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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春救助實施方案範文(通用13篇)

為了確保工作或事情順利進行,就需要我們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闡明具體行動的時間,地點,目的,預期效果,預算及方法等的企劃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冬春救助實施方案範文(通用13篇),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冬春救助實施方案範文(通用13篇)

冬春救助實施方案範文(通用13篇)1

為紮實做好我鎮20xx-20xx年冬春救助工作,確保冬春期間受災困難羣眾的基本生活,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嚴格按照“工作程序規範、救助對象精準、救助措施及時”的總要求,確保所有因災生活困難對象得到相應救助,維護社會安全穩定。

二、救助原則

要按照“分類救助、重點救助”的原則,對各類冬春救助對象實行分類排隊,加大救助力度,做到分户施策,實施精準救助。

三、救助範圍

因災造成冬春期間家庭生活困難,需要給予基本生活救助的受災困難羣眾。對倒房重建户、建檔立卡貧困户、受災低保對象、分散供養特困人員、重度殘疾人家庭、散居孤兒、留守老人、留守兒童及困難軍烈屬家庭等特殊人羣給予重點救助。

四、救助款物的管理

(一)冬春救助標準

1.提高人均救助標準。全鎮救助標準原則上每户不低於300元,且人均不低於90元。

2.實施分類救助、重點救助。根據受災困難家庭情況,進行分類排隊、因户施策。救助幅度重點困難户300-1500元/户,一般困難户300-500元/户。

(二)嚴格救助款物的管理

堅持“專款專用、無償使用,分級管理”的原則,加強冬春救助款物的使用管理。各村要嚴格按照安徽省財政廳安徽省應急管理廳印發《安徽省自然災害救災管理實施細則》(皖財建〔20xx〕948號)規定要求,嚴禁優親厚友、“吃拿卡要”、平均發放,嚴禁以慰問金形式發放,嚴禁將救災資金用於行政管理、工作經費支出,嚴禁擠佔、截留、挪用和擅自擴大使用範圍,冬春救助款物必須於春節前一次性全部發放到户,確保救助款物安排使用規範、透明、安全、有效。

五、工作步驟

(一)開展救助需求調查,全面摸清底數

各村要迅速再次組織人員深入村組,走進受災農户家中進行“拉網式”摸底排查,認真做好摸底排查工作,確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詳細調查瞭解受災困難家庭基本情況,災害損失情況,自救能力以及口糧、衣被等方面存在的困難和需求,各村建立相關台賬,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對象準。鎮政府將視情況組織人員深入村組户進行實地抽查。

(二)嚴格救助程序,實施精準救助

1.抓緊時間研究分配救助款物。接到縣級下撥款物後,我鎮要立即召開會議研究制定救災款物分配方案,督促各村委會抓緊實施冬春救助工作,確保春節前將救助款物全部發放到户。

2.確定冬春需救助對象和擬救助數額。各村要嚴格按照民主評議、登記造冊、張榜公佈的工作規程,通過“户報、村評、鄉審、縣定”的程序公開公平公正地確定冬春需救助對象,按照縣冬春救助標準,制定本級救助工作方案。由於時間較緊,村、鎮兩級可以採取同步公示,規範裝訂保存相關資料備查。對於羣眾有異議的,要認真組織複核,確實不符合救助條件或救助標準不適當的,要及時更正並做好解釋説明工作;對特殊羣體要給予適當傾斜,確保受災困難羣眾安全温暖過冬,愉快過節。公示內容包括救助對象户主姓名、家庭人口、家庭類型、救助數額及舉報電話等。

3.及時發放款物,注重救助實效。鎮人民政府接到各村上報人員審定名單後,於1月17日前,上報救助人員台賬(紙質和電子版)到縣應急管理局,以便救災款物及時發放。

六、相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

冬春救助是自然災害救助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幫助受災困難羣眾温暖過冬、安全過節等方面發揮着重要作用,是一項民生兜底保障工作。各村要加強思想認識,提高政治站位,把冬春救助工作作為當前工作的重點任務抓緊抓好。

(二)抓緊安排部署

各村立即安排部署,嚴格落實責任,按照規定時序推進冬春救助工作規範開展,確保取得實效。

(三)強化監督檢查

各村要逐級建立冬春救助工作台賬,認真填寫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政府救助台賬等相關表格,保存救助申請、評議、公示圖片等資料,建立完善救助檔案。要積極配合本縣財政、監委、審計等部門適時開展監督檢查,主動公開相關信息,自覺接受社會公眾和新聞媒體監督。

鎮政府根據各村工作進展情況,組織有關部門開展專項督導。

冬春救助實施方案範文(通用13篇)2

今年以來,我辦多次遭受風雹、洪澇等自然災害,災害導致我辦部分羣眾生活困難。為切實做好今冬明春期間受災羣眾生活救助工作,鞏固脱貧攻堅成果、防範因災致貧返貧。按照中央、省、市、區關於做好冬春救助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結合我辦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充分認識做好冬春救助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把安排好冬春期間災民基本生活作為當前救災工作的首要任務,遵循“以人為本,政府主導,分級管理,社會互助,災民自救”的原則,突出重點、分類救助、分段實施、切實保障受災羣眾基本生活。嚴格按照“工作程序規範、救助對象精準、救助措施及時”的總要求,妥善做好今冬明春受災羣眾基本生活救助工作,幫助受災羣眾解決實際生活困難,確保安全過冬、温暖過冬。

二、工作原則

(一)堅持以現金救助為主,實物(衣、被等)救助為輔的原則。

(二)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救助原則。救助對象的確定、救災款物的發放要做到陽光操作,確保救助對象認定準確,堅決杜絕優親厚友、弄虛作假,做到精準救助。

(三)堅持專款(物)專用、重點救助的原則。救災款物要根據受災程度和救助月份,分清輕重緩急,合理分配,優先考慮重災區和重災民,最大限度地發揮救災款物的使用效率,切實把救助款物發放到實際困難羣眾手中。

(四)要嚴格按照受災人員本人申請(或小組提名)、村(居)民委員會民主評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審核、區級應急部門審批(“户報、村評、鄉審、區定”)的程序確定救助對象。按照“分類救助、重點救助”原則區分受災人員因災造成住房倒塌損壞、農作物減產絕收、家庭成員死亡失蹤或致傷致殘等情況,按受災人員困難類型、救助需求種類和數量、需救助時段進行分類排隊,優先考慮倒房重建户、受災低保户和建檔立卡貧困户、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對象、殘疾人家庭等特殊困難人員的救助。

三、組織機構

成立東關街道辦事處20xx—20xx年度因災生活困難羣眾冬春救助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社會事務辦,劉宇泉副書記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冬春救助日常工作。

四、資金籌集和工作要求

資金籌集比例:按照《省應急廳關於20xx-2022年度中央冬春救助和省級補助資金績效目標填報工作提示》《安順市20xx-2022年度受災困難羣眾冬春生活救助工作方案》《西秀區20xx-2022年度受災困難羣眾冬春生活救助工作方案》要求,東關街道辦事處20xx-2022年度籌措冬春救助資金共計1萬元,完全由西秀區政府撥付。

資金分配:根據9月份各村委會摸底上報的需救助情況統計和實際籌措的資金數,按比例分配東關街道辦事處冬春救助資金分配表(詳見附件5)

救助標準:按照《貴州省自然災害受災人員救助服務標準》制定西秀區救助標準為:口糧救助標準為200元/人,衣被救助標準150元/人,取暖救助標準100元/人。

工作進度安排:20xx年1月3日前,各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上報西秀區20xx—20xx年度因災生活困難羣眾冬春救助統計表(附件2);20xx年1月8日前,上報西秀區受災困難羣眾自然災害救助申請審批表(附件1)。20xx年1月22日以前,社會事務辦要積極配合區應急辦將冬春救災款物發放到救助對象手中,並將冬春救助工作進展情況於20xx年1月27日前上報區應急局。20xx年5月以前,全面完成冬春救助任務。

