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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試點方案彙編5篇

為了確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進行,常常需要預先制定方案,方案是解決一個問題或者一項工程,一個課題的詳細過程。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試點方案5篇,歡迎大家分享。

關於試點方案彙編5篇

試點方案 篇1

縣地税局穩步推進 “兩評一樹”試點活動,採取六項措施促使評樹活動更加公開透明。

一是宣傳公開。

召開幹部職工動員大會,制定活動方案,利用內外部網站等信息平台,大力宣傳“兩評一樹”活動的目的、內容、方法步驟及具體要求,層層動員,廣泛發動,激發幹部羣眾參與熱情,營造濃厚的活動氛圍。

二是監督渠道公開。

緊緊圍繞評工作、評作風的內容,通過局長服務日、發放調查問卷、印製監督卡、召開特邀監察員座談會、設立意見箱、公開投訴電話、走訪服務對象等方式,廣泛徵求羣眾意見,深入查找羣眾不滿意的問題,撰寫自查報告。

三是承諾公開。

在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區別縣局班子、基層站所、機關科室和重點崗位人員,圍繞德、能、勤、績、廉以及創建“羣眾滿意基層站所”活動標準和崗位風險等不同重點,深入開展自查自評,主動公開自查報告和公開承諾,接受社會監督。

四是述職述德述廉公開。

由班子成員、中心所長、科室長撰寫述職述廉報告,公開向幹部職工述職述德述廉,接受幹部職工面對面的'質詢。

五是羣眾評議公開。

按照工作評價和作風評價,設計縣局班子、班子成員、基層站所、中層以上幹部及重點崗位人員四種評議票樣,根據述職述德述廉情況,分層次進行民主評議,將評議結果進行公開。

六是整改措施公開。

結合自查自評、調查問卷、監督卡、民主評議所徵求的意見建議和評議結果,認真梳理分類彙總,針對存在的問題,建立台帳,制定整改方案,明確整改項目、整改措施、責任單位和完成時限,明確職責分工,抓好整改全過程的公示化運行。

試點方案 篇2

為深入貫徹落實《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令第649號)和《內蒙古自治區開展“救急難”試點工作方案》,解決羣眾生活中可能遭遇的突發性、臨時性、緊迫性困難問題,充分發揮社會救助的整體功能,有效防止衝擊社會道德和心理底線事件的發生,結合我旗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基本情況

烏審旗位於鄂爾多斯市西南部、內蒙古自治區最南端,東南與陝西省榆林市接壤,是自治區南下北進的重要通道,享有自治區“南大門”的稱譽。全旗總面積11645平方公里,下轄6個蘇木鎮59個嘎查村;總人口13.33萬人,其中少數民族佔30%。

20xx年全旗完成民生投入15.4億元,佔公共財政預算支出的54%。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牧民人均純收入分別達34005元和12824元。城鄉居民低保標準分別達每人每月560元和400元,城鎮低保保障2768人,發放保障金1452萬元,人均補差437元/月,達到保障標準的78%,其他補助621萬元;農村低保共保障6480人,發放保障金2488萬元,人均補助3840元/年,達到保障標準的80%,其他補助496萬元;五保集中、分散供養標準分別達到每人每年10000元和6000元,共保障332人,發放資金286萬元;發放城鄉醫療救助金136萬元,救助210人/次;發放臨時救助資金27萬元,救助490人次。此外,我旗還建立了住房救助、教育救助、司法援助等制度,形成了較為完善城鄉社會救助保障體系,保障和改善民生能力不斷提升,經濟發展的普惠性不斷增強。

二、工作目標

以託底線、救急難、可持續為目標,對遭遇突發事件、意外傷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導致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給予急難救助,在救助的範圍上做到全覆蓋、在救助的標準上立足託底線,堅持量力而行,盡力而為,在救助程序上做到困難羣眾救助有門、受助及時,在救助內容上拓展個性化、多樣化的服務,努力使困難羣眾生存有尊嚴,生計有保障,生活有盼頭,保持追求幸福生活的信心,防止衝擊社會道德和心理底線事件的發生,確保社會和諧穩定,使全體人民共享改革發展的成果。

