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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發事故應急預案通用15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裏,難免會有事故發生,為了降低事故後果,就有可能需要事先制定應急預案。我們應該怎麼編制應急預案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突發事故應急預案,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突發事故應急預案通用15篇

突發事故應急預案1

為了有效地預防和控制突發公共衞生事件,防止食物中毒事故和食源疾患的發生,維護消費者維護消費者的.利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法》、《食品安全管理辦法》、《食品安全實施細則》和《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餐館,特製本預案。

一、組織形式

本餐館負責人為食品安全責任第一責任人,同時配備了食品安全專職管理人員,食品採購人員,食品原料驗收和食品添加劑管理人員,廢棄油脂管理人員的組織機構,職責份工明確,根據各自職責,實行食品安全追究制度

二、工作原則

由本餐館負責人統一指揮,統一佈置,統一調配,對食品安全達到快速反應,分工協作,及時有效地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和食源性疾患者進行處理,實行專人負責,專人報告制度,發現問題及時報告本餐館負責人,同時上報上級有關部門,並製作突發公共衞生事件報告記錄,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對事件的調查處理工作。

三、工作措施

定期組織本餐館從業人員學習《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管理辦法》和《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餐館負責人定期或不定期檢查本餐館分職人員的工作記錄,現場查看餐館內的各項食品安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將食品安全事件控制到最低限度

四、控制制度

發現本餐館內發生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立即控制現場,及時上報有關部門的,做好消費者的解釋和相關食品安全的宣傳工作,使消費者解除心理負擔、棄除心影、配合事故的調查處置工作。

突發事故應急預案2

1總則

1.1編制目的

規範全市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序,及時有效地組織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降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人民羣眾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江蘇省安全生產條例》、《江蘇省工礦企業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無錫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預案。

1.3工作原則

1.3.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把保障人民羣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

1.3.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和市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的組織協調下,各市(縣)區和各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相應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企業要認真履行主體職責,建立健全應急預案。

1.3.3依靠科技、規範管理。採用先進技術和救援裝備,充分發揮專家作用,增強應急救援能力。規範應急救援工作,確保應急救援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

1.3.4反應迅速、協同應對。各有關職能部門要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1.3.5預防為主、平戰結合。堅持應急救援和預防工作相結合,切實加強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做好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裝備建設和預案演練工作,提高應急響應系統的整體救援能力。

1.4事故分級

按照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的性質、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受事件影響的範圍,分為特別重大(i級)、重大(ⅱ級)、較大(iii級)、一般(iv級)四級。

1.4.1特別重大事故

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或100人以上中毒(重傷),或需緊急轉移安置10萬人以上的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

1.4.2重大事故

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傷),或需緊急轉移安置5萬人以上、10萬人以下的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

1.4.3較大事故

指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含失蹤),或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傷),或需緊急轉移安置1萬人以上、5萬人以下的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

1.4.4一般事故

指一次死亡3人以下,或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

上述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1.5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無錫市行政區域內工礦企業突發一般和較大級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主要包括:

(1)指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含失蹤),或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傷),或需緊急轉移安置1萬人以上、5萬人以下的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

(2)超出市(縣)區應急處置能力,或跨市(縣)區行政區、跨市內多個領域(行業和部門)的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

(3)市政府認為需要啟動本預案處置的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

2組織體系及職責

2.1無錫市突發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指揮部

市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是無錫市突發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統一領導全市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由市長或副市長擔任總指揮,市政府祕書長或副祕書長和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擔任副總指揮。成員由市發改委、安監局、經貿委、國資委、公安局、衞生局、食品藥品監管局、環保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交通局、建設局、國土資源局、質監局、公用事業局、消防支隊、氣象局、人防辦、

財政局、民政局、醫院管理中心、總工會、新聞辦、電信公司、供電公司和有關市(縣)、區政府,以及駐錫部隊、武警無錫支隊等負責人組成。指揮部下設綜合協調、搶險救災、轉移安置、醫療救護、救援保障、善後處理、事故調查、宣傳報道等八個應急工作組。(見附件10.1)

2.2指揮部主要職責

2.2.1研究、部署、指導全市突發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建立健全應急救援制度,負責應急預案的啟動工作;

2.2.2統一指揮應急救援工作,組織有關部門實施本預案,統一部署和實施應急救援措施,控制事故擴大,力爭將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2.2.3根據事故發生情況,正確判斷災情性質,分析人員生存的可能狀況,根據災情制定搶險方案,並對應急救援工作中發生的爭議採取緊急處理措施;

2.2.4在本行政區域內緊急調用各類物資、設備、人員和佔用場地,事故後及時歸還或給予補償;

2.2.5根據事故災害情況,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人員和物資疏散工作;

2.2.6對事故單位依法下達停產停業整頓指令;

2.2.7組織事故現場保護和事故調查工作;

2.2.8開展傷亡人員的善後及安撫工作,適時發佈事故公告,穩定社會秩序。

2.3應急工作組職責

應急工作組在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協同完成應急救援工作。

2.3.1綜合協調組。由副總指揮牽頭,市經貿、安監、公安、環保、交通、建設、衞生、質監、人防辦、財政等市有關部門、軍分區和事發地市(縣)、區政府組成。負責現場組織協調,調配應急救援人員、交通、通訊、裝備和救援物資等。

2.3.2搶險救災組。由市公安(消防)、安監牽頭,市環保、質監、建設、氣象及安全專家,事發地市(縣)、區政府等組成。負責擬定現場搶險救災方案,經指揮部批准後組織實施;收集事故災害信息,分析事故起因、影響範圍及可能造成的後果,判斷事故的變化趨勢,預測次生和衍生事故發生的可能,並提出下一步搶險救災方案。必要時經軍分區協調駐錫部隊、武警支隊增援搶險救災。

2.3.3轉移安置組。由事發地市(縣)、區政府牽頭,市公安、民政、衞生、經貿等部門及發生事故企業組成。負責現場警戒,維持秩序;組織疏散、轉移和安置羣眾。

2.3.4醫療救護組。由市衞生、醫管中心、藥監等部門,事發地市(縣)、區政府,發生事故企業等組成。組織制定醫療救治和衞生防疫方案,緊急調集醫療衞生技術人員和相關藥品、器材,迅速開展醫療救護工作,重點做好重傷員的救治;負責事故發生區域的疾病預防控制和衞生監督工作。

2.3.5救援保障組。由市交通、經貿、國資、民政、公用、供電、各電信運營企業等部門,事發地市(縣)、區政府,發生事故企業等組成。負責保障應急救援所需物資供應,組織搶險救援物資、器材的生產和調撥,及時運送到指定位置;負責涉及的水、電、氣的切斷與供應。

2.3.6善後處理組。由事發地市(縣)、區政府,市民政、勞動和社會保障及發生事故企業、有關保險公司等組成。負責事故中傷亡人員的善後處理,負責財產損失核定與保險理賠等工作。

2.3.7事故調查組。由市安監牽頭,市監察、公安、質監、建設、總工會等部門和市檢察院組成。按“四不放過”原則,依法開展事故調查。

2.3.8宣傳報道組。由市新聞辦牽頭,市安監、公安等部門組成。統一接待新聞媒體的採訪,組織發佈新聞稿件。

2.4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市發改委負責將全市安全生產發展規劃目標納入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年度計劃;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將重大危險源監測預警系統建設資金納入年度計劃。

市安監局負責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的`協調;負責組織應急救援專家組,依據行業標準判斷災情變化趨勢,提供事故應急救援的技術指導;牽頭負責事故調查組工作。

市經貿委負責組織搶險救援設備、物資、器材和食品的協調供應。

市國資委參與市屬國有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和善後處置工作,指導、檢查和督促相關企業的應急工作。

市公安局負責組織和實施事故的搶險救災;負責事故區域的警戒和道路交通管制,會同事發地政府負責有關人員的緊急疏散、撤離;負責核實事故傷亡人數和傷亡人員的姓名、身份;負責有關事故直接責任人的監控及逃逸人員的追捕;參加事故調查和證據收集。

市衞生局、醫院管理中心負責事故中受傷人員的搶救治療工作;組織醫療衞生應急救援隊伍,提供醫療保障;負責事發地防疫工作;參加相關事故調查和衞生監督。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調集搶救傷員所需的藥品、器材,掌握搶救藥品、醫療器械、消毒、解毒藥供應的城市及來源。

市環保局負責事故現場環境監測工作,及時

通報監測情況;負責污染物的處置工作;參加相關事故調查。

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配合事故發生地政府,協助做好職工善後處理工作。

市交通局(市港口管理局)負責涉及通航水域、航道及港口碼頭的應急救援工作;負責涉及事故水域、航道的管制;負責組織各類應急救援物資運輸工作,及時把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運送到事故搶救現場;參加相關事故的調查。

市建設局負責建築物倒塌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對建築物倒塌事故提供相關技術支持;負責對事故中受損建築物的評估、鑑定工作;參加相關事故調查。

市國土資源局負責非煤礦山安全生產事故的相關技術支持,並參加事故調查。

無錫質監局負責鍋爐、壓力容器等特種設備事故現場處置的技術支持;參加相關事故調查。

市公用事業局負責涉及城市燃氣設施的應急救援和技術支持;負責提供事故場所地下水、氣管網情況;指導自來水公司及時修復事故地區的自來水供應;參加相關事故調查。

無錫氣象局負責事故所在區域的氣象監測和預報工作,提供氣象數據資料;參與雷電、靜電引起的爆炸、火災、人員傷亡等事故的調查、鑑定和評估。

市人防辦負責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通訊保障;充分利用人防通訊裝備,迅速趕赴現場,為指揮部提供通訊保障。

