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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諮詢師《社會心理學》知識點:主要社會動機

導語:社會動機(social motivation)就是以人的社會文化需要為基礎,在社會生活環境中通過學習和經驗而獲得的。它是直接推動個體活動達到一定目的的內部動力、內部刺激,是個人行為的直接原因。主要的社會動機是什麼?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心理諮詢師《社會心理學》知識點:主要社會動機

1、親合動機:個體害怕孤獨、希望和他人在一起建立協作和友好聯繫的心理傾向。是人際吸引的較低層次

(1)親合起源於依戀,合羣在個體生命早期的表現是親子間的依戀,哭和笑有助於依戀的形成

(2)親合的作用:滿足個體的某些社會性需要;獲得信息;減輕心理壓力;避免窘境

(3)影響因素:情境、情緒、出生順序。壓力越大,羣體成員的親合動機越強;悲慘情境和恐懼情緒增加親合傾向,但高焦慮者的親合傾向較低。長子長女恐懼時的合羣傾向比弟妹們強。

2、成就動機:是一種基本的社會動機;是個體在各種情境下,追求成功與成就的動機;是個體追求自認為有價值的工作,並使之達到完善狀態的動機

(1)抱負水平:抱負水平是個體從事某種實際工作前,對自己可能達到的和期望達到的成就目標的主觀估計。代表一種主觀願望,與實際成就可能會有差距。與成就動機有密切聯繫,抱負水平的'高低取決於其成就動機強弱。如遇事想做、想做好、想超過他人,則個體的抱負水平就會較高。與個體已往的成敗經驗也有關係,成功的經驗可提高個體抱負水平

(2)影響因素:目標的吸引力;風險與成敗的主觀概率;個體施展才乾的機會。

(3)是習得的社會動機,培養兒童成就動機應注意家庭教養方式;強調、追求成就的社會氛圍。家長對兒童自律訓練的嚴格程度與兒童成就動機呈正相關。

3、權力動機:希望影響和控制他人的心理傾向。權力需要是權力動機產生的心理背景。温特認為存在兩種權力動機:積極的和消極的。前者常常表現為竭力去謀求領導職位或在“組織社會中的權力”;後者則通常表現為“害怕失去權力”,為自己的聲望憂慮。可能通過酗酒、鬥毆和展示已有的權力等行為來滿足這方面的需求。影響因素:社會控制的需求;對無能的恐懼。

4、侵犯動機:個體有意傷害他人,以使自己獲得平衡和滿足的一種心理傾向。侵犯行為簡稱侵犯,也稱攻擊行為和暴力行為,是個體有意傷害他人的行動。

侵犯是由侵犯動機引起的。

(1)侵犯行為的構成:

①傷害行為:身體和言語傷害②侵犯動機:即侵犯的主觀意圖,是侵犯行為的直接原因③社會評價:違反與破壞社會規範和社會準則的傷害行為具有反社會性質,維持(比如警察危急時刻擊斃劫匪)具有親社會性質。此外,還有介乎二者之間的被認可的傷害行為。

廣義的侵犯包括上面三種情況,而狹義的侵犯專指反社會行為的傷害行為

  (2)侵犯行為的原因

①本能論:弗洛伊德和洛倫茲。弗洛伊德認為人有生本能與死本能兩種對立的基本本能。洛倫茨認為應發展冒險性體育活動,人口的擁擠可能會增加侵犯事件發生的機率,人炸增大戰爭的危險性

②.挫折——侵犯學説:a挫折既指阻礙個體達到目標的情境,也指行為受阻時,個體產生的心理緊張狀態。b“侵犯永遠是挫折的一種後果”,“侵犯行為的發生,總是以挫折的存在為條件”。c要點如下:侵犯強度同目標受阻強度呈正比。抑制侵犯的力量與該侵犯可能受到的預期懲罰強度呈正比。如果挫折強度一定,預期懲罰越大,侵犯發生的可能性則越小;如果預期懲罰一定,則挫折越大,侵犯越可能發生

③社會學習論的觀點:侵犯行為是習得的。個體通過學習學會侵犯,也可以通過新的學習消除侵犯。班杜拉提出侵犯行為的學習機制是聯想、強化和模仿。挫折可能引起侵犯,也可能導致個體的冷漠與畏縮,這個過程也是習得的。研究表明,習得的無能為力與個體歸因有很大關係,抑鬱者傾向於把消極事件歸因於內部的、穩定的、普遍性因素;非抑鬱者則傾向於外部的、暫時性的和特殊性的因素。

(3)影響因素:情緒喚起水平、道德發展水平、自我控制能力、社會角色與羣體、大眾傳媒(4)去個性化:是個體的一種自我意識下降,自我評價和自我控制能力降低的狀態。使人最大限度地降低了自我觀察和自我評價的意識,降低了對社會評價的關注,通常的內疚、差愧、恐懼和承諾等行為控制力量也都被削弱,從而使人表現出通常社會不允許的行為,使人的侵犯行為增加會。羣體活動是去個性化最常見的情境。

 5、利他動機:個體不顧自身,增進他人的價值和利益的一種心理傾向。利他行為時利他動機支配的行為,是個體有益於他人、公眾和社會,不期待回報的行為

  (1)性質

①利他行為是一種親社會行為。親社會行為泛指一切符合社會期待的有益於他人的行為

②利他行為是一種以人為對象的親社會行為。助人行為與利他行為都是以人為對象的親社會行為,但利他的層次更高,因為這種行為不企求回報。利他者認為幫助別人是其出自內心的義務③利他行為是由利他動機引起的,其特徵是以完全有利於他人為目標

(2)原因:社會規範論認為人類社會中存在的普遍的道德性規範,包括交互性和社會責任規範

(3)影響因素:

①外部因素:a自然環境:良好的氣候及環境使個體心情愉悦,往往會增加利他,而噪音等惡劣環境因素會減少利他。

  b社會情境如下:

Ⅰ他人在場:有負面影響,在場人數越多,利他可能性有時越小。這是由於去個性化,使個體責任意識喪失;或者個體傾向於把責任分給在場的其他人,導致責任分散,使自己的責任減輕。如果情境中出現助人行為的榜樣,就會產生示範效應,增加人們的利他行為。

Ⅱ情境的社會性意義:個體遇到需要幫助的社會情境,首先會對情境的意義和性質進行解釋,判斷是否屬於緊急情況,是否需要介入,然後才會採取行動。在情境的性質不甚清楚的時候,個體往往參考在場其他人的反應來做出判斷。

時間壓力:當個體自己很忙,時間緊張時,往往難於利他。

Ⅳ利他的對象的特點:具有以下特點的人容易被幫助和救援:與利他者相似的人(特別是態度與價值觀相似)、未傷害過利他者的人以及有吸引力的人

②利他者的心理特徵a心境b內疚c人格:社會責任感與利他行為呈正相關,移情能力與自我監控能力也與利他行為呈正相關

③利他技能:懂得如何助人和利他也是重要的。救助技能與救助手段的掌握,會增加人們利他行為發生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