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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冬春救助方案14篇

為了確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進行,我們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為某一行動所制定的具體行動實施辦法細則、步驟和安排等。那麼優秀的方案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鄉鎮冬春救助方案,歡迎閲讀與收藏。

鄉鎮冬春救助方案14篇

鄉鎮冬春救助方案1

為進一步提升我縣救助管理工作服務質量,切實做好今冬明春生活無着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和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全面落實“應救盡救、應救必救”和疫情防控“外防輸入、內防反彈”工作要求,保障生活無着流浪乞討人員及時得到有效救助服務,現結合我縣實際,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加強縣、鄉鎮(街道)、村(居)三級聯動和民政、公安、城市管理、衞生等部門協作,紮實做好街面巡查和疫情防控。通過開展“寒冬送温暖”專項救助行動,使流浪乞討人員得到及時、有效的救助,確保不發生凍、餓、病、死、傷等極端事件,切實保障生活無着流浪乞討人員安全過冬。

二、時間安排

從20xx年12月18日起,至2021年3月20日結束。

三、主要任務

(一)強化街面巡查和轉介處置。鄉鎮民政部門和縣救助管理站要密切關注氣候變化,全面深入排查梳理薄弱環節和隱患之處,跟蹤監測重點區域,建立完善的應急預案。加強與公安、城市管理、衞生等部門協作,聯合組織人員開展巡查,特別要加大對車站、廣場、繁華地段、橋樑涵洞等重點區域巡查力度。要及時公佈縣、鄉鎮、村(居)救助服務點的`救助電話和救助地址,方便生活無着流浪乞討人員求助,利於熱心羣眾引導幫助。救助站值班電話要24小時暢通,及時收集各類信息,發揮好轉介平台的功能。

(二)做好積極勸導和分類施救。鄉鎮民政部門和救助站要嚴格落實救助管理工作“六必須、六不得”和疫情防控的要求,強化責任意識。針對雨雪冰凍等惡劣氣候下出現臨時困難的求助人員,開闢綠色通道,簡化救助程序。要積極勸導、引導流浪乞討人員到救助機構或臨時救助場所接受救助。對未成年人、殘疾人、老年人和行動不便人員,應當護送至救助機構並履行書面交接手續。護送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應當徵得其同意。對突發疾病病人,應當立即通知急救機構進行救治,必要時可直接護送至醫療機構進行救治。對不願意接受救助的人員,提供必要的食品、禦寒物品和救助機構信息等詳細的救助方式,確保生活無着流浪乞討人員及時得到救助服務。

(三)加強政策宣傳和社會參與。鄉鎮民政部門和救助站要注重利用網絡、微博、微信等公眾平台,宣傳救助管理政策,公佈求助渠道、方法和電話;要注重引導社會力量參與發現報告、引導求助、志願服務等工作。充分發揮社會組織、村(居)民委員會等基層組織瞭解民情、反應迅速的特點,及時提供救助線索。同時,利用全國救助管理信息系統、全國救助尋親網、今日頭條等尋親信息發佈渠道,儘快幫助受助人員尋親返鄉。對突發事件和重大輿情要及時應對,主動引導社會輿論。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鄉鎮民政部門和救助管理站要以保障流浪乞討人員生命安全為出發點,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今冬明春救助管理工作列為重點工作進行組織動員和部署安排,慎終如始繃緊疫情防控和救助底線這根弦,將各項救助措施落實到位,確保不發生因工作不當而造成衝擊社會倫理底線的事件。

(二)做好疫情防控。各鄉鎮和救助管理站要對標對錶實施好疫情防控工作,開展街面巡查和轉介處置時,做好必要的防護措施;救助管理機構和臨時救助場所要做好最基本的出入管理工作,堅持戴口罩、測體温等防控措施,對來自中高風險地區或無法核查核實清楚活動軌跡的求助人員要進行核酸檢測,入站要落實隔離觀察。真正把“外防輸入、內防反彈”要求貫徹落實到救助管理服務工作中。

(三)強化內部管理。鄉鎮民政救助點和救助管理站要完善救助服務條件,配齊配強工作隊伍,補足救助和防疫物資,保障寒冬救助服務工作順利開展。嚴格執行站值班巡查制度,重點做好夜間巡查和值班記錄,確保站內受助人員安全。要進一步強化安全責任意識,開展站內設施、設備安全檢查,對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對站內消防設施、電器電線等進行安全隱患排查,堅決杜絕火災、食物中毒等惡性事故的發生。對因履職盡職不到位而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對相關責任人一律進行追責問責。

(四)檔案信息彙報。鄉鎮民政部門、縣救助管理站要做好檔案記錄,對救助人員要有照片、有證明、有系統錄入,有發票信息,對救助發放的寒冬物資要進行登記,同時根據專項救助工作開展情況,及時對工作進行總結,提煉亮點做法,總結經驗成果,及時彙報。請各鄉鎮民政部門、縣救助管理站將開展專項行動工作總結及相關巡查材料於2021年3月22日前報至縣民政局。

鄉鎮冬春救助方案2

根據中央、省、市、縣相關要求和部署,為切實做好各類困難羣眾走訪慰問,確保困難羣眾過一個歡樂、祥和、喜慶的春節,充分感受黨委、政府的温暖,特制定本方案。

一、慰問時間

20xx年2月5日前完成

二、慰問對象標準

(一)困難家庭慰問(含符合條件的優撫和政策性慰問對象)

1.重度困難家庭(每户慰問5000元)

(1)年度內患大病且自付醫療費2萬元以上的低保家庭和建檔立卡貧困户。

(2)年度內患大病且自付醫療費8萬元以上的困難家庭。

(3)有兩個(或兩個以上)殘疾人的非常困難家庭。

(4)年度內家庭成員患病個人自付醫療費2萬元以上,且有在讀大、中專(高中)生的殘疾人困難家庭。

(5)有重特大疾病患者並辦理了特殊慢性病門診救助或享受特藥政策(腎功能衰竭[尿毒症]、終末期腎病、先天性心臟病、耐藥性結核、地中海貧血、再生障礙性貧血、白血病、血友病、急性心肌梗塞、腦梗死、I型糖尿病、惡性腫瘤、肝硬化、系統性紅斑狼瘡、重性精神病、臟器移植、腦癱、艾滋病、塵肺病、慢阻肺、腦卒中、風濕性心臟病等病種)的非常困難家庭。

(6)因災因事故或其他原因造成生活非常困難的家庭。

2.中度困難家庭(每户慰問3000元)

(1)年度內患大病且自付醫療費1萬元至2萬元的低保家庭和建檔立卡貧困户。

(2)年度內患大病且自付醫療費5萬元至8萬元的困難家庭。

(3)年度內家庭成員患病個人自付醫療費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且有在讀大、中專(高中)生的'殘疾人困難家庭。

(4)有重特大疾病患者並辦理了特殊慢性病門診救助或享受特藥政策(腎功能衰竭[尿毒症]、終末期腎病、先天性心臟病、耐藥性結核、地中海貧血、再生障礙性貧血、白血病、血友病、急性心肌梗塞、腦梗死、I型糖尿病、惡性腫瘤、肝硬化、系統性紅斑狼瘡、重性精神病、臟器移植、腦癱、艾滋病、塵肺病、慢阻肺、腦卒中、風濕性心臟病等病種)的比較困難家庭。

(5)因災因事故或其他原因造成生活比較困難的家庭。

3.一般困難家庭(每户慰問800元)

因各種原因造成生活困難的家庭。

(二)優撫對象慰問

1.困難退役軍人生活解困資金3萬元(每人1000元)。

2.全鎮退役軍人普遍慰問,由鎮退役軍人服務站採購慰問品,村(社區)送達到位。

3.按照縣退役軍人事務局下發在鄉老複員軍人名冊(2人)進行慰問,慰問標準20xx元/人。

三、慰問資金安排

1.縣級安排困難户慰問金91萬元,其中,一般困難家庭慰問金不足的由鎮自籌。

2.縣級安排優撫對象慰問金7.435萬元(其中4.435萬元用於採購普遍慰問品),不足部分由鎮自籌。

四、慰問工作安排

1.對象申報。由困難對象本人向户籍地村(社區)寫出書面申請(註明困難原因、困難程度、申請慰問標準),提供相關佐證材料。無行為能力困難對象由村(社區)評議確定。

2.村(社區)評議。由各村(社區)組成民主評議小組,對全村(社區)慰問對象進行集中評議,評議出的對象由支村(居)兩委和村(居)民議事會進行復核,於1月1日前張榜公示,無異議後報鎮社會事務辦。