市財政局根據市委、市政府的決定安排落實事故搶險和事故處理資金。

市民政局負責受災人員的臨時救助,協助遇難人員所在單位或親屬處置遇難人員的遺體、遺物及遇難親屬的安撫工作。

市總工會參加事故調查。

市新聞辦按照新聞發佈的有關規定,適時向媒體發佈事件進展和處置情況,同時組織新聞媒體向公眾宣傳自救防護等知識。

各基礎電信運營企業負責修復損壞電信設施;無錫供電公司負責事故現場供、用電應急處置;快速修復損壞的供配電設備,及時恢復正常供電。

市(縣)、區政府成立相應的突發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指揮組織,負責啟動本級政府的應急預案;負責事發地或周邊危險環境居民採取安全防範措施,以及緊急情況下撤離、疏散。

2.5市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工作職責

市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是我市突發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工作的協調、指導機構,執行市突發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指揮部的指令,負責全市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管理綜合協調及其相關工作,組織協調應急救援工作;督促、檢查各地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管理工作;建立和維護無錫市安全生產信息管理系統,綜合全市事故信息,及時掌握、分析重要信息,向指揮部及時提出處置建議。

3預警預防

3.1監測預警

為有效預防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要按照“政府加強領導、屬地依法監管、企業全面負責、確保安全運行”的原則,採用現代信息技術,依法加強管轄區域內重大危險源監管。企業要落實重大危險源監控的主體責任,切實加強日常監測信息管理,採取有效措施防範事故,確保重大危險源監測預警的制度化和日常化。

3.2重大監測信息報告

企業發現重大危險源監測信息發生異常等,要及時向企業主管部門,所在地市(縣)、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報告。市有關部門和各市(縣)、區政府及其安全生產監管部門應當及時將掌握的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風險信息報市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對可能引發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重大信息,經市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審核後,上報市政府和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3.3預警級別和發佈權限

根據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的性質、可能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數量、受事件影響的範圍等,將預警級別分為四級,其級別與事故分級標準相對應,按下列權限發佈:

3.3.1ⅰ級(特別重大,紅色)預警,表示預計將要發生特別重大突發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事故會隨時發生,事態正在不斷蔓延。由國家發佈或者由省應急指揮中心請示國家後,由省長簽發。

3.3.2ⅱ級(重大,橙色)預警,表示預計將要發生重大突發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事故即將發生,事態正在逐步擴大。由擔任省應急指揮中心總指揮的分管副省長請示省長後簽發。

3.3.3ⅲ級(較大,黃色)預警,表示預計將要發生較大突發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事故已經臨近,事態有擴大的趨勢。在市應急指揮中心請示省應急指揮中心後由市長簽發。

3.3.4ⅳ級(一般,藍色)預警,表示預計將要發生一般突發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事故即將臨近,事態可能會擴大。由市(縣)、區級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指揮部請示市政府後發佈。

預警的解除也按照該級別事故的預警程序進行確認和發佈。

3.4預警預防行動

市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接到可能導致工礦企業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信息後,應迅速組織專家對事發地的危害進行辨識評估,對可能發生的事故風險及時做出判斷,確定事故影響的範圍及可能影響的人數,初步確定響應級別,並密切關注事態進展。如果事故不需要啟動應急救援體系的最低響應級別,則關閉應急響應;如果事故達到預警級別,要迅速通知事發地市(縣)、區政府,做好應急準備和預防工作,同時報告市政府,並抄送相關部門,做好應急響應準備工作;如果事故預警級別達到ⅰ或ⅱ級,由市政府立即向省政府報告。

3.5預警結束

經過跟蹤監測並對監測信息進行分析評估後,認為應當結束預警狀態的,市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要及時向市政府提出建議。由市政府決定結束,並向社會公佈。

4事故報告和緊急處置

4.1報警

事故發生後,事故單位必須以最快捷的方法報告110以及當地政府、歸口管理部門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上述單位和部門接到發生較大級(含)以上事故報告後,應當立即向市政府、市安監局及有關主管部門報告(最遲不得超過1小時)。事故單位可越級上報至無錫市人民政府總值班室、市有關歸口管理部門和市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報告內容主要包括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主要危害物質及危險源、事故性質、波及範圍、發展趨勢、次生和衍生事故(件)的可能性和已經採取的措施等。

4.2信息處理

市政府辦公室和市有關部門接到較大級以上事故(含)報告後,應立即報告市政府分管市長,並通知有關成員單位迅速趕赴現場。必要時市政府應將事故情況通報駐軍或武警支隊,請求事故搶救或支援,並及時上報省政府。

4.3緊急處置

事故發生初期,事故單位或現場人員應積極採取應急自救措施,防止事故的擴大。當地政府和先期到達的公安(消防)隊伍等應急救援隊伍必須迅速、有效地實施先期撲救,全力控制現場事態,搶救人員和財產,控制事故蔓延,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的發生。

4.4現場保護

事故發生地和有關單位必須依法保護事故現場,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誌、拍照、詳細記錄和繪製事故現場圖,並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5應急響應

5.1預案啟動

事故發生地的市(縣)、區政府及有關部門根據已經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程度,應當立即向市政府提出啟動本預案的建議。啟動本預案後,要迅速組成現場指揮部,通知成員單位,實施本預案。(見附件10.2、附件10.3)

5.2指揮協調

指揮部根據事故情況開展應急救援協調工作。

(1)啟動市突發工礦企業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組織實施應急救援。

(2)根據現場情況和上級領導要求,成立若干應急小組,協調有關應急力量進行應急處置,接受省工礦企業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指揮中心和市指揮中心的指揮。

(3)掌握現場信息,提出現場應急救援行動的要求。

(4)組織專家現場指導,提供技術支持。

(5)協調與周邊城市和單位的關係,尋求對應急救援的支持配合。

(6)及時向省、市政府報告事故應急救援進展情況。

5.3信息資源採集

有關成員單位要迅速開展信息資源採集工作,包括事故單位情況,事故原因,次生事故和衍生事件發生可能,對環境和氣象的影響,當地氣象、地理、地質、水文信息,居民分佈信息,搶險救援設備、設施信息,事故中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信息等。對採集的信息要進行分析整合,按要求進行反饋。

5.4現場處置

指揮部根據現場情況,及時做出決策,組織協調各方應急救援力量,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各成員單位及各有關應急隊伍應當在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密切配合,共同實施搶險救援和緊急處置行動。對可能惡化的險情,在充分聽取專家和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及時採取應急處置措施。對跨地區、跨行業影響重大的緊急處置方案,由指揮部確認並協調實施,必要時報省級相關部門請求進行協調和確認。

5.5醫療衞生救助

市和市(縣)、區衞生部門,醫院管理中心、藥監部門應立即組織急救隊伍,及時調集救護所需藥品,利用各種醫療設施、設備,搶救傷員,並根據事故類型和現場狀況開展疾病預防控制和衞生監督工作。其他相關部門應做好搶救配合工作。

5.6救援人員安全防護

指揮部根據需要具體協調、調集相應的安全防護裝備,嚮應急救援人員宣傳必要的救援知識,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和用具。應急救援人員須服從指揮,根據需要攜帶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採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相關規定,有序開展工作。當遇到可能威脅應急救援人員的險情、可能造成次生事故傷害時,救援人員要善於自我保護,避免人身傷害。在對災情及時做出分析後,由指揮部決定應急救援人員是否全部或部分撤離事故現場。

5.7羣眾安全防護

指揮部負責組織好羣眾的安全防護工作,主要工作內容有:

(1)確定在應急狀態下職工、羣眾疏散、轉移和安置的方式、範圍、路線、程序。

(2)指定有關部門負責實施疏散和轉移。採取逐户逐人的方法告知,確定羣眾知曉並採取必須的安全防護措施。

(3)確定並啟用應急避難場所。

(4)開展醫療防疫和疾病控制工作。

(5)開展氣象預測、大氣和環境監測工作。

(6)加強治安管理。

5.8現場檢測與評估

根據需要,指揮部組織事故現場檢測、鑑定與評估,主要包括事故影響邊界,次生事故和衍生事件的可能性,氣象條件變化對事故環境的影響,對食物、飲用水衞生以及水體、土壤、農作物等的污染,可能發生的二次反應有害物,爆炸危險性和受損建築垮塌危險性,以及污染物質滯留區等。綜合分析和評價檢測數據,查找事故原因,評估事故發展趨勢及後果,以便科學制訂現場搶救方案和事故調查。

5.9現場秩序管理

公安部門應加強事故現場安全保衞、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工作,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社會治安。對肇事者等有關人員應及時採取監控措施,防止逃逸。

5.10信息發佈

由市新聞辦負責組織,擬訂發佈的內容、範圍和方式,經指揮部負責人審定後組織發佈。各新聞媒體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做好信息發佈工作。

5.11應急結束

當死亡和失蹤人員已經查清,受傷人員得到救治,緊急疏散人員得到安置,事故危害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次生、衍生事故(件)隱患消除後,由指揮部做出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的決定。

6後期處理

6.1善後處置

指揮部會同事發地市(縣)、區政府及相關部門(單位)組織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的善後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疏散人員回遷、災後重建、污染消除、生態恢復等。慰問受害及受影響人員,保證社會安定,儘快恢復正常秩序。