救助時段:20xx年12月至20xx年5月。

五、實施步驟

(一)需救助情況調查核查階段(20xx年9月30日至20xx年11月5日)

1.冬春生活救助的直接救助對象必須是20xx年以來遭受過自然災害的生活困難羣眾。各村委會要組織全面摸排,做到受災村組和受災農户全覆蓋,確保不漏一村一組、不少一户一人。重點關注和救助因災倒房重建户、糧食絕收户、低保户、精準扶貧户、特殊困難受災羣體。社會事務辦要按照“户報、村評(核)、鄉審、區定”和“三榜公示”(確定救助對象一榜公示,確定救助數量二榜公示,發放款物三榜公示)的程序對需救助對象進行認真複查和核準需救助人口及需救助資金。對有自救能力和可以通過親戚鄰里互助互濟的災民,原則上採取生產自救和親戚鄰里幫扶的辦法自行解決。

“户報、村評(核)、鄉審、區定”的程序:⑴户報。受災人員向所在村(居)民委員會提出申請,或由村(居)民小組向所在村(居)民委員會提名。⑵村評(核)。村(居)民委員會組織對申請、提名對象民主評議(核實)後確定擬救助對象及救助數量,並在村(居)民委員會公示不少於7個自然日(一、二榜)。經公示無異議,或民主評議確定異議不成立的,由村(居)民委員會將擬救助對象名單、申請或者提名材料、民主評議(核實)意見、救助對象銀行賬户等材料報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⑶鄉審。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審核通過上報材料後,制定救助對象花名冊並公示不少於3個自然日。經公示無異議,將審核意見和村(居)民委員會提交材料報區應急管理局。⑷區定。區應急管理局審核確定後通過“一卡通”(必需是社保存摺和社保卡)發放到人到户,並在銀行轉賬附言中備註資金用途為“受災救助補助。

發放公示要求。社會事務辦要配合區應急辦應及時將對象審定、資金髮放情況通報各村委會,並在發放對象所在村委員會公示不少於7個自然日(三榜)。

2.社會事務辦要結合實際,做好核查安排,要對參與核查工作的包村幹部、村幹部等人員進行培訓,合理調配人員,做好有關台賬審核、錄入、彙總及上報等工作。

(二)實施救助階段(20xx年12月—20xx年5月)

1.20xx—20xx年冬春生活救助以現金救助為主,社會事務辦收集最終核定的需救助人口數和救助資金上報區應急管理局,區應急管理局審定後提請區財政通過“一卡通”(必需是社保存摺和社保卡)將救助資金統發給救助對象,社會事務辦根據區應急局發放結果反饋給對應村委會按要求進行公示。

2.衣被、取暖等物資由社會事務辦對照各村委會調查上報需救助數據積極和區應急局溝通,並結合工作實際由區應急局統一劃撥或折算現金髮放,東關街道辦事處按需救助情況及時把物資發放給困難羣眾,並認真完善台賬登記等工作。

3.物資發放要明確專人負責、專帳管理。杜絕優親厚友,平均分配。所發物資必須由當事人親自領取,嚴禁他人代領。對因特殊情況無法到場領取的,原則上由專人負責送到困難羣眾家中。

4.做好動態跟蹤服務。社會事務辦要時刻關注受災羣眾的基本生活,對因新災導致生活困難的羣眾要根據實際情況及時採取臨時救助措施。

(三)總結評估階段

救助工作結束後,社會事務辦要認真對本區域內的實際救助效果進行績效評估,並於20xx年5月20日前將評估結果和款物發放有關台賬上報區應急管理局風險監測和減災救災物保科。績效評估的內容主要包括:實際救助户數和人數(及佔受災人員的比例),實際救助標準,實際救助效果,存在的問題,相關做法、經驗和建議。

六、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各村(居)委會要充分認識冬春救助工作是開展自然災害救助、保障受災困難羣眾基本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更是織密扎牢民生保障安全網和有效防止受災羣眾因災致貧返貧的重要舉措之一,要把冬春救助工作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任務抓實抓好。

(二)明確責任,狠抓落實。受災生活困難羣眾冬春生活救助工作實行分級負責制,村委會民政負責人對村級負責、村級對鄉鎮負責、鄉(鎮)人民政府、辦事處,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切實把冬春受災困難羣眾救助工作落到實處。

(三)健全檔案,規範管理。按照“逐級履行發放手續、層層建立救助檔案”的要求,社會事務辦要積極配合區應急部門按要求建立完善救助人口台賬、救助款物發放清冊等,切實把好村民民主評議關、救災款物發放關、張榜公示關,要做到工作程序到位、責任落實到位,督促檢查到位,確保救災款物及時足額發放到災民手中。

(四)加強督查,嚴肅紀律。辦事處紀檢監察、審計、財政等部門要加強對救災款物發放工作的監督檢查。堅決查處截留、擠佔、挪用、套取、貪污救災款物的行為;堅決查處虛報冒領、私分救災款物等行為。杜絕違規違紀行為發生,確保救助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對在救助工作中違規、違紀、違法的單位和個人,一律從嚴追究責任。

冬春救助實施方案範文(通用13篇)3

為紮實做好20xx年度冬春救助工作,確保冬春期間受災困難羣眾的基本生活,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要圍繞“確保受災羣眾安全、温暖過冬”的工作目標,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把保障人民羣眾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妥善安排好受災困難羣眾冬春期間基本生活,確保受災困難羣眾得到及時有效救助。

二、救助原則

(一)確保生活,統籌兼顧

保障基本生活需要,兼顧衣被、取暖、住房、就醫、就學等其他實際困難,確保受災困難羣眾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能取暖、有房住,基本生活不出問題。

(二)分類救助、重點救助

會商鄉鎮財政、民政等部門,結合本地實際,堅持“分類救助、重點救助”的原則,對需救助人員實行分類排隊,優先做好倒房重建户和受災的低保對象、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散居孤兒、留守老人、留守兒童、殘疾人等特殊羣體以及脱貧不穩定户、邊緣易致貧户等受災人員的救助,做到分户施策,實施精準救助。

(三)嚴格程序、規範透明

各鄉鎮要嚴格按照“户報(或小組提名)、村評、鄉審、縣定”的程序確定冬春需救助對象,冬春需救助對象和擬救助金額要進行公示,做到救助公開、公平、公正。

(四)加強監管、注重實效

堅持“專款專用、重點使用、無償使用”的原則,加強冬春救助款物監督管理,不得優親厚友,不得平均發放,嚴禁資金截留挪用、發放遲緩或沉澱不用,嚴禁以慰問金形式發放,嚴禁將冬春救助資金用於行政管理、工作經費支出或平衡預算,冬春救助資金必須於春節前發放到户。

三、救助範圍

因災造成冬春期間家庭生活困難,需要給予基本生活救助的受災困難羣眾。對倒房重建户和受災的低保對象、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散居孤兒、留守老人、留守兒童、殘疾人等特殊羣體以及脱貧不穩定户、邊緣易致貧户等受災人員給予重點救助。

四、救助資金籌措使用和管理

(一)統籌安排資金

要按照“分級管理、分級負擔”的原則,認真落實地方政府災害救助工作的主體責任,落實救災資金按比例分擔的機制,積極會商有關部門優先加大安排落實好本級冬春救助資金。

(二)嚴格資金管理

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要求,切實規範資金管理,確保專款專用,及時撥付和發放。冬春救助資金原則上通過“一卡(折)通”方式發放,(救助羣眾無“一卡(折)通”的,要提前到鄉鎮財政所辦理相關手續)註明“冬春救助資金”字樣,併發送打款提示信息,最晚春節前將冬春救助資金全部發放到救助對象手中。加強冬春救助工作督促指導和績效評估,按時填報《受災人員冬春生活已救助情況統計表》,切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三)縣級冬春救助指導標準