三、救助範圍

開展“救急難”工作,具體包括在本旗出現的所有需要急難救助的(含非本旗户籍常住人口)的以下類型人員:

1、已納入城鄉低保、特困人員供養等其他專項社會救助範圍,但由於特殊原因(如遭遇突發事件、意外傷害、重大疾病、子女就學等)仍導致基本生活暫時出現較大困難的家庭。

2、因遭遇自然災害、火災、交通事故等突發事件、意外傷害,在扣除各種賠償、保險救助等資金後,個人負擔仍然較重,導致家庭基本生活難以維持的家庭。

3、因患各種大病、重病,在扣除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醫療救助和其他社會幫困救助資金後,因個人負擔的醫療費數額較大(包括個別未繳納各類保險而患重特大疾病的家庭),直接導致基本生活難以維持的家庭。

4、在本旗範圍內發現的.流浪乞討人員。

5、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城鄉家庭,經其他救助措施幫扶後,基本生活仍然難以維持的。

四、工作任務

我旗開展“救急難”試點工作,重點實施“123”重點任務。

(一)設立一項基金

設立“救急難”公益基金,以旗委政府牽頭,動員、引導本地具有影響力的社會組織、駐地企業捐贈募集資金,動員黨政機關、社會團體、個人捐款,同時積極爭取旗財政、上級部門為基金注入資金,爭取建立資金較為充裕的“救急難”公益基金,為開展“救急難”工作建立資金保障。基金主要用於臨時救助以及醫療救助資金不足或不到位時,解決困難羣眾急難救助。

(二)完善兩項重點制度

實施“救急難”工作,目標是託底線,救急難,因此要按照《社會救助暫行辦法》規定明確臨時救助、醫療救助和住房救助、教育救助、就業救助的職責。重點完善臨時救助、醫療救助在“救急難”工作中的主要功能和作用

1、完善臨時救助制度。在原《烏審旗城鄉困難家庭臨時救助辦法》的基礎上,進一步擴大救助範圍,注重“全覆蓋”和“救重點”的統一,既要覆蓋所有遭遇突發性、臨時性生活困難的居民家庭,又要做到對低保等困難家庭的重點救助;進一步提高救助標準,立足“託底線”,與我旗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重點解決羣眾基本生活燃眉之急;進一步簡化申請審批程序,注重“規範管理”與“方便快捷”統一,既要嚴格執行審核審批程序,又要突出救急救難的制度特點,縮短審批時限,增強救助實效。

2、完善醫療救助制度。進一步完善《烏審旗城鄉醫療救助工作實施方案》,在救助對象範圍上覆蓋所有貧困居民以及因病致貧居民;在就醫用藥範圍上適當放寬,用藥目錄、定點醫療機構等應與大病保險相一致,逐步取消就醫用藥限制;在救助程序上簡化結算程序,推進“一站式”即時結算服務;在制度銜接上加強與基本醫療保障、大病保險、商業保險等相關制度的有效銜接,充分發揮制度合力。

(三)建立三項工作機制

——建立主動發現報告機制。以公安機關、蘇木鎮政府、嘎查村(社區)、社會組織、社工組織、志願者服務團隊等與羣眾聯繫密切的工作機構為依託,充分發揮基層公安、蘇木鎮、嘎查村(社區)、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和志願者作用,主動發現、及時救助,第一時間採取幫扶、疏導和干預措施,切實做到早發現、早救助。蘇木鎮開通社會救助熱線,暢通困難羣眾申請救助和有關人員報告急難情況渠道。

——建立一門受理、協同辦理機制。在各蘇木鎮便民服務大廳設立“社會救助”窗口,專人負責社會救助申請受理或轉辦工作,受理工作具體分為即時辦結,限時辦理,即時辦理需要相關部門在接到救助申請後立即協同辦理,對轉辦事項加強部門配合,確保困難羣眾求助有門,受助及時,工作目標和救助標準按新《臨時救助辦法》和《城鄉醫療救助方案》規定執行。