3.鎮級審核。鎮社會事務辦對村(社區)上報的慰問對象進行審核,對慰問對象類別確認負全責,發現問題,及時整改,於1月8日前對所有慰問對象和標準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後,將困難家庭慰問對象名冊報縣民政局。

4.公開公示。縣民政局將困難慰問對象彙總後,於1月15日在《星沙時報》以及縣政府門户網站上公示。

5.走訪慰問。鎮社會事務辦根據公示結果,申報、準備慰問金,由鎮、村(社區)幹部按聯村安排送達到對象手中。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強化思想認識。各村(社區)將春節慰問活動作為當前重要工作,精心安排,將黨和政府的關懷和温暖送到困難羣眾手中,讓他們度過一個祥和、喜慶的春節。

(二)搞好科學統籌,加強資金管理。鎮社會事務辦統籌安排全鎮春節慰問活動,嚴格程序和要求。慰問金、物資原則上由聯村(社區)幹部和村(社區)幹部一起送到户,慰問金髮放表須由慰問對象、上户幹部共同簽名,不得由其他人代領。

(三)切實轉變作風,嚴肅工作紀律。慰問活動嚴禁優親厚友、嚴禁挪用慰問金、嚴禁不按照標準慰問、嚴禁拆分慰問金。各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是村(社區)慰問活動的第一責任人,負責村(社區)慰問總體工作。設立投訴舉報電話(福臨鎮投訴舉報電話:xx),縣級相關部門將採取電話抽查、暗訪等方式進行相關督查工作,對未按慰問要求落實的,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鄉鎮冬春救助方案3

為切實加強受災困難羣眾生活救助工作,確保受災困難羣眾安全温暖過冬,根據《亳州市應急管理局亳州市民政局亳州市財政局亳州市扶貧局關於組織開展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精神,結合譙城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則

(一)堅持“以人為本、政府主導、分級負責、社會互助、災民自救”原則;

(二)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

(三)堅持“重點救助、分類救助、無償救助”原則;

(四)堅持救助資金“專款專用、重點使用、無償使用”原則。

二、冬春救助工作目標

全面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冬春救助工作精神,堅持冬春救助工作原則,嚴格執行冬春救助規程,完善冬春救助措施,明確工作責任,合理確定救助時限、救助標準、救助範圍和需救助對象,建立受災困難羣眾冬春助台賬,規範管理使用款災資金,及時、有效開展冬春救助,確保困難羣眾安全温暖過冬。

三、冬春救助時限和標準

(一)根據國家規定,冬春救助時限自20xx年12月1日到20xx年5月31日,時間6個月。

(二)冬春救助標準。

嚴格執行“重點救助、分類救助”原則,在調查摸排基礎上,嚴格界定一般救助對象和重點救助對象範圍,對重點救助對象給予政策和資金上的照顧,原則上一般救助對象救助標準不低於300元/户;重點教助對象救助標準不低於500元/户,最高不超過1000元。

四、冬春救助範圍及重點救助對象

(一)救助範圍:20xx年因災造成生活困難的羣眾。

(二)重點救助對象:因災絕收户;因災倒房户;因災造成生活因難低保户、分散供養五保户殘病家庭及建檔立卡貧困户。針對重點救助對象要落實分户施策、精準救助。

五、冬春救助工作實施步驟

(一)全面開展困難羣眾冬春救助摸底排查,準確把握冬春需救助實情(9月15日-9月22日)。

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認真貫徹冬春救助工作精神,加強冬春救助工作領導、落實工作職責、完善工作措施,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隊伍,深入到村、到户,對本轄區因災造成生活困難羣眾基本生活,需救助人口、數量、需救助口糧、衣被及自救能力等方面情況開展“拉網式”摸底排查,建立需救助人口台賬,準確掌握需救助基本情況,為冬春救助工作打好基礎。

(二)全面完成困難羣眾需救助對象建檔造冊工作,建立冬春需救助人口台賬(9月22日-12月20日)。

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嚴格執行救災資金管理使用原則,貫徹落實救災資金使用“户申請、村評議、鄉鎮(街道)核實、區審批”規程,認真摸排、掌握實性、全面評議、健全救助對象檔案,規範編制救助對象台賬(格式見附表),於12月20日前將電子版和紙質版同時報送區應急局救災減災股

(三)全面實施冬春救助(20xx年12月20日-20xx年2月6日)。

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在調查摸底,掌握實情,建立台賬的'基礎上,規範填報《冬春救助資金統計表》,形成自然災評估報告和冬春救助資金申請報告,報送區應急局救災減災辦,救災減災辦對上報的《統計表》和資金申請報告進行彙總上報領導審核,並結合鄉鎮(街道)受災實際及受災人口數量,合理確定冬春救災資金指標。區應急部門在接到上級冬春助資金後,商請財政部門5個工作日內通過“農補一卡通”及時發放到户。

六、冬春救助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冬春救助工作是救災工作的重要內容,是民生保障兜底工作。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提高思想認識和政治站位,切實加強冬春救助工作的領導,周密安排部署,把冬春救助工作抓實、抓細、抓好,做到精準救助,確保救助實效。

(二)嚴格把控救助資金使用範圍。

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貫徹落實救助資金管理使用原則,把控使用範圍,嚴禁救災資金用於臨時救助,用於化解信訪矛盾;嚴禁優親厚友,平均發放,確保專款專用,公平公正

(三)嚴格救助規程。

冬春救助資金使用要嚴格執行“户申請、村評議、鄉鎮(街道)核實,區審批”規程和“三榜公示”制度。受災困難羣眾申請政府冬春救助資金,要以户為單位向村(居)民委員會提交救助申請,村(居)民委員會接到村(居)民申請,要組織召開村(居)民大會或村(居)民代表會議對申請對象進行評議,並將評議結果在擬補助的對象居住的自然村、社區公示,公示期不得少於10日,接受羣眾監督,公示無異議,將擬救助對象報鄉鎮(街道)核實。鄉鎮(街道)接到所轄區村(居)民委員會報送材料後組織人員對報審對象逐户進行核實,並將核實後符合救助條件對象,在申請對象所在自然村進行公示10日,公示無異議,上報區應急管理部門審批,區應急部門審批結果應在申請對象所在自然村公示10日,冬春救助工作流程應保存工作資料備查。

(四)把握序時進度。

冬春救助工作具有很強的實效性,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把握好救助工作序時進度,按《方案》規定時間節點,按時報送相關材料。遲報將影響全區冬春救助工作進度,影響受災困難羣眾的生活,給社會穩定帶來不穩定因素。應切實引起黨委、政府高度重視,顧大局、講效率、求實效,紮實推進冬春救助工作按時完成任務。

(五)嚴明工作紀律,壓實工作職責。

各鄉鎮、街道黨委、政府要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廉政工作制度,切實擔負冬春救助工作廉政職責,加強監督。要嚴明工作紀律,壓實工作職責,跟蹤問效,堅決杜絕違規、違紀、違法行為,要完善監督檢查制度,強化責任追究,對違紀、違規行為要從重、從快、從嚴給予相關責任人政紀處分;對違法責任人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鄉鎮冬春救助方案4

為落實好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關於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的決策部署,根據州生活無着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聯席會議安排,切實做好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確保因務工不着、尋親不遇、被偷被騙等原因而陷入困境、居無定所、流落街頭的流浪乞討人員得到及時有效的救助,幫助其安全、順利度過嚴冬,現結合我州實際,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標要求

根據氣象部門預測,今年冬季低温嚴寒天氣較往年來得更早,流浪乞討人員是最邊緣、最脆弱的特殊困難羣體,及時有效救助流浪乞討人員是各級黨委政府和各有關部門義不容辭的重要職責。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切實增強工作緊迫感和責任感,抓緊抓細抓實本次“寒冬送温暖”行動,確保流浪乞討人員安全過冬、温暖過冬,堅決防止衝擊社會道德和心理底線的事件發生。

二、“寒冬送温暖”專項救助行動時間

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3月30日

三、明確救助原則,合理開展工作

一是秉承自願受助,無償救助的原則。“自願受助,無償救助”是救助管理工作必須遵循的原則,救助對象有自願求助和放棄救助的自由,對符合救助條件的對象應提供無償救助,不得向受助者本人或其家人收取任何費用。對拒不願接受救助的,要履行告知義務,根據其實際情況免費提供必要的食物飲品、寒衣寒被等救助服務,確保其不受凍捱餓。同時,要留下詳細的求助方式,保存好現場勸導救助影像資料等;二是秉承先救治後救助的原則。在日常救助及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門巡邏過程中,發現有重大疾病隱患、病情危重的流浪乞討人員要在第一時間送往指定醫療機構進行救治,待病情穩定後再進行救助或幫助其返鄉;三是秉承分類救助、按需施救的原則。根據受助人員的具體需求確定救助內容和救助方式。除日常救助外,要針對不同類型受助人員的生理、心理、文化水平、個性特徵進行必要的物質幫助和心理輔導、行為矯治、精神慰藉、法律援助等特殊救助。

