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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應急處理預案

在學校抑或是社會中,沒準兒會出現一些突發事故,為了提高風險防範意識,把損失降到最低,就常常需要事先準備應急預案。優秀的應急預案都具備一些什麼特點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應急處理預案,歡迎大家分享。

【推薦】應急處理預案

應急處理預案1

為了有效控制結核病在我校的發生、流行,保障廣大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條例》、《結核病防治管理辦法》和《學校結核病防治應急處置預案》的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特制訂本工作預案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原則

學校的結核病防治工作在衞生、教育行政部門的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並接受我縣結核病防治專業機構的業務指導,實行“預防為主、防治結合、歸口管理”的方針。

 二、組織領導

我校建立由校長任組長的“結核病防治工作領導小組”,並在市結核病控制項目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開展各項結核病防治工作。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三、防範措施

1、加強學校結核病健康教育工作,普及結核病防治知識,增強結核病防病意識,保障師生健康。學校可採取多種形式如:選擇主題班會、觀看宣傳光盤、黑板報、櫥窗等形式開展宣傳活動,也可根據本校特點,開展具有特色的結核病健康教育活動,以提高廣大師生結核病防治知識知曉率。

2、在每學期開學後,組織學生對學校的環境,尤其是教學區、廁所等重點區域進行全面、徹底的清掃。學校教室、等人員集中的場所應進行空氣消毒,並經常開窗保持場所內空氣流暢,以保證室內“微小氣候”符合衞生要求,預防呼吸道傳染病的發生。

3、及時發現可疑肺結核病人。對有咳嗽超過兩週或痰中帶血或低熱、盜汗的學生應高度懷疑其結核病的可能,應立即動員其到結核病防治機構進一步檢查確診。

4、每年對學生開展一次結核病預防性體檢,體檢率必須達到95%以上。 具體體檢辦法按體檢方案實施。預防性體檢為有償服務,按物價部門規定的價格收費。在進行結核病預防性體檢時,發現結核菌素實驗強陽性反應者,應立即轉送結核病防治機構進行X線胸片檢查和痰檢,對確診為活動性肺結核者,應進行正規治療和管理;對結核菌素試驗強陽性未定診為活動性肺結核者,要在結核病防治機構指導下預防服藥。

四、疫情報告

1、學校發現疑似肺結核或結核病人時,填報傳染病報告卡,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規定時限向上級報告疫情。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瞞報、謊報、緩報疫情。一經發現將視情節後果追究責任,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當發生或者可能發生結核病暴發、流行時,結核病防治機構應當在24小時內向胡狀鄉衞生服務中心報告疫情。

五、應急響應等級和啟動條件

應急響應等級共分為四級,即四級、三級、二級、一級。

其啟動條件是:當我校的教職員工和學生中發生一例活動性肺結核病人(包括結核性胸膜炎),無論痰菌陽性與否即啟動四級應急響應;如在一個月內發生兩例活動性肺結核病人,無論痰菌陽性與否即啟動三級應急響應;如在一季度內發生三例活動性肺結核病人,無論痰菌陽性與否即啟動二級應急響應;如在一個月內發生三例活動性肺結核病人,無論痰菌陽性與否即啟動一級應急響應。

六、應急響應行動

1、對患者的處置:

確診的傳染性肺結核病人(包括教職員工),立即休學隔離治療,由結核病防治機構負責病人的治療與管理。傳染性消失後,憑縣級以上結核病防治專業機構的診斷證明方可復學;非傳染性病人在校治療,由校醫或家庭督導員負責治療管理,確保規則用藥。

2、應急響應行動:

四級響應行動:對其密切接觸者——教師、同班同學,在病人發現15天內進行結核病篩查,篩查率達到95%以上。

三級響應行動:對其密切接觸的教師、同年級的同學在病人發現15天內進行結核病篩查,篩查率達到96%以上。

二級響應行動:對全校的教職員工和全體學生在病人發現15天內進行結核病篩查,篩查率達到97%以上。

一級響應行動:對全校的教職員工和全體學生在病人發現15天內進行結核病篩查,篩查率達到98%以上;之後在第三個月對全校的教職員工和全體學生進行第二次結核病篩查,篩查率達到99%以上。

在採取以上相應的應急響應行動時,我校結核病篩查由校醫院組織實施。結核病篩查為有償服務,按物價部門規定的.價格收費。

3、對重症感染者的處置:

在結核病篩查中,發現的重症感染者即結核菌素試驗強陽性的學生,應給予自費預防性治療,防止其以後發病。

七、責任追究

為避免結核病應急事件特別是一、二級應急事件的發生,應建立責任追究制:

1、當學生髮生可疑結核病症狀或確診為結核病病人時,校醫院醫生應積極向西電集團醫院轉診報告,並寫出轉診單。學生得到醫生告知未按要求及時到結核病防治機構確診,由此而引發病情加重、感染他人的由該學生本人及家長承擔應該承擔的責任。如果校醫未及時轉診超過兩週者(以轉診單日期為準),則按《傳染病防治法》的相關條款,追究校醫的瀆職責任。

2、應積極配合結核病防治機構對學生進行結核病預防性體檢和針對疫情發生而採取的應急響應行動。

  xx初級中學

  20xx年3月1日

應急處理預案2

為及時有效組織施救一旦在我鎮境內發生的特別重大安全事故,控制和減少事故損失,做到緊張有序,爭取最佳處置效果,根據我鎮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一、別重大事故類別

(一)本(預案)所稱特別重大事故,是指在我鎮境內造成告別重大人身傷亡或巨大經濟損失以及性質告別嚴重,產生重大影響的事故。

1、非煤礦山事故,造成重大傷亡或直接經濟損失萬元以上。

2、鐵路,水利,電力事故造成一次50人及其以上,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及其以上的事故。

3、其他發生一次死亡30人及其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在500萬元以上的事故。

4、一次造成職工或居民100人及其以上的急性中毒事故。

5、一次造成死亡10人及其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及其以上的火災事故。

6、其他發行特別嚴重產生重大影響的事故。

(二)本(預案)重點放在企業、非煤礦山、道路交通、火災、工程建設、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學危險品、鍋爐、壓力容器,和特種設備、急性中毒事故。其他事故按照相關部門的規定及預案,由鎮政府有關部門配合實施搶險救災工作。

二、特別重大事故應急指揮機構

(一)重大事故應急救災工作實行政府領導,統一組織和分管部門牽頭負責的原則。

(二)特別重大事故應急搶險救災指揮部總指揮由鎮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分管副鎮長擔任,成員由安委會、黨政辦公室、派出所、經貿委、衞生院等相關部門的.負責人組成。

(三)特別重大事故應急搶險救災指揮部門設五個指揮部,分別由分管副鎮長任指揮長,各有關貧乏部門負責人任副指揮長,有關部門為牽頭單位。

1、保衞指揮部,由派出所負責。

2、搶險救災指揮部辦公室分別設在以下部門:火災、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學危險品等事故由派出所負責;道路交通事故由交管所負責;工礦企業生產事故及鍋爐、壓力容器和特別設備事故由經貿委負責工種事故由建委負責;急性中毒事故由衞生院負責。

3、物資供應指揮部,由黨政辦負責。

4、理指揮部,根據實際情況由政府指揮安監辦、民政辦有關部門協助政府部門負責辦理。

三、特別重大事故應急搶險救災指揮部辦公室的職責

1、組織有關部門按照應急處理預案迅速開展搶險救災工作,力爭將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2、事故發生狀態,統一部署應急預案的實施工作,並對應急工作中發生爭議採取緊急處理措施。

3、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變化和問題,及時對預案提出調整、修訂和補充。

4、在區域內緊急調用種類物資、設備、人員和佔用場地,事故後應及時歸還或給予補償。

5、根據事故災害情況,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險情時,組織進行人員和物資的疏散工作。

6、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7、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及安撫工作。

8、適時發佈公告將事故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意見公佈於眾。

9、處理指揮部日常事務,辦理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四、重大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一)通訊聯絡

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值班電話5220336

鎮黨政辦公室值班電話54120045412001

鎮安全生產辦公室電話54120245412013

黨傑鎮長5412063

經貿委總支書記、安監辦主任顧克著13963781479

成員朱本週13563785633

田化冰13953721448

(二)事故報告

特別重大事故發生,事故單位必須做到:

