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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發事故應急預案(精選22篇)

在我們的學習、工作或生活中,保不準會發生突發事件,為了避免造成更嚴重的後果,常常要根據具體情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那麼編制應急預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突發事故應急預案,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突發事故應急預案(精選22篇)

突發事故應急預案 篇1

根據《生活飲用水衞生標準》要求,為提高我校預防和控制學校飲用水污染事件的能力和水平,保障全體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和校園穩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我校突發學校飲用水衞生事件應急預案。

一、工作目標

1、普及各類發生在學校飲用水衞生事件的防治知識,提高廣大師生的自我保護意識。

2、完善飲用水污染衞生事件的信息監測報告網絡,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採取措施,確保飲用水污染衞生事件不在校園內蔓延。

二、具體措施

1、提高意識、預防為主

宣傳普及飲用水污染衞生事件防治知識,提高全體師生員工的`防護意識和校園公共衞生水平,加強日常監測飲用水,發現問題及時採取有效的預防與控制措施,迅速切斷傳播途徑,控制疫情的傳播和蔓延。

2、統一領導、依法管理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飲用水污染衞生事件的預防、疫情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對於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責任。

3、快速應急、及時處理

建立預警和醫療救治快速反應機制,強化人力、物力、財力儲備,增強應急處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證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等環節緊密銜接,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快速應急,及時處理。

三、組織管理

1、報告制度

校園水源一旦受到污染,由昝萬俊(總務主任)及時向領導小組負責人彙報。同時負責向衞生防疫監督站報告。

2、現場保護和水源處理

保護好水源現場,請衞生防疫監督站及時提取水樣。將污染水源徹底放盡,停止飲用。

3、指揮協調

應急預案領導小組成員要各施其職,各負其責,指揮各班主任工作,協調作好校區水源污染的應急處理工作。

突發事故應急預案 篇2

一、目的

為了保護職工的人身安全,確保在交通事故發生時,能夠有條不紊地按照預先制定的方案,迅速及時搶救傷員,最大限度降低傷亡傷害程度,為此制定交通事故應急響應預案。

二、依據:

有關安全生產管理辦法。

三、適用範圍:

項目部及其所屬各作業隊。

四、職責

1.副組長職責:

準確掌握事故動態,正確制定搶險方案,執行有效處理措施。及時向有關領導彙報。保護事故現場。

2.應急行動組職責:

迅速趕往出事現場,救助傷員,控制事故蔓延,保護事故現場。配合交警或有關部門作好事故調查和善後工作。

3.救護組職責

制定各種緊急傷亡情況的應對方案和措施並做好救護準備。負責現場受傷人員的緊急護理、治療和護送。

五、應急準備

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定期組織有關全體人員學習交通知識及交通安全、防護等等並儲備急救藥箱、擔架等應急物資,以被應急之用。

六、交通事故應急響應預案

1.自救

發生交通事故後,其他人員應積極地協助駕駛員對傷員就地進行救護。

2.報警和報告

當交通事故發生後,現場人員應儘快報告到應急響應小組現場總指揮部,並撥打110報警。

3.救護

事故發生後,應急響應小組現場總指揮應立即詢問事故情況,瞭解人員傷害情況,並迅速撥打120急救電話,告知地點、附近醒目建築物,並派接車員接應。

在急救車未到來前,應使傷員平躺地上,並對其進行急救。發現傷員呼吸障礙,應進行口對口人工呼吸。發現出血,應迅速採取止血措施,可在傷口近心端結紮,但應每半小時鬆開一次,避免壞死。動脈出血應用指壓大腿根部股動脈止血。

4.疏導交通

在事故區域安排專人負責疏導交通,防止交通堵塞,影響正常的交通通行。

5.現場保護

現場應急過程中,應保護好現場,因救護傷員而移動現場時,要做必要的.標記,以滿足事後對事故調查的需要。

七、事故調查

事故領導小組在事故緊急處置告一段落後,要及時按事故性質組成事故調查小組,作出內容包括:事故的簡況、人員財產損失、處置或搶救經過、應吸取的教訓、擬對責任人的處理和整改措施等情況的事故調查報告。

突發事故應急預案 篇3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提高熔鑄分廠停電、停水、停風突發事故的能力,體現以人為本的安全理念,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保障職工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熔鑄分廠的安全和穩定,促進經濟、協調、可持續發展,根據生產中供電系統存在薄弱環節,結合熔鑄分廠生產特點,對全廠停電、停水、停風后能夠及時有效處理,特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1.2.1《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1.2.2《國家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熔鑄分廠轄區範圍內的停電、停水、停風事故的處理。

2術語和定義

2.1應急預案:針對可能發生的洪災事件,為迅速、有序地開展應急行動而預先制定的行動方案。

2.2應急準備:針對可能發生洪災事件,為迅速、有序地開展應急行動而預先進行的組織準備和應急保障。

2.3應急響應:洪災事件發生後,有關單位或人員採取的應急行動。

2.4應急救援:在應急響應過程中,為消除、減少洪災事件危害,防止事件擴大或惡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件造成的損失或危害而採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動。

2.5恢復:洪災事件的影響得到初步控制後,為使生產、工作、生活和生態環境儘快恢復到正常狀態而採取的措施或行動。

2.6停電:所有設備停止運行,現場照明熄滅,若在夜間,機房一片漆黑,混合爐停電,爐門無法關閉,爐內鋁液得不到加熱和保温,天車停止運行。

2.7停水:生產線的鑄模和鋁錠無法冷卻,母線生產線的結晶器和母線無法冷卻,生產不能進行。

2.8停風:所有氣動裝置停止工作。

3工作目標

以人為本,減少危害。切實履行熔鑄分廠的管理和職能,把保障員工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4應急處置原則

4.1居安思危,預防為主。高度重視生產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於未然。增強憂患意識,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做好應對突發事件的各項準備工作。

4.2依法規範,加強管理。依據有關法律和行政領導責任制,充分發揮專業應急管理,維護職工的合法利益,使應對突發事件的工作規範化、制度化、法制化。

4.3快速反應,協同應對。加強應急處置隊伍建設,充分動員和發揮應急救援隊伍的作用,依靠職工力量,形成統一指揮、反映靈敏、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

4.4依靠科技,提高素質。採用先進的監測、預測、預防和應急處置技術和設施,充分發揮專業人員的作用,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揮能力,加強宣傳和培訓教育工作,提高員工自救、互救和應對突發事件的綜合素質

5組織機構及職責

5.1應急救援體制及指揮系統

分廠成立重大事故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領導小組”,由廠長、副廠長、主管、專責及各班組長組成,下設現場應急救援辦公室,日常工作由相關班長負責。發生重大事故時,以現場指揮領導小組為基礎,立即成立重大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由廠長任總指揮,副廠長負責全分廠應急救援工作的現場組織和指揮,指揮部設分廠交接班室,全權負責應急救援工作。

分廠重大事故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領導小組”

組長:xxx

副組長:xxx

成員:xxx

5.2相關職責

5.2.1重大事故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領導小組”是分廠發生重大事故時的急救領導機構,負責急救過程中的重大事件決策。

5.2.2總指揮、副總指揮負責審定事故搶救措施方案,並負責組織安排實施。

5.2.3主要部門負責人在應急期間,主要協助總指揮調整搶救隊伍之間的聯繫,調查和記錄事故的情況,對外請求援助或與相關部門聯絡,以確定警戒形式。

5.2.4分廠各生產班組建應急救援兼職隊伍,組織實施演習。

5.2.5領導小組檢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

5.2.6發生重大事故時,由指揮部發布和解除應急救援命令、信號,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必要時向有關單位發出救援請求,負責搶救受傷、中毒人員;組織事故調查,總結應急救援經驗。

5.2.6分廠專責負責協助指揮做好事故報警、情況通報及事故處理工作;維護事故現場次序,在搶救火災事故時,組織、調動消防隊撲滅火災,防止事態擴大;負責事故現場及聯繫有害物質擴散區域內的監測工作。

5.2.7分廠主管協助總指揮負責工程搶險搶修工作的現場指揮。

5.2.8班組長負責事故處置時生產系統、開、停車調度工作;事故現場通訊聯絡和對外聯繫。

5.3日常以分廠接班室為聯絡指揮部,一旦發生重大險情,即由搶險救災指揮部統一指揮。

5.4通訊設備及通訊網絡

5.4.1報警總機:

5.4.2公司各部門聯繫電話

6預警預防機制

6.1報警程序

當事故發生時,事故發生部位操作人員立即向當班班長(副班長)彙報,當班班長(副班長)接到彙報後對事故發生部位進行勘察,確定事故情況並打電話向“現場指揮領導小組”組長或副組長彙報,同時打電話向安全生產技術部調度室彙報。

6.2處理警情程序

6.2.1一旦發生事故,應立即關閉天然氣總閥門,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立即向有關部門彙報,同時留專人保持與相關部門聯繫。

6.2.2在搶險救災的相關人員未到之前,事故處理工作由當班班長負責指揮,“現場指揮領導小組”成員接到應急救援電話後,立即到達現場進行組織搶險救援工作。

6.3事故預分析。

混合爐長時間停電、不及時處理會導致混合爐凝固、報廢;天車長時間停電會使抬包凝固;普鋁生產線停電導致鑄機停止,爐眼跑鋁、溜槽冒鋁發生爆炸;母線機停電,不及時處理會使爐眼跑鋁、溜槽和中間包冒鋁,發生爆炸,結晶器燒燬;大錠設備長時間停電,不及時處理導致抬包凝固。

6.4事故應急處理程序。

事故一旦發生,當班班長應立即向“現場指揮領導小組”組長彙報,並留有專人與上級保持聯繫,組長和副組長立即啟動停電、停水、停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積極投入搶險、排險,並配合協調上級來現場人員的援助,根據險情的不同情況相應安排崗位人員的留守和安全撤離。

6.5具體應急對策。

6.5.1外部。打電話通知生產技術部調度室。

6.5.2內部。設備運行期間發生停電、停水、停風事故時,首先為防止船形澆包復位,提前準備好渣箱,避免鋁液大面積流向地面,飛濺,傷人。

6.5.3迅速堵眼,清理流槽內鋁液,注意鋁液飛濺,若在夜間,帶好應急燈,嚴防人員摔倒、誤傷。

6.5.4班長迅速電話聯繫主控室,是否能及時恢復,若能及時恢復,故障處理完畢,全面檢查,待電流恢復後,打眼、啟動,投入生產。

6.5.5若不能及時恢復,作好以下處理工作:

派專人檢查混合爐爐眼是否有滲鋁現象。

爐門在打開的情況下,通知電鉗工手動關閉爐門,做好混合爐保温工作。烘烤大量應急渣箱,如常時間停電,將混合爐爐眼打開,通過溜槽放入應急渣箱。

天車正在倒料的.情況下,應及時手動回包,打好包卡,派人監護不許他人靠近,天車操作杆置於“零”位,天車工不許沿天車軌道下車,在車上待命。如停電超過一小時,聯繫調度要吊車將抬包吊下,將鋁液倒入預熱好的渣箱。

普鋁生產線機組開關置於“手動”位置,清理好現場。各崗位不許離開,原地待命為送電恢復生產做好準備。循環水系統開關置於關閉位置,檢查好水位,堅守崗位。

母線生產線停電時,及時堵住爐眼,將中間包和溜槽鋁液放入渣箱並清理乾淨。操作枱開關置於“關閉”,壓緊輪復位,用工具將母線和結晶器分離。循環水系統開關置於關閉位置,檢查好水位,堅守崗位。

大錠生產線停電時,及時通知電鉗工將抬包傾翻機手動落下,把抬包卡具鬆開,通知吊車將抬包吊出、鋁液倒入渣箱。真空吸盤如有鋁錠,派人做好監護。循環水系統開關置於關閉位置,檢查好水位,堅守崗位。

6.5搶險人員應根據擬定的方案,在做好個體防護的基礎上,以最快的速度及時搶險、排險,消除事故,防止事故擴大。

6.5.7對其他人員的要求。包括司機、外來人員,一定要按“現場指揮領導小組”的要求做好車輛通行暢通及相關的救護搶險。

7停電的特性

停電會使供水系統停水、空壓站停風,夜間時廠房處於黑暗。

8保障措施

8.1通信與信息保障

8.1.1電話:

8.1.2公司各部門聯繫電話

8.2宣傳、培訓和演習

熔鑄分廠按照《應急準備與響應控制程序》的具體規定製定具體的應急預案、應急措施和相關記錄。熔鑄分廠從實際出發,針對危險目標可能發生的事故,加強對救援隊伍的培訓,近期組織多次模擬演習,把救援隊伍訓練成一支思想好、技術精、作風硬的搶救隊伍。根據危險目標的基本情況,模擬事故狀態,制定出各種事故狀態下的應急處置方案,包括火災、爆炸等,同時還包括通訊聯絡、搶險搶救、醫療救護、傷員轉移、人員疏散、生產指揮、上下級聯繫、場外救援方案等訓練和演習。

一旦發生事故,“現場指揮領導小組”能夠正確指揮,救援隊伍能根據各自任務及時有效地排除險情,控制並消滅事故,搶救傷員,做好應急救援工作。

9預防事故的措施

工作前檢查好,工作中勤巡視,發現異常及時彙報。

10獎勵與責任追究

在事故應急救援實施中有突出貢獻的班組和個人,如:組織搶救得力,最大限度減少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的,按分公司有關規定給予獎勵和表彰。