1.擬定人均救助標準。全縣人均救助標準原則上不低於300元。

2.實施分類救助、重點救助。根據受災困難家庭基本情況、災害損失情況、自救能力等因素,進行分類排隊、因户施策。救助幅度重點困難户人均350-1000元,一般困難户人均200-300元。

3.因特殊情況每人超過600元進行救助的,應履行單獨審批手續,由縣級應急管理部門審批同意。

五、工作步驟

(一)開展救助需求調查,全面摸清底數

時間:9月30日前

各鄉鎮應組織財政所、民政所、鄉村振興等有關部門人員走村入户進行“拉網式”摸底排查,確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要詳細調查瞭解受災困難家庭基本情況,災害損失情況,自救能力以及口糧、衣被、取暖等方面存在的困難和需求,自下而上逐級建立相關台賬,做到底數清、情況明、數據準。

各鄉鎮彙總調查情況後,規範準確填報《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一覽表(需救助)》和《受災人員冬春生活需救助情況統計表》,於9月30日前報縣應急管理局。

(二)嚴格救助程序,實施精準救助

時間:20xx年12月上旬至春節前

1.制定縣級冬春救助實施標準。會同財政部門抓緊推進縣級冬春救助實施標準的制定工作,根據上級下撥和本級籌集的冬春救助資金總量,結合需救助情況、分類排隊情況、自救能力等因素,參考市級冬春救助指導標準,合理制定縣級冬春救助實施標準。

2.及時分配下撥救助資金。接到上級下撥資金後,各鄉鎮要抓緊會同有關部門及時制定資金分配方案,加快冬春救助資金下撥進度,督促村(社區)抓緊實施冬春救助工作,確保春節前將救助資金全部發放到户。

3.確定冬春需救助對象和擬救助金額。各鄉鎮要嚴格按照“户報(或小組提名)、村評、鄉審、縣定”的程序確定冬春需救助對象,堅持“專款專用、重點使用、分類救助”的原則,將需救助人員分類排隊,對特殊困難人員予以優先考慮,並根據家庭情況,按照縣級冬春救助實施標準,制定救助方案,做到分户施策。鄉鎮、村居社區要對冬春救助對象和救助金額嚴格把關,要在村組進行公示5天,(同時在小微權力監督平台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救助對象户主姓名、家庭救助人數、救助類別、救助金額及縣及鄉鎮舉報電話等。

4.及時發放資金,注重救助實效。縣級應急管理部門應在接到上級下撥資金後,15個工作日內將冬春救助資金落實到救助對象手中。村組公示期滿無異議後,縣級應急管理部門應在5個工作日內通過涉農補貼資金“一卡(折)通”將救助資金打卡到户,並標註“冬春救助資金”字樣。資金髮放工作完成後,各鄉鎮應及時將救助相關情況在網上進行公開。

(三)開展救助情況調查評估

時間:20xx年3月

各鄉鎮着手調查、核實、彙總本行政區域內受災困難人員冬春已救助情況,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實際救助效果進行績效評估。4月10日前將《受災人員冬春生活已救助情況統計表》、績效評估報告報縣應急管理局。

六、相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冬春救助工作作為踐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和貫徹落實省市有關決策部署的實際行動。冬春救助是自然災害救助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幫助受災困難羣眾安全温暖過冬、維護災區和諧穩定等方面發揮着重要作用,是一項民生兜底保障工作,各地務必將冬春救助工作作為重點任務抓緊抓實抓好。

(二)抓緊安排部署

要儘快安排部署,切實加強領導,嚴格落實責任,按照規定時序推進冬春救助工作規範開展。要主動向黨委、政府彙報災區實際困難並積極爭取支持,加強與財政、民政、鄉村振興等相關部門的協調聯動和工作銜接,健全完善工作通報、信息共享等工作機制。強化資金政策統籌協調,切實做好冬春救助和最低生活保障、臨時救助等幫扶機制和政策有序銜接,確保冬春救助工作取得實效。

(三)強化監督檢查

要自下而上逐級建立台賬,認真填寫《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一覽表》等相關表格,保存救助申請、公示圖片等資料,建立完善救助檔案。要按照信息公開的要求,及時向社會公佈有關工作情況,加強冬春救助新聞宣傳,主動接受羣眾監督和社會監督。同時,採取抽樣調查、實地調研等方式檢查款物分配、發放等情況,配合本地財政、紀檢監察、審計等部門加強監督檢查,並及時向社會公佈監督檢查結果。縣減災救災委員會將根據各地工作進展情況,協調有關部門組成指導組赴各地開展專項督查指導。

冬春救助實施方案範文(通用13篇)4

一、分配原則

1、嚴格落實《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規程》和縣委、縣政府關於全縣應急管理工作一系列決策部署精神;

2、依據各鄉鎮20xx年度上報的災情數據和20xx-20xx年度冬春需救助工作報告及相關數據;

3、加大對貧困鄉鎮的支持力度。

二、救助標準

20xx-20xx年度冬春生活困難補助資金的補助綜合考慮受災户受災情況、家庭經濟困難和生產自救能力,按照當年受災程度,主要包括農作物(果園)絕收減產、房屋倒損和其他困難户三類。實行分類救助,優先考慮倒房重建户、受災的分散特困供養户、低保户、邊緣户、殘疾人家庭等特殊困難人員的救助。具體標準如下:

(一)因災作物絕收或嚴重減產造成冬春期間基本生活困難的。口糧救助按照每人每天1斤成品糧,救助4至6個月。衣被、取暖可酌情安排。

(二)因災房屋倒損。因災住房倒塌或嚴重損壞造成冬春期間基本生活困難的,口糧救助按照每人每天1斤成品糧,救助3至8個月;衣被救助按照每户2至4牀棉被,每人1套棉衣褲;取暖救助按照每户每月100元,救助3至5個月。

(三)因災其他困難户。其他因災困難户,口糧救助按照每人每天1斤成品糧,救助2至5個月。受災户屬兩種以上受災類型的,按照單一類型的最高救助標準救助,不能疊加計算。

冬春救助實施方案範文(通用13篇)5

20xx年以來我鎮先後遭受5起自然災害襲擊,給人民羣眾生命財產造成嚴重影響。受災羣眾今冬明春期間基本生活面臨困難。為切實做好我鎮受災羣眾冬春救助工作,確保受災羣眾安全、温暖過冬過節,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則

做好冬春救助工作,是踐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和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部署的實際行動,也是織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網的必然要求。各村(社)要充分認識做好冬春救助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嚴格落實責任,把冬春救助作為重點任務組織好、開展好。要按照“政府主導、分級管理、社會互助、生產自救”的救災方針,堅持救災款物“公開、公平、公正”的發放原則,保證重點、分類施救,切實解決受災羣眾在冬令和春荒期間口糧、衣被、飲水、取暖、醫療等方面遇到的基本生活困難。

二、救助對象

冬春生活救助(以下簡稱“冬春救助”)是政府對因自然災害致使冬春期間存在口糧、衣被、飲水、取暖、醫療等生活困難的受災人員所給予的基本生活救助。含以下四大類:一是本年度因自然災害住房倒塌或損壞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難的;二是本年度因自然災害農經作物絕收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難的;三是本年度因自然災害傷病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難的;四是本年度因自然災害其他情況造成冬春基本生活困難的。

