糯米文學吧

2016年司法考試卷三、卷四試題

2016年國家司法考試已經順利結束,本站小編為大家帶來2016年司法考試卷三、卷四試題,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2016年司法考試卷三、卷四試題

  卷三:

  一、單選題(每題1分,共50分)

1.民法的調整範圍

2.個人獨資企業的債務承擔(《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

3.可變更、可撤銷法律行為

4.可變更、可撤銷法律行為,無效法律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5.返還原物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6.宣告失蹤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7.返還原物、佔有返還、留置權

8.抵押登記

9.佔有的公信力

10、好意施惠

11.署名權、刪除權利管理信息(《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12.債務清償順序

13.可變更、可撤銷法律行為

14.專利侵權行為、專利許可(《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15.專利侵權、商標侵權

16.專利權國際保護

17.商標代理、註冊商標的範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18.離婚前轉移財產

19.離婚財產分割、家庭暴力、婚內同居(《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20.婚前協議、夫妻共同財產

21.公證遺囑、遺囑的變更(《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22.侵犯生命權

23.醫療損害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

24.公平責任原則、舉證責任、物業管理(《物業管理條例》)

25.公司未設立債務承擔(《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26.股東的查賬權

27.公司的債務清償

28.公司章程、關聯交易、股東會的職權

29.股權轉讓、股權收購

30.普通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

31.債權人會議、債權人委員會

32.票據的無效、票據權利、票據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

33.非公募基金的.推介、備案、合格投資者(《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

34.人身保險合同、免責事項、保單質押(《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35.審判組織的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36.共同被告、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

37.共同被告、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

38.合併審理

39.證據的分類

40.證明責任

41.新證據、訓誡

42.調解協議、調解書的送達

43.執行保全

44.當事人訴訟地位

45.二審撤訴

46.判決書補正、裁定書、審判監督

47.和解協議、強制執行

48.財產分配方案的異議、複議

49.被執行人死亡、延期執行、變更被執行人

50.首席仲裁員迴避 (《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

  二、多選題(每題2分,共70分)

51.宣告死亡

52.監護人惡意處分被監護人財產

53.按份共有份額轉讓

54.荒山的承包經營權(《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

55.債務清償順序

56.代物清償

57.風險責任、所有權保留協議

58.債權人的撤銷權

59.可變更、可撤銷法律行為

60.違約責任、侵權責任

61.普通動產一物數賣

62.著作權侵權

63.合作作品著作權、著作權許可使用合同

64.搶注商標

65.離婚後父母探望子女的權利義務

66.為胎兒保留的繼承份額、代位繼承

67.過錯推定、無過錯責任、不可抗力

68.公司章程內容

69.監事會的監督權

70.募集設立股份公司的創立大會

71.董事會的迴避

72.合夥協議、合夥企業的出資方式、股權質押(《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

73.破產債權(《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74.票據責任、票據權利(《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

75.上市公司收購(《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76.財產保險合同、騙取保險金(《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77.地域管轄

78.管轄權異議

79.撤訴、替代訴訟地位、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身份

80.舉證責任期間、司法拘留

81.再審程序適用

82.支付令

83.公示催告程序(《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

84.強制執行措施

85.調解協議

  三、不定項選擇(每題2分,共28分)

86.適格的被告

87.融資租賃合同的退夥

88.融資租賃合同的責任分配

89.最高額抵押的擔保範圍

90.擔保物權的從屬性

91.最高額抵押的期限、破產債權(《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92.小股東的權利、股東會

93.股東會決議的內容

94.股東代表訴訟

95.仲裁效力確定

96.協議管轄

97.地域管轄

98.仲裁效力確定程序

99.仲裁前調解協議

100.請求法院不予執行仲裁裁決

  卷四:

  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20分)

依憲治國、依憲執政的總體要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正司法

  二、刑法(22分)

1.刑法不同理論

2.刑法不同理論

3.罪名、間接正犯、從犯、幫助犯

4.罪名、刑法不同理論、法定刑的適用、犯罪形態的認定

5.不可罰的事後行為

  三、刑事訴訟法(22分)

1.境外證據

2.庭前會議、非法證據

3.發回重審、補充起訴

4.重審加刑、上訴不加刑

5.二審程序

  四、民法+民事訴訟法(22分)

1.讓與擔保

2.合同的效力

3.特殊動產一物數賣

4.合同的效力、租金的性質

5.留置權

6.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責任

7.財產訴訟管轄法院、破產債權執行程序

  五、商法+民事訴訟法(18分)

1.公司出資方式

2.股東名冊

3.股權轉讓

4.抽逃出資、關聯交易

5.破產債權受償順序(《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6.共同訴訟、有獨立請求權第三人

  六、民事訴訟法+法律職業道德(22分)

1.被告

2.證明責任

3.交警隊事故認定書的證明力

4.再審管轄法院、再審事由

5.再審程序、再審增加訴訟請求

6.律師事務所執業行為、律師執業行為(《律師事務所管理辦法》、《律師執業管理辦法》)

  七、行政法(24分)

(一)案例分析題

1.延續行政許可有效期

2.規範性文件的司法審查

3.規範性文件的司法審查

4.行政處罰、行政強制措施

(二)論述題

政府信息公開的意義和作用、公開與不公開關係

  温馨提示:

  2016司法考試查分注意事項

(1) 如人數較多的單位,請儘量由單位人事科統一代為領取(憑單位公章),來之前請查詢並記下所有職工 的報名序號並按從小到大的順序排列;

(2) 如個人前來領取成績單,則請攜帶准考證,如准考證已遺失,請攜帶身份證並點擊下面的鏈接後查 詢並記下自己的報名序號;

(3) 代他人領取成績單則需攜帶他人的准考證或身份證;

(4) 此次考試凡參加了考試的考生(除缺考、違紀和零分外)均有成績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