糯米文學吧

銀行從業資格考試考點:信用風險控制

導語:信用風險控制是指授信方根據信用識別和評估的結果,針對自己所承受的信用風險及經濟損失的嚴重程度,針對具體的環節進行調整和改良,從而達到風險管理的最佳結果。我們一起來看看相關的考試內容吧。

銀行從業資格考試考點:信用風險控制

  信用風險控制

  一、限額管理

定義:限額是指針對一定客户,在一定時期內銀行能接受的最大風險暴露

  1.單一客户限額管理:

MBC=EQ*f(CCR)。經濟資本在客户層面上繼續分配的結果

商業銀行制定客户授信限額需要考慮以下兩個方面的因素。

(1)客户的債務承受能力

商業銀行對客户進行信用評級後,首要工作就是判斷該客户的債務承受能力,即確定客户的最高債務承受額(MBC)。一般來説,決定客户債務承受能力的主要因素是客户信用等級和所有者權益,由此可得:

MBC=EQ×LM

  LM=f(CCR)

其中,MBC是指最高債務承受額;EQ是指所有者權益;LM是指槓桿係數;CCR是指客户資信等級;f(CCR)是指客户資信等級與槓桿係數對應的函數關係。

商業銀行在考慮對客户的授信時不能僅僅根據客户的最高債務承受額提供授信,還必須將客户在其他商業銀行的原有授信、在本行的原有授信和準備發放的新授信業務一併加以考慮。從理論上講,只要決定的授信限額小於或等於客户的最高債務承受額,具體數值可以由商業銀行自行決定,這也是商業銀行風險偏好的一種體現。商業銀行在決定客户的授信限額時還要受到商業銀行政策因素,如銀行的存款政策、客户的中間業務情況、銀行收益情況等因素的影響。

(2)銀行的損失承受能力

銀行對某一客户的'損失承受能力用客户損失限額表示,代表了商業銀行願意為某一具體客户所承擔的損失限額。從理論上講,客户損失限額是通過商業銀行分配至各個業務部門或分支機構的經濟資本在客户層面上繼續分配的結果。

2.集團客户限額管理:

確定總體額度——測算各成員單位的最高綜合授信額度參考值——最終核定

雖然集團客户與單個客户授信限額管理有相似之處,但從整體思路上還是存在着較大的差異。集團授信限額管理一般分“三步走”:

第一步,根據總行關於行業的總體指導方針和集團客户與授信行的密切關係,初步確定對該集團整體的授信限額;

第二步,根據單一客户的授信限額,初步測算關聯企業各成員單位(含集團公司本部)最高授信限額的參考值;

第三步,分析各授信單位的具體情況,調整各成員單位的授信限額。同時,使每個成員單位的授信限額之和控制在集團公司整體的授信限額以內,並最終核定各成員單位的授信限額。

由於集團客户內部的關聯關係比較複雜,因此在對其進行授信限額管理時應重點做到以下幾點:

·統一識別標準,實施總量控制;

·掌握充分信息,避免過度授信;

·主辦銀行牽頭,協調信貸業務,一般由集團公司總部所在地的銀行機構或集團公司核心企業所在地的銀行機構作為牽頭行或主辦行,建立集團客户小組,全面負責對集團有關信息的收集、分析、授信協調以及跟蹤監督工作。

3.國家風險與區域風險限額管理

(1)國家風險限額管理

國家風險限額是用來對某一國家的信用風險暴露進行管理的額度框架。

國家風險暴露包含一個國家的信用風險暴露、跨境轉移風險以及高壓力風險事件情景。

跨境轉移風險產生於一國的商業銀行分支機構對另外一國的交易對方進行的授信業務活動,還應包括總行對海外分行和海外子公司提供的信用支持。

  (2)區域風險限額管理

區域風險限額在一般情況下經常作為指導性的彈性限額,但當某一地區受某些(政策、法規、自然災害、社會環境等)因素的影響,導致區域內經營環境惡化、區域內部經營管理水平下降、區域信貸資產質量惡化時,區域風險限額將被嚴格地、剛性地加以控制。

4.組合限額管理:行業、地區、產品、客户

組合限額是信貸資產組合層面的限額,是組合信用風險控制的重要手段之一。

通過設定組合限額,可以防止信貸風險過於集中在組合層面的某些方面(如過度集中於

某行業、某地區、某些產品、某類客户等),從而有效控制組合信用風險。

組合限額可分為授信集中度限額和總體組合限額兩類。

  (1)授信集中度限額

授信集中是指商業銀行資本金、總資產或總體風險水平過於集中在下列某一類組合中:

①單一的交易對象;

②關聯的交易對象團體;

③特定的產業或經濟部門;

④某一區域;

⑤某一國家或經濟聯繫緊密的一組國家;

⑥某一類產品;

⑦某一類交易對方類型(如商業銀行、教育機構或政府部門);

⑧同一類(高)風險/低信用質量級別的客户;

⑨同一類授信安排;

⑩同一類抵押擔保;

11相同的授信期限。

授信集中度限額可以按上述不同維度進行設定。其中,行業、產品、風險等級和擔保是

最常用的組合限額設定維度。對於剛開始進行組合管理的商業銀行,可主要設定行業和產品的集中度限額;在積累了相應的經驗而且數據更為充分後,商業銀行再考慮設定其他維度上的組合集中度限額。

(2)總體組合限額

總體組合限額是在分別計量貸款、投資、交易和表外風險等不同大類組合限額的基礎上

計算得出的。

商業銀行可以採用自下而上的方式設定每個維度(如行業)的限額,並利用壓力測試判斷是否有足夠的資本彌補極端情況下的損失;如果商業銀行資本不足,則應根據情況調整每個維度的限額,使經濟資本能夠彌補信用風險暴露可能引致的損失;最後將各維度的限額相加得出商業銀行整體組合限額。具體來説,設定組合限額主要可分為以下五步(見下圖)。

組合限額的設定

業務部門應當嚴格遵守組合限額,主要方法有:對質量較差貸款予以關注,發現可收回的貸款,減少其額度佔用;利用銀團貸款或其他聯合貸款等形式降低對某一特定行業或關聯借款人的授信集中度;運用貸款出售、信貸衍生產品、證券化或其他貸款二級市場的安排等應對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