三、救助標準

今年,冬春救助指導標準為不低於150元/人。各村(社)要結合救災款物總量、受災人員困難程度、需救助總人數等因素,按照“分類救助、重點救助”原則,對各類冬春救助對象實行分類排隊,優先考慮倒房重建户、建檔立卡貧困户、因災致貧返貧户和受災低保對象、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散居孤兒、留守老人、留守兒童及殘疾人等特殊羣體的救助,並視情況提高救助標準,幫助解決實際困難,確保温暖過冬。

四、救助時段

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救助時段為20xx年12月至20xx年5月,其中20xx年12月至20xx年2月為冬令救助時段,20xx年3月至5月為春荒救助時段。

五、工作步驟

1、開展調查

9月中下旬開始,各鄉鎮會同村(社區)逐户調查摸底,詳細調查瞭解本轄區內受災羣眾家庭基本情況,災害損失情況,受災困難羣眾自救能力及口糧、衣被、取暖等方面存在的困難和需求。將需救助人員按照因災造成住房倒塌損壞、農作物減產絕收、致傷致殘等困難情況進行分類登記。優先考慮倒房重建户、建檔立卡貧困户、因災致貧返貧户和受災低保對象、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散居孤兒、留守老人、留守兒童及殘疾人等特殊困難人員的救助。

2、户主申請

由受災人員户主根據自身困難情況向村(社區)提交申請書(手寫、打印皆可,也可自定,但申請人簽字需手寫並蓋手指印)。也可由所在村(居)小組提名(需村(居)民小組負責人簽字)。

3、民主評議

由村(居)民委員會成員、村(居)民代表、受災人員代表共同組成的民主評議小組,根據受災人員家庭受災情況、經濟狀況、書面申請內容或提名內容進行民主評議,形成評議紀錄(需全體參會人員簽字蓋手印)。

同時規範填寫《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救助申請暨村(居)委會民主評議表》,表內評議內容需詳細説明該户受災情況及家庭經濟狀況等。

4、張榜公示

經村(社區)民主評議,符合救助條件的,在村(社區)範圍內張榜公示。公示後無異議或經村(社區)民主評議異議不能成立的,由村(社區)將《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救助申請暨村(社區)民主評議意見表》、評議紀錄等相關資料提交鄉鎮人民政府審核。

5、鄉鎮審核

鄉鎮人民政府在調查摸底的基礎上,認真審核村(社區)上報的相關材料,形成審核紀錄(需主要領導、分管領導、應急辦主任和參加審核的相關人員簽字)。根據審核紀錄,彙總製作《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一覽表(需救助)》、《受災人員冬春生活需救助情況統計表》。

6、冬春救助資金髮放

冬春救助原則上實行現金救助,在收到區財政撥款後,應急辦要及時組織商討資金分配方案,初步擬定方案後報經黨委會討論決定,按討論決定方案要求執行,及時通過“一卡(折)通”將救助資金髮放到户,杜絕資金截留、發放遲緩、代領代發或沉澱不用。

7、資料歸檔

冬春救助需上報的相關表格模板由鎮應急辦上傳新盛鎮報災救災羣(羣號xx),冬春救助資金髮放結束後,各村(社)要按《村(社區)冬春生活救助工作檔案目錄(模板)》要求歸檔資料,資料按要求整理兩份(一份交鎮應急辦存檔、村裏自行存檔一份)。

六、資金分配明細

今年我鎮共收到重慶市梁平區應急局下撥的冬春救助資金8.08萬元。現根據各村社冬春救助上報需救助實際情況及受災情況做如下分配(附件)。

冬春救助實施方案範文(通用13篇)6

為規範全縣冬春生活救助工作,根據《自然災害救助條例》、《廣東省受災羣眾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規程》有關文件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救助對象和救助時段

冬春生活救助(以下簡稱“冬春救助”)是各鎮政府對20xx年入冬以來因自然災害造成冬春期間存在口糧、飲水、衣被、取暖、醫療等基本生活困難的受災人員所給予的生活救助。冬春生活救助分冬令和春荒生活救助,冬令救助時段為當年的12月至次年的2月,春荒救助時段為次年的3月至5月。

二、救助原則和救助標準

各鎮按照“分類救助、重點救助”的工作原則,綜合分析救助資金總量、受災人員困難類型、需救助總户數和家庭人口數等因素,在省級人均150元補助標準基礎上,增加到每人200元救助標準,受災較重及特別困難羣眾的救助標準可適當提升。可針對以下五類受災人員困難類型,科學合理制定不同的救助標準,實施分類救助:一是因災倒損房屋;二是因災農作物減產絕收;三是因災家庭人員死亡(失蹤);四是因災家庭人員致傷;五是因災家庭人員致病。

三、主要措施和時間要求

(一)組織調查工作。

各鎮認真組織冬春生活需救助對象的摸底統計工作,組織力量深入轄區、村(居)委,調查20xx年度災害損失情況,受災困難羣眾家庭基本情況、自救能力及口糧、飲水、衣被、醫療等方面的困難和需求等,填寫受災人員冬春生活需救助情況統計表。

完成時間:9月25日前

(二)制定救助方案。

各鎮根據本行政區域內農業人口,財政收入,當年自然災害情況,受災人員需救助情況及分析,本級地方財政投入及可解決的問題,存在的資金缺口等情況制定本級冬春生活救助工作方案,明確救助原則,救助範圍和對象、救助標準和程序等各項工作要求。

完成時間:9月25日前

(三)落實救助資金。

各鎮結合本行政區域內當年自然災害程度、受災人員實際困難等情況,按照已制定的本級冬春生活救助方案,爭取本級財政資金,幫助解決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期間的生活困難,確有困難的可向上級申請資金補助。

完成時間:9月25日前

(四)上報需救助情況

各鎮把《20xx-20xx年度陽西縣各鎮受災人員冬春生活需救助情況統計表》和《20xx-20xx年度陽西縣各鎮受災人員冬春生活需救助台賬明細表》,冬春生活需救助情況報告,本級冬春生活救助工作方案,資金申請報告等報縣應急管理局。

完成時間:9月25日前

(五)確定救助對象。

各鎮認真確定需救助對象,由受災人員本人申請或者村(居)民小組提名,經村(居)民委員會民主評議,對符合救助條件的在村(社區)範圍內公告;無異議或者經村(居)民委員會評議不能成立的,由村(居)民委員會將評議意見和有關材料提交鎮政府審核;鎮政府調查審核後報縣應急管理局審定。

完成時間:10月18日前

(六)建立工作台賬。

鎮政府應以户為單位建立受災人員冬春救助工作台賬,並報縣應急管理局備案。受災人員冬春救助工作台賬由縣應急管理局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印製,其主要內容包括:户主姓名、身份證號碼、家庭類型、家庭人口、需救助情況(人數、時段、總量)、救災款物發放情況、聯繫電話等。

完成時間:10月28日前

(七)發放救助資金。鎮政府根據上級下撥的冬春救助資金和本級資金安排情況,完善冬春救助方案,確定實際的救助對象和救助標準。救助資金嚴格按照社會化發放要求,各鎮要在接到上級撥款文件後15個工作日內將冬春救助資金通過“一卡(折)通”發放到救助對象手中。實行實物救助的,要訂製統一的物資發放管理規定,完善發放領取手續,保證物資發放到户到人;要保證物資質量,並儘量對採購的物資統一標識,以便監督檢查。救助資金物資發放情況要在鎮、村公示公開,主動接受監督。

完成時間:資金到位後,在15日內發放到救助對象手中

(八)報送工作報告。

各鎮應及時收集冬春救助工作開展情況,填報《受災人員冬春生活救助情況統計表》,定期報送縣應急管理局。

完成時間:當年12月至次年5月間的每月15日前

四、有關工作要求

(一)規範救助工作程序。冬春救助工作要按照《廣東省受災羣眾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規程》等有關文件要求開展,做到政策公開、對象公開、標準公開、數量公開,接受社會監督,確保救助公開、公平、公正。救助對象的確定,要嚴格按照“户報、村評、鎮審、縣定”的程序進行。