對在應急行動中不履行相應職責的班組和個人,如瞞報、謊報、拖延上報,不按應急程序及時開展應急行動等行為,按分公司有關規定給予處罰,對由此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將追究有關人員的行政責任或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附加説明:

11附則

11.1本預案由熔鑄分廠負責制定,維護和解釋。

11.2本預案原則上每年更新一次。

11.3熔鑄分廠各班組按照本預案的規定履行職責,並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應急預案經分廠審定後,報公司安全生產技術部備案。

11.4本預案印發各班組。

11.5本預案自公司發佈之日起生效。

突發事故應急預案 篇4

一、處置事故的組織

學校幹部,值周教師,班主任,安全員。

二、報告程序

1、學校校長。

2、上級公安消防部門。

3、四川傳媒學院。

三、報警程序

1.迅速組織有關人員攜帶消防器具趕赴現場進行撲救,學校教職工要對電源開關位置有準確的把握,第一時間由離電源最近的教師及時拉斷電源。

2.根據火勢如需報警立即由值周教師就近用電話或手機報告消防中心(電話119),報告內容為:“四川傳媒學院蒲江校區,地點鶴山鎮影視路139號,請迅速前來撲救”,待對方放下電話後再掛機。

3.在向校領導彙報的同時,值周教師要通知門衞要到校門口等待消防人員。

四、組織實施

1.參加人員:在消防人員到來之前以全體教師為主,其餘人員(學生除外)均有義務參加撲救。

2.消防人員到來之後,所有在校內人員配合消防專業人員撲救或做好輔助工作。

3.使用器具:滅火器、水桶、臉盆、鐵杴,水浸的棉被等。

4.學校領導和教師要迅速組織學生逃生,原則是“先救人,後救物”。用擴音機宣傳自救辦法和安慰被困人員。

5.無關人員要遠離火場和校區內的水龍頭,以便於消防人員滅火。

五、撲救方法

1.撲救固體物品火災,如木製品、棉織品等,可使用各類滅火器具。

2.撲救液體物品火災,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滅火器、沙土、浸濕的棉被等,絕對不能用水撲救。

六、注意事項

1、火災事故首要的一條是保護人員安全,撲救要在確保人員不受傷害的前提下進行。

2、火災第一發現人應查明原因,如是電源引起,應立即切斷電源。

3、火災後應掌握的'原則是邊救火,邊報警。

4、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滅火

5、發生火災事故時,在向119消防指揮中心報警時,應立即報告四川傳媒學院。

6、搶先救災組等人員迅速疏散師生,撤離到安全區域。

7、在進行滅火的同時,應採取有效的隔離措施,防止火勢蔓延。

突發事故應急預案 篇5

一、目的

為加強安全生產管理,使各危險源點得到有效控制,在發生重大設備、火災、爆炸意外等事故時能迅速採取有效措施,鼓大程度的減少損失和人員傷害,特制定本事故搶險救災預案。

二、適用範圍:

xxx廠廠

三、搶險救災領導小組:

(略)

四、職責:

組長:負責預案的審批及現場事故搶險救災的組織指揮和上報工作。

副組長:負責預案的'審核,協助組長進行現場事故搶險救災的組織實施工作,氣組長外出時,全面行使組長職責。

成員:

(1)現場當班成員發現險情時,立即採取果斷措施,避免事故擴大,並立即向部門領導、公司值班千部,搶險救災組長、生產安全處當班調度報告。

(2)救災小組其它成員接到報警後必須迅速趕到現場。

(3)根據搶險救災預案的要求,立即投入搶險救災工作。

(4)事故搶險結束後、負責保護好現場。

(5)所有成員參與事故的調查、原因分析及事故的處理工作。

五、防範措施及救災程序:

1、發生火災、爆炸等重大事故,當班值班主任在做好自教搶險的同時,必須立即向公司搶險救災指揮部報告,聯繫電撰6044、6003。發生火災事故,首先切斷電源,利用現場消防設施和物資實施撲救,組織人員疏散同時報火警“119”。當發生爆炸事故時,應立即做好人員疏散和自救逃生工作,根據事故現場實際情況採取緊急措施,避免事故擴大或重複事故的發生,如有人員受傷,應立即組織現場急救,並向“120”求助。

2、小分隊全體人員在接到指揮部的搶救電話時,必須立即奔赴事故現場,由現場最高領導統一指揮,實施搶救。同時保護好事故現場並向上級有關部門彙報。

突發事故應急預案 篇6

為確保公司生命財產安全,防範公司安全事故的發生,力爭公司安全事故發生時損失減少,危害降低,能快效,高效,合理有序地處置安全事故,特制訂本預案。

一、管理機構

(一)應急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成員:

組長:周白明

副組長:丁世江

組員:孫建嶽、李向陽

(二)工作任務:

1、預測、預警:

採取傳統與科技手段湘結合的辦法進行預測,將突發事件消除在萌芽狀態。一旦發現不可消除的突發事件,及時向社會預警。

2、響應控制、搶險、救援:

突發事件發生後,由應急管理工作小組組長宣佈啟動應急預案,並親臨現場組織指揮救援行動,確保及時、有序、有序科學地實施現場搶救和安全轉送人員,採取先救傷員的'行動順序,並保護好現場,同時做到及時通知相關部門(交警、公安、消防和上級有關部門)。

3、信息管理和善後恢復:

突發事件發生後,各成員保持通信暢通,以現代信息技術為支撐,協調各部門消除公眾恐慌。應急處置後,重點安撫好受害人員及家屬,穩定局面,清理好現場,並及時調查突發事件發生的原因及性質。

二、車輛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一)交通事故應急處置:

1、發生交通事故後,及時通知受害家屬,並迅速報告交警部門。

2、迅速將傷者送到醫院進行救治。

3、組織人員保護現場,協助交警疏導交通。

4、及時報告投保部門,做好車輛事故的理賠工作。

(二)車輛火災應急處理:

1、車輛發生火災後,駕駛員應立即切斷車輛電源,使用車載消防器材施教。

2、緊急撥打火警電話“119”。

3、組織人員搶救所載貨物,及時與貨主取得聯繫。

4、組織人員保護現場,勘察事故貨物損失程度,並查明火災原因。

5、如有人員受傷,及時送往醫院,並通知受傷人員家屬。

三、應急救援行動小組人員及分工:

組長:丁世江

負責事故的處理、人員的安排以及組織人員調查

副組長:孫建嶽、李向陽

孫建嶽負責事故現場調查取證,協調工作。

李向陽負責組織恢復生產、調度救援車輛。

組員:李向陽、伍先煌

各組員負責事故現場的維護,與醫療機構協調救治事故受傷人員,安撫受傷人員家屬情緒。

四、應急救援行動小組人員聯繫方式

突發事故應急預案 篇7

一、演練目的

通過開展設備搶修應急演習,使員工熟悉並掌握各類設備事故發生後所採取的正確方法及應急程序,快速、有序、高效地控制緊急事件的發展,以便將事故造成的損失降至最低。確保裝置的安全,為以後生產事故突發做好應急準備。特定於20xx年2月27日上午11點30分進行演練。

二、應急搶修人員及職責確定

1)成立應急指揮中心,總指揮由張建偉擔任。

2)成立應急小組。應急小組組長由丁利橋負責擔任,成員名單如下:

總指揮:張建偉

組長:丁利橋

副組長:馬存喜

組員:曹明普、石紅偉、楊英偉、張洪亮、王曉華、

王浩、賈曉凱、董雪珂

3)崗位搶修人員接到電話必須及時趕到現場,瞭解情況並及時彙報搶修總指揮。

4)總指揮職責:負責應急預案的制訂、修訂,組建應急救援專業隊伍,組織實施和演練;檢查監督作為重大事故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對應急小組人員進行作業前動員。

5)應急小組組長職責:演練前做好設備的安全交底工作,針對突發事故要有應急方案。各項工作都要有質量安全保證體系,做好施工前的技術劃分、勞動力、工機具準備等工作,確保工作如期、順利的完成。

6)應急小組組員職責:應急工作嚴格按照檢修作業規程執行。應急人員熟悉機組的相關技術資料圖紙,瞭解機組儀表設備目前存在的主要問題。嚴格執行質量標準規範,把每一步工作做細,確保搶修質量。針對每個檢查部位都要執行驗收制度並做好記錄,並嚴格執行檢修作業規程中的步驟。

三、搶修前的準備工作及危害識別搶修前的準備工作及危害識別

1.檢修作業規程的制定

2.檢修前配件的準備

3.檢修前專用工具及常用工具的準備

突發事故應急預案 篇8

為了有效地預防和控制突發公共衞生事件,防止食物中毒事故和食源疾患的發生,維護消費者維護消費者的利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法》、《食品安全管理辦法》、《食品安全實施細則》和《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餐館,特製本預案。

一、組織形式

本餐館負責人為食品安全責任第一責任人,同時配備了食品安全專職管理人員,食品採購人員,食品原料驗收和食品添加劑管理人員,廢棄油脂管理人員的組織機構,職責份工明確,根據各自職責,實行食品安全追究制度

二、工作原則

由本餐館負責人統一指揮,統一佈置,統一調配,對食品安全達到快速反應,分工協作,及時有效地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和食源性疾患者進行處理,實行專人負責,專人報告制度,發現問題及時報告本餐館負責人,同時上報上級有關部門,並製作突發公共衞生事件報告記錄,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對事件的`調查處理工作。

三、工作措施

定期組織本餐館從業人員學習《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管理辦法》和《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餐館負責人定期或不定期檢查本餐館分職人員的工作記錄,現場查看餐館內的各項食品安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將食品安全事件控制到最低限度

四、控制制度

發現本餐館內發生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立即控制現場,及時上報有關部門的,做好消費者的解釋和相關食品安全的宣傳工作,使消費者解除心理負擔、棄除心影、配合事故的調查處置工作。

突發事故應急預案 篇9

為了加強特種設備的'安全監督,防止和避免事故發生,保障職工生命及公司財產安全,確保我公司生產的正常運轉,特制定如下預案。

一、使用者的安全責任

1、使用者在申辦使用鍋爐時必須向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申辦有關新建事項,辦理使用登記手續,並取得使用登記證或檢驗合格標誌。

2、使用者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配備持證專業人員或者委託相應資格的專業機構從事維修、保養工作。

3、鍋爐水處理必須執行國家有關規定,確保食用安全。

4、使用者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時向檢驗機構申報定期檢驗。

5、使用者在使用鍋爐的過程中,要注意觀察檢查:

①安全閥是否靈敏可靠;

②壓力錶是否超壓;

③水位是否處於正常位置;

④電器控制開關是否正常。

二、安全應急方案

1、當鍋爐發生隱患或有可能出現故障時,立即停止使用,並報告有關部門和上級單位,經有關專業主管部門維修正常、認可後,方可重新使用。

2、立即成立事故處理小組,處理善後事宜以及有關工作。

3、當鍋爐發生事故時,必須在最快時間內(不得超過1小時)及時向當地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和有關行政部門報告。

4、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必要時應組織疏散、撤離人員。

5、搶救傷員,保護現場,接受並協助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和有關行政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工作,不得隱匿瞞報。

突發事故應急預案 篇10

為做好學校餐飲消防安全防範工作,建立健全有效的消防安全防範應急機制,落實消防安全防範工作責任制,部署消防重點部位的安全防範應急機制,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明確“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提高自防自救能力,遇有火災事故發生各職能相關部門明確自己的職責和任務,並及時開展有效的撲救和救助工作,最大限度的減少火災事故所造成的損失和影響,特制訂本預案。

一、消防應急預案指揮組

(一)指揮組成員結構

組長:xxx

副組長:xxx

成員:xxx

(二)消防應急預案組織機構人員職責,消防應急預案指揮組具體負責消防安全防範、搶險、救援、事故調查處理等項工作的組織協調。

1.組長職責:負責消防安全應急預案組織實施演練、事故現場全面指揮協調工作。並按照現場具體分工情況負責消防重點部位發生火災事故時,現場進行指揮組織人員、物資疏散、火災撲救、保護火災現場、組織事故調查等項工作。

2.副組長的職責:負責消防安全防範應急預案組織的制定、修改完善並協助指揮組組長組織協調應急預案的'演練實施及現場協調工作。

3.成員職責:負責本班的消防安全防範工作。瞭解學校餐廳消防重點部位的基本情況、火災危險性、撲救方法及措施。熟悉瞭解重點部位的消防設施配備數量、放置部位、疏散通道是否暢通等。必須掌握管轄範圍內的消防安全管理情況是否存在火災隱患以及消防設施配備是否到位等基本情況。一旦本轄區內發生險情,立即報告消防應急指揮組,並及時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初期火災撲救工作,把事故損失降至最低。保持通信暢通,指揮組成員手機24小時開機。

二、技術措施

(一)發生火災時,組長、副組長及安全員應立即在火災現場前彙集,組織和指揮滅火作戰及現場人員的疏散。

(二)在公安消防搶險救援人員到達後,現場人員服從公安消防搶險救援指揮人員的指揮,協助公安消防搶險救援人員救助遇險人員,撲滅火災,搶救貴重物品,視事故情況撥打醫院急救電話(120)。

突發事故應急預案 篇11

一、基本情況

工程概況:

(1)編制目的:提高應對突發地質災害應急反應能力,保證突發地質災害防治應急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避免或最大限度地減輕災害給人民生命財產造成的損失,維護工地人員生命、財產安全和生活生產狀況穩定。

(2)工程地質:本合同段路線大致沿北西西~南東東方向展線。地貌類型為低山丘陵地貌,沿地形起伏較大,地面黃海高程為230~460m,相對高差一般為100~200m。剝蝕較強烈,山丘自然邊坡一般20~400,局部達600,坡面上植被較發育,主要為低矮灌木及蕨類植物。

沿線山坡基巖埋深淺,沖溝中分佈有厚度不大的第四系全新統土層。沿線覆蓋層主要為殘坡積、沖積成因的粉質黏土,在山坡厚度一般不到2m,在沖溝中厚度一般不到5m;基巖大面積出露,為白堊系中統的泥質粉砂巖和細砂巖。沿線基巖表層節理髮育,以走向0~100、30~400的節理為主,間距一般1~2m,節理產狀陡立。沿線主要的不良地質為受陡節理切割的邊坡表層碎裂巖體在暴雨作用下的崩塌及碎落。

二、編制依據

1、國家法律法規及地方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2、國家條例、規程、標準

《地質災害防治條例》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土資源部建設部關於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xx〕35號)

《國家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

3、本工程《施工組織設計》

三、編制目的.

