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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非機動車管理方案(精選10篇)

為保證事情或工作高起點、高質量、高水平開展,往往需要預先制定好方案,一份好的方案一定會注重受眾的參與性及互動性。那麼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小區非機動車管理方案,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小區非機動車管理方案(精選10篇)

小區非機動車管理方案 篇1

為了保持本小區停車的有序化和規範化,現對小區內的摩托車、電動自行車、自行車、三輪車停放作如下規定:

一、停放於本小區內各類車輛的車主均應遵守本規定,服從管理人員的管理。

二、非機動車輛的停放管理由專人負責看守及規範。

三、各類車輛的車主請到管理處辦理有關登記手續,在車輛進入小區時領取出入證。

四、小區內摩托車、電動自行車、自行車、三輪車均應停放在指定停放地點內(二組團底層的架空層),並按停車標識擺放整齊。

五、各類車輛不得亂停亂放,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自負,管理處也有權在不知會車主情況下,採取鎖車或將車輛移至合適地等措施來保管。

六、電動自行車充電時,應將其充電器鎖在鐵盒內,以免丟失。

七、收費標準按成價費[20xx]255號文件規定執行,電動自行車、三輪車充電費按管理處公示(通知)費用收取。

八、本車庫(場)只提供泊車場地,車輛及車上之物品,若有遺失或損壞,本公司概不負責。

小區非機動車管理方案 篇2

1、目的

保證非機動車存車秩序,保障存車安全。

2、範圍

適用於xx嘉園物業區域非機動車管理。

3、職責

3.1安管隊負責對各項目非機動車管理過程和服務質量進行監控檢查。

3.2安管隊長負責指導、檢查非機動車的日常管理工作。

3.3管理處主任負責非機動車的日常管理工作。

4、實施程序

4.1非機動車輛進入後統一停放在指定停放區,嚴禁亂停亂放。車主應自覺服從車場管理員的指揮,共同維護好交通秩序。

4.2非機動車出入小區須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注意交通安全。小區範圍內不準洗車。

4.3小區只提供非機動車停放場地,不收取任何費用。請車主自行鎖好車輛、保管好停車牌及車上物品,避免車輛、財物丟失。

4.4嚴禁外來非機動車輛進入小區。

4.5緊急情況下,車輛管理員可拒絕任何非機動車進入小區範圍。

4.6協助公安機關嚴厲打擊盜竊非機動車的犯罪活動。

4.7管理處將定期清查無證無照和無主非機動車,一個月內無人認領的按公安機關有關制度處理。

小區非機動車管理方案 篇3

為了保障住户財產的安全和小區治安秩序的穩定,與業主共同創造一個優美的環境,特制定此非機動車輛管理規定:

1.非機動車輛必須按指定的位置集中停放,嚴禁在消防通道及其它地方隨意停放;

2.業主非機動車輛必須停在指定車庫一層出口處位置,並由車主做好防盜措施;

3.非業主機動車輛統一停放在車庫出入中外泊車處,由車主自行鎖好車鎖,物品車輛自行保管;

4.為了不影響小區環境,破舊自行車一律不得停放在小區內;

5.摩托車在小區車場內行駛時速不得超過15公里,統一停放在一層出口處;

6.非機動車輛停放後,駕駛者不得在停放點逗留

7.不得在小區內、車場內練習駕駛摩托車,更不得在非機動車輛停放點維修任何車輛;

8.非機動車輛停放時,車主應聽從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管理,並作好安全防護措施,如有丟失後果自負;

9.因不遵守車輛停放規定而造成車輛損傷或遺失的,管理處概不負責;

10.嚴禁破壞他人車輛,拆取他人車輛零件,一經發現須照價賠償並移交派出所處理;

11.如長時間無人使用停在自行車停放點並且佔用通道的車輛,管理處將定期清理並作無人認領處理;

12.非機動車輛停放點為管理處為廣大業主提供的免費停車位,請大家愛護相關停放設施。

小區非機動車管理方案 篇4

為了加強對小區規範管理,維護小區內的生活秩序,保護業主合法權益,結合本小區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1、室外停車場只用於業主及訪客非機動車輛的臨時停放,請按小區的指定區域整齊擺放。

