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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2019會考體育新方案發布-長跑成必考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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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市教育局舉行新聞發佈會,正式公佈《2019年蘇州市國中畢業生體育考試辦法》。從會上獲悉,新方案從2016年新入學的七年級學生開始實施,會考體育總分由40分提高至50分,必測項目調整為1000米跑(男生)、800米跑(女生),同時取消了游泳優惠政策。2017年、2018年會考體育仍按照原考試辦法執行。

蘇州2019會考體育新方案發布-長跑成必考項目

  新方案評分標準有調整

蘇州自1992年實行體育會考至今已25年,目前的會考方案存在項目設置不均衡、評分標準過低、區分度不明顯等突出問題。滿分標準僅相當於《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及格線,大大低於北京、上海、廣州等國內主要城市,也低於省內大部分城市。經過一年多時間的準備,新方案現正式公佈,會考體育總分由40分提高到50分,其中,統一考試45分,日常考核5分。會考體育分數佔會考總分的比例由5.48%提高到6.76%。今後如國中畢業生升學考試方案重新修訂,體育考試分值也將做相應調整,佔比不低於現有比例。

統一考試的45分包括3個項目,每個項目分值由原來的10分提高至15分,日常考核5分,其中學生在國中階段參加《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每年1分,共3分;體育課及大課間活動出勤率及表現2分。

在評分標準方面也有調整。以1分鐘跳繩項目為例,現行會考體育評分標準為150個滿分,新方案標準為165個滿分。“新方案的滿分標準達到《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良好的上限和優秀的下限。”蘇州市教育局體衞藝教處副處長姚立介紹稱。

  長跑必測,游泳無優惠

現行的.體育會考方案中,考試項目包括必測和選測兩類,必測包括1分鐘跳繩、50米跑,選測類包括立定跳遠、實心球、籃球運球、排球墊球、足球運球、引體向上(男)、一分鐘仰卧起坐(女),每位考生必須在這兩類項目中參加三個項目的考試(其中至少包括一項是必測類項目)。另外,市區學生參加游泳考試並確認成績的,則只需參加兩個項目(至少一項為必測項目),吳中、相城區暫時沒有游泳考試。

新方案中,必測項目調整為1000米跑(男生)、800米跑(女生),選測項目調整為立定跳遠、一分鐘跳繩、引體向上(男生)、一分鐘仰卧起坐(女生)、足球運球、籃球運球、排球墊球、游泳(其中球類項目只能選測一項)。統一考試每個項目分值由原來10分提高到15分,同時取消游泳優惠政策。

姚立解釋稱,目前大部分城市均已將耐力項目列入會考體育,將女生800米和男生1000米項目作為必考項目是為了提高青少年學生的耐力素質。另一方面,當初出台游泳優惠政策是為了鼓勵青少年學生參與游泳運動,試行8年,已取得了預期良好效果,新方案中取消游泳的優惠政策。

  蘇州2019會考體育新方案全文如下:

  一、考試對象:

2019年報考升入高中段學校(普高和中等職業類學校)的應屆和往屆國中畢業生,均需參加體育考試,未經相關(縣、區)教育行政部門批准,不參加體育考試者,不得升入高中段學校。

  二、考試時間和地點:

各地的體育考試應安排在九年級下學期進行。考試日期、地點由各地自行確定後發佈。

  三、考試項目及計分標準:

1、體育考試由統一考試和日常考核兩個部分組成,總分50分(佔會考總分6.76%),其中統一考試45分,日常考核5分。

2、統一考試

(1)必考項目(1項):1000M跑(男)、800M跑(女)。

(2)選考項目(2項):足球運球、籃球運球、排球墊球、一分鐘跳繩、立定跳遠、引體向上(男)、一分鐘仰卧起坐(女)、游泳(各地可根據當地情況開考游泳項目)。考生在選考項目中任選兩項參加考試。(球類項目限選一項)。

(3)各項滿分15分,考生按三個項目實際得分計入體育考試成績。

3、日常考核

(1)學生在國中階段參加《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每年1分,共3分。

(2)體育課及大課間活動出勤率及表現2分。

  四、免、減申請辦法

因傷、病、殘而不能參加部分或全部三個項目考試的考生,可由家長書面提出減試(即不參加部分項目考試)或免試(即不參加全部項目考試)的申請,並附學生的病歷診斷證明等有關資料(需有原件和複印件),經學校主管領導簽署意見,由學校彙總後在開考前15天,報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審核後,由學校在校內張榜公佈(含免、減試學生姓名、性別、班級、減免試項目等)。凡減試一個項目得9分,免試學生得27分。身體殘疾的學生(提供蘇州市殘疾人聯合會發放的殘疾人證明),可申請辦理免試,成績按45分計。

  五、因故緩試的辦理

凡因故(如女生例假)要求緩試者,考試當天在考點辦理申請緩試手續(學校認可,並統一辦理)。對緩試的學生給予一次性緩考,時間在考試全部結束後約一週進行(具體日期由各地自定),緩考按正式考試要求進行,考生成績按緩考實得分計。若考生在規定緩考的日期內因故仍不能參加考試的,經教育主管部門複查確認後,申請辦理免試手續。凡無故缺考者,以0分計。

  六、組織實施

蘇州市教育局直屬學校、高新區和工業園區的體育考試工作由蘇州市教育考試院負責組織實施,各市及吳江區、吳中區、相城區學校的體育考試工作由當地教育局組織實施。

説明:游泳考試成選測項目,不再作為備選,一旦參加則必須計入會考成績,計分方法和其他選考項目一致(各縣市、區個根據當地實際情況決定是否開考游泳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