對急難求助資金需求大、超過規定標準的,對面臨急難問題有可能採取錯誤行為甚至極端行為的,蘇木鎮和旗縣民政部門在積極救助、及時干預的同時,要及時向政府上報情況,向有關部門通報情況,提出解決方案,明確支持條件,確保及時解決問題或採取必要工作措施,防患於未然。對於提出不合理要求的對象,應耐心做好政策解釋工作。積極爭取同級黨委、政府完善制度安排,健全救急難工作機制和保障措施。

——建立社會力量參與社會救助機制。建立社會力量參與社會救助培育扶持優惠政策,為社會力量參與社會救助創造條件,提供便利,充分發揮專業服務機構和社會工作者在“救急難”方面的優勢,為救助對象提供社會融入、能力提升、心理疏導等專業服務,推動社會救助由單獨物質救助向物質救助、精神慰籍、心理疏導、能力提升等綜合救助服務轉變。

五、實施步驟

(一)組織動員階段(20xx年5月—6月)

旗政府成立“救急難”工作領導小組,細化各部門職責分工,形成政府主導,各部門齊抓共管,共同參與的工作格局。結合地方實際,制定切實可行實施方案,召開領導小組會議,安排部署“救急難”各項工作。

(二)完善制度階段(20xx年6月—7月)。

修訂完善現行《烏審旗城鄉困難家庭臨時救助辦法》、《烏審旗城鄉醫療救助工作實施方案》,根據我旗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廣泛徵求社會各界意見,按照救助範圍全覆蓋、救助標準託底線、救助程序方便快捷的要求,力求使方案設計達到“託底線、救急難、可持續”的要求。

(三)籌集資金階段(20xx年6月—8月)

爭取旗政府追加“救急難”資金預算,並爭取上級部門資金投入,為“救急難”工作開展提供資金保障。同時啟動“救急難”公益基金審批報批程序,成立基金籌委會和基金委員會,開展基金設立工作,廣開渠道為基金籌措資金。

(四)實施救助階段(20xx年9月)

根據試點工作方案,實施救助工作。通過基層工作人員和社會工作者,主動發現急難對象實施救助。開通社會救助熱線,在蘇木鎮政務大廳設立社會救助窗口,方便困難羣眾求助。同時通過政府服務購買方式或者志願服務的方式,對救助對象提供社會融入、能力提升、心理疏導等專業服務,彌補物質救助的不足,真正做到“送温暖,送到家”。

六、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

成立以旗政府“一把手”任組長、分管副旗長任副組長、相關部門主要領導為成員的“救急難”領導小組,具體負責試點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確保各項重點工作任務的落實。

(二)加大財力保障

根據歷年來臨時救助、城鄉醫療救助支出情況,考慮到臨時救助範圍的進一步擴大,醫療救助封頂線的進一步提高及二次救助,用藥目錄的調整放寬等情況,爭取旗財政按照全旗人口每人10元的標準安排預算,併為“救急難”基金注入啟動基金。

(三)開發設置社工崗位

積極爭取旗委政府開發設置社會工作崗位,尤其在城鄉社區大力設置社會工作崗位,發揮社會工作者專業服務,為社區居民提供養老服務、社會救助、就業服務、心理疏導、婚姻家庭服務、殘疾人服務、青少年服務等社會工作服務,逐步實現社會工作專業服務社區全覆蓋。

(四)完善各項救助制度銜接機制

加快完善各項救助制度銜接機制,最低生活保障為城鄉特困人員供養解決基本生活問題;醫療、住房、教育等救助制度解決專項救助問題;臨時救助解決突發問題;社會力量幫助解決個性化突出問題。要加強部門配合,完善辦理、轉辦流程,努力形成社會救助分工協作、齊抓共管、整體推進的良好局面。

(五)加強信息共享

加強民政系統內部業務信息共享,通過家庭收入核對平台、優待撫卹、福利津貼等信息,為主動發現急難對象和準確判斷急難情形提供依據。加強與公安、衞生、教育、住建、人社、保險等與社會救助工作相關部門的信息共享,在做好為各相關部門提供低保對象、特困人員基本信息的同時,及時瞭解掌握各類專項救助和慈善救助開展情況。

