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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山西長治醫學院招聘通告

2016山西長治醫學院招聘28人公告,報名時間為:2016年8月18日——2016年8月22 日。下面是本站小編分享的一些相關資料,供大家參考。

2016山西長治醫學院招聘通告

長治醫學院是經教育部批准成立,隸屬山西省教育廳主管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醫學本科院校,為全額事業單位,座落在素有紅色之都、魅力之城美譽的山西省長治市。

學校創建於1946年,是我黨最早創建的醫學院校之一。學校歷經70年的建設發展,形成了以醫學及醫學相關專業為龍頭,融醫學、工學、管理學、理學、教育學、文學、藝術學為一體的多學科相互滲透、協調發展的辦學格局,形成了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職業教育、繼續教育的多層次、多元化人才培養體系。目前學校有教職工900餘人,在校學生萬餘人,教師隊伍中具有高級職稱教師200餘人,獲得碩士、博士學位的教師佔專任教師總數的70%。是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准的臨牀醫學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單位,2012年在全國同類院校中率先通過臨牀醫學專業認證。

學校成立70年來,堅持發揚“艱苦奮鬥、自強不息”的太行精神和“精益求精、全心全意”的白求恩精神,秉承“面向基層,德育為先”的辦學傳統,堅持“重質量、重實踐、重水平、重特色”的辦學理念,紮根老區,融入地方,面向全國,為基層醫療單位培養輸送了3萬餘名高素質實用型醫學人才。

為逐步優化學校專業技術隊伍結構,補充教師、教輔崗位人員,全面提高我校教職工的整體素質,根據省人社廳《山西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山西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操作程序(試行)》和《關於做好2016年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16〕21號)的要求,結合我校實際,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錄用的組織領導

1.為做好公開招聘工作,學校成立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負責招聘的領導工作。

2.領導組下設公開招聘工作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學校人事處,負責招聘的具體工作事宜。

3.學校公開招聘選拔錄用工作在省人社廳、省教育廳和學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的統一領導下,由學校人事處組織實施。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全程監督招聘選拔錄用工作。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

我校2016年招聘崗位均為專技崗位,招聘計劃數為28人,其中“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3人。具體崗位及相關要求見《長治醫學院2016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附件1)。

“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用於公開招聘參加山西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含晉西北計劃)到2016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 “參加選聘大學生村官工作”到2016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以上(含到2016年6月30日前服務滿兩年,考核合格以上),現仍在職的人員,以及符合條件的退役全日制大學生士兵。

  三、招聘錄用的基本原則

1.堅持科學設崗、按需設崗、按崗招聘的原則;

2.堅持德才兼備、擇優錄用的原則;

3.堅持公開、平等、競爭的原則。

  四、招聘基本條件

1.熱愛祖國,忠誠黨和人民的教育事業,具有較高的思想政治素質,愛崗敬業,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操守;

2.具有較強的法制意識,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行為;

3.身體健康,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能的身體條件;

4.所學專業及其他所需資格條件符合招聘崗位具體要求(見附件1);

5.博士研究生年齡要求在40週歲以下(即出生時間在1976年8月8日以後);碩士研究生年齡要求在35週歲以下(即出生時間在1981年8月8日以後)。

  五、招聘錄用程序

(一)發佈招聘信息

經省教育廳、省人社廳批准後,招聘信息在以下網站向社會公佈:

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

山西省教育廳網(http://)

長治醫學院網 (http://)

發佈招聘信息公告時間距報名截止時間一般不少於7個工作日。

(二)組織報名

本次招聘只接受應聘人員本人持相關證件到學校人事處進行現場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1.報名時間:2016年8月18日——2016年8月22 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30)

2.報名地點:長治醫學院人事處(山西省長治市解放東街161號,科技大樓10層1004室)

3.報名材料:應聘人員報名時,需提交以下相關證件及材料:

(1)下載並如實填寫《長治醫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及資格審查登記表》(附件2),在確認信息無誤後,在相應位置簽名(須手寫簽名),一旦確認,不再更改。

(2)本人身份證、本科及碩士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A4複印件;

(3)畢業院校出具的在校學習成績單原件(加蓋學籍部門公章)及複印件;

(4)在讀期間發表文章的原件及複印件;

(5)留學歸國人員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6)有工作單位者,須提供現工作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7)個人簡歷材料1份(在簡歷材料中對學習、工作簡歷、科研情況、獲獎情況要做詳細介紹並附相應複印件);

(8)近期紅底1寸免冠彩照2張及電子版1份;

(9)應聘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應聘人員須登陸山西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由服務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門加蓋公章確認(大學生村官由市、縣兩級組織部門審核蓋章,“教師特崗計劃”項目人員由省教育廳蓋章、“三支一扶”項目人員由團省委或省人社廳蓋章、“西部計劃”項目人員由團省委蓋章)。

(10)退役的全日制大學生士兵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頁面)、退伍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和當地民政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4.聯繫方式:

聯繫人:王老師 李老師 聯繫電話:0355-3151485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嚴格落實初審、複審二次審查辦法。