應對突發地質災害應急反應能力,保證突發地質災害防治應急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避免或最大限度地減輕災害給人民生命財產造成的損失,維護工地人員生命、財產安全和生活生產狀況穩定而制定本預案。

四、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標段自然因素或者人為活動引發的危害人員生命和財產安全的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與地質作用有關的突發地質災害的災後搶險救災和臨災應急處置工作。

五、預案原則

1、根本原則: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消除一切事故隱患,確保人員設備安全。

2、啟動原則:突發地質災害應急的防治應遵循“預防為主、以人為本,統一領導、分工負責”的工作原則。

3、響應原則:應急救援指揮部成員、各應急救援小組成員在接到事故及災害報告後,無論何時,只要在本地區,必須馬上以最快的方式趕赴事故現場,按相應的事故處理預案正確有效地開展事故應急處理和救援工作,儘可能避免或減少人員傷亡,盡最大努力減少事故損失和縮小事故影響範圍。

4、請假原則:應急救援指揮部成員、各應急救援小組成員在離開本地區時,必須嚮應急救援指揮長請假,同時將自己的職責向指定人員交待清楚。

5、指揮原則:在應急救援指揮部成員未到達現場前,事故處理由工區負責人負責指揮;在應急救援指揮長未到達之前,事故處理由應急救援指揮部成員指揮;應急救援指揮長到達現場後,事故處理由指揮長統一指揮。

6、處理原則:事故應急處理堅持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一般工作服從應急工作的基本原則。

六、組織機構

設立應急救援指揮部

指揮長:何英偉

成員:付祥忠、張曉洪、徐慶凱、柳志堅、各部門負責人、作業隊負責人

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四個應急救援組

通訊聯絡組

組長:王勇

組員:杜海燕

救護行動組

組長:欒承刃

突發事故應急預案 篇12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有效預防、及時處置深圳市各類道路交通(含橋樑、隧道)突發事件,最大程度地減少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提高本市應對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快速反應能力和應急處置能力,保障經濟持續穩定發展和城市安全運行,特制訂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城市道路管理條例》、《廣東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廣東省道路運輸保障應急預案》、《深圳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深圳市城市道路管理辦法》和《深圳市交通搶險工程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三)工作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以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為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程度地減少道路交通突發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統一領導,職責明確,分工協作,分級管理,分級響應。在深圳市的政府統一領導下,市區兩級政府相關職能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權限和本預案的規定,共同做好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救援處置工作。

(3)相互協調,有效應對。各相關單位或職能部門應積極配合、密切協作、整合資源、信息共享、形成合力,保證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信息的及時準確傳遞、發佈,高效有序地開展處置工作。

(4)堅持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積極採用先進的預測、預防、預警和應急處置技術,提高道路交通突發事件防範水平;不斷完善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體系建設,提高救援裝備技術水平和應急救援能力。

(四)突發事件分類分級

1.分類。

根據造成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原因及其影響,將深圳市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分類如下:

(1)道路坍塌。道路路基、路面全部或局部、高邊坡發生塌陷,造成交通流持續中斷,嚴重影響交通通行的事故。

(2)橋樑事故。橋樑發生倒塌、斷裂或結構異常、發生較大損壞,危及橋樑行車安全的事故。

(3)隧道事故。隧道發生坍塌或襯砌發生變形,危及隧道行車安全的事故。

(4)其他設施損毀。道路交通設施損毀影響道路交通乃至中斷,或造成人員傷亡的事故。

2.分級。

按照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可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和特別重大(Ⅰ級)四個等級。

(1)一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Ⅳ級)。

事態比較簡單,僅對較小範圍內的公共安全、社會政治經濟秩序以及生態環境造成危害或者威脅,符合以下幾類情況的事件可視為一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

①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傷(中毒),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需要緊急疏散、轉移較小區域範圍內的人員。

②道路交通設施輕微損傷,導致交通需要部分封閉或改道,交通搶險工程規模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下。

較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Ⅲ級)。

事態較為複雜,對一定區域內的公共安全、社會經濟秩序以及生態環境造成較大危害或者威脅。符合以下幾類情況的事件可視為較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

①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中毒);需要緊急疏散、轉移一定區域範圍內的人員。

②道路設施較大損傷,導致交通中斷,交通搶險工程規模1000萬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

重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Ⅱ級)。

事態複雜,對一定區域內的公共安全、社會經濟秩序以及生態環境造成嚴重危害或者威脅。符合以下幾類情況的事件可視為重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

①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中毒);需要緊急疏散、轉移較大區域範圍內的人員。

②道路交通設施嚴重損傷,導致交通中斷,交通搶險工程規模1000萬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

③超出本市應急處置能力的。

(4)特別重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Ⅰ級)。

事態非常複雜,對深圳市範圍內的公共安全、社會經濟秩序以及生態環境造成嚴重危害或者威脅。符合以下幾類情況的事件可視為特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

①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重傷(中毒);需要緊急疏散、轉移特大區域範圍內的人員。

②道路交通設施嚴重損傷,導致交通中斷,交通搶險工程規模1000萬以上;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

③超出本市應急處置能力的。

所有分級中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所稱的"以下"不包括本數(下同)。

(五)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深圳市範圍內各類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

(六)突發事件現狀

近幾年,深圳的機動車保有量以每年近20萬輛的速度增長,深圳的交通壓力日益嚴峻,道路交通突發事件頻發。突發事件的發生對城市道路交通有很大的影響,除了破壞道路基礎設施、對路網結構和交通控制產生影響外,嚴重的甚至會影響生命安全,造成財產損失,給社會經濟秩序帶來嚴重影響。

因此,做好該類事件的預防與監控,提高該類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水平,對深圳市交通安全保障、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顯得尤為重要。

二、組織機構和職責

(一)領導機構

市突發事件應急委員會(簡稱市應急委)是全市突發事件應急領導機構。市應急委下設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負責統一組織、指揮和協調全市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預防和應對工作。

(二)應急指揮體系

1.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由市政府分管交通的副市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分管交通的市政府副祕書長、分管應急的市政府副祕書長擔任,執行總指揮兼現場指揮官由市交通運輸委主任或由其指派的相關人員擔任。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職責:貫徹執行預防和應對有關突發事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和修訂有關市交通運輸應急預案,經市政府批准後實施;負責有關應急隊伍的建設、管理和應急演練;建設和完善專業應急平台,納入全市應急平台體系;統籌專業應急物資、裝備的儲備和調用;及時確定較大以上有關突發事件的等級與響應級別,按預案規定程序啟動和結束應急響應,組織和指揮有關力量和資源參與事件處置工作;指揮、協調或協助各區(新區)開展有關突發事件應急預防和應對工作;開展專業應急宣傳、教育和培訓等工作;承辦市委、市政府、市應急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在市應急委的領導下,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參與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及其職責如下:

(1)市交通運輸委:負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與救援的綜合協調;負責交通運輸應急保障,組織協調各種交通運力,做好人員、設備和物資的運送工作;負責組織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中受損道路交通設施的搶修維護等工作。

(2)市發展改革委:負責制定應急儲備物資供應保障計劃。

(3)市經貿信息委:負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救援過程中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預案;負責協調深圳通信、網絡相關單位落實通信、網絡等應急裝備的搶修和通信物資的儲備。

(4)市財政委:負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所需的各項經費保障,制定所需處置經費的.開支範圍、項目並確定其開支渠道,做好經費使用的監督管理工作。

(5)市規劃國土委:負責全市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工作,全面調查掌握地質災害分佈情況,協助交通運輸部門和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對影響道路交通運輸的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進行防治,協助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開展危險區域人員的轉移安置,擬定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協助做好地質災害搶險救災工作。

(6)市人居環境委:負責快速查明因道路交通突發事故導致污染的主要污染源、污染種類及影響,在職責範圍內及時控制污染的擴散,監督管理對污染危害的消除工作,並對潛在危害進行監控。

(7)市衞生計生委:負責組織開展事件傷病員醫療救治工作,報告人員傷亡情況和傷病員救治信息。

(8)市公安局:負責制定治安、交通管制、反恐怖等相關應急專項預案;負責突發事件現場的警戒工作;負責人員撤離區域的治安管理;預防、制止和偵查處置過程中發生的違法犯罪行為;協助進行人員疏散;參與突發事件調查處理等。

(9)市監察局:負責按照規定參加重大交通突發事件的調查處理工作,查處事件中涉及的違法違紀行為;對調查工作進行監督;督促落實對事件相關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追究工作。

(10)市民政局:負責協助做好受災羣眾的安置工作,向受災羣眾提供基本生活救助物資,必要情況下使用應急避難場所;協助做好死亡人員的處置及遇難家屬的安撫工作。

(11)市國資委:指導並督促受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影響的國資委監管企業處理各項善後工作;指導並督促受影響監管企業做好維穩工作,儘快恢復正常運營;參與所監管企業較大以上道路交通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

(12)市住房建設局:協助開展涉及燃氣(天然氣)輸管線或場站的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與調查工作。

(13)市水務局:負責組織協調市政供、排水運營單位對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中市政供、排水設施的搶險救援工作;承擔因此導致的水污染治理工程的建設管理和運行監管職責;負責事發地及其周邊地區的供水保障工作。

(14)市市場監管局:負責制定各類特種設備突發事件應急專項預案;提出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現場特種設備的處置措施。

(15)市氣象局:負責提供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區域的氣象預報和災害性天氣預警工作;組織道路交通氣象災害風險評價、雷擊風險評估和協助災害成因界定工作。

(16)市外辦:負責向有關外國駐華外交機構和香港、澳門地區有關機構通報本市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相關信息,並協調市相關部門處理上述機構提出的問題;負責突發事件中涉外受災人士的救援與安撫工作。

(17)市台辦:協助相關部門妥善處置涉及台胞的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保證在處置事件中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對台工作方針、政策和有關規定;協助新聞辦做好涉台新聞發佈,涉台媒體服務工作,並負責向省台辦、國台辦等相關機構報送涉台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動態信息和處置情況。

(18)市政府新聞辦:負責協調較大級及以上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新聞發佈和宣傳報道工作;必要時協調市主管部門及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新聞辦共同成立新聞中心,做好新聞發佈、媒體服務等工作。

(19)市應急辦:指導、檢查和監督全市突發事件的預防和應對工作;及時掌握突發事件事態進展情況,向市委、市政府報告,將有關信息通報市政府新聞辦;協調相關應急資源參與突發事件處置工作,傳達並督促有關部門(單位)落實市委、市政府、市應急委有關決定事項和市領導批示、指示;當突發事件超出本市應對能力時,請求國家和省支援,並在國家和省的統一指揮或指導下開展處置工作。

(20)市公安消防支隊:負責組織指揮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中滅火、搶險、救援及防化洗消等相關工作;負責配合有關成員單位組建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隊伍。

(21)市公安交警局:負責突發事件現場區域周邊道路的交通管制、交通疏導分流以及交通疏導信息的播發工作,禁止無關車輛進入危險區域,保障救援道路的暢通。

(22)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組織轄區內應急救援力量,積極配合現場指揮部及市有關部門開展各項應急處置工作。

(23)市通信管理局:負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期間的通信保障、恢復和監管等工作。

(24)市無線電管理局:負責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期間無線電通信的暢通,根據搶險工作需要,協調調度應急通信設施,協調有關單位儘快組織恢復受破壞的無線電通信設施。

(25)深圳供電局有限公司:負責所轄範圍內的所轄電力設備設施的損壞修復及電力調度工作。確保災區的電力供應,保障防災抗災救災的用電及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的日常用電。

(26)其他有關單位:按照"誰分管,誰負責"的原則,承擔相應的應急處置工作。

所有成員單位還應承擔本部門工作職責範圍內的其它應急處置工作。

2.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交通運輸委,具體負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應急指揮協調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市交通運輸委分管領導擔任。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主要職責是:

(1)落實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部署的各項工作,傳達上級領導的有關要求。

(2)負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信息的接收、核實、處理、傳遞、通報、報告,執行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的應急指令。

(3)負責及時組織發佈或配合上級單位發佈關於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及其處置情況的消息。

(4)負責監視道路交通網絡運行,採集、分析、處理相關運行信息。

(5)負責建立應急工作聯絡員制度,牽頭組織各成員單位交流溝通應急準備情況,共同研究應急工作中的問題。

(6)負責組織相關專家開展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研究工作。

(7)組織道路交通突發事件預防和處置的有關應急宣傳、培訓和演練等工作。

(8)組織編制全市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並監督執行。

(9)參與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調查與評估工作。

(10)承辦市委、市政府和市應急委交辦的職責範圍內的其它事項。

3.區應急指揮機構。

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建立相應的區一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負責處置和管理本區範圍內的道路交通突發事件。

