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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提升社會工作的專業性和質量

社會工作是預防和應對社會問題的一門學科和一種職業。它的任務是協助個體、家庭和羣體處理各種問題和矛盾,以及由此帶來的社會心理影響,以確保人們日常生活的順利進行。 其中“專業性”和“質量”是確定一門行業和職業獨特性的首要因素。那麼如何確保社會工作的“專業性”和“質量”呢?

如何提升社會工作的專業性和質量

  社會工作的“專業性”和“質量” 究竟體現在何處

談到“社會工作專業性”或“專業社會工作人才”,人們通常的理解是:受過專業培訓或專業教育的人, 或獲得社會工作職業資質的人,便是具有專業性的人。這種理解會將人們帶入誤區,因為其前提假設是: “專業知識代表着專業性”以及“有知識的人同樣具有將知識付諸行動的能力”。假如社會工作屬於“常規科學”和“常規職業”( 如生物學、物理學),或者假如“知識等於能力”,那麼,這種傳統理解是站得住腳的。但事實是:知識永遠無法與能力畫等號,而且社會工作不是一門常規科學,也不是一種常規職業,它是一門職業化反思科學,也是一種反思性職業。社會工作是一種能力職業,而在所有能力中,社會工作者的核心職業能力體現在“反思性專業性”上。這種“反思性專業性”是指社會工作者能否以一種辯證性態度、系統性眼光、結構性視角、過程性維度、互動性方式去解釋問題、分析問題,與服務對象溝通合作並促使其看清問題、形成新的意識和能力,同時也不忽略與其相關的結構性宏觀因素。這種專業性要求社會工作者具有極強的'“反思意識”和“反思能力”,只有具備了反思能力,社會工作者才有可能將科學知識轉化為日常知識和實踐行動,才有可能在傳統的“等級關係”中,讓自己“從上面下來”、讓案主“從下面上來”,“反思性專業性”使得社會工作者的知識、能力、價值觀能夠有機結合,也使得雙方的溝通合作過程成為一種促使服務對象成長的有利媒介。

因此,真正意義上的社會工作專業性是一種“反思性專業性”,它要求社會工作者具有極強的反思能力。當然,獲取這種能力主要依靠實踐過程,課堂教學無法承擔這一功能,因此社會工作的人才培養需要同時在社會工作服務機構中進行。那麼,什麼是社會工作“質量”呢?“專業性”主要是針對人,如社會工作者。而“質量”主要是針對社會工作服務機構。社會工作服務機構的“質量”主要體現在三方面:結構性質量、過程性質量、結果性質量。結構性質量是指社會工作服務機構的硬件設施、人員數量和資質、資金狀況、服務羣體等;過程性質量是指該機構所提供的服務項目、服務內容和工作過程;結果性質量是指兩個層面的狀態,即資金層面和收支狀態、服務效果層面。三方面中,後兩者是重點,也是難點。當然,社會工作服務機構的質量不只有賴於這三個層面,也有賴於各種外部框架條件,比如中國自上而下推行社會工作的模式、政府購買服務的運行、社會政策的現狀、國家用於資助社會工作服務機構的資金狀況等。

  如何確保“專業性、高質量”的社會工作

那麼,如何確保社會工作的“專業性”——人才培養?如何確保社會工作的“質量管理”和“人才培養”——建立專業督導體系,建立專業評估體系呢?

首先,人才是確保“專業性、高質量”社會工作的關鍵。而人才培養的關鍵是職業能力的培養,尤其是社會工作者所需具備的“將知識轉化為行動”的“反思能力”( 專業知識只是基礎,並非決定性因素)。而培養社會工作者的核心職業能力, 需要在實踐中進行,即在專業性社會工作服務機構中進行( 單單授課培訓,其作用不大)。因此,有必要從政府層面採取措施,提高社會工作者的核心職業能力,比如委託專業性社會工作服務機構承擔這一任務。

其次, 除了“ 專業知識的培訓”“職業能力的培養”,為社會工作者提供專業性督導也是質量管理和人才培養的重要措施。但請注意, 筆者所倡導的督導,不是目前中國某些地區的“行政性監督和指導型行政長官”,而是以“提高社會工作者能力、確保社會工作者身心健康、保持其工作熱情、避免其職業衰竭”為目的的“二級助人、二級諮詢”。這種專業性督導對督導員能力的要求很高,督導員不僅需要具有社會工作經驗,也需要具備( 心理) 諮詢的職業能力。因此,為了確保社會工作的“高質量”和“高人才”, 有必要從政府層面出台政策,建立專業的督導體系,但其前提是要培養合格的督導員。可以委託有經驗有能力的專業社會工作服務機構或社會工作者承擔此任務。

最後,需要澄清“社會工作評估” 到底評估什麼。要堅決杜絕非專業評估。社會工作評估也是質量管理的一個重要措施。專業評估體現在三個層面:結構性評估、過程性評估、結果性評估。其中後兩者是重點。比如服務對象是帶着什麼問題來的? 社會工作者是如何分析問題成因的? 是如何應對的?提供了哪些服務?效果如何?因此,評估者必須是非常有經驗的專家、熟知機構的工作內容, 才有能力和資格進行評估。要堅決杜絕讓非專業人員做表象評估,比如事先列出一個框框,然後一個一個去套、對比、打分,甚至問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做了多少個案工作、小組工作、社區工作。“個案工作、小組工作、社區工作”只是社會工作的方法而已,這樣問,猶如問木匠你用了多少次榔頭、刨子和鋸?因此,有必要從政府層面對評估者的能力和資格進行規定,否則會導致社會工作職業的非健康發展。

中國社會工作職業領域中的某些亂象映射出:很多最基本的問題沒有被澄清或確定,比如社會工作究竟承擔着什麼樣的社會功能?社會工作的職業範圍是什麼?哪些不屬於社會工作範疇?社會工作的專業性究竟體現在何處?什麼樣的人是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社會工作服務機構的質量究竟體現在何處?專業的督導究竟是什麼?專業的評估究竟是什麼?如果這些基礎問題沒有得以澄清,那麼確保社會工作“專業性” 和“質量”,將是一句空話。因此, 有必要從政府層面出台相關政策, 澄清或確立相關問題,以確保中國發展出“專業性、高質量”的社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