(六)建立督辦制度

建立“救急難”工作督查督辦和責任追究制度,明確責任追究範圍,落實發現、報告、受理、審核、審批或轉辦等各個環節的責任人和工作要求,對各類“救急難”事項,特別是一些影響較大或帶有苗頭性的急難事項,加大督查督辦力度,對因責任不落實、相互推諉、處置不及時等造成嚴重後果的單位和個人,配合有關部門給予嚴肅處理。

試點方案 篇3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加快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的要求,不斷推進新農保制度建設,完善制度體系,逐步擴大覆蓋面,努力使我縣農村居民享有養老保障。

基本原則:新農保試點的基本原則是“保基本、廣覆蓋、有彈性、可持續”。一是從農村實際出發,低水平起步,籌資標準和待遇標準與經濟發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適應;二是個人(家庭)、集體、政府合理分擔責任,權利與義務相對應;三是政府主導和農民自願相結合,引導農村居民普遍參保;對參保農村居民實行屬地管理,逐步提高基金管理層次。

二、任務目標

探索建立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新農保制度,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户相結合,與家庭養老、土地保障、社會救助等其他社會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農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新農保試點工作啟動後,在全縣範圍內開展參保登記辦理工作,力爭20xx年年底實現對全縣30%農村適齡居民的覆蓋,20xx年基本實現全覆蓋。

三、參保範圍

本縣行政區域內年滿16週歲(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具有本縣户籍的農村居民,可以在户籍所在地自願參加新農保。

四、基金籌集

新農保基金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構成。

(一) 個人繳費。未滿60週歲的參保人應按年足額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檔次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個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繳費檔次隨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增長情況適時調整。

(二)集體補助。有條件的村集體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助,補助標準由村民委員會召開村民代表大會民主確定。鼓勵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資助。

(三)政府補貼。參保人符合領取養老金待遇時,由中央財政全額支付每人每月55元基礎養老金。

省、州、縣財政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貼,其中:省財政補貼標準為每人每年30元;州財政補貼標準為每人每年5元;縣財政補貼標準為每人每年10元。

對農村重度殘疾人(1-2級),省財政按照最低100元繳費檔次標準逐年全額代繳養老保險費,同時享受上述政府給予的繳費補貼。

參保人當年未按時足額繳費的,不能享受當年的政府繳費補貼。

五、建立個人賬户

新農保經辦機構為每個參保繳費的參保人建立終身記錄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户。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對參保人繳費的資助,省、州、縣財政對參保人的繳費補貼,全部記入個人賬户。個人賬户儲存額每年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金融機構人民幣一年期存款利率計息。

參保人跨縣(市、區)轉移養老保險關係時,可將其個人賬户儲存額全部轉入新參保地,按照新參保地有關規定繼續參保繳費,並享受相應待遇;轉入地尚未開展新農保工作的,可將其個人賬户儲存額暫存於原參保地,待條件具備時轉移。

參保人在本縣內轉移時,只轉移養老保險關係,不轉移其個人賬户儲存額。

六、養老金待遇

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户養老金組成。

基礎養老金:中央財政全額支付的每人每月55元的基礎養老金。

個人賬户養老金:個人賬户全部儲存額除以個人賬户養老金計發月數,即個人賬户月領取標準為個人賬户全部儲存額除以139。

參保人死亡,其個人賬户資金餘額,除政府繳費補貼(本息)外,一次性支付給其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政府繳費補貼(本息)用於繼續支付其他參保人的養老金。

七、養老金待遇領取條件

年滿60週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有農村户籍的參保人,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

新農保實施時,已年滿60週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不用繳費,可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但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繳費。

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對其在年滿45週歲到新農保啟動時之間的未繳費年限,可在其年滿59週歲當年一次性補繳相應年限的養老保險費,同時享受政府給予的繳費補貼,但累計繳費年限不超過15年。

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年限不得少於15年。鼓勵其在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後繼續按年繳 納養老保險費,長期繳費,長繳多得。新農保試點實施後中斷的繳費年限不允許補繳養老保險費,參保人在繳費期間未實現連續繳費的,可從中斷繳費的次年繼續繳費,其中斷前後的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要引導中青年農民積極參保、長期繳費,多繳多得。

八、基金管理

新農保經辦機構要建立健全新農保基金財務會計制度。新農保基金在農村信用社開設收入户和支出户,目前暫時實行縣級統籌,納入社會保障基金縣級財政專户,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待條件成熟時實行州級統籌。