四、強化工作措施,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位

(一)制定街面巡查計劃表、動員基層開展排查工作

一是各級民政、公安和城管部門制定街面巡查計劃表,細化巡查內容、巡查措施、巡查責任,強化巡查銜接,增強巡查合力。注重民政部門救助管理機構要主動與公安、城管等部門協調聯動,開展針對橋洞、車站等重點區域、夜間低温時段集中巡查救助,同時做好巡查救助登記,文字記錄、視頻留存;二是廣泛動員基層幹部和相關工作人員成立排查隊伍、主動報告。要組織鄉鎮(街道)、村(居、社區)工作人員和網格員等在本轄區開展流浪乞討人員大排查,確保不落下一人,不出現一個救助盲區。各縣(市)和州救助管理站要將巡查排查工作廣泛告知並動員環衞工人、出租車司機、公交車司機,一旦發現流浪乞討人員第一時間報告當地救助管理機構和公安部門。

(二)加大巡查救助力度和廣度,及時儲備救助物資

一是各縣(市)民政、公安和城管部門要加大對轄區內的巡查救助工作力度,重點對車站、廣場、商場、居民樓道、橋樑涵洞、超市、銀行、爛尾樓、廢棄廠房、農村柴草堆等生活無着流浪乞討人員時常活動和露宿區域進行不間斷巡查,遇到惡劣極端天氣,要增加巡查救助的頻率和覆蓋範圍,實行全天候巡查救助,切實做到發現一例、救助一例;二是各縣(市)要認真落實值班值守制度和領導帶班制度,嚴格實行巡查制度,民政救助必須保持救助熱線24小時暢通,救助站能夠24小時接待求助人員,救助車輛能夠24小時外出救助求助人員,確保不遺漏任何一個求助信息,不延誤任何一個救助服務。州救助管理站要加強與外省救助管理機構溝通,密切聯繫,確保跨省救助工作順暢有序。三是在流浪乞討人員集中活動區域增設開放式臨時救助點或臨時避寒場所,設置明顯標誌,方便流浪乞討人員就近求助避寒。四是各縣(市)財政部門要保障救助資金按時及時撥付,民政部門及相關部門要及時做好冬季禦寒物資儲備工作,要整合救災物資儲備資源,對寒冬救助對象急需用的毛毯、棉衣、棉被、食品、藥品等救助物質採購儲備充足,以確保滿足站內和街頭流動救助服務需求。州生活無着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將成立調研組在“寒冬送温暖”專項行動期間不定期對各縣(市)物資儲備、發放情況和開展情況進行專項調研和暗訪。

(三)制定詳細應急預案,確保快速妥善處置受助人員

一-是制定應急預案。各地要針對寒冬季節氣候特殊、人員流動性大、重要時間節點多等特點,完善應急預案,落實應急處置措施,明確應急處置流程,切實加大救助服務保障力度,及時救助陷入困境的流浪乞討人員。二是強化發現與處置銜接,建立快速反應機制。各縣(市)相關部門和鄉鎮(街道)、社區、村(居)設立應急救援救助中心、臨時救助點、救助諮詢引導點等,明確聯繫方式、聯繫人、聯繫電話,確保溝通配合銜接順暢。對社會各界提供的線索,救助管理站及相關部門要及時到達現場並按要求實施救助。對距離較遠無法及時趕赴現場的,救助站要及時聯繫指導求助人員所在鄉鎮(街道)、社區、村(居)應急救援救助中心、臨時救助點、救助諮詢引導點實施應急救助,快速解除求助人員生存困難。三是及時妥善處置特殊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站、公安、城管等相關部門發現疑似精神障礙患者、傳染病人、危重病人等特殊流浪乞討人員,要立即通知急救機構、精神病醫院,及時送醫救治,救助管理站要第一時間到醫療機構進行對象甄別;醫療機構要第一時間進行救治;經甄別屬於救助對象的,救助管理站要明確專人進行跟蹤管理,配合醫院做好醫治工作,及時核實和結算醫療費用。

(四)落實疫情防控措施,規範站內管理和站外託養

一是各縣(市)要按照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抓好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做好體温檢測、健康碼掃描、佩戴口罩、應急演練等措施,儲備疫情防控物資,充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準備。二是規範站內管理。各縣(市)要結合救助管理機構和託養機構安全隱患排查行動,近期對救助管理機構和託養機構開展一次安全檢查,全面排查整改救助管理機構在工作機制、安全設施、部門銜接、食品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風險隱患。要按照照料服務達標專項行動要求,在站救助人員嚴格根據男女、成年人、未成年人、健康狀況等實行分區居住,提供必要安全的食宿、衞浴、取暖、無障礙設施等相應的生活照料和便利條件,確保其安全過冬。三是嚴格託養監管。對於發現凝似精神病的流浪乞討人員應優先送公立精神衞生機構,對在站外託養的流浪乞討人員,應優先送公辦養老機構並按照“誰送託、誰負責”原則嚴格加強監管,每半月對託養機構照料服務情況開展監督檢查、探視託養人員,跟蹤掌握託養對象生活狀況,監督檢查託養機構安全管理,發現問題及時處置。

(五)加強身份查詢和尋親,及時安置滯留人員

一是快速查詢身份。各縣(市)要按照“大愛尋親.温暖回家”行動要求,聯合公安部門充分利用大數據技術進行人臉識別、體貌特徵和指紋比對,快速查詢流浪乞討人員身份。對於通過快速查詢確認.身份的流浪乞討人員,及時聯繫其親屬或流出地救助管理機構,協調接送返鄉工作。二是及時開展尋親服務。對經快速查詢未能確認身份的滯留人員,各縣(市)救助管理站要及時通過全國救助管理信息系統、全國救助尋親網站和黔東南日報、今日頭條等各類媒體發佈尋親公告,隨時更新完善公佈受助人員基本信息,報請公安機關採集DNA數據進行比對,加強省、州、縣聯動尋親工作,提高尋親成功率,幫助滯留人員儘快重返家庭。對暫時無法查明身份信息的滯留人員,各縣(市)救助管理站要通過長期接觸、交流,採集有效信息,分析地名、人名、口音等關鍵信息,加強與公安機關溝通協作,繼續做好滯留人員身份查詢工作。三是妥善進行安置。各縣(市)民政局要按照集中開展落户安置行動要求,對於確實無法查明身份信息的流浪乞討人員,加強向當地政府彙報請示,按照程序擬定安置方案報送同級政府予以安置。公安部門對政府批准予以落户的,及時為安置人員辦理户口。對已安置並已辦理户口登記手續、符合社會救助政策的流浪乞討人員,及時落實社會救助政策,協助其辦理社會保險。

(六)加強預防幫扶,強化源頭治理

一是各縣(市)要結合推進源頭治理行動,在前期排查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大排查力度,對本地區已排查出的有流浪乞討經歷和習慣的.人員,特別是精神障礙患者、肢體和智力殘疾人員、反覆流浪乞討人員等予以重點關注並納入台賬、落實責任人加強管理。要分析流浪乞討原因和動機,全面評估流浪乞討人員的困難和需求,加強教育引導,綜合施策,有針對性的採取幫扶措施。二是各縣(市)民政局要將符合兜底保障政策的全部納入保障範圍,幫助解決生活困難。要組織開展就業培訓,建立多層次源頭預防幫扶機制,確保流浪乞討人員接得回、留得下、過得好。

五、壓實工作責任,強化工作協同

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要按照州生活無着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下發的《關於印發<黔東南州20xx-20xx年“寒冬送温暖”專項救助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司其職、各負其責、有效協同,形成“寒冬送温暖”行動有效開展的強大合力。各縣(市)民政局要切實履行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業務主管部門職責,制定行動方案,細化工作措施,加強溝通協調,強化工作調度,當好黨委政府的參謀助手和排憂解難;要督促指導救助管理機構和託養機構全面履行好各項工作職責,救助管理機構要切實承擔第一責任主體職責,嚴格執行工作規程,做好求助人員接待、安檢、生活照料、管理服務、身份甄別、接送返鄉等工作。各縣(市)政法委要將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納入平安貴州建設考核指標體系。各縣(市)公安、城管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履行街面巡查和轉介處置職責。各縣(市)衞健部門要組織疾控部門指導救助管理機構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導醫療機構做好流浪乞討人員醫療應急救治。各縣(市)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對救助管理機構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的檢查指導。消防救援部門要指導民政部門加強對救助管理機構的行業消防安全管理,按照“雙隨機”要求開展消防安全監督抽查。各縣(市)要充分壓實街道(鄉鎮)、駐村工作隊、村(居)兩委、網格員等工作責任,及時排查發現處置流浪乞討人員。各成員單位結合各自職責做好相關工作。