4.專家機構。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專家組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牽頭組織,專家組成員由道路、交通、氣象、水務、電力、市政等行業的專家組成。專家組的主要職責是:

(1)對應急準備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進行研究,提供建議。

(2)參加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統一組織的活動及專題研究。

(3)應急響應時,根據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通知,進駐指定地點、研究分析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信息和有關情況,為應急決策提供建議。

(4)為現場指揮部應急處置提供決策建議和技術支持。

(5)參與事件調查。

、運行機制

(一)預防、監測與預警

1.預防。

堅持"預防為主、預防與應急相結合"的原則,從可能發生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多個環節進行深入分析,統籌考慮和綜合運用各方面的資源和力量,開展日常預防工作,做好完善應急體制建設、加強隱患排查、加大安全宣傳、加強協調溝通等工作,減少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發生,控制、減輕和消除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引起的社會危害。

2.監測。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是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監測機構,負責健全成員單位之間的監測網絡,促進不同成員單位之間氣象、交通、經濟社會影響等監測信息共享。

相關成員單位須及時發現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風險隱患,並進行詳細調查、登記、專項風險評估、形成分析報告,為及早治理風險和控制風險、保障安全運行提供決策支持。

在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客運車輛、出租車、校車、泥頭車、重型貨車等重點車輛上安裝使用衞星定位汽車行駛記錄儀,建立和完善安全監測監控系統。加強道路視頻監控系統、交通引導及信息發佈等道路交通安全基礎設施建設。

3.預警。

(1)預警級別

根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影響範圍、緊急程度、發展態勢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預警級別由低到高劃分為四級:Ⅳ級、Ⅲ級、Ⅱ級和Ⅰ級四個級別。

Ⅳ級預警:可能發生或引發一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事件即將臨近,事態可能進一步擴大。

Ⅲ級預警:可能發生或引發較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事件已經臨近,事態有擴大的趨勢。

Ⅱ級預警:可能發生或引發重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事件即將發生,事態正在逐步擴大。

Ⅰ級預警:可能發生或引發特別重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事件即將發生,事態正在蔓延。

(2)預警信息發佈

①Ⅳ級預警信息: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發佈,同時報告市應急辦,通報可能受到影響和危害地區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

②Ⅲ級預警信息:根據市政府授權,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有關部門(單位)發佈,同時報告市應急辦。特殊情況需報市政府審定的,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有關部門(單位)應及時簽署意見報市應急辦核定後,由市政府分管領導簽發。

③Ⅱ級以上預警信息: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有關部門(單位)提出預警建議,報市應急委主任或副主任批准後,由市應急辦報告省應急辦,由省應急辦根據省人民的政府授權發佈。

(3)預警信息發佈內容

預警信息發佈的內容應包括:發佈機構、發佈時間、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的類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範圍、預警級別、警示事項、事態發展、相關措施和諮詢電話等。

(4)預警信息發佈方式

全市通過市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佈系統(設在市氣象局)和深圳政府在線網站統一發佈道路交通突發事件預警信息。各區(新區)、市有關部門(單位)應當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手機短信、微博、電子顯示屏、有線廣播、警報器、宣傳車等通信手段和傳播媒介,及時、準確地將預警信息傳播給社會各界和公眾。

(5)預警響應措施

發佈預警信息後,有關成員單位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和分級負責的原則,依法採取相應措施。

(6)預警信息的調整和解除

預警信息發佈單位應當密切關注事件進展情況,並依據事態變化、處置情況和專家意見,適時調整預警級別並重新發布。有事實證明不可能發生突發事件或者危險已經解除的,應當立即宣佈解除預警信息,終止預警期。

(二)應急處置與救援

1.信息報告和共享。

相關部門和單位接到報告後,應當立即派人前往現場初步判定事故等級,同時報上一級主管部門。主管部門接到報告後,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Ⅳ級以上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必須在事發後30分鐘內通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如遇緊急情況先以口頭形式報告,隨後再在24小時以內以書面形式上報,同時立即按照相關預案,先行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當發生Ⅲ級以上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時,相關成員單位必須在事發後30分鐘內通過電話向市委、市政府及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報告事件簡要情況,並通報事件可能涉及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市有關部門(單位);在事發後1小時內將突發事件信息書面報告市委、市政府及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通報事件可能涉及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市有關部門(單位)。事件後續處置情況應及時報告。

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報告應包括事件發生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性質、危害程度、傷亡人數、影響範圍、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事件發展趨勢和已經採取的措施等。

2.先期處置。

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發生後,事發企事業單位和主管部門等有關單位應當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採取先期處置措施,同時報告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請求有關部門人員趕赴現場開展警戒、疏散羣眾、控制現場、救護、搶險等基礎處置工作,以保護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防範事態擴大;向事發地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及有關部門(單位)報告信息。

3.應急響應。

(1)Ⅳ級應急響應。

①事發企事業單位和主管部門等有關單位應開展先期處置工作,並按要求將事件主要情況向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②當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將事件初步判定為一般(Ⅳ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時,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視情況組織力量,指揮、督導先期處置單位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③其他相應的應急響應措施和行動。

(2)Ⅲ級應急響應。

在Ⅳ級響應的基礎上,採取下列措施:

①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Ⅲ級以上事件報告後,及時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並提請啟動本預案。

②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及時進行研判,如果達到Ⅲ級以上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立即啟動本預案。

③預案啟動後,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時通知相關成員單位開展現場指揮協調、制定救援方案、救援搶險、交通管制等應急處置工作。

④各成員單位在應急處置過程中做好現場人員防護工作。

⑤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及時組織關於交通管制、公交運營線路調整等影響公眾出行的信息發佈工作。

⑥其他相應的應急響應措施和行動。

(3)Ⅱ級以上應急響應。

Ⅱ級以上應急響應工作經指揮部研判確定後,在前一級響應的基礎上,根據上級應急機構的指示,由市應急委進行統一指揮與部署,組織和協調各方面力量進行應急處置,積極配合上級應急機構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4.指揮協調。

啟動Ⅲ級以上應急響應時,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按照"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專業處置"的要求,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主要採取以下措施:

(1)協調有關區(新區)、市有關部門(單位)提供人力、物資、裝備、技術、通信等應急保障。

(2)制訂並組織實施應急救援或事件處置的方案,防止引發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

(3)及時掌握突發事件事態進展情況,向市委、市政府報告,將有關信息通報市政府新聞辦。

(4)協助市領導綜合協調、指揮處置突發事件,傳達並督促有關部門(單位)落實市委、市政府、市應急委有關決定事項和市領導批示和指示。

(5)其他相應的應急響應措施和行動。

事發地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在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的指揮或指導下,採取以下措施:

(1)根據相關應急預案,採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開展應急救援和事件處置工作,向市委、市政府、市應急委和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報告情況。

(2)組織協調有關單位做好人力、物資、裝備、技術等應急保障工作,維持現場治安和交通秩序,維護本區內社會穩定。

(3)組織動員、指導和幫助羣眾開展防災、減災和救災工作。

(4)其他相應的應急響應措施和行動。

市有關部門和單位在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的指揮或指導下,採取以下措施:

(1)根據相關應急預案,開展應急救援或事件處置工作,向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報告情況。

(2)派出或協調有關領域的應急專家組參與事件處置工作,提供應急救援、處置事件、減災救災等方面決策建議。

(3)其他相應的應急響應措施和行動。

5.現場指揮部與現場指揮官。

啟動Ⅲ級以上應急響應時,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根據實際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官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執行總指揮兼任,現場副指揮官由市應急辦、市政府新聞辦和有關區(新區)應急委的負責同志分別擔任。

現場指揮官統一組織、指揮現場應急救援工作。現場指揮官有權決定現場處置方案,協調有關單位和部門的現場應急處置工作,調度現場應急隊伍。

現場指揮部吸收事件涉及的有關單位負責人以及相關專家為成員。參加現場應急救援的隊伍和人員在現場指揮部統一協調下進行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與突發事件有關的部門和單位應當主動向現場指揮部提供與應急處置有關的信息資料,為實施應急處置工作提供各種便利條件。

現場指揮部的主要職責是:

(1)執行上級下達的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任務。

(2)負責提出應急處置的具體措施,下達應急處置任務。

(3)開展現場組織、協調、指揮等具體處置工作。

(4)及時收集、掌握、反饋現場信息情況和提供現場新聞材料。

(5)職責範圍內的其他工作。

6.處置措施。

突發事件發生後,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按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類別和處置工作需要,組織採取人員搜救、醫療救護、風險源控制、交通管制、設備和場所管制、基礎設施搶修、市場秩序維護、治安維護、社會影響面控制等相應措施。

7.響應升級。

經應急處置,Ⅳ級突發事件事態仍難以有效控制,呈現蔓延、擴大、惡化趨勢時,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當及時報請市交通運輸指揮部,進行應急響應升級。

經應急處置,Ⅲ級以上突發事件事態仍難以有效控制,呈現蔓延、擴大、惡化趨勢時,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應當及時報請市應急委,進行應急響應升級。

8.社會動員。

根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危險程度、波及範圍、人員傷亡等情況和應對工作需要,市、區兩級政府及各新區管委會可發佈社會動員令,動員公民、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基層羣眾自治組織和其他力量,在現場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做好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緊急救援、秩序維護、後勤保障、醫療救助、衞生防疫、恢復重建等處置工作。必要時,報請上級應急機構支持。

9.信息發佈。

(1)信息發佈要求。

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信息實行統一、快速、有序、規範管理。

(2)信息發佈機構。

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相關信息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統一組織發佈。

(3)信息發佈內容。

信息發佈應明確事件的地點、性質、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救援進展情況、事件區域交通管制情況以及臨時交通措施等。

(4)信息發佈方式。

通過廣播、電視、移動通信、氣象信息發佈平台、互聯網平台(政府的網站、政務微博)以及公共場所電子顯示屏等方式向公眾發佈信息。

10.應急結束。

突發事件及其次生、衍生事件造成的威脅和危害得到控制或基本消除,應急處置工作即告結束。履行統一領導職責或組織處置突發事件的有關部門(單位)應當停止有關應急處置措施,撤銷現場指揮部,採取或繼續實施必要措施,防止事件反覆或發生衍生、次生事件。

(三)後期處置

1.善後處置。

應急結束後,事發地區政府(新區管委會)應及時組織協調善後處置工作,儘快消除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後果和影響,安撫受害人員,保證社會穩定,儘快恢復正常秩序。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協調處理好有關工作。

2.社會救助。

應急結束後,由市民政局、事發地區政府(新區管委會)等相關部門參照有關規定執行,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協助。

3.保險。

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發生後,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協調有關保險機構及時派員趕赴現場,開展應急人員保險受理和受災單位及受災人員保險理賠工作。

4.調查評估。

(1)調查機構。

較大級及以上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或由其指派有關部門和單位成立調查組進行調查。

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調查主體為:

①Ⅳ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或由其指派有關部門和單位成立調查組進行調查。

②Ⅲ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指派有關部門和單位成立調查組進行調查。

③Ⅱ級、Ⅰ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由上級應急機構牽頭進行調查。

(2)調查要求。

應急狀態解除後,現場各應急處置部門應整理和審查所有的應急記錄和文件等資料;總結和評價事件發生的原因和在應急期間採取的主要行動和措施;必要時,提出修訂本預案建議,並及時做出書面報告。

(3)總結評估報告內容。

①發生事件的道路交通基本情況。

②事件發生原因、發展過程及造成後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的分析與評價。

③採取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及其有效性。

④事件責任認定及對事件責任人的處理建議、結果等。

⑤總結事件的主要處置經驗、教訓和防範整改措施等。

5.恢復與重建。

道路交通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結束後,結合調查評估情況,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組織制定恢復與重建計劃,及時恢復社會秩序,修復被破壞的設施。

四、應急保障

(一)人力資源保障

各應急救援職能部門平時要不斷加強各自應急救援、工程搶險隊伍的各項建設,並通過經常性的培訓、演練提高應急處置人員的業務素質和技術水平。確保能隨時承擔應急救援、搶險任務。

(二)經費保障

市、區財政部門應保障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應急費用,建立應急經費快速撥付機制。

處置突發事件所需財政經費,由市、區兩級政府和新區管委會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級負擔。

(三)物資保障

相關成員單位應按照《關於進一步加強我市應急物資儲備工作的意見》(深府辦函〔2011〕87號)有關要求,加強應急物資日常儲備,建立應急物資生產能力、技術儲備、產品儲備信息數據庫,加強相關物資儲備、生產及加工能力儲備、生產工藝流程的技術儲備;制定應急物資調撥、配送方案,並建立應急物資緊急生產機制。各相關部門要根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特點,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和救災物資,並加強應急裝備的管理、維護和保養。

(四)醫療衞生保障

市衞生計生委建立和完善全市衞生應急預案體系、衞生應急指揮體系和醫療衞生救援體系,組建醫療專家隊伍和應急醫療救援隊伍,組織儲備醫療救治應急物資,開展突發事件醫療救援演練。

(五)交通運輸保障

啟動應急預案期間,市交通運輸委制定各類交通運輸工具的調用方案,建立健全交通運輸應急聯動機制,保障緊急情況下的綜合運輸能力。必要時,可緊急動員和徵用社會交通運輸工具。根據現場需要,市公安交警局對突發事件現場及有關道路實行交通管制,維持應急處置期間的交通運輸秩序,必要時開設應急救援通道。

