管理人員或其聘請的專業人員對數量、外觀、質量及相關附隨資料進行實物驗收;

(二)對經驗收不符合要求的貨物,由採購人員及時辦理退貨或索賠;

驗收合格的,由採購人員發起《驗收入庫單》,詳細填明資產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價格、發票號等,驗收人員審核確認、綜合部負責人同意後,由實物保管員清點數量、核對規格型號後,辦理實物入庫簽收手續。

第十七條

綜合部應當按倉儲物資所要求的儲存條件貯存存貨,並建立和健全防火、防潮、防鼠、防盜和防變質等措施;貴重物品、生產用關鍵備件、精密儀器和危險品的倉儲,應當實行嚴格入庫、出庫審批制度。

第十八條

綜合部應當對驗收入庫的存貨建立《存貨明細台賬》,詳細登記存貨的資產編碼、資產名稱、類型、規格型號、製造商、計量單位、數量、採購金額。

第四節

存貨的領用與發出控制

第十九條

各使用單位領用存貨時,應當根據經批准的本單位預算,由經辦人填寫《領用(料)單》,單位負責人審核,報綜合部負責人審批。超出本單位預算領用(料)限額的,應當報經公司分管領導審批。

第二十條

資產實物保管人員應當根據經審批的《領用(料)單》發出貨物,並在《存貨明細台賬》中記錄啟用日期、使用狀態、領用人、使用部門、存放地點。

第五節

存貨的盤點與處置控制

第二十一條

綜合部資產價值管理員應當於每年年末定期組織資產實物管理人員及各資產實物使用單位進行一次存貨實地盤點。

第二十二條

進行存貨定期盤點時,資產實物管理員應當編制存貨盤點表,分析存貨盤盈、盤虧結果及原因,資產價值管理員審核後提出處理意見,經公司分管領導審查,報公司總經理批准後,在期末結賬前處理完畢。按照公司規定應當報送董事會批准的,由綜合部報董事會審批。

第四章 固定資產管理

第一節

固定資產管理原則

第二十三條

公司固定資產購建、技術改造與修理和改擴建工程項目應嚴格按總公司下達的專項投資計劃與投資預算執行。

第二十四條

公司項下固定資產零星購置和技術改造與修理,必須嚴格按照總公司審定的預算執行,不得突破預算。確因特殊原因需追加預算,須報總公司審批。

第二十五條

公司項下基建項目、改擴建項目、技改工程應按照有關規定,及時辦理資產移交手續,增加固定資產。

第二節

固定資產的請購與採購控制

第二十六條

公司相關單位根據科研、生產及工作的實際需要,在每年年底編制本單位下年度所需新增固定資產投資計劃,報綜合部編制固定資產投資預算並履行報批程序。其中科研性設備、生產性技術裝備、計算機與網絡設備的購置計劃,需註明設備名稱、規格、型號、參考價格等明細情況。

第二十七條

預算內的固定資產購置,由使用單位提出申請,由公司指定的採購單位按照公司《採購管理制度》和《招標管理辦法》等的規定進行採購;預算外的固定資產購置,還應當由使用單位提出專項申請,按公司預算管理辦法調整預算後再行採購。

第三節

固定資產入庫驗收與保管控制

第二十八條

公司佔有、使用或管理的建築物等不動產,經取得所有權證書或自建房屋於竣工結算後,應即辦理固定資產登記手續,綜合部應當填寫《固定資產驗收單》並建卡列管,之後交公司財務部建卡及入賬。

第二十九條

外購動產類固定資產入庫前的驗收,按照存貨驗收入庫規定執行。

第三十條

資產實物管理員建立《固定資產管理明細台賬》,詳細登記固定資產的資產編碼、資產名稱、類型、規格型號、製造商、計量單位、數量、採購金額。

第三十一條

固定資產辦理完入庫手續後,資產實物管理員應在固定資產標籤上填寫資產編碼,並將標籤粘貼在已入庫固定資產的醒目位置,以作為標記,方便以後核對。

第三十二條

採購人員在固定資產驗收入庫後,應當將發票原件交至財務部門辦理付款手續。

第四節

固定資產領用、變更及退回

第三十三條

各使用單位領用計算機與網絡設備、生產設備及科研儀器等固定資產時,應當由使用人或經辦人根據年度預算,填寫《領用(料)單》,經本單位負責人審批,報綜合部負責人審批。

第三十四條

資產實物管理員應當根據經審批的《領用(料)單》發出貨物,並在《固定資產明細台賬》中記錄啟用日期、使用狀態、領用人、使用部門、存放地點。

第三十五條

各使用單位應當妥善保管設備、儀器等固定資產,精心維護與使用,不得任意拆卸、改裝或擅自轉借、出售。發現有毀損、遺失等情況,應當及時向公司資產實物管理員報告。

第三十六條

固定資產在公司不同單位之間相互轉移時,應由轉出單位經辦人填寫《固定資產調撥單》,經單位負責人審批,轉交轉入單位負責人同意、接收人審核確認,並抄送公司綜合部,以調整《固定資產明細台賬》中的記錄。