2、室內停車場採取登記管理制度,並請按小區規定時交納停車費,每月15-50元,視車型不同而定。

3、服從小區保安員的指揮,嚴格按照小區制定的道路行駛和停放。助力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轉彎時,應當提前開啟轉向燈;駕駛過程中注意車速安全,請勿以手持方式使用移動電話;小區內遇人時,應當減速比讓。

4、進入小區業主的非機動車輛應證照齊全,車況保持良好,應經常檢查車閘、車鎖等,做到靈敏有效,如有損壞及時修理。

5、非機動車出入小區必須下車推行,注意交通安全。

6、在小區內嚴禁非機動車亂停亂放,必須停到制定的車棚、車庫內。

7、進入小區送貨的非機動車,禁止長時間停留在小區內。

8、物業公司保衞部將定期清理殘破、無證無照和無主的非機動車。一月內無人認領的按公安機關有關規定處理。

小區非機動車管理方案 篇5

1.目的

為了維護小區交通秩序,保持整潔有序的小區環境,保障住户非機動車輛安全。

2.範圍

xx管理處

3.方法和過程控制

3.1如開發商未規劃建設非機動車停放點,物業管理處根據停放需要,在徵求業主意見的基礎上合理規劃、提供非機動車輛停放點,供住户停放自行車之用。

3.2管理處安全管理責任人員定期組織相關人員對車輛停放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清理亂停亂放車,並對住户做好宣傳解釋工作。

3.3現場安全管理員負責指引非機動車輛有序停放,對不按指定位置停放的車主有責任糾正該車主錯誤行為,並引導其正確停放。

3.4小區非機動車輛停放點位置:

一期指定停放點:靠一號崗南外圍牆綠化帶,40平方米。

二期指定停放點:杜鵑苑北停車位,佔車位6個。

羅蘭苑外西南角,卸貨區旁,佔地30平方米。

羅蘭苑外東北角停車位6個。

三期指定停放點:蘭花苑東門旁車場,佔車位4個。

紫竹苑東面綠化帶旁,佔地40平方米。

四期指定停放點:丁香南門靠東架空層下,佔地40平方米

荷花苑西架空層下靠牆角,佔地40平方米

五期指定停靠點:玉蘭苑東門架空層下靠牆根,佔地30平方米

3.5現場懸掛的非機動車停放管理規定內容:

一、非機動車輛必須按指定的位置集中停放,嚴禁在消防通道及樓梯間內隨意停放。

二、車輛停在指定位置,駕駛者需做好防盜措施,如有不鎖車輛停放時,車主應主動與安全管理人員聯繫,協助看管,如因不遵守車輛停放管理規定而造成車輛損失的,其後果車主自行負責。

三、自行車在小區內行駛時速不得超過15公里。

四、為了不影響小區環境,破舊自行車一律不得停放在小區內。

五、不得在小區內練習駕駛摩托車。

六、童車不得與成人車輛混雜停放,須停放在指定的童車位置。

七、嚴禁破壞他人車輛,拆取他人車輛零件,一經發現須照價賠償並移交派出所處理。

八、如長時間無人使用停在自行車停放點並且佔用通道,或停在樓梯間的車輛,管理處將定期清理並作無人認領處理。

小區非機動車管理方案 篇6

一、業主(或租户)需要保管自行車、摩托車須先到小區管理處辦理立户登記手續,領取存車牌,掛於車上,憑此享受按月收費待遇,由車棚管理人員查收,未掛牌車輛作臨時停車對待。

二、在車棚存放車輛後務必立即領取“存車牌”,並詳閲“存車須知”。

三、自行車、摩托車必須存放在指定位置,未按規定存放,造成損失,責任自負。

四、要尊重車棚管理人員的工作,服從其管理。

五、車棚管理人員對於所保管的車輛隨時整理、檢查,做到排列有序、擺放整齊。

六、車棚管理人員的工作受各位住户的監督,其任何失職行為住户均可向物業管理處反映。

小區非機動車管理方案 篇7

為嚴格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工作部署,深入推進文明城市和潔淨城市創建工作,經局研究決定,在縣城區集中開展非機動車亂停亂放集中整治行動,結合工作實際,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全面整治非機動車亂停亂放,整治違規佔用公共停車(泊)位現象,規範停車秩序,營造暢通有序的交通環境。

