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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初級經濟師考試《財政税收》筆記:税制要素

經濟師2.02W

導語:税制要素是指構成一國税制的基本要素,尤其是構成税種的基本元素,也是進行税收理論分析和税收設計的基本工具。大家跟着本站小編一起來看看在經濟師考試中會涉及哪些知識點吧。

2017初級經濟師考試《財政税收》筆記:税制要素

  一、納税人

1.納税人:是税法中規定直接負有納税義務的單位和個人,也稱“納税主體”。納税人一般分為兩種,自然人和法人。

自然人是指依法享有民事權利,並承擔民事義務的公民個人。

法人是指依法成立,能夠獨立地支配財產,並能以自己的名義享受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社會組織。

納税人和負税人是兩個既有聯繫又有區別的概念。納税人和負税人是否一致主要看税負是否發生了轉移或轉嫁。

  二、徵税對象

1、徵税對象是税制諸要素中的基礎性要素。

2、計税依據:又稱税基,是指税法中規定的據以計算各種應徵税款的依據或標準。

【注意】徵税對象與計税依據的關係:徵税對象是指徵税的目的物,計税依據則是在目的物已經確定的前提下,對目的物據以計算税款的依據或標準;徵税對象是從質的方面對徵税所作的規定,而計税依據則是從量的方面對徵税所作的規定,是徵税對象量的表現。

3.税目:是徵税對象的具體化,反映具體的徵税範圍,代表徵税的廣度。

  三、税率

税率是應納税額與徵税對象之間的比例,是計算税額的尺度,代表徵税的深度,關係着國家的收入多少和納税人的負擔程度,因而它是體現税收政策的中心環節。

1、税率的基本形式:比例税率、累進税率、定額税率

(1)比例税率又分為產品比例税率、行業比例税率、地區差別比例税率和幅度的比例税率。

比例税率的特點:税率不隨徵税對象數額的變動而變動。

(2)累進税率

按照税率累進依據的性質,累進税率分為“額累”和“率累”兩種;按照累進依據的構成,又分為“全累”和“超累”。

【注意】“全累”和“超累”兩種方式的比較:全累的計算方法比較簡單,但在累進分界點上税負呈跳躍性遞增,不夠合理;超累的計算方法複雜,但累進程度比較緩和,比較合理。

① 全額累進税率(兩個特點:計算方法簡單,但税收負擔不合理)

②超額累進税率(三個特點:計算方法比較複雜,累進幅度比較緩和,税收負擔透明度差)

為解決超額累進税率計算税款比較複雜的問題,實際工作中引進了“速算扣除數”。

應納税額=應税所得額×適用税率-速算扣除數

***速算扣除數=全額累進計算的税額-超額累進計算的税額

本級速算扣除數=上一級最高所得額×(本級税率-上一級税率)+上一級速算扣除數。

  2、税率的其它形式:

(1)名義税率與實際税率;由於免税等原因,實際税率常常低於名義税率。

(2)邊際税率與平均税率:在比例税制中,邊際税率等於平均税率;在超累税制中,邊際税率高於平均税率。

四、減税免税

(一)減免税的'基本形式:

1、税基式減免:具體包括起徵點、免徵額、項目扣除以及跨期結轉等。

相同點:均為徵税與否的界限;在納税人收入沒有達到起徵點或沒有超過免徵額的情況下,都不徵税。

區別點:第一,當納税人收入達到或超過起徵點時,就其收入全額徵税;而當納税人收入超過免徵額時,只就超過的部分徵税;第二,當納税人的收入恰 好達到起徵點時,就要按期收入全額徵税,而當納税人的收入恰好與免徵額相同時,則免於徵税。相比之下,享受免徵額的納税人就要比享受同額起徵點的納税人税負輕。第三,起徵點只能照顧一部分納税人,而免徵額可以照顧適用範圍內的所有納税人。

【注意】起徵點和免徵額之間的聯繫和區別,這是考點。

2、税率式減免 具體包括重新確定税率、選用其他税率、零税率等形式。

3、税額式減免 包括全部免徵、減半徵收、核定減免率、另定減徵税額等。

  (二)減免税的其他形式:

1、法定減免;2、特定減免;3、臨時減免:又稱為困難減免

與減免税相對應的是加重納税人負擔的税收附加和税收加成。

  五、納税環節。

按照納税環節的多少,可將税收課徵制度劃分為兩類:一次課徵制和多次課徵制。

  六、納税期限

我國現行税制的納税期限有三種形式:(1)按期納税;(2)按次納税;(3)按年計徵,分期預繳。一般來説,商品税大多采用“按期納税”形式;所得税採用“按年計徵,分期預繳”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