六、加強組織領導,精心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工作機制。各縣(市)要在當地黨委政府領導下,加強統籌協調,確保“寒冬送温暖”行動紮實有效開展。要精心制定“寒冬送温暖”行動工作方案,細化工作措施,壓實工作責任,形成黨委領導、政府主導、民政牽頭、部門負責、社會參與的工作機制。尚未建立聯席會議機制的縣(市),必須於12月底前籌劃建立生活無着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聯席會議制度。

(二)加強督促指導,強化工作調度。州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要加強對本部門“寒冬送温暖”工作的督促指導,加強與聯席會議辦公室對接。各縣(市)要及時掌握當地“寒冬送温暖”行動開展情況,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問題。各縣(市)專項救助行動中發現的重大情況和突發事件要及時上報。州聯席會議將不定期組織有關部門對各縣(市)“寒冬送温暖”專項救助行動進行調研檢查,檢查“寒冬送温暖”專項救助行動開展情況以及寒冬救助物資儲備及發放情況。各縣(市)於20xx年12月20日前向州聯席會議辦公室報送當地“寒冬送温暖”行動方案;於20xx年1月10日前向州聯席會議辦公室報送當地生活無着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制定情況;20xx年2月1日、4月1日前分別將“寒冬送温暖”行動推進情況和工作總結報州聯席會議辦公室。

(三)強化宣傳引導,營造良好氛圍。各縣(市)要通過廣播、電視、報紙、微信、微博、公益短信等多種方式,加強救助管理政策法規宣傳,提高羣眾知曉率,引導羣眾或流浪乞討人員主動求助。要加強輿情監測,及時妥善處理。要廣泛宣傳救助管理領域先進事蹟、先進人物,弘揚全社會共同關心關愛弱勢羣體、扶危濟困的強大正能量。

鄉鎮冬春救助方案5

為紮實做好20xx年度冬春救助工作,確保冬春期間受災困難羣眾的基本生活,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要圍繞“確保受災羣眾安全、温暖過冬”的工作目標,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把保障人民羣眾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妥善安排好受災困難羣眾冬春期間基本生活,確保受災困難羣眾得到及時有效救助。

二、救助原則

(一)確保生活,統籌兼顧

保障基本生活需要,兼顧衣被、取暖、住房、就醫、就學等其他實際困難,確保受災困難羣眾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能取暖、有房住,基本生活不出問題。

(二)分類救助、重點救助

會商鄉鎮財政、民政等部門,結合本地實際,堅持“分類救助、重點救助”的原則,對需救助人員實行分類排隊,優先做好倒房重建户和受災的低保對象、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散居孤兒、留守老人、留守兒童、殘疾人等特殊羣體以及脱貧不穩定户、邊緣易致貧户等受災人員的.救助,做到分户施策,實施精準救助。

(三)嚴格程序、規範透明

各鄉鎮要嚴格按照“户報(或小組提名)、村評、鄉審、縣定”的程序確定冬春需救助對象,冬春需救助對象和擬救助金額要進行公示,做到救助公開、公平、公正。

(四)加強監管、注重實效

堅持“專款專用、重點使用、無償使用”的原則,加強冬春救助款物監督管理,不得優親厚友,不得平均發放,嚴禁資金截留挪用、發放遲緩或沉澱不用,嚴禁以慰問金形式發放,嚴禁將冬春救助資金用於行政管理、工作經費支出或平衡預算,冬春救助資金必須於春節前發放到户。

三、救助範圍

因災造成冬春期間家庭生活困難,需要給予基本生活救助的受災困難羣眾。對倒房重建户和受災的低保對象、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散居孤兒、留守老人、留守兒童、殘疾人等特殊羣體以及脱貧不穩定户、邊緣易致貧户等受災人員給予重點救助。

四、救助資金籌措使用和管理

(一)統籌安排資金

要按照“分級管理、分級負擔”的原則,認真落實地方政府災害救助工作的主體責任,落實救災資金按比例分擔的機制,積極會商有關部門優先加大安排落實好本級冬春救助資金。

(二)嚴格資金管理

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要求,切實規範資金管理,確保專款專用,及時撥付和發放。冬春救助資金原則上通過“一卡(折)通”方式發放,(救助羣眾無“一卡(折)通”的,要提前到鄉鎮財政所辦理相關手續)註明“冬春救助資金”字樣,併發送打款提示信息,最晚春節前將冬春救助資金全部發放到救助對象手中。加強冬春救助工作督促指導和績效評估,按時填報《受災人員冬春生活已救助情況統計表》,切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三)縣級冬春救助指導標準

1.擬定人均救助標準。全縣人均救助標準原則上不低於300元。

2.實施分類救助、重點救助。根據受災困難家庭基本情況、災害損失情況、自救能力等因素,進行分類排隊、因户施策。救助幅度重點困難户人均350-1000元,一般困難户人均200-300元。

3.因特殊情況每人超過600元進行救助的,應履行單獨審批手續,由縣級應急管理部門審批同意。

五、工作步驟

(一)開展救助需求調查,全面摸清底數

時間:9月30日前

各鄉鎮應組織財政所、民政所、鄉村振興等有關部門人員走村入户進行“拉網式”摸底排查,確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要詳細調查瞭解受災困難家庭基本情況,災害損失情況,自救能力以及口糧、衣被、取暖等方面存在的困難和需求,自下而上逐級建立相關台賬,做到底數清、情況明、數據準。

各鄉鎮彙總調查情況後,規範準確填報《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一覽表(需救助)》和《受災人員冬春生活需救助情況統計表》,於9月30日前報縣應急管理局。

(二)嚴格救助程序,實施精準救助

時間:20xx年12月上旬至春節前

1.制定縣級冬春救助實施標準。會同財政部門抓緊推進縣級冬春救助實施標準的制定工作,根據上級下撥和本級籌集的冬春救助資金總量,結合需救助情況、分類排隊情況、自救能力等因素,參考市級冬春救助指導標準,合理制定縣級冬春救助實施標準。

2.及時分配下撥救助資金。接到上級下撥資金後,各鄉鎮要抓緊會同有關部門及時制定資金分配方案,加快冬春救助資金下撥進度,督促村(社區)抓緊實施冬春救助工作,確保春節前將救助資金全部發放到户。

3.確定冬春需救助對象和擬救助金額。各鄉鎮要嚴格按照“户報(或小組提名)、村評、鄉審、縣定”的程序確定冬春需救助對象,堅持“專款專用、重點使用、分類救助”的原則,將需救助人員分類排隊,對特殊困難人員予以優先考慮,並根據家庭情況,按照縣級冬春救助實施標準,制定救助方案,做到分户施策。鄉鎮、村居社區要對冬春救助對象和救助金額嚴格把關,要在村組進行公示5天,(同時在小微權力監督平台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救助對象户主姓名、家庭救助人數、救助類別、救助金額及縣及鄉鎮舉報電話等。

4.及時發放資金,注重救助實效。縣級應急管理部門應在接到上級下撥資金後,15個工作日內將冬春救助資金落實到救助對象手中。村組公示期滿無異議後,縣級應急管理部門應在5個工作日內通過涉農補貼資金“一卡(折)通”將救助資金打卡到户,並標註“冬春救助資金”字樣。資金髮放工作完成後,各鄉鎮應及時將救助相關情況在網上進行公開。

(三)開展救助情況調查評估

時間:20xx年3月

各鄉鎮着手調查、核實、彙總本行政區域內受災困難人員冬春已救助情況,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實際救助效果進行績效評估。4月10日前將《受災人員冬春生活已救助情況統計表》、績效評估報告報縣應急管理局。

六、相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冬春救助工作作為踐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和貫徹落實省市有關決策部署的實際行動。冬春救助是自然災害救助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幫助受災困難羣眾安全温暖過冬、維護災區和諧穩定等方面發揮着重要作用,是一項民生兜底保障工作,各地務必將冬春救助工作作為重點任務抓緊抓實抓好。