二、主要任務

(一)集中行動時間

20XX年7月21日至8月5日。

(二)責任路段分工

執法一大隊:人民路、東城街、長春大道、建新街、廣安路、廣源路、農貿街

執法二大隊:勤政路、育才路、健康街、怡心路

執法三大隊:金廣源路、騰飛街、錦泰路、建設路

執法四大隊:湖西街、宇康路

執法五大隊:朝陽路、站前路、趙王路、橋西街

執法六大隊:青蓮街、博學路

(三)具體工作要求

嚴格規範非機動車停放秩序,劃定非機動車停放區域,清理整頓城區主次幹道及便道上非機動車輛亂停亂放和違規佔用公共停車(泊)位現象,做到車頭朝向一致,營造暢通有序的交通環境,為實行機械化作業提供必要的基礎保障。

三、保障措施

一是嚴格值守。各大隊要結合分包路段實際,合理劃分隊內每名工作人員責任區,排好空擋班,中午輪換休息,保證日間路上值班不斷檔。

二是嚴厲問責。執法監督科要加大執法巡查力度,對各隊工作開展情況全程做好跟蹤督導,定期彙總通報各隊工作開展情況。

小區非機動車管理方案 篇8

為認真貫徹南陽市委、市政府“雙創雙建”決策部署,規範城區道路交通秩序,進一步提升市容市貌管理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國務院《城市道路管理條例》、《南陽市市容和環境衞生管理條例》及9月12日中心城區車輛亂停亂放綜合整治工作會議精神,特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提升市民幸福感、獲得感、安全感為根本出發點,以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為載體和抓手,深入開展中心城區車輛亂停亂放綜合整治行動,打造城市優美環境和優良秩序,促進城市形象大提升、市民素質大提高、宜居環境大改善。

二、工作目標

通過部門聯合、市區聯動、強化監管、嚴格執法,進一步規範中心城區沿街設置的各類停車場(點),整治主次幹道、人行道亂停亂放機動車輛,取締違規設置的停車設施、隔離設施,為廣大市民羣眾營造暢通有序、靚麗優美的城市環境。

三、任務分工

(一)開展沿街停車場(點)整治行動

規範已經許可的停車場(點)管理,對車輛停放位置設置不科學的停車位進行重新編制,規範安裝停車提醒標誌標識,對停車位模糊不清、場內地面破損重新施劃、修復;強化停車場道閘及周邊環境衞生管理。

牽頭單位:市市政管理處、

責任單位:四區城管部門、轄區街道辦事處

(二)開展城市道路車輛亂停亂放整治行動

機動車停放不得佔壓道路人行道及盲道,影響他人通行;機動車輛應當在停車泊位內有序停放,首尾一致,無車身超出停車泊位現象;嚴禁在停車泊位外停放車輛;取締非法停車場,無未經審批擅自佔用城市道路停車收費經營行為;拆(移)除人行道違章設施,清除擅自安裝停車設施、放置障礙物、設置圍欄圈佔人行道停車,確保道路暢通;督促沿街單位、門店按照“門前五包”責任制要求,管理好各自門前車輛停放秩序。

牽頭單位:市城市管理監察支隊

責任單位:四區城管部門、轄區街道辦事處

(三)開展廣場遊園綠地車輛亂停亂放整治行動

局屬各單位按照方案部署,負責對本單位責任區車輛停放管理以及職責範圍內涉及廣場、遊園、綠地、台地等處違規停放車輛的管理、勸阻;確需行政執法的,由市城管監察支隊協同配合。

責任單位:市園林局、市城區廣場管理處、市白河國家濕地公園管理處、市市區河道處、市人民公園、市城管監察支隊

四、時間安排

本次綜合整治行動自9月18日至12月30日,分三個階段依次進行:

(一)宣傳發動階段(9月18日—10月10日)。

組織召開中心城區車輛亂停亂放綜合整治動員會,安排部署綜合整治工作任務;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等主流媒體發佈綜合整治通告;市城管局機關黨委牽頭,聯繫新聞媒體對此次中心城區違規停車綜合整治工作進行跟蹤報道;各單位利用宣傳板面、微信、微博、網絡等平台,大力開展亂停亂放整治工作的宣傳;城管執法部門開始對亂停亂放車輛粘貼《違法停車告知單》,並利用執法車輛車載喇叭宣傳整治行動。

