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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點方案彙總5篇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力開展,常常需要預先準備方案,方案是從目的、要求、方式、方法、進度等方面進行安排的書面計劃。怎樣寫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試點方案5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試點方案彙總5篇

試點方案 篇1

根據《法學兩院領導班子檢查分析報告》中提出的主要問題和解決問題的基本思路,經過兩院領導班子的專題討論,決定在重點解決檢查分析報告中所提出的兩個突出問題,即“探索和完善法學兩院合作機制”和“完善與法律實務部門合作機制”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和制定三項與教職工利益和規範管理密切相關的制度,以此切實推動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長效機制的建設。

一、整改的具體事項

在原有制度的基礎上,第三階段將着力修改、完善和制定好以下五項規章制度:

《法學院與刑科院協調發展實施綱要》。

《落實法學兩院與法律實務部門合作協議的規定》

《法學院本科教學質量監控和管理實施要點》

《法學院與刑科院教工激勵機制的規定》。

《法學院院聘教授和副教授暫行規定》。

上述整改事項均在7月30號前完成。

二、整改的具體思路

完善《法學院與刑科院協調發展實施綱要》,進一步明確作為全國優勢學科的刑法學和訴訟法學帶動其他法學二級學科發展的途徑和舉措;進一步完善兩院在教學、科研、對外交流、分配等方面的協同規定,使法學兩院創新體制的潛在優勢得以更加充分地發揮。

制定《落實法學兩院與法律實務部門合作協議的規定》,鞏固與法律實務部門的聯繫,並以此為平台提高法學兩院的司法服務能力、擴大北師大法學學利的影響和推進學生的素質教育。

完善和修改《法學院本科教學質量監控和規範管理實施要點》,鞏固本科教學評估的成績,規範教學管理活動,推動教學與科研和教學與實踐兩個方面的結合,切實提高本科教學質量。

完善和修改《法學院與刑科院教職工激勵機制的規定》,進一步調動全體教職工敬崗愛業的熱情和積極性,形成院內的良性競爭局面,尤其是為青年教工的脱穎而出創造必要的制度環境。

基於法學院青年教師的比重較大而高級職稱的教師比例偏低的實際情況,制定《法學院院聘教授和副教授暫行規定》,促進教師結構的優化,並適當緩解青年教師在職稱評定和生活待遇方面的壓力,努力營造以人為本、共享學院發展成果的和諧氛圍。

三、整改任務的分工及進度

前述整改事項的具體分工和進度如下:

整改事項 牽頭人 直接負責人 完成時間

法學院與刑科院調發展實施綱要 趙秉志

張遠煌 陰建峯

黃振中 20xx年7月20日

法學院本科教學質量監控和管理實施要點 夏利民 熊躍敏 20xx年7月15日

落實法學院兩院與法律實務部門合作協議的規定 趙秉志

張遠煌 夏利民

劉志偉 20xx年7月20日

法學院與刑科院教職工激勵機制的規定 張遠煌

趙秉志 魏天經

盧建平 20xx年7月20日

法學院院聘教授和副教授暫行規定 趙秉志

張遠煌 張遠煌 20xx年7月20日

試點方案 篇2

鎮作為試點鄉鎮,依照《市農村公共服務運行維護機制建設試點實施方案》認真開展試點工作,現將運行情況簡要彙報如下:

一、運行基本情況

1、科目內的項目設置情況

(1)便民服務運行維護服務。涉及35個村,聘請運行管護人員35人,每人每月報酬400元。

(2)公共基礎設施運行維護。主要為已建成小農水設施維護,涉及14個村,聘請運行管護人員120人,每人每年報酬800元。

(3)環境衞生整治運行維護。涉及30個村,聘請運行管護人員157人,每人每月報酬450元。

2、亟需開展的項目設置情況

(1)村務監督委員會陣地建設。涉及35個村,每村每年500元。

(2)積存垃圾清理。涉及35個村,3000人以上的村列支4000元,3000人以下的村列支3000元。

(3)道路設施管護。涉及17個村,以實際工作量,分別列支9000、8000、6000、5000、3000元等5個檔次。

(4)渠道清淤除障。涉及4個村,每村列支5000元。

以上兩個科目合計1408300元。

二、運行管理情況

1、鎮委、鎮政府成立公共運行服務專班,負責專項工作的實施、督導、考評,其中:城建辦負責環境衞生整治;組織辦負責便民綜合服務運行維護;農辦負責公共基礎設施運行維護、積存垃圾清理、道路設施管護、渠道清淤除障;鎮紀委負責村務監督委員會陣地建設。