九、基金監督

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要切實履行新農保基金的監管職責,制定完善新農保各項業務管理規章制度,規範業務程序,建立健全內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對基金的籌集、發放進行監控和定期檢查,並定期披露新農保基金籌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開透明,加強社會監督。財政、監察、審計部門按各自職責實施監督,嚴禁擠佔挪用,確保基金安全。新農保經辦機構和村民委員會每年在行政村範圍內對村內參保人繳費和待遇領取資格進行公示,接受羣眾監督。

十、經辦管理服務

要認真記錄農村居民參保繳費和領取待遇情況,建立參保檔案,長期妥善保存;要按照精簡效能原則,整合現有農村社會服務資源,加強新農保經辦能力建設,運用現代管理方式和政府購買服務方式,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新農保工作經費不得從新農保基金中開支。

十一、相關制度銜接

截止20xx年11月30日,××縣有人口515331人,其中農業人口449673人;農業人口中16—59週歲的有301216人,60週歲及以上的有56212人;農村重度殘疾人有2255人(持證人員)。原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老農保)有參保人員19844人,已享受待遇人員有702人。原來以個人繳費為主、完全個人賬户的老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要在妥善處理老農保基金債權問題的基礎上,做好與新農保制度銜接。凡已參加了老農保、年滿60週歲且已領取老農保養老金的參保人,可直接享受新農保基礎養老金;對已參加老農保、未滿60週歲且沒有領取養老金的參保人,應將老農保個人賬户資金併入新農保個人賬户,按新農保的繳費標準繼續繳費,待符合規定條件時享受相應待遇。

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政策、農村五保供養、社會優撫、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政策制度的配套銜接辦法,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十二、加強組織領導

為確保我縣新農保試點工作順利開展,成立新農保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由縣人民政府縣長王家林同志任組長,縣人民政府副縣長劉興標同志任副組長,成員單位由縣勞動保障局、縣編辦、縣委宣傳部、縣發改局、縣國土局、縣財政局、縣公安局、縣農業局、縣計生局、縣廣電局、縣殘聯和各鄉鎮人民政府組成。

試點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勞動保障局,由馬雲璉同志擔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新農保的各項具體工作。

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是新農保試點工作的主管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充分認識開展新農保試點工作的重大意義,將其列入本鄉鎮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目標管理考核體系,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縣勞動保障部門要切實履行新農保試點工作行政主管部門的'職責,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新農保的統籌規劃、政策制定、統一管理、綜合協調等工作。

十三、機構和經費保障

為確保新農保試點工作順利啟動實施,在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下設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中心,性質為事業單位,編制40人,其中:彌陽鎮4人;其他各鄉鎮每鄉鎮2人;縣級14人。人員工資和工作經費納入縣財政預算,網絡建設費及設備配置費也納入縣財政預算。新農保啟動時,縣財政另安排60萬元啟動資金。

十四、做好輿論宣傳工作

建立新農保制度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建設覆蓋城鄉居民社會保障體系的重大決策,是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擴大國內消費需求的重大舉措,是逐步縮小城鄉差距、改變城鄉二元結構、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重要基礎性工程,是實現廣大農村居民老有所養、促進家庭和諧、增加農民收入的重大惠民政策。各有關部門要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運用通俗易懂的宣傳方式,加強對新農保試點工作重要意義、基本原則和各項政策的宣傳,使這項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引導適齡農民積極參保。

十五、實施時間及步驟

本方案自發文之日起實施。在未來一年內將按以下四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20xx年12月1日—12月15日):宣傳發動。相關職能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做好啟動前的宣傳動員工作,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等媒體廣泛宣傳新農保政策,做到家喻户曉、人人皆知。

第二階段(20xx年12月16日—20xx年6月30日):正式啟動新農保工作。做好參保登記、待遇審核等工作。

第三階段(20xx年7月1日—9月30日):完善制度。進一步完善管理制度,使各項業務管理更加規範。

第四階段(20xx年10月1日—12月31日):總結驗收。認真總結新農保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好的經驗,對存在問題加以整改。

