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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錫城市職業技術學院2017年高職自主單招簡章

為深化高校招生錄取制度改革,進一步推動高校自主辦學的進程,拓寬優秀人才的選拔渠道,促進高職教育的健康發展。根據教育部和江蘇省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我校2017年開通面向江蘇省應、往屆普通高中畢業生開展高職院校單獨招生改革試點工作,擇優選拔具有特長或綜合素能優秀,適合在高職相關專業學習的人才。按照 “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要求,特制定本簡章。

無錫城市職業技術學院2017年高職自主單招簡章

  一、招生對象及條件

江蘇省內已報名參加2017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的應、往屆普通高中畢業生,且滿足下列條件:

類型

報考條件

普高生

文理類

學業水平測試科目等級須達到4C1合格

美術

學業水平測試滿7門且D級等地不超過三門

凡未參加普通大學聯考報名或學業水平科目等級不符合要求的考生,須在自主單招報名前,到户籍所在地縣(市、區)招辦,辦理大學聯考補報名或相關必修科目測試補報名手續。

  二、報名與志願填報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7年1月15日----1月20日

2、報名形式:網上報名

3、報名形式:考生在規定時間登錄省教育考試院網站()或我校招生信息網()進行網上報名,每位考生只可報考1所學校。網上報名時,並在網上支付語文、數學、外語三門文化聯合測試科目費用共計45元。

4、網上報名流程:登入網站→註冊→填寫考生信息→填報專業志願→確認提交→考生網上支付報名考試費。

(二)志願填報

1、考生在報名同時填報專業志願,考生可填報6個專業志願和1個服從志願,同一考生不得同時填報文理類和美術類。

2、美術類考生可以選擇報考我校美術類或文理類專業,文理類考生不能報考美術類專業。

(三)資格審查流程

學校依據省教育考試院提供的報考考生信息對考生所填報名信息進行審核;學校對審核通過的考生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後學校向省教育考試院上報報名考生數據。

  三、考試安排

(一) 全省文化聯合測試

考試形式:報考考生必須參加由省教育考試院組織的語文、數學、英語三門科目的文化聯合測試(符合我校文化免試條件的考生除外)。測試依據高中課程標準進行,以A、B、C、D四個等級呈現。A級每科95分、B級每科80分、C級每科65分、D級每科50分。

考試時間:3月20日(各市招辦組織考試)

成績公佈:4月10日前由我校招生信息網發佈。

(二)考核辦法

普通類考生(特長免試生除外)根據分數(文化聯合測試+政策加分),按高分到低分錄取;

藝術類考生(特長免試生除外)根據分數(文化聯合測試+政策加分+省藝術類聯考成績),按高分到低分錄取;

特長免試生根據分數(綜合素質測試+政策性加分),按高分到低分錄取

特長免文化測試考生需參加我校組織的綜合素能考核。

綜合素能考核形式為面試或技能測試,總分150分。考點設在無錫城市職業技術學院

科類

綜合素質測試內容

普通類(文理類兼招)

面試,主要考核語言表達、創新思維、反應能力、知識面等基本素質

藝術類(美術)

筆試,色彩+素描

藝術(聲樂、器樂)、體育特長生

面試,主要考核基本素質及特長展示

考試須知:

1、考生須於4月14日(週五8:00-17:00)持本人身份證及一寸免冠照片1張到學院報到,領取准考證;

2、考生必須持准考證和身份證參加綜合素能考核;

3、考試時間:2017年4月15、16日

4、報到流程:

交驗本人身份證原件→確認身份→領取准考證→熟悉考場→綜合素能考核

5、符合優錄免試條件及加分政策的須提供獲獎證書原件、複印件(A4紙)現場交驗,考生須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如提供虛假材料,一經查實則取消其錄取資格,責任由考生自負。

6、院校綜合素能考核考試費:學校不收取考生綜合素能考核考生費,考生往來交通、食宿自理。

  四、錄取規則

錄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試院領導下,由學校統一組織錄取,錄取過程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德智體美全面衡量。

(一)錄取總分:

普通類考生(特長免試生除外)=文化聯合測試+政策加分;

藝術類考生(特長免試生除外)=文化聯合測試+政策加分+省藝術類聯考成績;

特長免試生=綜合素能考核+政策加分。

(二)劃線原則:根據考生報考情況和考生的'成績綜合考慮,按照不超過計劃總數1:1.2劃線。

(三)錄取原則:對進線考生,根據考生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錄取,同分的考生按文化聯合測試成績、綜合素能考核、政策加分順序依次排序。

(四)錄取要求:所有考生須參加大學聯考體檢且體檢結果符合高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的相關要求,否則不予錄取。

(五)擬錄取名單經省教育考試院審批同意後,學校發放錄取通知書,錄取結果在學校招生信息網上同時公佈。

  五、優錄政策

免文化測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可免文化測試,同時須參加學校組織的綜合素能考核,經考核合格優先錄取且滿足第一專業。

免測類型

免測條件

備註

綜合優秀生

學業水平測試科目4B或1A及以上的考生

報名參加我校2017年單獨招生→填寫《2017年單獨招生免文化測試申請表》(樣表在我校招生信息網下載),證明材料複印件通過EMS方式於2017年3月10日之前寄至無錫城市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收,無錫市錢藕路12號,郵編:214153,聯繫電話:0510-85503100,註明“單獨招生免試材料”。

高中階段獲得校級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門頒發三好學生或優秀學生幹部、優秀團員榮譽者。