一、發生事故和情況時立即報告鎮黨政辦公室、安委會,並由其分別轉報上級主管部門。

二、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報送上述部門。

三、事故報告應包括如下內容:

1、發生事故的單位及時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2、事故單位的行業類型、經濟類型、企業規模。

應急處理預案3

一、總則

學校的安全工作直接關係到學生是否安全、健康成長,關係到千家萬户家庭的幸福,關係到社會的穩定,責任重於泰山。因此我們要從政治的高度,以對國家、民族極端負責的態度做好學校的.衞生與安全工作,保障學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做到居安思危,警鐘長鳴。為做好學校安全事故的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師生的傷亡和國家財產的損失,特編制〈〈江臨中學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制定依據:近一段時間來發生在學校的安全事故時有耳聞:學校的食物中毒、傳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學生非正常死亡事件等時有發生,嚴重威脅着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各級領導也對此十分關注。本預案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教育部《關於加強學校事故報告工作的通知》和《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鹿城區教育系統重特大傷害事件應急處理預案》為依據,根據學校實際制定。

二、適用範圍

1、交通事故;

2、飲食中毒事故;

3、教育設施安全隱患事故;

4、火災事故;

5、學生心理疾病引發的事故;

6、學生活動意外傷害事故;

7、學生打架鬥毆引發的事故;

8、其它性質特別嚴重產生重大影響的事故。

三、報告制定及程序

1、學校發生安全事故後,必須立即向校長室報告。發生飲食中毒、傳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師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後,學校應在2小時內立即電話報告教育局辦公室(聯繫電話)。並根據事故性質報請以下部門救援:

①江臨派出所,鹿城區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消防119;

②江臨第一醫院z,醫療急救中心120,區衞生監督所(聯繫電話),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聯繫電話)。

2、學校在12小時內寫出事故書面報告,逐級上報。

3、報告內容: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傷亡人數,事故簡要經過,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區已採取的措施和事故控制情況以及報告人、報告單位。事故現場情況、傷亡人數發生變化後,學校應及時進行補報。

四、應急處置指揮機構及職責

學校事故應急指揮機構的組成及職責如下:

1、總指揮:由校長擔任,全面負責學校安全事故的處置工作,及時聽取事故情況報告,視情況做出啟動應急處置預案決定。

2、副總指揮:由政教處主任擔任,分工負責事故的現場救援、調查處理和善後等工作、協調各處、室、部門之間的工作。

3、指揮組成員:政教處、工會主席及其它各處室主任。

做好現場救援、搶險和善後工作(具體分工另行明確)。

4、事故應急小組成員:學校行政領導、班主任、生活指導、保衞組成員、醫務人員、值周值日教師等。

五、事故現場應急處理

1、指揮部應根據事故類型,開展各項處置工作,及時聽取、瞭解事故現場情況。根據所判定的事件發生的原因和嚴重程度,研究搶救方案,採取相應措施,全力開展搶救工作,並迅速決定報告和求援。

2、在全力搶救傷員學生時,及時控制危險源,急救受傷人員脱離現場,實施應急救治,努力把事故損失控制到最低限度。

3、學校應立即組織有關人員,及時送傷員學生去醫院急診搶救。

4、及時控制現場,依法進行調查、取證,提出處理意見。

5、班主任老師應及時通知家長,做好家長的安撫工作。

6、總務處應為學生傷員做好有關醫藥費墊付等臨場服務處置工作。

7、政教處及時寫出事故報告送校長室上報。

六、事故調查處理

學校應對事故作出調查結論,按“四不放過”原則對責任事故作出調查處理: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師生員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嚴肅處理不放過;沒有采取切實可行的防範措施不放過。

應急處理預案4

1 目的

為加強環境污染的應急處理,減少環境污染損失,特制定本規定。

2 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公司各單位。

3 職責

3.1生產技術部: 負責組織制定各類環境污染的`應急處理預案,並協調落實。

3.2安全監督部:參與各類環境污染應急處理預案的制定與實施,及時將污染情況報主管副總經理。

3.3各單位負責人:嚴格執行上級有關環境保護的各項規章制度,組織制定本單位環境污染應急處理措施, 並定期組織進行演練。

3.4各單位安全員:負責對本單位職工進行環境保護教育,參與制定本單位環境污染應急預案及演練,經常深入現場監督各項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加大環境污染治理力度,確保清潔生產。

3.5班組長:負責對本班組職工進行環境保護教育,自覺遵守上級有關環境保護規章制度,督促崗位人員按時進行巡迴檢查,對本崗位的污染源及時進行治理,當污染源無法排除時,應採取緊急措施向單位領導彙報。

3.6崗位員工:自覺遵守上級有關環境保護規章制度,接受單位的環境保護教育和應急演練,對本崗位的污染源心中清楚,按時進行巡迴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及時向上級領導彙報。

4 環境污染應管理程序

4.1在所管轄區出現環境污染,應按如下步驟進行現場應急處理:

環境污染——切斷污染源——保護污染現場——彙報上級有關部門——到現場勘查,根據現場情況制定應急處理措施——組織處理隊伍——對污染現場進行應急處理(祥見附錄1)。

4.2人員管理:

4.2.1發生環境污染事故後,現場負責人採取緊急措施防止事態擴大,並向生產技術部報告。

4.2.2污染單位負責人應在污染區設置專門人員保護現場,嚴禁非工作人員進入。

4.2.3生產技術部接到報告後,通知有關人員就位,嚴格按各自的職責迅速開展工作。

4.2.4環境污染處理人員要一切行動聽指揮,不得單獨行動。

4.2.5進入污染區的人員應按規定穿戴勞保,佩帶防護用具,只充許在指定的區域內活動,不得到處走動。

4.2.6污染事故處理完畢,要做到工完料靜場地清,安全監督部和事故單位應記錄存檔。

5 相關文件

應急處理預案5

為了保障全園師生健康地學習、工作、生活,促進學校各項工作順利開展,防範安全事故發生,切實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級有關要求及有關法律法規,從我園從實際出發,制定防範暴力事件應急處理預案如下:

一、處置事件的組織

幼兒園領導,教育局、鎮政府領導,幼兒園值班人員,公安機關。

二、處置事件的.指揮機構

總 指 揮:園長

副總指揮:總務主任、分管園長

成 員:後勤組長、保健教師、班組長

三、報警程序

1、發現案件時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

2、向幼兒園、教育局、 鎮政府領導彙報。

四、處置措施

1、發生危險狀況,在第一現場的教職員工首先要保護幼兒,儘快使幼兒脱離危險。

2、在保護幼兒與歹徒周旋或搏鬥的同時,儘快通過與110聯通的緊急按鈕向公安機關報警。

3、接報後,園領導迅速趕到現場,同時向有關領導報告。

4、在處理過程中,根據事故的實際情況做出相應的判斷,如有人員受傷的及時撥打120進行緊急救護。

五、注意事項

1、在防範暴力事件應急處理過程中首要的一條是保護人員安全,尤其是幼兒的安全。

2、應急處理過程中應掌握的原則是邊抵抗,邊報警。

3、各部門負責人要做好工作,不要因此影響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學習秩序。

應急處理預案6

一、總則

汛期將至,根據公司總部下發的相關文件要求,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防患於未然”的原則,確保項目雨季期間安全施工,並根據烏拉蓋當地的具體情況,編制“雨季三防”應急預案。

二、應急預案領導小組組織機構及分工

三、應急預案准備工作與組織管理:

1、組織相關施工單位進行工地施工現場全面的'大檢查,對於檢查出的問題,要落實到人,並在3日內整改完成。

2、組織施工單位購買足夠的三防用品。

3、要求施工單位組建三防搶險隊,遇到突發事件第一時間到位,進行搶險救災工作。

4、 在接到氣象局、上級行政主管部門或政府部門的相關預警信號後,及時組織有關人員落實相應的防範措施。

5、 三防小組成員手機在三防期間全天候處於開機狀態,保證通訊暢通。並嚴格執行值班制度,堅持24小時值班,認真做好交接班和值班記錄。如出現意外事故“三防”小組成員必須在第一時間到達現場,組織搶險救災工作。