(二)全面整治階段(10月11日—11月30日)。

各責任單位按照區域劃分、職責任務,全方位、無縫隙、高標準完成本方案確定的整治任務。對違規停放的機動車輛,將違停信息抄告公安交管部門依法處置;對違規佔壓人行通道的非機動車輛,由沿街商户或單位規範管理,拒不服從的依法拖離;累計違規停放達到三次以上的,將違停信息納入車主個人信用信息系統,並在新聞媒體予以曝光。清除各類違規設置的道閘及地樁、石墩、地鎖等障礙設施。

(三)鞏固提高階段(12月1日—12月30日)。

市城管局中心城區違規停車佔道整治領導小組,對沿街規範停車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前期整治中存在的薄弱環節、整治死角進行驗收,對存在問題督促整改,消除管理亂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嚴密組織。

為確保整治工作取得紮實成效,市城管局成立中心城區人行道車輛亂停亂放綜合整治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組長由市城管局高峯局長擔任;副組長由市城管局副局長強學喜、李春富同志擔任;成員分別由市城管局機關科(室)長、局屬各單位負責人、四區城管部門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城管局六科(市政河道管理科),具體負責整治工作的統籌協調、督導檢查、考核通報等工作。

(二)強化責任,狠抓落實。

各級各單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強責任意識,把此次整治作為“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活動整改問題之一,對涉及的事項進行摸排,列出清單,整改落實到位。為確保整治工作有序推進,四區城管部門作為專項整治的責任主體,要細化方案、建立台賬、明確整治重點,嚴格按照時間節點扎實推進,用整治成效助推我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再上新台階。

(三)規範管理,文明執法。

牢固樹立“為人民管理城市、讓人民共享城市”的管理理念,堅持以人為本、服務為民的宗旨,注重工作方法、方式,做到文明執法、依法行政,及時化解和妥善處理好整治過程中出現的矛盾和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確保社會和諧穩定。對正常執法中出現的暴力抗法行為,移交公安機關依法懲處。

(四)強化督查,務求實效。

市城市管理監察支隊和四區城管部門要切實加強督促檢查,數字城管中心要緊扣專項整治工作任務,加強問題採集力度,切實增強專項整治的的質量效果。整治期間,對完成任務突出、成效顯著的單位及個人予以通報表揚;對敷衍塞責、整治效果不佳的單位和個人,予以通報批評並實施問責。

小區非機動車管理方案 篇9

為規範我xx街道車輛停放等城市秩序,提升城市品位,給廣大市民營造一個優美、和諧的環境,確保我xx“環境提升年”活動和“美麗xx”6S行動取得實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依據有關城市管理及環衞、交通法律法規,按照“政府主導、部門聯動、合力打擊”的工作方針,採取“疏堵結合、標本兼治、綜合治理、依法監管”的方式,綜合運用聯合檢查、集中治理、宣傳教育等多種手段,嚴厲打擊xx城xx亂停亂放、亂穿亂走、無證駕駛等行為,整頓和規範我xx交通秩序,建立長效的城市管理機制,為全xx經濟社會發展營造一個整潔、乾淨、暢通、有序的環境。

二、領導機構

為切實加強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現成立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指導整治工作的開展。其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xxx

副組長:xxx

成員:xxx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xx,辦公室主任由xxx兼任,具體負責車輛亂停亂放整治工作的組織、協調、監督、檢查等工作。整治期間同時成立集中整治工作小組,成員從xx公安局、住建局、交通局、公路局、交警大隊各抽調5名工作人員和xx人員組成,主要負責集中整治日常工作。

三、工作重點

(一)加強人行道流動小商販佔道經營整治

1、堅持疏堵結合,以疏為主。對人行道車輛亂停亂放堵塞交通現象,採取管制和疏導相結合,建立臨時疏導停放點,就近引導零散、無序的流動攤點進入市場,合法經營。

2、加大文明行政處罰力度,遏制佔道經營。加強早晚班巡查力度,真正做到管律並舉,避免出現一些暴力抗法等事件的產生,有效地遏止各類佔道經營行為。

(二)加強交通秩序整治

1、加強城xx內車輛運行停放有序的管理,嚴禁亂停亂放,特別是重點路口、路段的車輛做到停放整齊,出行有序;

2、嚴厲打擊車輛非法營運;