(六)治安保障

市公安局制定相應治安應急預案,負責制定突發事件狀態下維持治安秩序的各項準備方案,包括警力集結、布控規劃、執勤方式和行動措施等。

(七)人員防護保障

現場應急工作必須在確保現場人員安全的情況下實施。參加現場應急工作的指揮人員應按有關規定配帶具有明顯標識的專業防護服裝及裝備。現場應急指揮部應充分考慮對人員造成危害的可能性和所有危害種類,制定科學合理、切實可行的應急救援方案,配備先進適用、安全可靠的安全防護設備,嚴格執行參與應急工作有關人員進出現場的管理程序。

(八)通信和信息保障

市經貿信息委牽頭負責,會同各成員單位建立和完善通信網絡,建立有線和無線相結合、基礎電信網絡與機動通信系統相配套的應急通信系統,為各應急單位提供多樣化、高效率的通信方式,確保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過程中通信網絡通暢。

(九)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裝備保障

各成員單位根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需求,配備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設備,建立應急裝備、救治藥物和醫療器械等的儲備、維護、保養和調用制度,以及應急裝備類型、數量、性能和存放情況的檔案管理制度。

(十)應急避難場所保障

市規劃國土委負責制定全市應急避難場所專項規劃。市民政局、應急辦(地震局)分別負責指導和檢查室內、室外(地震)應急避難所的建設工作;應急避難場所的歸屬單位負責場所的日常管理和維護;由民政部門負責災時統一協調使用和管理避難場所。

應急避難場所的歸屬單位應按照要求設置各種設施設備,劃定各類功能區,設置規範的標誌牌,儲備必要的物資,建立健全應急避難場所維護、管理制度和災時應急預案。

(十一)科技支撐保障

由市科技創新委牽頭負責,市經貿信息委配合,採取扶持政策和優惠措施,鼓勵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有關機構等開展公共安全領域的科學研究;研究制定促進應急產業的政策措施,鼓勵支持本地產學研機構和有關企業研究開發用於突發事件預防、監測、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的新技術、新設備和新工具。

(十二)氣象服務保障

市氣象局負責氣象服務保障工作,根據應對事故的需要,提供事發地區的氣象監測預警服務,並加強對極端天氣的監測和預警,為處置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提供氣象服務和保障。

(十三)法制保障

在突發事件發生和延續期間,市政府依法發佈緊急決定和命令。市法制辦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對突發事件應對工作提供法律意見。

(十四)其他應急保障

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完成其他相關應急保障工作。

五、監督管理

(一)應急演練

各相關單位不定期開展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演練,市應急辦負責規劃、組織和實施跨區域、跨系統的市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演練,切實提高各單位應急處置能力。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和各有關部門(單位)負責交通運輸行業的綜合演練或單項應急演練,加強對基層部門(單位)的檢查和指導。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以及各街道辦事處(辦事處)負責本轄區應急演練的綜合管理工作,根據實際需要組織綜合應急演練。

(二)宣傳教育

相關成員單位各區(新區)、市相關部門(單位)應當開展面向內部、面向社會的應急法律法規、應急預案和應急知識宣傳教育活動,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海報、互聯網以及安全實景模擬教育基地等多種載體,開展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宣傳教育,讓公眾掌握應對道路突發事件避險、互救、自救、減災、逃生等基本知識和技能。

(三)培訓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及各有關部門(單位)定期組織救援專業隊伍進行救援知識的專業培訓,加強國內外技術交流和研討,提高應急處置、突發事件調查等專業技術人員的業務知識水平。

(四)責任與獎懲

市應急委根據調查報告,提請市委、市政府對在處置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中做出貢獻的部門、單位和個人予以表揚;對在處置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中瞞報、漏報、遲報信息及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部門、單位和個人,依據相關規定追究其行政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五)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六、附則

(一)部門應急預案目錄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應根據本預案的要求,結合各自的工作實際,制定相應預案,並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市應急辦備案。

(二)預案管理

1.預案修訂。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在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對本預案進行修訂,並報市人民的政府審定:

(1)相關成員單位職能發生重大變更,或在施行中發現重大問題和缺陷。

(2)專家評估提出重大修改建議等。

各成員單位負責修訂和完善相關專項預案,並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審核。如成員單位的應急工作負責人和聯絡員聯繫方式發生變動,應及時作變更報送。

2.預案審定。

本預案由市人民的政府審定。

(三)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是深圳市應對道路交通突發事件預案體系中的綜合預案,由市交通運輸委牽頭制定和解釋。

突發事故應急預案 篇13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省、市、縣教體局預防青少年兒童溺水工作會議和相關精神,充分認識防溺水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認真落實防溺水工作措施,建立聯防聯控工作機制,切實把校園防溺水工作落到實處。

二、工作目標

各校園要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大對學生進行預防溺水安全教育力度,採取多種途徑和方式,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預防溺水專題的安全教育活動,切實增強學生安全意識,提高自我救護能力,杜絕因學校教育不到位而發生的溺水死亡責任事故。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各校園可能發生或已經發生的學生溺水事故,各校園預防學生溺水工作應急預案是本預案的組成部分和延伸。

四、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指揮領導機構

組長:劉鬆平

安全乾事:陳國椿

辦公室:雷和勇、塗海浪

成員:劉德、林龔宇、劉茜、彭小龍、黃永源、楊漢猛、沈克金、周美勇、楊禮宙

領導機構主要職責:

①研究決定突發學生溺水事故應急工作對策,審定突發學生溺水事故應急預案。

②開展一般、較大突發學生溺水事故的應急處置的組織指揮,在教體局領導下開展重大突發學生溺水事故應急處置的組織指揮工作。

③在應對和處置突發學生溺水事故工作中協調與鄉鎮、村委的關係。

④領導全系統學生溺水事故預防、應急處置、善後處理和維護穩定等工作。

⑤法律、法規等規定的其他職責。

(二)組織機構

中心學校工作領導小組下設一個辦公室、四個業務工作小組及其職責:

1.中心學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中心學校,負責指導學校突發學生溺水事故的監測預警,協調學校突發學生溺水事故應急處置。

2.四個業務工作小組:

①救援及疏導小組,由事發學校人員組成,負責傷員的搶救及現場秩序維護。

②事故救護小組,由事發學校人員組成,負責聯繫醫院、傷員搶救及運送。

③善後及後勤工作小組,由中心學校辦公室及事發學校行政工作人員組成,負責事故調查、家屬安撫和保險賠付等。

④對外聯絡小組,中心學校辦公室,負責對外宣傳。

五、運行機制

1、預防。按照全省中國小幼兒園預防學生溺水專項行動求,嚴格落實任務清單,切實預防學生溺水事故發生。

2、預測和預警。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對突發學生溺水事故預測、預警工作的指導、監督和管理,保障應急信息暢通,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3、應急報告。當突發學生溺水事故後,事發學校要在第一時間向中心學校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報告,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報告內容包括事發時間、地點、人數、簡要情況和已經採取的措施等。

六、應急處置

(一)先期處置

學生溺水事故即將發生或已經發生的學校第一時間向中心學校報告,並立即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採取有力措施控制事態惡性發展。中心學校工作人員及時趕往事發地或事發學校,協助、參與做好應急處置工作。嚴重或特別嚴重學生溺水事故即將發生或已經發生,中心學校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立即啟動本預案全力進行處置,及時控制事態惡性發展,並教體局、鄉鎮政府報告。

(二)應急響應

接到嚴重或特別嚴重學生溺水事故報告後,中心學校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迅速採取如下處置措施:

1.中心學校校長帶領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立即趕赴事發學校或事發地,指揮、協調應急處置工作;

2.對事發學校或事發地做出具體指示,責成學校事發現場負責人採取相應的應急措施;

3.協調事發學校與屬地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的關係;

4.請求縣教體局、鄉鎮政府和有關部門給予支援。

(三)指揮協調

本預案啟動後,中心學校和事發學校或事發地立即進入應急狀態,保障應急通訊暢通,統一調配應急救援隊伍和應急物資。成立現場指揮機構和若干個業務工作小組,迅速開展以下工作:

1.與屬地政府、相關單位協調,共同做好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2.對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的.重大事項做出決策。

3.組織營救和救治受傷的人員,疏散、撤離、安置可能受到傷害的人員。

4.劃定危險區域,設立警戒線,維護現場秩序。

5.採取措施保障事發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6.向縣教體局報告應急處置、事態評估事項和工作建議。

(四)應急結束。

中心學校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和現場指揮機構確認學生溺水事故得到妥善處置,危險已經消除,即向縣教體局提出結束現場應急的報告,經教體局同意,應急預案終止實施,現場應急指揮機構即告撤銷。

七、後期處理

1、現場善後。中心學校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事發學校會同有關部門對現場留證、現場清理和處理,建立完善專項工作台賬,安撫受害人家屬情緒,恢復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做好維穩工作。

2、保險賠付。學生溺水事故發生後,事發學校主動向相關保險公司報案和聯絡,出具相關證明材料,落實保險賠付工作。

3、事故調查。中心學校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查清事實真相,統計人員及物資損失,調查事故發生的原因,形成書面報告送交縣教體局。

4、執紀問責。在學生溺水事故充分調查取證且事實、責任清楚之後,依據《江西省學校學生人身傷害事故預防與處理條例》、《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江西省預防中國小生溺水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等法規、文件進行執紀問責。

八、附則

本預案由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突發事故應急預案 篇14

為確保突發應急事件發生後能迅速處理,保證藥學服務質量及醫療救護工作的順利完成,特制定本突發事件藥事管理應急預案,請遵照執行。

一、突發應急事件的預警系統

突發應急事件的預警系統指各種意外緊急需要醫療救援的所有狀況,包括傳染病、水災、地震、火災、風災、中毒搶救等。

1、預警系統的啟動:發生突發應急事件時,根據其性質、類別及嚴重程度,啟動應急響應。由當班人員立即直接通知藥劑科負責人,負責協調工作,各相關部門負責人負責組織協助。按照醫院的部署,利用全科的資源協助完成搶救工作。

2、啟動一級應急響應:由主任負責協調工作。啟動二級應急響應:質量監督管理小組組長負責協調工作。啟動三級應急響應:由該藥房負責人負責協調工作。

3、搶救藥品應急:如遇搶救患者,當班人員應準備好急救藥品,積極主動地參與搶救工作。當藥品短缺時,應主動與藥庫或其他藥房聯繫,儘快補足,同時應運用專業知識積極尋找代用品解決問題。

二、組織機構

1、在突發事件中醫院藥事管理與藥物治療學委員會的主要職責包括:

⑴制訂、審核治療及預防用藥方案:包括一線人員、二線人員和其他醫務人員的預防用藥方案和突發應急事件治療用藥方案;並制定相應的突發應急事件相關用藥目錄,及突發應急事件搶救用藥目錄。

⑵審核緊急備藥品種的劑型、數量等,審核搶救用藥目錄如呼吸衰竭用藥、循環衰竭用藥、肝腎功能不全用藥、中毒搶救、水災、火災、地震等用藥;

⑶制定、審核藥物安全性監測方案;

2、藥劑科在突發事件中行使藥事管理與藥物治療學委員會的職責,並設立藥劑科突發應急事件領導小組,其成員包括:藥劑科負責人、各藥房負責人、藥庫人員等。

3、藥劑科下設5個專業職能組,其職能為:

⑴人力資源組:由科負責人任組長,負責在突發事件中的人員整合,穩定職工情緒、生活保障等方面的.工作,其他各組應定期向科負責人彙報人員情況(包括出勤、感染情況)。

①人員整合包括各組工作人員的重新定崗、人員調配、新組臨時性崗位的人員安排、排班,一旦進入一級應急響應狀態,應宣佈全科(組)停休,全體人員預留24小時聯繫電話,及每人的職責,並製成表格。

②穩定員工情緒,進行員工激勵並建立相應的約束機制,並適當的應用心理學知識體會工作人員的切實困難。

③做好必要的生活物品保障工作,例如保證隔離區內工作人員的食品、生活用品的提供;進行工作安全保障,如制定預防措施、消毒、實施隔離等。

④保證與上級領導溝通渠道的通暢,向上級申明藥劑科的工作情況、特殊性,協調各種臨時性問題。

⑵藥品保障供應組:指定藥庫人員兼任藥庫組長,其主要職責如下:

①從多渠道獲取藥品信息,進行市場信息的追蹤;並根據醫院制訂的治療指南或專家組意見做基本採購計劃包括治療指南或專家組指定的藥物目錄中藥品,寫明藥品的名稱、療程、用量、金額、預計接受治療的人數,需要考慮藥物治療方案之間的相互替代性。在採購過程中保證緊缺藥品供應。

②負責醫院藥品及消毒劑的採購、保管、發放工作。藥庫負責向病區運送藥品,但每次需將藥品送至發燒門診或隔離病區的半污染區,與污染區的工作人員進行交接。

③中毒搶救、水災、地震、火災等搶救藥品,可能不屬醫院常備藥品,但必須掌握這些藥品由哪些製藥企業生產及其供應渠道。

④供應庫存藥品和協調各藥房搶救藥品的調劑。

⑶藥品調劑組:由調劑部門的負責人負責,其主要工作為:

①進行醫院日常藥品的調劑工作,執行其他與調劑相關的臨時性任務。

②進行切實有效的防護(考慮到有可能個別發熱病人到門診),處方應用院內網絡系統傳遞,手工傳遞的處方應進行消毒並妥善保管,避免院內交叉感染。

③為臨牀提供用藥信息,保障藥品供應,儲備藥品的會診計劃,防止積壓,做面向患者的用藥諮詢和宣傳工作。

⑷臨牀藥學組:負責突發事件中藥物信息、臨牀藥學和藥物安全性方面的工作。

①及時收集整理藥物信息,以適當的方式向臨牀傳遞合理用藥信息。

②ADR監測、報表的收集和上報,反饋。

⑸藥品質量控制組:由質量監督管理小組組長負責,其工作包括:

①採購藥品、捐贈藥品質量控制。

②外購、捐贈藥品藥檢報告單的查驗。

③對捐贈藥品查驗每批次的質檢報告和效期。

三、突發應急事件的藥事管理工作注意事項

⑴遇有上述突發應急事件啟動應急響應以後藥劑人員必須按照方案各就各位開展工作。除上述分工外,各藥師都要積極主動、靈活機動採取措施,勇於參與搶救工作。

⑵傳染病突發應急事件後藥學工作的善後處理

①為傳染病病人提供藥品供應的病房藥房應設置在清潔區,因特殊需要進入污染區、半污染區的藥品善後處理應按以下辦法進行處理。

②用於治療住院傳染病病人的藥品,應在清潔區擺藥。每日擺藥以整包裝藥品不應進入污染區、半污染區。但由於特殊需要進入污染區的藥品,在傳染病得到有效控制,污染區準備撤除時,應對污染區剩餘藥品進行消毒處理。污染區剩餘藥品消毒應在污染環境及房屋的終末消毒後進行。剩餘藥品消毒方法採用0.2%-0.5%過氧乙酸溶液浸泡。消毒後的剩餘藥品視為醫用垃圾,可裝入雙層黃色垃圾袋,到指定地區處理,不得回收使用。污染區藥品消毒銷燬前,應進行帳冊登記,金額統計。

③進入半污染區的藥品的處理。藥品應儘可能不進入半污染區。特殊需要進入半污染區的藥品,在傳染病得到有效控制,半污染區準備撤除時,應對半污染區剩餘藥品進行消毒處理。進入半污染區的剩餘藥品的消毒應在所處環境及房屋終末消毒後進行,半污染區內藥品外包裝或者原包裝消毒採用0.2%-0.5%的過氧乙酸溶液擦拭。已打開原包裝的口服藥品不得回收使用。其餘藥品在外包裝、原包裝擦拭消毒後,經院感染辦檢查批准後可繼續使用。半污染區的藥品消毒後進行帳冊登記、金額統計。

④傳染病後剩餘消毒藥品的處理。抗傳染病工作需要準備充足的消毒藥品,其消毒藥品主要以過氧乙酸和含有效氯產品為主。階段性防治傳染病工作結束後,應及時聯繫配送單位,儘早退回剩餘倉庫庫存消毒藥品。

⑶突發事件藥事管理應急預案也適用於其他突發應急事件發生的藥事應急管理預案,要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性質、類別等不同靈活應對。

突發事故應急預案 篇15

為確保公司生命財產安全,防範公司安全事故的發生,力爭公司安全事故發生時損失減少,危害降低,能快效,高效,合理有序地處置安全事故,特制訂本預案。

一、管理機構

(一)應急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成員:

組長:周白明

副組長:丁世江

組員:孫建嶽、李向陽

(二)工作任務:

1、預測、預警:

採取傳統與科技手段湘結合的辦法進行預測,將突發事件消除在萌芽狀態。一旦發現不可消除的突發事件,及時向社會預警。

2、響應控制、搶險、救援:

突發事件發生後,由應急管理工作小組組長宣佈啟動應急預案,並親臨現場組織指揮救援行動,確保及時、有序、有序科學地實施現場搶救和安全轉送人員,採取先救傷員的`行動順序,並保護好現場,同時做到及時通知相關部門(交警、公安、消防和上級有關部門)。

3、信息管理和善後恢復:

突發事件發生後,各成員保持通信暢通,以現代信息技術為支撐,協調各部門消除公眾恐慌。應急處置後,重點安撫好受害人員及家屬,穩定局面,清理好現場,並及時調查突發事件發生的原因及性質。

二、車輛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一)交通事故應急處置:

1、發生交通事故後,及時通知受害家屬,並迅速報告交警部門。

2、迅速將傷者送到醫院進行救治。

3、組織人員保護現場,協助交警疏導交通。

4、及時報告投保部門,做好車輛事故的理賠工作。

(二)車輛火災應急處理:

1、車輛發生火災後,駕駛員應立即切斷車輛電源,使用車載消防器材施教。

2、緊急撥打火警電話“119”。

3、組織人員搶救所載貨物,及時與貨主取得聯繫。

4、組織人員保護現場,勘察事故貨物損失程度,並查明火災原因。

5、如有人員受傷,及時送往醫院,並通知受傷人員家屬。

三、應急救援行動小組人員及分工:

組長:丁世江

負責事故的處理、人員的安排以及組織人員調查

副組長:孫建嶽、李向陽

孫建嶽負責事故現場調查取證,協調工作。

李向陽負責組織恢復生產、調度救援車輛。

組員:李向陽、伍先煌

各組員負責事故現場的維護,與醫療機構協調救治事故受傷人員,安撫受傷人員家屬情緒。

四、應急救援行動小組人員聯繫方式

突發事故應急預案 篇16

為預防和減少校園交通事故的發生,保障全體師生的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精神,結合校園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交通事故應急處理

1、發現人報警並迅速將傷者送到醫院進行搶救(或視情撥打120)。

2、迅速通知校園應急領導小組。

3、校園迅速報告教體局。

4、組織保護好現場,看住肇事車輛及肇事人以備交警部門進行事故處理。

5、及時通知受傷者家屬。

6、積極配合交警做好事故處理。

二、預防辦法和措施

1、加強對廣大師生交通法規、安全行車的.教育。

2、加強對乘車師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個性要教育學生不要把頭、手伸出車窗外。

3、要求騎自行車上、下學的學生,不騎撒把車、不併行、不搶道、不賽車、不帶人或貨物。

4、要求師生行路要做到禮讓三先。

突發事故應急預案 篇17

一、一般注意事項:

1、電梯在行使中突然停車,在未查清事故原因之前,要切斷運行電源開關;

(1)若轎廂處在廳門區域內,要在轎廂內將轎門打開或在廳門外用鑰匙打開廳、轎門、放出乘客。

(2)若轎廂處在樓層之間,乘客或司機應利用轎廂內警鈴或應急電話設法與維修人員聯繫,盤車至平樓面。盤車過程中應聽從維修人員指揮,嚴禁在未經允許的情況下,強行開門走出或由安全窗口爬出。

2、若電梯運行中發生超速、撞頂或蹲底預選樓層不換速,異常聲響,嚴重燒味,正常運行時安全鉗摩擦導軌異常現象時;

(1)立即按"急停"按鈕並保持鎮靜,對企圖跳出轎廂、強行打開轎門的乘客要進行嚴肅勸阻。

(2)雖已按下"急停"按鈕,仍無法制止時,應通過警鈴、電話與有關人員聯繫靜候解救。

3、當電梯在停留過程中發生溜車現象時,在轎廂內工作的人員切勿從轎廂內跳出,以免發生"剪切"事故。

二、電梯"困人"解救工作通常有以下幾個步驟:

1、盤車前,必須首先警告被困者,電梯將開始移動,乘客應靜候解救。切勿試圖強行走出轎廂,直至接到指示"已經安全"方可出來。解救人員未發出上述警告而工作,則屬工作上的疏忽。

2、盤車工作通常需由兩位工作人員在機房進行。操作前,必須首先切斷總電源開關,然後一個人打開制動器,另一個人盤車。特殊情況亦可例外,如小型服務梯,只要一人就可以,大型電梯則需三人或更多人進行。

3、若能將轎廂盤往下方,則可盤至最近的樓面,但有時因實際距離,完成整個過程所需時間較長,或對重側質量等因素,可將轎廂盤往上方。

4、對無齒輪曳引機的高速電梯進行盤動時,要倍加小心,採用"步進式"鬆動制動器,緩慢進行,以防止因電梯轎廂或對重的重量較大所產生的重力加速,速度過大而失去控制。

5、盤動轎廂站平樓後(一般誤差600mm之內),制動器裝置定要復原,然後應用電梯廳門專用鑰匙打開廳、轎門或由轎廂內用手扒開轎門,放出被困的乘客。

6、當盤動電梯下行時,如果遇到不能盤動的情況,可能是電梯轎廂底處的安全鉗已動作,因此,進一步工作需要在專業工程技術人員指導下進行。在整個解救過程中,要保持與轎廂內乘客的聯絡,安慰乘客不要驚慌,以保證乘客的安全。在盤車前,應詢問被困者下列內容:

(1)被困於轎廂內的乘客人數;

(2)有無傷,病人員和急事人員;

(3)轎廂內有無照明;

(4)轎廂停在井道內的位置;

(5)被困時的情況及異常響聲;

轎廂頂安全窗,最好不要使用,特別是對老人、病人或小孩等,若必須使用,應在有關人員指導監護下運行,對於是共同井道的電梯,要加強安全保護措施,必要時應停止相鄰電梯的運行,當乘客由轎廂內走出,要特別提醒乘客注意腳下安全,以免被地坎等絆倒或夾腳。

三、火災時的處理方法:

發生火災時,立即使電梯之停止運行,要絕對禁止使用電梯之逃生,平時應向使用者講清楚。

1、將電梯停在火勢或煙未蔓延的地區或樓層,通常停在首層;

2、應及時與消防人員聯繫;

3、請指示乘客迅速離開轎廂,由樓梯逃生;

4、使電梯處於"停止運行"狀態,並用手將轎門、廳門關閉,及時切斷總電源,禁止他人使用;

5、嚴禁在火災層打開電梯門,應考慮到"困人"等事故的發生,即使電梯能夠運行,要向客人説明可能產生的危險性。在火災層停梯開門是最危險的.,根據統計,死亡事故的發生多半是這個原因引起的。因為火災時,人們的逃生慾望極為強烈,但發生"困人"事故的可能性也大大增加(如停電、電梯設備損壞等),過多人員的擁擠及井道、樓層濃煙也會引起窒息等傷亡事故的發生,欲速則不達。為了避免這些不測事故的發生,應儘早地將電梯停至安全層(通常停至首層)斷電;

6、具有消防運行的功能的電梯,按動"消防員專用"按鈕,使之處於消防運行狀態,以備消防人員使用;

7、如附近地方有火災時,有時可能會引起停電發生"困人"等事故,所以亦應停止運行。

四、停電時的注意事項:

如果電梯在運行中停電,則乘客被困在停止運行的轎廂內即是"困人",這時處理是非常重要的,先用對講機向轎廂內的乘客説明"困為停電,請暫時安靜的等候"。

當電源恢復正常,電梯就會再次正常地運行,所以向乘客説明,不會有任何危險,停電時,要做好以下的應急處理:

1、如果預測停電在短時間內就可以恢復正常或備有發電機,則用對講機或電話向乘客交代清楚,讓他們在轎廂內耐心地等待,不可強行走出轎廂;

2、停電覆原以後,應指示乘客再次按轎廂內的目的層按鈕,這樣就可以恢復電梯正常運行;

如果是長時間停電或線路故障,應考慮盤車放人,盤車放人要遵照"電梯困人解救方法"執行:對電梯備有應急照明或應急處理運行電源,維修保養人員要定期檢查其工作情況。

五、發生水災時的處理:

當大廈發生水災時,通常是固為生活水箱,暖氣及消防設備等水管破裂引起,除及時關閉水閥門外,電梯還要做以下應急處理:

1、在電梯井道未灌水或有少量水時,要及時地將電梯停在最高層(為方便進入轎廂頂,一般停在頂層端站的下一站)中止運行,斷開總電源開關;

2、若水已經灌滿井道底坑或機房,要立即斷掉總電源開關,防止短路及觸電事故的發生;

3、如果是樓層間跑水。水會由電梯廳門進入井道,損壞廳門鎖機構或造成短路(門鎖開關,候梯廳指層線路或按鈕)。此時,要及時地將電梯開至二層,停梯斷電;

4、發生水災,要注意保護好轎廂頂及轎廂內的電氣設備不進水,如檢修開關、操縱盤、開門電機、指層電路、風扇和照明等設備,必要時採取保護措施;

5、恢復電梯運行時,尤其是微處理機控制的電梯,要仔細檢查,以免過電壓燒壞電子板。

6、恢復電梯運行後,詳細填寫濕水檢查報告。

六、地震時的處理方法

感到地震時,首先使電梯"停止運行"。地震時與發生火災一樣,不要利用電梯避難,請在平時向用户交待清楚。

1、感到地震時請立即按最近目的層按鈕或最近層停車關梯;

2、讓乘客離開轎廂,到候梯廳;

3、停梯後,請乘客不要使用電梯;

4、萬一被困在電梯轎廂內,不允許一個人試圖往外出;地震之後,要按下述方法進行檢查,正常後方可恢復運行;

發生三級以下地震時:

1、以低速(檢修速度)運行,下行至最底層端站;

2、以低速(檢修速度)運行,上行至最高層端站。

若運行過程中,無異常聲響、振動及衝擊,即可恢復正常運行。在做幾次全自動運行以後,確認正常,方能交給乘客使用來載貨。若有異常現象,應立即停梯,向相反方向運行至最近的層站停梯,並與電梯專業公司聯繫檢查修復。