6、當項目遇到一般性洪災時,首先要確保生產、生活正常運轉。如遇到特大洪災時,立即向處“三防”領導小組報告,由小組統一指揮搶險;領導小組沒到達時,由項目部應急領導小組統一指揮,所有突擊隊員接到命令後,20分鐘必須趕到現場集合,聽從領導的指揮。

四、三防事故應急措施:

1、接到警報後,“三防”領導小組應及時通知施工現場預警信息,組織人員就位,安排防護措施,做好排水、防雷、人員避險等工作,保護好人身生命及財產。

2、加強對辦公區、生活區、作業區的安全巡查和檢查,組織好危險地段人員、物資的疏散和撤離工作,做好後勤生活保障、應急救護的準備。

3、如出現人員受傷情況,首先搶救傷員,並通知相關負責人。

4、與當地政府部門密切聯繫溝通,如遇到特殊情況,及時尋求當地政府的援助以減少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

五、三防期間的設備物資準備:

防洪沙袋、雨衣、膠靴、手電筒、鐵鍬、潛水泵、滅火器、排水管、常用藥品、消毒用品、急救物品(繃帶、無菌敷料)及各種常用小夾板、擔架、繩子等應急物資。

六、雨季“三防”工作,要常抓不懈,責任落實到人,不放過一絲存在安全隱患的部位,對於重點部位、重點工作,要加強管理,決不允許出現問題。確保工程在雨季施工期間的安全、質量與進度。

七、“三防“期間人員值班明細

時 間人 員

星期一趙 軍

星期二劉小衞

星期三顧維民

星期四趙 軍

星期五劉小衞

星期六顧維民

星期日趙 軍

三防期間報警及救災電話:

醫院急救中心:120

火警119

公安110

應急處理預案7

(1) 消防應急處理

1. 中控室人員

a. 自動報警裝置顯示火警信號或接到火情報告後,應立即通知保安人員前往火警現場觀察;

b. 火情確認後,向管理處經理報告;

c. 接到指令後,決定向公司領導及主管部門報告,向消防部門報警;

d. 啟動相應的消火栓系統、噴淋系統、防排煙系統的設備、設施;

e. 打開消防電梯迫降開關,關閉所有電梯;

f. 通過廣播、警鈴疏散所有客户;

g. 做好火警記錄。

2. 工程部人員

a. 在設備主管領導下,負責應急電源的正常運行;

b. 切斷火災現場電源,關閉空調機組;

c. 保證消防設備的正常運轉。

3. 保安隊員和義務消防隊員

a. 在保安領班的領導下,負責火場滅火;

b. 接到火警信號後,保安人員與義務消防隊員立即到達現場,確認火情,按下報警按鈕並及時實施滅火;

c. 保安領班確定人員分配,確定鋪設水帶 和使用的.滅火劑、滅火器材。

4. 管理處辦公室全體人員

a. 負責現場羣眾的疏散、疏導工作,保障器材供應,協助消防隊工作;

b. 確定疏散人員物資安全出口、疏散路線,組織消防人員引導,護送業户有秩序地疏散至安全區;

c. 逐房檢查,核實疏散人員是否安全撤離火災現場。

5. 大樓業户服務人員

a. 在大樓會務領班的領導下,負責現場維護警戒;

b. 維護公共秩序,保障通道暢通並協助消防對工作。

6. 管理處經理

a. 在消防隊到達之前,管理處經理擔任大樓滅火救人工作總指揮;

b. 向管理處以下各級人員明確佈置救人、疏散物資和滅火、檢查執行情況;

c. 組織火情偵察,掌握火勢發展情況,確定火場的主要方向,及時召集力量;

d. 消防隊到達現場時,及時向消防隊領導報告火情,服從統一領導,按照統一部署,帶領員工執行;

e. 撲滅火災後,向公司遞交火災報告,分析着火原因,懲罰當事人,教育羣眾。

(2) 大樓地下車庫消防應急處理

地下車庫一旦發生火災,除有爆炸危險,連鎖反應,多車着火、疏散困難外,還有毒煙濃霧,這對滅火,疏散工作不利。

在地下車庫中設計了自動噴淋系統、消火栓系統、防排煙系統和自動報警系統,同時還裝備有手提式滅火器、推車式滅火器,為了提高滅火的成功率,採取如下滅火對策:

1. 在地下車庫起火後1-2分鐘內由煙感或温感器報警,在消防中心值班人員或車庫保安員發現火災後,且在1分鐘內向消防總指揮和義務消防隊發出通知,義務消防隊滅火組長和救護組長應在3分鐘內率領隊員做好準備,趕赴現場;

2. 消防中心值班員在2分鐘內切斷市電電源,啟動備用發電機,啟動防排煙風機進行排煙,關閉自然通風口;

3. 義務消防隊救護組主要職責是疏散火源點附近的車輛;

4. 滅火時,滅火組隊員煙重點保護受威脅的油箱,避免爆炸發生,除了採用手提式滅火器啤酒初期火災外,採用噴水冷卻車輛是最常用的方法;

5. 技術保障組織的主要職責是失火點那個地下車庫自動噴淋系統和防排煙系統的正常工作,這是撲滅火災的重要途徑。

應急處理預案8

1.目的

發生事故後,為使受傷者能得到及時救治,控制事態發展,將事故後果和事故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本應急處理預案。

2.適用範圍

本應急處理預案僅適用於鍊鐵廠。

3.組織機構及職責

3.1應急處理的基本原則

3.1.1應急處理工作應在預防為主的前提下,貫徹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區域為主,現場急救與邢鋼公司救援相結合的原則。

3.2現場應急救援系統

3.2.1總指揮:主管副廠長;鍊鐵廠中、夜班調度。

3.2.2副總指揮:安環主辦、生產主辦、高爐工區主任。

3.2.3成員:綜合科安全員、爐前作業長、內外勤工長、爐前一號工

3.3主要職責:

3.3.1事故發生後,鍊鐵廠總指揮立即趕赴事故現場組織現場急救,並向邢鋼公司值班領導、安全生產部報告。

3.3.2緊急情況下,鍊鐵廠總指揮有權調動鍊鐵廠內的各種設備、設施參與現場搶險。

3.3.3外勤調度負責維護現場秩序、保護現場、組織好人員的.疏散。

3.3.4安環主辦負責組織事故原因的調查和分析。

4.有關應急救援電話

4.1調度室:200、201、2042384

4.2醫療急救電話:2040120

4.3消防急救電話:2040119

5.工作程序

5.1事故發生後,內勤工長立即緊急休風,立即向本單位領導、生產調度報告,也可直接向安全生產部報告。

5.2任何基層(班、作業區、工區)領導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立即向上級領導報告,不得延誤。

5.3總指揮或鍊鐵廠其他領導接到事故報告後,要立即向公司值班領導、安生部報告,並組織人員趕赴現場,組織急救。

5.4應急救援及現場自救

5.4.1事故發生後,現場員工除按以上程序上報外,要積極進行現場急救。

5.4.2為保證救護車順利到達事故現場,現場負責人要派專人在廠辦公樓前接車。

5.4.3事故發生後,現場員工要保護好現場並協助事故調查分析。

5.5發生爆炸、灼燙事故

5.5.1部門/單位領導在確保人身安全的情況下,依據“先救人,後滅火”的原則,組織義務消防隊或現場人員實施初起火災撲救或疏散人員、物資。

5.5.2在工作區域內發現有人燒傷,現場人員要立即實施救援,撲滅或脱掉燃燒衣物,護送到醫院檢查治療,同時報告直接領導。

5.5.3傷勢嚴重,現場人員可直接撥打急救電話(2040120),迅速準確説明出事地點及傷者情況,並向生產調度(200、201)報告。

5.5.4如果發生火災事故,按相應事故預案處理。

5.5.5做好原始記錄,保護好現場,協助上級有關部門進行事故分析及安全措施的制定。

6.應急響應

6.1發現緊急情況的第一人,應立即向上一級領導、現場組織者等報告,簡要説明發生地點、現場情況等。

6.2接到報告者,應立即向上級領導報告,同時組織現場人員,採取可行的措施,以控制現場狀況的發展。

6.3本應急機構的主管副廠長接到報告,應立即通知所有有關人員儘快趕赴現場;並親自或責成他人對現場搶險實施有效指揮。

6.4事後一週內對應急預案進行評審,需修訂、更新或廢止。

7. 應急處理預案培訓需求

各單位應對相關人員進行應急救援預案培訓,使其掌握必要的應急知識與技能

本單位可能出現的緊急情況;