2、9月10日,召開專題會議,並印發了《鎮農村公共服務運行維護機制建設實施方案》。

3、9月15日與所有運行管護人員簽訂了各類服務項目承包合同,約定雙方責任。

4、加強日常管理。按照實施方案,開展定期巡查,認真填寫“巡查記錄,考核評分表,檢查記錄表及季度得分表”四表,依照得分,核定服務人員工資報酬,並按時劃撥。對連接三次考評不合格人員予以辭退。

三、資金使用與撥付情況

春節前,已撥付保潔員工資373800元,道路設施管護資金774909.5元,另撥保潔員工資83890元,張廟、大橋垃圾集中處理6萬元,垃圾板車購置178050元。共撥付資金128.22萬元。

試點方案 篇3

為深入貫徹落實《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令第649號),有效保障困難羣眾基本生存權利和人格尊嚴,最大限度防止衝擊社會道德和心理底線事件的發生,切實保障突遇不測、因病因災陷入生存困境的居民(含非户籍常住人口)得到及時救助,根據國家民政部開展“救急難”試點工作安排,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重要意義

我國正處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全面深化改革的關鍵時期,落實好各項社會救助制度、構築基本民生安全網、促進社會和諧穩定與公平正義的任務日益緊迫和艱鉅。開展“救急難”工作,讓突遇不測、因病因災陷入生存困境的居民(含非户籍常住人口)得到及時救助,防止衝擊社會道德和心理底線事件發生,不僅是社會救助制度的內在要求,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迫切需要,更是“以民為本”執政理念的具體體現。不斷完善社會救助體系建設,建立健全城鄉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教育、住房、災害、就業、流浪乞討等專項救助和應急處置救助制度,大力開展社會互助,並使各項救助有機銜接,積極有效開展“救急難”工作,保障困難羣眾基本生活,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構建和諧幸福渭濱的需要,對於維護我區改革、發展、穩定具有重要意義。

二、基本原則

(一)政府主導。保障困難羣眾基本生活是政府的職責,社會救助管理部門要以《社會救助暫行辦法》為依據,按照法規賦予的職責,在社會救助制度體系框架內,立足於“託底線、救急難、可持續”的目標,創新機制,探索路徑,積極開展對遭遇各種急難情形致使基本生活暫時出現嚴重困難的居民給予救助和幫扶。

(二)部門聯動。民政部門要按照《社會救助暫行辦法》賦予的統籌社會救助工作職能,不斷建立和完善社會救助體系建設。按照民政統籌、部門聯動的工作機制,堅持部門職能作用發揮與高效聯動的有機結合,統籌使用救助資源,推動形成民政部門牽頭統籌、相關部門參與的“大救助”格局,提升社會救助的綜合效益。

(三)社會參與。大力弘揚中華民族扶危濟困的傳統美德,廣泛動員和充分發揮社會力量作用,引導、鼓勵慈善組織、企事業單位、專業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和志願者、愛心人士、社會工作者等參與“救急難”工作,多層次、多途徑的開展對困難家庭的救助工作。

三、組織領導

成立由區長擔任組長,主管民政工作的副區長擔任副組長,區委宣傳部、區政府辦公室、區民政局、區人社局、區教體局、區衞生局、區計生局、區老齡辦、區殘聯、區慈善協會、區住建局等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貫徹落實《社會救助暫行辦法》開展“救急難”工作試點領導小組。

四、工作機制

1、我區“救急難”工作實行區、鎮街兩級負責制。按照民政統籌,部門聯動的工作機制要求,建立區社會救助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主席由區長擔任,副主席由政府分管民政工作的副區長擔任,成員由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其職責:研究擬訂完善本區的社會救助制度、政策、體制和機制,向區政府提出建議;統籌做好轄區最低生活保障與醫療、教育、住房等其他社會救助政策以及促進就業、扶貧開發政策的協調發展和有效銜接;研究解決救助申請家庭經濟狀況核對跨部門信息共享問題;推進全區社會救助工作任務和各項措施的落實和監督,總結經驗、表彰先進,完成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聯席會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民政局,辦公室主任由區民政局局長擔任。辦公室負責社會救助統籌規劃、綜合管理、信息統計等日常工作。