(二)抓緊安排部署

要儘快安排部署,切實加強領導,嚴格落實責任,按照規定時序推進冬春救助工作規範開展。要主動向黨委、政府彙報災區實際困難並積極爭取支持,加強與財政、民政、鄉村振興等相關部門的協調聯動和工作銜接,健全完善工作通報、信息共享等工作機制。強化資金政策統籌協調,切實做好冬春救助和最低生活保障、臨時救助等幫扶機制和政策有序銜接,確保冬春救助工作取得實效。

(三)強化監督檢查

要自下而上逐級建立台賬,認真填寫《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一覽表》等相關表格,保存救助申請、公示圖片等資料,建立完善救助檔案。要按照信息公開的要求,及時向社會公佈有關工作情況,加強冬春救助新聞宣傳,主動接受羣眾監督和社會監督。同時,採取抽樣調查、實地調研等方式檢查款物分配、發放等情況,配合本地財政、紀檢監察、審計等部門加強監督檢查,並及時向社會公佈監督檢查結果。縣減災救災委員會將根據各地工作進展情況,協調有關部門組成指導組赴各地開展專項督查指導。

鄉鎮冬春救助方案6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省委十一屆二次全會精神,持續推進脱貧攻堅,進一步凝聚民心民力,結合20xx年工作計劃,經鎮黨委、政府研究,決定在全鎮開展“脱貧攻堅聚人心暖冬行動送温暖”活動,具體方案如下:

一、召開三個會議,廣泛凝聚共識

(一)召開返鄉人士懇談會

2月10日前,邀請返鄉人士代表26名(由各村推薦)在小壩鎮政府召開返鄉人士懇談會,向返鄉羣眾介紹我鎮20xx年全鎮工作情況,家鄉發生的變化,特別是脱貧攻堅各項成果,宣傳脱貧攻堅、返鄉創業的各項政策,聽取返鄉人士的意見建議,提高返鄉人員認可度,激發返鄉人員留鄉創業熱情,推進我鎮脱貧攻堅和鄉村振興工作。各村(社區)應在春節前組織返鄉人員召開各村(社區)返鄉人員懇談會。(責任領導:趙林)

(二)召開小壩人才新春座談會

2月10日前,邀請小壩籍在外企業家、成功人士和在小壩的企業代表召開小壩人才新春座談會,向參會人員介紹我鎮20xx年全鎮工作情況,家鄉發生的.變化,特別是脱貧攻堅各項成果,宣傳招商引資、返鄉創業的各項優惠政策,聽取對小壩發展的意見建議,提高小壩籍成功人士和在小壩企業的.認可度,最大力量凝集智慧,推動小壩各項事業發展。(責任領導:加紅波)

(三)召開脱貧攻堅工作座談會

2月10日前,邀請部分貧困户代表、幫扶力量代表、村組幹部代表召開脱貧攻堅工作座談會,向貧困户代表介紹我鎮20xx年全鎮脱貧攻堅工作情況和20xx年工作計劃,暢談家鄉發展變化,宣傳脱貧攻堅的各項政策,聽取對脱貧攻堅工作的意見建議,切實提高羣眾認可度。(責任領導:張祿海)

二、舉辦三項評選,塑造先進典型

(一)舉辦“脱貧標兵”評選

在全鎮已脱貧464户1529人中評選10名勤奮努力、不等不靠、樂觀向上的“脱貧標兵”,對他們進行適當的物質獎勵,並在全鎮範圍內廣泛宣傳。通過以點帶面,建立你追我趕的比拼制度,避免等靠要的錯誤思想冒頭,引導貧困户樹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強的意識,在全鎮營造勤勞致富、自主脱貧的輿論氛圍,進一步激發脱貧的內生動力。(責任領導:張祿海)

(二)舉辦“幫扶模範”評選

在全鎮幫扶幹部(包括幫扶部門、站所、鎮機關)中評選10名事蹟突出、成效顯著、羣眾滿意度高的“幫扶模範”,對他們進行適當的物質獎勵,並在全鎮範圍內廣泛宣傳,鼓舞全鎮扶貧幹部的士氣,教育引導他們以先進典型為榜樣,積極投身脱貧攻堅實踐,堅決打贏脱貧攻堅戰。(責任領導:高曉芳)

(三)舉辦“優秀村官”評選

在全鎮202名村(社區)村、組幹部中評選10名恪盡職守、成績優異、事蹟突出、羣眾滿意度高的“優秀村官”,對他們進行適當的物質獎勵,並在全鎮範圍內廣泛宣傳,鼓舞村組幹部士氣,激勵全鎮廣大黨員幹部羣眾進一步發揮模範帶頭作用,堅決打贏脱貧攻堅戰。(責任領導:高曉芳)

各責任領導牽頭,三項評選活動在2月1日至3月10日期間開展。

三、開展三項活動,營造濃厚氛圍

(一)開展“新春暖心”志願服務活動。

擬發動機關、站所、學校、醫院、小壩商會等志願者,開展場鎮文明勸導和秩序維護、題寫春聯、惠民演出、關愛留守兒童、老人等“新春暖心”志願服務活動同時,積極宣傳十九大和省委十一屆二次全會精神和營造文明祥和的節日氛圍。(責任領導:加紅波)

(二)開展“新春送健康”免費義診活動。

擬在場鎮、回龍開展1-2場免費義診活動,為羣眾提供免費測量血壓、把脈、健康諮詢、診斷等服務,同時積極宣傳醫療扶貧、新型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小額保險等政策,讓全鎮人民羣眾充分感受黨和政府的温暖,增強羣眾獲得感、幸福感。(責任領導:蹇開平)

(三)開展“新春大走訪”活動。

進一步深化“結親幫萬户”工作,發動全體幫扶幹部再次摸排走訪,對標補短,有針對性的幫助聯繫户規劃20xx年生產生活計劃,鼓勵其發展致富。鎮班子成員帶頭走村入户,開展走訪慰問和送温暖等活動。慰問做到統籌安排、整合資源,實施精準救助、精準幫扶、精準慰問,把市、縣、鎮的關懷、温暖送到廣大人民羣眾的心坎上。(責任領導:鄧麗、張祿海)

上述涉及各項工作由各責任領導牽頭負責,於1月30日前拿出具體實施方案,確保儘快實施。各村(社區)可根據上述活動方案,結合自身實際,在村級開展相應活動。

鄉鎮冬春救助方案7

為紮實做好我鎮20xx-20xx年冬春救助工作,確保冬春期間受災困難羣眾的基本生活,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嚴格按照“工作程序規範、救助對象精準、救助措施及時”的總要求,確保所有因災生活困難對象得到相應救助,維護社會安全穩定。

二、救助原則

要按照“分類救助、重點救助”的原則,對各類冬春救助對象實行分類排隊,加大救助力度,做到分户施策,實施精準救助。

三、救助範圍

因災造成冬春期間家庭生活困難,需要給予基本生活救助的`受災困難羣眾。對倒房重建户、建檔立卡貧困户、受災低保對象、分散供養特困人員、重度殘疾人家庭、散居孤兒、留守老人、留守兒童及困難軍烈屬家庭等特殊人羣給予重點救助。

四、救助款物的管理

(一)冬春救助標準

1.提高人均救助標準。全鎮救助標準原則上每户不低於300元,且人均不低於90元。

2.實施分類救助、重點救助。根據受災困難家庭情況,進行分類排隊、因户施策。救助幅度重點困難户300-1500元/户,一般困難户300-500元/户。

(二)嚴格救助款物的管理

堅持“專款專用、無償使用,分級管理”的原則,加強冬春救助款物的使用管理。各村要嚴格按照安徽省財政廳 安徽省應急管理廳印發《安徽省自然災害救災管理實施細則》(皖財建〔20xx〕948號)規定要求,嚴禁優親厚友、“吃拿卡要”、平均發放,嚴禁以慰問金形式發放,嚴禁將救災資金用於行政管理、工作經費支出,嚴禁擠佔、截留、挪用和擅自擴大使用範圍,冬春救助款物必須於春節前一次性全部發放到户,確保救助款物安排使用規範、透明、安全、有效。

五、工作步驟

(一)開展救助需求調查,全面摸清底數

各村要迅速再次組織人員深入村組,走進受災農户家中進行“拉網式”摸底排查,認真做好摸底排查工作,確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詳細調查瞭解受災困難家庭基本情況,災害損失情況,自救能力以及口糧、衣被等方面存在的困難和需求,各村建立相關台賬,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對象準。鎮政府將視情況組織人員深入村組户進行實地抽查。

(二)嚴格救助程序,實施精準救助

1.抓緊時間研究分配救助款物。接到縣級下撥款物後,我鎮要立即召開會議研究制定救災款物分配方案,督促各村委會抓緊實施冬春救助工作,確保春節前將救助款物全部發放到户。