應急報警;

應急設備設施的啟動運行;

逃生方法;

現場人員的疏散、撤離;

傷員的緊急救護;

安全或環境事故緊急情況的控制;

辨識出的可能產生緊急情況和潛在事故的危害因素和重要環境因素信息。

8.相關文件

8.1《危害辨識、風險評價與風險控制策劃管理程序》

8.2《環境因素辨識與評價管理程序》

9.相關記錄

9.1《應急預案明細表》 附表一 保存期限:三年

9.2《應急設備清單》 附表二 保存期限:長期

9.3《應急預案演練記錄》 附表三 保存期限:三年

10.附則

10.1本作業文件由鍊鐵廠提出、起草並負責解釋。

10.2起草人:

10.3審核人:

應急處理預案9

為了確保校園安全和預防學生傷害事故的發生,必須做好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預案工作。我校從加強組織領導,重視學生管理、教育工作,提高學生防範意識和能力入手,特制訂以下預案。

一、突發事件的防範

落實制度和責任,高度重視學生突發事件的預防工作,提高安全防範意識;加強管理,加強對學生的日常行為管理,深入學生中,及時瞭解和掌握影響安全穩定的潛在因素,採取得力措施,防患於未然;確保信息暢通,強化信息意識,廣開信息渠道,建立以班級為單位的信息網絡,要及時將突發事件報到相關職能部門。班級要建立考勤制度,凡發現上、下午第一節課上課時有學生未到的,科 任 老師要迅速報告班主任,班主任應立即電話聯繫家長,瞭解情況。嚴格禁止學生擅自中途離校,一旦發生,班主任應立即上報德育處,迅速聯繫家長並組織人員查找,要做到下落不清,查找不停,視情況適時向公安機關報案。

二、突發性事件處理程序

學校發生或接到突發安全事故後,立即向校長室和相關部門報告,學校在一小時內電話報告縣教育局和相關部門,及時報告事故處置進展情況,並按上級部門的要求報送相關材料。還要依照事故類別向公安、衞生、防疫、消防等相關部門報告請求援助。學校要本着“先控制,後處理,救人第一,減少損失”為原則,果斷處理,積極搶救,指導學生離開危險區域,保護好學校貴重物品,做好事故現場保護工作。依照領導小組的安排,各處置小組立即緊急行動,組織搶救和善後處理工作。

三、學生常見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措施

1.校園火災事故

(1)處置措施:發生火災時,應儘快打開所有樓內通道,關閉電源,迅速組織人員疏散和逃生,並迅速撥打火警 119電話。在確保人員安全的情況下,迅速組織防火小分隊和有關人員攜帶消防器具進行現場撲救。發現受傷人員,即使撥打120,做好受傷人員移送救治工作。要以救人為第一位。查明火災原因,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做好其他善後事宜。救火時,要加強組織,及時上報。

(2)處置原則:按照“先救人,後救物” 的原則,邊報警,邊處置,邊救人,邊自救。處置火災事故重要一條是保護人員安全,撲救要在人員不受傷害的前提下進行。

2.校園盜竊案件

(1)處置措施:發現偷盜行為時,要挺身而出,邊求援,邊鬥爭,力爭抓獲盜竊分子。發現被盜後,應根據事件嚴重程度及時向保安報案,或撥打110報警。要保護好現場。瞭解被盜物品的名稱和數量,做好登記。積極協助公安機關勘查現場,為偵破案件提供條件。

(2)處理原則:注意保護現場,以便為偵破案件提供條件。做好失竊師生及相關人員的思想工作,確保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學習秩序。

3.學生重大傷害、傷亡事件

(1)處置措施:接到報告後,有關人員應立即趕到現場,組織搶救,控制局面。如是打架鬥毆事件,相關人員迅速控制局面、平息事態外,並立即向辦公室、德育處報告、報警,並將受傷學生送往醫院,安排人員陪護。如學生傷勢較為嚴重,應儘快與其家長聯繫,一旦發生爭議糾紛,應上交公安部門處理。如遇到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要及時組織搶救,並立即向辦公室、德育處和學校領導彙報。必要時應儘快與公安部門聯繫。相關人員要協助公安及保衞部門查明傷亡原因,並負責做好相關善後事宜。學生遭受自然災害,相關人員要及時核實受災情況並上報,及時做好學生的思想工作及學生情緒的穩定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搶救有關學生,做好安置工作,並及時與受害學生家長取得聯繫,做好傷亡學生家長的安撫解釋工作,協助家長做好善後工作。

(2)處置原則:措施果斷,迅速搶救,減輕傷亡,保護學生,控制事態。注意保護現場,積極配合公安查明傷亡原因。做好學生及家長的思想工作,引導有關當事人依法處理相關事宜。

(3)突發事件處理完畢後,應當將事件經過和處理情況形成書面材料,上報學校及有關部門。

4.學生非正常聚集事件

(1)處置措施:得到學生髮生非正常聚集事件信息後,應立即報告校領導和學校相關職能部門,有關部門和主要領導立即趕赴現場,瞭解事件具體情況。立即組織人力控制現場,疏散人羣,防止事態擴大。由有關領導將本部學生帶回,解決問題,作好正面宣傳和勸阻工作,理順情緒,化解矛盾。現場宣傳有關法規政策和紀律要求,講清道理,有原則性地向聚集者承諾相關事宜。及時果斷地解決合理要求所涉及的相關問題,對要求合理但暫時不能解決的問題,要給予耐心細緻的解釋,對不合理的要求,要給予有理有據的説明。調查事件原因,查找組織者,對涉及違法違紀和煽動鬧事,帶頭組織鬧事的有關責任者予以嚴肅查處。將瞭解的`情況和處理措施上報有關領導。

(2)處置原則:根據事件的性質和事態的變化,採取不同的處理措施,以穩定為大局,避免激化矛盾,正確決策,妥善處理,不留後遺症。

四、預防事故和案件的工作機制

事故和案件的預防工作是我們工作的重點,建立健全預防工作機制,做到羣策羣力、羣防羣治,才能防患於未然。

1.建立健全各種組織領導機構並積極地研究和開展工作,是確保預防工作到位的前提,建立預防工作領導小組和防範小分隊等。

2.抓好宣傳教育工作,是預防工作的重要環節。要定期進行宣傳教育,採取建立宣傳基地、製作宣傳展板、標語、橫幅、廣播等多種形式,逐步使每個學生樹立安全防範意識。

3.培訓工作人員。建立各個層次的預防人員。

4.建立健全各種規章制度並深入抓好落實,才能抓好預防工作。如:會議制度,彙報制度,檢查制度,宣傳教育制度,登記統計制度,考勤制度,培訓、演練制度,獎勵懲罰制度,請銷假制度等。

5.採取各種方式方法教會學生做好安全預防工作,發動全體師生齊心合力參與安全預防工作,切實提升學生安全防護意識,確保校園安全。

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z

副組長:zz

組員:zz及各班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指揮組、現場處置組、現場救護組、通訊聯絡組、後勤保障組、事故調查組、保衞組。z同志任指揮組組長,z同志任指揮組副組長;z同志任現場處置組組長,z同志任現場處置組副組長;z同志任通訊聯絡組組長,z同志任通訊聯絡組副組長,z同志任後勤保障組組長,z同志任後勤保障組副組長,z同志任事故調查組組長,z同志任事故調查組副組長;z同志任保衞組組長。

應急處理預案10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提高各級調度運行人員事故處理能力,正確、快速判斷並處理對電網安全運行影響較大的電網事故,控制事故範圍,減少事故損失,防止事故擴大,確保烏海電網安全穩定運行,根據烏海電網目前的接線方式以及發電容量、負荷水平,依據電力系統有關規程、規定,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 由於電網事故錯綜複雜,本事故預案原則性規定了各種故障情況下的恢復方案,實際發生電網事故時要以當時的具體情況和判斷為依據。調度所應組織有關人員認真學習本預案,在事故處理中要密切配合,相互協調,確保不發生事故處理不當造成事故擴大。