聯席會議由總召集人負責召集,每年召開1-2次,必要時可隨時召開。聯席會議辦公室不定期檢查社會救助工作落實情況,瞭解城鄉居民救助需求,及時彙總相關信息,適時提出整改方案,並向有關部門反饋,確保問題得到有效解決。

2、在區城鄉居民低保中心加掛區社會救助中心牌子,統籌負責全區社會救助工作的業務指導與監督、工作協調與政策落實等。成立區城鄉居民家庭經濟財產狀況信息核對中心,開展跨部門、多層次的城鄉救助對象家庭經濟狀況信息核對,實現救助對象信息與救助資源信息、民政部門救助信息與相關部門救助信息、政府救助信息與社會組織救助信息的有效對接,保障社會救助工作公平與效率。

3、依託區政務大廳、各鎮街、社區公共服務大廳、設立社會救助諮詢與受理窗口,方便羣眾“求助有門”,依託轄區城鄉社區黨組織、羣眾性自治組織,駐村(社區)幹部、城鄉社區服務志願者、慈善工作者、基層事務助理、照護、安保人員,及時瞭解、掌握、核實轄區居民遭遇突發、意外事故、家庭成員罹患重病等特殊情況,主動幫助提出救助申請。在區民政局開通全國統一的“12349”社會救助熱線,暢通困難羣眾申請社會救助渠道。區民政局對求助信息及時進行分類,通過工作轉接、協調其他各職能部門直接受理,確保困難家庭第一時間得到救助,實現社會救助“一門受理,協同辦理”。

五、工作重點

將臨時救助定位於基本生活救助和社會救助兜底性保障上,突出“救急難、託底線”的特點。進一步整合節日慰問等各類臨時性、季節性補貼,將其整合於臨時救助制度,通過規範的制度安排,讓困難羣眾對自己的生活有一個穩定的心理預期。

1、完善和修訂區臨時救助辦法。在救助範圍上實現全覆蓋,不論户籍(非户籍常住人口)和家境,將遭遇突發性、臨時性困難和其他特殊困難而導致基本生活難以維持的家庭全部納入救助範圍。讓每一個遭遇困難的家庭都能感受到黨和政府的關懷和温暖。

2、進一步提高臨時救助額度。針對“生活類困難、急難性困難、支出性困難”家庭研究和提高救助標準,使救助標準水平和目前的市場物價上漲水平相匹配,在公平與效率基礎上,真正體現出“救”的效果。

3、進一步規範救助申辦程序。按照科學、規範、民主的工作要求,在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前提下,完善和建立民主評議、末端公示制度,對急難型貧困家庭的申請,進一步簡化工作流程,縮短審批時間,採取事前審批與事後審批相結合、分級審批與直接審批相結合的辦法,最大程度地幫助困難羣眾獲得及時有效救助。

4、不斷豐富救助內容。有效銜接職業勞動技能培訓,制定完善促進救助對象積極就業扶持政策,倡導通過勞動改善生活的社會救助範圍。政府除給予救助對象資金、實物上的幫助外,依託社區服務平台,將社區養老服務託管中心、社區青春驛站、社區文化工作站、社區婦女工作站、社區計生服務站以及社區志願者隊伍、社區登記註冊的在職黨員隊伍引入臨時救助服務範圍,對遭遇突發性事件家庭,既給予生活上關心照顧,同時通過專業社工進行心理疏導和心理干預,給予他們精神上的慰藉。

5、健全社會互助制度。一是重大自然災害社會捐贈制度。大力倡導“一方有難,八方支援”的協作精神,發揚“扶危濟困”的優良傳統,動員社會各界捐贈款物,按照捐贈單位和個人的意願發放捐贈款物,並向社會公示捐贈款物使用情況。二是扶貧濟困送温暖活動。開展“扶貧濟困一幫一”活動;繼續搞好“定點幫扶”和“結對幫扶”工作,幫助貧困羣眾脱貧致富。三是慈善救助制度。大力發展社會慈善事業,培育發展民間慈善組織,充分發揮慈善機構和紅十字會等民間團體的優勢,倡導並支持慈善組織積極開展特困家庭助醫、助殘、助學、助困等活動;廣泛動員和組織志願者為困難羣眾提供各種“義工”服務。