6.2事故調查

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組成事故調查組,對事故展開全面調查。

6.3保險

保險機構根據有關規定和合同對參加保險的企業或人員及時開展各項保險理賠工作。

6.4總結評估

事發地市(縣)、區政府要分析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建議,形成總結報告報送市政府。相關部門和單位要研究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經驗,對應急救援預案進行有針對性的完善和補充。

7保障措施

7.1裝備保障

各地、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和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建立必要的救援物資儲備。同時要掌握本地區、本專業救援裝備及物質儲備情況,整合救援裝備資源。

7.2隊伍保障

各市(縣)、區政府要大力建設以公安消防部隊為骨幹的應急隊伍,掌握區域內所有應急救援隊伍資源信息情況,定期督促檢查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和準備情況;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生產、建築施工、交通運輸等企業要依法組建和完善專業救援隊伍。

7.3基礎設施保障

交通、電信、供電、供氣、供水等公用設施管理部門應儘快恢復被損壞的道路、水、電、氣、

通信等有關設施,確保應急救援工作的順利開展。

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要加快安全生產信息系統建設,健全全市安全生產事故報告系統和重大危險源監測預警系統,在相關部門的支持下,保證應急預警、報警、指揮等活動的信息交流快速、順暢、準確,做到信息資源共享。

7.4救援物資運輸保障

在搶險救災過程中緊急調用的物資、設備、人員和佔用場地,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阻攔和拒絕。交通運輸部門應組織應急救援物資的運輸。事故後應及時歸還或給予補償。

7.5醫療衞生保障

各級政府要提高醫療衞生機構對事故傷員的救治能力。各級衞生行政部門、醫管中心要全面掌握衞生資源信息,尤其是專科救治方面的資源信息,其中包括職業中毒、燒傷等救治機構的數量、分佈、可用病牀、技術力量和水平等。藥監部門要掌握搶救藥品、醫療器械、消毒、解毒藥供應的城市及來源。

7.6資金保障

工礦企業應當依法加強應急救援工作,加大安全資金投入,保證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與監測預警所必需的資金投入,做好事故應急救援必要的資金準備。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資金首先由事故責任單位承擔;事故責任單位一時無力承擔的,由當地政府協調解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增加安全生產投入,設立安全生產專項資金,列入財政預算,用於應急救援、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危險源和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

7.7社會力量動員

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指揮部可調動本行政區域社會力量和志願者配合應急救援工作。

7.8宣傳和教育

各級政府、各相關部門、各直屬單位應根據各自職責,加強安全宣傳教育,提高全社會預防事故的意識,落實有效的防範措施,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存在重大危險源的工礦企業,要加強對周邊人羣的針對性宣傳教育,使他們瞭解潛在的危險和對健康的危害,掌握必要的自救知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7.9應急救援的演練

各地、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組織有關人員認真學習、掌握預案的內容和相關措施,每年至少組織開展一次應急救援的演練,演練結束後要向市政府辦公室和市政府安委會辦公室提交書面總結報告。根據條件和環境的變化,有關部門要及時提出修改、補充和完善預案的建議。高危企業要依法成立應急救援隊伍,定期進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確保在緊急情況下按照預案的要求,有條不紊地開展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8獎懲

8.1獎勵

在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單位和個人,應根據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1)出色完成應急處置任務,成績顯著的;

(2)防止或搶救事故災難有功,使國家、集體和人民羣眾的財產免受損失或者減少損失的;

(3)對應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4)有其他特殊貢獻的。

8.2責任追究

在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員視情節和危害後果,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給予行政處分;其中,對國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分別由任免機關或者監察機關給予行政處分;屬於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不按照規定製訂事故應急預案,拒絕履行應急義務的;

(2)不按照規定報告、通報事故真實情況的;

(3)拒不執行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不服從命令和指揮,或者在應急處置時臨陣脱逃的;

(4)盜竊、挪用、貪污應急工作資金或者物資的;

(5)阻礙應急工作人員依法執行任務或者進行破壞活動的;

(6)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應急工作行為的。

9附則

9.1預案的管理

本預案由市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組織制定,是對可能發生的事故組織實施應急救援工作的指導性文件,在實施過程中應當根據不同情況進行應變處理。市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要根據情況變化及時組織修訂完善,報市政府批准後實施。

各市(縣)、區政府,各有關部門、各直屬單位要按照本預案的要求,結合各自特點和實際情況,制定出本地區、本系統、本單位的突發工礦企業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督促所屬有關部門、重點企業單位制定各自預案,報本級政府備案。

9.2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市政府辦公室負責解釋。

9.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突發事故應急預案3

一、一般性火險

一、宿舍內發現起火,學生一方面組織滅火,一方面立即派人報告值班教師。

二、班教師立即趕往火險地點,利用滅火器火消防栓進行撲滅。

三、另一值班教師組織學生有序的撤離宿舍到安全地帶。

四、各宿舍長負責組織本宿舍成員按順序離開宿舍。

五、樓梯口對應宿舍的宿舍長負責本層及樓梯秩序,以免發生

人為擠壓造成人員傷亡。

六、全體住生心理要鎮定,不要發生恐慌。

七、值班教師及時向有關領導彙報。

八、值班教師負責按宿舍清點人數。向有關領導彙報安全撤離人數。

九、撤出人員集合地點在籃球場。

二、嚴重性火險

一、一值班教師負責組織滅火隊及時滅火。

二、另一值教師負責報火警電話:119、及報急救電話:120。然後負責組織學生有序的撤出。

三、樓梯口對應宿舍的宿舍長負責本層及樓梯的秩序。

四、沒能及時撤離宿舍的宿舍長要穩定人心,組織本宿舍成員自救。高層的不能跳窗户,要等待救援人員及時救援。

五、值班教師負責在籃球場按宿舍清點安全撤離人數。

六、值班教師及時向領導彙報並告之安全撤離人數。

20xx年突發火災事故安全的應急預案

為了避免火災事故發生造成現場混亂,貽誤救災時機,造成重大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明確各職能部門在火災發生時的職責和分工,結合本產地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應急預案:

一、火災應急的組織架構

1、為了統籌指揮,部門確定主任為火災總指揮,負責火災應急時代全盤指揮工作。註冊安全主任在火災發生時不在廠內時總指揮由組長擔任;節假日期間由部門安排的值班負責人擔任。

2、組長是火警時的副指揮。在總指揮的領導下負責現場具體的滅火搶救工作;各部門負責人任現場指揮。

3、總指揮、副指揮和現場指揮應在接到火警後的第一時間內趕到火災現場。

4、為配合火災搶救工作,部門特成立消防突擊隊,由車間各骨幹組成,在總指揮和現場指揮的領導下進行搶救的具體工作或協助消防隊參與滅火搶救工作。

5、各部門或車間在火災發生時應隨時聽任總指揮的調度,參與滅火搶救工作。

二、火災發生初期的應急響應工作

1、在本部門(車間)發生火災時,在崗員工應立即對初起火災進行撲救,就近原則運用滅火器材(如滅火器、消防栓等)撲滅火源;使用滅火器要注意以下要點;先拉開保險栓,操作者站在上風位置,側身作業,手按壓柄,距火點二米位置膠管對準火源掃射。

2、當火勢未能得到控制時,要立即通知安全負責人。

3、當班安全員接到火警後,立即通知全廠警戒並通知主任迅速調集全體人員利用身邊的滅火器材趕到火災現場參加撲救,並且做好火災現場人員秩序維護和無關人員的疏散撤離工作。

4、當火災蔓延到非本廠力量所能控制的程度時,在崗員工應立即敲破玻璃按響火災按鈕使用消防栓,並安排報警------119,(報警人員應向消防部門詳細報告火災的現場情況,包括火場的單位名稱和具體位置、燃燒物質、人員圍困情況、聯繫電話和姓名等信息)。並安排人員到路口接消防車,以使消防隊員把握火災情況和儘快抵達,採取相應的滅火措施,抓住救災時機。

5、火災應急總指揮和現場指揮在接到火警後應在第一時間內趕赴火災現場指揮撲救工作,切斷生產區的電源,同時保證消防設施的正常運轉。

6、火災警報拉響後各部門應立即切斷電源,並組織本部門(或車間)人員撤離到安全區域待命。

三、火災的滅火撲救工作

1、火災應急總指揮根據現場的情況對消防突擊隊進行初步分工,分別成立滅火組、供水組、搶救組、後勤組等各個小組,做好消防隊到來之前的輔助性工作;如火災情況的調查、人員受困情況的初步估計、各消防設備的準備就緒、救災道路的暢通等,並隨時與消防隊保持聯繫以彙報情況。

2、消防隊趕到時,應急總指揮和現場總指揮應立即向消防隊詳細彙報災情情況,協助消防隊制定滅火撲救方案。

3、消防突擊隊應以“救人重於救火”,“先控制後消滅”的原則果斷地協助消防隊員參與滅火任務。

4、個部門(或車間)的主管人員隨時為消防隊員和消防突擊隊提供火災現場的具體情況,為滅火撲救工作提供有效的建議,並隨時聽從應急總指揮的調度以參與滅火撲救工作中去,並且積極配合醫療救護人員參與人員的`急救護理工作,儘量減少人員傷亡。

四、火災事故的處理工作

1、火災撲滅後,各部門(車間)應立即清點本部門(車間)的人員和受損物資,儘快確定人員傷亡和物品損失情況並彙報上級做好記錄並存檔。

2、人資部應儘快協調各部做好醫療救護工作,包括醫療經費的提供、受傷人員的住院安排與護理以及意外傷害保險的理賠工作等。

3、設備維修組配合相關部門(車間)人員對受損設備儘快安排修復並投入生產產出使用。

4、以安全主任為主,各安委會成員聯合成立事故調查小組,調查火災發生原因並按“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事故處理。

