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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黑龍江特崗教師考試報名公告

黑龍江省2017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特設崗位教師招聘辦法已經發布,下面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公告的具體內容,歡迎大家閲讀!

2017年黑龍江特崗教師考試報名公告

  一、招聘原則

“特崗教師”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自願、擇優”和“三定”(定縣、定校、定崗)的原則,按照公佈需求、自願報名、資格審查、考試考核、集中培訓、簽訂合同、上崗任教的程序進行。

  二、招聘崗位計劃

2017年全省共公開招聘“特崗教師”1689名,其中,招聘國中教師789名,國小教師900名。

具體招聘計劃及崗位信息詳見《黑龍江省2017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特設崗位教師崗位設置計劃》(附件2)。

  三、招聘工作的組織管理

招聘工作由省教育廳牽頭,會同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統一組織和領導。

(一)省教育廳組織有關部門負責招聘的宣傳、報名、考試、評卷、成績發佈、錄取,以及相關信息發佈等項工作。

(二)各設崗縣(市)所在的市(地)教育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相關部門做好受理報名、資格審查、筆試考務、面試監管等工作。

(三)各設崗縣(市)教育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資格複審、面試考核、組織體檢、簽訂合同以及聘任等工作。

  四、招聘對象、條件及政策加分

招聘對象以本科為主,專科為輔;以師範類專業為主,非師範類專業為輔。

(一)招聘對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畢業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師範類專業專科(含小教五年制專科,下同)畢業生。

服務期未滿的在崗“特崗教師”(含其它項目生),以及2014年以來報考“特崗教師”且已被錄取後未到崗或離崗的不能報考。

(二)招聘條件

報名者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⒈思想品德條件。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農村教育事業,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為人師表。

⒉學歷條件。申報國中教師特設崗位人員,其學歷要達到普通高等學校本科畢業及其以上程度(含同類應屆畢業生,下同);申報國小教師特設崗位人員,學歷要達到普通高等學校師範類專業專科畢業及其以上程度。

⒊身體條件。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

⒋教育教學能力條件。具有從事教育教學工作必備的能力和素質,初步掌握和運用教育教學基本理論和技能,基本勝任招聘崗位所要求的教育教學工作。

5.年齡不超過30週歲(即1987年7月1日及以後出生)。

6.取得與報考崗位相適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其中,報考國中教師崗位的,應取得初級中學及以上種類的教師資格證書;報考國小教師崗位的,應取得國小及以上種類的教師資格證書。

(三)政策加分

為吸引更多優秀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學校任教,對具備以下條件的報名者在筆試成績中給予相應加分:

⒈少數民族學生加2分;

⒉省級優秀畢業生、在大學期間獲省級及以上“三好學生”(含優秀學生幹部、優秀黨團員,下同)加5分,校級“三好學生”加2分;

⒊具有碩士研究生畢業學歷及其以上的加5分;

⒋報考户籍所在縣(市)或入學前原籍所在縣(市)所設崗位的加10分;

⒌從事教育教學工作半年以上的志願者、參加過半年以上實習支教的師範院校(含普通高校師範類專業,下同)畢業生,加5分;

⒍參加“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村村大學生計劃”和“三支一扶”計劃支教項目且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志願者加10分,服務期滿考核獲優秀等次的,可再加2分。

同時具備以上幾個加分條件的考生,取最高加分項目,不累計加分。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發佈

我省實施“特崗計劃”的新聞宣傳及信息發佈的網站為:

黑龍江省教育廳網站()

黑龍江省招生考試信息港()

信息發佈時間不少於7個工作日。

“特崗計劃”實施縣(市)教育局網站應同步發佈相關信息。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⒈報名時間:7月3日—7日。

⒉報名地點:報名地點設置在設崗縣(市)所在的市(地)級招生考試辦公室。申報人員要到本人報考的設崗縣(市)所在的市(地)級招生考試辦公室報名。報考撫遠市所設崗位的考生,到佳木斯市招生考試辦公室報名。

⒊報名辦法:凡屬招聘對象範圍、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均可申請報名。

(1)報名人員可根據本人取得的相應教師資格證書的學科,在全省範圍內,按照附件2中設崗縣(市)的設崗學科報名。每人只能報考一個設崗縣(市)的一個學科。

(2)報考設崗學科應符合以下要求:

報考國中所設崗位學科的人員,必須與本人取得的相應教師資格證書的學科一致。

報考國小所設崗位學科的人員,可按其相應教師資格證書的學科為文科類或者是理科類選擇申報設崗學科,其中,報考語文、品德與社會、人文與社會學科的考生,其教師資格證書學科應是文科類;報考數學、科學、信息技術、綜合實踐學科的,教師資格證書學科應是理科類;報考生命教育、心理健康學科的,教師資格證書學科文科類或理科類均可申報。報考國中及國小音樂、體育、美術外語(含英語、俄語)學科的,必須與教師資格證書的學科一致。

外語專業(包括各外國語語種)畢業生應按照所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學科(語種)申報相應的設崗學科,不能申報其他外語語種的學科。可以申報國小文科類專業允許申報的設崗學科。

(3)報名時須提交相應的申報材料,履行報名及資格審查手續。

①有效居民身份證(包括臨時身份證或者公安部門出具的帶有本人近期照片的有效身份證明,下同)原件及其複印件;

②有效學歷證書原件及其複印件;

③兩張二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

④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

⑤符合政策性加分條件的人員,須提供相應的原始依據以及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如報考原籍所在縣,需提供本人户籍或者其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門出具的現户籍證明,或者本人入學前原籍所在地公安部門出具的證明;服務期滿的參加“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村村大學生選派計劃”、“三支一扶計劃”等項目從教人員,須提供相關部門頒發的證書或者出具的證明;從事教育教學工作半年以上的志願者須提供從教學校及其縣級教育主管部門的證明或證書;參加過半年以上實習支教的師範院校畢業生須提供畢業學校的證明。

上述材料由資格審查部門審驗後,原件退回本人,複印件裝入其報考檔案袋。

(4)受理報名及資格審查。

各市(地)教育行政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會同市(地)招考辦,對申報人員提交的材料進行認真審查,審查合格後履行以下手續:

①由本人填寫《黑龍江省2017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特設崗位教師招聘登記表》(附件3,以下簡稱《招聘登記表》)和報考檔案袋,並加蓋市(地)教育局、人事局主管部門公章。

②採集報名人員的相關信息和電子照片,並將信息和照片錄入“特崗教師”招聘管理系統

③報名結束後,受理報名的各市(地)招考辦根據本地報名基本情況,安排考點,設置考場,認真做好各項考務工作,並於考試前發放准考證。

(三)組織筆試

⒈筆試時間:7月15日上午9∶00—12∶00。

報名並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須持本人准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筆試。

⒉筆試內容為教育政策法規和教師職業道德規範、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師職業能力等相關理論和知識。

筆試的命題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育部頒佈的《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2008年修訂)》、黑龍江省教育廳組織編寫並由東北林業大學出版社出版的中國小相應的教師資格認定考試用書(包括《教育學教程》、《學校心理學教程》、《教師職業能力》,2004年11月第1版,分中學和國小兩套用書)。

⒊筆試以閉卷方式進行,國中、國小各為一套試題,試卷滿分為200分。

⒋筆試工作在教育行政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領導下,由省、市(地)兩級招生考試部門共同組織實施。省招生考試院負責命題、制卷、評卷等。市(地)招考辦負責設置考點考場、組織考試等具體考務工作。考點設在受理報名的'市(地)招考辦所在地。

⒌考試結束後,各市(地)招考辦要將試卷收齊,清點無誤後,按大學聯考裝訂規則裝訂密封,按照省招生考試院規定的時間和地點送達。省招生考試院統一組織評閲試卷並登分。

⒍考試成績確定後,省教育廳於7月25日通過以上公佈的網站,發佈相關信息。考生可登陸黑龍江教育廳網站、黑龍江省招生考試信息港查詢本人考試成績。

⒎各市(地)招考辦要及時將考生的筆試成績登錄到《招聘登記表》的相應欄目內,加蓋公章後,及時將該《招聘登記表》和考生檔案轉市(地)教育局,並由市(地)教育局在面試考核開始前交設崗縣(市)教育局。

(四)面試考核

⒈面試考核時間為7月29日-31日。

⒉省教育廳會同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根據全省考生考試總體情況以及招聘計劃情況,確定全省考生入圍面試的筆試控制分數線。在此基礎上,根據考生筆試成績和政策性加分之和,按照設崗縣(市)相同學段、相同學科崗位設置數的1:2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設崗縣(市)各學段、各學科參加面試考核人選。確定的面試考核人員名單于7月27日通過公佈的上述網站發佈,並同時發佈參加面試考核的相關信息。

⒊面試考核分為兩部分,一部分是教師基本素質測試,一部分是教育教學能力考察。面試考核滿分為100分,其中基本素質測試50分,教育教學能力考察50分。

教師基本素質測試通過考生答辯的方式進行,主要考查應聘人員的教育理念、師德修養、獻身農村教育的思想和信念,儀表儀態、行為舉止、思維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以及培養學生、管理學生等素質和能力。