6、繼續擴大區級“一站式”醫療救助服務醫院數量。通過醫療救助“一站式”結算制度,實現救助對象“隨來隨治,隨走隨結”,醫療費用“同步結算、同時兑現”,提高救助效率,方便羣眾就醫。

7、落實相關配套救助和優惠政策。建立健全司法援助和法律救助制度,免費為困難羣眾提供優質的法律救助和服務。全面落實學前教育、義務教育、職業教育階段各項減免政策,逐步減免高中階段學費;制定優惠政策,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孤兒、殘疾兒童接受普惠性學前教育;深化愛心助學行動,資助貧困大學生完成學業。加大廉租房、公租房和經濟適用房建設,緩解困難羣眾住房難問題。繼續落實好對低保對象、下崗職工的參保減免和農村特困羣眾的參合代繳政策;逐步減免門診費用,落實濟困病牀減免。制訂就業援助計劃,積極扶持貧困家庭大學生就業,努力改變困難羣眾的生活狀況。

8、做好相關保障制度的銜接。一是通過醫療救助制度資助困難羣眾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二是進一步加強信息化建設,實現醫療救助與基本醫療保險、醫療單位間人員信息、就醫信息和醫療費用信息的`共享。三是通過部門合作,加大對醫療服務機構的監管力度,切實增強醫療收費透明度,規範基本藥物目錄和診療目錄,控制醫療費用的不合理增長。

六、保障措施

1、加大宣傳力度,大力宣205傳黨和政府在推進社會救助工作上作出的積極努力。目前,在經濟社會快速發展的同時,貧富差距等矛盾以及社會問題凸顯,部分人在經濟轉軌的過程中生活遇到困難,部分人因身患重病而導致生活貧困。為有效解決這些問題,切實保障困難羣眾的基本生活,黨和政府積極開展社會救助工作,充分發揮兜底保障作用,為社會的和諧穩定做出了重要貢獻。要深入宣傳各級黨委政府在重視民生保障工作、落實目標責任、加大社會救助資金投入、出台民生保障方面的政策和背景,把黨和政府的“愛民之情、親民之意、為民之舉”傳遞給老百姓,營造社會救助工作的和諧氛圍,積極維護社會的和諧穩定。

2、抓好資金配套和監管。要嚴格按照省、市關於社會救助有關要求配套和保障救助資金。要進一步規範健全社會救助資金管理制度,嚴格實行專帳管理、專款專用,嚴禁挪用和扣撥、扣發社會救助資金以及配套工作經費。積極編制城鄉低保、醫療救助及臨時救助等項目的年度預算,協同審計等部門定期對社會救助資金使用進行監督檢查,確保安全使用。

3、強化監督檢查。保證各項救助制度規定的救助範圍、標準、程序、結果等信息真實,並及時公開,廣泛接受社會監督。監察、審計等部門建立社會救助資金管理審計檢查制度,確保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工作順利進行。

試點方案 篇4

一、調研階段:20xx年9月—20xx年4月

校企雙方簽訂現代學徒制人才培養試點合作協議,成立由職教專家、企業人員和專業教師共同組成的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人才培養方案,建立現代學徒制人才培養機制;確定教學課程設置,開發課程體系;制定學生學業考核辦法,建立學生學業評價標準體系。

二、宣傳階段:20xx年5月—20xx年6月

現代學徒制試點重點針對貧困地區和偏遠山區進行宣傳,宣傳方式主要有:

1、通過學校招生大篷車,赴貧困地區和偏遠山區進行實地宣傳。

2、與當地教育局、扶貧辦、團委等部門合作,發放招生宣傳冊,開展招生宣傳工作。

3、通過學校掛職貧困村第一書記的老師,深入羣眾開展宣傳。

三、招生階段:20xx年7月—20xx年8月

1、具有高中學歷的學生均可報名。

2、校企雙方共同確定考試內容,採用筆試+面試的方式進行錄取,在同等條件下,貧困地區和偏遠山區的生源優先錄取。計劃錄取人數為25人。

3、確定被錄取的學生後,學校、企業和學生(或家長)簽訂三方協議,明確界定三方各自的權利和義務。

四、培養階段:20xx年9月—20xx年6月

1、時間安排。學生的培養將企業的實踐培訓和學校的課堂教學中有機結合起來,採用多學期“1+0.25+1+0.75+0.25”工學交替的人才培養模式,即“1(第一、二學期)+0.25(暑假,第三學期)+1(第四、五學期)+0.75(第六學期)+0.25(第七學期)”。具體的