第三條 當電網接線方式、運行方式發生重大變化後應下達新的`事故處理預案。

第二章 海臨斷面各種故障造成烏海地區與主系統解網事故

第四條 事故類型按照500kV達佈線停運(故障)的前提下,考慮三種事故類型

1、220kV臨棋線、伊公線故障跳閘。

2、220kV臨河東郊變220kV母線故障失電。

3、220kV烏棋雙回線、伊公線故障跳閘。

第五條 事故處理原則

1.伊公、臨棋斷面零潮流

(1)發生故障類型1

烏海地區發電出力與負荷基本平衡,指定海勃灣電廠為解列地區調頻電廠,頻率範圍控制為50±0.5Hz,如出現低周,在烏海地區實施拉路限電。正常情況下,同期並列點選擇海勃灣電廠海伊II回253開關;停海伊II回熱備用,伊和變電站空出一條220kV母錢,由臨河東郊變向伊公線、伊和變電站空母線、海伊II回充電,海勃灣電廠海伊II回253開關同期並列。特殊情況下同期並列點選擇烏拉山電廠烏臨線252開關;停烏臨線熱備用,臨河東郊變空出一條220kV母線,由伊和變向伊公線(或由棋盤井變向臨棋線)、臨河東郊變空母線、烏臨線充電,烏拉山電廠烏臨線252開關同期並列。同期並列成功後,送出烏海地區拉路限電負荷,系統恢復標準方式。

(2)發生故障類型2

烏海地區處理原則同故障類型1。臨河東郊變220kV母線失電,負荷全停,考慮優先將烏海地區與主系統同期並列。同期並列選擇烏拉山電廠烏臨線252開關; 由伊和變(棋盤井)向伊公線(臨棋線)、臨河東郊變無故障母線(或故障點隔離母線)、烏臨線充電,烏拉山電廠烏臨線252開關同期並列。同期並列成功後,送出臨河變負荷。

(3)發生故障類型3

烏海地區出現高周,指定海勃灣電廠為解列地區調頻電廠,頻率範圍控制至50±0.5Hz。同期並列點選擇海勃灣電廠海伊II回253開關。同期並列成功後,系統恢復標準方式。

2.伊公、臨棋斷面西電東送

發生以上3種類型故障後,烏海地區出力有缺額,指定海勃灣電廠為解列地區調頻電廠,在烏海地區實施拉路限電,將烏海地區頻率控制在50±0.5Hz範圍,以下處理原則同上。

3.注意事項:

(1)發生以上類型事故後,應先判斷故障前臨棋線、伊公線潮流,零潮流對蒙西電網及烏海地區影響不大。如故障前潮流東電西送,故障後烏海地區有功、無功有缺額。烏海地區低頻減載、低壓減載裝置必須可靠投入。發電廠應制定嚴格的保廠用電措施,調度員做好拉大路準備,保持烏海地區系統穩定。

(2)由於開關分合三相不完全同期,WXB-1 5型方向高頻保護在單側充電和同期並列時,容易發生保護誤動,事故處理過程中退出WXB—15型方向高頻保護,保留其零序、距離保護。

應急處理預案11

為全面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增強賓館整體應對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處置能力,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和危害,構建安全、舒適的賓館環境,保障人身和財產安全,結合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編制依據

二、工作原則

賓館前台應急工作必須在預防為主的前提下,遵循保護人員安全優先,觀測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區域為主、自救和社會救援的原則。

(一)以人為本,安全防範。發生特殊事件要最大限度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危害,並保障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

(二)預防為主,積極消滅。我們要建立特殊事件防範體系、信息報告體系、應急處置體系和恢復重建體系。

(三)分部響應,分部負責。根據特殊事件的嚴重性、可控性、我們要根據情況,分部負責和啟動應急預案,從而達到明確責任人及其指揮權限。

(四)快速反應,及時有效。作為賓館前台,我們要在第一時間及時收集信息,掌握特殊事件的險情,並積極組織高效、統一的組織領導和指揮體系,從而確保特殊事件的及時處置。

三、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賓館應急指揮中心,是負責特殊事件的應急領導和決策工作,是統一協調應急狀態下的各種資源,帶領和指派現場應急救援指揮人員和專家組人員,從而起到處置特殊事件的作用。

作為賓館前台,我們要做好應急準備。當事故發生時,我們要保持鎮靜,從而正確引導公眾輿論。

(一)設立現場指揮組:作為前台,我們要根據實際情況,制定計劃與措施,同時,安排各相關人員進行營救;

(二)設立警戒組:當發生特殊事件時,我們要安排人員,對受影響區域進行警戒,從而儘可能減少對賓館的人員及經濟的損失;

(三)設立疏散維護組:我們要根據情況,負責緊急疏散受特殊事件影響的人羣,對特殊事件發生範圍內的客人及員工進行疏導,以避免引起恐慌。

四、安全事故預警和預防機制

賓館前台工作要做好早班工作、中班工作以及夜班工作。要做好規範崗位工作,仔細查看每日活動報表,同時,加強人防和技防的有效結合,從而共同發揮作用。

(一)當賓館發生丟失物品時:在前台的工作人員,要立即通知部門經理,並按指示向110報警,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傷害;

(二)當賓館發生醉酒客人時:在場的工作人員應立即制止勸阻及勸散圍觀人羣,如果發生雙方不聽勸阻的,應迅速報告公安機關及賓館相關人員。

(三)當賓館發生客人投訴時:如有特殊情況發現樓層查房慢、開門慢、送物品慢、報維修慢等,且時間較長超過10分鐘以上引起客人投訴的.,當班人員要記錄有關情況並直接反映給前台部經理,由前台部經理與客房部經理進行溝通協調,最後由客房部經理進行調查處理。同時,如果因達不到客人要求而引起投訴的,要馬上報告大堂副理,由大堂事理與客房部經理聯繫協商解決,從而把損失降到最低點。

(四)當公安檢查住宿登記時:如果有公安人員要求例行檢查酒店住宿情況或進房間檢查客人時,當班人員要請其出示警員證並做登記,同時要馬上聯繫大堂副理或值班經理處理,並報告保安部經理。

(五)當賓館發生火災時:當總機收到消防報警時,馬上通知相應部門派人前往檢查,核實其中的嚴重程度,如屬誤報則恢復記錄,如有其它情況應通知值班經理或工程部前往解決。同時,在前台的工作人員,應立即通知管理服務中心,並通過電梯對講機通知電梯中的乘客按下最近樓層的按鈕待電梯門打開後迅速撤離電梯,從疏散樓梯撤出大廈;如事態嚴重,應立即通知賓館消防中心或撥打"119"報火警,告知火災發生的地點、位置、樓層以及是否有人被困。

(六)當賓館發生停電時:當接到物業部停電通知,在前台當班人員應第一時間做好通告及記錄,並通知各部門負責人並在大廳明顯的地方貼出停電通知,同時第一時間告知維修人員,讓其對停電原因進行檢查,並做到及時向上級通報。與此同時,前台接待負責要對預抵的客人做好提示工作,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煩。

(七)當客人因患病要求酒店工作人員外出買藥時:應婉言拒絕並建議客人去醫院就診,因為工作人員不是醫生,不能診斷客人用藥,一旦客人用藥有問題時責任很難分清楚。

五、附則

(一)本預案由***賓館前台進行管理實施,經***同意後,生效。

(二)本預案由***賓館前台負責解釋。

(三)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應急處理預案12

消防工作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直接關係到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和社會穩定。為了進一步加強我鎮消防工作,提高全鎮抗禦火災,尤其是重、特大火災的能力,有效地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公民人身和公共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將我鎮的消防工作做實做好,與我鎮的經濟社會和城鄉一體化建設水平相一致、相協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ll;省實施消防法辦法》及我市建設小康社會對消防工作的總體要求,特制定本預案。