(二)嚴格救助款物管理。各鎮要堅持專款專用、重點使用、分類救助的原則,冬春救助資金要嚴格實行社會化發放,及時、足額發放到受災羣眾的手中。資金和物資管理要切實做到手續完備、專賬管理、專人負責、賬款相符、賬目清楚。

(三)認真做好績效評估。要按照有關規定,採取抽樣調查等方式,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實際救助效果進行績效評估,認真總結經驗,分析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撰寫評估報告報送縣應急管理局。

(四)加強工作監督檢查。縣應急管理局要聯合有關部門就冬春救助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檢查,堅決防止截留、擠佔、挪用、套取、貪污救災款物,優親厚友、虛報冒領、私分救災款物以及其他違規違法行為發生,切實維護受災羣眾利益。

冬春救助實施方案範文(通用13篇)7

今年我縣遭受旱災,為切實做好今年乾旱受災人員今冬明春生活救助工作,根據《安徽省應急管理廳安徽省財政廳關於組織開展20xx-2023年度全省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皖應急〔20xx〕94號)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落實應急管理部和省委、省政府有關決策部署,對受災較重生活困難的羣眾實施救助,防止因災致貧返貧,體現黨和政府對受災羣眾的關心關愛,切實保障受災羣眾基本生活。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救助對象的確定、救災款物的發放要實施陽光操作,確保救助對象準確無誤、公平合理,不得優親厚友、不得平均發放、不得弄虛作假。

(二)堅持生產自救和政府救助相結合的原則。要發動有勞動能力的受災羣眾搞好生產自救,克服等、靠、要的思想。

(三)堅持救災資金專項使用、重點使用的原則。要根據受災程度和受災户類別,分清輕重緩急,合理分配救災資金,把救災資金主要用在重災區、重災户上,堅決杜絕平均分配等現象,最大限度地發揮救災資金的使用效率。

三、救助的對象和標準

(一)救助對象。今冬明春生活救助的重點是解決受旱災人員冬春期間的口糧、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難。對象是受旱災的低保户、分散供養特困人員、防止返貧監測户、低保邊緣家庭、支出型困難家庭、散居孤兒、留守兒童和老人、殘疾困難户和因旱災生活困難的一般户,對以上前八類對象實施重點救助。

(二)救助標準。對有自救能力和可以通過親戚鄰里互助互濟的受災羣眾,原則上採取生產自救和親戚鄰里幫助的辦法自行解決;對缺錢、缺糧又無自救能力的受災困難羣眾由政府救助。由政府救助的受災困難羣眾,根據省文件精神,救助標準為人均130元。對低保户、分散供養特困人員、防止返貧監測户、低保邊緣家庭、支出型困難家庭、散居孤兒、留守兒童和老人、殘疾困難户等特殊困難受災羣眾要高於人均130元進行救助,因受災生活困難的一般户原則上按人均90-110元進行救助。

四、救助程序

各鄉鎮要根據今年旱災造成的受災情況,逐户摸清需救助對象家庭基本情況,掌握需救助人數、資金,逐級填報自然災害冬春救助資金申請表(附件1)存檔備查,並制定鄉鎮冬春救助方案和標準,具體程序如下:

(一)受災人員本人申請或者村民小組提名。

(二)所在的村民(居)委員會民主評議,並張榜公示。

(三)鄉鎮要逐家逐户調查,掌握受災困難羣眾生活困難情況,對公示後確認的救助對象進行審核並在網站公示,報縣應急管理部門審批。

(四)縣應急管理部門審批,正式確定受救助人員。

(五)發放救助金。冬春救助實行現金救助,資金下達後,村級要做好資金髮放的評定和公示,鄉鎮審核後安排工作人員登記造冊錄入系統,縣應急管理局審核後,通過社保卡發放。

(六)建立台賬。各鄉鎮以户為單位建立受災人員冬春生活需救助人口一覽表工作台賬(見附件2),並報縣應急管理局備案。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層層落實責任。冬春救助涉及受災羣眾切身利益,各鄉鎮黨委、政府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做好冬春救助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主要領導要親自安排部署,堅決壓實責任。冬春救助工作實行分級負責制,採取鄉鎮幹部包村、村組幹部包農户的辦法,層層建立責任制,分片包乾、分級負責,確保救助工作落到實處。

(二)廣泛宣傳政策,做好輿論宣傳。各鄉鎮要廣泛宣傳受災羣眾自力更生、生產自救的情況,廣泛宣傳冬春救助政策和黨委、政府對受災羣眾的關心關愛,廣泛宣傳冬春救助工作進展和社會參與情況。要密切關注輿情動態,及時研究解決羣眾和媒體反映的有關問題,為冬春救助工作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

(三)加強監督管理,發揮救助實效。冬春救助資金是國家下撥的救災資金,主要用於幫助受災羣眾解決冬寒春荒期間口糧、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難,各鄉鎮要嚴格按照要求,認真摸排核定上報救助對象,不符合救助的羣眾堅決不予上報。縣紀檢監察、審計、財政等部門組織開展專項檢查,確保冬春救助紮實推進、取得實效,確保在省市檢查中不出問題。

(四)各鄉鎮要於20xx年10月25前將受災人員冬春生活需救助人口一覽表(附件2)報縣應急管理局救災和物質保障股,紙質版(經鄉鎮主要領導簽字蓋章)和電子版同時報送。

冬春救助實施方案範文(通用13篇)8

為切實做好20xx-20xx年冬春受災困難羣眾生活救助工作,妥善解決其生產、生活上的困難,確保受災困難羣眾過上一個安樂祥和的新年,根據市應急局部署和要求,經20xx年1月18日晚街道黨政聯席會議研究,結合我街道實際,特制定本發放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充分認識開展冬春救助工作的重要性,強化措施,落實責任,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為民解困,為民服務”的理念,切實安排好我街道冬春期間受災困難羣眾基本生活,保障困難羣眾有飯吃、有水喝、有房住、有衣穿,幫助受災困難羣眾安全度荒,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二、組織機構

為確保冬春受災困難羣眾生活救助工作有序開展,街道成立以街道辦事處主任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蹲村領導、扶貧工作站、民政所和應急辦人員為成員的冬春受災困難羣眾救助工作領導小組。實行組長負責制,分片包乾,包村幹部包到村,村組幹部包到户。

三、發放金額、救濟對象及救助人數

本次發放金額共計41萬元;救濟對象為20xx年至20xx年度冬春季度重點受災户、低保户等困難羣眾836人。

四、規範程序,嚴格紀律

嚴格按照“户報、村評、街道審、市定”工作流程確定救災對象,及時張榜公示,切實做到公開、公平、公正、透明;發放時要嚴格實行“資金來源、發放原則、補助對象、救助標準”四公開;嚴禁平均分配,杜絕優親厚友和擠佔挪用等現象發生。救災款管理要做到“手續完備、賬款相符、專賬管理、專人負責”四要求;救助資金要全部採用“一卡通”形式及時發放到受災羣眾手中;救助資金要及時在瑞昌市民生資金項目大數據監察平台公示。街道辦將組織人員對各村工作落實情況進行跟蹤督查,重點督查救助對象掌握是否準確,是否按程序辦事,是否張榜公佈。對不按規定要求落實,造成嚴重後果的,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冬春救助實施方案範文(通用13篇)9