教學安排為:第一、二學期在學校完成基礎知識和專業基礎知識學習,掌握基本技能:測量放線、試驗檢測;第三學期利用暑假到合作企業,在師傅的指導下從事測量、試驗檢測工作,接受企業文化薰陶;第四、五學期回學校學習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考取施工員、預算員、資料員、安全員等上崗證書;第六學期到合作企業,在師傅的指導下進行頂崗實習;第七學期回到學校進行畢業綜合訓練、職業發展及創新能力教育,獲取畢業證書。 2、課程設置。以“公共課程+核心課程+教學項目”為課程設置模式展開教學。公共課程着眼於基礎性、應用性和發展性,為後繼專業課程展開提供教學服務;核心課程按照企業的用人需求與崗位的資格標準來設置,可根據企業的需求適當增減;教學項目由職教專家、企業人員和專業教師共同努力開發,適合學生進行專業實訓。

3、學生管理。教學管理:企業全程參與學徒的教學,並派遣技術人員擔任兼職教師,以及指派能工巧匠擔任學徒師傅。同時,學校與企業要制定教學質量監控機制,對教師和師傅進行考核。日常管理:學生在校期間受學校和企業雙重管理。學生在學校期間,企業和學校積極配合,密切關注學生的學習和生活。同時,企業可設立獎學金,獎勵品學兼優的學徒。

4、考核辦法。考核分為三個方面:思想品德、學習業績和師傅評價。對學徒的考核每學年一次,其中思想品德佔總成績20%,學習業績佔總成績50%,師傅評價佔總成績30%。

五、推廣階段:20xx年7月—20xx年7月

1、畢業生跟蹤調查:深入企業,採用面對面問卷調查方式,瞭解企業對我係學生的評價,以及畢業生對學校教學工作的評價,收集整理好相關數據,建立檔案。

2、經驗總結:認真總結現代學徒制試點工作的經驗和不足,確定新一輪現代學徒制培養學生的數量。

3、模式提煉:與企業簽訂合作協議→共同成立現代學徒制領導工作小組→制定人才培養方案→重點招收貧困地區和偏遠山區生源→道路橋樑工程技術專業“1+0.25+1+0.75+0.25”工學交替人才培養→開展畢業生培養質量、就業質量的評價和分析→修訂現代學徒制人才培養的有關方案和制度,並制定推廣實施方案→按照推廣實施方案逐步開展推廣工作。

試點方案 篇5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加快推進我省電力市場建設,積極穩妥開展增量配電業務改革試點,根據國家《有序放開配電網業務管理辦法》和《關於規範開展增量配電業務改革的通知》相關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試點區域及預期目標

(一)試點區域。經報國家批准同意,我省首期增量配電業務改革試點區域為資興市東江湖大數據產業園、衡陽白沙洲工業園、益陽高新技術開發區和湘潭經開區4個產業園區。

(二)預期目標。通過試點放開增量配電市場,引進社會資本參與增量配電業務,創新增量配網建設運營方式,探索電力行業混合所有制改革,到20xx年基本形成社會資本投資增量配電網的有效途徑,初步形成安全有序的增量配電業務區域市場,為全面放開增量配電業務,建設公平、開放、有序的增量配電市場積累經驗。

二、明確增量配電網項目

(一)制訂實施方案。各市發改委、能源局指導各試點園區管委會按照國家《有序放開配電業務管理辦法》和《關於規範開展增量配電業務改革試點的通知》相關要求,結合本園區配電網建設改造實際需求,抓緊制定園區增量配電業務試點實施方案,於20xx年3月底前上報省能源局審定後實施,同時抄送國家能源局湖南監管辦。

(二)編制配網規劃。各園區管委會依據全省和所在市配電網規劃,委託專業機構按照《配電網規劃設計技術導則》等國家最新標準編制試點園區配電網建設改造規劃,包括負荷需求、供電範圍、能源互聯網發展、用户電能質量要求、園區及周邊電源接入需要、變電站選址和佈局、線路選型及走廊等內容,其中投資估算、與存量資產關係、公用電網接入方案等內容要詳細説明。規劃於4月中旬報省能源局。省能源局組織評審修訂後予以反饋,並由市人民政府予以發佈。

