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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市2017會考體育考試項目規則「全文」

會考1.47W

蘇州各地的體育考試應安排在2017年4月中旬至5月底之間進行。市區體育考試定於5月上旬開始舉行,下文yjbys小編為大家分享的是國中畢業生體育考試項目規則全文!

蘇州市2017會考體育考試項目規則「全文」

  2017年蘇州市國中畢業生體育考試項目規則

一、一分鐘跳繩

1.考生在1.5M 半徑的圓圈內跳繩。每跳躍一次,同時搖繩一回環(即從身後開始繞身一週圈,繩過腳)為一次(雙飛只計一次)。跳繩時絆腳停跳(無論繩停在身前或身後),則計算一次失敗,除該次不計數外,可繼續進行。

2.跳繩考試場地安排在平坦的地面上,場地上畫若干個半徑為1.5M的圓圈,圓圈的數量可根據考試流程和分組確定。考試時由專設的發令員,示意考生準備,再發出開考信號開始跳繩。一分鐘到時發出結束信號停表,考生停跳;最後記錄考生一分鐘的跳繩次數。

3.跳繩考試場地設考務、監察若干人,對考試的每個環節進行有效控制。每個圓圈考點由二名監考人員主持考試工作。

4.一分鐘跳繩測試採用人工計數和電子計數(有條件的地區實施)兩種方式。人工計數時,考生可自帶短繩(棉紗短繩),也可使用考場提供的太倉鍵繩廠生產的棉紗短繩。電子計數時,考生使用考場提供的電子計數繩。電子計數繩規格:帶手柄短繩;手柄長度150~170mm,手柄重量70~90g;繩體為TPU材料中心帶鋼絲,長度2800~3000mm,直徑5~7mm,重量75~90g。

5.每位考生測試一次。

  二、50米跑

1.在田徑場直道上進行,跑道地面平坦,跑道線清楚。秒錶若干塊,使用前應進行校正。起、終點用小紅旗聯絡。起跑發令一律用直臂高舉小紅旗(輔以哨子)替代“鳴槍”(旗動開表)。有條件的地區可採用電動計時。

2.2~4人一組。考生道次在50米起跑前抽籤排定。起跑姿勢不限,穿運動鞋或平底布鞋,赤足亦可。但不得穿釘鞋、皮鞋、塑料涼鞋。當聽到信號後起跑。起跑口令為:“各就位、預備”——旗動、鳴哨。搶跑者重跑,三次起跑犯規以該項考試無成績處理。電動計時起跑口令以自動信號為準。

3.每位考生測試一次。當受測者軀幹到終點時停表。登記成績以秒為單位,使用電子錶,取一位小數,小數點後第二位數非“0”時進1。

4.因他人犯規而影響成績,須經考點主考同意後,方可在指定時間進行一次性補測。

  三、立定跳遠

1.立定跳遠可在柔軟平坦的場地(如塑膠場地)進行。起跳板為硬質材料製成(水泥、木板均可)。

2.測試者兩腳自然分開站立,站在起跳線(紅或白色線繩)後,腳尖不得踩線,兩腳原地同時起跳。

3.測試區事前劃好A、B、C、D、E、F成績等級線,每人測試三次,每次報出達到的.成績等級,其中最好的一次成績為考試成績。

  四、擲實心球

1.考試用實心球,球重2千克。

2.考生站在投擲區的起擲線後,兩腳前後或左右開立,身體面對投擲方向,雙手舉球至頭上方稍後仰,原地用力把球投向前方。如兩腳前後開立投球,當球出手的同時後腳可向前邁一步,但腳不能踩線。

3.在投擲區事前劃好A、B、C、D、E、F成績等級線;每人擲三次,每次報出達到的成績等級,其中最好的一次成績為考試成績。

  五、足球運球

1.在堅實、平整場地或足球場進行,測試區域長30米,寬10米,在起點線至第一杆距離為5米,各杆間距5米,共設5根標誌杆,標杆距兩側邊線各5米。測試用球符合足球規則中規定的比賽用球(5號球)。

2.考生站在起點線後準備,考生聽到發令信號後開始向前運球依次過杆。考生和球均越過終點線即為結束。發令員發令後開始計時。考生與球均到達終點線時停表。每位考生可測試兩次,取最好成績作為該項考試分數。登記成績以秒為單位,使用電子錶,取一位小數,小數點後第二位數非“0”時進1。

3.考試過程中出現以下現象均屬犯規,取消當次成績:出發時搶跑、漏繞標誌杆、碰倒標誌杆、故意手球、未按要求完成全程線路。

  六、籃球運球

1.考試在標準籃球場上進行,選用正式比賽用球。

2.考生聽到發令信號後,從起點開始按“∞”字繞障礙往返運球(見附圖),左、右手及雙手交替運球均可,以人體軀幹過終點線為一次考試結束(通過終點時不得人球分離),記錄完成時間。登記成績以秒為單位,使用電子錶,取一位小數,小數點後第二位數非“0”時進1。

3. 測試過程中籃球失控脱手後,如球仍在考試區域滾動,考生可以撿回球從失控脱手地點繼續運球,不停表。

4. 測試過程中出現以下現象屬犯規行為,取消當次成績:出發時搶跑、運球過程中雙手同時觸球、漏繞標誌杆、碰倒標誌杆、人或球出考試區域、未按規定路線完成運球等。

5.每位考生可測試兩次,取最好成績作為該項考試分數。

  七、排球墊球

1.在堅實、平坦的場地或排球場上進行,測試區域為每人3米×3米,測試用球符合排球規則中規定的比賽用球。

2.考生在規定的測試區域內原地將球拋起,個人連續正面雙手墊球,要求手型正確、擊球部位準確、達到規定的高度,球落地即為測試結束,按次計數。考生每次墊球應達到的高度為2米。每名考生測試2次,記錄其中成績最好的一次。

3.測試過程中如出現以下現象均只作為調整,不計次數:採用傳球等其它方式觸球、測試區域之外觸球、墊球高度不足等。

  八、引體向上(男)、一分鐘仰卧起坐(女)

(一)引體向上(男)

1.引體向上在高槓上進行,槓粗以手能握住為準。

2.考生雙手正握槓,兩手與肩同寬成直臂懸垂,靜止後,兩臂同時用力引體(身體不能有附加動作),上拉到下頦超過橫槓上緣為完成一次。

3.每位考生測試一次,記錄完成次數。

(二)一分鐘仰卧起坐(女)

1.考生全身仰卧於平坦的墊子上,兩腳屈膝稍分開,大小腿成直角,兩手指交叉貼於腦後,另一同伴壓住受測者兩踝關節,以固定下肢。起坐時,以雙肘觸及兩膝或超過雙膝為完成一次,仰卧時緊貼腦後的手背必須觸墊。

2.考試時數組考生聽發令員口令同時開始,記錄一分鐘完成次數,發現受測者有違例情況,考務員及時指出,違例動作不計次數。若一分鐘到時考生雖已坐起,但兩肘未觸及膝蓋者,該次不算。

3.每位考生測試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