2.確定冬春需救助對象和擬救助數額。各村要嚴格按照民主評議、登記造冊、張榜公佈的工作規程,通過“户報、村評、鄉審、縣定”的程序公開公平公正地確定冬春需救助對象,按照縣冬春救助標準,制定本級救助工作方案。由於時間較緊,村、鎮兩級可以採取同步公示,規範裝訂保存相關資料備查。對於羣眾有異議的,要認真組織複核,確實不符合救助條件或救助標準不適當的,要及時更正並做好解釋説明工作;對特殊羣體要給予適當傾斜,確保受災困難羣眾安全温暖過冬,愉快過節。公示內容包括救助對象户主姓名、家庭人口、家庭類型、救助數額及舉報電話等。

3.及時發放款物,注重救助實效。鎮人民政府接到各村上報人員審定名單後,於1月17日前,上報救助人員台賬(紙質和電子版)到縣應急管理局,以便救災款物及時發放。

六、相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

冬春救助是自然災害救助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幫助受災困難羣眾温暖過冬、安全過節等方面發揮着重要作用,是一項民生兜底保障工作。各村要加強思想認識,提高政治站位,把冬春救助工作作為當前工作的重點任務抓緊抓好。

(二)抓緊安排部署

各村立即安排部署,嚴格落實責任,按照規定時序推進冬春救助工作規範開展,確保取得實效。

(三)強化監督檢查

各村要逐級建立冬春救助工作台賬,認真填寫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政府救助台賬等相關表格,保存救助申請、評議、公示圖片等資料,建立完善救助檔案。要積極配合本縣財政、監委、審計等部門適時開展監督檢查,主動公開相關信息,自覺接受社會公眾和新聞媒體監督。

鎮政府根據各村工作進展情況,組織有關部門開展專項督導。

鄉鎮冬春救助方案8

根據《道真自治縣民政局關於開展“寒冬送温暖”行動的通知》(道民通〔2020〕23 號)文件精神,確保流浪乞討人員和困難特殊人羣安全度冬,經鎮人民政府研究,決定從2021年1月16日至2021年3月31日,在全鎮範圍內開展“寒冬送温暖”行動,現將有關事宜方案如下。

一、提高思想認識,切實增強做好“寒冬送温暖"行動的緊迫感和責任感

今年特殊低温凝凍天氣,將對因離家在外、身處困境、自身無力解決食宿而處於流浪乞討狀態的乞討人員和特殊困境人員生活造成較大影響。當前,正處於脱貧攻堅收官的關鍵時期,切實做好流浪乞計人員救助管理工作、保障好流浪乞計人員基本生活,是全面落實兜底保障政策,確保高質量打贏脱貧攻堅的迫切要求。各村(社區)和有關部門要增強“四個意識”、 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關於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的`決策部署,抓緊抓細抓實“寒冬送温暖”行動,確保流浪乞討人員和困難特殊人羣安全度冬、温暖過冬,堅決防止衝擊社會道德和心理底線的事件發生。

二、加強組織領導,精心組織實施

(一)健全機制,加大巡查力度。鎮村要建立健全“寒冬送温暖”行動工作領導小組。各村(社區)和相關部門要以保障生活無着落流浪乞討人員、陷入困境人員生命安全為出發點,把“寒冬送温暖”行動列為一項階段性重點工作,認真安排部署,抓好落實。社會事務辦要加強和各村(社區)、派出所、醫院、綜合執法分局等部門配合,建立完善部門聯動和快速響應救助工作機制,確保生活無着落流浪乞討人員以及因務工不着、尋親不遇、被騙等原因而陷入困境、居無定所、流落街頭的生活無着落人員及時得到救助服務。

(二)強化宣傳引導、營造良好氛圍。各村(社區)要通過廣播、微信、羣眾會等各種方式,加強政策法規宣傳和專項救助措施宣傳,公開求助電話,提高羣眾知曉率,引導社會組織、志願者參與生活無着落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引導困難羣眾或流浪乞討人員主動求助,及時撥打求助電話。各村(社區)及時護送流浪乞討人員、流浪未成年人到社會事務辦接受救助,護送流浪乞討危重病人和智障人員到醫療機構接受救治和救助。宣傳部門要加強網絡輿情監測,及時妥善處理,要廣泛宣傳救助管理的先進事蹟,弘揚全社會共同關心關愛弱勢羣體、扶危濟困的強大正能量。

(三)強化工作措施,切實做好特殊困難羣體生活保障。社會事務辦要創新工作方法,完善部門聯動和快速響應機制,積極採取主動救助、快速救助、開放救助等措施,方便生活無着落流浪乞討人員主動求助避寒。着力抓好社會散居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困境兒童基本生活保障,督促指導各村(居)兒童主任加大走訪力度,發現問題及時報告。落實好老年人關愛服務,定期走訪探訪散居特困老人,瞭解老人身體和生活狀況,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報告,有效開展救助,迅速處置消除隱患。全鎮要建立健全救助服務網絡體系,對發現需救助的人員要做好主動報告、引導護送和應急救助工作。一是密切關注天氣氣候變化,全面深入排查梳理薄弱環節和隱患,跟蹤監測重點區域重點人羣。二是各村(社區)每天對管轄區域開展巡查巡視,主動加強部門的協調聯動,在鎮轄區全面開展聯合巡查救助,做好夜間和重點區域巡視救助,對流浪未成年人、流浪 婦女、流浪乞討人員發現一名救助一名,勸導、引導生活無着落流浪乞討人員到社會事務辦接受救助。不願接受救助的,發放被條、棉衣、棉鞋及方便食品。對流浪精神病人,送到縣精神病院救治。對流浪乞討人員要加大身份甄別力度,落實救助措施,幫助其返回原居住地。三是按照邊排查、邊處置和誰發現、誰處置的原則,落實首接責任制。四是要建立快速反應機制,各村(社區)發現或接到流浪未成年人、流浪乞討人員線索的,及時和鎮社會事務辦聯繫,社會事務辦應迅速到達現場並實施救助,解除求助人員生存危機。五是落實好疫情防控措施,各村(居)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抓好疫情常態化防控,做好體温檢測、“雙碼”掃描、佩戴口罩。

(四)完善機構,加強管理。社會事務辦要確保救助經費落實到位,及時改善救助服務條件,配齊配強工作隊伍,保障救助服務工作的順利開展。要堅持並落實24小時服務接待制、首接負責制,對求助人員要熱情對待,及時辦理,要按照規範要求做好救助過程的文字記錄和視頻留存。要嚴格實行領導帶班和值班巡查制度,強化消防安全責任意識,全面排查整改消防安全漏洞。要完善技防設備並保證正常運行,保全工作記錄、檔案等資料,強化規範管理,維護救助管理正常工作秩序。

(五)嚴肅紀律,責任倒查。各村(居)、社會事務辦和各相關部門要切實做細做實生活無着落人員和困難羣眾的救助管理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漠視、拒絕甚至遺棄生活無着落人員,對因思想麻痺、工作疏忽、責任落實不到位等造成嚴重後果或非正常情況發生的,將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鄉鎮冬春救助方案9

寒冬已至,為切實保障生活無着流浪、乞討人員的基本生活,確保其安全過冬,根據《民政部關於做好“寒冬送温暖”專項救助工作的通知》(民函〔20xx〕288號)精神,決定從現在起至3月15日,在全區範圍內集中開展“寒冬送温暖”專項救助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和中央、省市民政工作會議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立足於解決民生、維護民利、落實民權,切實加強對生活無着人員的救助管理和公共服務,努力創建全國文明城市作出新貢獻。

二、目標任務

“寒冬送温暖”街頭救助行動的主要任務是:主動上街勸説、引導、護送流浪乞討人員到救助管理機構接受救助。對不願到救助管理機構接受救助的流浪乞討人員和其他街頭生活無着人員,提供必要的飲食、禦寒衣被等救助服務。力爭實現城區主次幹道和重點區域基本無流浪乞討人員的工作目標。

三、組織領導

成立“冬季送温暖”街頭救助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名單如下:

組 長:李必根。

副組長:陳清濤、張小春、李滿鳳。

成 員:區民政局辦公室、區救助局、社會事務股、各鄉鎮、街道民政辦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汪利民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地點設民政局社會福利事務股。