5、安委會作出事故調查報告,同時總結本次火災事件的教訓,在全體員工中實行安全事故的教育培訓,杜絕類似事件的再次發生。

五、疏散自救方法

1、熟悉環境,臨危不亂;每個人應對生活、工作的居住建築結構及逃生出口熟悉,平時應做到了然於胸,而當身處陌生環境也應當養成留意通道及出口的方位等等習慣,便於關鍵時刻逃離現場。

2、保持鎮定,明辨方向;突遇火災時應保持鎮定,不要盲目地跟從人流和相互擁擠,儘量往空曠或明亮的地方和樓層下方跑。若通道被阻,則應背向煙火方向,通過陽台,氣窗等往室外逃生。

3、不如險地,不拿財物;不要因為害羞或顧及貴重物品,浪費寶貴時間,緊記生命最重要。

4、簡易防護,掩鼻匍匐撤離。

5、火已近身,切勿驚跑;如果身上着火切勿驚跑和用手拍打,驚跑和拍打只會形成風勢,加速氧氣補充,促使火勢。正確的做法是:立即脱掉衣服就地打滾,壓住火苗,能及時跳入水中或讓人向身上澆水更有效。

突發事故應急預案4

1氮氣壓力下降的原因

1.1動力廠個別氮壓機突然停機。

1.2氮氣管網外泄。

1.3某些用户加大用量。

1.4製氧機停機。

2氮氣壓力下降的現象

氮壓下降,氮氣量不足。

3氮氣壓力下降的危害性

3.1 8號爐風機放風門自動放風,使高爐出現風口灌渣惡性事故。

3.2 高爐噴不夠煤導致爐涼。

3.3氮氣不足,損壞爐頂設備。

4氮氣壓力下降的預防及處理措施

4.1當舊區噴煤氮氣壓力低於800kPa,新區噴煤氮氣壓力低於700kPa,聯繫總調了解氮氣下降的原因,讓總調上調氮氣壓力。

4.2 接總調通知因氮壓機發生故障,且短期內不可恢復時,立即通知生產科長、生產副廠長及各高爐值班室、八高爐風機房及相關車間領導,並隨時瞭解氮氣壓力變化。

4.3通知原料、加料、布袋所有氮氣二級用户立即停用氮氣,以減緩氮氣下降速度,聯繫總調啟動舊區氮壓機。

4.4當舊區噴煤氮氣壓力低於700kPa,新區噴煤氮氣壓力低於600kPa時,通知高爐調整負荷,高爐根據噴煤量減風控制,作好退煤、停煤及休風準備。

4.5當氮氣持續下降,低於500kPa時,通知高爐停煤,以確保高爐爐頂及8高爐風機房氮氣壓力,為舊區氮壓機的啟動贏得時間。

4.6當總調確認舊區氮壓機不可恢復,或製氧機故障不產生氮氣時,調度應為高爐及時送入鐵水罐,並通知高爐出完鐵後休風待命。

4.7如氮氣下降原因是由於氮氣管道的泄露引起的,要了解管道泄露的具體位置,親自到現場觀察事故的大小,並立即通知生產科長、生產副廠長及各氮氣用户,並向總調提出申請及時修復。

4.8如泄露點在某分支管道上,隻影響某一高爐,立即通知生產科長、生產副廠長,並通知該高爐作好休風準備,必要時做出休風處理。

4.9如氮氣總管泄露,通知總調提高氮氣供應壓力,按生產處氮氣優先供應方案,停用所有二級氮氣用户的氮氣。並通知高爐作好休風準備,併為高爐及時準備好鐵水罐。

4.10在所有高爐作好休風準備後,在生產副廠長、生產科長的.指揮下陸續休風。

4.11在出現氮壓不足影響生產的正常運行時,首先告知各用户,然後通知各用户的車間主任,啟動應急預案。

突發事故應急預案5

1、大樓設計要求:主供停電,備供自動投入。當外線故障導致主供電源停電時,值班員工要檢查真空開關的指示牌是否分閘,再檢查電壓和指示燈,當明確失壓斷電後,將主供電源進線櫃真空開關退出,掛上”有人工作,禁止台閘”指示牌。

2、備用電源處於非自動位置,故主供電源斷電時不能自動台閘,檢查備用電源進線櫃的電錶和指示燈,真空開關應處於準備台閘位置,台上備用電源進線櫃開關。

3、檢查饋電櫃和變壓器出線櫃是否正常。

4、檢查低壓受電櫃,併合上低壓總開關。

5、向供電局調度室報告並瞭解外線故障情況。

(一)內部故障

當高壓櫃真空開關、高壓電纜或變壓器出現故障時(短路或接地),非誤操作引起,除該局壓櫃停電,甚至會引起主供電源或備用電源的受電櫃停電,此時值班人員應遵守下列程序:

1、將故障櫃的真空開關退出(若引起火警,1人用手提式二氧化碳氣體滅火器滅火,1人向消防中心報告火警)。

2、將故障櫃的`低壓總開關退出,掛"有人工作,禁止台閘"指示牌。

3、將低壓母聯合閘,保證大樓設施用電。

4、向物管部主管和維修班報告故障經過和處理情況。

5、物管部召開事故分析會,邀請供電局、廠商及有關方面參加,分析事故發生原因和處理措施,並書面總結報告有關部門

(二)市電全停

1、當兩路市電全停,啟動發電機。

2、退出市電聯繫開關,台上發電機聯繫開關,嚮應急負荷供電並每隔15分鐘檢查一次發電機運行狀況,如燃油量、水温等。

3、監視市電進線電壓,儘快與供電局聯繫,一旦市電恢復正常立即退出發電機電源,恢復市電。

4、及時書面向上級領導報告。

5、市電失壓,發電機如不能正常自動啟動,則用手動啟動。

(三)通知用户

供電系統緊急故障發生後,主管管理員預計修復時間,並按轉、停電通知用户規程,通知受影響的用户。

突發事故應急預案6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提高小浪底水力發電廠(以下簡稱電廠)預防和處置重大活動期間突發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影響和損害,保障電廠安全運行,維護電廠正常生產秩序。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由小浪底水利樞紐建設管理局(以下簡稱局)及以上單位組織或認定的、具有重大影響和特定規模的政治、經濟、科技、文化、體育等活動,需要電廠採取應急保障措施保障電廠安全運行,維護電廠正常生產秩序的情況。

1.4 工作原則

重大活動電廠應急保障應當遵循“超前部署、規範管理、各負其責、相互協作”的工作原則,在局統一領導和局重大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組織協調下,電廠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指揮部及其成員按照各自的職責和權限,負責電廠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

2 突發事故危害程度分析

2.1電廠概況

電廠位於黃河干流中下游的洛陽市與濟源市交界區,管理着小浪底水利樞紐及西霞院反調節水庫,小浪底水利樞紐總裝機容量180萬千瓦,單機容量300MW,西霞院反調節水庫總裝機容量14萬千瓦,單機容量35MW。電廠主要執行黃河下游防洪、防凌、減淤、供水、灌溉及電網電力供應和系統調峯任務。

2.2危險源與風險分析

存在高水位、大庫容水庫和高電壓、大容量發變電設備,其大壩、庫岸、泄水洞羣、地下洞室、引水源等重要部位的安全對下游、電網及電廠安全生產構成重大威脅。

3 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

3.1 應急指揮機構

電廠成立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由電廠應急救援指揮部和應急管理辦公室共同組成,負責電廠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

3.1.1 應急救援指揮部

總指揮:水力發電廠廠長

副總指揮:水力發電廠副廠長 總工程師

成 員:各分廠廠長 各部門主任

3.1.2 應急管理辦公室

主 任:安全監察部主任

成 員:安全監察部成員

3.2應急指揮機構的職責

3.2.1 應急救援指揮部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有關重大突發事件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規,執行政府部門和局關於重大突發事件處理的工作部署;

(2)監督電廠的突發事件應急管理責任制的落實情況,協調各部門職責的劃分;

(3)部署突發事件發生後的善後處理及生產恢復工作;

(4)及時向局報告電廠突發事件的發生及處理情況。

3.2.2 應急管理辦公室職責

(1)水工搶險組:負責水工設施設備在重大活動期間突發事件的預防和緊急狀態下的現場搶險作業,及時控制危險源,立即切斷水源、電源以及有毒有害源等。該組由水工分廠組成,由分管副廠長負責。

(2)發電搶險組:負責發電系統在重大活動期間突發事件的預防和緊急狀態下的現場搶險作業,及時控制危險源,並根據危險源的性質組織專用的防護用品及專用工具,立即切斷水源、電源以及有毒有害源等。該組由運行調度分廠、發電維護分廠組成,由分管副廠長負責。

(3)水電供應搶險組:負責小浪底水利樞紐區域供水供電系統在重大活動期間突發事件的預防和緊急狀態下的現場搶險作業,及時控制危險源,並根據危險源的性質組織專用的防護用品及專用工具,立即切斷水源、電源以及有毒有害源等。該組由水電供應部及受委託的運行單位組成,由分管副廠長負責。

