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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考點:税收徵收管理法概述

導語:關於税收徵收管理法的概念你知道是什麼嗎?税收徵收管理法的適用範圍你知道是在哪裏嗎?下面我們一起來看看相關的考試內容吧。

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考點:税收徵收管理法概述

税收徵收管理法即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收徵收管理法。是調整、規範税收徵收管理的法律規範的總稱。2001年4月28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收徵收管理法〉的決定》並將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收徵收管理法》以第四十九號主席令公佈施行。 在這次修改中,增加了不少新的條款,對許多原有條款作了修改,從而進一步完善了我國税收徵管的法律制度。

  税收徵收管理法的適用範圍

增值税、消費税、營業税、企業所得税、個人所得税、資源税、城鎮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車船使用税、車輛購置税、房產税、印花税、城市維護建設税等税種的徵收管理適用徵管法。

税收徵收管理法律關係

  (一)税收法律關係

1.税收法律關係主體。

(1)徵税主體。

(2)納税主體。

2.税收法律關係的內容。

3.税收法律關係的客體。

  (二)徵納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税務機關的權利和義務。

(1)税務機關的權利。

①法規起草擬訂權;②税務管理權;③税款徵收權;④税務檢査權;⑤行政處罰權;⑥其他權力及權利。

(2)税務機關的義務。

①宣傳税法,輔導納税人依法納税的義務;②保密義務;③為納税人辦理税務登記、開具完税憑證的義務;④受理税務行政複議的義務;⑤進行迴避的義務;⑥其他義務。

2.納税人、扣繳義務人的權利和義務。

(1)納税人、扣繳義務人的權利包括:

①知情權;②要求保密權;③享受税法規定的減税、免税和出口退税優待;④多繳税款申請退還權;⑤陳述權、申辯權;⑥要求税務機關承擔賠償責任權;⑦其他權利。

(2)納税人、扣繳義務人的`義務包括:

① 按期辦理税務登記,並按規定使用税務登記證件的義務;②按規定設置賬簿,並正確使用、保管有關憑證的義務;③按期辦理納税申報的義務;④按期繳納或解繳税款的義務;⑤接受税務檢查的義務;⑥納税人、扣繳義務人、納税擔保人同税務機關在納税上發生爭議時,必須先履行依照税務機關的納税決定繳納,或者解繳税款及滯納金,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的義務,然後才可以申請行政複議和起訴;⑦其他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