四、具體措施

嚴格落實“六必須、六不得”的`要求。加大街面主動救助力度,開展全天候、全方位救助,積極勸導、引導街頭生活無着人員接受救助,努力做到“發現一個,救助一個”。要擴大巡查頻率和覆蓋範圍,在巡查生活無着人員集中區域基礎上,將在建工地、城鄉結合部等可能露宿區域納入巡查範圍,開展地毯式摸排。重點做好夜間巡查工作。對不願到救助管理機構接受救助的人員,要提供必要禦寒物品和詳細求助方式,做好後續定期跟蹤勸導,並留存好相關救助信息和資料。要在大風降温、雨雪天氣來臨之前做好應急準備工作,提前購置物資、部署人員。積極做好和公安、醫院等部門、單位的銜接和配合。街道轄區內車站、碼頭、主次幹道、廣場、橋樑涵洞、建築工地、地下通道等流浪乞討人員活動頻繁和露宿的重點區域。

要將救助工作的對象延伸至農村留守兒童,特別是無人監護、監護差、輟學、患病、殘疾、家庭特別困難的農村留守兒童,各鄉鎮街道民政辦要加強走訪慰問,及時發放棉衣、棉被、食品等禦寒物資,確保安全過冬。

五、時間和人員安排

1、專項活動時間為12月1日至3月15日。在全區範圍內開展進行救治、救助活動。

2、春節前後,各鎮(街)要組織專門人員進行全天候巡查。

3、區民政局負責重點區域的巡查救助,街道鄉鎮民政辦、社區負責鎮街駐地轄區的巡查和救助,督導村居巡查工作,社區(村)居民委員會負責本轄區的巡查工作。

六、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高度重視。各鄉鎮要成立流浪乞討人員救助領導小組,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發現流浪乞討人員後,第一時間做好流浪人員的保暖、飲食、醫療等工作,確保被救助流浪人員在街道轄區內不出意外。

2、標本兼治,長態管理。城市流浪乞討救助管理工作既要做到集中行動,又要強化日常管理,建立規範化、制度化、常態化的流浪乞討救助管理工作機制。

3、強化宣傳,營造氛圍。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等宣傳媒的作用,積極引導和鼓勵慈善公益組織和社會力量開展和與救助工作,並向社會公開救助電話。

鄉鎮冬春救助方案10

20xx年,吳小街鎮遭受了不同程度自然災害。致使全鎮農業生產遭受一定損失,部分羣眾生活面臨困難。為切實做好今冬明春災民生活救助工作,根據救災工作相關政策,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發展理念。以穩步做好社會救助工作作為脱貧扶貧重要內容,堅持以解決災民生活為重點,切實安排好冬春期間受災羣眾基本生產生活,努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二、救助對象和標準

困難羣眾生活救助對象包括:因災造成生活困難且無自救能力的缺糧户、低保户、殘疾人家庭、大病重殘户、困難優撫對象、孤兒(含事實無人撫養兒童)、農村分散供養五保對象、建檔立卡貧困户以及徵遷拆違户中的困難羣體。各鎮(街道)在制訂冬春救助方案時,要優先照顧因災倒房重建户、徵遷户、低保户、大病重殘户、五保户、重點優撫對象等經濟比較困難的`家庭。

三、救災資金、物資使用計劃

本次冬春救助資金使用主要配合區應急局、區財政局以發放現金為主,輔以物資救助。根據受災羣眾困難的程度,發放救助金500-1500元/每户,共需打卡發放65萬元。

四、救助程序

救助對象的核定按以下程序進行:

(1)申請人所在的村召開村民代表會議進行評議,並張榜公佈;

(2)各村(居)民委員會統一審查上報;

(3)鎮應急辦應聯合民政辦、財政所初審,並在各村(居)公示,建立台賬上報區應急局;

(4)鎮上報的救助方案須由鎮政府主要負責人簽字。

五、工作要求

1、層層落實責任制。冬春救助困難羣眾生活安排工作實行層層負責制,採取鎮幹部包村(居),村(居)幹部包户的辦法,層層建立責任制,分片包乾、分級負責,確保冬春救助落到實處。

2、組織羣眾生產自救。一是因地制宜組織受災羣眾發展蔬菜種植業和家庭養殖業,實行糧食損失副業補,主糧損失雜糧補;二是引導組織受災羣眾外出務工、經商,增加農民收入。三是實行幫扶制度,鎮村兩級部門和單位包扶部分重災户和特困户。

3、嚴格發放程序和時間。本次冬春救助資金務必配合區應急局、區財政局在20xx年1月31日前全部通過“一卡通”發放到救助對象手中。

4、按時上報各種資料。吳小街鎮應急辦於20xx年1月25日前將發放花名冊、村公示材料、村評議記錄報區應急局審核後撥付資金。

鄉鎮冬春救助方案11

為切實保障困難羣眾安全過冬、温暖過節,保障人民羣眾基本生活,根據《安徽省減災救災委員會辦公室安徽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做好今冬明春低温雨雪冰凍災害防範應對工作的通知》(皖減救辦〔20xx〕26號)文件精神,市減災救災委員會辦公室將於近日向各鄉鎮、街道發放棉被、大衣等一批救助物資,結合我市實際,省市級冬春救助物資,結合我市受災實際,制定如下分配方案:

一、工作原則

按照“政府主導、分級管理、社會互助、生產自救”的救災方針,堅持救助物資“公開、公平、公正”的發放原則,保證重點、分類施救,切實解決受災羣眾在冬令和春荒期間遇到的基本生活困難,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和諧。

二、救助對象

一是本年度因自然災害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難的;二是本年度因病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難的.;三是本年度因其他情況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難的。

三、救助範圍

按照“分類救助、重點救助”原則,對各類冬春救助對象實行分類排隊,優先考慮受災低保對象、脱貧户、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散居孤兒、留守老人、留守兒童及殘疾人等特殊羣體,幫助解決實際困難,確保温暖過冬。

四、物資分配

今年,省下撥我市冬春救助災物資計538套(件),其中:棉被150牀、棉大衣160件、棉衣褲100套、絨衣褲68套、毛毯60牀;市減救辦配發400套(件),其中:棉被100牀、棉大衣100件、棉衣褲100套、毛毯100牀。根據各單位上報需救助情況,具體分配見附件。

鄉鎮冬春救助方案12

根據懷遠縣減災救災委員會辦公室《懷遠縣20xx年度自然災害救災(冬春救助)實施方案》(懷減救辦〔20xx〕1號)文件通知,分配我鎮自然災害救災(冬春救助)資金19萬元;同時下撥我鎮冬春救助物資:棉被20牀、毛毯20牀、棉衣褲30套。經研究報鎮政府領導同意後,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嚴格救助程序,實施精準救助

(一)救助原則

1.堅持自力更生為主,政府救助為輔的原則。

2.互助互濟、社會捐助和對口幫扶的原則。

3.突出重點,分類施救的原則。

4.公正、公開、公平的原則。

(二)救助範圍。因災造成冬春口糧、衣被、住房、就醫、取暖等方面存在生活困難,需要政府給予救助的受災困難羣眾,特別要優先做好倒房重建户和受災的低保對象、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散居孤兒、留守老人、留守兒童、殘疾人等特殊羣體以及脱貧不穩定户、邊緣易致貧户等受災人員的救助。同時,要加強與民政救助資金的銜接,統籌做好特殊困難人羣的救助。

(三)資金救助標準。全鎮人均救助標準原則上不低於270元;根據受災困難家庭基本情況、災害損失情況、自救能力等因素,進行分類排隊、因户施策。資金救助幅度:一般困難户人均200-300元,重點困難户人均300-600元,因特殊情況超幅度進行救助的,應履行單獨審批手續,由縣應急局審批。

(四)救助程序

1.受災羣眾本人申請或者村民小組提名。

2.村委會組織村民代表會議或民主評議小組進行評議,確定擬救助對象。

3.鎮政府對各村委會提出的擬救助對象名單、申請材料、民主評議意見進行審核;並按照不低於擬救助對象10%的比例進行抽樣核查;

4.鎮、村委會利用政務公開欄,公開公示補助項目、補助對象、補助標準和補助金額和物資;設立舉報電話(8971600),接受羣眾諮詢和監督;公示時間不少於5天,公示無異後,建立救助台賬,在規定時限內將冬春救助資金和物資發放花名冊報縣應急局審核。

(五)救助時間和步驟

1.制定救助方案。鎮政府要在深入調查摸底的基礎上,結合各自實際,認真制定《受災困難羣眾冬春救助實施方案》,於1月8日前將方案報縣應急局。

2.確定救助對象。各村委會按照“民主評議、登記造冊、張榜公佈、公開發放”的工作規程,通過“户報、村評、鄉鎮審、縣定”的程序上報擬救助對象;鎮政府對擬救助對象進行初審,1月12日前將電子版冬春救助資金和物資花名冊報至郵箱;1月15日前鎮政府要在一卡通系統造冊完成,同時將紙質材料經單位主要(分管)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報送至縣應急管理局應急救援和物資保障股。