試點方案 篇4

為了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深化課改,服務學生,進一步豐富學生放學後的學習生活,促進學生全面發展,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在本市國小試行“快樂30分”拓展活動的通知》(滬教委基[20xx]37號)和《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進一步做好本市國小生放學看護工作的通知》(滬教委基[20xx]8號)要求,我校從20xx學年開始將認真組織試行“快樂30分”拓展活動,並繼續為家庭看護確有困難的學生提供看護服務。

一、指導思想:

基於本校學生及其家長的現實需求,整合多種資源,面向學生開展好“快樂30分”的`課後校園活動和看護服務,讓家長有更多的獲得感,讓學生有更多的時間和空間,培養興趣,提高綜合素養,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

二、成立“快樂30分”拓展活動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三、實施原則:

1、基於需求,分步實施。

在市教委有關文件精神指導下,根據我校自身校本資源狀況和學生、家長對放學後學生活動的實際需求,我校將遵循“基於需求、分步實施”的原則,自20xx學年起將選擇二年級先行試點,在試點成熟的基礎上,再向其他年級、班級推廣。

我校“快樂30分”試點方案,將通過張貼通告、校園網、學校微信、家校聯繫平台等方式告知學生和家長。

2、挖掘資源,聯動推進。

我校將充分利用學校操場、專用教室、圖書館等場所為學生提供可自主選擇的拓展活動,將“快樂30分”拓展活動與城市學校少年宮活動、快樂拓展日活動以及學校社團活動相結合,做好頂層設計,校長室、教導處、德育室、大隊部及各學科教研組上下聯動,同步推進,同時將整合校內資源、集團成員校共享資源,充分吸收家長志願者、社區和社會專業力量共同參與,做到聯動推進。

3、提高質量,增強引力。

我校將尊重、順應學生認知發展規律和學習特點,保護和激發學生的好奇心與求知慾,倡導自主、合作、實踐、探究的學習方式,讓學生經歷實踐與探究的過程。

在實施過程中,我校將深入開展“快樂30分”主題研修活動,不斷提高活動設計和實施效果,並結合學校對學生的日常評價機制,積極開展“快樂30分”表現性評價,鼓勵和尊重學生多樣化的活動表現和體驗,注重形成“評價—改進—提高”的長效機制。

四、具體做法:

1、實施時間:

20xx學年度“快樂30分”拓展活動每週安排4天:

每週一~週四下午3:30~4:00

二年級學生可自願選擇參加。

2、實施內容:

20xx學年度我校除安排學生完成學校作業外,將根據學校實際情況為學生提供一些可自主選擇的活動內容,如田徑、足球、擊劍、集郵、繪畫、合唱、舞蹈、頭腦OM等社團活動;利用好家長資源開設好“智爸慧媽”家長課程;利用“小思閲讀”平台開展好讀書活動;開展好民間體育大活動;對部分學習有困難的學生進行補差補缺,豐富學生學習經歷,努力使學生在原有基礎上得到發展。

20xx學年度具體安排如下:

活動時間

週一

15:30~16:00

週二

15:30~16:00

週三

15:30~16:00

週四

15:30~16:00

活動內容

民間體育大活動

1、語文學科補差補缺;

2、舞蹈、合唱、

集郵、足球、田徑等社團活動;

3、“小思閲讀”活動。

“智爸慧媽”家長課程

1、數學學科補差補缺;

2、兒童貼畫、頭腦OM、機器人、足球、擊劍、古箏等社團活動;

3、“小思閲讀”活動。

活動地點

大操場

各班教室、城市學校少年宮各活動教室及圖書館。

各班級教室

各班教室、城市學校少年宮各活動教室及圖書館。

3、實施保障:

(1)學校為“快樂30分”拓展活動的更好開展,屆時將向二年級學生開放操場及圖書館、合唱室、舞蹈房、美術室、科技室、電腦房、擊劍室等專用教室。

(2)學校將為學生配置一些活動材料,並安排好相關教師組織指導學生開展活動,加強規範管理,確保拓展活動安全有序。明確特異體質學生適宜參加的活動項目,避免引發人身傷害事故。要做好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規範處置各類突發情況。