(三)甄別增量項目。試點園區所在市人民政府及發改、能源部門根據電網結構、供電能力、供電質量、供電的經濟合理性等科學合理確定增量配電網供電營業區,指導園區管委會和規劃單位甄別增量配電網項目。增量配電包括園區供電範圍內除國網湖南省電力公司以外的存量配電資產,以及供電營業區範圍內110千伏及以下電壓等級電網和220千伏及以下電壓等級工業園區(經濟開發區)等局域電網。

(四)確定建設時序。各試點園區要將增量配電網建設任務分解形成年度實施(投資)計劃,於20xx年5月中旬前通過市發改委、能源局報送至省能源局,由省能源局向社會公示。公示內容包括項目規模、建設內容、建設地點等基本信息。公示過程中出現重大爭議的項目,省能源局組織開展深入論證,必要時進行調整。公示通過的項目,按照程序補充納入全省配電網建設改造“十三五”規劃。

三、公開透明優選主體

按照《有序放開配電網業務管理辦法》相關要求,增量配電網項目主體分兩階段確定項目主體:第一階段,由省能源局通過競爭性磋商、競爭性談判或公開招標方式,分別確定4個增量配電網試點園區的項目業主,並向社會公示;第二階段,由項目業主依法依規確定新增配電網項目的施工單位,並向社會公示。確定項目業主必須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突出以下“三個優選”:

(一)優選混合所有制企業。鼓勵用電企業、發電企業、電網企業、電力設計(施工)企業、產業園區、社會資本組建混合所有制公司參與增量配電網試點。試點區域內存在國網湖南省電力公司存量配電設施產權的,國網省電力公司可通過產權置換方式處理資產,或轉化為股本入股混合所有制公司。

(二)優選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鼓勵採取PPP模式建設增量配電網,由省發改委、能源局作為責任主體,通過公開招標等市場化方式確定社會資本。由政府資本與社會資本聯合成立項目公司。

(三)優選誠實守信的投資主體。參與首批增量配電網建設的項目業主應為獨立法人,符合《有序放開配電網業務管理辦法》所明確的准入條件和投資能力,無不良信用記錄,確保誠實守信,依法依規經營。具體要求在公開招標等內容中明確。

四、統籌實施項目核准

增量配電試點項目由發改、能源部門按照分級權限審批或核准,基本程序如下:

(一)組織申報。試點項目在完成可行性論證並獲得國土預審、規劃選址等支持性文件後,按程序通過在線投資監管平台報發改、能源部門申請核准。

(二)專家論證。發改、能源部門在收到核准申請後,委託第三方機構對項目進行評估論證,包括嚴格核定投資概算、釐定供電範圍、分析回報收益、評估項目可行性等,並出具詳細書面意見。發改、能源部門根據第三方的評估意見,確定是否啟動核准程序或退回申報單位組織修改完善。

(三)審批核準。發改、能源部門在正式受理核准後,將項目有關資料彙總至省能源局,省能源局對項目是否符合規劃、投資合理性、接入系統方案等重點內容進行審查並出具審查意見。各級發改、能源部門應按時完成核準工作並向社會公開,同時報備上一級發改、能源部門和國家能源局湖南監管辦。

五、有序推進建設運營

(一)嚴格規範建設。項目業主要優化工程方案,控制建設成本,及時落實項目用地、拆遷安置、電網接入等外部建設條件,嚴格執行《招投標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取齊法律法規規定的支持性文件後方可開工建設,並將項目建設進度及時上報發改、能源部門。發改、能源等相關部門負責項目建設的指導和協調,並及時按規程開展驗收。

(二)有序組織運營。增量配電網竣工驗收後,項目業主通過市發改委、能源局向省能源局提出開展配電業務申請,省能源局依法對符合准入條件和其他相關資質的項目業主批覆開展配電網業務。試點區域內,除電網企業存量資產外,擁有存量配電網資產絕對控股權的公司,包括高新產業園區、經濟技術開發區、地方電網、躉售縣等,未經營配電業務,但符合准入條件並取得電力業務許可證(供電類)的,可通過市發改委、能源局向省能源局申請開展配電業務。符合准入條件的項目業主可將配電網運營權委託電網企業或符合條件的配售電公司,自主簽訂委託協議。電網企業控股增量配電網擁有運營權,在配電區域內僅從事配電業務,試點區域內競爭性售電業務可由獨立的售電公司承擔,也可採取雙邊直接交易。鼓勵電網企業與社會資本通過股權合作等方式成立產權多元化公司經營配電網。