資格初審由招聘工作辦公室負責,與報名工作同時進行。主要審查應聘人員提交的報名材料是否齊全、完整、真實、有效,對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初審。一旦受理,信息及崗位不予變更。

複審由招聘工作辦公室牽頭,組織教務處和用人系、部、處相關人員共同組成資格審查小組,對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復審,主要審查所報崗位是否符合招聘計劃的各項具體專業要求。取得國(境)外學歷的應聘人員,所學專業是否符合應聘崗位專業要求,由學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組織相應專家按照崗位要求進行審核,確定其是否具有報名資格。

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名單及筆試安排相關事宜,於考試前一週在學校網站主頁及人事處網頁公佈,對未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及時告知本人。

按照擬招聘崗位數與每個崗位審查合格的報名人數要達到1:3的比例要求,對不達1:3人員比例要求的崗位,須報請省教育廳、人社廳重新核定招聘崗位數,計劃招聘數為1名的,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招聘數為2名以上的崗位,按規定比例相應核減計劃,並在學校網頁發佈變更公告。

(四)考試、考核

1.博士研究生由學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成立考核小組進行考核考察。

2.其他招聘崗位採用筆試、面試的方式,筆試成績佔綜合成績的60%,面試成績佔綜合成績的40%,具體辦法如下:

(1)筆試:筆試內容由《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兩部分構成,其中公共基礎知識部分佔30%,考試內容為時事政治和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法規等相關知識;專業知識部分佔70%,考試內容為招聘計劃中所列專業相關知識。

筆試為閉卷形式,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低於合格線者不再進入面試環節。筆試結束後及時將筆試成績在學校網站上進行公示。

筆試全程進行電子監控。

面試人選的確定:按照筆試合格人員的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達不到1:3比例的,按筆試合格實際人數確定。

不達1:3比例進入面試的人員,面試成績合格且綜合成績達到70分以上的,方可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與考察人選。

面試前,對所有參加面試的考生進行心理健康測試,具體時間安排另行通知。

(2)面試:包括試講答辯和專業技能測試兩個環節。試講答辯和專業技能測試均採用百分制,合格線均為60分,不合格者不再進入下一個環節。

試講答辯重點考核應聘人員的邏輯思維能力、分析判斷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儀態風貌,專業知識水平、教學科研能力等。

試講答辯時間約15分鐘。試講內容以本專業科研課題或論文為主,時間10分鐘左右。試講結束後,由評委根據所報崗位專業要求提出3-5個問題,參加面試人員回答其中2-3個問題。

專業技能測試只針對臨牀醫學類專業和口腔醫學專業應聘人員,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專業素質和實際操作能力等。

面試成績=試講答辯成績×60% + 專業技能測試成績×40%

面試由學校招聘工作辦公室組織實施,成立由5-7位專家組成的考核小組進行面試考核(本單位專家不超過1人)。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面試結束當天在學校公告欄和學校網站公佈面試成績,同時將面試合格人員的.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排名順序等信息在學校網頁公示。

面試進行全程錄像。

3.考試安排:

筆試、面試時間和地點等考試相關具體事宜均在學校網頁上公佈,請考生及時關注長治醫學院網站。

(五)體檢與考察

根據面試合格人員的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人選。綜合成績相等時: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名,確定體檢、考察人選;筆試成績相等者需加試一場面試,成績高者確定為體檢、考察人選。

體檢、考察人員確定後,由學校統一組織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山西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修訂)》執行。體檢結論不合格需要複檢的,須經組織實施體檢的單位或主管部門同意後,在另一醫療機構組織複檢,遇有疑難問題,需要組織會診時,承擔複檢的醫療機構應組織相關專家進行會診,作出結論。

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確定為考察人選,並組織考察,考察側重於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法紀表現、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以及應聘條件的真實性等。

對於在體檢、考察階段因不合格而空缺出來的崗位,不再進行遞補。

(六)確定擬聘人員並公示

學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根據考試綜合成績、體檢及考察結果,集體研究確定擬聘人員。擬聘人員有關情況在學校網頁和學校公告欄內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7個工作日。

(七)辦理聘用手續

對公示期間無異議者,由學校人事處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擬聘用人員在公示期間,若有舉報並查證核實有影響考試結果的違規行為者,取消聘用資格。 被聘用人員接通知後15日內無正當理由不報到者,視為放棄聘用資格。

被聘用人員試用期為六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組織紀律

嚴格執行公開招聘紀律和組織人事紀律,切實維護公開招聘的嚴肅性與公正性。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肅紀律,秉公辦事,在招聘考試每一個環節堅決杜絕招聘工作人員弄虛作假、徇私及舞弊,對玩忽職守、泄露試題、違反操作程序等違紀違法行為,將予以嚴肅處理。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和紀律的應聘人員,如偽造或塗改證件、考試過程中有舞弊行為等,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違反本規定招聘的受聘人員,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招聘工作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監督電話:0355—3151426(紀檢監察辦)

諮詢電話:0355—3151485(人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