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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學2017年高校專項計劃暨“啟航計劃”招生簡章

導讀:上海大學2017年高校專項計劃暨“啟航計劃”招生簡章已經公佈,學校2017年招生計劃為100人,報名時間為4月14日-4月30日,具體內容請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關信息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上海大學2017年高校專項計劃暨“啟航計劃”招生簡章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關於做好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工作的通知》等有關文件精神,進一步提高農村學生的入學比例,大力促進入學機會公平,讓更多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孩子能夠進入大學學習,圓自己的大學夢,上海大學2017年繼續實施“啟航計劃”,該計劃主要面向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的農村學生。

  一、領導機構

上海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二、招生對象

1.該計劃主要招收邊遠、貧困、民族等地區縣(含縣級市)以下高中勤奮好學、成績優良的農村學生(天津、海南、寧夏、青海、西藏地區除外),具體實施區域由有關省(區、市)確定。

2.學生符合下述所有條件即可報名:

1)符合2017年統一大學聯考報名條件;

2)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户籍地在實施區域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

  三、招生專業及計劃

1.招生專業

注:浙江考生報考人文社科類,選考科目不限;報考理學工學類,三門選考科目中必須有一門物理或化學。

2.招生計劃

100人。

我校將根據各省(區、市)獲得入選資格考生情況制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在教育部陽光大學聯考平台及我校本科招生網上公佈,並報各省級招辦備案。錄取時,我校根據各省(區、市)入選資格考生報考情況,可以對招生計劃在省份間進行適當調整。

  四、報名辦法

2017年4月14日—4月30日,考生登錄教育部陽光大學聯考平台高校專項計劃報名系統(,以下簡稱“報名系統”)進行報名;

網上報名:招生類型選擇“高校專項計劃”,考生需嚴格按照操作提示,準確、完整地填寫相關信息。如有獲獎證書等佐證材料需上傳清晰的電子版,無需郵件書面材料。

網上填報內容:

1.個人、父母或法定監護人的户籍等基本信息;

2.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高中階段課程成績及年級排名;

3.個人陳述(內容包括個人評價、興趣特長和未來發展規劃等,字數1000字左右);

4.其他特長證明材料(含各類獲獎、社會實踐活動、研究經歷和成果等);如有獲獎,但未按要求上傳獲獎證書掃描件者,其獲獎情況不予認可;

5.網上報名成功後自動生成帶條形碼的《上海大學2017年高校專項計劃招生申請表》,經中學核實信息(申請表每頁須考生簽字且中學負責人簽字蓋學校公章),將申請表的.掃描件上傳至本報名系統。

  五、審核程序

1.報名資格審核

按教育部有關規定,各省(區、市)審核考生户籍、學籍資格。

2.考生材料審核

我校組織專家對考生高中階段的學業成績、獲獎情況、個人陳述等材料進行審核,擇優確定獲得入選資格考生名單,並於2017年5月20日前在陽光大學聯考平台予以公示,考生可在報名系統中查詢結果。

  六、錄取辦法

1.凡獲得入選資格的考生,必須參加2017年大學聯考,按各省(區、市)招生考試院相關規定填報我校高校專項計劃志願。

2.考生大學聯考成績(含政策性加分)不低於所在省(區、市)第一批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對於合併本科批次的省份,參照該省份確定的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

3.對投檔到我校的入選資格考生,我校將按照考生大學聯考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從高到低排序,依據我校公佈的分省分專業計劃以及考生填報的專業志願依次錄取。

  七、監督約束機制與違規處理

1.上海大學“啟航計劃”招生工作在上海市教委、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同時接受上級紀委、監察部門、校紀委、校監察處對招生工作實行全過程監督、檢查。

2.如果考生對上海大學本項工作有異議,可向上海大學招生與畢業生就業辦公室提出書面申訴意見,上海大學招生與畢業生就業辦公室負責作出答覆。如仍持不同意見,可逐級向上反映。

3.對在“啟航計劃”招生中弄虛作假、假公濟私的行為,一經查實,將按教育部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八、本辦法由上海大學招生與畢業生就業工作辦公室負責解釋。 若教育主管部門有關政策調整,我校相關政策也將作相應的調整,以調整後為準。

  九、 聯繫方式

上海大學本科招生網:

諮詢電話:021-66134148 投訴監督電話:021-66132857

電話接聽時間:工作日上午8:30 - 11:00 下午13:00 - 16:30

  附件:

  類內所含專業

所含專業培養院系備註

人文社科類
哲學、漢語言文學、歷史學、漢語國際教育、社會學、社會工作、英語、廣播電視學、新聞學、廣告學、法學社會科學學部(籌)
文學院
社會學院
外國語學院
上海電影學院
法學院
第一學年末進行專業分流,學生依據本人意願填滿所在類內的所有專業,學校按照分流綜合成績注1從高到低排序,依據各專業最大可容納學生數及學生填報志願的順序分流到專業(分流進英語專業的要求:填報分流志願時學生的大學英語必須達到B級及以上)。

理學工學類
理論與應用力學、數學與應用數學、信息與計算科學、應用物理學、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微電子科學與工程、應用化學、冶金工程、金屬材料工程、無機非金屬材料工程、電子科學與技術、材料物理、高分子材料與工程、機械工程、機械工程(卓越工程師班)、測控技術與儀器、工業工程、工業設計、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自動化、通信工程、電子信息工程、生物醫學工程、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智能科學與技術、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環境工程、化學工程與工藝、生物工程、食品科學與工程、土木工程、數字媒體技術、建築學、城鄉規劃、哲學、檔案學、知識產權理學院
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
機電工程與自動化學院
通信與信息工程學院
計算機工程與科學學院
環境與化學工程學院
生命科學學院
土木工程系
上海電影學院
上海美術學院
社會科學學部(籌)
圖書情報檔案系法學院
第一學年末進行專業分流,學生依據本人意願填滿所在類內的所有專業,學校按照分流綜合成績注1從高到低排序,依據各專業最大可容納學生數及學生填報志願的順序分流到專業。

注:1.分流綜合成績由大學聯考成績、大一學習成績以及個人綜合表現組成。

2.類內所含專業如有調整,以《2017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專業目錄》公佈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