一、提高認識,全力做好防範工作

(一)加強管理,及時查找處理火災隱患。20xx年我鎮火災事故頻發,嚴重威脅到全鎮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消防工作面臨嚴峻的形勢。各村、各單位要高度重視,認真組織排查火災隱患,將火災的防範工作作為消防工作的重中之重,杜絕僥倖心理和麻痺思想。各村委會主任、各單位負責人要對自己管轄的工作範圍內的消防安全負總責,堅決杜絕各種違反消防法律和規章制度的行為。要組織村民、單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防火檢查和教育,對不能準確掌握、及時處理火災隱患,導致火患發生的,要嚴肅處理並追究領導責任。逐級召開防火工作會議,對本村、本小組的防火工作進行安排部署。各學校要結合春季風乾物燥,火災多發的特點,對學生開展消防安全教育。一旦發生火情,一是要及時報警(火警119),及時報告鎮、村;二是積極動員羣眾有組織地進行撲救,在撲救過程中要做好人員保護工作,避免造成人員傷亡和不必要的.損失;三是對於失火原因不明,可能存在惡意縱火的,要注意現場的保護,為公安機關偵破案件提供線索。

(二)加強對外來人員和痴、呆、傻人等特殊人羣的管理。加強對特殊人羣的管護工作,防止其玩火、放火造成火災;同時,要特別重視做好外地流動人員進入本地或對進入本村進行收購農產品、畜產品等人員的管理和監護,防止其在村內過夜、用火或將煙頭亂扔引起火災事故。

(三)加強對火源、電源的管理力度。各村、各單位要在重點區域,加強對火源、電源的管理力度,做好安全防範工作,並安排專人深入農户家中、麥場等環境複雜的防火重點部位進行篩查,採取有效措施落實用火、用電管理制度。對農民羣眾進行消防宣傳教育,使羣眾掌握基本滅火方法以及火場逃生的自救常識,增強農民羣眾的消防安全意識,提高農民羣眾自防自救的能力。

(四)發揮村組聯防組織優勢,做好羣防羣控。緊急啟動村組聯防隊,加強夜間巡邏值班制度,杜絕惡意縱火行為。充分發揮義務消防組織的能動作用,做到村有消防組織,組有緊急滅火小組,羣眾有防火制度、防火意識,做到經常檢查、經常宣傳、高度警惕、認真負責,對居民後院、麥場進行清理,做到防護措施的落實。

二、加強領導,明確職責

(一)狠抓消防安全責任制的落實,大力推進消防工作社會化

各村委會、各單位要認真學習貫徹《消防法》,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積極動員全社會的力量搞好火災預防工作,把消防工作納入社會發展規劃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範疇,列入幹部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定期研究和解決本村、本單位消防工作的重大問題,將消防工作責任書納入議事日程,認真抓好落實,完成目標任務。

各村委會主任、各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本村、本單位的防火安全第一責任人。要進一步明確消防安全職責,從建章立制入手,認真落實防火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使其真正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切實負起責任。主要負責人在消防工作中要充分發揮責任主體意識,改變過去消防工作僅靠公安消防部門單打一的局面,努力建立和完善單位消防工作隱患自查,問題自改,責任自負,自我管理,自我完善的消防工作新體制。

(二)積極推進鎮區消防工作,健全組織機構,明確工作職責

加強消防工作的組織領導,充分發揮鎮、村兩級防火委員會的工作職能,負責組織、指揮、協調全鎮、本村防火工作。

各單位的具體職責是:

各村、各單位主要協調各部門,負責排查本村、本單位火災隱患,做好外地流動人員的管理和監護,防止其在村內過夜、用火或將煙頭亂扔引起火災事故。

教委負責中學、各國小的防火安全教育工作。

派出所負責社會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衞,維護社會穩定,杜絕人為惡意縱火和外來閒雜人員的管理工作。

經委負責各企業的火災隱患的排查與治理工作。

(三)建立防火安全管理責任制,加強考核力度

年終,鎮黨委、鎮政府將組織檢查考評組,對各責任單位完成消防工作目標責任書的情況進行考核驗收。採取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一票否決制,對火災事故超標單位給予嚴肅處罰並不享受各類表彰獎勵。

三、加強消防工作的宣傳教育,維護社會穩定

1、各村、各單位要及時與有關部門協調,做好對羣眾、職工的防火安全宣傳教育工作,使之家喻户曉,人人皆知,共同防範和控制火災的發生。

2、加大消防安全教育的力度,根據不同的需要,利用廣播、宣傳材料、板報等宣傳方式,向全鎮羣眾和社會進行拉網式宣傳普及,尤其是火、電的規範使用和火災發生後的自救知識,提高人民羣眾的防火意識和自我救助能力。要宣傳火患的危害性,維護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

3、加強防範,做好可疑人員的監管工作,教育羣眾及時反映舉報可疑情況,為公安機關的案件偵破積極提供線索。

四、加強值班制度,保障信息暢通

各村、各單位要嚴格值班制度,切實做到“看好自己的門,管好自己的人”,務必做到四個到位。一是認識到位,面對突發災害,既要克服滿不在乎的思想認識,又要消除盲目無端的恐慌情緒;二是宣傳到位,做好宣傳動員工作;三是措施到位,各村、各單位要制定出火災事故應急處理預案,並認真組織實施,組織機構一定要健全併發揮作用,切實做好日常檢查、監督、調查工作,對存在的火災隱患要做到心中有數;四是正常工作到位,要切實做到經濟工作和消防工作兩不誤。

火災預警電話:

火警:119

鎮派出所:6372406 (24小時)

鎮黨政綜合辦公室:6372401、6372404

《安定鎮火災事故應急處理預案》歡迎閲讀安定鎮火災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應急處理預案13

為預防學生校外集體活動事故的發生,及時處理集體活動事故,防止事態擴大,有效地保護學生的人身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以及市政府、教育局等有關文件精神,制定本預案。

一、可能引發校外集體活動事故的原因:

學校未對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帶隊教師疏於管理、學生不遵守活動紀律擅自離隊;活動場所的設施、設備存在安全隱患;租用的車輛安全性能差;駕駛員疲勞駕車、違章駕車;駕駛員駕駛技術、應變能力、意想不到的突發自然災害等。

二、事故的預防:

1、活動前由學校通過廣播、班會、黑板報等形式向學校進行安全方面的教育,特別是對於容易造成安全事故的因素,重點反覆向學生進行講解、分析,增強學生自我保護能力和意識。

2、加強對帶隊教師的責任意識教育,要求教師加強管理。

3、活動過程中要求教師始終跟隨學生,不得放任學生自由活動,發現安全隱患及時制止並加以教育。

4、活動過程中要時時刻刻注意交通安全,教育學生集隊行進、右側通行、聽從指揮。

5、活動前,學校(班主任)應到活動場所進行實地察看,是否存在安全隱患,對問題設施和危險地區要有專人管理,禁止學生入內遊玩。

6、如果遠途旅行則委託有資質認定的活動承辦機構組織校外集體活動,並要求活動承辦機構為參加活動學生購買保險。

三、事故的處理:

一旦學生在活動過程中出現傷害事故,一般按以下程序處理:

1、以最快的速度將受傷學生送就近的醫院進行救治,並通知家長。

2、一般事故三天內學校及活動承辦機構書面報告市教育局;重大事故及時將情況報告市教育局。

3、一旦在車輛行駛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應立即報警,並配合導遊人員、本校教師,根據師生生命安全第一的`原則,進行搶救及處理,同時報有關領導。

4、因駕駛員交通違章造成學生傷害,會同車隊進行處理。

5、重大事故立即成立事故處理小組。

6、事故責任認定和善後處理。如果事故是由學校管理不當或學生自身原因造成的,則參照《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進行處理,若因學校管理不當造成傷害的,則在第一時間通知保險公司校方責任險理賠服務部;如果事故發生在車輛行駛過程中,則按交通事故的處理程序進行處理;如果事故是由活動場所的設施所造成的,要與活動承辦機構、活動場所進行交涉,達成合理的處理意見。

四、組織機制:

1、領導小組成員:

組 長:xxx

副組長: x x x xxxx xxxx

組 員:x xx xxxxx xxxxx xxxxx

2、人員分工:

教育:xxxx、各班班主任。管理:xxxx xxxx xxxxx、各班班主任。報警:xxxxx。事故調查:xxx xxxx xxxxx 報告:xxxxx。護送傷者;xxx x xxxx xxxxx班主任

應急處理預案14

為了做好車站的消防工作,確保全站員工和旅客的人身生命財產安全,落實消防工作“以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基本原則,應付突發的火災事故,特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