四級以上的地震,不能低速運行,要與電梯專業公司或製造廠家聯繫,進行全面檢查修復後,方可投入運行。

所有檢查修復工作,都要填寫詳細的記錄並存檔。

突發事故應急預案 篇18

為確保我院實驗室安全與穩定,以保證正常運行為宗旨,按照“預防為主,積極處置”的原則,本着建立一個有效處置突發事件,建立統一指揮、職責明確運轉有序、反應迅速、處置有力的機房安全體系的目標,特制定本應急處理預案。

一、實驗室突發事件處置領導機構及工作職責

(一)實驗室突發安全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

負責組織指揮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安全工作和實驗室工作的中心領導任領導小組組長,實驗室管理人員等相關人員為成員組成。

(二)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工作職責

1.根據消防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和實驗室的具體情況,配備更新消防滅火器材,檢查消防設施完好情況,開展相關知識的宣傳工作。

2.加強實驗室安全管理,將實驗室安全工作作為實驗室建設、管理與評估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做好實驗室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制定和執行工作。

3.定期進行實驗室及其附屬用房電路設施的檢修、改造,增強抵禦洪水、風暴等自然災害對實驗室造成危害的能力。

4.根據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具體實施對突發事件的緊急應對與處置工作;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突發事件的進展與處置情況。

5.對突發事件原因進行調查;根據突發事件的性質及所造成的後果提出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處理的建議。

二、突發事件的預防

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針對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1、建立健全機房管理制度

(1)在正常工作日內,實驗室相關管理員負責對機房進行監控,主要職責是:巡視網絡設備及系統的運行情況,發生異常情況及時處理,消除網絡故障隱患,保證實踐教學的正常運行。

(2)未經允許,無關人員不得進入主控機房。(如控制室、管理室)

2、機房內嚴格採取防雷(如電源保護開關、防雷插座等)、防火(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配備滅火器等)、防塵、防靜電等措施以及機房入口處24小時監控錄像等措施。(注:監控系統的建立正在籌備中)

3、對實驗室設備進行常規維護,做好巡查,若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進行處理,確保實驗室教學的正常運行。

三、應急預案的`啟動與處置方案

(一)應急預案的啟動

1.突發事件發生後,實驗室負責人及相關管理人員及時有關情況報告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報告事件名稱、發生地點和時間、報告時間、涉及人羣或潛在的威脅和影響、事件初步性質、嚴重程度及發展趨勢、可能的原因、已採取的措施等。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後,根據職責和規定的權限啟動本應急預案,對突發事件進行及時、有效處置,控制事態進一步發展。

2.在領導小組統一部署下,快速作出應急反應。根據實際情況可採取下列措施:組織營救和救治受害人員,疏散、撤離、安置受到威脅的人員;迅速消除突發事件的危害和危險源,劃定危害區域並加強巡邏;針對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損害,封閉、隔離有關場所,中止可能導致損害擴大的活動;

3.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要採取邊調查、邊處理、邊搶救、邊核實的方式,以有效控制事態發展。

4.事後,要對其他實驗室和相關人員及學生進行教育,要及時部署和落實學院的預防控制措施防止類似突發事件在本單位再次發生。分析總結處置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及整改情況。

(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方案

1、學生實驗機房應急預案

當學生上課期間機房發生觸電,火災等突發事故時,實驗指導教師第一時間迅速將學生撤離到安全區域,迅速做好搶救和滅火工作,並及時報告實驗室管理員並119報警電話,若發生學生受傷事故,及時撥打120急救電話。實驗室管理員及時報告院應急處置領導小組。

2、電源系統應急預案

(1)定期檢查實驗室供電設備的運行狀況和電路線纜器材情況,當發生下列突發事件時,按照以下方案進行處置:

(2)當實驗室發生供電突然停電或是電源異常時。首先應和學校相關部門聯繫確認是否正常停電以及預計停電時間。檢查不間斷電源的電池可供電時間,確保設備正常運行,如遇到突然斷電,應及時將空調等不在UPS電源供電範圍內的設備及時斷電,預防突然來電時瞬間電流過大導致設備損壞等現象。

(3)當確定停電原因是在本身供電系統範圍內,立即彙報給負責領導,並及時聯繫相關維護人員達到現場檢修。

(4)恢復供電後,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逐步恢復機房設備和UPS的供電,以防瞬間電流過大造成設備損壞。

注:UPS電源正在配備中,故此應急預案將其考慮在內。

3、網絡和服務器絡系統應急預案

(1)發生網絡故障時,首先檢查機房設備情況,確定網絡故障的原因。

(2)確認原因後,若為短時間內可恢復的,應儘快聯繫網絡維護人員,及時處理和排除故障。

(3)當確認原因為短時間無法恢復,應該及時向負責領導彙報,並向任課教師説明情況,做好上課機房調整的準備,以保證教學實踐的正常運行。然後再聯繫維護人員,及時處理故障。

4、機房管理室消防和防雷應急預案

(1)上班工作時間發生火警,還在機房工作的人員應及時緊急撤離,並立刻撥打119報警。在確保自身安全的情況下,應儘量使用滅火器進行滅火,減少電子設備的損壞。同時採取關閉電源總閘等措施,儘量減少可能造成的損失和破壞。

(2)非工作時間或節假日休息時間發現火情後,要立刻撥打119報警,並立刻通知領導,做好火災的處置工作。

(3)火情結束之後,機房相關人員應全體趕赴現場,並向相關領導彙報。同時立即聯繫相關網絡公司和設備相關廠家,及時評估事故損失情況,研討恢復網絡系統正常運行的最佳解決方案。

(4)遇雷暴天氣或接上級部門雷暴氣象預警,應關閉所有服務器,切斷電源,暫停內部計算機網絡工作。雷暴天氣結束後,及時開通服務器,恢復內部計算機網絡工作。因雷擊造成的損失,應及時進行核實、報損,並將詳細情況向分管領導彙報。

5、設備盜搶應急預案

發生盜搶事件後,要保護好現場然後報警,並向領導彙報情況。配合公安機關做好事件偵察工作。待現場處理完畢後,要組織相關人員估計損毀情況,並聯系相關網絡和設備廠家,積極做好恢復工作。

突發事故應急預案 篇19

一、漏水

1、由於管道破裂引起漏水,應關掉進水閥門,並通知維修組修理管道,經維修人員修理後確認不再漏水後才可以使用。

2、由於水量太大引起的管道接口處漏水,應通知維修部門對管道接口處進行維修,以確保接口處不再漏水。

3、在反應時由於實驗儀器、設備出現漏水,應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採取相應的應急措施,並彙報部門領導進行相關處理。

二、漏電、停電

1、一經發現用電設備漏電,應立即關閉電源,並通知維修部門修理。經維修部門修理並確認可以使用後才能投入使用。

2、嚴禁將電源插座、插頭放置在潮濕的壞境中。如果發現所用電源插座、插頭有水,嚴禁使用。必須用電吹風將其吹乾後方能使用。

3、定期檢查電線是否老化、磨損,如果發現電線有磨損甚至裸露的,應馬上通知維修部門對線路更換。

4、如果由於緊急停電,應考慮停電對正在用電的設備的影響,關閉所有用電設備的電源,重新供電後,再開啟各設備電源。

三、溶劑泄漏或滲漏

1、如果發現包裝容器泄漏或滲漏溶劑,應立即將包裝容器轉移至安全區域。

2、如果由於容器破裂引起泄露,溶劑流出或揮發出,在對溶劑化學性質及物理性質瞭解的程序上,採用安全的方法對溶劑進行處理,不得任意拋棄污染環境。

3、若是盛裝溶劑的容器密封不好引起泄漏或者滲漏應立即更換瓶塞以確保密封。對已經泄漏出來的溶劑應採用安全的方法對溶劑進行處理,不得任意拋棄污染壞境。

4、如果是發現揮發性溶劑泄漏在空氣中,應打開風扇使空氣迅速流動起來以趕走氣體,保證實驗操作人員的`人身安全。

5、如果是化學反應過於劇烈引起的反應體系物料衝出而引起泄漏,立即停止加料,如果體系在升温,應停止升温,使體系穩定下來。對衝出物料應妥善處理,防止對操作人員人身傷害。

四、燃燒

1、由於電路短路,漏電引起的燃燒應立即關閉電源並採用相應的滅火器撲滅貨源,並通知維修部門對線路進行檢修。

2、如果是化學試劑引起的燃燒應採用相應的滅火器進行滅火,同時切斷電源。並找出引起燃燒的原因,以避免類似情況再次發生。

五、爆炸

如果爆炸產生燃燒,應迅速組織滅火,並通知切斷電源,如果要切斷水源還應通知停水。並及時轉移火源周圍的有機溶劑以防止火勢的進一步擴大。

六、人員傷害

1、由於實驗操作過程中不慎引起的劃傷、燙傷等人身傷害應立即到醫院進行治療。

2、由於酸鹼等化學物質濺到眼睛或皮膚上應立即用大量的清水沖洗傷處,並迅速到醫院進行治療。

3、由於吸入一些揮發性有機溶劑的氣體而感到身體不適應,甚至昏迷休克應馬上轉移至空氣流通處使其呼吸新鮮空氣,並聯系醫院住院治療。

七、設備破損

1、一旦發現破損設備應立即向設備保全人員報告,維修好後方能使用。

2、在一些帶有壓力操作的實驗中,應特別檢查所用容器是否完好,嚴禁將有裂口或破損的容器用做壓力操作容器。

八、特殊試劑

鑑於使用特殊試劑過程中易出現的一些問題,本公司特制定了一系列特殊試劑使用的操作規程。《乙醚使用操作規程》、《鹽酸使用操作規程》、《硫酸使用操作規程》、《甲苯使用操作規程》。

突發事故應急預案 篇20

為加強學校消防平安管理工作,預防和削減火災事故的發生,保障學校和師生員工生命財產的平安,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工作,特制定本預案。

一、預防措施

1.學校各科、室、圖書館、試驗室的領導和工作人員,應嚴格執行防火部位的平安制度和平安操作規程,常常對本部位消防栓、滅火器材進行檢查、維護、保養,保持其良好狀態。仔細進行防火平安檢查,做好記錄,要懂得正確使用滅火器和消防栓。保衞科每年組織一次對相關人員的.培訓和滅火演練。

2.圖書閲覽室、電子閲覽室、化學危急品存放室、電教中心、試驗室的工作人員下班前應切斷室內電源,關閉用電設施。對本部位防火工作常常檢查,做好記錄。

二、應急處理:

1.發生重大火災事故時,應急領導小組快速下達疏散警報,報告119火警的同時,馬上報告市訓練局。

2.疏散組快速組織疏散師生,撤離到平安區域。

3.後勤組快速切斷有關電源。

4.樂觀協作消防人員救火,並實行有效的隔離措施,防止大火擴散。

5.一般火災狀況(火勢較小、火勢進展慢、損失小、靠學校自己力氣可以撲滅)應馬上組織自行撲火,事後將火災發生時間、地點、狀況、撲火經過、實行的滅火方式和起火緣由與後果等以書面形式報校突發大事應急領導小組。

三、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滅火行動組接到報警後,應馬上趕赴着火現場,依據預案或指揮員的指令,快速檢查是否切斷起火現場電源、火源和氣源,檢查是否存放有易燃、易爆物品,啟用攜帶或利用就近配置的滅火器、消防栓等滅火器材進行撲救(油漆、衣物起火應用乾粉滅火器撲救;電器起火應用二氧化碳氣體類滅火器撲救)。如火勢較大,臨時撲滅不了,應依據現場狀況準時實行冷卻、隔離等措施,防止火勢進一步擴散,待消防隊趕到,協作完成滅火任務。

四、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平安防護及搶救的程序和措施

①疏散組接到報警後,應馬上趕赴着火現場,依據預案或總指揮的指令,疏通緊急疏散通道,疏散現場師生。

②通訊聯絡組接到報警後,應馬上趕赴着火現場,根據預案或指揮員的指令準時通知相關各組,快速投入滅火戰鬥,同時留意保持通訊聯絡暢通,準時精確地將各種指令、狀況及信息上傳下達。

③後勤組接到報警後,應馬上趕赴着火現場,根據預案或指揮員的指令,對現場實行警戒,保證消防車行進暢通無阻,防止無關人員進入現場。維護好現場秩序,避開人員傷亡。應根據預案或總指揮的指令,快速調集預備滅火所需物資、設備為完成滅火、疏散搶救任務供應必要的支持和保障。並疏散危急品及物資。

④搶救組協作醫護人員搶救火場內被困傷員。

五、現場愛護

滅火戰鬥結束後,警戒保衞組要派專人對着火現場實施警戒愛護,嚴禁非現場人員進入現場,確保現場的原始狀態,並協作調查人員做事故現場的調查工作。並在總指揮的支配下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突發事故應急預案 篇21

一、總則

(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家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文件,結合學校實驗室的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二)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妥善處置實驗室突發安全事故,保證實驗室正常的教學科研秩序,保護實驗人員生命及財產安全,防止環境污染,提高師生應對突發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故造成的損失。

(三)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的原則;實行校院兩級管理,明確分工,依法規範。對突發安全事故反應迅速,科學處置。

二、應急組織體系及職責

(一)學校成立實驗室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指揮小組,由分管校長任組長。成員單位包括:校長辦公室、教務處、科學技術處、研究生處、公安處、後勤管理處、發生事故的學院等。指揮小組聘請相關專業技術人員,成立專家小組。各學院成立實驗室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小組,由發生事故學院的院長負責指揮、協調,具體成員由學院確定。

(二)各學院實驗教學中心、科研實驗室成立應急救援小組,實驗教學中心主任、研究室負責人擔任應急救援小組組長,負責制定各類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範。