3.發放救助資金和物資。1月18日前,縣應急局會同縣財政局通過涉農補貼資金“一卡通”將救助資金打卡到户,並標註“冬春救助”字樣;各鄉鎮同步將救災物資發放至需救助羣眾手中。

4.開展救助評估。鎮應急辦要做好冬春救助工作資料的彙總、歸檔工作,並對冬春救助工作落實情況和實施成效進行總結評估,形成專題報告,於3月31日前報縣應急局。

二、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村要充分認識做好冬春救助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周密部署、精心組織,切實保障冬春受災羣眾的基本生活。要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分級負責制,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真正把冬春救助工作落到實處,確保受災羣眾安全温暖過冬。

(二)專款專用,重點使用。嚴格執行救災款物“專款專用、重點使用”的原則,根據家庭經濟情況、受災情況、缺糧情況、缺衣少被等情況,確定重點救助鄉鎮、村(居)、組及貧困户,實施分類救助,嚴禁平均發放,杜絕優親厚友問題的發生。

(三)健全檔案,規範管理。要自下而上逐級建立台賬,認真填寫相關表格,保存救助申請、公示圖片、審核文件等資料,建立完善救助檔案(永久檔),縣減救辦後續將會同相關部門組成督查組開展專項監督檢查。

(四)公平公正,加強督查。冬春救助工作要做到“公開、公平、公正”,使羣眾滿意。要加強對救災款物發放工作的審計,確保救助工作及時、高效、規範,堅決杜絕違規紀問題的發生。對因審核把關不嚴導致救助對象不精準引發羣眾上訪或造成惡劣影響的,或者將救災款物變相挪作他用的,將嚴肅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鄉鎮冬春救助方案13

根據《施秉縣應急局關於印發<施秉縣20xx-20xx年冬春救助工作實施方案>的函》(施應急函〔20xx〕40號)文件要求,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嚴格按照“工作程序規範、救助對象精準、救助措施及時”的總體要求,確保所有因災生活困難對象得到相應救助,切實幫助羣眾渡過難關,維護社會穩定。

二、救助原則

(一)確保生活,統籌兼顧。保障基本生活需要,兼顧衣被、取暖、住房、就醫、就學等其他實際困難,確保受災困難羣眾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能取暖、有房住,基本生活不出問題。

(二)分類救助、重點救助。堅持“分類救助、重點救助”的原則,對需救助人員按因災造成住房倒塌損壞、農作物減產絕收、致傷致殘、致貧返貧等情況實行分類排隊,優先考慮因災倒房重建户、因災建檔立卡貧困户、因災致貧返貧户和受災低保對象、因災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散居孤兒、留守老人、留守兒童及殘疾人等特殊羣體的救助,做到分户施策,實施精準救助。

(三)嚴格程序、規範透明。要嚴格按照“户報、村評、鄉審、縣定”的程序確定冬春需救助對象,冬春需救助對象和擬救助金額要進行公示,做到救助公開、公平、公正。

(四)加強監管、注重實效。堅持“專款專用、無償使用,分級管理”的原則,加強冬春救助資金使用管理。嚴禁優親厚友、平均發放,嚴禁以慰問金形式發放,嚴禁將救災資金用於行政管理、工作經費支出,冬春救助資金必須於春節前發放到户。

三、救助範圍

20xx年年初以來遭受過自然災害造成冬春期間家庭生活困難,需要給予基本生活救助的受災困難羣眾。對倒房重建户、建檔立卡貧困户、因災致貧返貧户和受災低保對象、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散居孤兒、留守老人、留守兒童及殘疾人等特殊羣體給予重點救助。

四、救助資金管理

(一)嚴格資金管理。嚴禁優親厚友、平均發放,嚴禁以慰問金形式發放,嚴禁將救災資金用於行政管理、工作經費支出。撥付資金應通過“一卡(折)通”發放到户,必須春節前全部發放完畢。

(二)冬春救助標準。按照《貴州省自然災害受災人員救助服務標準》,按口糧補助每人150元測算分配冬春救助補助資金。

五、工作步驟

(一)入户調查階段。20xx年1月7日至20xx年1月14日,由安監站在前期調查上報數據的基礎上,再次深入村、組,走進受災農户家中進行“拉網式”摸底排查,再次核實確認冬春生活需救助情況,認真開展核實統計,確保不落一户、不漏一人。要詳細調查瞭解受災困難家庭基本情況,災害損失情況,自救能力以及口糧、衣被、取暖等方面存在的困難和需求,建立相關台賬,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對象準。

(二)確定救助對象階段。20xx年1月15日至1月19日,各村要嚴格按照“户報、村評、鄉審、縣定”(即:受災人員本人申請(或小組提名)、村民(社區)委員會民主評議、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縣應急局審批)的`程序確定冬春需救助對象,堅持“專款專用、重點使用、分類救助”的原則,將需救助人員分類排隊,對特殊困難人員予以優先考慮,並根據家庭情況,按照縣冬春救助實施標準,制定救助方案,做到分户施策。冬春救助對象和救助金額,應在村組進行公示5天,公示內容包括救助對象户主姓名、家庭救助人數、救助類別、救助金額及舉報聯繫電話等,收集好需現金救助人員(信用社)存摺賬號(一折通),建立救助台賬。

(三)實施救助階段。20xx年1月20日前,將公示期滿無異議後的冬春救助人員名單報縣應急局,並在1月25日前由鎮財政所通過農村信用社“一卡(折)通”將救助資金打款到户,並標註與“冬春救助”有關字樣。

六、相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冬春救助是自然災害救助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幫助受災困難羣眾安全温暖過冬、維護災區和諧穩定等方面發揮着重要作用,是一項民生保障工作。各村要加強思想認識,提高政治站位,把冬春救助工作作為當前應急管理工作的重點任務抓緊抓好。

(二)抓緊安排部署。各村要儘快安排部署,切實加強領導,層層分解任務,嚴格落實責任,按照規定時序推進冬春救助工作規範開展。各村要主動調查摸底本行政區域內實際受災困難户,並積極開展冬春救助工作,確保取得實效。

鄉鎮冬春救助方案14

為認真貫徹落實《關於加強流浪乞討人員源頭治理和迴歸穩固工作的通知》(贛救助聯辦【20xx】5號)精神,切實加強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工作,維護其合法權益,集中救助滯留在我縣內的流浪未成年人和流浪乞討人員,提高救助管理水平,經研究決定,在全縣集中開展“寒冬送温暖”專項救助活動,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救助區域及對象

(一)救助區域

全縣範圍內,各街道、車站、農貿市場、橋樑、涵洞下、城郊等流浪乞討人員集中滯留的主要公共場所。

(二)救助對象

1、流浪乞討未成年人;

2、露宿街頭,無家可歸的流浪乞討人員;

3、自身無力解決食宿,又無親友投靠,正在本縣城區流浪乞討度日或身陷困境,生活無着落流浪人員。

二、救助原則

“寒冬送温暖”此項救助活動要堅持以下原則:

1.自願受助、無償救助原則;

2.主動救助,引導求助的原則;

3.政府、社會和家庭責任相結合的.原則。

三、“寒冬送温暖”專項救助活動時間安排

從20xx年1月10日至20xx年3月15日結束,各鄉(鎮、街道)每天下午要組織一次集中巡查。春節期間各鄉(鎮、街道)組織人員(由1名幹部、1名專業社工、多名社會志願者組成),統一進行街面巡查,對發現的流浪乞討人員並及時報告縣救助管理站,立即給予主動救助,發放食品、衣物等救助物品;對精神病人、危重病人要先聯繫定點醫療機構進行救治。

四、救助工作要求和方法

1、完善平台。加強與城管、公安、志願者協會等單位互助信息,釆取發現流浪人員進行宣講救助政策,同時利用張貼、巡迴車等形式宣傳救助政策。

2、救助方法。在巡查過程中,發現屬於救助對象要及時開展施救,併發送食物、飲用水,幫助與其親屬聯繫。對本地户籍的,要主動聯繫其家人接回或幫助其回家。對被遺棄殘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精神病人、流浪乞討人員且户籍不在本縣的要及時送往縣救助站集中救助。

3、開展社工介入。要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參與,尤其要發揮社區社工、志願者作用,誠懇溝通,融洽互信,建立聯繫方式,開展主動施救。

4、強化救助責任。各鄉(鎮、街道)要提高認識,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明確專人負責,組織精幹力量開展街面巡查主動救助工作。各村委(居)會發現流浪乞討人員要第一時間向上級報告,並通知有關部門進行救助。此外,要設置並公開救助電話,確保信息暢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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