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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證券從業考試《證券市場》考點之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的職權有哪些你知道嗎?下面是yjbys小編為大家帶來的關於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的職權的知識,歡迎閲讀

2017證券從業考試《證券市場》考點之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

  (一)股東會

1.產生:全體股東(每一個出資人)

2.職權範圍:10項11條,涉及經營方向決策(第一項)、董監事會人員決策(第二項)、董監事會履職監督(第三四項)、經營成果確認(第五六項)、重大事項決策(第七八九項)、公司章程修改(第十項)

3.運作機制(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

(1)定期會議召集和主持

(2)會議運行

a.提前15日通知(或按章程規定或股東約定);

b.作會議記錄;

c.出席會議的股東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字

(3)會議表決:

普通決議:按章程約定

特殊決議:修改章程、變更註冊資本、變更公司組織形式或解散,需經2/3以上表決權股東通過。(不是2/3股東人數,是表決權)

  (二)董事會

1.產生

任期:三年,連選連任

內部結構:董事長一名,副董事長可有可無,產生方式章程規定

特別注意:職工代表董事也是董事,且不受股東會選舉和更換,但薪酬由股東會決定。股東中有兩個以上國有投資主體的',應當有職工代表董事,應該理解為非強制性規定,其他公司也可以有職工代表董事。

2.職權範圍:與股東會對比記憶,只有審議批准監事會報告沒有對應,其餘全都有對應

3.運作機制: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

【單選】以下不屬於有限責任公司董事職權的是()

A.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B.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C.制定公司利潤分配方案

D.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答案:B 解析:董事會只能制訂財務預決算方案,可以決定的是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以及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此題容易錯選C,看似只有C不是決定事項

3.運作機制

(1)定期會議召集和主持: a.董事長 b.副董事長 c.半數以上董事代表

(2)會議運行: a.作會議記錄;b.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2)會議表決: a.一人一票;b.其餘由公司章程規定

與股東會決議相比,取消了特殊決議的限制,取消了提前15日通知的限制,充分體現了法律賦予公司章程的自主權。

  (三)監事會

1.產生

與董事會比較

任期:均為三年

連任:均可連任

機構領導:監事會全體監事過半數選舉

特殊規定:高管不得兼任監事、董事不能兼任監事

2.職權範圍: 6項7條,涉及檢查監督(第一、二、三、六項)、召開臨時股東會(第四項)、提案權(第五項)

3.運作機制

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

(1)定期會議召集和主持:(一年至少一次)

a.監事長;b.半數以上監事代表

*臨時會議可由任意監事提議召開

(2)會議運行:

a.作會議記錄;b.出席會議的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3)會議表決:

a.一人一票;b.半數以上算通過;c.公司章程規定表決程序和方式

*監事會的特殊權利:列席董事會會議,對董事決議事項提出質詢或建議,對公司經營異常進行調查,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協助工作,費用由公司承擔。

【單選】《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設立監事會,其成員()

A.必須多於2人 B.不得少於2人 C.必須多於3人 D.不得少於3人

答案:D 解析:不得少於是大於等於3,必須多於是大於3,要注意辨析。股東人數較少的,可以設1-2名監事,沒有必須多於或不得少於2人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