(三)事故初起階段,在研究室負責人、實驗教學中心主任、現場教師或實驗技術人員的領導下,由實驗室工作人員和學生協同處置突發事件。實驗中心主任或研究室負責人無法處置的安全事故,立即通知學院領導,由學院應急處置工作小組負責指揮、協調。學院無法單獨處置的突發安全事故,已造成人員傷亡,或不及時處置可能導致人員傷亡及重大財產損失的突發安全事故,由學校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指揮小組處置。

三、運行機制

(一)預防

1.實驗室工作人員針對各種可能發生的突發事故,首先完善預防、預警機制,開展風險評估分析,做到早防範、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2.加強實驗室標準化建設,由實驗教學中心主任、研究室負責人對實驗設備配置、個人防護、應急設備器具、實驗室安全行為、安全操作規程等做出明確規定。

3.建立實驗室病原微生物專庫,有毒有害化學試劑儲存室。對傳染性病原微生物樣本,加熱設備,壓力容器,放射性同位素及射線裝置,劇毒、高毒、強酸、致癌、易燃、易爆等危險品建立嚴格的管理制度和使用登記制度。

4.增強師生的安全意識,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加強日常安全巡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5.加強應急反應機制的日常管理,在實踐中經常演練和完善應急處置預案。

6.實驗教學中心主任、研究室負責人要加強實驗人員的培訓教育,提高應對突發事故的實戰能力。

(二)預警

1.建立有效的預警機制,為各種危險品建立檔案和使用記錄,發現遺失、不當存放,立即處置。

2.重視實驗人員健康檢查,發現與實驗室生物安全有關的人員感染或傷害立即報告、處置。

3.嚴格執行安全巡查制度,及時發現、消除隱患,對存在不安全行為的人員,有安全隱患的設備設施、用品用具,及時發出書面預警通知,提醒相關人員提高警惕。

(三)安全狀態監測

1.實驗室日常工作中,與實驗有關的所有人員均有義務對實驗室安全狀況進行監督、檢查、舉報,對舉報有功人員由學院進行獎勵。

2.實驗過程中,注意監控實驗室內的狀況,包括儀器主機、附件,特別是氣體貯存容器及其主要連接件(管路、閥門等)是否正常;水、電、氣狀態是否正常;實驗室內有無異常氣味、響聲;(非正常)火苗、火花;空氣中有無不明煙霧,地面上有無不明液體、固體等。

3.儀器設備檢查由實驗操作人員定期進行。包括對儀器設備電氣性能的評估;對裝載易燃氣體鋼瓶或其他容器的安全檢測;對化學試劑存放使用的安全性檢查;對實驗室水、電、氣運行狀況的檢查等。

(四)信息報告

安全事故發生後,現場人員應在自救的同時立即向所在單位負責人彙報,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如經初步處理仍無法控制,要立即通知學院領導、學校公安處、地方應急處置單位等,請求協同處理。事故基本控制後,及時對突發事故進行偵測、調查,綜合評估,控制危害蔓延。

四、部分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措施

(一)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傳播應急處置

1.實驗室突發事故應急救援小組接到傳播報告後,立即組織人員對傳播事故進行確認,並對傳播的病原體性質及擴散範圍進行充分評估。

2.立即封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標本,防止微生物擴散。

3.對相關人員進行醫學檢查,對密切接觸者進行醫學觀察並留取本底血清或相關標本。

4.對造成污染的工作環境及污染物進行消毒。

5.配合醫院等有關部門開展進一步調查。

(二)試劑操作安全事故應急處置

1.強鹼腐蝕。先用大量水沖洗,再用2%醋酸溶液或飽和硼酸溶液清洗,然後再用水沖洗。若濺入眼內,用硼酸溶液沖洗。

2.強酸腐蝕。先用乾淨毛巾擦淨傷處,用大量水沖洗,然後用飽和碳酸氫鈉溶液(或稀氨水、肥皂水)沖洗,再用水沖洗,最後塗上甘油。若濺入眼內,先用大量水沖洗,再用碳酸氫鈉溶液沖洗,嚴重者送醫院治療。

3.液溴腐蝕。應立即用大量水沖洗,再用甘油或酒精洗滌傷處。

4.氫氟酸腐蝕。先用大量冷水沖洗,再以碳酸氫鈉溶液沖洗,然後用甘油氧化鎂塗在紗布上包紮。

5.苯酚腐蝕。先用大量水沖洗,再用4體積10%的酒精與1體積三氯化鐵混合液沖洗。

6.誤吞毒物。常用的解毒方法有:給中毒者服催吐劑,如肥皂水;灌水或服雞蛋白、牛奶和食物油等,以緩和刺激,隨後用乾淨手指伸入喉部,引起嘔吐。注意磷中毒者不能喝牛奶,可用5—10毫升1%硫酸銅溶液加入一杯温開水內服,引起嘔吐,然後送醫院治療。

(三)儀器設備安全事故應急處置

1.金屬外殼的儀器設備要有充分的`接地保護,如儀器設備漏電導致人員觸電,首先切斷電源,若來不及切斷電源,可用絕緣物挑開電線,在未切斷電源之前,切不可用手拉觸電者,也不能用金屬或潮濕的物品挑電線。觸電者出現休克現象時,應立即進行人工呼吸,並通知醫院治療。

2.儀器使用中的容器破碎及污染物質溢出,立刻戴上防護手套,按照儀器的標準作業程序關機,清理污染物及破碎玻璃,再對儀器進行消毒清洗,同時告知其他人員注意。

(四)火災事故應急處置

1.實驗室應按規定配備滅火器、滅火毯、沙箱、消防栓等消防器材,實驗室工作人員必須經常檢查消防器材的有效性並熟悉其操作規範,清楚安全通道所在位置。

2.局部起火,立即使用滅火器、滅火毯、沙箱等滅火;發生大面積火災,實驗人員已無法控制,應立即報警,通知所有人員沿消防通道緊急疏散。同時,立即向消防部門報警,向學院領導報告,有人員受傷時,立即向醫療部門報告,請求支援。人員撤離到預定地點後,實驗教師、實驗室工作人員、學生幹部立即組織清點人數,對未到人員儘快確認所在的位置。

(五)污染事故應急處置

1.實驗室發生污染事故後,現場人員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通知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員,並儘快通知實驗中心主任或科研實驗室負責人,救助受傷人員,儘可能防止污染區擴散。

2.實驗中心主任或科研實驗室負責人接到通知後,迅速到達現場,指導相關人員實施緊急救援,如發現事故難以控制,要儘快通知分管院長,並請求相關部門援助。

3.發生事故的學院領導應針對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閉、隔離或者限制使用有關場所,中止可能導致危害擴大的行為,組織調集環境應急所需物資和設備,確保處置方法科學有效。

五、應急響應的終止

在突發安全事故得到徹底控制,經突發事故處理指揮小組確定,終止應急狀態。

六、善後處理工作

(一)在事故應急響應終止後,突發事故處理工作小組人員必須做好事故過程、損失及其他相關情況的整理、統計、記錄工作。

(二)事故現場調查完畢,即可對現場進行善後處理並恢復其正常狀態。

(三)組織相關人員參加事故調查處理工作,認真總結經驗教訓,做好以後的防範工作。

七、突發安全事故的應急保障

(一)通信保障。當安全事故發生時,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進行現場處置,同時上報相關負責人和相關職能部門,作好記錄,保證應急處理信息的暢通無阻。實驗室相關人員及管理人員的手機應保證24小時開通。

(二)技術保障。聘請相關專業的專家,加強實驗室規範化建設,提高師生的安全意識,防範意識,加強實驗室安全監測與預警方面的業務培訓,組織應急演練,提高突發安全事故的處理能力。

(三)預案管理。應急預案要定期評審,並根據形勢變化和實施情況及時進行完善修訂。

八、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務處、科學技術處、公安處、後勤管理處負責解釋。

突發事故應急預案 篇22

一、制定目的

為了規範和加強鍋爐安全生產事故應急工作,認真貫徹執行好“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使應急工作安全有序、高效實施及時控制和消除事故危害,最大限度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現結合我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二、編制依據

本預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事故處理規定》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範圍

此預案適用於本單位鍋爐事故、(或有可能發生)鍋爐爆炸的事故。

四、應急工作原則

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專業救援與單位自救相結合。

五、鍋爐危險源及危險源分佈

1、鍋爐屬承壓類特種設備存在以下危險:

(1)超壓引起爆炸:出氣口堵塞、安全閥失效、壓力錶失效等都可以引起超壓;

(2)缺水乾燒有馬上進水引起爆炸;

(3)鍋爐質量問題致使強度下降引起爆炸;

(4)水垢增加引起過熱過燒,繼而引起承壓部件鼓包變形、開列等引起爆炸;

(5)對一般事故處置不當引起的爆炸;

2、鍋爐房存在以下危險:

(1)因鍋爐爆炸引起的房屋倒塌;

(2)因鍋爐爆炸燃煤泄露引起火災;

3、鍋爐周圍建築存在危險:

(1)因鍋爐爆炸引起的周邊建築物倒塌;

(2)因鍋爐房火災引發的周邊建築物火災;

(3)因爆炸、火災引起的周邊危險品的'二次爆炸、毒氣擴散等。

六、主要危險性及預防

1、鍋爐未及時進行定期檢驗,安全狀況不清——及時報檢;

2、鍋爐水質不合格規定,水處理達不到要求——改善水質、改善水處理;

3、安全閥未按期檢查——按時送檢;

4、安全閥鏽死——加強維護保養,定期手動開啟;

5、壓力錶損壞或超期未計量——更換或送檢;

6、管理人員、操作人員未持證上崗,操作不熟練——定期培訓,加強內部工作人員的持證上崗。

七、組織及分工

(一)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1、總指揮

總經理

2、副總指揮

生產副總經理

3、現場處理組

組長:生產部部長

組員:5號車間、輻照車間全體人員

4、警戒疏散組

組長:保衞科科長

組員:保衞科全體成員

5、後勤保障組

組長:後勤科科長

組員:後勤科全體成員

6、醫療救護組

醫療機構人員

7、通訊組

組長:辦公室主任

組員:辦公室全體成員

(二)職責及分工:

1、總指揮

(1)確定可靠有效的搶險方案,發佈搶險令;

(2)負責向上級有關部門、領導彙報;

(3)指揮調動現場全部人員和設備,協調各小組間配合。

2、副總指揮

(1)協助總指揮落實搶險方案;

(2)按照總指揮指令,指揮搶險工作;

(3)總指揮因故不在時,全權搶險工作。

3、現場處理組

(1)在統一指揮下,按事故處理程序正確進行現成事故處置,盡是減少損失;

(2)在現場處置時確保人身安全,包括自身生命安全;

(3)及時有效的控制事故向事故源周邊地帶的擴張和曼延。

4、警戒疏散組:

(1)負責佈置安全警戒,保證現場井然有序,實行效能管制,保證現場道路通暢;

(2)加強保衞工作,禁止無關人員及車輛通行;

(3)指揮情況下的人員疏散。

5、後勤保障組:

(1)負責緊急狀態下的應急物資的供應保障;

(2)負責交通車輛保障。

6、通訊聯絡組:

(1)負責應急搶險過程中的通訊聯絡,保證通訊暢通,急用電話號碼要牢記,保證應急時準確及時的與有關方面互能情報;

(2)負責各小組內的協調及外部機構的聯繫、協調。

7、醫療救護組:

在通訊聯絡組的引導下進入現場搶救傷員。

八、處置程序

(一)報警

1、發生事故後,第一發現人立即用手機或找就近電話向公司保衞科;

2、通過電話嚮應急救援總指揮、副總指揮彙報事故情況。

(二)接報

接報人員應問清事故發生原因及現場情況等事項,並及時向上級領導和有關部門報告,接報人要做好接報電話記錄;

(三)迅速調遣救援隊伍進入事故現場進行急救:

1、應急總指揮或副總指揮接到報警電話後,立即通知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及有關成員迅速到達事故現場進行緊急救援;

2、應急領導小組各位成員接到通知後,立即組織本組工作人員及時搶險準備,迅速趕往事故現場,向現場總指揮報到,接受任務,瞭解現場災害情況,實施統一的救援工作。

(四)按各組分工進行有序的搶險工作。

九、事故處置要點

(一)發現鍋爐嚴重缺水時應急停爐,鍋爐應立即停止燃料供應,停止燃燒,嚴禁向鍋爐內進水;

(二)爐管嚴重爆破後應緊急停爐;

(三)爐膛爆炸、二次燃燒時應立即切斷燃料供應,停止鼓風機,關閉煙道門;

(四)鍋爐嚴重爆炸時要及時搶救有關人員防止建築物繼續倒塌傷人,按照消防要求正確滅火,防止周邊易燃易爆物二次爆炸。

十、應急疏散預案

(一)原則

在事故搶險時,現場指揮人員應首先疏散無關人員快速撤離危險區。若事故搶險無法控制,涉及員工生命安全時,應立即下達緊急疏散令,緊急疏散命令只能由應急救援總指揮下達。

緊急疏散命令下達後,視事故險情出現地點和方向,以最近的路線和最少的時間,迅速撤離。

(二)應急疏散程序

1、在搶險過程中,應急救援總指揮應時刻關注事故險情的變化,如果險情無法控制時,應及時下達緊急疏散命令。

2、應急疏散命令下達後要及時傳達給鍋爐車間及周圍車間每個人,各部門要迅速組織人員撤離;

3、撤離時各車間迅速關閉機器,撤離至二號門崗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