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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學考試《旅遊與飯店會計》複習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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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學考試《旅遊與飯店會計》複習筆記

  1.會計要素

會計要素是對會計對象所作的基本分類,是會計核算對象的具體化,是用於反映會計主體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基本單位。

由於會計要素是對會計對象的分類,所以會計要素是主觀的,也就是説,不同的國家可以有不同的會計要素。我國《企業會計準則》將會計要素界定為六個,即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和利潤.

  2.貼現

貼現是指銀行承兑匯票的持票人在匯票到期日前,為了取得資金,貼付一定利息將票據權利轉讓給銀行的票據行為,是銀行向持票人融通資金的一種方式。

貼現的性質:貼現是銀行的一項資產業務,匯票的支付人對銀行負債,銀行實際上是與付款人有一種間接貸款關係。

貼現的利率:在人民銀行現行的再貼現利率的基礎上進行上浮,貼現的利率是市場價格,由雙方協商確定,但最高不能超過現行的貸款利率。

貼現利息的計算:貼現利息是匯票的收款人在票據到期前為獲取票款向貼現銀行支付的利息,計算方式是:貼現利息=貼現金額x貼現率x貼現期限.

貼現申請人必須具備的條件

(1) 在貼現行開立存款帳户的企業法人或其他經濟組織;

(2) 與出票人或直接前手之間有真實的商品交易關係;

(3) 能夠提供與其直接前手之間的增值税發票(按規定不能出具增值税發票的除外)和商品發運單據複印件。

  3、貼現申請人需提供的資料

持票人辦理匯票貼現業務時,需填寫《商業匯票貼現申請書》,加蓋公章和法人代表人章(或授權代理人章)後提交開户行,並提供以下資料:

(1) 未到期且要式完整的銀行承兑匯票;

(2) 貼現申請人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營業執照》複印件;

(3) 持票人與出票人或其直接前手之間的增值税發票(對因《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税暫行條例》所列不得出具增值税發票的商品交易,無增值税發票作附件的,可由申請人提交足以證明其具有真實商品交易關係的其他書面材料)和商品發運單據複印件;

(4) 貼現銀行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資料。

  4、貼現期限

貼現的期限從其貼現之日起至匯票到期日止,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實付貼現金額按票面金額扣除貼現日至匯票到期前一日的利息計算。

  5、貼現利率

貼現利率按人民銀行規定執行。按商業銀行同檔次流動資金貸款利率下浮3個百分點執行。

  6、關於貼現回購

票據貼現回購業務:是指當賣方企業(持票人)臨時資金短缺時,持未到期票據來我行辦理貼現業務,票據貼現後至到期日前,當客户資金充足時可按與銀行約定歸還票面金額,贖回票據。企業貼現回購分為定期回購和不定期回購。

  7、適用對象

生產或經營規模較大,產品或企業經營服務有較大的市場需求,存在季節性供需不平衡或其他業務而產生的不定期票據或資金結算的各類企業。

  8、業務申請條件

(1)、據真實,記載符合支付結算辦法規定;

(2)、持票企業與其前手企業間具有真實的商品交易關係;

(3)、申請貼現商業承兑匯票的,出票企業應滿足我行商票貼現授信條件;

(4)、持票企業與銀行簽定貼現回購業務(定期或不定期協議書

(5)、持票企業在銀行開立存款賬户。

  9、辦理程序

(1)、持票企業提供票據原件由銀行代為查詢,確定真實性;

(2)、持票企業填寫貼現申請書、貼現憑證;

(3)、持票企業提供與交易相關的合同、交易發票;

(4)、商業承兑匯票貼現前由銀行對出票企業進行授信審查;

(5)、銀行審核票據及資料;

(6)、銀行計收利息,發放貼現款。

(7)、按協議約定日,企業歸還票據款,銀行向企業歸還票據並退還未使用資金利息。

  10、貼現的計算方法

匯票面值-匯票面值*貼現率*(貼現日-匯票到期日)/365

假設你有一張100萬的匯票,今天是6月5日,匯票到期日是8月20日,則你貼現後得到的金額如下:

100-100*3.24%*76/365=99.325萬

有的銀行按月率計算,則:

100-100*3.24%*3/12=99.19萬

  11、固定資產折舊

指一定時期內為彌補固定資產損耗按照規定的固定資產折舊率提取的固定資產折舊,或按國民經濟核算統一規定的折舊率虛擬計算的固定資產折舊。

  12、會計憑證

是記錄經濟業務、明確經濟責任、按一定格式編制的據以登記會計賬簿的書面證明.有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

  13、或有事項

或有事項,是指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其結果須由某些未來事項的發生或不發生才能決定的.不確定事項。常見的或有事項有:未決訴訟或仲裁、債務擔保、產品質量保證(含產品安全保證)、環境污染整治、承諾、虧損合同、重組義務等。

  14、或有事項具有以下特徵

(1)或有事項是由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

由於或有事項具有因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而形成這一特徵,未來可能發生的自然災害、交通事故、經營虧損等事項,不屬於企業會計準則規範的或有事項。

(2)或有事項的結果具有不確定性。

或有事項的結果具有不確定性,是指或有事項的結果是否發生具有不確定性,或者或有事項的結果預計將會發生,但發生的具體時間或金額具有不確定性。

(3)或有事項的結果須由未來事項決定。

由未來事項決定,是指或有事項的結果只能由未來不確定事項的發生或不發生才能決定。

  15、資本公積金

資本公積金是指企業投資人、捐贈人或從其他來源取得的由所有者享有但不屬於企業註冊資金範圍內的資本,包括資本(股本)溢價、接受捐贈資產、撥款轉入,外幣資本折算差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