(4)後勤保障組:負責車輛調度、後勤物資供應、醫療救助協調。該組由廠辦公室、生產保障部組成,由廠辦公室主任負責。

(5)技術諮詢組:負責對事故應急救援提出參考方案和安全措施,為現場指揮救援工作提供技術諮詢。該組由生產技術部和安全監察部組成,由總工程師負責。

4 信息報告

(1)突發事件發生後,由應急救援指揮部立即用電話、傳真或電子郵件上報局。

(2)應急處置過程中,要及時續報有關情況。

(3)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後,由應急管理辦公室對應急處置工作進行總結,上報局有關單位。

5 應急響應

在接到上級單位的'相關要求後,預案啟動。電廠各部門按照“超前部署、規範管理、各負其責、相互協作”的工作原則,負責對所管理範圍內各種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的信息、常規監測數據等,開展跟蹤檢查、監測、綜合分析和風險評估,根據預測分析結果,當發現突發事件有關信息時應啟動相關專項預案。

5.1 應急響應程序

突發事件發生後按以下程序報告:事故發現人→室主任→分廠(部門)負責人→廠應急救援辦公室→廠應急救援指揮部→局應急救援辦公室。

突發事件報告的內容包括:事件性質、影響範圍、停電區域、嚴重程度、事態發展趨勢、可能後果;突發事件中的設備損壞、人員傷亡情況;突發事件發生後的組織、技術措施和人員到位的實際狀況。

5.1.1 應急響應啟動

在接到上級單位的相關要求後,預案啟動。電廠各部門按照“超前部署、規範管理、各負其責、相互協作”的工作原則,負責對所管理範圍內各種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的信息、常規監測數據等,開展跟蹤檢查、監測、綜合分析和風險評估,根據預測分析結果,當發現突發事件有關信息時應啟動相關專項預案。

5.1.2 應急響應行動

(1)應急管理辦公室接到有關突發事件報警信息後,立即報告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指揮部,在應急救援指揮部的領導下啟動相關專項預案,控制事態影響。

(2)應急救援指揮部及時向局重大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報告電廠突發事件的發生及處理情況。

(3)應急救援指揮部及時向局有關部門通報突發事件基本情況和應急救援的進展情況,根據搶險工作的要求做好應急救援配合工作。

5.2響應分級

響應級別分為三級:

5.2.1 一級

當出現一級應急事件時,應急響應責任主體為小浪底建管局,聯動單位和部門為局屬各單位(部門)或外單位(部門)。

5.2.2 二級

當出現二級應急事件時,應急響應責任主體為小浪底水力發電廠,聯動單位和部門為廠屬各部門。

5.2.3 三級

當出現三級應急事件時,應急響應責任主體為小浪底水力發電廠運行調度分廠,聯動單位和部門為分廠各部門。

5.3應急處置

突發事件發生後,現場生產人員應採取必要措施減少事故損失,防止事故蔓延、擴大。各應急救援指揮部成員立即按照相關專項應急預案要求,組織搶險救援。

(1)水工搶險組應根據突發事件類型開展水工設施設備的現場檢查,進行緊急狀態下的金結設備現場搶險作業,及時控制危險源,立即切斷水源、電源以及有毒有害源等,及時報告事件現場處置情況。配合局其它部門做好現場搶險配合工作。

(2)發電搶險組應根據突發事件類型開展發電系統設施設備的現場檢查,進行緊急狀態下的發電設備現場搶險作業,及時控制危險源,立即切斷水源、電源以及有毒有害源等,及時報告事件現場處置情況。配合局其它部門做好現場搶險配合工作。

(3)水電供應搶險組應根據突發事件類型開展供水供電系統設施設備的現場檢查,進行緊急狀態下的供水供電設備現場搶險作業,及時控制危險源,立即切斷水源、電源以及有毒有害源等,及時報告事件現場處置情況。配合局其它部門做好現場搶險配合工作。

(4)後勤工作組應根據事件現場情況積極協調車輛調度、醫療救助人員滿足現場需要,及時提供搶險應急物資。

(5)技術諮詢組應根據突發事件類型對現場應急救援提出處理方案和安全措施,為現場指揮救援工作提供技術諮詢。

5.4 應急結束

應急終止條件:

(1)事件現場得到控制,事件條件已經消除;

(2)環境符合有關標準;

(3)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經被徹底消除,無繼發可能;

(4)事件現場的各種專業應急處置行動已無繼續的必要;

(5)採取了必要的防護措施以保護公眾免受再次危害,並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長期影響趨於合理且儘量低的水平。

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或者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後,現場應急指揮機構予以撤銷。

6 應急保障

6.1人員保障

電廠成立由各專業生產人員兼職的應急救援隊伍,開展崗位專業技術培訓和應急救援技能訓練,熟悉應急知識,提高其應對突發事件的素質和能力。人員名單及聯繫方式見附件一。

6.2物資保障

配置一定的應急物資和技術裝備,建立並落實嚴密的日常檢查、維護等標準化管理制度,使各類事故處於可控狀態,應急系統處於完備狀態。應急物資清單見相關專項預案。

6.3 通信保障

各生產現場配置生產電話;各辦公場所配備辦公電話;各應急指揮人員配備應急專用電話;個人攜帶移動電話。電廠人員每人配發聯繫通訊錄。人員名單及聯繫方式見附件一。

通信維護部門定期檢查維護通信設備,保持通信暢通。

7 培訓與演練

7.1 培訓

對應急救援和管理人員進行生產技能、緊急救護法、消防培訓等專業培訓,提高其應急救援能力。

7.2 預案演練

應急預案每年定期開展演練。

應急預案的演練方式根據預案內容選擇桌面演練、功能演練、全面演練其中的任何一種。每三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演練。

8 後期處置

(1)重大活動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責任追究制。

(2)對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按電廠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3)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突發事件重要情況或者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照有關規定對有關責任人給予嚴肅處理。

8.1 培訓 對應急救援和管理人員進行生產技能、緊急救護法、消防培訓等專業培訓, 提高其應急救援能力。

8.2 預案演練 應急預案每年定期開展演練。 應急預案的演練方式根據預案內容選擇桌面 演練、功能演練、全面演練其中的任何一種。每三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演練。

(1)恐怖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責任追究制。

(2)對恐怖事件應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按電廠有 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3)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恐怖事件重要情況或者應急管理工作中有 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照有關規定對有關責任人給予嚴肅處理。

突發事故應急預案7

根據《生活飲用水衞生標準》要求,為提高我校預防和控制學校飲用水污染事件的能力和水平,保障全體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和校園穩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我校突發學校飲用水衞生事件應急預案。

一、工作目標

1、普及各類發生在學校飲用水衞生事件的'防治知識,提高廣大師生的自我保護意識。

2、完善飲用水污染衞生事件的信息監測報告網絡,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採取措施,確保飲用水污染衞生事件不在校園內蔓延。

二、具體措施

1、提高意識、預防為主

宣傳普及飲用水污染衞生事件防治知識,提高全體師生員工的防護意識和校園公共衞生水平,加強日常監測飲用水,發現問題及時採取有效的預防與控制措施,迅速切斷傳播途徑,控制疫情的傳播和蔓延。

2、統一領導、依法管理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飲用水污染衞生事件的預防、疫情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對於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責任。

3、快速應急、及時處理

建立預警和醫療救治快速反應機制,強化人力、物力、財力儲備,增強應急處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證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等環節緊密銜接,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快速應急,及時處理。

三、組織管理

1、報告制度

校園水源一旦受到污染,由昝萬俊(總務主任)及時向領導小組負責人彙報。同時負責向衞生防疫監督站報告。

2、現場保護和水源處理

保護好水源現場,請衞生防疫監督站及時提取水樣。將污染水源徹底放盡,停止飲用。

3、指揮協調

應急預案領導小組成員要各施其職,各負其責,指揮各班主任工作,協調作好校區水源污染的應急處理工作。

突發事故應急預案8

1總則

1. 1編制目的

為了預防電梯安全事故的發生,提高對突發電梯安全事故應急處理能力,能有效控制局面,及時、有序地做好救援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明晰各部門的職責及應急處理流程,結合本單位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1. 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內蒙古自治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所稱突發電梯安全事故,是指在本單位使用的電梯突然發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財物損失的事故,事故類別包括:電梯困人故障;由於剪切、墜落等原因造成人身傷亡事故;由於觸電等原因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其它安全事故。安全事故的具體標準,按國家或行業、地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1.4工作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避免和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

統一領導,分類管理。

職責明確,分工協作,反應及時,措施果斷,運轉高效。

常備不懈,信息互通,資源共享,依靠科學,依法處置。

2組織機構及職責

2.1組織機構

交通廳成立電梯安全事故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廳突發電梯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組長:分管廳機關事務副廳長

副組長:廳機關事務服務中心主任

成員:廳機關各處室和駐樓各單位負責人

2.2職責

2.2.1負責電梯安全事故的總指揮與總協調。與消防部門共同研究制定突發電梯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預案。

2.2.2決定啟動和終止應急電梯安全事故狀態和應急救援行動。

2.2.3接收上級應急指揮部指令,向上級應急指揮部門報送突發事件情況,傳達和執行本級指揮機構的決定。

2.2.4快速摸清事故情況,並協調、協助相關部門做好處置工作。

2.2.5組織突發電梯安全事故的`應急培訓和演練。

2.3現場指揮機構

發生突發電梯安全事故後,領導小組根據突發事件的性質、程度和處置行動的需要,派出領導、相關人員和應急救援隊伍趕赴現場,設立現場指揮部,配合消防等部門,實施現場應急處置和救援行動。