根據《遂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20xx--20xx年度受災困難羣眾冬春救助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遂政辦〔20xx〕39號)文件精神,為妥善解決我街道今冬明春受災困難羣眾生產和生活的困難,紮實有序做好我街道辦事處冬春救助工作,進一步加強自然災害生活救助資金管理,規範自然災害救助工作,嚴格自然災害生活助資金的管理、分配和使用,切實保障受災羣眾基本生活,使受災羣眾切身感受到黨和政府的關懷與温暖,促進災區社會和諧穩定和經濟發展,確保救助工作有力、有序、有效開展,確保受災羣眾安全過冬、温暖過節,現將縣應急管理局下拔20xx-20xx年自然災害補助經費15萬元具體資金分配提出如下意見:

一、20xx年受災基本情況

遂平縣7月21日起連續兩天受大暴雨的影響,我縣降雨量達到210m左右,我街道高集、王陳、馬莊農作物受到不同程度的災害,主要是玉米、花莊等農作物不同程度的受損。通過對受災社區的災情進一步調查核實,我街道1428人受災,直接經濟損失為35.24萬元。

二、需救助情況

經過對各社區上報數據進行統計,通過調查摸底,我街道入冬前因災生活困難需救助人口為1428人。

三、嚴格資金管理,注重救助實效

我辦事處在資金分配上堅持“專款專用、重點使用、分類施救”的原則,同時根據各社區受災程度和需救助情況及平時工作表現制定資金分配方案,將中央補助資金和地方自然災害救災資金統籌使用,參照中央的補助標準,對冬春期間受災羣眾口糧、衣被取暖等困難給予補助。按照有關規定管好、用好救災資金;對受災羣眾進行分類救助,不能平均分配或預留資金,也不能以慰問金形式發放。

四、嚴格救助程序,加強救災資金監管

各社區嚴格按照程序進行救助,救助對象要嚴格按照民主評議、登記造冊、張榜公佈、公開發放的規程進行,通過“户申請、村評議、鄉審定”三個步驟確定救助對象並將救助對象花名冊報辦事處備案,按要求填報《受災人員冬春生活已救助情況統計表》。保證救助對象認定準確,救災款物發放公開、公平和公正。辦事處按照《自然災害生活救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財社【20xx】6號)有關規定,加快資金支付,提高資金使用效率。主動配合審計、監察等部門,對資金管理使用情況進行跟蹤監督檢查,加強資金監管,確保資金的安全使用。按照規定程序及時上報發放,建立健全台賬,完善使用發放手續,並及時向財政局、應急管理局反饋資金安排和使用情況。

冬春救助實施方案範文(通用13篇)10

今年我縣發生低温冷凍、洪澇災害、旱災等災害7次,造成各鄉(鎮、街道)農作物受災,農業設施受損,羣眾遭受經濟損失,給人民羣眾生產生活造成不同程度損失和影響,為紮實做好20xx—20xx年度冬春救助工作,確保冬春期間受災困難羣眾基本生活,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充分認識開展冬春救助工作的重要性,強化措施,落實責任,切實安排好我縣冬春期間受災困難羣眾基本生活,解決好睏難羣眾在口糧、衣被、取暖方面存在的困難,確保受災羣眾温暖、安全過冬過節,防止貧困户因災致貧返貧,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二、工作目標

冬春救助工作要圍繞“確保受災羣眾安全、温暖過冬”為目標,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把保障人民羣眾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妥善安排好受災困難羣眾冬春期間基本生活,確保受災困難羣眾得到及時有效救助。

三、救助對象

救助對象為20xx年因受自然災害造成冬春期間需口糧、衣被、取暖及其他生活救助的困難羣眾。各鄉(鎮、街道)要結合以往冬春困難羣眾生活救助工作,按照“分類救助、重點救助”的原則,優先考慮因災住房受損户、因災致貧返貧監測户、受災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受災生活困難低保户、受災散居孤兒、受災留守老人、受災留守兒童及受災殘疾人等特殊羣體的救助。

四、救助程序

救助資金、物資要嚴格按照“户報(或小組提名)、村級評議、鄉(鎮、街道)審核、縣定”的原則,嚴格程序、堅守原則、核實準,保證公開、公正、公平。

(一)户報(或小組提名)受災人員向所在村(居)民委員會提出申請,或由村(居)民小組向所在村(居)民委員會提名

(二)民主評議村(居)民委員會民主評議,會議確定救助對象並張榜公示不少於7個自然日。經公示無異議,由村(居)民委員會將擬救助對象名單、申請或者提名材料、民主評議(核實)意見、救助對象銀行賬户等材料報鄉(鎮、街道)審核。

(三)鄉(鎮、街道)審核公示鄉(鎮、街道)通過審核上報材料後,制定救助對象花名冊並公示不少於3個自然日。經公示無異議,將審核意見和村(居)民委員會提交的資料報縣減災辦。

(四)縣級審批縣減災辦審核確定後通過“一卡(折)通”發放到人到户。

五、冬春救助標準

(一)基本生活口糧救助標準。口糧救助標準原則上不低於150元/人。

(二)基本生活物資救助標準。衣物救助標準原則上每人1件棉衣、每户1—2牀棉被。

(三)基本生活取暖救助。原則上每户取暖救助200元。

根據受災困難家庭基本情況、災害損失情況、自救能力等因素,進行分類排隊、因户施策救助。

六、救助實施步驟

第一階段:摸底調查

時間:20xx年9月10日至15日

村(居)組織人員進行入户摸底排查,詳細調查瞭解受災困難家庭基本情況、災害損失情況、自救能力及口糧、衣被、取暖等方面的困難和需求。

第二階段:嚴格落實救助程序,確定冬春需救助對象

時間:20xx年9月16日至30日

各鄉(鎮、街道)嚴格按照“户報(或小組提名)、村評、鄉審、縣定”的程序確定冬春需救助對象,堅持“專款專用、重點使用、分類救助”的原則,將需救助人員分類排隊,對特殊困難人員予以優先考慮,並根據家庭情況,按照縣冬春救助實施標準,進行救助。鄉鎮、村(居)要對冬春救助對象和救助金額嚴格把關,要在鄉、村兩級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之後,規範準確填報受災人員冬春生活需救助情況一覽表(附件1)和受災人員冬春生活需救助情況統計表(附件2),於20xx年9月30日前報縣減災辦。

第三階段:確定冬春救助物資,合理分配

時間:20xx年12月1日至31日

1、救助方式冬春救助採用實物救助和現金救助兩種方式。需要採用實物救助的,由縣減災辦按照招投標和採購管理的有關規定組織採購救助。需要資金救助的,縣減災辦根據上級下撥和本級籌集的冬春救助資金總量,結合需救助情況、分類排隊情況、自救能力等因素,合理分配救助資金。鄉鎮接到分配資金和物資後,及時制定資金分配方案,並督促村級開展冬春救助物資分配。

2、發放方式發放資金救助的,冬春救助資金通過“一卡(折)通”方式發放;發放實物救助的,通過農户籤領方式發到救助對象手中,發放對象要在相關表冊簽字確認,建立管理台賬。

第三階段:總結上報階段

時間:20xx年1月1日至15日

各鄉(鎮、街道)要在救災款物發放完畢以後,將鄉、村兩級救助程序相關會議記錄、發放台賬、公示情況等資料報縣減災辦。

第四階段:開展救助情況調查評估

時間:20xx年3月-5月

縣減災辦着手調查、核實、彙總本行政區域內受災困難人員冬春已救助情況,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實際救助效果進行績效評估。

七、相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冬春救助是自然災害救助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各鄉鎮要儘快安排部署,切實加強領導,層層分解任務,嚴格落實責任,按照規定時序推進冬春救助工作規範開展。黨委、政府要加強工作統籌,主動調查摸底本行政區域內實際困難户,並積極開展冬春救助工作,確保取得實效。縣減災辦將根據各單位工作進展情況適時開展指導。

(二)健全檔案管理工作。按照“逐級履行手續、層層落實檔案”的要求,鄉(鎮、街道)要建立受災人員冬春生活需救助情況一覽表,制定受災羣眾救助花名冊,切實把好“三關”,即村民主評議關、張榜公佈關、救災款物發放關,確保救災款物及時足額發放到受災羣眾手中。