(3)結合教師的業務專長,合理安排指導(輔導)教師,提高相關教師對此項工作的高度認識,並將教師工作量和工作實績納入教師績效考核管理工作之中。

(4)做好經費保障工作,確保“快樂30分”活動的順利開展,用好相關經費,提高經費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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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8

試點方案 篇5

到20xx年,在全省範圍內初步規範各類招生、辦班、收費行為,並規範教材管理; 到20xx年,在全省範圍內基本實現規範中國小辦學行為,切實減輕學生課業負擔, 建立起穩定的、適應素質教育要求的教育、教學秩序。

為實現上述目標,安徽省出台了三項改革措施:

1.進一步改善中國小辦學條件、加強師資隊伍建設。一是開展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辦學標準化建設,擴展學生生活服務設施及運動場地、實驗室設施的建設,提高圖書資料及音體美器材的裝備水平。二是深化農村中國小課程改革,鼓勵各地開展城鄉教育一體化和教育資源共享等區域性的改革實驗。三是配齊配強教師,加強中國小教職工編制工作,特別要組織實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四是加強校長、教師培訓工作,落實培訓經費、提高培訓質量。五是提升普通高中現代教育技術水平,加快實施高中學校“班班通”工程,鼓勵廣大教師運用現代教育技術手段。

2.進一步加強中國小管理,規範辦學行為。一是嚴格執行國家和省頒佈的課程方案,開齊開足課程。高度重視信息技術、藝術、體育與健康、綜合實踐活動課等項課程的開設,並將其納入學生學業水平考試評價之中。二是確保節假日師生的法定休息時間,嚴禁中國小校以任何名目利用寒暑假、雙休日組織學生有償補課。三是科學安排作息時間,包括學生每天在校教育教學活動的時間,每天參加集體鍛鍊的時間和睡眠時間等。四是嚴格規範日常考試,不組織、不參加未經市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批准的各種統考、聯考或其他競賽、考級等活動;全面推行日常考試無分數評價;嚴禁公佈學生考試成績。各種學科競賽、特長評級納入學生綜合評價,但不與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錄取相掛鈎。五是學校統籌各學科教師的作業佈置,控制作業數量、精選作業內容,提倡佈置探究性、實踐性的家庭作業。

3.健全評估與督導制度。對學校執行課程計劃的情況,學生課外作業量及睡眠時間、集體補課和按學生考試成績排名與公佈名次等問題進行嚴格督查。

安徽省將從以下四方面完善改革的配套政策 :

1.完善《教育部關於當前加強中國小管理規範辦學行為的指導意見》和《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國小管理規範辦學行為的意見》的`配套政策,制定規範招生、辦班、教學、收費等方面的實施細則。

2.建立健全政府對規範辦學行為的教育督導評估機制,加強對規範辦學行為工作的考核評估,並將改革方案的實施情況納入縣級黨政幹部教育工作考核指標體系。

3.明確、細化減輕學生課業負擔的目標、工作重點、保障措施和考核辦法,切實減輕學生的課業負擔。

為保障改革方案的實施,安徽省擬採取以下措施:

1.加強政策法制的保障。抓緊修改《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辦法》,將規範辦學行為,減輕學生課業負擔工作全面納入法制軌道。

2.加強機構隊伍的保障。一是省教育廳成立集中整治行動領導小組,各市(縣、區)也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二是在全省聘請一批規範中國小辦學行為義務監督員,建立覆蓋全省的監督網絡。

3.加強監督考核。一是建立專項檢查、監督制度,對規範中國小辦學行為情況進行明察暗訪,組織抽查,並將檢查結果通報全省。二是將規範辦學行為作為重要內容,列入對縣級黨政領導教育工作的考核中,列入對市教育局工作評估中。

由於傳統觀念的影響,許多家長因擔心減輕課業負擔會影響孩子的升學而對改革存在牴觸情緒。安徽省針對這一問題的應對預案是:

一,在深入調研、廣泛聽取師生及家長意見的基礎上審慎制定具體改革方案。

二,加強組織領導,全省統籌制定方案,統籌推進實施,統籌進行督促檢查。

三,各市、縣(市、區)政府及有關部門和各學校,藉助媒體宣傳素質教育理念,爭取贏得家長的支持與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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