2.3.1現場指揮部

發生突發電梯安全事故,由應急領導小組統一領導,成立現場處置指揮部,負責組織指揮和處置。現場指揮部由應急領導小組和廳機關事務服務中心相關工作人員組成。

2.3.2現場指揮部設立三個現場工作組

綜合協調組由廳機關事務服務中心綜合科、廳辦公室廳機關各處室和駐樓各單位派員參加組成。電梯安全事故發生時,負責組織相關工作人員趕赴現場,落實領導有關指示和批示;疏導和維持現場秩序;協調處置救援工作,確保現場醫療救援和通訊暢通。

現場施救組,廳機關事務服務中心派員參加,由消防等部門組成專業救援隊伍、醫療救護隊伍。電梯安全事故發生時,負責組織相關人員勘查電梯安全事故現場,研究現場情況,提出現場處置方案,實施以救人為主的救援措施,迅速開展救援工作。

善後(醫療)組由廳機關事務服務中心、廳機關各處室和駐樓各單位派員參加,儘快與相關醫院(120急救)聯繫並吸收人員。電梯安全事故發生時,負責配合搶險救援工作,迅速組織有關部門和人員及時開展傷亡人員的善後處理事宜;做好事故調查取證工作,以利於事故處理防止證據遺失。

3應急響應

3.1突發電梯安全事故發生後,事件發生現場知情人或值班人員應立即將有關情況嚮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報告。

3.2報告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後,根據事故危害程度,啟動應急預案,立即組織應急救援人員趕赴現場,按應急預案的工作程序緊急處置行動,及時控制事態的發展和蔓延,並將事件進行處置。

突發事故應急預案9

1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加強對小浪底水利樞紐建設管理局水力發電廠(以下簡稱“水力發電廠”)所轄電梯安全事故的防範,及時做好電梯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處置工作,提高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能力,最大限度的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維護正常生產生活秩序,特制定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

《小浪底建設管理局安全生產管理規定》

《小浪底建管局(黃河水利水電開發總公司)突發事故總體應急救援預案》

1.3 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水力發電廠所轄小浪底進水塔1號、 2號、3號電梯、小浪底1號、3號孔板洞中閘室電梯、小浪底壩頂控制中心電梯、小浪底地面控制中心電梯、小浪底4號電梯發生的安全事故。

2 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遵循“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防禦和救援相結合的原則。在應急處理中必須嚴格按照 “保人身、保設備”的原則進行。統一領導、分工負責、加強聯動、快速響應,最大限度的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

3 事件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根據水力發電廠突發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可能發生的突發事故如下:

(1)電梯故障或停電造成的人員被困。

(2)安全鉗動作梯門無法開啟造成的人員被困。

(3)安全系統故障或拽引繩斷裂導致電梯墜落或衝頂。

(4)因火災造成的電梯運行故障。

上述突發事故,可能產生從一般事故到特別重大事故,其危害性不容忽視。

4 事件分級

4.1電梯突發事故Ⅱ級分級

4.1.1安全系統故障或拽引繩斷裂導致電梯墜落或衝頂。

4.1.2因火災造成的電梯運行故障。

4.2電梯突發事故Ⅲ級分級

4.2.1電梯故障或停電造成的人員被困。

4.2.2安全鉗動作梯門無法開啟造成的人員被困。

5 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

5.1 應急指揮機構

5.1.1 應急指揮領導小組

組 長:李明安 5043 5578 13503497072

副組長:肖 明 5848 5069 13598466287

肖 強 5819 5752 13939936988

石月春 5619 5090 13523008108

5.1.2 應急指揮辦公室

主 任:劉連軍 5056 5843 13838820062

副主任:李玉明 5476 5784 13613795915

5.1.3 各專業應急小組

組 長: 王全洲 3180 5770 13937901803

副組長: 詹奇峯 5825 5723 13629803001

劉連軍 5056 5843 13838820062

盧建勇 5622 5073 13613885099

魏 皓 5015 5388 13598169192

李 安 5333 5372 13837995731

5.1.4 後勤保障組

組長: 李向濤 5606 5097 13849951101

副組長: 許 滔 5546 5065 13938818335

5.1.5 應急救援隊

(1)運行調度分廠應急救援隊:

隊 長: 王全洲 3180 5770 13937901803

副隊長: 李 鵬 5409 5072 13939929229

趙 珂 5674 5351 18603797887

韓石成 5540 5075 13613882165

(2)發電維護分廠應急救援隊:

隊 長:盧建勇 5622 5073 13613885099

副隊長:陳 偉 5799 5096 13653899049

張海蛟 5679 5181 13937916869

(3)水工分廠應急救援隊:

隊 長:魏 皓 5015 5388 13598169192

副隊長:於永軍 3176 5182 13503796602

王 琳 5815 5889 15937953355

(4)水電供應部應急救援隊:

隊 長:李 安 5633 5372 13837995731

副隊長:屈曙光 5192 5866 13603960908

裘向勛 5857 5856 13703883906

(5)現場救援隊:

消防隊:119

綜合服務中心職工衞生室:5449 劉小寧 5289 3075 13938854811

5.2 應急指揮機構的職責

5.2.1 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職責

(1)組長負責指揮、協調水力發電廠對外停電及廠用電全停事故的應急救援和處理,與外單位應急反應部門、機構進行聯絡,調動廠內各種應急救援資源,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危害和損失,保證相關人員的安全。

(2)副組長負責協助組長組織和指揮應急操作任務,向組長提出應急反應對策和建議。在組長的指揮下分別指揮管轄部門按職責開展應急救援行動,及時向組長彙報現場救援情況。

5.2.2 應急指揮辦公室職責

應急指揮辦公室執行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的決定,負責組織、協調、監督、指導水力發電廠突發安全事件應對工作,組織編制和修訂電廠應急救援預案,督促檢查預案演練工作,應急預案啟動後為應急救援指揮部提供信息、預案、建議和指揮場所等,組織協調有關應對突發安全事件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

5.2.3 各專業應急小組職責

各專業應急小組在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開展應急救援和事故處理工作。各專業應急小組對各個應急救援環節進行協調,各成員按照管轄責任負責本部門的應急救援工作,採取措施儘量將傷亡減小到最低程度,及時嚮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彙報現場救援情況。

5.2.4 後勤保障組職責

負責保證應急救援的交通、後勤、警戒、現場疏散及善後處理工作,組織應急救援所需物資、材料、工具及其它物品,聯繫醫療救護人員,做好受傷人員搶救及護理工作。

5.2.5 應急救援隊職責

在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各應急救援隊負責本部門所轄範圍內應急救援和事故處理現場救援工作。

應急救援隊隊長召集各參與搶險救援部門的現場負責人研究現場救援方案,制定具體救援措施,明確職責分工,指揮實施現場應急救援工作。對各個應急救援環節進行協調,採取措施儘量將事故損失減小到最低程度,及時嚮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彙報現場救援情況。

副隊長在隊長的領導下協助隊長工作。當隊長不在時,行使隊長的權利與義務。

6 預防與預警

6.1 風險監測

6.1.1風險監測的責任部門為水工分廠、發電維護分廠和運行調度分廠。

6.1.2風險監測的主要對象是可能引發電梯突發事故的安全管理薄弱環節和重要環節,收集各種事故徵兆,對事故徵兆進行糾正活動,防止該現象的擴展蔓延,逐漸使其恢復到正確狀態,並建立相應信息檔案。其預防措施如下:

(1)電梯維保檢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定期進行電梯維護保養,防止因檢查不到位或缺陷造成電梯事故。

(2)嚴格執行定期檢驗規定,並有檢驗合格證,確保電梯設備及相應的安全附件符合規程規定。

(3)做好電梯使用人員安全教育,增強安全意識,加強電梯緊急情況時的應急操作知識培訓,提高處置能力,杜絕誤操作事故。

(4)加強電梯管理,避免人為破壞導致電梯事故的發生。

(5)加強電梯電源管理,避免停電導致電梯事故的發生。

6.1.3風險監測所獲得信息的報告程序:獲得的信息人直接報告該室主任(值長),室主任(值長)按彙報程序通知本預案相關人員。

6.2 預警發佈與預警行動

(1)電梯突發事故影響到人身安全和緊急工作時,將進行Ⅱ級預警。立即彙報電廠應急指揮辦公室和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做好被人員被困員人身安全的防護措施,並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到事故現場進行搶修,確保無人員傷亡和短時間內恢復設備正常運用。

(2)電梯突發事故不影響人身安全和緊急工作時,將進行Ⅲ級預警。電梯管理責任部門負責人立即組織專業技術人員進行檢修,儘快恢復設備正常使用,並向電廠應急指揮辦公室和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彙報。

6.3 預警結束

水力發電廠應急指揮領導小組根據事態的發展情況,確認無引發電梯突發事故的可能性時,決定預警狀態的解除。並將預警解除信息通過電話、短信、網絡等方式通知各應急處置組。

7 信息報告

7.1水力發電廠24小時應急值班電話:0379-63905499。

7.2 發生電梯突發事故時,按以下程序報告:事故發現人→室主任(值長)→分廠(部門)負責人→廠應急指揮辦公室→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局應急救援辦公室。

7.3 由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組長向上級主管單位彙報。

7.4報告內容主要包括:報告單位、報告人,聯繫人和聯繫方式,報告時間,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和現場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的初步估計;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事故發生後已經採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案;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8 應急響應