教育教學能力考察通過試講或者説課的方式進行,主要考查應聘人員學科知識體系、課程意識和能力、教學設計、教學實施、教學評價、運用教學資源等能力,以及教學語言和提問、板書、講解等基本技能。

面試成績未達到及格分數線(60分)的,視為面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筆試成績、政策加分、面試成績總和,在錄取計劃末位同分情況下,須由考核領導小組決定,在教育教學能力考察環節增加必要的考試內容,直到確定最終錄取人選。

⒋面試考核工作由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統一部署,在市(地)教育和人社部門指導下,由設崗縣(市)教育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具體組織實施。各設崗縣(市)要按照省的統一部署和要求做好面試考核的各項組織準備工作。

⒌各設崗縣(市)要在面試考核開始前,對參加面試考核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復審。資格複審工作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人社部門共同組織。複審時,參加面試考核人員須交驗資格審查時提交過的申報材料原件,資格複審合格的考生方可參加面試考核。

⒍各設崗縣(市)的面試考核工作要嚴格按照省的有關規定進行。有關面試考核的程序、辦法和標準,按照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印發黑龍江省2012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特設崗位教師招聘面試考核辦法與標準的通知》(黑教聯〔2012〕63號)規定執行。

⒎面試考核結束後,各設崗縣(市)要及時將考生的面試考核成績告知其本人,同時將成績登記在《招聘登記表》相應欄目內。

(五)組織體檢

⒈各設崗縣(市)根據考生筆試成績、政策性加分、面試成績三項之和形成總分,按照設崗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參加體檢的人選。體檢時間為7月30日-8月1日。

⒉體檢工作由各設崗縣(市)統一組織。體檢的標準和辦法按照《黑龍江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試行)》(黑教師辦〔2004〕44號)的規定執行。體檢工作應在縣級及其以上醫院進行。

⒊體檢結束後,各設崗縣(市)負責將體檢結果告知參加體檢人員,並登記在《招聘登記表》的相應欄目內,同時錄入招聘管理系統。

(六)擬定招聘人選

⒈體檢結束後,各設崗縣(市)按照體檢合格人員初步擬定擬招聘人員名單。

若擬招聘人員按設崗計劃出現空額或缺額,要在參加設崗縣(市)本學科面試考核的申報人員中,按照總分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補錄,並通知被補錄人員進行體檢。若補錄後完不成招聘計劃的,由市(地)教育局會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報考本市(地)其他設崗縣(市)的相同學科並已參加面試考核人員中按照總分從高到低順序進行調劑。省裏不做跨市(地)調劑。

⒉各設崗縣(市)根據下達的設崗計劃數、考生的總成績、體檢情況及調劑後的結果,於8月10日-12日提出本縣(市)“特崗教師”擬聘人選名單,連同擬聘人員《招聘登記表》一併上報省教育廳。由省教育廳會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核確定擬聘“特崗教師”人員名單,於8月15日前通過上述公佈的招聘網站,向社會公示。

(七)崗前培訓

擬聘“特崗教師”人員要接受上崗前培訓,主要內容是師德教育、新課程理念、教材教法以及履行職責的基本要求等。崗前培訓由省教育廳統一組織實施,內容、辦法參照省教育廳規定的中國小教師培訓中新任教師崗前培訓的具體要求執行。培訓的具體時間、地點及有關要求省教育廳另行發文。

(八)簽訂合同

擬聘人員與任教學校所在地的縣(市)教育行政部門簽訂聘任協議書,規定用人單位和擬聘人員雙方的權利、義務和終止合同的條件。設崗縣(市)要通過各種有效途徑,及時通知擬聘人員按規定簽訂聘任協議書。

(九)上崗任教

擬聘人員在簽訂聘任協議書後,由設崗縣(市)教育行政部門派遣到設崗學校,並由設崗學校安排一線教學工作和進行日常管理。

  六、招聘紀律要求

“特崗教師”招聘工作要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接受有關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在招聘工作中循私舞弊,弄虛作假。對違反規定的人員,一經查實,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省級有關部門將通過派出巡視檢查人員、設立監督電話等,加強對這項工作的監督檢查。各地要嚴格執行政策,規範招聘程序,嚴肅招聘紀律,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開展。

報名諮詢電話:

省招生考試院社會考試處

0451—82376012

監督投訴電話:

省教育廳教師工作處

0451—53664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