第五節

固定資產的盤點、維護和保養

第三十七條

固定資產的盤點與處置控制,按照本制度存貨的盤點與處置控制規定執行。

第三十八條

綜合部應當對各項固定資產實施定期和不定期的保養及維修。

固定資產的保養及維修由使用單位提出《固定資產請修單》,綜合部經辦人根據年度預算審核確認後,提交經綜合部負責人核准後辦理。

固定資產的保養及維修,需要發包給外部專業廠商維護時,按照公司《採購管理制度》的規定辦理。

第五章 無形資產管理

第三十九條

綜合部對依法以公司名義取得的特許經營權與土地使用權的狀況及其變更進行監管。

綜合部負責建立《特許經營權台賬》與《土地使用權台賬》,對特許經營權與土地使用權進行登記管理。

第六章 長期股權投資管理

第四十條

公司制定投資管理辦法,規範長期股權投資行為、加強投資管理、提高投資效果。

第四十一條

長期股權投資實行統一決策、分級管理,即公司按照《“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實施辦法》的規定負責集中決策,各單位經公司批准後,方可履行對外投資職能。

第四十二條

長期股權投資必須嚴格遵照公司投資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加強風險評估、決策立項、資產投出和持有、收益回籠、投資處置和監督檢查等各環節的內部控制,實現投資收益的最大化。

對外股權投資涉及到實物資產轉移的,應當按規定進行資產評估,履行好相關報批手續。

第四十三條

各單位生產經營資金不足或者財務狀況嚴重惡化、資不抵債的,不得對外開展股權投資活動。

第四十四條

公司對股權投資項目實行跟蹤監督管理,投資管理部門要及時做好投資項目的效益測算和分析評價工作,定期對投資項目開展價值測試和分析,並及時向公司彙報投資進度、經營狀況、收益實現等情況,對投資造成重大損失的,要及時查明原因、分清責任,提出處理或處置建議。

第七章 資產評估管理

第四十五條

公司在發生產權轉讓及其他影響國有權益等行為時,應當進行資產評估。

第四十六條

公司總經理辦公會同意進行資產評估後,由財務部負責選聘中介機構進行評估。資產評估合同由綜合部代表公司與中介機構簽訂。

第四十七條

公司綜合部收到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報告後,對評估報告無異議的,應當向公司總經理進行報告。

第八章 資產處置管理

第四十八條

公司的資產處置應當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和依法依規依程序的原則進行,嚴格按照公司“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實施辦法的規定履行決策程序和審批手續,未經批准不得自行處置。

第四十九條

公司項下資產處置範圍包括:

(一)以出讓等有償方式取得且可以依法轉讓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特許經營權等;

(二)地面建築物、構築物及其附屬設施;

(三)各類機器、設備、儀器;

(四)機動車及其他交通運輸工具;

(五)報廢與核銷資產;

(六)存貨;

(七)債權資產;

(八)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

(九)其它依法可以轉讓的實物和無形資產。

上述資產不包括企業正常經營過程中對外銷售的產品。

第五十條

公司經批准進行資產對外轉讓的,根據轉讓標的資產的實際情況,採用拍賣、競投等公開競價方式進行;需採用協議轉讓等其他處置方式的,必須按程序報經總經理辦公會審定。

第五十一條

資產處置程序

(一)申報與公司總經理辦公會審議。

由資產使用單位經辦人發起《資產處置審批單》,提出資產處置申報意見和資產處置方案,資產使用單位負責人審核,資產實物管理單位負責人審核,經公司分管領導同意,提交公司總經理辦公會審議通過後,報總公司總經理辦公會審議。

(二)資產評估。

對需要進行評估的資產,在總公司總經理辦公會審議同意後,由總公司財務部選聘有相應資質的中介機構進行資產評估,評估報告作為確定資產轉讓價格的參考依據。

(三)公司董事會決策與審批。

公司財務部收到資產評估報告後,提交公司董事會決策;董事會同意後,由總經理會籤、董事長審批。

(四)結算交易資金。

綜合部應嚴格按照公司審批確定的處置方案進行資產處置,確定受讓方後應組織交易雙方簽署資產交易合同,並在資產交易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完成資金結算和資產移交工作。

第九章 違反規定的責任

第五十二條

公司各單位有下列情況之一,由綜合部提出處罰意見,經公司總經理辦公會批准後,按照公司相關責任追究規章制度的規定給予處分;觸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一)因對實物資產管理不善,導致價值受損或實物遺失的;

(二)不履行相應的內部決策(批准)程序或者超越權限、擅自轉讓相關資產的;

(三)故意隱匿應當納入評估範圍的資產,或者向中介機構提供虛假資料,導致評估結果失真,或者未經評估就進行轉讓、造成資產流失的;

(四)與對方當事人串通,低價轉讓或高價受讓相關資產,造成資產流失的;

(五)隱瞞或截留處置資產和處置收入;

(六)其他違法違規行為。

第十章 附則

第五十三條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第五十四條

本制度授權綜合部負責解釋。

最新資產管理制度 篇10

一、財產的購置

1、財產的購置必須提出申請計劃,逐級上報由學院批准,統一採購。

2、申請計劃必須正確處理局部與整體,需要與可能的關係,全面考慮統籌安排,精打細算,力求節約,提高計劃的準確性和可靠性。

3、新購買的資產或物品,經驗收清點後,在憑證上簽字。

二、財產的保管、領借、檢查與賠償

1、各部門有計劃領取物品,並及時登記。

2、各部門所有財產,統一編號造冊登記,分部門保管使用,離校時按交接管理方法交接,清查財產。

3、學院內財產定期檢查,凡人為損壞,視其實際情況折舊或按原價賠償,凡因失盜損失的,視其責任大小情況,由學院商量後作價賠償或報銷處理。

4、領借物品必須在領物本上簽字,歸還時註銷,保管員要認物不認人,借物簽字不漏記。

5、宿舍、教室的財產,實行包乾管理,如有損壞,由直接損壞者賠償或共同承擔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