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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學考研複試時間

導讀:北京航空航天大學2016年考研複試時間3月20日-31日,具體辦法將在3月中旬左右公佈,考生及時關注報考學院網站,具體內容請看如下信息:

2016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學考研複試時間

  複試工作日程

3月12日前,各學院確定公佈複試方案和複試學生名單。

3月20日-3月31日,各學院組織考生複試。

  關於複試

1.複試工作由各招生學院組織進行,具體辦法將在3月中旬左右公佈,請考生關注報考學院網站。

2.各學院可在不低於學校複試資格基本線的基礎上,根據本學院生源和招生規模的實際情況,確定本學院的複試線和複試要求。

3.我校各專業複試均實行差額複試,並對專業能力、專業外語及口語、邏輯分析、創新潛質和綜合素質等方面進行深度考查,請考生作好準備。詳見各學院複試要求。

4.複試考生均需要進行復試資格審查。

參加第一志願學院第一志願專業複試的考生,在複試時除需攜帶複試通知書外(複試通知書可於3月10日後從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站上下載,無須蓋研招辦公章),還須攜帶以下材料,材料齊全方可進入複試。校內調劑考生可以無複試通知書,但需向調劑學院提供初試成績,初試成績可通過成績查詢網站(網址為) 查詢下載並打印,無需蓋章。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應屆本科畢業生和成人應屆本科畢業生還需持本人學生證)原件及一份身份證件正反面的複印件,複印件紙型為A4,身份證件正反面需複印在同一頁面上。

(2)由二級甲等以上(含二級甲等)醫療機構或北航校醫院出具的複試前一個月內的體格檢查表(具體樣式見附件,體檢內容不得少於所列項目),注意需隨體格檢查表附各種檢查的化驗單。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3)根據《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財政局關於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試收費標準的函》(京發改[2012]1358號),需交納複試費100元。

(4)應屆生還需攜帶所在學校教務部門提供並加蓋公章的在校歷年學習成績表(畢業證書需於開學報到時向學院提供原件與複印件)。

(5)往屆生還需攜帶以下各類材料:a. 學歷證書(即畢業證書)原件及一份複印件;b. 由檔案所在工作單位人事部門提供的在校歷年學習成績表複印件,並需加蓋檔案所在工作單位人事部門公章;若無工作單位,需由檔案存放管理部門提供檔案內存放的`在校歷年學習成績表的複印件,並需加蓋檔案存放管理部門公章。

(6)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我校的全國統考、法碩聯考的考生,還需提供符合其報考資格要求的各類材料原件及複印件 。

(7)以同等學力資格報考的考生(參加全國統考及法碩聯考的本科結業生、專科畢業生)以及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複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在複試時需要加試兩門所報考專業大學本科的主幹課程(具體內容屆時諮詢相關學院)。

(8)少數民族骨幹計劃考生我校均錄取為定向就業類別,考生需書面向學院説明情況,並與我校簽署相關定向就業協議書;欲保留入學資格的考生,需書面向學院説明保留入學資格年限及保留年限內的去向;其它定向就業的考生,也需書面向學院説明情況,並與我校簽署相關定向就業協議書。被錄取的定向就業考生均不轉人事檔案、户口等,我校不負責就業派遣。

(9)根據京發改[2013]2587號文件,我校所有被錄取的考生均需繳納學費(學費標準請查看我校網站通知)。

(10)凡提交的各類材料需與本人實際相符合。凡是不符者,一經發現,立即取消錄取資格。

5. 所有複試合格擬錄取的考生需參加政審,政審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錄取資格。學籍學歷有問題的考生被學院擬錄取後需提交相應的證明,否則不予錄取,具體要求由複試學院通知。

6. 被錄取的非定向就業考生的人事檔案必須轉入北航,户口將根據學校户口辦公室要求辦理,畢業時採取畢業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方式落實就業去向,調檔函將於6月份隨錄取通知書一併發放,未將人事檔案按時調入北航的考生將被取消錄取資格。

7. 符合享受少數民族政策及照顧政策才達到我校複試線的考生,需於3月15日前向我校研招辦出具相關證明材料。

8. 推薦免試考生請與擬錄取相關學院聯繫,辦理政審等手續。

  附件:申請報考北京航空航天大學研究生招生體格檢查表(樣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