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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知識點:匯票銀行本票和支票

導讀:堅持把簡單的事情做好就是不簡單,堅持把平凡的事情做好就是不平凡。所謂成功,就是在平凡中做出不平凡的堅持。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知識點:匯票銀行本票和支票,想了解更多相關信息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知識點:匯票銀行本票和支票

  【知識點】:銀行匯票

(一)銀行匯票的適用範圍

銀行匯票是出票銀行簽發的,由其在見票時按照實際結算金額無條件支付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銀行匯票可以用於轉賬,填明“現金”字樣的銀行匯票也可以用於支取現金單位和個人的各種款項結算,均可使用銀行匯票。

(二)銀行匯票的出票

申請人使用銀行匯票,應向出票銀行填寫申請書,記載有關事項並簽章。出票銀行受理銀行匯票申請書,收妥款項後簽發銀行匯票,將銀行匯票和解訖通知一併交給申請人。申請人應將銀行匯票和解訖通知一併交付給匯票上記明的收款人。

(三)填寫實際結算金額

收款人受理申請人交付的銀行匯票時,應在出票金額以內,根據實際需要的款項辦理結算,並將實際結算金額和多餘金額填人銀行匯票和解訖通知的有關欄內。

(四)銀行匯票背書

銀行匯票的背書轉讓以不超過出票金額的實際結算金額為準。未填寫實際結算金額或實際結算金額超過出票金額的銀行匯票不得背書轉讓。

(五)銀行匯票提示付款

銀行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個月。持票人超過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代理付款人不予受理。持票人向銀行提示付款時,須同時提交銀行匯票和解訖通知,缺少任何一聯,銀行不予受理。

(六)銀行匯票退款和喪失

申請人因銀行匯票超過付款提示期限或其他原因要求退款時,應將銀行匯票和解訖通知同時提交到出票銀行。銀行匯票喪失,失票人可以憑人民法院出具的其享有票據權利的證明,向出票銀行請求付款或退款。

  【知識點】:商業匯票

1.商業匯票種類,按照承兑人可分為:商業承兑匯票和銀行承兑匯票。商業承兑匯票由銀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銀行承兑匯票由銀行承兑;商業匯票的最終付款人為承兑人。

2.商業匯票適用範圍:只是單位(法人及組織)之間使用,自然人不適用;同城、異地均可使用。

3.簽發商業匯票必須記載下列事項:

表明“商業承兑匯票”或“銀行承兑匯票”的字樣;無條件支付的委託;確定的金額;付款人名稱;收款人名稱;出票日期;出票人簽章。

提示:欠缺記載上述事項之一的,商業匯票無效。其中,“出票人簽章”為該單位的財務專用章或者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的簽名或者蓋章。

4.商業匯票中的幾個期限:

(1)提示付款期限:自匯票到期日起10日內。

提示:持票人未按規定期限提示付款的,在作出説明後,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仍應當繼續對持票人承擔付款責任

(2)付款期限:商業匯票的付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

(3)付款人在接到開户銀行的通知日的次日起3日內(遇法定假日順延)未通知銀行付款的,視同付款人承諾付款。

5.銀行承兑匯票的兩個“萬分之五”

(1)銀行承兑匯票的承兑銀行,應按票面金額向出票人收取“萬分之五”的手續費。

(2)銀行承兑匯票的出票人於匯票到期日未能足額繳存票款的,承兑銀行仍應向持票人無條件付款,但對出票人尚未支付的匯票金額按照每天“萬分之五”計收利息。

6.商業匯票貼現

(1)貼現條件:①是在銀行開立存款賬户的企業法人以及其他組織;②與出票人或者直接前手之間具有真實的商品交易關係;③提供與其直接前手之間進行商品交易的發票和商品發運單據複印件。

(2)貼現利息的計算。貼現的期限從其貼現之日起至匯票到期日止。實付貼現金額按票面金額扣除貼現日至匯票到期前1日的利息計算。承兑人在異地的,貼現的期限以及貼現利息的計算應另加3天的劃款日期。

(3)貼現的收款。貼現到期,貼現銀行應向付款人收取票款。不獲付款的,貼現銀行應向其前手追索票款。貼現銀行追索票款時可從貼現申請人的存款賬户直接收取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