(三)保障供電可靠。增量配電網運營企業應公開輸配電網絡的可用容量和實際使用容量等信息,保障電網公平無歧視開放,履行供電營業區內電力普遍服務義務,承擔保底供電責任;及時向市場主體及其用户提供報裝、計量、抄表、維修、收費等服務;在保證電網安全運行的前提下,按照有關規定收購分佈式電源發電。配電網運營企業嚴重違法違規的,應強制退出;因自身經營不善的或經營轉向的,在履行相關義務後,可按規定退出。

(四)其他相關服務。增量配電網運營企業可利用互聯網和智慧能源等先進技術,為電力用户有償提供增值服務,包括用電規劃、合理用能、優化用電、需求響應、合同能源管理、用電設備運行維護、多種能源優化組合,以及提供發電、供熱、供冷、供氣、供水等智能化綜合能源服務,受委託承擔供電營業區內的有關電力統計服務工作。

六、合理確定價費標準

(一)核定配電價格。增量配電項目核准後,省發改委按照省級電網輸配電價定價辦法,組織專業機構對增量配電網開展成本監審、確定准許收益和價內税金,經省政府批覆同意後報國家發改委備案。增量配電網配電價格核定前,暫按售電公司或電力用户接入電壓等級對應的省級電網共用網絡輸配電價扣減該配電網接入電壓等級對應的省級電網共用網絡輸配電價執行。

(二)明確購售電價。增量配電網區域內同時從事配售電業務的企業,其配電業務獨立核算。試點區域內售電價格由市場交易價格、省級共用電網輸配電價(含線損和政策性交叉補貼)、政府核定的增量配電價格以及代收的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組成。

(三)明確結算方式。增量配電網運營企業承擔配電區域內電費收取和結算業務,按照政府核定的配電價格收取配電費;按合同向各方支付相關費用,並向其供電的用户開具發票;承擔代付配電區域內的可再生能源電量補貼;代收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交電網企業彙總後上繳財政。

七、保障措施

(一)組織協調。成立全省增量配電網改革試點推進協調聯席會議,聯席會議由省能源局牽頭,相關職能部門分工協作,充分調動電網企業、發電企業和用電用户等各方面積極性,協同推進增量配電網改革工作。各試點園區所在市同步成立增量配電網業務試點工作聯席會議,明確一名市領導具體負責,各市發改委、能源局承擔統籌推進工作。

(二)資金保障。積極爭取國家專項建設基金支持增量配電網建設;加大省內PPP項目前期工作經費和PPP項目投資引導基金對增量配電網的支持力度。

(三)政策支持。探索研究增量配電網營業區內高可靠性、特殊電能質量等用户實行差異化電價;鼓勵增量配電網項目實施主體通過發行企業債券、專項債券、項目收益債券、中期票據等方式進行融資;引導政策性銀行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前提下,加大對增量配電網建設改造項目的信貸支持力度;研究將配電網建設改造項目納入企業所得税優惠目錄;探索可靠性保險方法進行供電可靠性管理。

(四)形成合力。各級各單位要在省電力體制改革領導小組的統籌領導下,按照職責分工合力推進增量配電網改革試點工作。發改、能源部門要建立健全增量配電網投資建設運營的相關規章制度,依法嚴格增量配電網項目管理,依法依規核定配電價格,及時組織項目驗收。試點單位所在市人民政府要主動承擔增量配電網建設改造主體責任,及時調整完善相關規劃,指導試點園區制訂具體實施方案,為改革試點工作提供有力保障。試點園區要大膽探索,主動作為,敢於創新,力求穩妥有序推進增量配電試點具體工作。國家能源局湖南監管辦要及時為項目業主辦理電力業務許可證(供電類)或賦予相應業務資質,加強市場交易、電力安全和供電服務等方面的監管。電網企業要公平無歧視做好併網工作。電力調度機構和交易機構及時做好配電網投產運行安全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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