科技特長生

曾經獲得專利。

中學階段獲得由教育主管部門、行業主管部門、行業協會組織的科技、發明、創新、技能等大賽獲得三等獎及以上的考生。

  六、藝術、體育特長生選拔

為豐富校園文化建設,我院在2017年自主單獨招生中擬招收具有體育、藝術特長的考生,特長考生可申請免文化測試,同時須參加學校組織的綜合素能考核,經考核合格優先錄取且滿足第一專業。

(一)招生計劃

類別

項目

人數

藝術特長生

聲樂、舞蹈、西洋樂、民樂等

20

體育特長生

田徑、足球、籃球、乒乓球、羽毛球、跆拳道、健美操、網球、武術等

40

(二) 報名條件

1、符合無錫城市職業技術學院2017年自主單獨招生報名條件。

2、體育特長生:具有二級運動員等級證書或中學階段參加由縣區級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門或行業主管部門組織的體育大賽個人單項第三名及以上的考生。

3、文藝特長生:聲樂類、器樂類特長生須具備各類聲樂、器樂考級達六級及以上的證書、舞蹈類特長生須具備考級證書六級及以上或在縣區級及以上級別的個人單項藝術類比賽中獲獎的考生。

4、符合我校藝術、體育特長生免試條件的考生需填寫《2017年單獨招生免文化測試申請表》(樣表在我校招生信息網下載),並在面試現場提供證明材料原件、複印件(A4紙)交驗。

5、證明材料複印件通過EMS方式於2017年3月10日之前寄至無錫城市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收,無錫市惠山區錢藕路12號,郵編:214153,聯繫電話:0510-85503100、83276099,註明“單獨招生免試材料”。

  七、申請免文化測試考生需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如達到免測條件未申請者,按實際文化聯測等級換轉。

  八、加分政策

(一)國家加分政策

1、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加5分計入總分;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加10分計入總分。

2、烈士子女,加10分計入總分。

3、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和台灣省籍考生,加10分計入總分。

4、少數民族考生錄取時加3分。

(二)學校加分政策(除學測等級加分外,其他選擇最高項加分)

考生

類型

加分政策項

級別

加分分值

備註

根據考生學業水平測試最高四門科目等級進行加分

A級

20分

無須提供證明材料

B級

10分

高中階段獲得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優秀團員等榮譽

校級

10分

學校頒發榮譽證書或文件

中學階段參加教育主管部門或行業組織舉辦的學科、科技、創新等大賽

縣區級三等獎為基礎計5分,每上升一個等級加5分,最高限25分

5-25分

教育主管部門或行業學會組織,頒發證書

曾經獲得職業技能證書

高級

20分

政府勞動保障部門核發

中級

15分

初級

10分

曾經參加文化、體育、藝術大賽

縣區級三等獎為基礎計5分,每上升一個等級加5分,最高限25分

5-25分

教育主管部門或行業學會組織,頒發證書

加分申請需登錄我校招生信息網下載並填寫《2017年單獨招生加分申請表》,並將表格和證明材料通過EMS方式於2017年3月10日之前寄至無錫城市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公室收,無錫市錢藕路12號,郵編:214153,聯繫電話:0510-85503100、83276099,請註明“2017年單獨招生材料”。加分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議確定,並在我校招生信息網上公示10天,無異議後執行。

備註:如免試、加分政策有調整,以省招委會批准的我校2017年招生政策為準。

  九、日程安排

時間

工作安排

1月15-20日

考生登錄省教育考試院網站或我校招生網報名

3月10日

考生提交免文化測試和加分材料

3月20日

考生參加省文化聯測(地點:考生所在市縣招辦統一組織)

4月10日

公佈文化聯測成績,考生登錄我校招生網查看面試安排情況

4月14日

面試考生報到(地點:無錫城市職業技術學院)

4月15、16日

考生面試(地點:無錫城市職業技術學院)

4月30日

我校招生網公示擬錄取考生名單,同時上報省教育考試院審批

5月初

我校招生網公佈錄取結果,同時發放錄取通知書。

  十、體檢要求

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無生理缺陷,五官端正,符合《普通高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

  十一、監督機制

(一)學校單獨招生工作在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指導和監督下開展工作;

(二)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單獨招生的每一個環節;

(三)廣大考生和家長可通過我校招生信息網對我校單獨招生工作進行監督;

(四)考生本人應本着“誠信”的原則參加單獨招生考試,提供材料必須真實。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其單獨招生錄取資格;

(五)所有文化免試和加分材料需要經我校公示10天,無異議後上報省考試院備案。

  十二、違規處理

凡在單獨招生中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按教育部令第33號《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處理。考生的違規情況將報江蘇省教育考試院,並記入考生大學聯考誠信電子檔案。

  十三、相關事宜

(一)單獨招生為國家授權學校獨立組織考試錄取的一種方式,且大學聯考前就完成錄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規定,考生參加我校單獨招生考試,若被正式錄取,不再參加當年全國統一大學聯考,未被錄取的可繼續參加全國統一大學聯考;

(二)對單獨招生的考生體檢要求按國家普通高校招生體檢標準執行。單獨招生的考生入校後將參加由學校組織的新生體檢和資格複查,體檢不合格或資格複查不合格者,學校將報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取消其入學資格。

  十四、聯繫方式

學院地址:無錫市惠山區錢藕路12號

郵政編碼:214153

傳真:0510- 85532799

諮詢電話:0510-85503100、85522620、83276099

學院招生信息網:http:

  十五、本方案由無錫城市職業技術學院學工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