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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2017下学期研究生学位工作安排

机构2.41W

根据天津大学校历,综合考虑学位论文答辩、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工作日程及毕业派遣等实际情况,我校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毕业答辩、学位申请与授予等相关事宜安排如下。下面,小编为大家提供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学位申请与授予工作安排,全文如下:

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2017下学期研究生学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1. 答辩审批时间

2017年5月4日~5月26日

  2. 答辩时间

5月5日~5月28日

  3. 博士生成果认证网上提交时间

5月3日~5月23日

  4. 博士生成果认证现场确认时间

5月24日前,根据成果认证系统反馈信息按时确认

  5. 研究生电子版论文提交时间

按评阅及答辩意见修改后提交至图书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前截止

  6. 研究生论文存档回执盖章时间

按图书馆论文提交系统的相关说明

  7. 研究生上会条件审核及准备分委会审议材料时间

5月29日~6月5日

  8.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时间

6月6日

  9.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整理上报审议结果并进行系统操作时间

6月7日

  10. 研究生院准备校级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材料、打印学位证书开始时间

6月7日

  11. 校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时间

6月14日~6月16日

  12.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时间

6月20日~6月23日

  13. 学位证书颁发及学位授予仪式举行时间

学校统一安排

  二、注意事项

1. 各相关单位和研究生要严格遵守时间安排,任何手续逾期不能补办。

2. 学位论文必须在答辩后提交。

3. 按申报系统要求填报,注意不要漏填“答辩委员会信息”及答辩时间、地点;双证研究生学位照片应与毕业照片一致,单证研究生自行上传照片时要保证清晰。

4. 所有答辩学生务必在答辩前一个月交齐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