(三)做好輿論宣傳工作。各鄉(鎮、街道辦事處),縣減災委各成員單位要廣泛宣傳災區羣眾自力更生、生產自救的情況,廣泛宣傳冬春救助政策,廣泛宣傳冬春救助工作進展和社會參與情況。要密切關注輿情動態,及時研究解決媒體反映的.有關問題,為冬春救助工作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

(四)加強監督檢查工作。縣減災辦將協調有關單位加強對冬春救助工作的監督檢查,狠抓程序到位、資料歸檔等關鍵環節,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做到“公開、公平、公正”,羣眾滿意。同時,加強對救災款物發放工作的監督審計,確保受災羣眾救助工作及時、高效、規範,杜絕違規違紀問題的發生。

冬春救助實施方案範文(通用13篇)11

以實際行動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進一步鞏固脱貧攻堅成果,積極妥善安排好受災困難羣眾冬春期間基本生活,確保受災困難羣眾得到及時有效救助。根據《杭錦旗應急管理局關於全力做好20xx-20xx年度受災羣眾冬春救助資金的通知》(杭應急發〔20xx〕28號)文件要求,為切實做好我鎮冬春救助資金髮放工作及時有序開展,確保救助金專款專用,特制定本方案。

一、救助對象和程序

(一)救助對象

救助資金主要用於解決20xx年因自然災害造成羣眾在冬春期間口糧、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難,需要給予基本生活救助的羣眾。要確保把受災困難户、低保户、散居五保户、殘疾人家庭、脱貧享受政策户和易返貧致貧户(監測對象)等特殊困難人員列入重點範圍給予救助,切實做到情況清、底子明、對象準,需救助對象不漏、不錯、不重,確保因災生活困難羣眾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二)發放程序及時間

各嘎查村按照分配資金,根據本嘎查村受災情況確定金額,確保公開、公平、公正,不得預留二次分配,不得擅自擴大範圍、平均分配或用於非自然災害對象救助。各嘎查村必須要召開“兩委”監委會議研究,村民代表民主評議,並將發放花名冊張榜公示,經鎮政府審核,旗應急管理部門審批後確認的,救助資金將統一發放到救助對象一卡通賬户。

(三)需上報資料

1.嘎查村(社區)研究救助對象相關會議記錄、評議記錄複印件;

2.張榜公示的照片;

3.資助對象花名冊及一卡通賬號等基本信息。

二、救助金額及救助標準

(一)救助金額

為幫助解決受災羣眾的基本生活困難問題,上級下達我鎮20xx-20xx年冬春救助資金共計188599.76元,專項用於幫助受災羣眾解決冬春期間口糧、衣被、取暖等困難,確保我鎮受災羣眾恢復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

(二)救助標準

經統計,20xx年我鎮12個嘎查村318户不同程度受災。根據我鎮實際情況和上級下達救災資金總量,綜合考慮受災人員困難程度、需救助總人數和需救助農牧户數等因素,制定我鎮受災人員冬春救助最低標準。

1.優先保障受災的特殊困難人員的救助,其中低保户、散居五保户、殘疾人家庭、脱貧享受政策户、易返貧致貧户(監測對象),每户不低於450元;

2.統籌考慮受災家庭災害損失情況不同,進行分類救助,其中:

農作物受災每户不低於200元;

牲畜受災每户不低於500元;

房屋、棚圈等受災每户不低於600元;

因災人身受到傷害的每户不低於1000元;

各嘎查村根據受災面積、數量、程度確定每户救助金額,但每人救助金額不低於90元。

三、相關要求

各嘎查村要儘快安排部署,抓好落實,切實加強領導,層層分解任務,嚴格落實責任,按照規定時間推進冬春救助工作規範開展,同時要逐級建立台賬,保存會議記錄、公示圖片等資料,建立完善救助檔案。要積極配合本地財政、監察、審計等部門適時開展監督檢查,主動公開相關信息,自覺接受社會公眾和新聞媒體監督。

冬春救助實施方案範文(通用13篇)12

為了進一步規範我縣冬春生活救助工作,切實做好今冬明春受災羣眾生活救助工作,根據《自然災害救助條例》、《山西省應急管理廳關於加強自然災害生活求助資金管理使用的通知》(晉應急發〔2019〕318號)、《呂梁市應急管理局關於切實做好今冬明春受災羣眾生活救助工作的通知》(呂應急發〔2019〕228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充分認識開展冬春救助工作的重要性,強化措施,落實責任,切實安排好我縣冬春期間受災困難羣眾基本生活,解決好睏難羣眾在口糧、衣被、取暖方面存在的困難,確保受災羣眾温暖、安全過冬過節,防止貧困户因災致貧返貧,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二、冬春救助資金使用範圍

冬春救助資金用於幫助因遭受乾旱、洪澇、風雹、低温冷凍、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雪災、地震、森林草原火災、生物災害等自然災害,導致生活困難的受災羣眾。解決其冬令春荒期間口糧、衣被、取暖方面存在的困難,不得用於與自然災害無關的救助和節日慰問等。冬令救助時段為當年12月至下年2月,春荒救助時段為下年3-5月。

三、救助資金的使用對象

1、因災住房倒塌或嚴重損壞需要重建或維修的冬春基本生活困難户。

2、因災農作物絕收或減產冬春基本生活困難户。

3、因災家庭成員死亡失蹤、致傷致殘冬春基本生活困難户。

4、因災造成家庭財產嚴重損失冬春基本生活困難户。

5、因災造成經濟作物嚴重損失冬春基本生活困難户。

6、其它因災冬春基本生活困難户。

四、確定救助對象的原則

要按照“分類救助、重點救助”原則,按因災造成住房倒塌損壞,農作物減產絕收,家庭成員死亡失蹤、致傷致殘,家庭財產嚴重損失,致貧返貧等情況實行分類排隊,優先考慮倒房重建户、建檔立卡貧困户、因災致貧返貧户和受災低保對象、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散居孤兒、留守老人、留守兒童及殘疾人等特殊羣體。

五、救助對象的確定程序及各環節需要留存的資料

通過“户報、村評、鄉審、縣定”四個步驟確定救助對象。具體步驟如下:

(一)、受災户提出申請。受災人員本人向村委會提出書面申請,説明家庭基本情況、災害損失情況、因災需要解決的困難等。本環節需要留存申請書。

(二)、村級民主評議。由支村兩委成員、村民代表共同組成民主評議小組,召開會議進行民主評議。經民主評議,符合救助條件的,在村務公開欄或人員聚集地顯要位置至少公示七天。公示期結束後,將符合條件的救助對象名單報鄉鎮審核。審核時需要提交的資料有受災户救助申請書、民主評議會議記錄、公示資料、近景和遠景公示圖片,最終上報的救助名單等。近景公示圖片要看清公示內容,遠景公示圖片要有圍觀羣眾。

(三)、鄉鎮審核。接到村委會上報的救助對象名單後,鄉鎮要及時組織力量進行調查核實,及時完成核定工作。根據核查結果,確定救助範圍和對象。並在審核無誤後將需救助户名單,以紅頭文件形式報縣應急管理局審批。

(四)、縣級審批。縣應急管理局接到鄉鎮上報後,組織專門人員進行抽查核實,並根據評估分析結果進行審批。

六、實施步驟

第一階段:2022年1月5日至1月15日,為排查摸底、確定救助對象階段。鄉、村兩級要深入受災農户家中,詳細調查瞭解受災困難家庭基本情況、災害損失情況、自救能力及口糧、衣被、取暖等方面的困難和需求。通過對冬春救助需求的排查摸底工作,準確掌握需救助人員數量、救助資金和物資需求數量等,建立以村為單位、名冊到户的《中陽縣2021-2022年受災人員冬春生活需救助人口台賬》,填報《中陽縣2021-2022年受災人員冬春生活需救助情況統計表》。各鄉鎮要對各村上報的救助對象名單進行審核。審核無誤後將需救助對象名單,以紅頭文件形式報縣應急管理局審批。