8.1 響應分級

8.1.1出現以下情況,則為電梯突發事故Ⅱ級分級

(1)安全系統故障或拽引繩斷裂導致電梯墜落或衝頂。

(2)因火災造成的電梯運行故障。

8.1.2出現以下情況,則為電梯突發事故Ⅲ級分級

(1)電梯故障或停電造成的人員被困。

(2)安全鉗動作梯門無法開啟造成的人員被困。

8.2 響應程序

8.2.1可能發生或已經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啟動本預案。

(1)電梯故障或停電造成的人員被困。

(2)安全鉗動作梯門無法開啟造成的人員被困。

(3)安全系統故障或拽引繩斷裂導致電梯墜落或衝頂。

(4)因火災造成的電梯運行故障。

8.2.2如果電梯突發事故為Ⅱ級,該預案由電廠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組長宣佈啟動;如果電梯突發事故為Ⅲ級,該預案由電梯管理責任部門負責人宣佈啟動;

8.2.3各崗位人員按照本預案進行處理。

8.2.4各應急小組人員在接到事故報告後儘快到達事故現場進行應急處理。事故應急救援程序見附件3。

8.3 應急處置

8.3.1先期處置

當發現電梯突發事故後,事故現場人員應當迅速查清事故突發原因及人員傷亡情況,迅速向廠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彙報情況,要對全廠停電事故進行先期應急處置,根據需要和可能組織職工開展自救互救。

8.3.2應急處置

(1)如果電梯突發事故為Ⅱ級分級,要立即向電廠應急指揮辦公室和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彙報,由電廠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組長髮布命令啟動執行本應急預案,做好被困人員人身安全的防護措施,並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到事故現場進行搶修,確保無人員傷亡和短時間內恢復設備正常運用。

(2)如果電梯突發事故為Ⅲ級分級,電梯管理責任部門負責人立即組織專業技術人員進行檢修,儘快恢復設備正常使用,並向電廠應急指揮辦公室和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彙報。

8.4 應急結束

滿足下列條件時由總指揮下達應急救援終止命令。

(1)應急救援預案實施後,引起事故的危險源得到有效控制;

(2)現場所有人員撤離現場;

(3)不存在其它影響應急救援預案終止的因素;

(4)水力發電廠應急救援指揮部認為事故的發展狀態必須終止時。

應急救援預案實施終止後,應保護事故現場和物證,着手進行事故的調查工作,經事故調查組批准後方可投入運行。

9 後期處理

應急救援工作實施過程中,對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改變現場的,應做出標誌並做詳細記錄,妥善保存現場痕跡、物證。救援工作結束後,儘快恢復觀測設施、設備正常運行,恢復現場工作秩序。對事故過程中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物損失做收集統計、歸納、形成文件,為進一步處理人身傷亡事故的.工作提供資料。在上級應急救援機構領導下,水力發電廠對電梯突發事件的起因、性質、影響、責任、經驗教訓和恢復重建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對事故過程中的功過人員進行獎罰,妥善處理好在事故中傷亡人員的善後工作,儘快組織恢復電梯安全運行。

10 應急保障

10.1 應急救援資源

相關應急救援資源由電梯管理責任部門生產人員根據現場條件進行配備;所配備物品由後勤保障組負責提供。

10.2 現場醫療救護

10.2.1 如果現場發生人身傷害事故,應立即按照《電業安全工作規程》上附錄七規定的緊急救護法進行急救,同時通知局服務中心醫療室趕赴指定位置。

10.2.2 現場醫療救護過程中,本着先救命後治傷、先治重傷後治輕傷的原則。

10.2.3 現場救援隊視實際需要派醫護人員將傷病員向洛陽、鄭州的省、市級醫院或專科醫院護送。

11 培訓與演練

11.1培訓時間

應急救援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培訓,新入廠人員要按照工作要求及時培訓。

11.2培訓內容

應急救援預案的組成和知識,應急救援人員的崗位職責,應急救援組織中本人所承擔的任務及各類事故救援技術,包括:

(1)消防器材的使用;

(2)個人的防護措施;

(3)危險源的辯識;

(4)事故報警;

(5)緊急情況下人員的安全疏散;

(6)各種搶救的基本技能;

(7)熟悉現場疏散線路;

(8)應急救援的團隊協作意識。

通過培訓使應急救援人員明確“做什麼” 、“怎麼做”、“誰來做”及相關法規所列出的事故危險和應急責任。

11.3演練

應急處置預案確立後,經過有效的培訓,根據本專項預案的實際情況及季節特點,水力發電廠相關人員每年組織演練一次。

通過演習達到下列目的:

(1)驗證應急救援預案的可行性和符合實際情況的程度;

(2)提高救援隊伍實際救援能力,測試應急培訓的有效性;

(3)檢驗現有應急反應裝置、設備和其他資源的充分性;

(4)提高與現場外的事故應急反應協作部門的協調能力;

(5)通過演練來判別和改進應急預案和計劃中的缺陷和不足。

12 附則

12.1 本預案由小浪底建管局水力發電廠負責制定和解釋。

12.2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13 附件

13.1 應急救援人員聯繫方式。

突發事故應急預案10

為維護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和《吉首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要求,結合實際,特制定食品安全事故處置預案:

1、高度重視食品安全工作,成立食品安全事故處置領導小組,明確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和管理人員。

2、熟悉掌握《食品安全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家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知識。

3、定期檢查各項食品安全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

4、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後,應當立即封存導致或者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設備設施和現場,在2小時之內向市衞生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報告,並按照相關監管部門的要求採取控制措施。

市衞生局電話:85xxxx8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電話:82xxxxx3,市疾病控制中心電話:82xxx62。

5、配合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進行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按照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樣品和信息,不得拒絕。

6、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後,立即向負責食品安全的.分管領導報告,並撥打120急救電話與醫院聯繫(市人民醫院電話:8xxxx0),及時把疑似食物中毒的人員送往醫院救治。

7、根據現場調查和技術鑑定情況,進行綜合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訓,防止發生同類事故。

妥善處理事故善後事宜,降低損失,維護穩定。

突發事故應急預案11

一、指導思想

為了切實做好科技節活動期間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意外事件的發生,確保科技節的正常進行和場內全體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傷亡和財產損失。經校行政研究,特制定應急預案。

二、組織領導機構

成立安全保衞工作領導小組:

總指揮:xxx

副總指揮:學生髮展部

成員:各處、室成員以及各班班主任

三、突發事件應對及處理辦法

1、在活動過程中,如有學生出現受傷或身體不適,應立即向現場安全工作人員求助,並通知安全保衞工作小組,醫療組馬上對傷、病員進行診治,情況較為嚴重的.要立即送往醫院作進一步處理和救治。

2、如有學生之間發生爭執或打架事件,場地安全保衞人員立即上前制止,及時把矛盾雙方分開,避免事件進一步擴大,減少不良影響。

3、在活動過程中,如有學生起鬨、扔雜物或對活動的正常進行產生滋擾和不良影響的,場地安全保衞人員立即上前制止,情節嚴重者,要將其驅逐出活動現場,並交安全保衞工作組嚴肅處理。

4、活動進行期間,如有不良分子襲擊、行兇、行竊、鬥毆等行為,對開幕式正常進行造成嚴重影響的,現場安全保衞工作人員,應迅速採取措施對不良行為人進行制止、制服並報告安全保衞工作組。事態嚴重的,應撥打“110”報警求助。

5、活動場館內如發生火警和其他緊急事故需要在場人員馬上撤離的,突發事件發現人要立刻向安全保衞工作組報告。安全保衞工作組迅速穩定和控制現場,指揮現場人員有序地疏散撤離。(安全疏散路線由指揮方制定,並安排工作人員駐守各出入口、通道,引導、指揮學生離場)。

6、活動現場範圍發生嚴重交通事故的,直接影響到活動出入路段交通的,維持活動工作人員要及時對事故進行處理,保證活動結束後現場路段交通暢通。

突發事故應急預案12

為做好項目部施工過程中突發性事件、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建立完善高效的應急處理機制,確保快速完成事故現場的搶險、救援和善後處理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正常的建設秩序,依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393號令)、國家電網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規定》、《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和《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預防與應急處理暫行規定》,結合我項目部的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本預案的適用範圍和應急救援目標

本預案適用於我項目部施工過程中突發性事件、事故和發生的其它重特大事故。包括重特大人身傷亡事故、重特大施工機械設備損壞事故、重特大火災事故、重特大交通事故、重特大環境污染事故和重特大垮(坍)塌事故。

二、應急處理組織機構網絡和職責分工

項目部事故應急處理組織機構網絡

項目部安全事故應急處理職責分工

三、應急處理程序

1、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現場的有關單位和部門必須立即向“項目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報告事故情況。

2、“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在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立即啟動“突發事件、事故處理應急預案”。

3、應急領導各成員和各搶險救援小組的.工作人員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按照職責分工,各司其職,各盡其責,迅速開展搶險和救援工作。

四、應急處理措施:

1、突發事故發生後,“項目部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應按照應急預案迅速採取有效措施及時搶救人員和財產,並保護好事故現場。

2、根據現場實際發生事故情況,迅速制定搶救方案,最大可能迅速調集人員、車輛和機械設備,迅速投入搶救行動。

3、搶救工作要把職工的生命放在第一位,如有人員失蹤,立即判明方位,緊急安排技術人員根據工程特點、事故類別,制定搶救方案,同時安排受災職工的生活問題,必要時請求公安、消防等部門協助搶險,疏散人羣,維持現場秩序。