車站滅火和應急疏散工作由滅火行動組、通信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組成,具體分工如下:

1、滅火行動組:由車站安全辦和義務消防隊員組成,安全辦主任吳文驅任組長,併兼任火場臨時指揮員,滅火行動組主要負責車站一般初級火災的撲救工作。

2、通信聯絡組:由車站辦公室負責人組成,車站辦公室主任劉建民任組長,負責通信聯絡及各部門工作的統一協調。

3、疏散引導組:由車站安全辦和其他部門的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組成,保安隊長李華彬任組長,負責火災時人員的安全疏散及財產的安全轉移。

4、安全防護救護組:由後勤部及部門人員組成,後勤主管樑啟源任組長,負責火災時車輛、醫療救護等後勤保障工作。

二、報警和接處警程序

1、報警監控中心值班人員要堅守工作崗位,對全站的重點要害部位進行動靜態全方位24小時監控。

2、監控中心收到監控區的火警信號及火警電話後,應立即用對講機通知安全辦值班人員、巡邏員趕赴現場,並電話通知值班領導。

3、值班人員趕赴現場後,如未發生火災,應查明警示信號的報警原因,並做詳細記錄。

4、如有火災發生,應根據火情,立即撥打消防報警電話,並將信息反饋監控報警中心,同時進行滅火及疏散工作。

5、監控中心根據火災情況,調集有關人員啟動滅火和應急預案。

三、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與措施

1、為使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順利進行,安全辦應加強日常性檢查,確保消防通道暢通。

2、公共聚集場所(候車室、售票廳)應保持消防通道暢通,出入口有明顯標誌,消防通道及安全門不能鎖閉,疏散路線有明顯的疏散指示標誌。

3、火災發生時,疏散引導人員應迅速趕赴火場,利用應急廣播指揮人羣有組織地疏散。,疏散路線儘量簡捷。

4、疏散引導組工作人員要分工明確,統一指揮。

四、撲救一般初級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1、當火災發生時要沉着冷靜,採用適當的`方法組織滅火、疏散。

2、對於能立即撲滅的火災要抓住戰機,迅速消滅。

3、對於不能立即撲滅的火災,要採取“先控制,後消滅”的原則,先控制火勢的蔓延,再開展全面撲救,一舉消滅。

4、火場如有人受到圍困,要堅持“先救人,後救火”的原則,全盤考慮,制定滅火疏散方案。

5、火場撲救要採取“先重點,後一般”的原則。

6、火災撲救要服從火場臨時指揮員的統一指揮,分工明確,密切配合,當消防人員趕到後臨時指揮員應將火場現場情況報告消防人員,並服從消防人員統一指揮,配合消防隊實施滅火、疏散工作。

7、火災撲救完畢,安全辦要積極協助公安消防部門調查火災原因,落實“三不放過”原則,處理火災事故。

五、通信聯絡,安全防護救護的程序和措施

1、所有參加滅火與應急疏散工作的部門領導、工作人員應打開通信工具,確保通訊暢通,服從通信聯絡組長的調遣。

2、後勤部通知值班水工、電工在火場待命。

3、火災現場搶救人員及時救治火場受傷人員,必要時與醫院聯繫救治工作。

4、後勤人員對被搶救、轉移的物資進行登記、保管,對火災損失情況協同有關部門進行清理登記。

應急處理預案1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迅速有效地處理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下同)、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以下簡稱“特種設備”)的重特大事故,加強對突發事件的綜合指揮能力,提高緊急救援的快速反應和協調水平。

第二條本預案所涉及的事故是指重大、嚴重及以上事故,包括造成人員傷亡的工傷事故,造成着火的火警事故以及因嚴重違章造成的特種設備損壞事故。

第三條本預案適用於在公司範圍內使用的特種設備在運行過程中發生的事故。

第四條公司成立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小組。人員組成見附件。

第二章事故報告制度

第五條事故報告

一、事故發生後,當事人、知情人、事故發生部門應當立即向設備管理科、消防安全科報告事故發生的地點、人員傷亡情況等事故的基本情況和信息,消防安全科、設備動力科在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立即趕到事故現場,視情況決定是否向上級彙報。

二、其它單位移動式特種設備(主要為貨運液化氣罐車)在本公司範圍內發生事故的,公司經辦人或車主應立即向設備管理科、消防安全科報告,必要時由公司設備管理科報告縣質量技術監督局。

第六條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事故發生部門;

二、事故發生時間(年、月、日、時、分);

三、事故發生地點;

四、發生事故設備名稱;

五、事故類別;

六、人員傷亡、初步估計的經濟損失及事故概況;

七、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第七條對需要向上級報告的事故,設備管理科、消防安全科應將事故情況及發生事故的初步原因應當在24小時內報至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縣安全生產委員會。

第三章事故應急救援

第八條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部門應當立即帶領有關人員迅速趕赴事故地點積極參加搶救工作,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

第九條設備管理科、消防安全科負責人立即帶領有關職能部門人員趕往出事地點,立即成立現場指揮小組,加強現場的指揮、協調和救援工作。若因特種設備事故引發嚴重火警、泄漏事故的,起動《公司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並根據相應崗位應急預案處理;鍋爐發生事故的根據鍋爐事故應急預案處理。

一、現場指揮小組在實施緊急救援時,應嚴密組織,加強聯絡,並明確相關部門職責分工。

二、必要時應及時將現場指揮小組的組成及聯繫方法報告縣質量技術監督局,且必須保證通訊聯絡暢通。

三、對需調用的救援力量,由事故現場指揮小組向縣質量技術監督局與有關單位聯繫;對需由縣質量技術監督局出面聯繫的,由指揮小組提出請示建議。

第十條成立現場指揮小組後,可根據事故情況下設:

一、現場處理組:負責傳達貫徹領導指示,報告事故處理情況,協調有關單位分工合作進行救援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

二、專業搶救組:負責對事故進行現場救治。

三、警戒保衞組:負責設置警戒區域、維持現場秩序、疏通道路、組織危險區內人員撤離、勸説圍觀人員離開事故現場,嚴格防止發生新的傷亡事故。

四、通訊聯絡組:負責保證現場指揮與縣政府和上級的通訊聯絡暢通,保證與各協作單位聯絡暢通,溝通指揮部與外界的聯繫。

五、醫療救護組:負責開設現場救護所,負責受傷、中毒人員的救護,保證救護器材與搶救藥品的供應。

六、交通運輸組:負責運送急需物資、器材、裝備、藥品;運送現場搶救人員,輸送和疏散現場其他人員。

七、後勤保障組:負責保證搶險救援物資的及時供應,負責現場指揮人員和搶救人員食宿安排,協助處理傷員的救護工作。

八、預備機動組:由指揮組長臨時確定。機動組力量由指揮組長調動和使用。

第十一條重大以上事故發生後,在迅速組織搶險救護工作的同進,應對事故現場進行嚴格的保護,防止與事故有關的設備、器材、物品、文件及其他操作憑證等被隨意挪動或丟失,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當及時攝像、拍照,做出標誌、繪製現場簡圖並寫出書面記錄,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第十二條未發生人員死亡但性質特別嚴重、影響重大的事故及爆炸、泄漏造成重大影響的事故由縣級質量技術監督局事故處理領導小組及時指派有關單位和人員對事故迅速進行處理,防止事故擴大。

第十三條其它單位移動式特種設備在本單位發生事故,公司積極參與救援工作,必要時上報縣質量技術監督局要求救援。

第十四條救援工作紀律:各部門的領導和相關人員都必須自覺遵守本事故應急處理預案,一旦發生事故,必須把救援工作放在第一位,按規定應立刻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救援工作。服從統一指揮,開展積極有效地應急救援。如違反規定造成嚴重後果的,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查處。

第四章事故調查處理

第十五條事故調查工作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

第十六條發生嚴重事故時,如政府及有關部門牽頭組織成立事故調查組,公司相關領導應積極配合。由公司組織的事故調查,設備管理科、消防安全科積極參加,協助做好事故原因的技術分析調查工作,必要時邀請專家技術人員參加。

第十七條事故調查組應當攜帶必要的文書,並履行下列職責:

一、調查事故發生前特種設備的狀況;