第二階段:2022年1月16日至20日,為縣級審查複核和確定救災款物分配方案階段。縣應急管理局對各鄉鎮上報的需救助對象名單進行復核,確定最終的救助對象。同時根據中央、省、市下撥的冬春救災資金和各鄉鎮受災情況、受災人員需救助情況,確定救災款物數量,制定救災款物分配方案。各鄉鎮根據所轄各村受災情況、受災人員需救助情況制定本級救災款物分配方案。村級根據所能分配到的救助資金數額並參照省級救助標準召開民主評議會議,開會研究具體救助金額。

第三階段:2022年1月20日至2019年1月30日為救助實施階段。冬春救助採用實物救助和摺合現金救助兩種方式。需採用實物救助的,縣應急管理局會同縣財政局按照招投標和採購管理的有關規定組織採購。待救災款物到位後,及時下撥各鄉鎮。鄉、村兩級要在10個工作日內將冬春救災款物落實到救助對象手中。救災款物發放前應在村務公開欄或人員聚集地顯要位置公示不少於5天。救助資金應通過“一卡(折)通”,採用社會化方式發放,並註明“救災”標記,發放完畢後要保留銀行流水憑證。採用實物救助的,發放時救助對象要在相關表冊簽字確認,建立管理台賬。各鄉鎮必須將救災款物在春節前發放到位,確保救助對象温暖安全過冬過節。

第四階段:總結上報階段。各村要在救災款物發放完畢以後,將相關會議記錄、發放台賬報上級鄉政府備案。各鄉鎮在救助實施完畢後,要做好救助資料的歸檔、彙總工作,對冬春救助工作績效進行總結評估,並將相關資料報縣應急管理局。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實施。各鄉鎮要高度重視救災專項款物發放工作,要把這項工作當做對困難羣眾高度負責的政治任務加以落實。要組織鄉、村兩級力量,深入開展入户調查和冬春救助需求評估工作,全面掌握需救助底數,做到底數清、對象準、情況明,確保不漏一户、不缺一人。要嚴格按照程序和時限開展工作,主動公開信息,自覺接受監督,主動迴應輿論監督和社會關切,切實保障受災困難羣眾基本生活。

(二)強化資金監管。冬春救災資金用於幫助受災人員解決冬令春荒期間口糧、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難,是救命錢,是高壓線,動不得,摸不得。要切實管好用好冬春救災資金,不得優親厚友,不得平均發放,嚴禁以慰問金形式發放,嚴禁將救災資金用於行政管理、工作經費支出等。縣應急管理局將會同監察、財政等部門適時開展救災款物管理使用的專項檢查,對違反救災款物使用相關規定的,要依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問責。

(三)做好檔案留存與上報。鄉村兩級要完整保存能夠反映災情管理的基礎資料,特別是救災款物使用過程的下撥文件、會議記錄、分配方案、救助申請、賬目憑證、公示圖片等,建立完整的救災款物發放檔案,做到災民救助全程留痕,確保款物發放賬目清楚、資料完整、手續齊全。

冬春救助實施方案範文(通用13篇)13

根據《施秉縣應急局關於印發<施秉縣20xx-2022年冬春救助工作實施方案>的函》(施應急函〔20xx〕40號)文件要求,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嚴格按照“工作程序規範、救助對象精準、救助措施及時”的總體要求,確保所有因災生活困難對象得到相應救助,切實幫助羣眾渡過難關,維護社會穩定。

二、救助原則

(一)確保生活,統籌兼顧。保障基本生活需要,兼顧衣被、取暖、住房、就醫、就學等其他實際困難,確保受災困難羣眾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能取暖、有房住,基本生活不出問題。

(二)分類救助、重點救助。堅持“分類救助、重點救助”的原則,對需救助人員按因災造成住房倒塌損壞、農作物減產絕收、致傷致殘、致貧返貧等情況實行分類排隊,優先考慮因災倒房重建户、因災建檔立卡貧困户、因災致貧返貧户和受災低保對象、因災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散居孤兒、留守老人、留守兒童及殘疾人等特殊羣體的救助,做到分户施策,實施精準救助。

(三)嚴格程序、規範透明。要嚴格按照“户報、村評、鄉審、縣定”的程序確定冬春需救助對象,冬春需救助對象和擬救助金額要進行公示,做到救助公開、公平、公正。

(四)加強監管、注重實效。堅持“專款專用、無償使用,分級管理”的原則,加強冬春救助資金使用管理。嚴禁優親厚友、平均發放,嚴禁以慰問金形式發放,嚴禁將救災資金用於行政管理、工作經費支出,冬春救助資金必須於春節前發放到户。

三、救助範圍

20xx年年初以來遭受過自然災害造成冬春期間家庭生活困難,需要給予基本生活救助的受災困難羣眾。對倒房重建户、建檔立卡貧困户、因災致貧返貧户和受災低保對象、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散居孤兒、留守老人、留守兒童及殘疾人等特殊羣體給予重點救助。

四、救助資金管理

(一)嚴格資金管理。嚴禁優親厚友、平均發放,嚴禁以慰問金形式發放,嚴禁將救災資金用於行政管理、工作經費支出。撥付資金應通過“一卡(折)通”發放到户,必須春節前全部發放完畢。

(二)冬春救助標準。按照《貴州省自然災害受災人員救助服務標準》,按口糧補助每人150元測算分配冬春救助補助資金。

五、工作步驟

(一)入户調查階段。20xx年1月7日至20xx年1月14日,由安監站在前期調查上報數據的基礎上,再次深入村、組,走進受災農户家中進行“拉網式”摸底排查,再次核實確認冬春生活需救助情況,認真開展核實統計,確保不落一户、不漏一人。要詳細調查瞭解受災困難家庭基本情況,災害損失情況,自救能力以及口糧、衣被、取暖等方面存在的困難和需求,建立相關台賬,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對象準。

(二)確定救助對象階段。20xx年1月15日至1月19日,各村要嚴格按照“户報、村評、鄉審、縣定”(即:受災人員本人申請(或小組提名)、村民(社區)委員會民主評議、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縣應急局審批)的程序確定冬春需救助對象,堅持“專款專用、重點使用、分類救助”的原則,將需救助人員分類排隊,對特殊困難人員予以優先考慮,並根據家庭情況,按照縣冬春救助實施標準,制定救助方案,做到分户施策。冬春救助對象和救助金額,應在村組進行公示5天,公示內容包括救助對象户主姓名、家庭救助人數、救助類別、救助金額及舉報聯繫電話等,收集好需現金救助人員(信用社)存摺賬號(一折通),建立救助台賬。

(三)實施救助階段。20xx年1月20日前,將公示期滿無異議後的冬春救助人員名單報縣應急局,並在1月25日前由鎮財政所通過農村信用社“一卡(折)通”將救助資金打款到户,並標註與“冬春救助”有關字樣。

六、相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冬春救助是自然災害救助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幫助受災困難羣眾安全温暖過冬、維護災區和諧穩定等方面發揮着重要作用,是一項民生保障工作。各村要加強思想認識,提高政治站位,把冬春救助工作作為當前應急管理工作的重點任務抓緊抓好。

(二)抓緊安排部署。各村要儘快安排部署,切實加強領導,層層分解任務,嚴格落實責任,按照規定時序推進冬春救助工作規範開展。各村要主動調查摸底本行政區域內實際受災困難户,並積極開展冬春救助工作,確保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