4、立即與急救中心或醫院聯繫,做好急救準備,確保傷員得到及時就治。

5、事故現場救助行動中,搶救人員同時做好事故調查取證工作,以利於事故處理,防止證據遺失。

五、要求及注意事項

1、應急處理預案啟動後,指揮人員必須迅速與各搶救小組組長聯繫,各搶救小組組長負責招集本小組人員,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各司其責,迅速開展搶救工作。

2、搶救過程中,各搶救小組和參加援救的人員要相互配合,團結一致,樹立全局觀念,提高搶險救援的效率,各組組長要起到模範帶頭作用,保證搶救任務完成。

3、加強組織紀律,各搶救小組要嚴格聽從搶險指揮人員的指揮,積極履行職責,發揚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

4、搶救過程中和搶救結束後,各小組人員不得擅離職守,更不得擅自離開。

5、在搶救行動中,搶救機械設備和救助人員應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配齊安全設施和防護工具,加強自我保護,確保搶救行動過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

六、本預案制定説明

1、本預案管理部門為工程部,根據電力建設事故特點變化和人員變動及時修訂。

2、本預案編制、修訂後應上報監理公司審定和備案。

突發事故應急預案13

一.突發觸電事故的應急防控措施

1.落實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人員的安全責任制度,提高責任意識,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各項安全工作規程,落實安全技術措施,安裝電氣必須附合絕緣和隔離要求,拆除電氣設備要徹底乾淨,對電氣設備的外殼一定要有效的接地保護,做好設備的接零保護,按規定檢測漏電保護器確保靈敏有效。電工必須經安全監察部門培訓考核後持證上崗,嚴禁非正式電工動用臨電設施,電工在崗時間內必須正確穿戴使用個人安全防護用品,如絕緣手套,鞋,墊,夾鉗,杆和驗電筆等安全工具。

2.加強全員的防觸電安全教育,提高全員防觸電安全意識,健全安全用電制度,使用電氣設備要嚴格執行安全規程,自覺堅持無證人員嚴禁從事電工作業的法律規定。

3.針對突發觸電事故高峯期間的特點做好防控工作,每年六、七、八、九月是發生觸電事故高峯期,必須加強進行重點危險源控制,高温多雨季節到來之前,組織專項電氣安全檢查,及時處理電氣設備絕緣差,防雷接地電源線老化,接零接地保護鬆動,漏保失靈等等問題。

4.加強對流動式電動工具的檢查,做好日常電氣的保養,檢查工作,保證實施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供用電安全規範和施

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等專業技術法規。

5、現場突發事故應急組織搶險隊(組)由專職持證電工處置,隨時處置安全用電中的問題,確保安全用電,隨時準備參加突發事故中的觸電搶險工作。

二、突發觸電事故的應急處置措施

現場突發觸電事故時,首先的工作就是斷開電源,但斷開電源時一要快,二要方法得當。首先弄清是高壓觸電還是低壓觸電,如果高壓觸電可採用下列方法使觸電者脱離電源,

(1)立即由對外聯絡組通知有關部門斷電

(2)立即由高壓電工搶險人員帶上絕緣手套,穿上絕緣靴,用相應等級電壓的絕緣工具按順序拉開開關。

(3)立即由高壓電工搶險隊員拋擲裸金屬線使裸線路短路接地,迫使保護裝置動作,斷開電源,拋擲之前,先接金屬線的一端可靠接地後,然後再拋另一端,投擲的.一端不可觸及觸電者和其它人。如果是低壓觸電,可採用下列方法使觸電者脱離電源:

(1)如果觸電地點附近有電源開關或電源插銷,可立即拉開開關撥出插銷,斷開電源,但應注意平時檢查,防止單線開關斷零而未斷電源。

(2)如果觸電者附近沒有電源開關或插銷,可由搶險電工用絕緣鉗或有乾燥木柄的斧頭、鐵鍬立即切斷電纜、斷開電源。或用乾燥木板等,絕緣物插到觸電者身下,以隔離電源。

(3)當電線搭落在觸電者身上或壓在身下時,用乾燥的衣服,手套,繩索,木板,木棒等絕緣物作為工具,拉開觸電者或拉開電線,使觸電者脱離電源。切忌徒手搶救觸電者。

(4)如果觸電者的衣服是乾燥的,又沒有緊纏在身上,可用一隻手抓住他的衣服,拉離電源,但因觸電者是帶電的,其鞋絕緣也可能被破壞,所以救護人不得接觸觸電者的皮膚,也不能抓他的鞋。

(5)發生觸電事故時,現場突發事件應急組織立即趕赴現場,由負責人(指揮)安排善後處理組對現場先照像或錄像,安排搶險隊(組)按上列預案進行現場搶險,對因救人和防止事故擴大而需移動的設備或設施時要先畫出標記或照像錄像,安排對外聯絡組立即將事故報公司突發事故應急搶險指揮部,由醫療急救組對觸電者進行救治。

三.突發觸電事故的應急搶險措施

1.當發現人觸電後,可能由於痙攣或失去知覺等原因而緊抓帶電體,不能自行擺脱電源,這時搶險人員選擇適合的方法使觸電者儘快脱離電源是救活觸電者的首要因素,應根據具體情況以快為原則,必須使用適當的絕緣工具,最好用一隻手操作,以防救護者觸電。

2.為防止在高處觸電者斷電後發生的捽傷,可採用借環境條件急架安全網接人或用絕緣物安全網或繩子將固定等,方法防止再次捽傷的措施。

3.為防止站立觸電者脱離電源後突然倒地後加重傷害或被其它物品再次傷害,可採用豎向拉開安全網或由搶險人員手拉繩索或安全網的方法接應倒下的觸電者。

4.如果觸電事故發生在夜間,要迅速解決照明問題,以利搶救,避免擴大事故。

5.如果觸電事故發生在地下室等潮濕場所,搶險人員可利用乾燥的木腳手板,木方等作絕緣物放腳下,以防自己觸電。

四.突發觸電事故的現場醫療急救措施

觸電者脱離電源後,由醫療救護組根據觸電者的具體情況,迅速對症救護,現場應用的主要救護法是人工呼吸法和胸外心臟擠壓法。對觸電者按以下三種情況分別處理:

(1)如果觸電者傷勢不重,神志清醒,但有些心慌,四肢發麻,全身無力,或者觸電者在觸電過程中曾一度昏迷,但已清醒過來,應使觸電者安靜休息,不要走動,並由醫生前來診治或送往醫院。

(2)如果觸電者傷勢較重,已失去知覺,但心臟還有跳動和呼吸,應使觸電者舒適安靜地平卧,周圍不要圍人,以使空氣流通,觸開他的衣服以利呼吸,如果天氣寒冷,要注意保温。並速報120急救中心或送往醫院。如果發現觸電者呼吸困難,微弱,或發生痙攣,應隨時準備好當心跳或呼吸停止時立即做進一步的搶救。

(3)如果觸電者傷勢嚴重,呼吸停止或心臟跳動停止,或二者都已停止,應立即施行人口呼吸和胸外心臟擠壓,並速報120醫療急救中心或送醫院,但途中不得停止搶救。

突發事故應急預案14

1、處置火災事故的組織:

校園值班人員,生活輔導員及消防安全員。

2、報警程序:

(1)迅速組織有關人員攜帶消防器具趕赴現場進行撲救。

(2)根據火勢如需報警立即就近用電話或手機報告消防中心(電話119,報告內容為:“陽羅二中發生火災,請迅速前來撲救”,待對方放下電話後再掛機。

(3)在向校領導彙報的同時,派出人員到公路十字路口、校門口等待引導消防車輛。

3、組織實施:

(1)參加人員:在消防車到來之前,以學校班子成員為主,除組織疏散的老師外,其餘人員(尤其是教師)均有義務參加撲救。

(2)消防車到來之後,校內人員配合消防專業人員撲救或做好輔助工作。

(3)使用器具:滅火器、水桶、臉盆、鐵杴,水浸的棉被等。

(4)各級領導要迅速組織人員逃生,原則是“先救人,後救物”。

(5)無關人員要遠離火場和校區內的固定消防栓,以便於消防車輛駛入。

4、撲救方法:

(1)撲救固體物品火災,如木製品,棉織品等,可使用各類滅火器具。

(2)撲救液體物品火災,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滅火器、沙土、浸濕的棉被等,絕對不能用水撲救。

5、注意事項:

(1)火災事故首要的一條是保護人員安全,撲救要在確保人員不受傷害的'前提下進行。

(2)火災第一發現人應查明原因,如是電源引起,應立即切斷電源。

(3)火災後應掌握的原則是邊救火,邊報警。

(4)人員在逃生時應掌握方法

(5)一般不組織學生參加滅火。

(6)有人員受傷及時撥打“120”進行救護。

突發事故應急預案15

為預防和減少校園交通事故的發生,保障全體師生的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精神,結合校園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交通事故應急處理

1、發現人報警並迅速將傷者送到醫院進行搶救(或視情撥打120)。

2、迅速通知校園應急領導小組。

3、校園迅速報告教體局。

4、組織保護好現場,看住肇事車輛及肇事人以備交警部門進行事故處理。

5、及時通知受傷者家屬。

6、用心配合交警做好事故處理。

二、預防辦法和措施

1、加強對廣大師生交通法規、安全行車的教育。

2、加強對乘車師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個性要教育學生不要把頭、手伸出車窗外。

3、要求騎自行車上、下學的學生,不騎撒把車、不併行、不搶道、不賽車、不帶人或貨物。

4、要求師生行路要做到禮讓三先。