二、查明人員傷亡、設備損壞、現場破壞以及經濟損失情況;

三、分析事故原因(必要時進行技術鑑定);

四、查明事故的性質和相關人員的處理建議;

五、提出對事故有關責任人員的處理建議;

六、提出防止類似事故重複發生的措施;

七、按“2號令”的要求寫出事故調查報告書。

第十八條

一、事故的調查應按“2號令”的各項規定進行。

二、事故調查組有權向事故發生部門、有關部門及有關人員瞭解事故的有關情況、查閲有關資料並收集有關證據。

三、事故發生單位及有關人員,必須實事求是地向事故調查組提供有關設備的情況,如實回答事故調查組的詢問,並對所提供情況的起初性負責。

第十九條調查處理事故時,必須堅持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羣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應有的處理不放過、沒有采取切實可行的防範措施不放過等四不放過的.原則,認真、科學地查明事故原因,客觀公正地分清責任,嚴肅處理相關人員,認真吸取事故教訓,防止類似事故的重複發生。

第二十條事故處理

一、事故的處理按“2號令”第四章的規定進行,並及時報告組織事故調查的行政部門。

二、在查明事故原因並按規定處理後,事故發生部門應制訂整改措施,並指定專人負責,限期落實。設備管理科、消防安全科對整改措施的落實加強監督。

三、政府牽頭調查處理的重特大事故,由縣政府決定處理意見,公司按法規、規章提出建議。

四、司法機關已立案的事故,可待司法機關作出最終結論後再作處理,但對其中未列入司法立案的責任人,仍應按規定追究責任。

第五章事故的結案

第二十一條事故的結案按照國家的有關法規和規定執行。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開始執行。

本預案由設備管理科負責解釋。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迅速有效地處理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下同)、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以下簡稱“特種設備”)的重特大事故,加強對突發事件的綜合指揮能力,提高緊急救援的快速反應和協調水平。

第二條本預案所涉及的事故是指重大、嚴重及以上事故,包括造成人員傷亡的工傷事故,造成着火的火警事故以及因嚴重違章造成的特種設備損壞事故。

第三條本預案適用於在公司範圍內使用的特種設備在運行過程中發生的事故。

第四條公司成立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小組。人員組成見附件。

第二章事故報告制度

第五條事故報告

一、事故發生後,當事人、知情人、事故發生部門應當立即向設備管理科、消防安全科報告事故發生的地點、人員傷亡情況等事故的基本情況和信息,消防安全科、設備動力科在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立即趕到事故現場,視情況決定是否向上級彙報。

二、其它單位移動式特種設備(主要為貨運液化氣罐車)在本公司範圍內發生事故的,公司經辦人或車主應立即向設備管理科、消防安全科報告,必要時由公司設備管理科報告縣質量技術監督局。

第六條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事故發生部門;

二、事故發生時間(年、月、日、時、分);

三、事故發生地點;

四、發生事故設備名稱;

五、事故類別;

六、人員傷亡、初步估計的經濟損失及事故概況;

七、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第七條對需要向上級報告的事故,設備管理科、消防安全科應將事故情況及發生事故的初步原因應當在24小時內報至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縣安全生產委員會。

第三章事故應急救援

第八條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部門應當立即帶領有關人員迅速趕赴事故地點積極參加搶救工作,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

第九條設備管理科、消防安全科負責人立即帶領有關職能部門人員趕往出事地點,立即成立現場指揮小組,加強現場的指揮、協調和救援工作。若因特種設備事故引發嚴重火警、泄漏事故的,起動《公司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並根據相應崗位應急預案處理;鍋爐發生事故的根據鍋爐事故應急預案處理。

一、現場指揮小組在實施緊急救援時,應嚴密組織,加強聯絡,並明確相關部門職責分工。

二、必要時應及時將現場指揮小組的組成及聯繫方法報告縣質量技術監督局,且必須保證通訊聯絡暢通。

三、對需調用的救援力量,由事故現場指揮小組向縣質量技術監督局與有關單位聯繫;對需由縣質量技術監督局出面聯繫的,由指揮小組提出請示建議。

第十條成立現場指揮小組後,可根據事故情況下設:

一、現場處理組:負責傳達貫徹領導指示,報告事故處理情況,協調有關單位分工合作進行救援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

二、專業搶救組:負責對事故進行現場救治。

三、警戒保衞組:負責設置警戒區域、維持現場秩序、疏通道路、組織危險區內人員撤離、勸説圍觀人員離開事故現場,嚴格防止發生新的傷亡事故。

四、通訊聯絡組:負責保證現場指揮與縣政府和上級的通訊聯絡暢通,保證與各協作單位聯絡暢通,溝通指揮部與外界的聯繫。

五、醫療救護組:負責開設現場救護所,負責受傷、中毒人員的救護,保證救護器材與搶救藥品的供應。

六、交通運輸組:負責運送急需物資、器材、裝備、藥品;運送現場搶救人員,輸送和疏散現場其他人員。

七、後勤保障組:負責保證搶險救援物資的及時供應,負責現場指揮人員和搶救人員食宿安排,協助處理傷員的救護工作。

八、預備機動組:由指揮組長臨時確定。機動組力量由指揮組長調動和使用。

第十一條重大以上事故發生後,在迅速組織搶險救護工作的同進,應對事故現場進行嚴格的保護,防止與事故有關的設備、器材、物品、文件及其他操作憑證等被隨意挪動或丟失,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當及時攝像、拍照,做出標誌、繪製現場簡圖並寫出書面記錄,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

第十二條未發生人員死亡但性質特別嚴重、影響重大的事故及爆炸、泄漏造成重大影響的事故由縣級質量技術監督局事故處理領導小組及時指派有關單位和人員對事故迅速進行處理,防止事故擴大。

第十三條其它單位移動式特種設備在本單位發生事故,公司積極參與救援工作,必要時上報縣質量技術監督局要求救援。

第十四條救援工作紀律:各部門的領導和相關人員都必須自覺遵守本事故應急處理預案,一旦發生事故,必須把救援工作放在第一位,按規定應立刻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救援工作。服從統一指揮,開展積極有效地應急救援。如違反規定造成嚴重後果的,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查處。

第四章事故調查處理

第十五條事故調查工作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

第十六條發生嚴重事故時,如政府及有關部門牽頭組織成立事故調查組,公司相關領導應積極配合。由公司組織的事故調查,設備管理科、消防安全科積極參加,協助做好事故原因的技術分析調查工作,必要時邀請專家技術人員參加。

第十七條事故調查組應當攜帶必要的文書,並履行下列職責:

一、調查事故發生前特種設備的狀況;

二、查明人員傷亡、設備損壞、現場破壞以及經濟損失情況;

三、分析事故原因(必要時進行技術鑑定);

四、查明事故的性質和相關人員的處理建議;

五、提出對事故有關責任人員的處理建議;

六、提出防止類似事故重複發生的措施;

七、按“2號令”的要求寫出事故調查報告書。

第十八條

一、事故的調查應按“2號令”的各項規定進行。

二、事故調查組有權向事故發生部門、有關部門及有關人員瞭解事故的有關情況、查閲有關資料並收集有關證據。

三、事故發生單位及有關人員,必須實事求是地向事故調查組提供有關設備的情況,如實回答事故調查組的詢問,並對所提供情況的起初性負責。

第十九條調查處理事故時,必須堅持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羣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應有的處理不放過、沒有采取切實可行的防範措施不放過等四不放過的原則,認真、科學地查明事故原因,客觀公正地分清責任,嚴肅處理相關人員,認真吸取事故教訓,防止類似事故的重複發生。

第二十條事故處理

一、事故的處理按“2號令”第四章的規定進行,並及時報告組織事故調查的行政部門。

二、在查明事故原因並按規定處理後,事故發生部門應制訂整改措施,並指定專人負責,限期落實。設備管理科、消防安全科對整改措施的落實加強監督。

三、政府牽頭調查處理的重特大事故,由縣政府決定處理意見,公司按法規、規章提出建議。

四、司法機關已立案的事故,可待司法機關作出最終結論後再作處理,但對其中未列入司法立案的責任人,仍應按規定追究責任。

第五章事故的結案

第二十一條事故的結案按照國家的有關法規和規定執行。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開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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