3、加強城xx營運三輪車的治理,重點治理因三輪車數量過多和非法營運造成的交通秩序混亂及安全隱患。

(三)加強運載沙、石、渣土車輛的整治

重點整治城xx運載沙、石、渣土車輛超載、超速、遮蓋不嚴等違規行為。

四、責任分工

集中整治期間,由xxxx牽頭,從各成員單位抽調人員組成聯合集中整治工作小組,全天候對城xx車輛停放情況進行巡查,按照各自工作職能,聯合對車輛亂停亂放行為進行綜合執法。各單位的責任分工如下:

xx交警大隊:一是嚴厲查處各類無牌無證、非法改裝、非法駕駛車輛;二是負責城xx亂停亂放機動車輛的處罰;三是協同xx、住建、交通部門,重點對運載沙、石、渣土車輛超載、超速等違規行為的處罰。

xxxx:積極協調公安交警、交通運輸、住建等部門,加強車輛亂停亂放、流動小商販佔道經營等影響市容市貌、阻礙交通等行為整治工作。

xx住建局:積極配合加強流動小商販、佔道經營等影響市容市貌、阻礙交通等行為整治工作。

xx交通局:與公安交管、xx積極配合,整治營運三輪車和“黑出租”在城xx的非法營運,依法嚴厲打擊各類違法違規運輸行為。

xx新聞中心:負責做好專項整治工作的`宣傳策劃,組織新聞媒體進行全面的、深入的、長期的宣傳報導工作,對整治過程典型案例進行曝光,引導全民自覺參與車輛亂停亂放整治工作。

xx公路局:負責運載沙、石、渣土車輛超限行為處罰。

xx監察局:負責集中整治期間,各職能部門履行職責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避免出現利用職權舞弊或出勤不出力怠慢現象。

五、時間安排

(一)宣傳發動階段(7月2日——7月10日)

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確工作目標,落實部門職責。召開動員大會,並統一進行宣傳策劃,大力營造良好的整治工作氛圍。

(二)集中整治階段(7月11日——7月30日)

以整治車輛亂停亂放、流動小商販佔道經營和違規運載沙、石、渣土車輛為重點,對我xx城xx社會環境進行全面、徹底的綜合整治,確保全xx車輛停放秩序發生根本性好轉。

(三)總結整改階段(8月2日—8月10日)

此階段的主要任務是對全xx車輛亂停亂放整治工作進行總結評比,對工作成效明顯、整治成果突出的進行表彰獎勵;對工作成效不明顯、整治工作不得力、工作打不開局面的責任單位責任人進行責任倒查。

(四)鞏固成果階段(8月11日以後)

總結整治工作經驗和好的作法,把建立長效機制放在首要位置,責任明確劃分,落實到單位、到個人,把車輛亂停亂放工作常態化、長效化,堅持不懈地抓下去。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各單位要充分認識加強車輛亂停亂放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把車輛整治工作列入本部門重要工作內容,指定專人負責落實好車輛整治的各項工作。

(二)加強宣傳,耐心説服。

加大車輛亂停亂放整治工作的宣傳力度,讓加強城市管理、交通整治工作深入人心;對於不理解整治工作的市民要耐心説服,依法辦事,切實保護人民羣眾的根本利益。

(三)加強協調、密切配合。

此次整治牽涉面較廣,在整治實施過程中各成員單位要加強協調、密切配合,做好協調、檢查、服務和監督工作。

(四)強化督導,確保成效。

加強整治期間執法活動的監督檢查,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及時通報,查找原因,明確責任,儘快整改,力爭整治活動深入紮實,卓有成效。

(五)整治工作長態化,鞏固整治成果。

各責任單位要積極參與城市管理,在切實抓好集中整治工作的同時,將車輛亂停亂放整治工作日常化和長態化,切實鞏固整治成果。

小區非機動車管理方案 篇10

為深入推進我市“雙創”工作的開展,規範非機動車的停放進行了統一劃線,但由於沒有明確管理主體,我辦是機關單位,沒有專業的劃線知識,而交警卻是劃線的主體單位,所以造成了非機動車劃線標準不流。

實施劃線的主體單位不明確,前期評估不科學、後期管理不到位等問題,針對以上問題我辦特別定了以下方案:

一、以交警支隊為主體,我辦為載體對轄區進行統一摸底調查,以交警支隊最後確定劃線地點。

二、劃線標準由交警支隊統一制定,並派警員到現場進行驗收。

三、我辦負責提供需要劃線的地點,地點要符合市的“雙創”標準及羣眾的需求為準則,並要求以社區為責任單位及時與交警支隊對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